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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

[法]玛格丽特・杜拉斯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6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法]玛格丽特・杜拉斯  

页数:

143  

译者:

王道乾  

Tag标签:

无  

前言

玛格丽特·杜拉斯以小说《情人》(L’amant)获得1984年龚古尔文学奖。这一新作在去年秋季文学书籍出版季节出现之始,即引起广泛的热烈的反响,各大报争相发表热情洋溢的评论,去年9月初发行量每日都达到一万册之多。这位女作家原属难懂的作家之列,这部作品出乎意料地受到如此热烈的欢迎,取得很大的成功,被认为是“历史性的”、“杜拉斯现象”。待龚古尔奖揭晓后,此书大概已经有近百万册送到读者手中了。这种所谓“杜拉斯现象”是值得注意的。《新观察家》杂志上发表了一位普通读者的来信,说“在一个月之前,玛·杜对我来说还意味着玛格丽特·杜拉斯祖瓦尔(Dura[z]oir,即杜拉斯写的那种东西之意),一个专门写令人昏昏欲睡而且复杂得要命的书的作家,她还搞一些让人看不懂的电影”,可是读过《情人》以后,这位读者终于“发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

内容概要

  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译文经典:情人》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作者简介

作者:(法国)玛格丽特·杜拉斯(Duras.M.) 译者:王道乾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

书籍目录

译本序至布鲁诺·努伊唐正文

章节摘录

我儿子二十岁时拍的照片又找到了。那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和他的女朋友埃丽卡和伊丽莎白?林那德合拍的。他人很瘦,瘦得像一个乌干达白人似的。我发现他面孔上有一种妄自尊大的笑容,又有点自嘲的神色。他有意让自己有这样一种流浪青年弯腰曲背的形象。他喜欢这样,他喜欢这种贫穷,这种穷相,青年人瘦骨嶙峋这种怪模样。这张照片拍得与渡船上那个少女不曾拍下的照片最为相像。买这顶平檐黑色宽饰带浅红色呢帽的人,也就是有一张照片上拍下来的那个女人,那就是我的母亲。她那时拍的照片和她最近拍的照片相比,我对她认识得更清楚,了解得更深了。那是在河内小湖边上一处房子的院子里拍的。她和我们,她的孩子,在一起合拍的。我是四岁。照片当中是母亲。我还看得出,她站得很不得力,很不稳,她也没有笑,只求照片拍下就是。她板着面孔,衣服穿得乱糟糟,神色恍惚,一看就知道天气炎热,她疲惫无力,心情烦闷。我们作为她的孩子,衣服穿成那种样子,那种倒霉的样子,从这里我也可以看出我母亲当时那种处境,而且,就是在拍照片的时候,即使我们年纪还小,我们也看出了一些征兆,真的,从她那种神态显然可以看出,她已经无力给我们梳洗,给我们买衣穿衣,有时甚至无法给我们吃饱了。没有勇气活下去,我母亲每天都挣扎在灰心失望之中。有些时候,这种绝望的心情连绵不断,有些时候,随着黑夜到来,这绝望心情方才消失。有一个绝望的母亲,真可说是我的幸运,绝望是那么彻底,向往生活的幸福尽管那么强烈,也不可能完全分散她的这种绝望。使她这样日深一日和我们越来越疏远的具体事实究竟属于哪一类,我不明白,始终不知道。难道就是她做这件蠢事这一次,就是她刚刚买下的那处房子——就是照片上照的那处房子——我们根本不需要,偏偏又是父亲病重,病得快要死了,几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偏偏是在这个时候,难道就是这一次。或者说,她已经知道也该轮到她,也得了他为之送命的那种病?死期竟是一个偶合,同时发生。

媒体关注与评论

重读杜拉斯 ——安妮宝贝重读杜拉斯 ——安妮宝贝  基本上是不喜欢看外国文学的人。因为不喜欢中文译者的某些风格。总觉得翻译过后的文字,象隔在玻璃后面的花朵,闻不到它在风中轻轻飘散的气息。独特的。无法被视觉涵盖。   比如川端康成。我觉得他的文字应该有一种冷寂的艳丽。可是每次在书店翻到他的作品,心里总是失望。很久以前看他的那篇古都。印象很深是那段描写两姐妹一起度过的唯一一个夜晚,清晨的时候面对着分离。一段短短的景色描写。是清晨下起来的细细的雪花。看的时候,自己先把那段翻过来的中文改了一下。里面的意境,能体会的心,已经跨越了单纯的文字。   但是我无法拒绝杜拉斯。她的两本情人是我喜欢的,简单、直接。有着钝重激烈的冲击力。视觉和想象都有。让人沉沦。   重读杜拉斯,在一个下雨的深夜。突然想到有些东西是可以流传很久的。在一些相通的灵魂里面。它是生生不息的。   宿命的阴影,笼罩着一生。   绝望的性爱。无言的别离。   杜拉斯写尽了爱情的本质。   不会再有更多。   就好象深爱一个人。到了尽头。突然发现自己如此孤独。不可模仿的玛格丽特·杜拉斯不可模仿的玛格丽特·杜拉斯 要做玛格丽特·杜拉斯小说的读者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对语言的敏感,对激情的欣赏能力,怀有深刻而复杂的心理体验,对于异类形象的理解与包容……是,又不是。即使在那本轰动全球的《情人》出版以后,即使有大多数人终于认识这位晦涩难懂的女作家原来是当之无愧的大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作品的那种深情与多义性仍使透彻了解与评介作家的工作成为一种不可能。 杜拉斯的文笔与独特风格使许多当代女作家为之着迷。她们拜倒在杜拉斯的脚下,把她的作品当作《圣经》,她们因为有一些令人心碎的感情经历与生活痛苦而自以为在杜拉斯的作品中找到了一种源于女性的姐妹般的共鸣,她们写作时把杜拉斯的作品放在工作的桌子上,她们刻意模仿杜拉斯式的优美、绝对而神秘的句子:"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个形象,我是时常想到的,这个形象,只有我一个能看到,这个形象,我却从来不曾说起。""我的生命的历史并不存在。那是不存在的,没有的。并没有什么中心。也没有什么道路,线索。" 她们模仿的诸如此类的句子与腔调,事实上只是王道乾的译笔。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有足够的距离,语言的障碍更成距离。自始至终,杜拉斯是一个法语作家,一个典型的感性而又不可捉摸的法兰西女性。在阅读那些拙劣的杜拉斯文本的仿制品时,不由自主感叹:读懂她才是真正的敬佩。法国的评论家米雷尔·卡勒一格鲁贝尔称"承认或者隐而不说,是形成杜拉斯作品风格的魅力之所在:意指的震颤波动。""意指的震颤波动",它来源于灵魂的力量,而灵魂附属于一个特定的肉体,老天,它怎么可以被随意模仿呢? 1984年玛格丽特·杜拉斯写出了自传体性质的小说《情人》并凭此获法国著名的龚古尔文学奖,其时,她已70岁了。对于15岁半在印度支那湄公河的渡船上与中国情人相识相爱的那段经历,70岁的女作家仍写得饱含激情。因为时间的尘封、记忆的积压以及作家对历史俯瞰式的洞察力,这激情被表现得丰富深邃、充满张力。这种非线型的、把故事寓于情绪之中的如泣如诉的写法对传统的文学阅读是当头一棒,全世界的读者都惊奇于这种杜拉斯式的写法。爱情故事之中交织着在殖民地家族创业失败的背景、对母亲与兄弟的爱与恨,青春的希望与绝望……所有的这些形象这些感情都以极端而惨痛的语言来表现,悲怆而低沉。它们使人想到当作家年轻时,或者盛年时,未必能获有如此表达悲剧的力量。一个女人在她白发苍苍时回首她的青年时代,对爱的恨的可能都付之平静而温厚的一笑,时间打磨、削平了一切极端化的情绪。如果是一位女作家就不一样了。爱的更爱,恨的更恨。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写法其实就是诗。半个多世纪的时间使这诗显出一种隧道般的幽深与霹雳般的亮度来,简直能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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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翻译小说


   知道这本书是从王小波开始的,王小波在他的书里大力赞赏玛格丽特杜拉斯的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发现,王小波的《黄金时代》的写作手法是借鉴了这本书的。
   本书讲述了一个法国小女孩和他的中国情人之间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少女的爱情观和内心世界。也让我们看到那个复杂的家庭和主人公那令人生厌的哥哥。来自各方的压力迫使这段爱情没有结果,看完书后我才知道本书开头第一段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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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在“出戏(书)”,一边读一边出戏,很有种冲动,要把杜拉斯所有意识流式胡言乱语胡思乱想奇怪回忆跳过,只看十几岁的杜拉斯与她湄公河畔中国情人在永远炎热潮湿的热带寡言冷漠欲望肿胀的故事。中断几次终于看完,两种声音在读者我头脑里打转:这究竟是不是杜拉斯故作深沉故弄玄虚的玩票之作?还是她在文体创新上的成功尝试?看完书立即把电影吃掉,只想好好看一个痛苦孤独深沉有爱的故事而已。如果自行脑补,把关于“母亲、家庭、兄妹、殖民地”的故事分别建构得干净简洁(杜大其余各作品应可见),还是很有点意思的。因此老杜可以在天上一边醉酒一边半眯起娼妓的媚眼冷笑:丫终于摸到门阶了。


  学界惯推小波的小说,谓能打乱时空,抽象主体,在传统叙述观念和方法之外开出新的小说格式。而小波则承认自己在模仿《情人》,但小波似乎模仿的并成功。《情人》的笔调,正在纵合性叙述过程中大乱时空,抹煞主体,而其背后正式隐晦的道出自己的感情和意义,这似乎是基于作者特有的经历和痛苦而又不愿十分清楚道明的感情,只有这种错乱与消失才能恰当的表达自己的痛苦和思念以及绝望。小波与《情人》并具备同样的背景而刻意模仿,结果导致小说的失败。


  主人公和她情人之间的爱情,直到书快结尾了才感受出来。那就是一种淡淡的忧伤,一个中国男子和法国白人女孩的爱情,虽说她口头上说两人只是肉体上的关系,但是最后的分别却是这么疼的深入骨髓。就像文中说道"分离使她体会到了爱的滋味,正如她小哥哥的的死让她认识到了什么是永恒一样。"
  全文的情节线虽然进展缓慢,不过法国小说和电影一样,就是淡淡的,不知所云。文中的人物皆是痛苦的,母亲对于家庭事业的渴望,小哥哥对于家庭的无奈以至于厌恶,海伦•拉戈奈尔对于陌生环境的恐惧(她就像是中国,柔弱而纯洁,饱受恐惧和压迫的折磨)等。文中不堪分离的青年的自杀,但是轮船对其存在的无视以及放任,刻画平淡但是印象深刻。
  


   这本《情人》,算起来几乎是花了五年的时间才看完的。
  
   不足六万字,也就90页之长,途中停了一次,再次拾起重读,竟隔了五个春秋。
  
   该庆幸的,我还没老。
  
   认识杜拉斯,是很多年以前读的一本杂志,有篇关于她和情人杨 安德烈亚的文章,不满27岁的大学生杨 安德烈亚和已经66岁的杜拉斯,情人关系。
  
   文章中描述的杨 安德烈亚是个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年轻小伙子,而晚年的杜拉斯,昔日风韵荡然无存,酗酒,怪癖,乖戾,他们在一起十六年,他甘心做她的情人、奴隶、司机、出气筒。为她整理稿件、购物,帮她接电话,护理她的衣食住行,直到杜拉斯82岁去世。
  
   印象非常深的一段是,尽管杨 安德烈亚如此尽心照顾着晚年孤独的杜拉斯,但她还是怀疑他的感情,她会当着众人辱骂他,说刺激他的话。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始终选择沉默。实在受不了,就逃跑,彻夜不归,去车站的长椅上过一夜。天亮了,他又回去找她。
  
   看完文章后我一直无法理解和想象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对杜拉斯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人还能在年老色衰之时还能吸引到一个英俊年轻的小伙子如此不顾尊严地爱着她守护着她?
  
   那时候,没看过杜拉斯的任何作品,也完全不清楚杜拉斯的写作风格,关于杜拉斯的一切,我只是好奇凭什么能有个年轻的好小子爱上了风韵不再性格乖戾的她。
  
   《情人》这本书我以为杜拉斯写的就是杨 安德烈亚,去图书馆借了这本书之后,才知道,写的是她十五岁时在湄公河渡船上遇到的第一个情人,来自中国北方。
  
   语言晦涩,琐碎,叨叨絮絮,一段话看着经常找不到点,实在难以接受她的语言写作风格,这是我第一次看时不得不放弃阅读的缘由。
  
   时隔五年,再次拾起,同样的语言,理解却大为不同,虽还是不太能够熟悉,但却是一口气重新从头到尾读完。
  
   关于当年对她和杨 安德烈亚发生情人关系的好奇,似乎慢慢消除于书中那只言片语之间。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有个男人,就独爱她备受摧残的面容。


  一直觉得文中描述的那间房间格调,就是这部小说的格调:
  
  那是城内市区的一个单间房间。这个地方是现代化的,室内陈设可说是速成式的,家具都是现代式样。。。房间里光线暗暗的,她也没有要他打开百叶窗。她有点茫然,心情如何也不怎么明确,既没有什么憎恶,也没有什么反感,欲念这时无疑已在。。。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声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剌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如此。


  深陷在泥潭般的家庭,这个刚刚懂事、尚未成年的女孩子,潜意识里已经开始为自己寻找出路。通过中学数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母亲为她设计的路线。小哥哥十年如一日的会计学习,同样属于母亲那异常的坚毅。
  
  除了自己,她一无所有。在那夜风徐徐的渡轮上,戴着那顶瑰异的帽子,配着金丝高跟鞋,机会向她翩翩走来。
  
  这是一个怎样的中国男人,来自北方抚顺却长在热带的混沌和富庶中。他也有个梦想,在巴黎读完商科。被父亲强诏回后,试图通过函授学完课程。他说一口巴黎腔的法语,他那么熟悉巴黎的圆顶咖啡厅和一切娱乐,他也陷在这块终年炎热的土地、强势的家庭和他习惯的生活。
  
  这个沉溺的人拼命挥舞着双手,想要抓住些什么。即使终将沉溺,至少还有记忆。
  
  这是一段充斥着肉欲的时光,他们并不真的交谈。女孩自认要的是他的钱,男人明知二人走不进婚姻。也许她要的是叛逃的开始,他要的是怀恋的青春。
  
  杜拉斯这本经典的自传体小说,如雷贯耳的大名,还有那被无数人转述的经典开场。终于在2014年的开始,读完这本应该还能做到信达的王道乾的译本。这本书并不长,作为一本100多页的书售价20块,定价算是高的了。字数少的一个好处是,等我的法语进步到能读文章时,这本小说可以作为入门,只是不知道杜拉斯的法文究竟如何。
  
  女性自传体作家在那个时代是异常先锋的,书写有种特别的疗伤作用,杜拉斯经过那么湍急的童年最后爱上写作,可算是冥冥自有天数,也算是她的幸运。所有的苦难,最后都结成花冠,在遍身荆棘后,给你封赏。
  
  穿过时光的风霜凛冽,在时间的某个点,又和青年的记忆相逢。你能对自己发自内心说出的爱,是对生命的最高致敬。故事开始的那个场景里的那个男人,不是她年轻时的情人,不是任何人,又是任何人,是那个叫做“时光”的老人。
  
  掩卷遐思,脑海里浮现出的就是那幅《时光老人》。http://www.nationalgallery.org.uk/articulate/projects/mh/mh_time_transcript.html


  我是第一次读杜拉斯的作品,说实话,我无法体会到作者的那种心境,我似乎只读懂了这是怎么样一个故事,她的语言很平实,我无法想象一个受尽如此多折磨苦难的人,述说的还能如此平静,仿佛说的是别人的事情。她的那种平静让我觉得似乎只有以那种方式能让别人真正注意到你,至于是否尊重,那又是另一番解释。


  伟大,或许就是一种温度;而永恒,不过是一种偶然。
  ——前记
  
  “我已经老了”,当杜拉斯说着这话,她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男人,他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是年逾70的杜拉斯的自述,不是50岁,也不是30岁,更不是刚离开她的中国情人时的自述。70岁,那是一个经历世道沧桑、经历婚姻、战争、产子后的年龄。它苍老、厚重、平静,但又因回忆而焕发年轻。
  我想,甲板上那个戴男款帽子,扎麻花辫,眼神迷蒙妩媚,双唇涂着妖冶的红色,身体在米黄色宽松裙子中呼之欲出的少女,应是杜拉斯心中最美的自我模样,也是中国情人眼里最美的杜拉斯。
  怀念总是美的,它过滤了冲突、矛盾、和所有不堪的灰色杂质,如同“水消失在沙中一样”,尔后发现永恒和爱。然而,这种“发现”背后,往往也潜藏着莫大的苦痛。
  杜拉斯说:“不朽就是朽,不死就是死,不死也可以死去”。在她的这一段成长中,她大哥哥的黑色暴力、母亲的神经质和她小哥哥时常惨白的脸,总在她的心头,挥散不去。对于这一段成长,她尤为绝望,尤其是在这行将“死去”的家庭中间产生的左右为难的爱情。
  或许从他们在甲板上初相遇,这便注定了是一段无望的爱情:他出于情欲的驱使,那只拿烟的手竟显得颤抖,而她身无所值,唯有身体能显出她的个性和尊严;他看重她如水的肌肤和少女的柔媚,而她则看重他手中的钻石戒指,因他能解决她在金钱上的困扰。因而,她出让自己的身体。他们在一起,日日夜夜在堤岸边的公寓缠绵。杜拉斯说:“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得太早……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唯有真爱能让人变老,我想感谢年老的杜拉斯,感谢杜拉斯在她年老时才写出这段故事,否则这爱情必染风尘,必不像今天读起来那么的轻盈、通透,苍凉而回味无穷。
  杜拉斯在起初并不爱她的中国情人。她嫌他软弱无力,也看不起他的中国出生。但他在爱情里伸展出的男性魅力却是她所爱的,因为这应和了她反叛的个性,消解了她于家庭中承受的阴影和压力,同时,也发泄她初开放却汹涌的情欲。而她的中国情人,则是在她的身上,燃烧他男性的激情,如同在事业上施展他的抱负一样,弥补他在自我人生中无法被获许的自由。他们同是被压抑的个体,肉体是他们对抗孤独和发泄不满的唯一方式。然而,有趣的是,当中国情人表现出强烈的爱欲和占有时,杜拉斯却以一种看轻一切的玩笑心态来应对。
  餐饮上,她的中国情人说:我不会娶你的,因为你已经不是处子。她则满不在乎地说:好阿,反正我不爱中国人。如果说中国情人给予她的是缠绵深处的爱意和父式的关怀,那么,她回报的仅是她强大的自尊。因而,当中国情人招待她们全家吃饭,当他滔滔不绝时,她则与家人同样保持沉默,甚至与她的弟弟跳热舞。她身上的那种种族傲慢感,使她从心里回避着与中国情人的爱情,甚至是与她的家庭站到了同一边,以不屑和高傲对抗着她的中国情人。即使她的中国情人对她施以强暴式的不满和愤怒时,她仍满不在乎地说:我这种表现在妓院值多少钱?这时,少女的杜拉斯,爱的不过是一场情欲游戏。
  而游戏本身,恰是杜拉斯人生的真实写照。杜拉斯曾说:“如果我不是个作家,那么我肯定是个妓女”。她的一生,游走于无数男人之间,找不到安定和栖居点,这很大部分原因来自于家庭带给她的阴影。
  杜拉斯说过,她恨不得杀死她的大哥哥,她恨她的母亲偏爱大儿子,弃小女儿和小儿子于不顾。但她却又热烈地爱着他们,这一种矛盾的心理,无论书中,还是电影,都展露无疑。而当这种矛盾无从消解时,“游戏”就成了最好的回避和自我保护的方式,这应该说是人的本能,是命运,洒脱如杜拉斯,也无从避免。
  若说书是以意识流的方式来展示杜拉斯心中对于爱情、亲情和岁月游离的矛盾,那么影片则是着重笔墨去加深杜拉斯心中关于爱情的绝望感和覆灭感。前者连接了作家生活的始末,关涉到她的母亲和小哥哥的前后离世,意识通向四面八方,后者则以她与中国情人的故事为中心,发散至整个越南、缅甸河的风光景色。前者抽象而后者具体,感情抒发上,前者含糊曲折而后者则是直观可感。但我认为它们都是经典,它们都将那种对于爱情的绝望、家庭的冲突、往事的厚重表达出来。
  离别时,中国情人要她说:你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钱,而无其他。于是她照说了,中国情人搂她入怀,说:你是一个妓女,少女亦只是抿嘴一笑。若说她是为断了中国情人的念想,令他安心遵照父命去完婚,更不如说她仍然看不清自己心中是否爱他,或者说,那时的她并不懂爱情。我想,杜拉斯的中国情人在那时,该是绝望而欢愉的。绝望的是他发现少女并不爱他,欢愉的是因为他找到了“她不爱他”这个理由,说服自己离开她。于是他没像和她约好的那样,结婚后再去公寓找她,之后也没再去那所公寓。甚至送别她时,也仅是在车上,遥遥地望着她,留给她一个模糊的,看不清面容的身影。
  而少女,则是在横渡印度洋的一个夜晚,听到甲板上传来的华尔兹舞曲,才蓦然醒悟并承认心中对于中国情人的爱。这段始于肉欲的爱情终于回归了“爱”之本位和它纯真的本质。
  时间或许是上帝的另一种安排,它隔断着地域和空间,但也正是因为这种距离感,让人重新发现和认识爱,少女是如此,很多人,也是如此。很多时候,爱情并不能称出它的分量来。爱情往往是在时间过后、年轻逝去、苍老来时,才让人真正定义它。
  我忘不了那个在甲板上眺望远方的迷茫少女,也忘不了那个举着烟颤抖的中国男人。也许在那时——私家车上十指相扣的手,少女在车窗玻璃上留下的唇印……也许,在那时,他们的心便莫名地契合了,只是杜拉斯不肯承认罢了。
  这便是杜拉斯——每个人都能在她的故事中找到自己的身影,但却又有不同。不同之处在于,当很多人都期盼着爱情永恒时,杜拉斯却不奢求这些,她的爱情是在不知不觉中永恒的。离开了她的中国情人,她便不再为他停留,而是往前走,在往后的纷繁人世——在结婚、战争、产子、离婚、出版中,发现他,深爱他并怀念他,并最终得到她的中国情人的回复:
  “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将爱她一直爱到他死。”
  
  


  这本书最令人动容的是男人在小说结尾的电话 在电话中 他说下了 我会一直爱你 爱你至死
  读到这时 想起了一首词 人间自是有情痴 此恨不关风与月
  想到这 我笑了 因为 这是不搭的 根本不是一回事
  倒是最后一句话 不关风月 说得好
  根本与那无关 我只是爱 爱爱的感觉 爱逝去的岁月 爱我苍老的容颜 爱有人爱我时我心里的满足
  杜拉斯在小说里的叙述支离破碎 人们分析了许多 我只是感觉 她很倔强 也很……奇异?
  总之她为了一些东西 表现的洒脱 放荡 不在乎 但我总感觉她是在掩饰 掩饰自己的爱 真正的 平常到畸形的爱
  他爱那个中国男人 但也明白他的怯懦 家庭 环境是如此的不能忍受 不是为何 只是不能忍受 爱的别扭
  她是令人心疼的 她的帽子 连衣裙 冷漠 性 都只是面具 她不信任 但又渴望他人 于是她放荡 不在乎
  她只是为了这些 为了自己童年的经历买单
  为了这些 孤寂一生 孤寂致死


  她不是作家,就会是妓女。很直接也很有内涵的一句话。
  她是出卖了自己的肉体在先,写成了这篇小说才成了作家。写不成,至少干了和妓女一样的事。只不过大部分妓女应当是无情的。
  
  我才18岁,但我已经开始衰老。
  
  人种和金钱,很传统的矛盾。或者年龄也算上吧。
  
  韶华已尽之后的相遇只能出现在想象之中,这才有了那比书还有名的开头:“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只能出现在想象中了!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法】玛格丽特·杜拉斯 王道乾 译
  
    重读《情人》,率先注意到的是杜拉斯的叙事方式。这是一部老灵魂絮絮叨叨讲述自己那段尚且年轻就已然衰老的故事。讲述,是一种很别致的状态。
    所讲故事的内核隐藏在了乱伦、种族差异、残缺之爱的背后,其终极的命题仍然是在探索速朽和永恒这个大命题。
    开篇那个经典的开头,是一个老女人对于这个命题的思考,杜拉斯写道这个形象是她“时常想到的”,“一个人能看到”的,她所钟情的是这个世界上是否有一种穿越速朽肉体的永恒的情感,而人类之爱,抛却了华美的外表,是否真的还会永驻?“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这样的宣言之于那些害怕过“美人迟暮”的人,确实是一剂强心剂,但是它仅仅只是一种幻象么?好笑的是,人在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其实内心对答案早已有了一种潜在的指向。
    “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我眼看着衰老在我颜面上步步紧逼,一点点侵蚀,我的面容各有关部位也发生了变化,两眼变得越来越大,目光变得凄切无神,嘴变得更加固定僵化,额上刻满了深深的裂痕。”在这段文字之前,杜拉斯斩钉截铁地写下了“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
    这是一个看着自己容颜老去像在翻阅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时会有的那种专注表情的老去了的女人。也许这种衰老的念头早在十五岁,当她还穿着那件茶褐色的几乎被磨损得透明的低领口真丝裙衫,头上还戴着那顶不合时宜的玫瑰木色的有着黑色宽饰带的男士平檐帽,脚上还蹬着镶金条带的高跟鞋,甚至嘴唇还涂着口红的十五岁时,就已经感受到了。所以她才会那样优雅的靠在渡河岸边,像每一个成熟到可以满溢出露珠的姑娘一样,靠在湄公河岸边的渡口上,就算身边都是带着圆形斗笠忙碌穿梭的黄皮肤黑头发人种,她,一个白姑娘,才十五岁,就已经那样靠在岸边的栏杆上了,凝视前方,眼神却并不聚焦。没错,她就是在这里等,这个十五岁的白姑娘在确认一件事情,这世界上真的有不朽的东西吗?
    所以她的中国情人说是她勾引了他,这个风度翩翩的,从高档小汽车上走下来的中国情人,柔弱的怯懦的中国情人,大了她十几岁的中国情人,根本不认识她,也永远不认识她。很多年以后,她才知道当这个男人在渡口邀请她上渡船以后,她就喜欢上这个男人了。那一刻她只知道这个男人讨她喜欢,所以事情只好由她来决定。
    人们抵抗速朽的方式常常是在脸上涂抹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物质,或者,把自己的形象存留下来,绘画、相片、3D相片……总之,总能寻找某种途径获得“永垂不朽”。这里的本地人,也会去照相,那种一生唯一的相片,身体因为衰老渐渐雷同,又被照相师傅修饰得极为毫无个性的头像照。被修饰过后的年轻了的照片会变放大,放到家家户户之中,供后人去祭奠。这个十五岁的白姑娘的母亲也是这样。她每年都会带着她唯一的女儿和近似流氓的大儿子和柔弱的二儿子去相馆拍照,因为不得不受赤贫的困扰,他们只能拍合照。这是一个很诡异的家庭,这个家庭的成员不会彼此亲密交谈,甚至会希望对方死掉,他们不看人,只看相片,看完相片,母亲会满意地收藏到柜子里。
    他的中国男人说他是孤独一个人,孤零零一个人;她说她也是,她也是孤独一个人。还有什么,她没有讲。
    十五岁的白姑娘发现美丽的玛丽-克洛得·卡彭特眼目深邃的内部,有一个死亡的质点。
    
    我一直深信,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眼里就是什么样的世界。
    因为她富有的风度翩翩的中国男人,她委身于他,她却在这段时间里,撞到了个可以被称为“永恒”的东西。
    那是她离开他以后,她听到曲肖邦的圆舞曲,她突然哭了。她一时无法判断她是不是曾经爱过他,是不是用她未曾见过的爱情爱过他,速朽了的他却在她心目中留下了某种永恒的东西。
    小说结尾说,他后来找到她了,他对她说:
    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我从来不惮用最坏的恶意来揣测这个中国情人,但明明如此,却忍不住想要给这份感情添上“至死不渝”的标签。如果把杜拉斯的文字概括成情不知从何起,一往而情深,听起来像在亵渎这个故事,但却克制不住这样去想。
    我始终得坦诚,我被这样一个清醒的老女人清醒地讲述自己年轻时候的故事的这种清醒姿态打动了;只是某种程度上,这种清醒,是会灼伤读者的。
    


   大概是几年前,无意在浏览一个人的博客里见她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其实,她也只是一笔带过而已,可我却不知为何记之至今。加上上个月看王小波的书,他反复推荐这本王道乾先生译的《情人》,赞叹其译艺的精湛,于是决定买来认真看看。
  
   选了一个冷冷的下午窝在西西弗书店看完了这本书。并没觉这本书有着小说应有的主线和逻辑,相反,我更觉得有种意识流的感觉,随意地写:忽然想到关于母亲的事就写母亲吧;忽然想到我对大哥的恨,那就写写大哥吧;又或者,讲到中途我想起了那堤岸的中国北方男人,那就写写我与他的缠绵吧……有时是在讲述以前,有时又在述说现在。可是,我竟不反感这样的跳跃。不知归功于杜拉斯的写作功底还是王道乾先生精妙的翻译。
  
   而关于她和他。从一相识便全身心地投入。尽管,她曾反复在爱与不爱中质疑过。尽管,后来,她母亲嫌弃他是个中国男人,他父亲嫌弃她是个白人小娼妇。他与她,或许也知注定的结局,但,又因为爱得如此深刻,遂,不可分离。他们没有那种惊天动地的抗争,也没有誓死相依的举动,只是,这样坚定地在一起,直至法国那艘船的到来。就好像任何一对就算是备受祝福的情人也终将逃不过死亡而分开一样,任何人结局都是一样的。所以,他们平静地面对着所有情人的结局,只不过,分开他们的不是死亡,而是那艘船。可是,那又怎样呢。不管是否被反对,都是殊途同归。所以,又何必太去在意。
  
   终,她乘船回了法国。他娶了十年前家庭指定的少女。许多年过去,她经历了几次结婚,生孩子,离婚,还有写书。他带着他的女人来到巴黎。他打电话告诉她,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这,夫复何求?One is enough。
  


   可能是经历不够,或者是文学素养太低,情人这部小说并没有看的很明白。小说中讲述白人小女孩与中国少爷“爱情”的片段并不是很多,倒是花了不少篇幅讲述小女孩的妈妈、哥哥还有他们的家庭以及其他一些我认为与主题没什么关系的人物及故事。这让我看的有点云里雾里的,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要描述些什么。
   此外,小说中不同段落间经常是没有什么联系的,让我觉得没有什么逻辑性。一会儿是主人公的内心独白,一会儿又像是电影中的旁白。啊,到底是在讲什么。
   看了其他人写的一些评论,才有点明白,不过还是有许多理解不上去的。有个评论中提到了王家卫,我觉得王家卫拍一部有关情人的电影应该是很得心应手的。
   或许以后再读此书,可能会有别的什么想法,但是至少现在,还是对它不太明白。


   16岁读这本书很吃力,但并未让你感到难熬,细细的品味还是能从生疏的文字段落里找到让你感慨,顿悟的……心智年幼,就连这具身躯都未经历过多大的爱或恨。这个故事很深,很久远,也许未来我会与它面面相撞亦或是擦肩而过,对现在的我来说都是带着兴奋和畏惧的,到那时明白了是件值得庆幸的好事吗,还是说,到我明白的时候我也变得像她一样,无法言语了……只有懂的人才知道不会说话的木偶舞蹈里的含义。
   哀伤的文字并不代表你的书评就一定要围绕着这个转,只是单纯的陈述一件事,并不是也想让你感叹时间的流失,让你陷入无尽的追思当中。当我阅读时我会变成一个故事的旁观者与见证者,见证着作者一路的故事,纵使还是会被那深到底处的感情而波及。
   再大一点,是否能明白她的十分之一呀……


  如果没有王小波,我不会读杜拉斯。但其实这事得倒过来这样说:如果没有杜拉斯的《情人》,也就不会有王小波的《寻找无双》。
  
  简单的人物,粗糙的白描,以及支离破碎的情节,对比红楼梦的盛大优雅、繁复精致,简直不忍卒读。
  
  幸好还是忍着读完了。
  
  撇去杂乱情节的糟糠,剩下幽咽难言的哀而不伤。
  
  哀而不伤。这是我所认为的一切诗词散文小说的最高境界。《情人》虽然杂沓啰嗦,但却深得其韵。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情人》里年轻时的别离,年老时的再遇,故事本身并没有让人痛彻心扉,但隔着命运的无奈和岁月的飞驰,背后潜藏着的巨大的让人无法言语的沧桑,恰是人所共具的悲情。正如顾城《悟》中所领:“使我们相恋的/是共同的痛苦/而不是狂欢。”我们爱《情人》,也是因着这共同的痛苦。
  
  一个七十岁的老人,回忆着她十七岁的故事,就像梦一样。现实如土地般坚硬,梦却好比薄雾般迷蒙。所有回忆里以及故事的情节,也像梦一样浮上来,弥漫开去。
  
  王小波盛赞这种意识流的叙事方法。所以他的《寻找无双》,也像梦一样,充满呓语,却让我倍觉荒凉。至于《红楼梦》,更是繁华一梦,到头来,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无限凄怆。
  
  根本人生,就是一场梦啊。
  
  隔着岁月苍苍、世事茫茫,如果还能够像《情人》一样,有个人你爱他备受摧残的容颜,爱他直到生命的终点,或有个人他爱你圣洁的灵魂,爱你终生不变至死不渝,你不能不说这是一个美梦。
  
  《情人》哀而不伤之真味,亦尽得于此。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杜拉斯最经典的那段话。然后我准备看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是翻到书本的最后一页,我似乎都没有看到这个爱情故事。情人仿佛就是一个背影,借用这个背影来诉说女主内心世界。印象最深的是女主母亲对儿子毫无原则的溺爱,直至最后。
   也许在感情世界里,故事的主角总是一个背影,你回忆的只是围绕在他身边的美好时光,而他转不不转身,并不重要。


  爱尔兰诗人叶芝那首写给他的至爱毛特•岗的情诗——《当你老了》。灵魂与灵魂超越时空与肉体在诗句中对歌,岁月的沧桑在爱意下屈服。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
    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垂下头来,在红火闪耀的炉子旁
    凄然地轻轻诉说那爱情的消逝
    在头顶上的山上它缓缓地踱着步子
    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
  
    


  第二遍读这本书,觉得最美好的就是这突然间颤抖的一瞬间。
  
  “他给她打来电话。是我。她一听那声音,就听出是他。他说:我仅仅想听听你的声音。她说:是我,你好。他是但怯的,仍然和过去地样,胆小害怕。突然间,他的声音打颤了。听到这颤抖的声音,她猛然在那语音中听出那种中国口音。他知道她已经在写作,他曾经在西贡见到她的母亲,从她那里知道她在写作。对于小哥哥,既为他,也为她,他深感悲戚。后来他不知和她再说什么了。后来,他把这意思也对她讲了。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


  
  同你一起去看湄公河上的落日,
  我停下来,
  你在继续走着。
  我的身体僵住了,
  其实你还不懂啊。
  
  我爱你孱弱的身子,
  你的钱,
  你的郁闷与忧愁。
  我什么都爱,除了你。
  毁灭我,还有这些爱。
  
  我这样的一个妓女,
  却来不及在你面前哭出声。
  我还一直以为自己不爱你。
  这么的虚妄、浪费时间,
  因为我忘不了你。
  我第一次看到你时就注定这样了。
  
  爱情啊,它剖开自己,
  再这样的浓重的暮色里,
  予我以疲惫与深沉。
  
  这艘轮渡载着湄公河上的落日,
  我听见了萨克斯,
  遥远的,强硬而虚弱。
  
  像极了落日一点点地落下,
  像极了我无端的恐惧,
  像极了你进入我的身体,
  像极了你的声音中透出的恐惧。
  都是无望迷离。
  
  这就是我的凝结的一切,
  它们生前便背负着这样的结局。
  你远远地来送我一程,
  我这样的一个妓女,
  却来不及在你面前哭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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