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亨德森
2012-7-1
上海译文出版社
[美] 索尔·贝娄
322
230000
蓝仁哲
无
《雨王亨德森》:索尔·贝娄的 浪漫主义宣言 (译序) 索尔·贝娄(1915~2005),出生于加拿大一个俄国犹太移民家庭,童年在蒙特利尔度过,九岁时随父母移居美国芝加哥。念完公立学校后,1933年进人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入西北大学,1937年获人类学和社会学学士,这个学位的学习内容对他后来的创作很有益处。20世纪40年代开始创作,1950年已成为美国新一代作家的领头人物,并对犹太作家群——马拉穆德、J·B·辛格、菲利普·罗思等产生过重要影响。贝娄是犹太人后裔,又写过犹太人的题材,但他不赞成把自己归为或称为犹太作家,因为他关心的是整个人类的命运,人的本质,表现的是美国社会中普遍而又深刻的严肃主题。这的确不错,1976年瑞典皇家学院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正是称道“他的作品融合了对人性的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湛的分析”。 贝娄的创作以长篇小说著称,共出版十部,其中有三部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一部获普利策奖,还曾被法国授予“文学艺术骑士勋章”(1968)。战后曾在美国多所大学任教,1962年他的母校西北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 贝娄是一位饱含人文关怀的作家,十分关注人的生存状况,不断探讨现代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但他的创作观念和道路是有过曲折的,甚至可以说经历过明显的转变。他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创作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蔓延在西方社会,尤其是西方知识分子和作家中间的幻灭感还在延续;价值观断裂,理想破灭,道德沉沦,精神空虚,对西方文明的怀疑而酿成的悲观失望情绪还相当严重。在这种贝娄称为“荒原观念”(wasteland outlook)的影响下,继“迷惘的一代”之后又遭遇经济大萧条,美国文学中也出现了所谓的“伤痕文学”。在贝娄的早期作品里,如《两个早晨的独白}(1941)、《墨西哥人》(1942)、《晃来晃去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都可以见到“荒原观念”的明显影响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阴暗色调。但到了40年代末期,贝娄开始对这种令人压抑的文学气氛感到厌倦了,曾多次批评现代主义的“荒原观念”及其表现在作品中的悲观格调;对现代派不满文学传统,刻意追求艺术手法的尝试与革新,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意识流动,以致逐渐远离广大读者的艺术倾向,也颇不以为然。于是到了50年代,他一反往日的创作路子,写出一部新颖的不同凡响的长篇《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塑造了一位富有浪漫主义气息、决心追求个人自由和保持自我的主人公马奇,他宁愿像个流浪汉到大城市冒险,干各种苦工,甚至参与犯罪活动,也不愿受社会环境的限制和人事的束缚。全书用第一人称叙述,社会画面广阔,情节结构松散,充满滑稽幽默、自我调侃的调子。接着,另一部小说《只争朝夕}(1956)也塑造了一个类似的主人公,推销员汤米失业后也流浪街头。这两部小说表明,贝娄在有意摆脱先前的创作老路,决心通过描写日常生活事件来揭示社会的本质问题,通过平凡而具有浪漫气质的人物来探讨自我,张扬个性。 然而,正如批评家阿兰·查夫金指出:“如果人们从贝娄的《奥吉·马奇历险记》和《只争朝夕》见到了浪漫主义创作倾向的端倪,那么直到《雨王亨德森》,他的浪漫主义才达到鼎盛的地步。在这部小说里,既有精神获得新生和想像大显威力的主题,该主题又通过浪漫主义手法来展示;小说中还大量暗指和直接引述浪漫主义诗人布莱克、雪莱、科尔律治和华兹华斯的作品。”不少人认为,美国二战后有相当数量的小说呈现出新浪漫主义倾向,其中埃伯哈德·奥尔森还在自己的著述里归纳出了新浪漫主义的若干特征,列举出了代表性的小说家,如索尔·贝娄、诺曼·梅勒、J·D·塞林格、F·奥康纳、K·冯尼格特、菲利普·罗思、艾丽斯‘沃克、托马斯·品钦、托妮·莫里森、约翰·巴思(后期)等。其中,索尔‘贝娄对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和作品的熟悉程度远胜于向时代的其他作家,他的三部以H字母开头的小说,《雨王亨德森》、《赫索格》(1963),tN{洪堡的礼物》(1975),引用和暗喻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作品最多。这三部小说,连同《雨王亨德森》之后的其他两部重要长篇《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69)和《院长的十二月}(1982),主题上也有一致性,都共同具有典型的浪漫主义特征:追求精神的新生,渴望心灵与自然相通,向往超现实的存在和灵魂的永生。在艺术表现上,则采取嘲讽式的喜剧手法,因为贝娄相信,要让浪漫主义的传统理想和价值为现代工业社会的人们接受,他笔下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主人公必须是与现代荒诞性社会相协调的戏拟英雄(mockhem)或反英雄(anti_hem)。贝娄的浪漫主义具有十分浓烈的荒诞意味和喜剧色彩。查夫金认为,通过他的几部经典长篇,图书奖,一部获普利策奖,还曾被法国授予“文学艺术骑士勋章”(1968)。战后曾在美国多所大学任教,1962年他的母校西北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 贝娄是一位饱含人文关怀的作家,十分关注人的生存状况,不断探讨现代社会中人的精神危机。但他的创作观念和道路是有过曲折的,甚至可以说经历过明显的转变。他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创作的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蔓延在西方社会,尤其是西方知识分子和作家中间的幻灭感还在延续;价值观断裂,理想破灭,道德沉沦,精神空虚,对西方文明的怀疑而酿成的悲观失望情绪还相当严重。在这种贝娄称为“荒原观念”(wasteland outlook)的影响下,继“迷惘的一代”之后又遭遇经济大萧条,美国文学中也出现了所谓的“伤痕文学”。在贝娄的早期作品里,如《两个早晨的独自》(1941)、《墨西哥人》(1942)、《晃来晃去的人》(1944)和《受害者》(1947),都可以见到“荒原观念”的明显影响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的阴暗色调。但到了40年代末期,贝娄开始对这种令人压抑的文学气氛感到厌倦了,曾多次批评现代主义的“荒原观念”及其表现在作品中的悲观格调;对现代派不满文学传统,刻意追求艺术手法的尝试与革新,探索人物的内心世界,注重人物的心理分析和意识流动,以致逐渐远离广大读者的艺术倾向,也颇不以为然。于是到了50年代,他一反往日的创作路子,写出一部新颖的不同凡响的长篇《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塑造了一位富有浪漫主义气息、决心追求个人自由和保持自我的主人公马奇,他宁愿像个流浪汉到大城市冒险,干各种苦工,甚至参与犯罪活动,也不愿受社会环境的限制和人事的束缚。全书用第一人称叙述,社会画面广阔,情节结构松散,充满滑稽幽默、自我调侃的调子。接着,另一部小说《只争朝夕》(1956)也塑造了一个类似的主人公,推销员汤米失业后也流浪街头。这两部小说表明,贝娄在有意摆脱先前的创作老路,决心通过描写日常生活事件来揭示社会的本质问题,通过平凡而具有浪漫气质的人物来探讨自我,张扬个性。 然而,正如批评家阿兰·查夫金指出:“如果人们从贝娄的《奥吉·马奇历险记》和《只争朝夕》见到了浪漫主义创作倾向的端倪,那么直到《雨王亨德森》问世,他的浪漫主义才达到鼎盛的地步。在这部小说里,既有精神获得新生和想像大显威力的主题,该主题又通过浪漫主义手法来展示;小说中还大量暗指和直接引述浪漫主义诗人布莱克、雪莱、科尔律治和华兹华斯的作品。”不少人认为,美国二战后有相当数量的小说呈现出新浪漫主义倾向,其中埃伯哈德·奥尔森还在自己的著述里归纳出了新浪漫主义的若干特征,列举出了代表性的小说家,如索尔·贝娄、诺曼·梅勒、J·D·塞林格、F·奥康纳、K·冯尼格特、菲利普·罗思、艾丽斯·沃克、托马斯·品钦、托妮·莫里森、约翰·巴思(后期)等。其中,索尔·贝娄对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和作品的熟悉程度远胜于同时代的其他作家,他的三部以H字母开头的小说,《雨王亨德森》、《赫索格》(1963)和《洪堡的礼物》(1975),引用和暗喻英国浪漫主义诗人的作品最多。这三部小说,连同《雨王亨德森》之后的其他两部重要长篇《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69)和《院长的十二月》(1982),主题上也有一致性,都共同具有典型的浪漫主义特征:追求精神的新生,渴望心灵与自然相通,向往超现实的存在和灵魂的永生。在艺术表现上,则采取嘲讽式的喜剧手法,因为贝娄相信,要让浪漫主义的传统理想和价值为现代工业社会的人们接受,他笔下具有浪漫主义气质的主人公必须是与现代荒诞性社会相协调的戏拟英雄(mock—hero)或反英雄(ant卜hero)。贝娄的浪漫主义具有十分浓烈的荒诞意味和喜剧色彩。查夫金认为,通过他的几部经典长篇,“像华兹华斯和19世纪英国其他大多数浪漫主义作家一样,贝娄呼吁人们解放思想,把思想从传统习俗和日常观念的奴役下解放出来。每个人都需要具有一种没有偏见、成见、种种抽象理论和具象事实的想像。作为一位20世纪的浪漫主义作家,贝娄以其经典作品表明了一种实在的希望:人类将以想像所赋予的力量来拯救自己和自身所处的世界,从而恢复西方世界过去的巨大进取力。” 《雨王亨德森》是贝娄小说中充满浪漫主义内容特征和喜剧表现手法的成熟作品,甚至被埃伯哈德·奥尔森称为“贝娄的浪漫主义宣言”,特别值得我们仔细研究。显然,亨德森是如何成为雨王的经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为什么去非洲?非洲之行有什么象征意义?他从非洲之行学到了什么?小说的结尾具有什么深刻的涵义? 小说主人公尤金·亨德森,身高六英尺四,体重二百三十磅,一头波斯羊的鬈发,脖子有二十二英寸粗,偌大一个鼻子,一双阴阳怪气的眼睛。这副漫画式的滑稽形象更像神话故事中的人物,让人产生很多联想,但他却是贝娄笔下典型的自我嘲讽的喜剧角色,美国现代社会中的一个人,正如亨德森自己声称的那样:“我是人,尽管相貌与众不同,也是人。”(P.105)而且他的家庭背景显赫,曾祖父当过国务卿,叔伯祖父中间有几个当过驻英、法的大使,他的父亲是位有名的学者,写过专著,曾经是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和历史学家、作家亨利·亚当斯的朋友。亨德森继承了亨氏家族遗产,除了遗产税外还有三百万美元。他受过高等教育,毕业于名牌大学。可是,这样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富翁,却无法在美国社会安静生活,曾被人认为是个“疯子”,他自己也承认“真有些疯疯癫癫的”(p.4),读者不禁奇怪:这是怎么回事?他后来又是如何有了转机的?虽然那是往年的事了。 小说一开头,亨德森便以第一人称的叙事角度来追述自己的这段经历,以自省的口吻回顾往事,娓娓道来:“是什么促使我去非洲旅行的呢?一下子说不清楚。那阵子好多事儿越弄越糟……回想当时的处境,真是痛苦极了。”(p.1)的确,促使亨德森去非洲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不是一下子能说清楚的。于是,小说用了头四章的篇幅来追述说明。 首先是社会造成的压力。在亨德森看来,这个世界曾经是一个“强大无比的压迫者”(p.1),生活在这个世界,这样那样的事儿总在纠缠他,很快在他心里造成一种压力。贝娄称这种压力叫“distructions”(种种烦躁不安),还曾以华兹华斯的一首十四行诗的首行为题《这世界真使我们受不了》(1975)发表过一篇文章。他在文中指出了世界的巨大变化:1807年华兹华斯警示人们勿受尘世的拖累,别在得失盈亏中浪费了毕生的精力,出卖了自己的心灵,而对自然界越来越漠视。两个世纪后人们却受着“喧嚣和烦躁的残暴统治。1914年以来,在各个生活领域,我们都笼罩在种种危机之中,无时无刻不在忧虑能否幸存下去,大众的不安情绪深深植入我们的心底。能够脱离这个世界那是再好不过了”。现代美国是一个丰裕的社会,但物质尽管越来越丰富,精神空虚却日益严重。百万富翁亨德森竟感到“痛苦极了”,不能不说是一个最好的写照。他去非洲是由于社会的压迫,是“这个世界真使我们受不了”,才使他不顾一切地逃避身处的社会。 其次,亨德森是个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人。随着西方社会物欲横流、道德沉沦的加剧,他更加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努力寻求保护自我的屏障。值得注意的是,他转而求助的目标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书本。“当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阅书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启发性的字句。”(p.1)他读到这样一句话:“罪过总会得到宽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这句话给他极为深刻的印象,看后随处都在暗暗念着它,但等他再去寻找这句话的出处时,却查找了几十部书都没有着落。这件事本身便是一个精妙的暗喻,预示着小说的“寻找”主题,而且是从某个精神领域去找。其实,据丹尼尔·玛吉第阿克查证,这句话类同于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布莱克在《耶路撒冷》绪言里的一句话:“耶稣的精神是不断的宽恕,谁想等着变善而后进入天国……是永远进不去那儿的。”《耶路撒冷》开篇的几行诗也与这密切相关,“相互宽恕每桩罪过/如此便抵天国之门”。“相互宽恕”既意味着宽恕别人又得到别人宽恕,还意味着宽恕别人也宽恕自己,而且,后一种意义上的自我宽恕,对人们思想解救最关紧要,否则,自我的存在只会是一场监禁。亨德森开列了一长串令他烦恼、不得清静的事,为首的便是“我的双亲”以及别的人。他感到父亲爱他却始终没有宽恕他,因为是他而不是他的哥哥狄克继承了家庭姓氏和财产,他的所有荒唐行径都出自这一感受;他心里明白,他与父亲之问一直存在芥蒂。他与自己的儿子爱德华之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他爱儿子,儿子却不争气,找了个印第安女人,“这会是我亲生的儿子吗?真是活见鬼。要是我任他和这女人混下去,她会几口把他吞掉的”(p.126)。同样,他与前妻弗朗西斯分居两地,终至离婚;他与第二任妻子莉莉之间不断争吵,与同住一家旅馆的房客闹别扭,与公路上扫雪的司机殴斗……。一句话,他的人际关系一团糟:缺乏理解,缺乏宽恕,说到底是缺乏爱。在一个缺乏爱的生活环境里,难怪“事儿越弄越糟”,心里不得安静。 第三,亨德森的内心里不断发出“我要,我要”的叫喊。假如混乱的世界、没有爱的环境可以逃避,内心深处发出的可怕喊叫是无法回避的。更折磨人的是,他不知道自已究竟要什么。为了平息这个声音,他“试过了一切能想到的解脱办法,没用”。无论如何,“它还是跟着我,跟到乡村,跟到城市。无论花多大的代价,都无法使它平静”(p.25)。显然,这是混乱的外部世界在内心的一种反映,“在一个疯狂的时代,想要避免受疯狂的影响,这本身就是一种疯狂的表现”(p.25)。要平息这个“我要,我要”的叫声,他只好离开美洲大陆,远去别处寻找安宁。(趁便指出,“我要,我要”也出自布莱克的作品,出现在《天堂之门》的第九块字牌上。) 第四,在亨德森遭受种种困扰的同时,他还直接感受到死亡的恐惧。换句话说,他感到生存受到了威胁,自我遇到了挑战。有一个死亡的意象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他在法国与莉莉分手后到了法国南部,在海洋生物馆参观时“获得了一次奇特的经验。那是薄暮时分,我望着一条章鱼……我感到无边的寒气,像要当场死去。我心里暗暗在想:‘这是我活着的最后~天,死亡在向我发出警告了”’(p.19)。他生活里也浮动着死亡的阴影:他心里时常记起哥哥狄克的死亡,狄克在咖啡馆里干了蠢事,逃命途中泅水过河时被淹死;他第二任妻子的父亲自杀身亡;他同莉莉争吵时也常常威胁要自杀。直接导致他启程去非洲的恰好就是死亡。一天早晨,他在早饭桌上同莉莉高声吵嚷,拍桌子拍巴掌的,吓死了受雇于他家的老女厨。他进厨房一看,她倒在地上死了,“她的灵魂像一股气,一丝风,一个泡,飘出了窗户。……这就是一切,原来这就是死亡——永别?”(p.39)然后他到路对面老妇人的住宅,看到里面堆满了捡来的纸盒、木箱、小儿车之类的破玩意儿,他得费力地从一问屋爬进另一间屋。原来,她的一生就是这样一堆破烂!人生有何意义!因此,他暗暗对自己说:“亨德森,看在上帝面上,鼓起勇气,离开吧。否则,你也会落得同样的下场。”(p.40)于是,在把勒诺克斯小姐送到墓地后,他便登上了去非洲的飞机。 亨德森的非洲之行是他探索自我的心路历程,大致可分为两段,一是在阿纳维人中间的经历,一是在瓦里里人中间的经历。无论前者或后者,都是象征性的演义而非真实性的见闻;其主要象征是,勇于探索的浪漫自我能够打破心灵的沉睡,重新获得新生。新生的力量蕴藏于自我之中,一个勇敢的自我探索者才能直面自己的遭遇或困境,才能重新振作起来获得必胜的信心。这种勇气和信心源于人的想像,正如达甫国王说的:“人类的一切成就都有类似于飞行的渊源。想像是大自然的活力所在。……想像,想像,想像!想像能变成现实,维持现实,改变现实,修复现实!”(p.271)对于一个人来说,想像能使人看清过去,正视现实,明白前进的道路。 同是非洲之行,贝娄笔下的《雨王亨德森》完全不同于康拉德的《黑暗中心》。康拉德展现的是库尔兹深入非洲进行象牙交易,贪婪无比,变成了一个恶魔;贝娄则以亨德森深入非洲为探索自我的象征,寻找智慧,终于打破了心灵的沉睡,获得了新生。亨德森是和他的朋友查理夫妇一同乘飞机去非洲的,但只有当他与查理夫妇分道扬镳,雇了土著向导罗米拉尤之后,才算正式踏上了探索自我的心路历程。他们深入非洲大陆,“一连几天不见人的踪迹,也很少见到植物……我仿佛进入了远古时代——真正的往昔,没有历史或任何与历史有关的东西,一幅人类出现以前的茫荒景象。”(p.46)这幅景象很有19世纪浪漫派作家缅怀往昔、向往远古的情怀,一开始便制造了荒诞而又神秘的探索气氛。经过长途跋涉,一天早晨,他们来到阿纳维人居住的地域,这地方“看样子是一处原初的地方,一定比尤尔城还要古老”(p.47)。阿纳维人养牛,这时正逢严重的旱灾,公共蓄水池边满是青蛙,使得牛群无法饮水;人们也不敢让牛饮用池内的水,因为他们认为无数青蛙的出现是上天的诅咒。因此,见到亨德森的人要么哭泣,要么沉默不语。“这便是人们所谓的现实中的噩梦吗?”(p.48)亨德森想到的这句话出自科尔律治《沮丧颂》一诗,也是他初到非洲时自己心情的写照。但当他得知这一切是由于干旱和蛙害引起之后,便认为这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机会——可以打破现实中的噩梦,发挥救助者的作用。与他直接交往的第一个阿纳维人是会讲英语的依特洛王子,他俩以角力的传统仪式建立了友谊,他俩的交谈为后来达甫的出现埋下了伏笔。然后,他被引去觐见女王薇拉塔勒。这位女王既是部落的母亲又是父亲,一个双性的神秘人物。亨德森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相信她能解决他遭遇到的所有问题。可是,女王先问他是谁。“我是谁?”是个简单问题,却触到人的本质,引发了他自我探索的起点。谈话中,亨德森两次扑近女王的腹部,随着她肚子的起伏,感受到她生命的活力。这个象征性的动作细节意味着他重返子宫,重新回到生命起点的努力。 亨德森从女王口里得到两大启示:一是浪漫主义的孩童观。女王说,“对一个孩子来说,世界是奇怪的。您已不再是一个孩子了。”亨德森听了马上领悟:“再正确不过了,我一生从来没有自在过。我所有的毛病都源于对孩子的认识。”(p.84)这里演绎的思想正是华兹华斯在《永生颂》中咏颂的主题。这话在他脑海里掀起浪潮,他很快明白:“小孩也许会认为世界很奇怪,但他不像成人那样畏惧它。小孩对它感到惊奇,成人则主要感到恐惧。”(p.84)二是女王说的“格朗一图一摩拉尼”,意思是“活下去,每个人都想活下去。”这是生命的真谛。当初他处于种种烦躁和困扰之中,心里不断叫喊“我要,我要”,现在才明白要的是“活下去”。活下去需要有勇气,需要克服死亡的威胁、追求真实的人生。“世界上有几人像我这样,为了追求真实的人生而出生入死,历尽艰辛。这是我最基本的忠诚。我一次又一次丧魂落魄,但我总是卷土重来……我热爱这玩意儿——格朗图一摩拉尼!”于是,亨德森获得了生命的真谛,也获得了生存的勇气和自信。他带着感激和报答的心愿,想方设法制造爆炸物,一心为阿纳维人除去蛙害。然而遗憾的是,他在炸死青蛙的同时,把部落生命之源的水池炸垮了。好心做了坏事,他十分悲痛。不过这时,他已懂得“格朗一图一摩拉尼”,人必须“活下去”,他便很快从失败的羞愧中振作起来,进一步深入非洲腹地,继续自我的探索。 第二段的经历与第一段形成了有趣的对照。如果说第一段是亨德森自我探索的精神成长的初期,相当于布莱克的《天真之歌》,那么第二段则是他经受更大考验,走完探索的历程,相当于《经验之歌》。阿纳维人养牛,是温驯和善的人,他们信奉神明,听天由命;瓦里里人养狮,是好斗善战的人,他们挑战神灵,迫使天公下雨。亨德森在两个地方的种种际遇也形成了鲜明的比较。他在瓦里里人中间的经历占了小说非洲探索部分近三分之二的篇幅,亨德森与瓦里里国王达甫的交往和谈论,是他精神成长的关键。 亨德森早从依特洛王子口里听说达甫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到瓦里里后见了达甫立即得到证实。他俩见面交谈一两次便成了朋友,甚至莫逆之交。达甫的优雅风度,高贵品质,处险不惊的稳重,临死不惧的沉静,令亨德森赞不绝口,这些品质也在时刻熏染他。尤其达甫对他的信任和鼓励,更让他深深感动。就这样,达甫尽管年纪比他轻,却成了亨德森的精神导师。在一次求雨仪式上,亨德森看到了又一次能成为救助者的机会,他向达甫表白:“每个出生在世上的人都必须把自己的生命引向某个深度,不然还有什么意义呢!嘿,陛下,我快要看到自己的深度了。”(p.191)凭着他的体力,他搬动了掌管云雨、庞大笨重的姆玛神像。求雨成功了,亨德森成了瓦里里人的雨王。国王与雨王之间,关系更亲密了,来往更方便了,“讲真话”成了他俩之间的“公约”。从此,他俩常在一起,不仅探讨了亨德森提出的许多长期令他困惑的问题(“譬如说吧,我心里已经捉摸好久了:追求真理与遭受打击之间是否有任何联系”)。他俩还推心置腹地探讨了许多高深的哲理,还谈论有关医学、人的类型、进化论等诸多问题。这时亨德森意识到,就人生而论,“格朗一图一拉摩尼只是一个开端”。正如达甫告诉他的,“格朗一图一拉摩尼是挺不错,但它本身还不够,亨德森先生,还需要更多东西”(p.218)。是的,活下去,但究竟该怎样活下去。如何面对现实,如何面对死亡,如何克服恐惧,如何接受自己,如何在相互宽恕中原谅自己的过失,等等。于是,达甫领着亨德森进人宫殿下养狮的洞穴,开始了每天学习和模仿狮子阿蒂的日课。狮子是兽中之王,力量的象征;狮子与亨德森往日生活中的猪相对应,与狮子为伍,以狮子为楷模,就意味着与养猪的往昔决裂。在达甫的耐心指导下,他模仿阿蒂的一举一动,甚至伏在地上像狮子一样吼叫。通过吼叫,他排掉了长期郁积在体内的悲伤,清除了心灵里的恐惧和绝望。他明白并肯定了非洲之行:“我是一个富于精神探索的人。我这一代美国人注定要周游世界以寻找人生的真谛。这就明白了。要不,我干吗跑到这儿来?”(p.277)在达甫遇害之前,亨德森写了一封长信给妻子莉莉,他声称“这次到非洲的经历真没料到……二十天里我仿佛成长了二十年”。这道出了他这次探索的成功感受。他要莉莉卖掉家里养的猪,表明他决心开始过新的生活,“从今以后一切都不同了。我回家后要去学医”。他懂得人生要有意义,要以行医去造福人类,兑现他一生中的宿愿。他告诉莉莉,“亲爱的,我真想你,有时我的心为此悸动。你可以把这叫作爱”。在他心里,家庭变温暖了,爱复活了。他找回了自我,有了精神上的需要和追求,他认识到“体内原有个声音说我要!我要?我?但它应当对我说她要,他要,他们要”。(pp-292~299)他已由“小我”进入“大我”的境界。 四 小说在华兹华斯《永生颂》的诗意和境界里结束。像华兹华斯一样,亨德森转向回忆的魅力,在平静的回忆中思想受到启示,认识得到升华。《永生颂》的第九节诗里这样写道:“对往昔岁月的追思,在我的心底/唤起了历久不渝的赞美和谢意……”同样,亨德森在归途中开启了记忆的大门,沉浸在往事的回忆里。“在这趟航行中,我的记忆大大复活了。我记起一些往事,对我颇有意义。”(p.336)首先,他回忆起他哥哥狄克死去后他离家出走的事,因为他父亲认为家谱续到狄克便中断了。现在他可以理解他父亲的想法,他与父亲、与狄克之间的芥蒂化解了,宽恕完成了。这时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幢漂亮的房屋”——亨氏家庭的象征,“这些古老的房间里有一种静谧的气氛”(p.336)。接着他忆起后来流浪到加拿大的经历,他受雇于安大略的一处游乐园,每天和老熊斯莫拉克一起表演,“它把我搂在怀里,给我以安慰。最难得的是它从不责怪我,它饱经人世沧桑,头脑里已经一清二楚:对于一切生物来说,世上绝没有彼此互不相干的事”。“我和可怜的老熊非常接近。因此,在猪进入我的生活圈子之前,我从熊那里获得了深刻的印象,……我接近猪时已经不是一张自纸了。”(p.338)这一段他差不多忘记了的经历,现在浮上心来特别具有意义,不仅反映出资本主义社会里生存的失落和孤独感,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暗示亨德森获得了万物共居的理念,还认同了《永生颂》的前存在说而否定了洛克关于人生下来是张白纸的科学观。 《永生颂》咏颂通过童年往事的回忆而获得永生信息的喜悦,还赞叹人的灵魂踏着祥云、拖曳着荣光来自天国,儿童离天国最近,能够在自然界中看到和感受到天国的荣光。因此,儿童是此岸与彼岸的联系,儿童是获得新生、通向精神家园的桥梁。小说的结尾也楔入了这样一个儿童形象。亨德森在回美国的飞机上遇到一个孤儿,一见就喜欢上他,陪伴他,让幼狮同他玩。孩子伏在他膝头上睡觉,亨德森感到孩子“也许正拖曳着彩云般的荣光”,而且他回忆自己“也曾尽可能长久地拖曳我的荣光,直到它变得灰暗,成为一团灰色的迷雾。不过,我心里一直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p.339)。华兹华斯曾反复慨叹那荣光,“如今在哪儿,往日的荣光和梦境?”亨德森心里却“一直明白”,看来,打破了心灵沉睡后的亨德森,连浪漫主义的崇高理想和追求也融会于心了。更耐人寻味的是,黎明时分,飞机到了纽芬兰停下加油,纽芬兰的英文为“New。Foundland'’,亨德森带着小孩在这片“新发现的土地”上跑跳,并告诉小孩:“吸气吧,孤儿的遭遇使你面色苍白。呼吸这儿的空气吧,让面孔变得红润些。”亨德森还接着说:“对我来说,他(指孩子),还有空气,是我的药物_。。一也是一剂良方。”(p.340)至此,我们看到,亨德森走完非洲之行的心路历程,就要重新踏上往日的美国。可以想像,他将以一副新的自我面貌,以更高尚的理念,以更充沛的精力,去面对严酷的现实,去开拓新的人生。 蓝仁哲 于重庆歌乐山麓
《雨王亨德森(精)》是索尔·贝娄的代表作之一,由蓝仁哲译。百万富翁亨德森由于精神极度空虚,陷入前所未有的精神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寻求心灵的安宁,探索人生的价值,他深入非洲内陆的原始部落,开始了自我探索的心路历程。在历尽种种艰辛和危难之后,终于领悟到人类向善的本性,认识了自我,决心洗心革面,开始新的生活。
《雨王亨德森(精)》适合文学爱好者阅读。
是什么促使我去非洲旅行的呢?一下子说不清楚。那阵子好多事儿越弄越糟,糟糕透顶,过不久竟完全糟成了一团。 我是五十五岁那年买机票去的,回想当时的处境,真是痛苦极了。种种事儿开始纠缠我,很快就在我心里造成一种压抑。这样那样的事儿——我的双亲、妻子、女友、儿女、农场、牲畜、习惯、金钱、音乐课、酗酒、偏见、鲁莽、牙齿、面貌、灵魂—_一窝蜂似地向我袭来,我忍不住大喊大叫:“不行啦,不行啦,滚回去吧!他妈的,让老子清静一点!”可它们会让我清静吗?它们全都属于我,都是我自己的事儿。而且,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混作一团,简直弄得乌烟瘴气。 然而,我原以为强大无比的压迫者——这个世界,终于从我身上移走了它的愤怒。如果我要让诸位弄个明白,讲清我为什么要到非洲去,我得正视那堆事实。让我从金钱讲起吧。我从老头子手里继承了三百万美’元,遗产税除外;但我是个不争气的家伙,我有理由这样认为,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我的行径荒唐,像个无赖。不过当事情弄到很糟糕的地步,我常常暗自去翻阅书本,看是不是能找到一些富有启发性的字句。有一天,我读到这样一句话:“罪过总会得到宽恕,善行不必非要先修。”这话给我极为深刻的印象,我随处都在暗暗念着它。但不久,我忘了这话是从哪本书里读到的。我父亲留给我成千上万册书,其中有好几本是他自己写的。那句话准出自那些书中的一本。于是我查了几十部书,但翻出来的尽是钞票,因为我父亲爱用钞票当书签,从衣袋里摸出什么算什么一一五元、十元或二十元一张的,都用来当书签。有些竟是不再通用的三十年前的钞票,黄背面的大张钞票。也许是怀旧的缘故吧,见到这些钞票我很高兴;于是我闩上书房的门,不让孩子进去,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搭着取书的梯子去抖动书页,抖出的钞票纷纷扬扬飘落到地上。可是我却始终没有找到那旬关于宽恕的话出自何处。 另一桩事情是:我是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一一我想没有必要道出母校的大名使她难堪。要不是靠了亨德森这个姓氏和我父亲的名望,他们早就把我踢出学校了。我生下地就有十四磅重,而且是个难产儿。长大后,身高六英尺四,体重二百三十磅;偌大一颗头颅,凹凸不平,头发像波斯羊身上的毛;一双阴阳怪气的眼睛,常常眯成一条缝;举止粗野,还有一个大鼻子。父母生了三个孩子,惟有我活了下来。父亲给了我无比的慈爱想要宽恕我,但我认为他始终未遂心愿。到了结婚的年龄,为了讨父亲欢喜,我娶了个门当户对的女人,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漂亮、高大、优雅、矫健,长长的手臂、金黄的头发、挺懂感情、生育力强,还很娴静。不过,要是我补一句,说她神经不正常,她娘家的人都只好听着,没法争议,因为她确有精神分裂的毛病。我呢,也被认为是个疯子,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一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独断专横,真有些疯疯癫癫的。按孩子的年龄大小来推算,我们婚后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生了爱德华,蕾茜,阿丽斯,之外还有两个孩子一一噢,生的孩子可真不少啊!愿上帝保佑这一帮小子吧。 我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干活,劳动真叫人受罪,常常不到午饭时刻我就喝醉了。战后归来不久,我的妻子弗朗西斯便与我离婚了。(参军时我的年龄已不适合战斗,但我非去参加战斗不可;我赶到华盛顿,一个劲儿地说服人们,直到他们允许我上前线为止。)离婚是在欧战胜利日之后的事。有那么早么?不,一定是在一九四八年。不管怎么说,如今她住在瑞士了,和一个孩子在一起。她为什么要带一个孩子在身边呢,这我无可奉告。但她确实带去了一个孩子,那也好。祝她幸福。 我对这次离婚感到高兴,它给了我一个开始新生活的机会。我早有了新欢,不久我们就结婚了。我的第二个妻子名叫莉莉(少女时的名字,娘家姓西蒙斯),为我生了一对孪生子。 我此刻又感到那种心烦意乱的劲头——我叫莉莉吃了不少苦,比弗朗西斯过的日子更惨。弗朗西斯性格内向,这倒帮了她不少忙,莉莉却不然,于是遭了殃。或许是我期待变好的心情在搅得我不安宁,我这个人只适合过坏日子。每当弗朗西斯不喜欢我所干的事儿一一这类事挺多,她掉头便走,像雪莱诗中歌咏的月亮,独自徘徊。莉莉就不同了,我当众吵她,私下骂她。我在离我农场不远的乡下酒吧里和别人大吵大闹,州警察把我关了起来,我提出要和他们所有的人较量;要不是我在当地是个赫赫有名的人,他们准会把我揍个半死。莉莉赶来保释了我。后来为了我养的一头猪,我和兽医扭打起来。我还和一个开扫雪机的司机在七号国道上干了一架,因为他想逼我离开路道。大约两年前,我喝醉了酒从拖拉机上摔下来,碾断了腿。一连几个月我拄着一副拐杖,无论是人还是畜生,只要挡了道我举起拐杖便打,弄得莉莉叫苦不迭,不得片刻安宁。我有一副足球运动员的体魄,吉卜赛人的肤色,对人动辄又骂又叫,凶相毕露,摇头晃脑——难怪人们看见我都退避三舍。但我的乖僻还不止这些。 比如有一次,莉莉正在招待她的女客人,我走了进去,脚腿上绑着肮脏的石膏,穿双吸汗的粗袜子,身上是一件大红鹅绒睡衣,(那是弗朗西斯说要离婚那天,我一时高兴在巴黎的沙尔卡商店买的。)这还不算,我头上戴顶红羊毛的猎帽。我用手指擦鼻摸须之后,去和客人一一握手,一面说:“我是亨德森先生,您好?”我接着还走到莉莉跟前和她握手,好像她也只是一位女宾,同旁的陌生客人没有两样。而且我也说:“您好!”这时我想,在场的客人都会在心里嘀咕:“他不认识她。他心里想着的依旧是他的前妻呢。真可怕!”她们凭空想像的忠贞令她们不寒而栗。 可是,她们都错了。莉莉明白,那是我故意干的,剩下我们俩时,她哭喊着对我说:“金尼,亏你想得出这种馊主意!你究竟安的什么心?” 我身穿红鹅绒睡袍,严严实实地束上一条红带子,端端正正地站在她面前,一面向后伸出绑石膏的脚,刮得地板直响,一面摇头晃脑,怪声怪气地对她说:“去——去——去!” 这是事出有因,因为我绑上这副倒霉的石膏夹板从医院回家的时候,恰好听见她在电话上说:“这只是他的又一次事故而已。他老在出事故,没什么,他棒极了,死不了的。”死不了的!现在让你尝尝这个滋味吧。她那话真使我气恼。 莉莉也许是说着玩的,她喜欢打电话时开玩笑。她是个身材高大、热情活泼的女人。她的面孑L很悦人,性格也同样很温柔。我们在一起过了不少愉快日子。说来也怪,一些最愉快的日子恰好在她怀孕的后期。我们睡觉之前,我爱沾上婴儿油膏揉她的腹部,藉以缓和腹肌扩展会留下的痕迹。她的乳头已经由淡红色变成黄褐色;胎儿在肚里蠕动,改变着圆圆腹部的形状。 我轻轻地揉动,小心翼翼,生怕粗大的指头会造成任何轻微的伤害。熄灯以前,我把指头伸进头发里擦去油脂,和莉莉亲吻表示晚安;就这样,我们在婴儿油的气味里入睡。 可是后来,我们搞翻了。我听见她说我死不了,那话的意思尽管我心里也明白,却偏要往坏处想。是的,我当着客人的面把她当陌生人,因为我不愿看见她摆出一副女主人的派头;我虽是这煊赫姓氏和财产的惟一继承人,却是个无赖。她也够不上称作女主人,只能够算是我的妻子——我的老婆而已。 冬天似乎使我的情绪变得更恶劣,她决定我们全家到墨西哥湾的游乐胜地去住旅馆,在那儿我可以钓钓鱼。一个细心周到的朋友送给我两个孪生儿子每人一把胶合板做的弹弓;我解开行李时发现有一把放在我的箱子里,于是我便爱上了那玩意儿,拿来东弹西射的。我放弃了钓鱼,坐在海滩上用石子弹射玻璃瓶子。这样,旁的人说开了:“你看见那大个子没有?一个大鼻子两抹八叉胡。嘿!他曾祖父当过国务卿呢,他的叔伯祖父中间有几个当过驻英、法的大使呢,他的父亲是有名的学者魏纳德。亨德森,写过关于阿尔比教派的书,曾经是威廉·詹姆斯和亨利·亚当斯的朋友呢。”人们不是这么说的吗?肯定是的。就这样,我和面目甜美、性格热情的第二任妻子(差不多有六英尺高)和两个双胞胎小子住在旅馆里。在饭厅桌上,我端起一大瓶波旁酒往早餐的咖啡杯里倒;在海滩上,我不断射砸瓶子。旅客向经理抱怨那些碎玻璃片,于是经理找莉莉交涉;他们可不愿与我直接照面。这是一处很讲究的场合,他们不接纳犹太人,但他们接受了我E·H·亨德森。可是,别的小孩不再和我们的孪生子一块儿玩了,那些夫人太太也回避莉莉。 ……
《索尔·贝娄文集:雨王亨德森》小说把现实主义叙述方式与现代主义表现手法完美地结合起来,既有严谨的结构、引人入胜的情节、别开生面的非洲原始习俗的描绘,又有传奇的、神秘的色彩和独到的象征;既有轻松的幽默自嘲,又有深沉的自我解剖;既有坦率自然的感情流露,又有抽象艰深的哲学思辨。
无
很好的一本书 很受启发
美国著名小说家索尔贝娄的作品集,非读不可!
还没开始看,质量还是不错的,整体都还好。。
索尔·贝娄的书市面上不多,能买到实属不易。印装质量不好,虽然封面不错,内容还没有看,所以不能说翻译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