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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性而至

[英] 毛姆 上海译文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9-1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作者:

[英] 毛姆  

页数:

96  

译者:

宋佥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随性而至》是一部风格多样、精彩迭出的随笔集,也是毛姆备受推崇的一部文艺批评的代表作,笔下的人物和主题从哲学大师康德到硬汉侦探小说家钱德勒,从西班牙巴洛克画家苏巴朗的传说到西方侦探小说的艺术,从政治家伯克到游记和回忆录作家奥古斯都?海尔,“纯文学”作家当中则有对亨利?詹姆斯、H?G?威尔斯、阿诺德?本涅特以及伊迪丝?华顿等剑走偏锋而又妙不可言的描述。毛姆以其塑造小说人物的洞察力和讲述故事的高超技巧,既生动有趣又入木三分地活画出这些著名人物的性格、气质、怪癖乃至于灵魂,实在是打通了记人随笔和文艺批评两个不同领域的不可多得的妙文。

作者简介

作者:(英国)毛姆 (Maugham) 译者:宋佥

书籍目录

忆奥古斯都
苏巴郎
侦探小说的衰亡
对伯克的读后感
对于某本书的思考
我认识的小说家们
译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忆奥古斯都IV奥古斯都的事业在一个机会中达到了巅峰。这件事和他创作本森伯爵夫人回忆录有关。就在这本书将要完成之际,奥古斯都前往德国拜访伯爵夫人的两个未婚女儿,沿途在夫人的密友维德公主殿下的住所逗留了一段时日。在那里他遇见了公主的姐姐瑞典王后。王后对奥古斯都说,她真心把他当作朋友,因为《纪念平静的一生》对她是莫大的安慰,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上它。那年冬天王后正打算把王储送到罗马去“熟悉他的圈子”,因此希望奥古斯都能陪王储同行。她还邀请奥古斯都来瑞典拜会她。不久之后他欣然从命。他给国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众人随即决定在王储逗留“永恒之城”期间,奥古斯都应该担当他的向导和导师。王后请求他在她年幼的儿子心中撒下些善良的小种子,国王谈起他应当拜访的人物和地点。就这样奥古斯都在冬季来到了罗马。他一天拜谒王子两次,引领他参观重要的名胜古迹。奥古斯都还格外用心地确保他结识符合他身份的人。他陪王子一起朗读英语,并在各处景点向包括王子和宫廷司仪霍特曼男爵在内的一群显赫要人做解说。在冬季临近尾声之际奥古斯都信心满满地写道:“回顾这个冬天,我百分百地确信我来对了。王子离开罗马时,和我初次见到他时相比简直变了个样,性格强健了许多;不管是他的个性还是他的英语和法语(他之前还不会说法语)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他现在已经能活跃地融入社交场合了,而他之前简直就像不存在一样。”五月份王子在随从的陪同下来到了克拉里奇酒店①。奥古斯都引领他参观了皇家学院、国家美术馆和伦敦塔,并陪同他前往牛津大学接受校方颁发的荣誉学位。这个夏天他应邀参加了许多高层聚会,见到了英国和德国王室成员,公爵和公爵夫人更是多得数不胜数。事实上所有有身份的人他几乎都见了个遍。在索尔兹伯里夫人的舞会上,奥古斯都向王子一一介绍自己的众多亲戚,以至于王子后来说道他在英国期间最为惊奇的就是海尔先生庞大的表亲数量。

后记

毛姆曾经说过,他喜欢站在远处静静观察形形色色的人物,不喜欢和人们面对面地交流。他内向、羞涩、拙于情感交流,但同时又理智、从容、对人性有着深入骨髓的洞察。这样一组性格组合使得他正如《我认识的小说家们》中自我评价的那样,更容易被人逗乐,而非心怀崇敬。人性是他站在画架前冷静描绘的客体,而非抒情的对象。 如果说在小说中毛姆需要借助人物和叙事,以戏剧化的方式展现人性的话,那么在这本随笔中他可以不加掩饰地将他最擅长的写作姿态从容、优雅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一个冷静,中立的观察者,不时对呈现在眼中的人性光谱莞尔一笑,既不感动也不评判。但这还不是全部。没有人能够彻底脱离情感需求,即便是像毛姆这样内向冷静之人。对人的冷淡——或中立(取决于读者的视角)——另一方面却促使他将全部的热情和爱投入到了精神追求之上。毛姆一生钟爱绘画,对于艺术审美有着深刻的思考和体验。《苏巴郎》一文是整本书中情感最炙热,最动容的一篇。感动作者的不是画家本人的坎坷经历,而是其精神价值在作者心中激发的强烈共鸣。将文中对苏巴郎的生平记述同对其作品的艺术评论做个对比,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后者不但是文章的重心,更是毛姆的情感焦点。这样一种感情色调的冷暖对比在另两篇文学与美学评论(《对伯克的读后感》和《对于某本书的思考》)中同样一目了然。这一对比事实上折射出的是毛姆潜意识中的价值取向——人性的渺小短暂与精神世界的崇高永恒,而唯有通过精神追求人性才有可能在某个短暂的瞬间得到救赎。 毛姆是一个观察者,习惯于让时间在他和观察对象之间分隔出一道沟壑。这六篇文章讨论的都是过往的人物,作品和观点,近则十数年,远则数百年。这些主题和素材即便在他那个年代也既不时髦也不新颖。毛姆对于时髦有着本能的不信任。在一个现代主义鼓声震天的时代,他的评论主题在“纯文学家”眼中就像他的小说风格一样“过时”,“庸俗”;难怪他自己也清楚他从未被看作是“知识阶层”的一员。但他并不在意,因为在毛姆看来,那些雄心勃勃想要开创一个崭新时代的努力注定是徒劳的。对人性的洞察使他坚信,人性永不改变,也不会改变,尤其是人性中的缺陷。在艺术领域,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保守派,保守得深入骨髓。他一定会认同那句古谚:阳光之下本无新鲜事。 《忆奥古斯都》是一篇半传记式的追忆录,文中作者不动声色地素描了在一个令人压抑的时代中生活死去的一个令人唏嘘的背影,不动声色得近于无情。维多利亚时代在作者成文之时业已成为遥远的过去,成为了道德高压,虚伪,社会等级森严的代名词。文章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这些看法并非全是后世的偏见;很多人物——像奥古斯都的母亲和毛瑞斯姐妹——简直就像是从某本十九世纪的小说中走出来的一样,对道德感的偏执和对情感的压抑完全达到了戏剧化的程度。但毛姆的写作一目的绝不是要纵容读者发泄对那个年代的优越感。他以手术刀般的锐利与无情剖开了主人公和一个个人物的心灵纵面——在他们那厚厚的道德外壳之下,抛开那无尽的繁文缛节和阶层偏见,是一个个普通平凡的人性,赤裸又可怜÷不论在重重社会重压之下它们以多么怪诞荒唐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其核心脉络对于后世来说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么陌生。人性;在作者笔下,从来就没有多少改变。那个以如此非人的方式对待侄儿的艾瑟婶婶,表面上看仿佛是维多利亚道德观的完美化身,但事实上却是在用这种变态的方式满足着她那超越自身卑微出身,报复等级制度压抑的正常心理。而这位对族谱,家世和攀结显赫表亲狂热到近乎偏执的奥古斯都,其实终生都躲在家族辉煌过去的自我编织的童话中;那个时代对门第的偏执既压抑了他,又庇护了他那不健全的人格,使他终身不必面对现实。 毫无疑问,在毛姆那个年代的读者看来,奥古斯都的那个世界是荒唐的。这是一个时代对上一个时代的回忆。但毛姆的那个时代也离现在的我们远去了。在今天的人们眼中,它又何尝不是荒唐的呢?那个刚刚从一战史无前例的杀戮中得到片刻喘息,就又迫不及待地被拖入下一场残酷血腥程度几乎摧毁西方世界信仰的战争;那个被经济大萧条的绝望,疯癫与剧痛折磨的时代;那个见证’了狂热民族主义的恶性膨胀与爆炸的年代……和多灾多难的二十世纪前半叶相比,奥古斯都的年代似乎成了真正的童话,可毛姆的同时代人——现代主义者们却对“进步’’信心满满……这是傲慢还是讽刺?而我们自己呢?我们真的就能确信我们的时代找到了超越人性缺陷的钥匙,确信我们的道德观是真理,确信我们的后代不会以相同的难以置信的眼光看待我们,就像毛姆的读者看待奥古斯都一样?但如果毛姆是正确的,如果人性真的从未改变过,那我想过分的道德自负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 《苏巴郎》则是一篇美学评论,是毛姆以半个同行的身份对一位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画家及其作品的剖析。热爱美术的读者当然可以用专业的眼光审视文中涉及的许许多多流派与作品,与毛姆进行跨越时空的切磋。但对美术不太了解的读者也大可不必有疏离感,因为这不仅仅是一篇美学论文。这事实上是毛姆以作家的笔触创作的一篇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奥德赛,讲述的是一个被世俗与自身个性束缚的灵魂如何在追求精神升华的漫漫旅途中,在经历了种种命运坎坷与创作艰辛之后,最终在某个神迹般的瞬间超越了自我,达到了精神疆域的最高成就——创造美。“这就像是上帝的恩泽最终沐浴在了他身上,”毛姆最后写道。这样一位不动声色到有时近于刻薄的作家(据说在一次晚宴上连英国女王都拒绝坐在毛姆身边)这时居然饱含真情地向这样一位“苍老憔悴”,像可怜的老狗一样“仰望着救世主”的老画家表达敬意,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动容的事。 毛姆生活在一个尼采宣称“上帝已死”的时代。从他的字里行间我们读不出他对“上帝”有任何特殊的依恋。因此当他写下“上帝的恩泽”时,他心中所指的并非是基督教的上帝,而是缪斯。文中毛姆用了大段炙热的文字描述美的冲击,将美与宗教体验的巅蜂——神秘主义相提并论,这样湍流的情感对于毛姆来说是不多见的。旧的宗教虽然式微,但它塑造的信仰和价值模式却是一份持久的遗产。偷食禁果的原罪隐去了,但人性的渺小与缺陷却成为了新的原罪;上帝的救赎远去了,但精神的救赎与超越却成为了新的圣经,而这条新的救赎之路通向的不是天国,而是美。美是唯美主义者的上帝,可能也是毛姆心灵深处的救世主。苏巴郎的故事是毛姆通过心灵之眼看到的一个缪斯的信徒如何得到拯救与精神永生的故事,这个故事最终感动了他自己。当然,苏巴郎和他的作品在读者眼中是否能带来相同的美和精神升华,这个问题完全可以留给热爱美术的读者去探讨。但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影响我们理解与感悟毛姆的这篇“美的救赎”。 《侦探小说的衰亡》是一个侦探小说的热心读者在这个流派的鼎盛时期对其要素、模式和历史所作的充分总结。应该说毛姆的洞察力是值得钦佩的。他不但跟踪了侦探小说的发展轨迹,而且令人信服地揭示了形成这条轨迹的深层原因,甚至做出了“侦探小说已死”的预言。譬如,他敏锐地观察到一个成功的创作要素总是无一例外地吸引来蜂拥而至的模仿者,而他们所谓超越原作的方法就是越来越失控地滥用、夸张、扭曲原作,直到最终将其毁掉。侦探小说的死亡最终归因于对其创作可能性的彻底穷尽。这些观察不但适用于侦探小说,而且可以推广至其他的文学领域。(当然,毛姆落笔时不可能预见到“硬汉流派”后来催生了风靡全球的好莱坞动作电影,这些硬汉形象直到今天还活跃在各种“大片”的银幕上——像打飞苍蝇一样打飞坏蛋,身边总有金发女郎投怀送抱,惨遭痛殴却就是金刚不坏……毛姆看了一定会觉得似曾相识。人性果然很少改变。) 文中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毛姆对现代文学的评论,虽属一笔带过,但却是对他文学观点的清晰一瞥。作品的可读性,毛姆写道,是作家的最大财富;听故事的欲望就像人类本身一样古老。因此现代文学完全背弃故事性的做法在毛姆看来无疑是愚蠢的。他还相信后世会还“故事大王”侦探小说家们(言外之意可能也包括其他注重故事性的文学家,比如他自己)一个公正,而将“严肃小说家,,们赶下宝座。实事求是地说,毛姆的这个预言暂时落空了。紧随现代主义的不是对故事性的回归,而是同样摒弃故事性的后现代主义,其可读性更加惨不忍睹。那么这一现象该如何解释呢?译者这里想提醒读者一个事实:文学与大众的疏离从未像今天这样严重过。只要将当年《大卫·科波菲尔》伦敦纸贵的热烈同去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默默无闻作个对比,这一点就再清楚不过了。完全没有娱乐性的纯文学和完全没有文学性的“纯市场”快餐占据了显著的两极,文学界成了一个和大众几乎彻底隔离的孤岛,一个自言自语的乌托邦。文学从当年拨着竖琴的游吟诗人演变成今天这样一种情形,这果真是进步吗?彻底脱离生活的文学有足够的活力持久、发展吗?时间会给我们答案的。 《对于某本书的思考》是一场发生在一个哲学家和一个作家之间的对话,主题是关于美。有趣的是,两人对美的切入点完全不同:哲学家从纯理性,纯思辨的角度讨论美的本质和意义,而作家则是从自身的创作体验出发感性地描述美是如何被创造的。作者不无调侃地讲述了康德完全缺乏情感能力的故事;他这样做不是为了否定康德的美学观点。相反,这更加强化了康德那“智慧的大脑袋”作为人类理性巅峰的象征意义。这注定是一场没有共同语言的辩论。哲学家眼中的“美”是人类理性思维能够达到的普遍真理,是不依赖于个人感官的。而在毛姆这位艺术家眼中的美却是完全个人化,个性化的情感冲击;“每个人都是用自己的全部个性和经历在读画”,毛姆这样写道。哲学家和艺术家对于美截然不同的立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哲学家的终极目标是为整个世界的存在找到一个终极的解释,一切的发生都必须被纳入一个完整,自洽,普适的世界体系中,包括美。可对于艺术家来说,美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是他精神的通天之路。当美在他手中绽放的一瞬间,世界都不再重要,通过美他的生命得以不朽。如果美不是他的造物,不是他精神和灵魂的结晶,而是归因于某个冰冷的,普适的,理性的因果关系,那简直就是把他的生命价值等同于一个齿轮。这是任何艺术家都不能接受的。 有趣的是文章最后康德和毛姆居然就美的道德意义达成了某种共识;这的确有些出乎意料。(我们有些惊讶地发现,原来毛姆这样一位不会对任何人性弱点感到惊讶的旁观者也会考虑道德问题。)康德认为,美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能够使人格高贵,不然的话就只是有害的纷扰。毛姆部分认同了这一看法。他一面哀叹唯美主义者普遍的道德堕落——不论在哪个时代似乎艺术家都是放荡不羁的代名词——一面坚信,除非美能够带来道德进步,否则亨美快乐就和其他所谓低级趣味的快乐没有任何优劣之分。毛姆的这个结论究竟是在否认美的崇高性,还是在暗暗希冀终有一日美能够实现其崇高性?作为一个美的信徒,我想毛姆心之所向的是后者。 《对伯克的读后感》在结构上同《苏巴郎》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这也许反映了毛姆对于远离自己的历史人物的一种解读模式。文章前半部分毛姆同样冷静地叙述了伯克的生平,毫不留情地揭示了他冲突矛盾的个性,披露了埋藏在他道义光环下的肮脏行径。然而,,毛姆并没有给伯克扣上一顶“虚伪”的帽子一他对于人性的洞察正体现于此。他意识到伯克心中真实的道义感与他同样真实的非道义行为是处于分裂状态的,他能够固执地对不符合内心自我形象的一切证据与事实视而不见——毛姆对此评论道,“我不知道该把这种缺陷叫做什么,但它既不是虚伪也不是欺骗。”而惟有在他的书房中,当他挥毫写下那些气势恢宏的激昂文字时,“我们才能对伯克说‘风格即人’”。因此,写作既是他心中道义的避难所,又是他实现理想自我的救赎之路。 对有志于在英语写作上领悟大家风范的读者来说,文章后半部分对于伯克文笔的剖析倒不失为一篇修辞与句式运用的绝佳教材(深悟其道的读者一定能写出满分GRE作文——笑谈)。译者在试图翻译伯克原文时不能不对现代汉语在某些表达能力上的欠缺深有感触。现代汉语的诞生归功于五四先贤用西方语法对汉语进行的一次重构,是对古汉语的一次脱胎换骨。但从本质上说,汉语依然没有摆脱以短句为核心的特征,而短句在书面表达某些逻辑关系与结构复杂的语意时,其欠缺是显而易见的。这一点在翻译伯克的大段复合句时尤为明显。汉语虽然源远流长,但现代汉语的诞生不过百年,而且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人造的语言,欠缺之处在所难免。从这个意义上说,汉语的现代化之路还远没有完成,绝不应该过早地陷入僵化。 《我认识的小说家们》记述了作者同一系列著名小说家的交往经历,其中有几个名字对于熟悉文学的读者来说一定如雷贯耳:亨利·詹姆斯,H·G·威尔斯,阿诺德·本涅特。正如毛姆自己所说,他那种冷眼旁观的个性使他很难同任何人成为挚交,所以他同这些对象间的关系至多仅仅是投机的伙伴,谈不上亲密无间的朋友。因此这篇文章并不是对友人充满感情的追忆,而是文学评论与个性分析的理性结合。如果说毛姆提笔时心中有一个清晰的总纲,那就是“风格即人”。对于熟悉这几位作家的读者来说,毛姆勾勒出的这几幅肖像是如此地可信,如此地贴合其作品,我们不能不怀疑,究竟是他们的作品影响、塑造了毛姆对其个性选择性的回忆与感知,还是毛姆对其个性的了解主导了他对这些作品的解读。以H·G·威尔斯来说,他的很多所谓“科幻小说”其实有着强烈的政论性。他的那本《时间机器》根本不是充满幻想的浪漫时空旅行,而是一篇令人毛骨悚然的政治预言,讲述了一个阶级对立最终将人类分裂成两个相反物种的可怕未来。读完这部小说,你几乎可以断定作者是个社会主义者——而根据毛姆的叙述,他的确热切地鼓吹社会主义。(好莱坞前些年改编的同名电影将这部作品彻底庸俗化了,其政治意义荡然无存。没有读过原著的读者切不可被其误导。)而他的另外一篇《隐形人》事实上是对恐惧被用作政治武器的警示录,文中他借主人公之口以近乎演讲的形式直截了当地阐明了其政治观点。这听起来简直就像是对现代恐怖主义的预言,而作者更像是一个政论家,不是一个文学家。毛姆对于威尔斯的所有描述与回忆虽然透露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但它们都无一例外地将读者脑海中H.G.的既有形象勾勒得更为清晰、逼真、可信,绝没有抵触推翻这一形象之处——这简直就像是毛姆笔下创作的一个人物角色了。 《随性而至》首版于1952年,其中这六篇文章的确切写作时间译者无从知晓,唯一能够推断的是它们大致作于二战后的这六七年内。此时毛姆的几部成名作业已出版,他作为一名作家的创作观与文学观也已成型。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文字的确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流露,是他随性而至地娓娓道来。 宋佥 2010年5月


编辑推荐

《随性而至》是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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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风格多样、精彩迭出的随笔集。故事生动有趣,人物刻画入木三分。


再读毛姆。。人生不是一场场的刻意而为。前思后想的话、目的性强的事,说起来做起来往往出其不意。。他对人物和作品的批评中总带着那么点爱。。随性。。


一向很喜欢毛姆精炼的文笔,充满异国情调的故事,第一人称娓娓道来的叙述,对人性幽微的洞察和悲天悯人的情怀。也一直对其在文学史上被列入二流作家耿耿于怀,以至于严重怀疑自己的文学品味,后来看到董桥先生说毛姆是其最喜欢的作家,不免有了恶意的得意,至少有个大家来垫背。早年见毛姆的小说多,几乎不见其散文译作,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出了两种毛姆的随笔集,使不谙英文者得见了不同的毛姆,善莫大焉。
改革开放以后,毛姆进入大陆颇早,先是外国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的《月亮和六便士》,再有上海译文出版社“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中收录的《刀锋》(1982年出版),影响最深的大概要算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毛姆短篇小说选》和自传体长篇《人性的枷锁》。


毛姆备受推崇的一本随笔集,译文也精彩,精装本,好看


毛姆的文艺评论和文人小传是注定要流芳千古的,个人认为其小说的贡献还是其次。


毛姆的书第一次接触,文艺评论什么的早就读烂了。基本都是原来大学写东西的时候做参考的。这本书不一样,它能把你吸引进去,让你一点一点的跟着他的思路走,在加上语言的朴实犀利,让人觉得事情本来就是该这样子。所以语言的力量是强大的。毛姆的书真的很值得一读,受益匪浅。


值得收藏的一本书,绿色硬面封皮,文字一如毛姆的风格,真实有血有肉的人物,喜欢,会慢慢欣赏的。


以前看毛姆的小说多,比如《人性的枷锁》 《月亮和六便士》,很喜欢,找来他的读书随笔,大赞,幽默,有自己的见解,虽然有时候稍微有点点尖刻,嘿嘿,不过,过于中庸之道的文章多半都没什么意思,就好像一个人如果总是老好人的发表一些评论,那么这个评委的话不听也罢,所以喜欢毛姆:)


已经读了写大哲学家康德的一篇,大呼过瘾。毛姆啊毛姆,爱死你了,已读了毛姆的五本,本本精彩,相见恨晚。


毛姆的随笔集,必须看。


毛姆的小品文,娓娓道来,和小说不一样,感觉像听长辈聊天,真诚,自然。毛姆的书,都值得推荐!


喜欢毛姆,喜欢随性而至


毛姆的文章一贯喜欢,翻译的语言也很到位。绿色的封面色彩感很好,就是中间的画好像贴歪了,与精装版的定位不符。


从第一次读毛姆的刀锋,看到现在的第三本,每一本书都精彩至极,让自己少了很多狭隘的任性理解,和片面的判断。后悔在27岁才开始读毛姆。


非常好看的短片集,毛姆一如既往的风格


很有可读性、毛姆叔叔的文章都很有让人读下去的欲望


很喜欢~毛姆的文字从来不让人失望。


毛姆,永远是一流的!这本小书,从装帧印刷到内容,都很可爱,感觉贴心。最适合雨天在家里,静静一个人,窝在沙发一角细细品读。


毛姆的很牛的系列作品之一。


知道毛姆是因为《面纱》,经典啊。


相对于毛姆的其他书,这本稍显枯燥,但是书本身质量和装帧都非常好。


套购毛姆,还没读,喜欢这种封面设计。


毛姆的作品,虽然还未深入了解和阅读他的书籍,但从众多评价来看,还是很期待的,包括这本。


很喜欢的书,喜欢毛姆,喜欢他的文字,在静静的夜晚品茗读书是一件乐事。


最近迷上毛姆的书了,这次把当当网上能购买到的他的作品都买了,这本书是精装,封面和内里都很好,值得收藏.作品内容就不说了,百度有详细的介绍.


喜欢毛姆的文字。。。。


毛姆,可读性就是好。向他致敬。


封皮很朴素,精装。毛姆的书,推荐看看。


毛姆的书,最喜欢他的刀锋
这本是散文集,虽然稍贵,但版面大小和设计手感都好


慢慢在收毛姆作品,这一本也很好读.


毛姆的书不用多说


毛姆的书都很赞 准备都收齐


文字风格多样,很精彩


这种随笔读起来超级轻松有趣


生活,就在于随性而至。


你会明白你到底要不要随性!这是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随性,可能成为你人生的绊脚石,或者垫脚石!


因为不随性,你就会被他刻薄到,所以,要带着幽默感看


整个书现在都还没看 只能在外包装和印刷上评价一下 还挺好的 期待内容也一样


封面比较精美,纸张也不错,应该是我想要的书,只是还没有开始读


正版好书!我很喜欢!


好的不行了,天天捧着在看


朋友一直想要的书


很值得一读的一本好书,很喜欢


现在在读面纱


值得一读,很有意思


瞒看瞒去.


看了开头,需要补很多课才可以继续


不浪费时间吧


很深奥的书,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看,但也很受益匪浅。值得欣赏的


文字相当好。


赚分赚分
赚分赚分


思路清晰 批判透彻 引人入胜


虽然还没读。但拿到书得第一感觉不错。


我给同学买的。。同学很喜欢,挺不错的


喜欢的作者,喜欢的文字。


除了深刻还是深刻


毛姆这本书的名叫《随行而至》,我在阅读的时候也是很随行的,所以发表的这个短评姑且叫他随性而言吧。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由前向后的阅读,而是翻到那篇算那篇,看得很轻松,不想犯了就放下,想翻了再拿起来。和以前的评论文章或者记人的文章相比,我觉得很值得我们推从。首先是文字的清新,让人阅读的时候感到很舒服,不存在结疙瘩的情况,似乎每句话都耐人寻味。再就是虽写人的文章,尽管有些是为前人撰写的,如第一篇,但是把人物写得有血有肉,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还有就是从毛姆的随笔可以看出,作者在写这些文字的时候,心境非常的宁静平和,可以说静如止水一般,排除了任何杂质,作者在为前人或者别人立传的同时,也从这折射出了自己。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值得收藏,也值得反复读。


毛姆的书一起买了两本,无论是纸张还是印刷都很精美,里面的书签也很精致,拿在手里感觉好极了。


书到了,但是由于买挺多的,所以还来不及看。但是据毛姆其他书的质量和内容来看,应该不错,他的作品,值得一读的。而且快递很快啊!!


想看看毛姆的书就买了


最近对毛姆的书萌了兴趣,买来一读,想看看原文。


还没看多少,打算慢慢看,就像书名,随性而至。


感觉纸质不是很好 字小了点,有点伤眼睛,内容还是很好的!


书角被压到了变皱,有点小不乐意。内容还没看。发过来才知书本好薄啊。


轻松幽默,令人忍俊不禁


飞机上看到这个书的介绍,以前不知道!
实际是很不错的书!
谢谢!


还不错,就是字体小了点,封面容易起毛。


设计的封面很不错,书中内容第一篇感觉很好。


写给几十年前的英国人看的,可能那个阶层的人看了很会心,对我来说里面提到的人名都不知道,觉得没什么意思.本来是看了里面关于侦探小说的一篇文字买的,现在发现也就这篇能看懂.


毛姆毛姆


随性而至帮助更多买家。分享,让世界更美好(选填


还没看,等心静下来的,再细细的品味


只是物流比过去慢


The Vagrant mood是一本薄薄的文艺评论。除了哲学家康德,评介的其他作家、画家过去显赫一时,今天我们却都不太熟悉,因此,感觉可读性不如《巨匠与杰作》。毛姆一如往常的挑剔和八卦,所谓“随性而至”,就是说毛姆并不怕得罪人,无论那家伙是在生前还是身后,但是读来不乏趣味。从这本文艺评论中,你可以读出毛姆小说中的一些人物原型:如《刀锋》的艾略特•谈波登,如《月亮与六便士》,如《寻欢作乐》的人物性格的一面,还有毛姆自己的生活,虽然他是反过来调侃,细心的读者(比如读过毛姆传记的)读着会不禁莞尔。作为毛姆迷来说,自然是要读一读的。此版本是精装本,绿色封面,还可以。可是封面的彩图是小块胶图帖上去的,显得很孩子气。


毛姆的炭火    关于《随性而至》      赵松在安德鲁·桑德斯那部八百多页的《牛津简明英国文学史》里,查找涉及毛姆的文字,发现竟只有三行半,还是夹在论述乔伊斯的那六页中。在书中,毛姆的代表作《人生枷锁》被视为“因袭传统的自传”式小说的最后一曲,是对“早已为《大卫·科波菲尔》的读者所熟悉的叙述模式”的“慢慢改变”。而乔伊斯所做的,则是“对既定的文学惯例进行了挑战”。    这就是20世纪批评家的基本态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毛姆对于这样一种别扭的文学处境还挺在乎的。虽然在世俗意义上,他作为一个作家已足够成功,长寿、有钱、声名显赫。但对于西方现代文学史来说,这些东西捆在一起也抵不过乔伊斯那本没几个人会真正读完的《尤利西斯》,也抵不过卡夫卡那篇薄薄的《变形记》。不管他有多么的不服气,他的风格与趣味确实跟现代潮流明显远离。这也是为什么,会有评论家称他为20世纪的莫泊桑——短篇小说成就非凡,文学观念已然落伍。这种来自主流文学界的有意无意的忽视,被他理解为知识阶层对他的排斥。    “尽管我在文学界的朋友不把我看作知识阶层的一员——这很令我遗憾——但我其实非常喜欢同有修养的人交谈,而且我觉得自己完全能够胜任这样的对话(也有可能是我高估自己了)。”这是他在晚年写的...长文《我认识的小说家们》里的一段话,貌似委婉谦卑,实则暗含某种轻蔑与骄傲。他觉得自己可以轻易地用学识“说得他们大张着嘴,活像被扔在河岸上的鳟鱼”。    这篇文章是他晚年随笔集《随性而至》里的最末一篇。在文中,他回忆了亨利·詹姆斯、H.G.威尔斯、阿诺德·本特涅、巴比塞等或前辈或同辈的小说名家。对于前辈亨利·詹姆斯,他多少是有些不厚道的,几乎刻意放大了这位大师的古板、尴尬的状态并淡化了他的文学成就。说白了,毛姆不喜欢詹姆斯那种带有浓重贵族气息的老派文人腔调与姿态。他更欣赏威尔斯。这位老兄天赋过人、才华横溢、活力十足、“性欲旺盛”,“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却又“确实令女人发狂”。最重要的是威尔斯从来不摆架子,能从容谦虚地面对任何人。当然在论及小说成就的时候,在毛姆看来,威尔斯跟詹姆斯都是那种缺陷显著的名家。但令他无可奈何的是,这两位在文学史中的地位始终远排在他前面,在风起云涌的现代文学开启时,他们是承前启后者,毛姆却不是。不管他的书如何受大众的喜爱,不管像格雷厄姆·格林、马尔克斯这样的作家如何赞扬他的成就,在主流文学的眼中,他始终都不过是个潮流以外的名家而已。    晚年的毛姆已没有多少怨气了,不再介意别人怎么看他、是否会接受他了。在连“后现代”都不算稀奇的今天,再回过头去看毛姆的作品,不能不说,他的价值确实被那些文学史的作者低估了。且不说他的短篇小说、戏剧和长篇小说,单看他晚年的随笔,就可认定,他确实是功力深厚的大师。在这本《随性而至》里,他的叙事已临朴素之境。六篇长文写得各具精彩,无论是写英国作家奥古斯都·海尔、伯克,还是那几位大名鼎鼎的现代作家和一代哲学宗师康德,他都写得平和生动且耐人寻味。但最让人边读边感叹不已的,还是《奥古斯都》和《苏巴朗》。如果说在其他几篇文字里,他还会不时隐约透出几丝淡淡的嘲讽意味,那么在这两篇长文里,他要展示的只是对“人”的理解。无论是对交往颇深的遗老式作家奥古斯都,还是对遥远年代的西班牙画家苏巴朗,他的文字都触及了他们的灵魂。尤其是苏巴朗,毛姆对这位一生坎坷、被埋没两百多年的艺术大师给予了饱含温情的知音式理解:“对于我来说,像苏巴朗这样一位勤劳、诚实、脚踏实地的人在他漫长的一生中居然能够在这样几个短暂的时刻神奇地超越自我,确凿无疑地创造出了美,真是令人无比动容。这就像是上帝的恩泽沐浴在了他身上。”    毛姆这样用心地写苏巴朗并不是偶然的。他自己的经历就颇为坎坷,少年时失去双亲,由自私冷漠的牧师伯父以颇为粗暴的方式抚养成人,上学后,又因生得矮小、说话结巴而饱受大孩子的欺侮,让他受尽痛苦,因而养成了孤僻、敏感而又内向的性格。后来以文学获得成功之后,他也不是那种喜欢交际、热衷场面的人。在漫长的作家生涯里,他借助文学之力不断为自己燃起成功的熊熊火焰,享受着世俗意义上的盛名。与苏巴朗这样伟大的艺术家的人生际遇相比,他实在是再幸运不过,那些因不被主流文学接纳和肯定而涌起聚集的不平之气,其实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在晚年的宁静中,他就像燃烧到理想状态的炭火,除了纯粹的艳红与恰到好处的热度,一切多余的东西都已被剥去了,留给他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2011年11月11日发于《第一财经日报》) 阅读更多 ›


有的作家用一本书写一个人,但毛姆能用一篇文章,寥寥几笔勾勒出一个鲜活有特色的生命,而且角度独特,他的神经恐怕比章鱼伸展的还远还敏感,厉害!


书里的印刷居然东歪西倒,唉


印刷打负分,封面中间那是贴上去的贴纸。


毛姆的小说更好些。更想看看毛姆的传记。


喜欢描写康德的那一段,理性认识!


喜欢毛姆的书,见了就买下了。


收到,还没看,会经常光顾的!


经典好书 全新 值得拥有经典好书 全新 值得拥有经典好书 全新 值得拥有


喜欢书中对那个时代人物生活的描写。


真心不知道写的都是谁,所以很糊涂,最终也没有读完~~很喜欢毛姆的人倒是可以看看吧~~


很好,毛姆的随笔很有意思,不过封面彩画是贴上的


hard cover很好,还有书签,喜欢


毛姆的作品,真是相见恨晚啊。这是他的随笔,写的很好,翻译得也很流畅,有些观点多少年前毛姆就提出来了,现在看来仍不过时。读来真是享受。


毛姆的书都值得看,何况我们家有他的粉丝


毛姆的轻型幽默,不适合我


内容有一点少


毛姆的作品很有深度


随性而至


好书,值得珍藏,传之后代


毛姆的文艺批评书


精装本,文字和纸张都不错


  短评写不开了,所以只好写在长评里面了。
  如果说我开始喜欢毛姆,大概就是从这部随笔集开始的,虽然我之前已经读过刀锋以及月亮和六便士。这部随笔里的吐槽真是太犀利了,读的时候好几次都笑出声了!毛姆真是个吐槽好手,看上去一本正经但是说出来的话能把人噎一个跟头的那种吐槽风格,这样一个妙人,难怪英国女王都不愿意坐在他身边啊。这里面的每一篇我都非常喜欢,吐槽侦探小说那篇是我笑得最多的一篇,但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我认识的小说家们》。
  翻译也很好,很流畅。我想,翻译出“西班牙人现实得根深蒂固”这样的句子时,译者也会有点儿小得意吧。译者结尾的译后记也写的很棒。不过还是要提一个错出来,苏巴郎一篇里,差强人意一词用错了。另外还有一个疑问。《我认识的小说家们》一篇中讲到,艺术家们聚会的时候,有人会带上自己的情妇和情妇她妈,他介绍情妇她妈的时候会说这是“我美丽的母亲”。因为这场景发生在巴黎,所以我想这人说的可能是“ma belle mère”。这词如果直译的话确实是我美丽的母亲,但事实上这个词表示岳母。联系到前后文说此人介绍情妇她妈的时候是“礼貌地”,所以我想此处应该表示的是岳母的意思吧?
  


  《对于某本书的思考》是对康德《判断力批判》的评论,但毛姆同时也花了不少笔墨在康德本人身上,这是可以想象的——在我认识了康德这个人后。不要被书名吓到,毛姆这篇文章的中心主要是在谈论美,“美”这个词在《苏巴朗》中已经被提及,所以我多少对毛姆的审美观点有了大概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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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介绍完康德这个人后,毛姆写了这样的话:“我刚才对康德其人及其生平做了一个简要的介绍,为的是激发读者对这位伟大哲学家的兴趣,好引诱他有足够的耐心读完我下面将要展开的对其一本著作的读后感,这本书有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标题:《判断力批判》。”一个苛刻的、用语犀利的评论家难得的坦诚,毛姆这句话使我读完捧腹,这又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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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是一个怎样的人?在读这本书之前,对我来说,康德之名如雷贯耳,在每一位想要专研点哲学的人面前他是那几座大山中的其中一座,然而也仅止于此。读完毛姆对康德的描述,我总结出康德是一个死理性派,患有严重的强迫症。他每天的作息如机械般准确,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的干扰,他不是停下,直到意外事件消失才继续,要不就规避这个事件,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这里,我必需摘录这个故事——
  康德每天无论天晴还是下雨都要散步,而且不多不少一个钟头。他每天离家的时间也是分毫不差,镇上的人都能根据他出门的时间来对钟。回到家后康德返回书房读书写信,直到天色变暗。这时,他习惯把目光对准附近一座教堂的尖顶,接着思考此时恰好占据他思维的问题。一天晚上康德发现他怎么也看不到那个尖顶了,原来是旁边的几棵杨树长得太高,遮住了尖塔。这让康德坐立不安。幸运的是杨树的主人同意减去树顶,这样康德就能继续怡然自得地思考问题了。
  诸如还有这样的事件,康德被公寓里的一只公鸡的叫声干扰了思考,他试图把这只鸡买下,但主人不愿意,于是他只好搬家。他的种种强迫症症状让我毫不唯物地怀疑他的星座是处女座,我百度了后才发现他竟然是金牛座的。
  康德出身贫寒,他依靠着父亲给予的微薄帮助、他的鞋匠叔叔的经济支持坚持学业,还”凭借着他在台球和奥伯尔牌戏上的本事赢了点钱,这才读完了六年大学“——这真是让人意外的技艺。康德母亲严格的宗教信仰对他的性格和最终形成的哲学体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同样,”由于在乡绅家中做过家庭教师,他因此得以融入一个在举止礼仪方面远胜自己出身阶层的社交圈,从而培养出了后来他卓尔不群的偏偏风度和优雅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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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断力批判》这本书讨论了两个主题:审美与目的论。毛姆在文章中只就审美展开讨论。他说,“我不想装哲学家,我仅仅是一个终身热爱艺术的人。小说是一门艺术,但不是完美的艺术。”
  美是如何产生的?毛姆一直在谈论的其实是这个问题。
  我先举一个例子,我家的旁边有一条河,河不宽,但也不窄,在人们眼中也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河,河两岸没有绝美的风景,人们在河边筑起的阶梯上洗衣、洗菜。在我的眼中,恰巧的是在我所能看到的视野中,这条河有一个极美的弯道,你能够想象这弯道美丽如少女纤细的腰吗?我不止一次地拍摄下这个弯道,澄黄的秋季,大雪覆盖的冬季。最近一次就是这个冬天,雪下得很厚,那天天快黑了,是在傍晚时我突地想起了那道弯,一个人兴冲冲地踩着雪去会晤它了。那时的河流安静极了,水似乎也进入了冬眠,水面静静的,停止了流动,只是偶尔小小地晃动一下,使得倒映在河面上的树干弯曲起来。这个时候,我觉得这就是美。我感受到自己体会到了美。按康德的说法,首先需要区分“愉悦”和“美”,“他认为美所带来的快乐是不受任何利益影响的;而愉悦是感官接受到的快乐,因此愉悦产生倾向性,而倾向性则与欲望以及利益紧密相连。”我看到那条河流,感觉到了美,我对此是不带任何欲望和利益的,于是我可以肯定这是种“美”。
  毛姆说“各人的感官不尽相同,因此令我愉悦之物可能会令你无动于衷”,但是我想,虽然我不是唯一一个发现河流之美的人,可每天在河边出现的人们未必会发现这样的美。美是必需脱离于感官的吗?如果是,那我看到的究竟能不能够称之“美”呢?如果不是,难道我最终是为了得以在普通人群中获得沾沾自喜的优越感而看到了“美”?
  康德研究美学问题的方式是纯理想的,即美是纯粹的,是脱离于感官的。“当你试图判断一件物体的美学价值时,你必须抛弃一切杂质——诸如那些诱人的色彩,还有你心中激荡的情感——而仅仅专注于他的形式;如果你能够在想象和理解(两者皆为思维能力)之间捕捉到某种和谐的统一,你就能获得快乐,从而肯定这件物体的美学价值。”康德认为美是由品德高尚之人引入这个世界的,假如“品德高尚之人”认定了具有美学价值的物体,那么认同他的判断是他人的责任——为这,康德作了一缺乏说服力的辩护。读到这,我忍不住暗暗叫苦,这下我可见识了理性派的威力。我认同的美,正是无法抛弃康德口中的那“心中激荡的情感”的,我想毛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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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毛姆从创造美的艺术家上说起美的产生。我猜测,可能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美的事物——那些被存放于各个国家博物馆的艺术品,大都是艺术家创造的,所以毛姆才会借此展开。
  忍不住再举个例子,在微博上,有人问@马伯庸 写文没有灵感的时候会怎么做呢?是硬着头皮用力写,还是有什么方法可以帮助自己找到灵感?亲王的回答是:找到灵感的方式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绝对找不到灵感的办法——在一个明媚没有工作的假日清晨,吃一顿舒心的早餐,放一杯柠檬水在手边,关掉手机,打开电脑打开文档,正襟危坐,决心花一天时间认真写点东西。这个例子简单地说明,为了寻找灵感这个目的而特意地去寻找,灵感是无法降临在你身上的。灵感与美相通,美也是如此。
  美不是艺术家创作的动机。毛姆用了一段话来描述小说家的创作过程,形象而显得感性——
  “一个想法不知从何处闪入脑海,他给它起了一个宏大的名字——灵感。它像钻入牡蛎壳内的小沙子一样微不足道,但激起的扰动却最终创造了珍珠。不知为何这个想法令他激动,激发着他的想象;思绪和情感从潜意识中涌出,许许多多的的人物浮出脑海,围绕着他们一幕幕事件也呼之欲出——人物是通过行为而非描述得到体现的——直到最后他的脑海中充斥着一大团混沌无形的素材。有时——但不是每次——他能够从素材的图案中发现一条道路,引领他穿过这片情感和思绪的混沌丛林,直到最后他的精神完全被这团迷茫所占据;为了将灵感从这无法忍受的重负下释放出来,他不得不把一切都诉诸笔尖。创造完成后他终于重归自由。至于读者从作品中获取了什么,那就不是作家的考量了。”
  一条弯弯的河道,或是夹在无叶落木中的一条雪中路,在画家心中唤起无名的激情,引发他的创作欲,让他感觉素材就在眼前。”而既然大自然使他成为了一名画家,那他就能够把这种情感转化成形与色的布局。这尽管满足不了他自己的感官——我怀疑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够完全达到心灵之眼所见的目标,不管他从事哪种艺术——但却能缓解内心的创作激情;那既是他的快乐,又是他的折磨。但我相信他从未意识到自己正在向未来的观众传递信息。“
  在写到这之前,我以为毛姆遗漏了大自然这一点,没想到是我错了。不管艺术家创造的初衷如何,他们的的确确向我们这些普通人传递了美。甚至可以说,他们在极尽全力诠释着大自然的美丽,他们的作品是他们与大自然沟通时的一霎那的定格。于是乎,在之前,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而只能望河兴叹,无法把心中的激情释放。
  精心的事前安排创造不出美,非所愿的苛刻限制却可能在无意间创造出美。毛姆说,“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有其自身的限制。艺术家越有才能,就越能自由地在限制范围内发挥自己的创作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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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说一件东西很美时,我们究竟为何说出美这个词呢?”毛姆这样问道。也许,我应该用在前篇文章中毛姆的原话来回答,因为现在的我们过于轻率地使用美这个词了。但是,美不应该是大众的吗?我觉得应该是,而非康德理论中那样高高在上的。如果给美以严格的评判标准,恐怕美终究有消失的一天,因为当美不在人群中口口相传,艺术家会被遗忘。
  托尔斯泰说,真正的美属于所有人。康德指出,农民不能够从他赖以为生的土地上发现美。但是,我们会发现,一切的美源自大自然,什么时候我们能够从我们一直索取的大自然中发现美,那才是美这个词出现的意义所在。
  我们已经知道,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美其实只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产生特定的愉悦之情,于是我们就称那些愉悦之物为美”。什么样的愉悦才能够称得上美?愉悦是否也有高贵、低劣之分?我想,打牌与阅读给我的愉悦是不分上下的,虽然阅读听起来更高档些,但我无法证明其给我带来的快乐比起打牌更优越。只能说两者的影响,阅读的影响是让我花大把气力写下这些。在最后,毛姆不得不赋予美以价值的目的性——同样这样也能回答上面的问题——那就是“对美的热爱能让人格高贵”。我想毛姆恐怕也是无奈的吧,因为这样的目的性过于狭隘,与之前所说也存在矛盾。不过,这点恰巧合了康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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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译后记》
  读《译后记》有助于我更深入理解毛姆的观点,读下来,我不时庆幸自己在所写的读后感中的观点以及一些对毛姆的猜测与译者眼中的毛姆是相符的。能够做到这些,我非常满足和开心,做好了一名合格的阅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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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还想罗列出一些在这本书中提到的书籍作品,并且这些也是我产生兴趣、致力去做更加长远阅读的书籍。罗列出来,也希望能够成为朋友们的参考。
  《罗马帝国衰亡史》BY 吉本 关于作者,在这之前知晓过,忘了从哪看到的推荐,好像是谈到欧洲历史的唯二值得阅读,另一位作家忘记了。似乎是吉本的历史作品比较有趣。。。能够两次见到也是缘分所以冲着这,打算一读他的作品。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BY 艾伦·坡 侦探小说经典模式的创作者
  《马耳他黑鹰》 BY 哈米特 侦探小说硬汉风格的开创者
  《致一位尊贵阁下的信》 BY伯克 毛姆极力推荐。一篇最伟大的英语檄文(所以读原版最好?),而且很短,一个小时就能读完。
  《爱弥尔》 BY 卢梭 让康德爱不释手的书。。。有兴趣看一看不?
  《判断力批判》 BY 康德
  《月亮和六便士》 BY 毛姆


  我很高兴我写的读后感能够”熏陶“到D君——这证明我写的东西并不是一无是处的。言之有物,通过语言或者文字让听到、看到的人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用的东西——实在不敢称其为”知识“——我所做的,假如可以实践并实现,那我就心满意足。
  然而,依旧很惭愧,在一月初我已读完半本《随性而至》,可是到今天(1月27日,写完这篇时已经是春节假期)我才把剩余的几页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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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接下来的篇章是《侦探小说的衰亡》,作为一名曾经的侦探小说迷,我可以较快地回忆起当时读到此处的惊喜。
  从此处开始,我对毛姆的语言的喜爱就不需多说了。因为,我读到某处,即心领神会,在心底一笑。
  所以,接下来,就让我重新认识一遍侦探小说的发展吧。在一开始,毛姆就明确肯定了侦探故事的可读性——当然,这是在读《罗马帝国衰亡史》还是读一本侦探小说的选择前提下——毛姆在后面了也说到侦探小说有好有坏,有些实在是不忍卒读。
  在前面,我为什么以”曾经的侦探小说迷“自称,因为在读到毛姆之前,我对侦探小说的结构脉络一无所知,也没有去思考过这个问题。
  在这章中,毛姆有很多妙语点评,以致我在书页中作出”哈哈哈“三字批注。因为时间关系,就不在此摘录了。
  毛姆说,”犯罪小说家不能像那个乏味的罗马人一样说人性的一切对他都不陌生;人性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陌生的,除了谋杀。谋杀理所当然是最为人性的犯罪行为,因为在我看来每个人都在某个时刻动过这个念头,只是因为畏惧刑法或者害怕自己的良心折磨(也许这第二种顾虑其实是多余的)才没有动手。“距离这最近的时间,我读过的侦探小说就只有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与毛姆同一国的《福尔摩斯》已是遥远的记忆,日式的侦探小说与英式的侦探小说必定存在着区别,所以可做的参考实在太单一。但日后若是想探讨下侦探小说,人性会是一个不错的切入点。《白夜行》这个故事恰巧在感性以及人性上给予我强烈的冲击,而让我忘记这原本是一个谋杀故事。也许,我可以这样开始——人性即一个侦探小说的始点。
  还是围绕”人性“,毛姆认为侦探小说家应该对谋杀的数量严格控制,”在这一点上,美国作家更容易犯错——他们很少满足于一场,甚至两场谋杀;……这是件令人遗憾的事,因为美国民族混杂,生活中涌动着各种暗流,因此比起我们自己那安稳,乏味,守法的国度,她的活力,她的冷酷,她的冒险精神无一不为小说家提供了一个远为多样且充满灵感的背景。“——让我又一次见识到毛姆犀利的笔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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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小说的推理模式是什么?即凶案发生,嫌疑产生,发现真凶,绳之以法。”这个经典模式最早是由艾伦·坡在《摩格街谋杀案》中创立的,可以去读一下。这个模式几乎可以套用在所有侦探小说中。或许,这个模式我们在之前就能够知道,但是侦探小说中暗含的其他一些定理是我们很难自己归纳出的,所以当看到毛姆的话我就有种“原来如此”的觉悟——哪怕有人已经知晓,但毛姆用他独特的语言一条一条呈现出来了。
  “作者的目标是阻止你发现凶手的身份,直到你读到小说的最后一页;为此他可以使出浑身解数。但他必须和你公平竞争——凶手必须是一个在故事总占据重要地位的人物,不能藏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或是戏份少得你自始至终都不会注意到他。”为此,《名侦探柯南》连载了十多年,前段时间网上发起了一个猜猜谁是黑暗组织BOSS的投票,人物有阿笠博士、目暮警官、工藤新一本人乃至他爸、他妈……记得当初我猜是高木警官,现在可见我的猜测是错误的,因为作者不会把一个在剧集中途冠之以声优真实姓名的角色写成BOSS的。
  “可另一方面,一旦凶手在叙事中展露头角,那就有可能会引起你的兴趣,甚至是同情,这样一来你反倒不愿见到他最终被绳之以法,送上绞刑架了。同情心是个很难捉摸的东西,常常会违背作者的意愿倒向他本不希望你同情的人物。读者会很自然地同情那些最早出现的人物。……这其中的道理是,如果读者在小说前十页中关注的人物随着故事的展开反倒淡出视野,那读者会不由觉得自己被绑架了。我想这条规律值得侦探小说的作者注意——不要让小说中最早出现的几个人物做凶手。”“很显然,如果凶手刚一出场就人见人厌,那么不管作者后面怎么大使障眼法,你都会不由地对他起了疑心,这么一来故事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也许我可以根据上面的再推测下《名侦探柯南》的BOSS?一个角色,他不是最先出场的,但是是读者能够记起的,说不上熟悉;他不是让人讨厌的,但又不是最让人投入感情的。不过,在一部连载了十多年还未完结的动画面前,我觉得哪怕是凶手,柯南迷们都已经为他们开贴怀念了,我真的对青山刚昌能否圆满这个故事捏一把汗。
  不过,我认为毛姆归纳的这几点对《名侦探柯南》是可以适用的,因为青山应该是柯南·道尔的忠实FANS吧。这样的模式,是称之为古典的侦探小说模式呢还是英式的侦探小说模式?因为,就《白夜行》来看,凶手大大博取了读者的同情,从而引发了故事之后的争论。但可以确定的是,在毛姆写下这些后的五六十多年后,侦探小说的模式已经发生了变化,也可以说,现在的侦探小说——在一些侦探小说作者看来——并不是以找出凶手为主要目的的了。
  在这个春节假期间,我重新看了一遍英国拍摄的新福尔摩斯——《神探夏洛克》第二季,我个人是非常喜欢这部剧的,统观下来,我觉得第二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极其完美地演绎了毛姆所说的侦探小说的几个理念。(抱歉我已经回忆不起柯南·道尔原著的剧情了。)
  另外,毛姆谈到作案动机无非是金钱、恐惧还有复仇。而“作者的任务 就是让你相信为了这些赌注而杀人是值得的。”
  在我目前所能举的例子中,像柯南·道尔的故事令无数读者痴迷(相信我,痴迷这个词并没有形容过分)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大多数的侦探小说以凸显侦探大师各种迷人的本领为目的;另一个例子则是,侦探——确切的说,应该是警探——以一个小角色出现了,甚至他所扮演的探求真相的角色是不被读者所喜的。这大概也是侦探小说的两种形式吧。
  书中,毛姆也谈到侦探——这一重要人物。侦探有三类:警探、私家侦探、业余侦探。业余侦探长久以来一直广受欢迎,警探通常是缺乏个性的传统人物。故而,我的唯二的两个例子也印证了这一点。
  后面的话,毛姆持的观点有,幽默不应该出现在侦探小说中,爱情也不该插入到侦探小说中。前者毛姆可以勉强接受,后者却是他无法忍受的。“我根本不在乎最终是谁赢得了姑娘的芳心——是那个绅士风度的私家侦探,是首席警探,还是被诬告的主人公。在侦探小说中我要的只是‘探索’。”这里我又要举出我那唯二例子了~《白夜行》肤浅点的话可以当做爱情小说看,故作深沉的话可以继续探讨人性——当然这不是我这次的主题。所以,《白夜行》严格来看是一部伪侦探小说。那么,话说回来,没有爱情,如果只有探案的话可能就无法满足口味越来越刁的读者众了。所以,福尔摩斯有了华生。既然男女之间的爱情在这里显得矫情,那么男性与男性之间的暗暗较劲、患难与共,生活中不时拌个嘴什么的,这些正满足了现在读者观众日益疲劳的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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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侦探小说的就写到这里,对这本《随性而至》很喜欢,但是对它的每一篇章写下感想应该是无法成行了。接下来就只对《对于某本书的思考》和《译后记》写点。


  第一篇《忆奥古斯都》看得很艰涩,欧洲中上层的生活细节,的确离我们东方人太遥远了,直到文末才约微有了看下去的兴趣。
  
  《苏巴朗》一篇,多了些对绘画审美的认识,相比苏巴朗的平生,毛姆本人对绘画美的感受更吸引人。
  
  《侦探小说的衰亡》,这篇在整本书里最有共鸣。侦探小说自己也喜欢,柯南道尔阿婆约瑟芬铁伊爱伦坡,除了车上打发时间,对侦探小说真没做过多解读,经毛姆的笔这么一写,倒处处都合情合理,不过东野圭吾的作品算是侦探小说中的另类吗,可惜毛姆大叔你看不见了,这是我们晚生人的幸福,只是时代给我们的这种幸福不是特别多。
  
  《对伯克的读后感》,这是妙文,感谢译者辛劳。毛姆哪怕不能做一流作家,但他一定是一流的读书人。对伯克文风的描述,看得人怦然心动。现代白话文,尤其是中国当代作家,这部分欠缺太多,所以方显王小波的珍贵,不过徒有文风,遣词造句上他又弱了。钱钟书或许可以二者兼得,无奈时代不予。
  
  写康德的《对于某本书的思考》,咱是俗人,相比纯粹理性的审美分析,康德奇葩的怪癖更有意思。但“美激发道德”,着实让人震撼,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人文精神终极关怀。
  
  最后一篇《我认识的小说家》,我认识的毛姆大叔终于回来了,从《毛姆读书随笔》开始,大叔你在我心中“文学届第一八神”的地位就无人可撼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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