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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斯河上的磨坊

[英] 乔治•艾略特 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2-01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作者:

[英] 乔治•艾略特  

页数:

572  

译者:

伍厚恺  

Tag标签:

无  

前言

  一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出版于1860年,标志着人们所说的乔治?艾略特作为艺术家的第一阶段创作的结束。它也如在此之前的两部小说《牧师生活场景》(1857—1858)和《亚当?比德》(1859)一样,是对写实主义的“旧式家族史”的一次尝试。这三部小说的背景都放在不太遥远的往昔,包含着作者本人或者她对家庭的记忆。三部书的人物和地点都取材于沃里克郡,她父亲罗伯特·埃文斯曾任该郡奥伯雷庄园的弗朗西斯·帕克·纽狄盖特地产的监督和代理人。尽管《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场景设置在林肯郡,她也曾到当地旅行以发现切合书中灾难性洪水的河流,但书中的多尔科特磨坊与玛丽·安·埃文斯童年时代玩耍过的奥伯雷磨坊非常相似,小说中玛吉·杜利弗在阁楼上把她的木偶人的脑袋往屋梁上撞,那个阁楼就是格里弗屋的阁楼,乔治·艾略特最早的22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  在1859年,当她开始写《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时候,她已经遭遇到来自某些人的令她烦恼的反应,这些人自以为在匿名作者“乔治·艾略特”的作品里认出了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友。《牧师生活场景》里的阿摩斯·巴顿牧师的原型就认出了自己,于是不得不让他消除怀疑并加以安抚。《亚当·比德》中那个卫理公会女传教士黛娜·莫里斯,至少只是部分地出于想象,因为乔治·艾略特曾被她那也是卫理公会女传教士的塞缪尔姑母的性格和生平所感动,后者也像黛娜一样陪伴了一个因为杀婴罪而被处死的姑娘在牢房度过了一夜。亚当-比德是个木匠,而罗伯特·埃文斯本人就曾经做过木匠。家族中人因此而躁动起来。1859年乔治·艾略特给她的朋友查尔斯·布雷、卡拉-布雷和萨拉·亨内尔写信说:  我相信萨拉转述的我哥哥关于《亚当·比德》的话是正确的——“里面有些关于我父亲的事情”,也就是说,是经过诠释的,我父亲给我们讲过他的早年生活,但这并不是我父亲的肖像。在书中一幅肖像也没有,在我未来的任何书里也不会有。在《牧师生活场景》里倒是有两幅肖像,但那是我第一次小小的艺术尝试,我的手笔还不纯熟……  那些认为她的人物都是画像的暗示弄得她越来越气愤,她申辩说关于文学画像的粗俗观念与自己关于小说的“艺术”是通过虚构来表达其自身“真实”的观念是彼此对立的。所以她的塞缪尔姑母的孩子们和孙子们辨认出了塞缪尔姑母,仅仅是因为“受到不完美教导的人们总是对肖像抱有那种模糊的、容易满足的看法”。头脑简单的人假设“普通的相似性就构成了肖像”,而大众普遍是如此欣赏耸人听闻的和感伤情调的“对生活和人物的错误呈现……以至于在艺术对真实更加贴近时他们反倒会感到愤慨”。  芭芭拉·博迪肖恩是她的密友,是她的身份暴露之前就已猜到的少数几个人之一,曾给她写信说:“在读《亚当·比德》的时候我就想,是的,这全都出自她的生活,她的写作也不可能脱离这个路线。”乔治·艾略特写给博迪肖恩夫人的信比她其他现存的通信思想更自由和较少限制,她告诉后者说《亚当·比德》与《牧师生活场景》相比“‘出自我自己生活的东西’要少得多”,但又继续解释说“眼下我的思想以最大的自由和最敏锐的诗意处理着我最遥远的往昔,在我能够开始艺术地运用目前我能聚集的任何材料之前,还有许多层面需要开掘穿透。”  《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内容的确包含着来自她遥远的往昔的素材,但更是个人化的素材,而她较早的作品却不是这样。这部书带有像《大卫·科波菲尔》(1849—1850)的那种可以辨认的、特别属于自传的性质,而这两部小说也常被人加以比较。杜利弗家的汤姆和玛吉在孩童时代的关系,非常像玛丽·安·埃文斯同她哥哥艾萨克之间的关系,艾萨克也像汤姆,似乎是一个有几分阴冷严峻的人。艾萨克也像汤姆那样,粗暴地评判妹妹的违背常规的激情行为。1854年,她开始同一个已婚男人乔治·亨利·刘易斯同居并使用他的姓氏。1857年,她告诉艾萨克她改了姓氏,这时他便与她断绝了关系并禁止她亲爱的妹妹克里西与她通信。他一直保持着强硬态度和沉默,直到1880年,在她与比她年轻近20岁的J.W.克洛斯结婚之后,他才写了一封客气的短信对“这个幸福事件”给以祝贺。不久她就于当年去世了。  乔治·艾略特似乎把自己身边的人和往昔生活作为英国乡村社会的虔敬品德、文化和发展的典型范例,这是有充足的历史和理性上的理由的。我将简要地讨论一下这些问题。不过,《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部分内容具有特别的紧张与阴郁的特征,一定是来自下面的似乎矛盾的事实:一方面她对自己生活进行艺术再创造,部分地用于“教诲”,说明强大而深厚的家族根基造就好人,道德的来源在于特殊的家族和地域感情发展成为关于责任与虔敬的抽象观念,而另一方面,她自己对爱情幸福和更广阔的理性世界的探索却有效地把她从自己的根基分离出来。多德森家族有限的却又是坚韧有力的道德观念主要指向了亲属间的责任。10年之后的1869年,乔治·艾略特在圣诞节给芭芭拉·博迪肖恩写信说:“我希望你的圣诞节在亲爱的亲属中过得快乐。我强烈地依恋于自己的亲属,即使他们排斥我。”  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之后,再没有“出自她的生活”的小说了。与博迪肖恩夫人的预言相反,她走出了“那条路线”,写了一部华兹华斯式的散文体牧歌式寓言(《织工马南》),一部关于15世纪西班牙的史诗式的诗篇(《西班牙的吉卜赛人》)的大部分,一部关于15世纪佛罗伦萨传教士萨瓦纳罗拉的历史小说(《罗摩拉》),一部圣经诗歌和几首戏剧诗,然后是最后的三部有关多少算是近代英格兰历史运动的小说。我愿意论辩,这三部小说在形式、题材和性格刻画方面是有意写得与她的那些早期自然史非常不同的。  在离开这个话题前,或许值得指出,她显然没有驱除掉,而是可能曾经感受过和充分表达过如此激烈地存在于《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的那些个人情感。玛吉与她的创造者之间有一个紧密关联的地方:玛吉在她父亲濒临死亡时的思绪和感受,正好呼应着乔治·艾略特在她护理自己濒死的父亲时在书信中所表达的感情。1869年,乔治·艾略特护理刘易斯的儿子桑顿,他从南非归来,死在她的怀抱中。在那个忧伤的时期,她写了一系列题为“哥哥和妹妹”的十四行诗,描写和回忆了男孩与女孩之间的关系:在雏菊、立金花和野玫瑰之间游玩、在“我们的棕黄色的运河”中钓鱼、她哥哥的顽强意志和“坚定性格”。作者声称,她从那些日子里懂得了“意义给词语赋予了灵魂,怕、爱、原始激情的贮存/铸造了完整的男性气概”。她同哥哥一起度过的日子,他们所看到的和置身于其中的景象:  就是我正在成长的自我,是我的一部分  是我的现存的往昔,是我的虔敬的根基。  在《丹尼尔·德朗达》的第三章里,作者本人做了一段著名陈述来表达她的信念,即人的生命:  应该在家乡的某处地方深深扎下根,它在那里可以获得对于大地的那种温柔的亲属之爱……在这个地方早年记忆的确定性可以同情感嵌织在一起,与所有的邻居甚至狗和驴的熟识可以扩展开来,不是通过感伤的努力和回忆,而是作为血液的一种甜蜜的习惯。  毫无疑问,因为这一理由,乔治·艾略特尽管承认“那些悲惨年月的可憎名字叫变化/已经抓紧了我们在离异中依然渴望的灵魂”,却仍然能够以一种真正动情的虔诚音调来结束她的诗:  假如我能分享另一个童年世界,  我愿在那儿生而为一个小妹妹。  这首诗中描写兄妹之间现存关系的诗句在句法上缠绕不清,含混到几乎无意义的程度;对乡土的虔敬情绪和对古老根基的肯定几乎是过于甜美清晰和明白晓畅。如果说这些情感在小说里就整体而言更为复杂和控制得更好,那部分是因为小说艺术的疏离作用,部分是因为这段特定历史与作者和知识界对这种历史及其意义的普遍兴趣是相互符合的。  二  如人们常常评论的,19世纪对历史入迷,迷恋于一种既要理解地球本身的历史也要理解人类历史(从生物学和社会学角度)的欲望。伴随着这些迷恋同时也助长着这些迷恋,兴起了一种新的自觉意识,对历史叙述的性质加以审视。它对《圣经》的“高等批评”做出了贡献同时自身也从中得到强化,这种《圣经》研究正是借助于正在发展中的研究世俗历史的方法来检验宗教的历史——确定文本和手稿的相互关联和年代、对见证人和历史家的可靠性和动机进行估价,而历史本身就是建立在他们的证据之上的。我曾把乔治·艾略特的三部早期小说称为“自然史”而不是“牧歌”,因为我认为她写这三部小说的艺术意图与她本人在评论德国作家威廉·海因里希·冯·里尔(WilhelmHeinrichVonRiehl)的文章中推崇和分析的那种历史意图非常一致,那篇文章于1856年发表在《威斯敏斯特评论》上。文章题为《德意志生活的自然史》——这个标题就是里尔所著书名的直接翻译。乔治-艾略特从里尔著作中特别挑选出下面这些值得我们赞赏的特征:对于他所研究的生活,他具有提供细节事实的能力,而不作缺乏事实支撑的普遍概括;把那种生活当做能够科学地进行研究的一种缓慢的有机成长过程来加以展示;他的保守主义;因为对人类群体的成长根基和个别差异具有强烈意识,他厌恶“对于一切政治和社会疾病拥有灵丹妙药的民主主义理论空谈家”,他也厌恶“共产主义理论”,视之为“个人对自身作为人却被归结为一种制度而感到绝望”。  乔治·艾略特以各种方式把这种了解地域特性的能力与对语言的准确性和特质的强烈意识联系起来。她讨厌关于丰腴的、玫瑰般脸颊的农民的文学概括,而推崇里尔避免了这些概括;她也推崇他不使用诸如“人民”、“大众”、“无产阶级”、“农民阶层”之类的抽象的社会学概括,而是去研究地方性的生活方式。  “在文明世界,”她写道,“每个人都有自己讲话和写作的方式。但在农民那里则是种族、区域、省份具有自己的方式;也就是说,它的方言、它的用语、它的谚语和谣曲,都同样属于整个群体。”  在这方面,里尔属于一派热情的历史研究者所构成的新传统,对这种传统埃默里·内夫(EmeryNeff)在他的《历史的诗》中曾很好地描述过。尼布尔的伟大的罗马史、奥特弗里德·缪勒的希腊研究、格林兄弟的纪念碑式的工作,都使用了他们所研究的民族的传说、地方神话、地理、方言与语源,来描述过去的民族和现在的民族之间的个体差异。内夫写道:  这是一个对自然满怀热情的时代;这是一个民族主义正在唤醒地方主义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华兹华斯写了系列诗作《论为地方命名》,沃尔特·司各特正在使世界如此熟悉自己乡土的地名,以至未来若干世纪的历史家们会难以确定到底是司各特(Scott)这个名字来自苏格兰(scotland),还是苏格兰这个地名来自司各特。  我认为,如果设想乔治·艾略特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比在她的其他任何书中都更专注地进行着记录言语、景物、习俗、道德的地方特性的类似努力,应该说不是没有根据的。她说,里尔“在欧洲社会里看到了有血有肉的历史,而且他相信任何将社会与其历史元素相分离的企图对社会活力而言纯粹是毁灭性的。任何历史地生长起来的东西,只能是在必然规律的逐渐作用过程中历史地消亡”。  她对里尔的所谓“有血有肉的历史”举出了一些实例,她也举出了英国的一些类似情况,这些都与这部小说里的情节或读者所观察到的人物行为非常接近。因此,里尔对德国农民“非理性的固执”的性格——这在“农民根深蒂固的诉讼积习”中产生出“最坏的结果”——所做的描述,就相当类似乔治·艾略特对导致杜利弗先生败落的那种“非理性的固执”和诉讼积习的描绘。乔治·艾略特曾评论过,沃尔特·司各特爵士(她对他深为崇敬)在《盖伊·曼纳林》(1815)中对这种致命的好打官司的积习给以了极为出色的描绘,她还进而评价说,“对于一个农民的头脑而言,法律本身就表现为‘乡村习俗’,他的骄傲正在于自己熟知一切习俗。”“习俗对他来说具有感情、理论、在很多情况下还是亲情的地位。”(乔治·艾略特对这句话用了着重号)习俗,不论好坏,统治着多德森家族的道德,也统治着艾萨克·埃文斯的道德。对于里尔笔下的农民来说,正像对于乔治·艾略特笔下的农场主和磨坊主一样,宗教也是一种从祖辈继承下来的惯例和迷信、一种对历史的虔敬,而不是人们所能理解的信念。  在她后来写作《罗摩拉》的时候,她通过与自己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细节描写方面的工作相比较,这样评论自己使用了无数的研究佛罗伦萨生活的细节材料:  力求对人物行动的环境像对人物本身一样去加以充分想象,这是我的想象力的习惯。推动我这样描写佛罗伦萨生活与历史的细节的心理根源,与决定我在《织工马南》和“多德森家族”生活——汤姆和玛吉的命运正是从中发展出来的——中描写英国乡村生活细节的心理根源是完全相同的。  乔治·刘易斯评论说:“正如我常常告诉她的,对她直接的个人体验而言,她书中的大多数场景和人物与15世纪的佛罗伦萨是同样地具有历史性……”不过她后来抱怨说自己写《罗摩拉》中的对话时受到了阻碍,因为不能在头脑里像“听见”杜利弗、多德森和波伊泽家的人的声音那样“听见”人物的对话。语言就像习俗和社区生活一样,是人物要进入的至关重要的“环境”。她对此持有坚定的看法。她在评论里尔的文章里解释说,语言是活生生的历史,而不能简单地加以理性化或普遍化。她说,假设——  一种语言完全没有不确定性,没有方言习语的奇思怪想,没有笨重累赘的形式,没有多重色调的意义不时地闪烁光彩,没有“与湮灭无闻的年代相亲近”的久远古风——是一种经过专利除臭剂处理的、没有回声共鸣的语言,能够像代数符号那样完美地和迅速地达到交流的效果。你的语言对科学来说可能是一种理想的表达媒介,但决不能表达生活,生活比科学丰富得多。  “与湮灭无闻的年代相亲近”一语来自华兹华斯的长诗《漫游》,有趣的是,乔治·艾略特也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描绘圣奥格镇时引用过它。在这段描述中,圣奥格镇本身被看做一部有血有肉的历史——“它是大自然的延续物和派生物……带着它长期成长和久远历史的遗迹,就像一棵千年老树……这是一个‘与湮灭无闻的年代相亲近’的市镇”。正是华兹华斯在《抒情歌谣集》序言中宣称:“尽管地域和气候有区别,语言和习俗有不同,法律和习惯有差异,尽管事物会从人心里悄悄消逝,事物也会遭到强暴的破坏,诗人却总以热情和知识团结着人类社会的伟大王国,扩展到整个大地和超越一切时代……”(1800年版)。华兹华斯和里尔对地方性和“人们真正的语言”都感兴趣,是《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学习典范。人们或许能从乔治·艾略特给她的朋友和法文版译者弗朗索瓦·达尔伯特·杜拉德的信中猜测出,他在处理《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的地方言语时所遇到的困难:  我完全能想象出你发现《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比《亚当·比德》要更难翻译。不过,你所说的那些“通俗文体和高雅文体之间的中间状态”就不能在法语里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表达出来吗?在我看来,我察觉到这种色调差别非常突出地表现在巴尔扎克并偶尔出现在乔治·桑的作品中。我认为,巴尔扎克是敢于不管法语的‘紧身衣’而彻底地口语化的。甚至在英语中,这种胆量也是远不普遍的。敢于彻底做到语言随意无拘的作家有莎士比亚、菲尔丁、司各特(在他表述自己所熟悉的民间生活时),而且其他每一个第一流的小说作家确实都是如此。莎士比亚甚至在他最崇高的悲剧里——比如说《哈姆雷特卜也是强烈口语化的。人们听见的正是活生生的人说话的腔调。  她是这样一个作家,坚持不懈地赞扬莎士比亚和其他作家的“强有力的、具体可感的语言”,对《哈姆雷特》中“要是这只手/沾上的兄弟的血比手本身还要厚”一句的德语翻译,她因其效果减弱而深感遗憾;甚至她在年轻时还给一个研究席勒的缺乏自信的女子提供了一份“挖土工人说话”的样本—一“像这样的人说的是:‘我要打断你的胳膊,用树桩打得你满脸是血。”’  1856年,她同乔治·亨利·刘易斯一起进行博物学考察时访问了伊尔弗拉库姆,对学习所有的野生植物的准确名称人了迷——在这一背景下,我们不妨记住刘易斯本人至少在他的植物学、海洋学和生理学的研究方面,算是与里尔不同类型的一位自然历史学家。她写道:  我过去从来没有盼望过像这次访问伊尔弗拉库姆时懂得这么多东西的名称。这种欲望部分地源于现在在我身上不断增长着的要想从一切模糊和不精确逃到明晰、生动的阳光下的那种倾向。给一个事物命名这一单纯的事实,有助于为我们对它的概念赋予明确性——于是我们拥有了一个符号,它立即就在我们的头脑里唤起明确的性质,为我们标志出与其他一切事物相区别的这个独特事物。  不过即使在这里,对于语言作为活生生的历史,她像里尔一样仍然抱有保守的和富于同情的忠诚态度:在后期的一篇未发表的文章《论艺术中的形式》(1868)中,她草草记下了一句关于语言的论述:“古老用语不应该对科学解释让步,因为言语在很大程度上就像雕塑,表达的是观察到的现象并且始终是真实的,而不在乎哈维和比沙的科学理论。”  ……  六  理查·斯坦格在他有益的书《英国小说理论:1850-1870》中指出,19世纪50年代中期乔治·艾略特写作评论并创作早期小说,以《西班牙的吉卜赛人》和《罗摩拉》为假设开端而进入后期创作,即她构建更具回旋性和复杂的杰作《米德尔马契》和《丹尼尔·德朗达》,在前后期之间她对自己所渴求的写实主义的性质的强调有所变化。如果说《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是自然史小说系列或者佛兰德斯画派式写实小说系列中的最后一部,我想,从其情节和性格刻画中的某种尴尬之处,可以看出是哪些观念的种子导致乔治·艾略特日后发展了她的信念和方法。  正如斯坦格指出的,她的最早的表述与沃尔特·司各特爵士1815年对简·奥斯汀的《爱玛》的赞扬有关。司各特说,奥斯汀小姐避免写“杂乱无序的偶然事件……和浪漫主义思绪和情感”,而是“摹写自然的专家,因为她实际上生活在平常生活的各行业之中……她所刻画的那些读者们绝不会认不出来的人物形象,使我们想起佛兰德斯画派的某些优点”。乔治·艾略特在1857年给她的出版商布莱克伍德的信中说:“艺术必须要么真实而具体,要么理想化和糅合事实。两者就各自的方式而言都是既美好又真实的,不过我的故事属于前面一种类型。我的任务不是表现任何应该如此的东西;我仅仅努力去表现某些已经如此或现在如此的东西,那是我通过自己的天性赋予我的途径去看到的。”(这一表述对《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有效,不过很难说符合《西班牙的吉卜赛人》或者《丹尼尔·德朗达》)。她在这个时期很崇拜罗斯金的《现代画家》,1856年曾用如下的话来评论它的第三卷:“他所教诲的具有无限价值的真理就是写实主义——其法则就是:一切真理和美都要通过对自然的谦卑而忠实的研究来获得,而不能用想象凭借感觉的迷雾而滋育出来的模糊不清的形式来代替明确的和物质的现实。”根据平尼所说,1855年她在评论歌德的《威廉·麦斯特》时讨论了在这个表面上非道德性的故事下面所存在的道德意义:“他的处理方式在我们看来其影响正好是真正道德的。它没有夸张;他并不急于用音乐剧式的效果去警醒读者进入美德;他静悄悄地跟随着事实和生活的溪流;耐心地等待着自然的道德进程,就像我们耐心等待自然的物质进程一样。”  在我看来,乔治·艾略特对歌德的写实主义成效的某些响应,就像刘易斯在他的传记里或者她本人所描述的,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她在早期小说里力图去表现人物性格和社会的“真实”。刘易斯赞扬歌德在《少年维特之烦恼》(1774)里对真正“真实”细节的选择和表现。(《少年维特之烦恼》也像《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具有超过一般自传性小说的内容和特性)刘易斯写道:  歌德的艺术就是真实。他是如此伟大的一位艺术家,所以最简单的现实对他来说也是有意义的。绿蒂为孩子们切面包和黄油——舞会的场景——孩子们扭着维特要糖,以及其他类似的图画,显露出的虚构能力是这样微少,以至于激起了某些英国批评家的讥笑,对于他们来说诗乃是一种浮华虚饰的东西,而不是现实的美丽外衣。《维特》的美和艺术并不在于虚构事件,而在于再现真实。艺术如果不是再现真实还是什么呢?  我相信,这种对简单现实的明晰再现激励了乔治·艾略特去刻画汤姆和玛吉的钓鱼竿与果酱松糕,或者杜利弗太太的“镇家之宝”。她的这些早期作品的风格也符合刘易斯对歌德的赞扬——“图面生动,但很少有新奇的意象。大多数诗人通过隐喻或对照来描写事物;歌德却很少告诉你一个事物像什么,他告诉你它是什么。”他说,莎士比亚则不同,尽管他很具体地进行观察,但常常让他的诗句被过度滋长的丰富意象所缠裹。有趣的是,乔治·艾略特后来在《米德尔马契》中证明自己是写出新版莎士比亚长篇比喻的高手,在《丹尼尔·德朗达》中也证明自己是运用尖锐、明晰、水晶般透明的比喻性语言的行家,却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和在此前的作品中倾向于避免使用复杂的修辞手段。小说中,“耻辱之谷”的开头是精心撰写的说教寓言,也有“布罗德里普先生的海狸”那样的明喻和对照,但绝没有作者编织的“诗意”之网。  我认为,刘易斯赞赏简·奥斯汀笔下人物具有类似的具体化特性,也影响到乔治·艾略特的早期作品。他赞扬简·奥斯汀在人物性格的戏剧化创造方面的能力,认为这是与小说家式的描写相对立的——因为她用“显示”而不是用“告知”(如果我们有意误用日后詹姆斯的一个术语)来“代替了‘描写’,而描写是小说家常用的和容易的手法。(简·奥斯汀)具有戏剧化展现的罕见而困难的艺术;不是告知我们她的人物是什么和他们感受到了什么,而是按他们自我显示的方式来展现他们”。  刘易斯在另一篇文章里详细解释了这一陈述,认为一位小说家和一位戏剧家的不同在于:  小说家必须描写包括物质的和道德的更微小的细节,来尽可能地补充在展现方面存在的生动性之不足。他必须描写人物的声音和外貌;在舞台上,这些却是能够展现的。他必须更精确地告诉我们他的人物的精神状态,来弥补这种展现的不足。因此,小说家的评论和思考的确有助于达到效果,并成为他的小说结构的组成部分。然而,就在他迷失于纯粹思考和偏离情节的时候,却是在接受他的人物和处境的暗示而不是在说明他的人物和处境,从而犯下了结构上的一个错误。  当乔治·艾略特初次开始写小说的时候,她记录下了刘易斯如何鼓励她,尽管他“不信任——的确不相信我具有任何戏剧化力量”——她给他看的第一篇作品片段给他的印象是,其长处在于有“一点儿具体的描写”。在我看来,她的早期小说在人物性格创造方面,包括具体描写和作者评论,都正在向刘易斯所说的“戏剧化展现”努力。她的信件不断地宣称她感受到、知道和看到了她的人物,而且“作为一个艺术家,如果我离开了自己对生活和人物的观念,我会是完全没有力量的”。她允许布莱克伍德和其他人对词汇或强调重点提供建议,但不能针对性格刻画和人物展现的核心事实。在她整个一生中,刘易斯总的说来是避免让她读到任何书评或者评论的,她对此几乎是病态的敏感;他只从非常热情的评论家或者非常著名的人士那里挑选出几篇评论来给她看。她对两篇针对《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评论的反应,使我们深入地看到她最留意要说清楚的和要捍卫的是什么。第一次反应针对埃尼斯·斯威特兰·达拉斯在《泰晤士报》上关于《弗洛斯河上的磨坊》的书评,这是她在布莱克伍德的一封来信中收到的,该信她于1860年5月27日回复。达拉斯在很带赞赏性的明智的评论中赞扬乔治·艾略特描写生动,具有“让她的人物为自己说话”的能力,并能够非常微妙地反映出“人物之间最细微的差异色调”,却又把“可鄙的多德森家族”形容为“吝啬自私的可怜虫”。他对多德森家族(包括汤姆在内)平庸狭隘的评论,重复了当时评论家的偏见,他们中许多人对作者认为可以适度表现这种平庸狭隘的细节更无好感。  乔治·艾略特对达拉斯作出了反应,认为他的评论:  以一种慷慨大度的精神写成,并具有如此高度的智力,以至于我颇感警醒,害怕它所表现出的误解有可能是因为我在表达上的缺陷而造成的。……假如我使得多德森家的诚实显得“平庸狭隘和索然无趣”,或者使得清偿个人债务的行为与“艺术家的豪放不羁”之类的品质相比似乎是一种受鄙视的美德,那么我本人的意图就实现得很糟糕。就我自己的感情和意图而言,没有任何一类人物或者性格形式是拿来公开谴责的或者专门拿来赞赏的。对汤姆的描绘与对玛吉的描绘带着同样多的爱和怜悯,而我本人远远不仇恨多德森家族的人,所以我发现他们被贴上这类非常丑陋的形容词,是相当惊诧的。  在我看来,此书的任何读者如果对描绘汤姆处境时所带有的“爱和怜悯”、对他在偿付父亲的债务时所表现出的真正美德、对他这样做的时候所奉献的默默牺牲都无动于衷的话,那就是反应错误——尽管对汤姆感到讨厌和对至少是热情孩童时期的玛吉过度宠爱是维多利亚时代和现代读者的通常反应。乔治·艾略特还对另一个批评家的评论做出了回应,那是爱德华·布尔沃·利顿爵士,他主要的批评意见是:玛吉在汤姆与菲利普争吵时的表现“过分消极”和不符合性格,玛吉“对斯蒂芬的整个立场”同“此前她身上所有的英雄气质不一致。她在一个朋友的家中却对别人已许婚的男友放纵这样一种感情,根据艺术的伦理学乃是一种背信弃义和卑鄙行径”。对最后这一点评论,乔治·艾略特的反应是很强烈的:“假如我在这一点是错误的——假如我并不真正明白我的女主人公在我刻意为她安置的处境之下她的感受和行为,我就完全没有必要写这本书了,要写也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书。假如艺术的伦理学不允许对一个本质上高贵而又易犯巨大错误的性格做真实的表现——这种错误对于其高贵性格而言正是极度的痛苦——那么,在我看来,这种艺术的伦理学就是过分狭隘的,而且必须加以拓展以适应一种正在拓展的心理学。”  利顿还论证说“这部悲剧缺乏适当的准备”,他接触到了许多读者对这部小说曾经感觉到和现在感觉到的一个难题——富于崇高感情的结局并没有真正成为小说整体的组成部分,或者并不与叙述的其他部分相关联,不管在内容上还是在风格上都是如此。  乔治·艾略特的回答是:“这个缺陷我甚至在写第三卷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从手稿离开我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在前两卷中我被对自己主题的爱所诱骗而追求‘Epischebreite’,这导致在第三卷的处理上缺乏适当的完整性,我将始终感到遗憾。”  Epischebreite:“史诗的广度”。《弗洛斯河上的磨坊》是将史诗的或歌德式的长篇小说的从容舒缓的细节同悲剧尤其是希腊悲剧的戏剧力量和急迫性相结合的一次尝试。刘易斯在评价歌德的《亲合力》(1809)中缓慢推进的细节时,说英国和法国的读者常常会觉得这样的细节枯燥乏味,而渴望看到结局。他接着说:“一位伟大的作家,我所亲爱的作家,认为打断故事进程的那些很长的插曲……是打动读者的艺术手段,使他们有生活缓慢推进的印象;事实上,只有在小说中,结局通常与展示是紧密相伴的。”这当然是指乔治·艾略特的观点,刘易斯认为这种看法“固然恰当,但更独具创见”。这也是歌德的观点,他认为“小说必须缓慢地向前推进”——正如他在《威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第五部第七章演员之间的讨论中宣称的那样。不过在小说和悲剧之间也有一种区别,即小说中人物是在经历,而在戏剧中他们是在行动;悲剧中被命运所决定的东西,在小说中则通常是偶然性在引导。歌德说,在小说里:某些领域可以允许由偶然性来主导,但它必须总是被人物的感情所引领和引导;另一方面,命运通过外部的没有联系的境遇,将人在没有自己协力一致的情况下带进未能预见的灾难中,则只能放在悲剧里;偶然性可能产生悲惨处境但绝不是悲剧性处境;另一方面,命运应该总是可怕的……  我相信,乔治·艾略特在《弗洛斯河上的磨坊》里试图——但没有完全取得成功——把她所看到的主流小说的优点(她的榜样除了司各特之外都是欧洲大陆的而不是英国的——乔治·桑、巴尔扎克、歌德、戈特弗里德·凯勒)和悲剧及其恐惧相互结合起来。刘易斯是一位戏剧批评家和剧作家,他赞赏简·奥斯汀的“戏剧性”的优点。乔治·艾略特作为真正的小说家很讨厌对结尾做任意的人为性处理。她在1857年给布莱克伍德的信里这样说:“我将注意你提醒我,我的故事有草率结尾的危险。结尾是大多数作者的弱项,不过有些问题正同结尾的性质本身有关,结尾写得再好也是一种否定。”她还说过:“对于主题具有发展价值的任何作品来说,结尾都不可避免地是最不令人满意的部分。”在一篇评论中她又指出:“甚至莎士比亚也屈服于结局的人为必然性。”然而我相信,她曾试图将《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从前两卷(歌德所说的被偶然性控制的小说)的悲喜剧转变为第三卷的由命运控制的悲剧。E.S.达拉斯颇有洞察力地评论了这一点:这里所阐释的生命之谜,更像一部希腊悲剧而不像一部现代小说。从形式上看我们读的是一部现代小说,有其每日生活的事件和其幽默的描写,但在精神上,我们读到的是一部希腊戏剧,有其神秘的寓意和其严肃的内蕴。在最高意义上,我们可以称它为一部宗教小说,只是有关的描写容易被误解,特别因为宗教正是“主要通过其不出现而彰显的”。  如果说它是一部希腊悲剧,关系到表面的史诗般广度之下的“神秘”,那么我们不如看看乔治·艾略特1856年论一部很有相关性的希腊悲剧的文章:《(安提戈涅)及其道德意义》。我很难不对它作完整引述。乔治·艾略特宣称在《安提戈涅》中:  安提戈涅同克瑞翁之间的斗争表现了自然倾向同已建立的制度之间的斗争,通过这种斗争,人的外部生活被逐渐地和痛苦地带到与他的内部需求相和谐的境界。在这种和谐臻于完美之前,我们绝不可能既获得一项伟大权利却又不犯一种巨大错误。改革家、殉道者、革命者,都绝不仅仅在为反抗邪恶而斗争;他们也把自己置于与善对立、与一旦违反就必然带来危害的正当原则相对立的地位……只要一个人的智力、或者道德感、或者感情的力量把他带到与社会认可的法则相对立的地位,就必然再次出现安提戈涅同克瑞翁之间的冲突……就像安提戈涅,这样的人可能成为这场斗争的牺牲品,然而他又绝不能赢得无可指责的殉道者的美名,正如那个社会一样也不能——他所挑战的那个克瑞翁,也会被烙上虚伪暴君的罪名。  玛吉,热情、倔强、‘天性自然’,对她哥哥和斯蒂芬都爱得太深,可以看做这个等式中的安提戈涅;“克瑞翁”则是里尔所说的“习俗”、汤姆和多德森家族、凯恩博士的更明智的与实体化历史关系的责任意识。她的《论(西班牙的吉卜赛人)》一文,谈到了另一场在女主人公的女性激情和她命定为西班牙吉卜赛人头领而必须恪守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冲突,乔治·艾略特写道:“……上帝的意志和他人的意志是同一个东西,都迫使我们的行为避免做出他们认为会危害社会存在的事。”凯恩博士告诉玛吉:“现在一切事物似乎都在趋向于人际关系的松弛——趋向于用任性选择来代替恪守责任,而责任正是在过去的生活中扎下根来的。杜利弗小姐,你的良知和你的心已经使你在这个问题上有了正确的看法……”  玛吉和汤姆都不是无可指责的殉道者——两个人都具有自私的盲目性和强烈却不适当的关于责任和克制的观念。尽管我们不能争论说,乔治·艾略特没有让读者做好准备去把他们看做“命定”的生物——应该考虑到她在告知我们汤姆将会做“他一生中唯一的演说”时所用的技巧和感情力度;我认为可以而且应该争论的是,对于我们手里的整个这部复杂的小说——对于小说让我们看到和体验到的习俗、发展、性、智力障碍、真实的和想象的责任等等问题一洪水绝不是解决的办法。弗洛斯河可以是时间和历史之河,它可以是《天路历程》中欢悦地渡过后便抵达“天国之城”的那条河,但它所终结的整个就是汤姆与玛吉之间的关系,我认为以“哥哥与妹妹”这个标题为证,作者认为这一关系对她的小说而言比事实上更为核心。玛吉的力量与挫折同汤姆的关系,在我们看来并没有在乔治·艾略特心中那么大。“史诗的广度”(Epischebreite)几乎汇流成了悲剧,不过却存在着一种不统一性,使每个读者、每一次阅读都感到困惑。  因为这个原因,我相信,乔治-艾略特日后对她后期作品所做的辩护,更集中在它们作为整体的艺术作品的有机统一性,而不在于她刻画人物性格的历史写实主义“知识”、“感受”和“真实性”。她从莎士比亚那里学会了用隐喻、主题、短语、平行情节的交叉参照来将《米德尔马契》结合为整体,正像她曾经努力从歌德和索福克勒斯那里学习如何真实地描写细节、在给命运赋予宗教神秘性时如何写得深刻而富于宗教感。她的戏剧在某种意义上变得更“内在化”:伊迪丝·西姆科克斯在1873年评论说,《米德尔马契》“就其事件取自内心生活而言,在小说史上标志着一个时代,因为行动是被思想对思想、人物对人物的直接影响推动着发展的,因为对于精神体验特定片段的艺术表现来说,外部世界的素材只是从属的和附属的”。——这就是劳伦斯所说的“把所有的行动放在内部”,他宣称这是乔治·艾略特“真正开始”的。我想,就是因为这一点,约翰·贝利才有可能批评她的“历史化牧歌”——在作者的写作格局中人物事实上成了“具体化的观念”,这阻碍了他们的性格的自由。T.S.艾略特在他的《追寻陌生的神》中,或许自己就有意识地要表现“克瑞翁”和习俗——虚无的往昔——的匿名的“善”,却指责她试图用“乏味的理性主义”来“把她自己的个人生活观念强加于读者”——在做一个艺术家之前先是一个“个人主义的道德家”。奇怪的是,这种情况从她更伟大的后期作品,或者从前期更欢快的《亚当·比德》里,倒是比从《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中更容易找到证明,幸运的是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并非我的责任。1863年,她写信祝贺安东尼·特罗洛普,称赞他的小说《雷切尔·雷伊》和它形式上的优点——“严密的联系、比例精当的整体感、像茎干上的一枚坚果那样漂亮和完整。这样的结构属于艺术精妙绝伦之列,除了那些曾带着自觉的失败来努力追求同样结果的人之外,其他人是几乎不能欣赏的。”戈登·黑特猜想她所说的“自觉的失败”可能是指《罗摩拉》或《弗洛斯河上的磨坊》。当然她对这部小说的问题是有所察觉的。不过即使《弗洛斯河上的磨坊》不是“漂亮和完整”的,它的缺陷反倒幸运地给了它一种自由和能量,对于一个并非完美主义者的读者来说,这恰好是它最终的优点。  A.S.拜特(A.S.Byatt)  伍厚恺译

内容概要

  故事发生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期。朵尔考特磨坊房主托利威夫妇带着两个可爱的孩子汤姆和玛吉生活在美丽的弗洛斯河畔。托利威经营磨坊已经很多年了,虽然日子过得并不宽裕,但一家人却生活得非常幸福。就在托利威送汤姆去斯特利牧师那里读书时,富商皮瓦特让威克姆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买了磨坊上游的土地,并计划从弗洛斯河里抽水来灌溉农田。这样做势必就会降低磨坊的水位。为此,托利威准备跟威克姆打官司。  汤姆知道这件事后,和同在一起学习的威克姆的儿子菲利普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但玛吉在斯特利家里的这几天,却和菲利普之间产生了深厚的友情。事实上,身体略有残疾的菲利普并不像他的父亲威克姆那样卑鄙。  转眼七年过去了,此时玛吉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然而天资聪颖、桀骜不驯的玛吉却必须遵从种种令人窒息的陈规陋习,并一直为了使自己对知识、爱情以及自由的渴望能和家庭的认同相一致而苦苦挣扎。与威克姆的官司输了后,法院裁决托利威破产,磨坊也归属于威克姆所有。汤姆认为这一切的变故都是威克姆阴谋策划的结果,并再三告诫玛吉从此不要理睬菲利普。为了能让家人有个栖身之地,托利威忍辱蒙羞地留在磨坊做威克姆的雇佣工人。  为了还清家里的债务,汤姆来到姨夫的公司做事。此时,早日为父报仇已经成了汤姆生活的全部,以至于无心关心玛吉。玛吉似乎并不记恨这些,在她的心里,意义充实且丰富多彩的生活才是她追求的目标。菲利普从意大利回来后,尽管玛吉躲起来不愿见他,但菲利普还是在儿时经常玩的地方找到了玛吉。玛吉被压抑的情感世界得到了迸发,但却受到视家族尊严高于一切的汤姆的干涉。父亲托利威在一场大病中离开人世后,玛吉的这段感情搁置了下来。  岁月流逝,玛吉的心灵在尊严和欲望的双重压力之下不断地挣扎着、成熟着。可就在玛吉自以为可以用理智对待生活中的一切时,表妹的男朋友、叛逆而又不乏热情的斯蒂文闯入了玛吉的生活,使玛吉的情感世界再起波澜。面对心中念念不忘的菲利普和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斯蒂文,玛吉最终选择放弃爱情。可就是这样,当玛吉只身回到磨坊时,不知内情的汤姆还是把玛吉赶出了家门。当天夜里,弗洛斯湖水突然上涨,玛吉和哥哥汤姆在洪水中挣扎一阵后,两人都没有上得岸来。

作者简介

  乔治?艾略特,(1819—1880),原名玛丽·安·埃文斯,乔治·艾略特是其笔名,英国维多利亚时期杰出的女作家,与狄更斯和萨克雷齐名。开创了现代小说通常采用的心理分析创作方式。作品包括《弗洛斯河上的磨房》、《米德尔马契》、《织工马南》等。  译者简介:  伍厚恺,1945年生,回族。四川大学世界文学专业文学硕士。四川大学文学院教授,现任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文学与传播学系主任。出版专著《外国文学知识辞典》、《欧洲小说史》(副主编)等,翻译《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导引》、《文学理论的未来》(合译)、《伍尔芙随笔》等。

书籍目录

英文版导读第一卷 男孩和女孩第一章 多尔科特磨坊外第二章 多尔科特磨坊的杜利弗先生宣布他对汤姆所做的决定第三章 赖利先生对汤姆进学校的事提出意见第四章 盼着汤姆回家第五章 汤姆回家了第六章 姨父姨母们要来了第七章 姨父姨母们出场了第八章 杜利弗先生暴露了他的性格弱点第九章 到加朗枞林去第十章 玛吉没想到自己这么淘气第十一章 玛吉试图逃得无影无踪第十二章 葛莱格夫妇在家里第十三章 杜利弗先生的生活更纠缠不清了第二卷 求学时期第一章 汤姆的“头半年”第二章 圣诞节假期第三章 新同学第四章 幼稚的观念第五章 玛吉的第二次探访第六章 恋爱场面第七章 跨出黄金之门第三卷 败落第一章 家里发生的事第二章 杜利弗太太的镇家之宝第三章 家庭会议第四章 一线正在消逝的微光第五章 汤姆试图打开局面第六章 有助于消除一般人反对用小刀做礼物的偏见第七章 母鸡怎样用计谋第八章 废墟上的阳光第九章 家庭记事里又增添了一项第四卷 耻辱之谷第一章 博须埃所不了解的新教演变第二章 荆棘刺穿了破裂的窝巢第三章 往昔之音第五卷 麦子和稗子第一章 在红坞里第二章 葛莱格姨妈领教了鲍勃大拇指的宽度第三章 摇摆的天平第四章 又一幕恋爱场面第五章 裂开的树第六章 得来不易的胜利第七章 清账的日子第六卷 巨大的诱惑第一章 乐园二重唱第二章 最初的印象第三章 吐露隐秘第四章 哥哥和妹妹第五章 汤姆终于打开了局面第六章 说明吸引法则第七章 菲利普再度登场第八章 威克姆的新形象第九章 盛大的义卖会第十章 魔咒似乎被破除了第十一章 在小路上第十二章 家庭聚会第十三章 随波逐流第十四章 觉醒第七卷 最后的援救第一章 回到磨坊第二章 圣奥格镇做出裁决第三章 老相识也会让我们惊奇第四章 玛吉和露西第五章 最后的斗争结局乔治·艾略特年表

章节摘录

  “我要做什么,你是明白的。”杜利弗先生说,“我是要让汤姆得到好的教育,一种将来使他能够谋生的教育。我叫他在报喜节那天离开中学,心里想的就是这个。我打算在施洗约翰节送他到一所真正的好学校去。要是我只打算让他做个磨坊主和农场主的话,在中学里待了两年也就满够的了,因为他念的书已经比我多得多啦。我父亲让我得到的全部学问,一方面是挨桦木条子打,另一方面就是认识几个字母。可是我希望汤姆成为一个有点儿学问的人,这样他就可以和那些说话头头是道、写起来花里胡哨的人一样精明能干了。这样对我的那些诉讼、仲裁和许多事情都会有些帮助。我倒不会要这孩子去做一个真正的律师——他要是成了这么个无赖我会难过的——我只要他做个工程师一类的人,或者做个测量员,不然就做个拍卖人和估价人,像赖利一样,或者做一桩他们那种只有进项、没有开支的精明买卖,只需要一根粗表链和一张高板凳。这些行当都差不多,而且我相信它们和法律也不是相差得有多远,因为赖利瞪起威克姆律师来就像一只猫紧盯着另一只猫那样狠。他可根本不惧怕那律师。”  杜利弗先生正在对他妻子说话,她是一个白肤金发的漂亮女人,戴着一顶扇形便帽(我恐怕想不起戴扇形便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它们准保又快要流行了。在那阵子,在杜利弗太太差不多四十岁的时候,它们在圣奥格镇算是新潮的,被认为是挺可爱的东西)。  “喔,杜利弗先生,你是最明白不过的,我不反对。不过我是不是最好杀两只鸡,请姨父姨母们下礼拜来吃饭?这样你就可以听到葛莱格姐姐和普莱特姐姐对这件事会说些什么了。有两只鸡该杀啦!”  “只要你乐意,贝西,你可以把院子里的每只鸡都杀掉,但是我把我自己的孩子怎么办,却既不会去问姨母也不会去问姨父。”杜利弗先生挑衅地说。  “啊哟!”杜利弗太太听到这种恶狠狠的话感到震惊,便说,“杜利弗先生,你怎么可以这样说话呢?不过你说到我家里的人,总是不客气。葛莱格姐姐把一切都怪罪到我头上,尽管我敢肯定我就跟没出世的婴儿一样没有过错,因为从来没有人听见我说过,孩子们有了能够生活得富裕自足的姨父姨母,对他们反倒不是好事。不过,要是汤姆一定得换所新学校,我希望他去的学校不太远,可以让我给他洗洗补补,要不然他穿白布也就和穿亚麻布是一回事,没等洗上五六次两种布都一样黄。再说,马车来来往往的时候,我也可以给孩子捎块蛋糕、猪肉馅饼,或者一个苹果什么的。这样,不管他们在吃饭的时候给不给他限量,老天保佑,他有点额外的吃食好歹也能对付了。我的孩子们和大多数孩子一样的能吃能喝,谢天谢地。”  “好啦,好啦,如果别的方面都合适,我们就不把他送到邮车通行不到的地方去,”杜利弗先生说,“不过,要是我们找不到近处的学校,你可不能因为洗衣服的事就破坏了这个计划。我一定要指出你有这么个毛病,贝西,只要你看见路上横着一根棍子,你就总是认为自己跨不过去。一个挺不错的马车夫,就因为脸上长了颗痣,你就会叫我不雇他。”  “啊哟!”杜利弗太太微带惊异地说,“我什么时候因为一个人脸上长痣就讨厌他啦?我敢说我还挺喜欢痣哩,因为我那过世了的兄弟额头上就有一颗痣。可是我记不得你什么时候提出过要雇一个长了痣的马车夫,杜利弗先生。那个约翰?吉布斯和你一样脸上一颗痣都没有,而且还是我尽力主张你雇他的呀;就这样你才雇了他,要是他没害炎症死了的话——我们还付钱请了特恩布尔医生来给他看病——他多半现在还在赶着马车哩。他身上看不见的什么地方也许长着颗黑痣,可是我怎么会知道呢,杜利弗先生?”  “不,不,贝西,我并不是就指黑痣,我说它是要代表什么别的东西;不过别管它了——说话真是件让人头痛的事。我正在想的是怎样找到那种合适的学校把汤姆送进去,因为我可能会又上当,就像上那所中学的当一样。我再也不和什么中学打交道了。不管我送汤姆进哪一种学校,反正不会是所中学。那所学校应该是一个孩子们不把时间用来擦家里人的皮鞋和掘马铃薯的地方。要弄明白该选哪一所学校,倒是件非常伤脑筋的事情。”  杜利弗先生停了一两分钟,并把双手插进马裤口袋,仿佛希望在那里找到某种启发似的。显然他没有失望,因为他马上就说:“我知道我要怎么办了——我要和赖利商量一下,他明天要来谈关于堤坝仲裁的事。”  “好吧,杜利弗先生,我已经拿出了被单,要铺在最好的床上,凯齐娅已把它们挂在火炉旁边了。虽说算不上最好的被单,可是不管谁来睡,都是够好的了。至于那些顶好的亚麻细布被单,要不是给我们殡殓的时候可以用,我真会后悔买它们。万一你明天死了,杜利弗先生,它们都已经在轧布机上轧得漂漂亮亮,全都收拾得停停当当了,还有股子薰衣草的味儿,铺开来可真是舒服。它们都放在后面的橡木大衣柜左边角落里,除了我自己而外,谁去拿它们我都不放心。”  杜利弗太太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串亮晃晃的钥匙,然后挑出一把来,一面望着明亮的炉火,一面带着恬静的微笑,用大拇指和食指一上一下地擦着。倘若杜利弗先生在夫妻关系上是一个敏感的男人,他或许会猜想到她掏出这把钥匙来的原因是为了帮助她去想象,在他需要她去拿出这些顶好的亚麻细布被单的时刻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幸好他不是这样敏感的男人,他只有在他的水力所有权这方面才是敏感的。此外,他还具有做丈夫的那种习惯,并不十分仔细地听妻子说话,而且从他提到赖利先生以后,看来就一直在专心致志地仔细摸着他的羊毛袜子。  “我看我是想对了,贝西,”这是他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的第一句话,“赖利可能知道一所什么学校;他本人就进过学校,还去过各种各样的地方——去仲裁啦,估价啦什么的。明天晚上谈完正事以后,我们会有时间来商量这件事的。你知道,我想要汤姆将来做个赖利那样的人——说起话来能像事先写好稿子似的头头是道,还懂得许许多多没有多大意思的词儿,这样你在法律上就没法抓住它们的把柄,并且有实实在在的办理事务的学问。”  “喔,”杜利弗太太说,“要说到讲话得体,什么都懂,走路弓着背,头发梳得光光的,那我倒不介意把孩子培养成那样的人。可是那些从大城市来的能说会道的人大多数都穿衬衣的假衬胸哩。他们把褶边一直穿到一塌糊涂,然后就用围胸布把它遮盖住。我知道赖利就是这样做的。再说,要是汤姆像赖利一样住到马德堡,他房子的厨房会小得几乎转不过身子来,早饭也绝不会吃上新鲜鸡蛋,睡觉还得到四层楼上去——照我看或许还要上五层楼一着起火来不等他下楼就会给烧死了。”  “不会,不会,”杜利弗先生说,“我没有想过让他到马德堡去。我打算让他把办事处就设在圣奥格,挨着我们,而且就住在家里。不过,”杜利弗先生停了停又接着说,“我有点儿担心的是,汤姆缺乏做一个精明人的那种天分。我恐怕他有点儿迟钝哩。他就像你们那家的人,贝西。”  “就是,他就像我们家的人,”杜利弗太太说,完全从优点出发接受了他最后那点意见,“真奇妙,他喜欢往肉汤里放许多盐。那是我兄弟的习惯,在他以前,我父亲也是这样。”  “不过,看起来总有点儿遗憾,”杜利弗先生说,“女孩子不像母亲家的人,男孩子倒像。那就是人种配合最糟糕的问题:你根本就没法预测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那个小姑娘像我家的人:她的伶俐可比汤姆翻上了一倍。我怕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太伶俐了。”杜利弗先生心怀疑虑地摇了摇头,接着说,“在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这倒没有什么在坏处,不过一个过于聪明的女人就跟尾巴长的羊一样毫无好处——总不会因为尾巴长而多卖几个钱。”  “不,这在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不好,杜利弗先生,因为她的伶俐都变成了淘气。我就没办法让她的围裙接连两个钟头保持干净,你这一说倒叫我想起来了,”杜利弗太太一边接着说,一边起身走到窗前去,“我不知道她这会儿到哪儿去了,快到喝茶的时候啦。啊,我早想过——正在河边游来荡去哩,就像个野孩子一样:她总有一天会跌到河里去。”  杜利弗太太急匆匆地敲着窗子,招了招手,接着又摇了摇头——她把这一连串动作重复了几次以后,才回到她的椅子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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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The Mill on the Floss  本书是乔治·艾略特的经典之作,讲述弗洛斯河旁圣奥格镇上磨坊主杜利弗因欠债而发生诉讼纠纷,败诉破产后其子女汤姆和玛吉的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经过几年的努力,聪明而勤奋的汤姆终于攒够了钱还清债务并买回了磨坊,但玛吉的爱情却因汤姆的反对而频遭挫折。当两人在危难之中和解时,凶猛的洪水却最终将兄妹俩吞没,但他们深深的手足之情却不能不让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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