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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

曹昇 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9  

出版社:

时代文艺出版社  

作者:

曹昇  

页数:

304  

Tag标签:

无  

前言

自序: 这是刘秀的故事,据说一切都是真的。先从刘秀的起家写起。此一阶段,可以“努力”二字点题。今人多言加油,古人大致无油可加,所以言努力。尤其在刘秀所处的时代,“努力”一词更是当时的口头流行语,譬如:(刘秀等人)进至下博城西,遑惑不知所之。有白衣老父在道旁,指曰:“努力!信都郡为长安守,去此八十里。”——《后汉书•卷一》光武谓(王)霸曰:“颍川从我者皆逝,而子独留。努力!疾风知劲草。”——《后汉书•卷二十》更始大悦,谓(赵)憙曰:“卿名家驹,努力勉之。” ——《后汉书•卷二十六》。和他的先祖刘邦一样,刘秀也是取代了一个短命王朝,从而成就了自己的辉煌帝业。而刘秀所取代的这个短命王朝,便是王莽的新朝。新朝末年,天下大乱,是为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大黑暗时期。当大黑暗时期结束之时,已有将近五千万人(约占当时总人口的70%)死于饥荒、战乱。在这样的大黑暗时期,神州沦为丛林,丛林沦为炼狱,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努力——有人努力让自己活着,有人努力让别人活着;有人努力杀人,有人努力避免被杀;有人努力吃人,有人努力避免被吃。而刘秀的努力,却使他从一个没落王孙,摇身一变成为光武皇帝,开创出寿命长达一百九十五年的东汉帝国。在关注刘秀努力的同时,有一事必须注意。刘秀与历史上其他的开国帝王有一绝大不同,那便是即使刘秀尚未起兵造反,皇位似乎就已经非他莫属。谶曰:“刘秀当为天子。”指名道姓,舍他其谁?换而言之,刘秀生来就是该当皇帝的命,他必须当皇帝!他要是不当皇帝,连老天爷都得跟他急!而由此也就引发出一个极其有趣的问题:如果某物命中注定是你的,那么努力是否还有必要?努力的意义又在哪里?或者说,是人成就了宿命,还是宿命成就了人?扯远了,打住。简单地说,我想写一个在宿命中努力的故事。宿命,本无所谓有,也本无所谓无的。努力,是否也是同样如此呢?书名《刘秀的秀》,源自莎翁名句:世界是一个大舞台,所有的男男女女都只是演员而已(The whole world is a big stage。All the men and women just are some actors)。本书为上册,起自公元第三年,止于公元二十三年——这一年,刘秀二十九岁,其命运正从天堂坠入地狱。曹昇2010年7月4日于杭州

内容概要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在《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中,曹昇复活了千古一相李斯的风采,对这位传奇人物的刻画及其精神世界的重建,更是入骨三分,力透纸背。  而这一次,这个史界第一才子,将他睥睨的目光转向了古代第一帝王——汉光武帝刘秀。  新作《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在曹昇天马行空之文笔下,重现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将刘秀、刘縯、王莽这一个个人物,隔着绵长的时间带到读者面前,带给我们另一种理解历史的境界。  —————————————————————————————————————  和秦始皇相比,我不折腾;  和刘邦相比,我不流氓;  和王莽相比,我不拍脑袋;  和李世民相比,我爱我的兄弟;  和赵匡胤相比,我统一了中国;  和朱元璋相比,我不杀功臣。  我是刘秀,东汉的开国皇帝。  这是我的故事。  我不相信劣币驱逐良币,  如果世间坏人当道,  那只是因为好人还不够努力。

作者简介

曹昇,15岁入浙江大学,19岁毕业。研究历史十余载。
2007年,《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上册一经出版,便在“2007年中国书业年度评选”中,被读者评为“年度最受欢迎的人文社科书”,同时也是天涯“煮酒论史”两年来最受欢迎的历史小说,该书出版上市不到五个月,就获得近四十万册的惊人销量。三十而立的曹昇,一举成为历史写作新一代大师级领军人物。读者称其为“曹三公子”。
  新作《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在曹昇天马行空之文笔下,重现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将刘秀、刘縯、王莽这一个个人物,隔着绵长的时间带到读者面前,带给我们另一种理解历史的境界。曹昇之书,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书籍目录

自序第一章 少年 葬礼/呼啸山庄/养士/原罪/官场守则/ 家族中人/冠礼/第二章 洛丽塔 酒醉/心醉/第三章 太学 步入长安/神童/哀太学/丽人行/忘川/第四章 从中兴到末路 长安米贵/新同舍生/驻京办主任/ 长安教父/最后的告别/第五章 新帝王莽 温故人/诛心者/新生代/东山再起/ 通天之路/粮食与理想/第六章 地皇二年 兄弟同心/勿生帝王家/老友记/家事国事/ 伤心事/反贼贼多/流民生存报告/第七章 地皇三年 序曲/命运/越狱/未婚妻/梦中人/仇家/单刀赴会/ 化敌为友/悲惨世界/胎死腹中/第八章 十月改革 一个字头的诞生/大风/班底/人为财死/ 倾城之乱/先舍后得/第九章 沘水大捷 亢龙有悔/危机/饮鸩止渴/两地书/新年快乐/英雄/第十章 更始皇帝 神话/野心家/舌战/真实的谎言/抢劫/邓氏双璧/第十一章 镇国之宝 冲喜/伤离别/不败名帅/约法三章/天下一局棋/大战前夜/第十二章 昆阳大战 昆阳十三骑/首战/将帅之别/夜袭/意外/自摸/援交/石头记/ 宛城之降/桃花源中人/情场中人/战场中人/初试锋芒/ 四渡昆水/麦田守望者/静夜思/决战/溃奔/ 名将论/吊昆阳/第十三章 手足之断 一夜成名/落星剑/弥天大网/鸿门宴/末路悲歌/ 自投罗网/活着/入戏/非礼/拯救/完璧/第十四章 新朝覆灭 众叛亲离/暮悲/哭城/兵临城下/城破/再见王莽/第十五章 潜龙勿用 以旧换新/汉官威仪/离骚/编后记

章节摘录

1NO.1:葬礼于是,时光席卷着我们,无可挽回地开始倒流。逆流而上的岁月之舟,不停倒退,进入过去,最终停泊在西汉平帝元始三年。这是一个初秋的清晨,地点为南阳郡蔡阳县舂陵乡。一切已然发生,我们来此见证。远远传来的,是那首凄凉的挽歌《蒿里》,在晨雾中反复吟唱:“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穿越雾霭,缓缓向山上行去。歌声停歇下来,送葬的队伍也停了下来,墓地到了。执绋的小男孩退到一旁,闪开道路。在一阵短暂的默哀之后,八条大汉抱着使命必达的信念,走向安置棺椁的马车。作为职业抬棺者,他们已将抬棺提升为一门艺术,即使将满满一碗水搁在棺椁上面,一路上也绝不会洒下半滴。汉子们抬起棺椁,在死者亲友的抽泣声中,在妇人们哭天抢地的拉扯之下,步伐坚定地迈进早已挖好的墓穴,将死者送入另外一个世界。棺椁摆放完毕,人群忙碌起来,将金银珍宝、印绶乐器、车马生禽等随葬器物填满墓坑。然后,泥土像雨点似的落下。坟上堆起了一座土丘。人群鱼贯而上,用力将新土踩踏结实。时已午后,送葬队伍徐徐回返,与来时的庄重肃穆不同,气氛此时已轻松了许多,队形也变得涣散而随意,时不时有欢笑声响起。对大多数出席葬礼的人来说,葬礼结束了,意味着一桩事了了,他们将重新过回原来的生活,不会因死者的逝去而有任何改变。但对死者的儿子们来说,父亲的离世,意味却是格外深长。死者的长子刘縯,高大的身躯在人群中显得异常醒目。父亲的辞世,不仅带给他悲伤,更让他猛醒。父亲这一死,意味着他在死神面前少了一道最重要的屏障,或早或晚,他也将像父亲那样死去,埋于地底,永远地失去呼吸。既然死亡不可逃避,那活着的意义和动力又在哪里?刘縯追悼着父亲的一生,在他看来,那是乏善可陈的一生,做了一辈子县令,既无功绩,也无名声,虽然衣食不愁,却终究只是在麻木而庸碌地混着日子,眼一闭,一睁,一天就过了,眼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了。更可怕的是,他的未来很可能就和他父亲一样。一念及此,刘縯悚然而不甘。他不愿意重复父亲的命运,不愿意像父亲那样,满足于做一个县令,生前在小水坑里扑腾,动静不大,死后在小土坑里长眠,动静全无。在他看来,这样的一生,岂止可悲,简直就是可耻!既然整个宇宙都是一顿免费的午餐①,不,更准确地说,是一顿免费的自助餐,那么一旦降临人世,就意味着你已经拥有了一张入场的餐券。而自助餐的意义就在于,重要的不仅是管饱,而且一定要比别人拿得更多,占有更多,吃不吃得下另说,总之,一定要值回票价。遥想当年,他的祖先汉高祖刘邦,斩蛇而起,破强秦,诛项羽,一统四海,君临九州,溥天之下,莫非我土,率土之滨,莫非我臣, 那是何等的气概,怎样的风流?从吃自助餐到吃霸王餐,大丈夫固当如是哉!刘縯正狂想着,一个小身影跟了上来,举手牵住刘縯的衣袖,也不说话,只是默默跟着他走。那是他最小的弟弟刘秀,只有九岁,稚气的脸庞上,既有未干的泪痕,又有莫名的恐惧。刘縯拍拍刘秀的头,勉强笑道:“别怕,还有我在。” 刘秀点点头:“我不怕。”顿了顿,仰首对刘縯道:“你也别怕。” 刘縯心中一阵温暖,一时竟说不出话来。兄弟两人牵手走着,远远看去,一短一长,恰好构成一个互相支撑的人字形状。不知何时,天空中开始有雨丝扬起。母亲在后面唤着刘秀:“上车来。”刘秀听话地爬上马车,靠在母亲的怀里。透过车窗,阿父的新坟犹然在望,而在刘秀的眼神之中,却分明多了一分和他年龄不符的忧伤。他仿佛已经知道:“在这个细雨的黄昏,他的童年永远地结束了。NO.2:呼啸山庄葬礼过后,年幼的刘秀便跟随官居萧县令的叔父刘良,来到沛国萧县,由刘良抚养,并进入小学读书。又五年之后,到了公元八年,忽然便有王莽篡位的消息传来——这一年,王莽对西汉王朝实施了安乐死,自己登基称帝,改国号为“新”,是为新朝。初闻亡国噩耗,刘良望长安而恸哭。他自问无力夺回刘氏失去的江山,而且也缺乏以死殉国的勇气,但至少有一件事,却是势在必行,那便是弃官挂印。这县令已经没法当了,尽管不能为刘氏报仇,但也绝不能给刘氏的仇人当走狗。?刘良于是下令府中收拾行装,准备归乡。夫人劝道:“虽然新皇临朝,可也没说要撤你的官,如此匆忙做甚?”刘良怒道:“这天下已经不是咱刘家的天下了,这官还能是咱刘家的官吗?夫人道:“那也等朝廷诏书到了,再走不迟。毕竟,合府上下数十口人,都还指望着老爷的俸禄养活呢。刘良撂下行装,不走了,口中却悻悻骂道:“真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矣!在他看来,他之所以做不了忠臣孝子,全是因为被府中的这些女子和小人拖了后腿。”刘秀在学堂也听到消息,下学后向刘良求证,得知所传非虚,不禁大为困惑,正逢当时学到《史记•刺客列传》刺客列传,于是脱口便道:“要杀王莽,一刺客足矣。以天下之大,竟无一壮士,能取王莽之人头?”刘良大惊失色,一把捂住刘秀的嘴巴,斥道:“不得胡说。否则,有灭族之祸。”?总之,在萧县县令的位子上,刘良好歹又赖了两年。到了公元十年,王莽政权已然稳固,于是颁下诏书,凡是刘氏子孙,一律双开,即开除公职,开除爵位,统统贬斥为民。刘良早有心理准备,倒也坦然,印绶交割完毕,便带领一家老小返回老家舂陵不提。?对于老家舂陵,刘秀其实并不熟悉。他自幼便随父亲四处游宦,又跟着叔父刘良在萧县生活了七年,从出生到现在,他在舂陵待的时间前后加起来不到一年,对他来说,老家的一切都显得既亲近,又陌生。也正因为如此,他反而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迅速见出老家的真面目——在舂陵田园牧歌的背后,正酝酿着一场愤怒和躁狂的风暴,其锋芒隐隐直指新皇帝王莽。?对普通百姓而言,谁当皇帝并无所谓,反正皇帝不外乎两种,操蛋的,更操蛋的。庙堂之上的事情,他们这些升斗小民根本无法关心,也无权关心。他们卑微地活在世间,努力证明着自己渺小的存在,然后匆匆告别人世,仿佛从未出现,却又永远消失。他们永远是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已经打了几百年酱油,并将继续再打近两千年的酱油。?对于王莽篡位,舂陵的刘氏子弟们却无法如此超然。大而言之,祖宗基业旁落,既是国仇,又是家恨,身为高祖刘邦之后,岂容坐视苟安!小而言之,自王莽篡位以来,他们曾经高贵的皇室血统,便被烙上了耻辱的印记,变得和贱民无异,他们所有的尊严、特权,全都在新朝过期作废,化为乌有。刘氏的老一辈们大抵和刘良一样,疲怠了,麻木了,不愿抗争,他们以为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汉室气数已尽,即使没有王莽,也会出来一个张莽或者李莽,革汉室的命,另立新朝。而年轻的刘氏子弟们,则对这套辩证唯物主义并不感冒,他们不满于安稳而乏味的生活,他们渴望再造汉室,重返荣耀,甚至不惮为此而牺牲性命。?革命的风暴隐晦地盘旋在舂陵上空,渐行渐强,直到把舂陵变成一座呼啸山庄。而让刘秀备感意外的则是,这风暴的中心,居然正是他的长兄刘縯。NO.3:养士临渊恨鱼,不如退而结网。王莽篡位之后,作为亡国的王孙,刘縯并没有作无谓的诅咒,以夺取精神上的胜利,而是大力招揽宾客,开始培植自己的武装和嫡系。豢养宾客之风,由来已久。上溯两百多年,前有战国四公子,后有秦国吕不韦、嫪毐。及至汉际,此风更盛,上到王公贵族,下到低级官吏,乃至平头百姓,无不以多招纳宾客为荣。养客者众,于是便有了争夺客源的竞争。和那些势大财雄的王侯豪族比起来,刘縯无疑缺乏竞争力,他要想以弱胜强,只能细分市场,不求天下宾客尽入我彀中,而是先以其中一类宾客为突破口。刘縯选中了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亡人和逃犯。亡人和逃犯,或为仇家追杀,或为国家通缉,收留这些人为宾客,无异于惹火上身,弄不好,连主人自己都得跟着搭进去,因此,一般养客者对这些人总是敬而远之。人弃我取,刘縯便先从这群人招揽起。刘縯豢养宾客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造反。这群人既然连人都敢杀,难道还怕造反?消息传开,亡命之徒纷纷来奔,刘縯客无所择,皆善遇之,不出两年,麾下便聚集了数百之众,威震南阳,号为豪杰之首。看官问了,这天下不是还没大乱吗?哪来的这许多杀人之徒?杀人之徒众多,固然有杀人者的主观因素,但更重要的,却是杀人受到了国家的怂恿和鼓励。一个国家,居然会怂恿和鼓励杀人的发生,听起来不免难以置信,然而却是确有其事,问题就出在西汉和新朝的频繁大赦上:西汉共大赦八十七次,平均两年半一次大赦。新朝共大赦九次,平均二十个月一次大赦。①换而言之,如果阁下你杀了人,在西汉只需要逃亡两年半,在新朝只需要逃亡二十个月,然后便可以跟没事人似的,一切重新开始。譬如说阁下你正在杀人,倘若当场被抓了现行,那算你倒霉;如果没有当场被抓,那就好办了,逃呗。可别说你逃都懒得逃,你还是得逃,你得给官府这个面子,不然,你杀了人照样在原籍大摇大摆地晃悠,官府想不抓你都不好意思。你这一逃,自然需要有个落脚的地方,能至少每天管顿饱饭,睡个好觉。嗯,听说南阳的刘縯不错,他那府上,号称是风能进,雨能进,官府不能进。哦,这位仁兄,你刚刚也杀了人,那好,同去,同去。于是同去。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是故人君惜赦。后世西蜀偏弱,而诸葛亮以不赦为治,遂能鼎足三分。汉帝与王莽虽不及见此,然《管子》却早已预警在先:“凡赦者,小利而大害者也,久则不胜其祸。”频繁之大赦,不仅严重破坏现存法律,更大大降低了犯罪的风险成本。倘若犯罪的风险成本降低为零,这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或许正应了王尔德那句著名的戏言:如果所有人都能够随便杀人而不用承担任何后果,一天之内,人类就将彻底灭绝。NO.4:原罪刘縯当时声望之隆,由以下细节可见一斑:在南阳境内,但凡提及刘縯,无人直呼其名,而是习惯性地称呼其字伯升,以示敬意。至于四方之豪杰,甭管是否真认识刘縯,都是一口一个“我的朋友刘伯升”,摆出一副和刘縯烂熟的样子,以借光长脸,自抬身价。然而,不厚道地说,刘縯养客赚来的这点声望,就和水浒传中的宋江一样,大半还是靠钱砸出来的。刘縯提供给门客的待遇,虽然不可能像战国四公子那样奢侈铺张——平原君之门客,“刀剑室以珠玉饰之”;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然而数百门客的衣食住行,即使仅仅维持在一个温饱水准,其花费也是可想而知。自父亲刘钦死后,刘縯一家骤然中衰。以中衰之家,养数百宾客,必然是捉襟见肘。然而,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宾客,刘縯一切以养客为重,对自己则是能省便省,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自奉之薄,无以复加。刘秀初回舂陵,见了刘縯的生活质量,不免大吃一惊,贩夫走卒都过得比这强呀,于是责问刘縯何必自苦如是。刘縯不想刘秀为家中的经济状况担心,强自掩饰道:“锦衣玉食还不简单!我所以不为者,乃是效法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以志亡国之耻。”刘秀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于是信了刘縯。实在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刘縯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想法赚上一笔快钱,以解燃眉之急。俗谚曰: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要想发财,最快莫过于经商。什么,经商来钱还是太慢?那你还不如去抢了。没错,刘縯及其门客正是去抢。他们多的就是暴力,有暴力,当然就要追求暴利。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刘縯等人瞄准的行当便是劫道。至于劫完道之后,顺便劫个色什么的,这种事情咱们并不敢说一定没有。劫完道之后,遇见胆敢反抗的,顺便捅上那么几刀,这种事情咱们也不敢说一定没有。用今天的价值观来衡量,刘縯及其门客完全应该定性为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团伙。然而在当时,像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以暴力强取豪夺、鱼肉地方,早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即便是官府,也只能默认现状,听之任之,并不敢多加干涉。何以如此?如果能有幸采访到某位官府高层,并且在同意隐去其姓名的前提之下,他将向你透露:其实,他们也是有苦衷的。NO.5:官场守则首先,要镇压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势必动用军队不可,而地方政府却并没有常备军队可以调用。自秦朝废除郡县驻军之后,西汉和新朝在地方上同样也不设驻军。倘若地方长官铁了心要铲除此类强宗豪族,也有变通之法,那就是征召受训过的壮丁,临时组建起一支军队。然而,类似这样的发兵,必须先请示朝廷,征得朝廷的同意,再由朝廷派使者持虎符前来合符,然后才能行动。如果朝廷未赐虎符而地方长官擅自发兵,此为弄兵之罪,论死。很显然,极少有地方长官愿意麻烦朝廷,更不敢擅自发兵,从而赔上自己的性命。是以,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选择武力镇压。况且,类似刘縯这样的强宗豪族,不仅在当地一手遮天,朝中也往往有人在背后为其撑腰,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真要想连锅端掉,只恐怕拔出萝卜带出泥,万一惹怒了某位朝中显贵,最后倒霉的恐怕还是自己。更为讽刺的是,地方长官并不总是处于主动进攻的状态,在强宗豪族面前,他们并不拥有理当拥有的权威,相反,他们还要成天提心吊胆,担心反而遭了强宗豪族的暗算。要知道:“强宗豪族豢养的门客当中,不乏冷血刺客,职业杀手之流,在这些人看来,只要能报主人之恩,管你二千石的太守,还是一千石的县令,那都只是一刀的事而已。①正是由于以上重重顾虑,各级地方官员一般都会息事宁人,默认强宗豪族的特殊地位,彼此相安无事,豪族的归豪族,官府的归官府。至于由强宗豪族引发的民愤和冤情,只要未曾惊动长安,那便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是非曲直不管。你得琢磨这些地方官员的心态。他们就好比是一间上市公司,根本不在乎真实业绩,只要交出的报表好看就足够了。这些官员们的报表,在那时被称做“计书”,由自己填写,在每年岁末,一级级地往上奏报,县奏报给郡,郡奏报给朝廷,汇报一年来自己辖区里的租赋﹑刑狱﹑选举等情况。而朝廷对他们的政绩考核,也主要便依据这份计书。是以,即使辖区内民不聊生,盗贼群起,到了计书上,照样是歌舞升平、五谷丰登。县欺其郡,郡欺朝廷,成为当时的政坛一景。只要动动笔杆子,写出一份花团锦簇的计书,便可以仕途升迁,飞黄腾达,试问,又有哪位官员会真的费尽心力去为民除害、造福一方?民谚曰:“力战斗,不如巧为奏。”道出的正是这些官员们的普遍心声。话说回来,对豪族而言,不管怎样,官毕竟是官,代表着朝廷的脸面,除非实在是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他们也不会真去刺杀一位朝廷命官。他们也不是傻瓜,物种容易灭绝,可贪官你杀得完吗?杀了一个,朝廷再派一个,再杀再派,他妈的累死你为止。既然地方长官已经容忍了强宗豪族,强宗豪族当然也识趣地投桃报李,以各种方式向长官们表示敬意。于是,经常便有某位官员忽然发现自己的案上多了许多熟悉的金玉,床上多了几位陌生的美女。英雄不问出处,一律笑纳,从此,豪族的便是官府的,官府的便是豪族的。这种豪族和官府的勾结交易,早在西汉初期便已开始,西汉末年越演越烈,等到了新朝,这种交易更是到了公开化的程度。

媒体关注与评论

曹昇以一颗嬉皮落寞的现代心灵和历史人物的心灵相对话,成为自成一家的“曹氏心灵史学”。毫不夸张地说,通读完此书,就好像过了一次刘秀的虚拟人生。读《嗜血的皇冠》,不但是读史,也是醒悟人生的过程。 ——潘石屹刘秀的人生历程,是在若有若无的宿命下一个没落王孙的一部奋斗史。人与宿命的抗争,浓缩了一个真正朝代的毁与兴,以一己之力促成了神话般时代的形成,血腥中带着耀目的灿烂。 ——李承鹏《嗜血的皇冠》文笔上流畅顺溜,结构上更是深得形散神不散的真传,放得出去,收得回来。用中外文学的经典,文理工科的素材,再加上东西方流行音乐的节奏,不停地迷惑着每一个读这本书的人。 ——史杰鹏


编辑推荐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编辑推荐:读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流血的仕途》之后曹昇再度以心读史,聚焦东汉风云变幻。这是刘秀的故事,据说一切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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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在《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中,曹昇复活了千古一相李斯的风采,对这位传奇人物的刻画及其精神世界的重建,更是入骨三分,力透纸背。  而这一次,这个史界第一才子,将他睥睨的目光转向了古代第一帝王——汉光武帝刘秀。  新作《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在曹昇天马行空之文笔下,重现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将刘秀、刘縯、王莽这一个个人物,隔着绵长的时间带到读者面前,带给我们另一种理解历史的境界。  —————————————————————————————————————  和秦始皇相比,我不折腾;  和刘邦相比,我不流氓;  和王莽相比,我不拍脑袋;  和李世民相比,我爱我的兄弟;  和赵匡胤相比,我统一了中国;  和朱元璋相比,我不杀功臣。  我是刘秀,东汉的开国皇帝。  这是我的故事。  我不相信劣币驱逐良币,  如果世间坏人当道,  那只是因为好人还不够努力。


在《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中,曹昇复活了千古一相李斯的风采,对这位传奇人物的刻画及其精神世界的重建,更是入骨三分,力透纸背。  而这一次,这个史界第一才子,将他睥睨的目光转向了古代第一帝王——汉光武帝刘秀。  新作《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在曹昇天马行空之文笔下,重现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将刘秀、刘縯、王莽这一个个人物,隔着绵长的时间带到读者面前,带给我们另一种理解历史的境界。


作者曹昇十五岁入浙大,十九岁毕业,可谓是一代神童,一部《流血的仕途:李斯与秦帝国》畅销全国,江湖上谓之“曹三公子”,现在又神速的出版了其第二部作品《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说其神速,是因为作者于2010年7月完成作品,9月便被出版,影响力可见一斑,但新书就可以打65折来卖就不知出版社有何深意了。
本书是上册,讲诉刘秀比较憋气郁闷的创业史以及新朝王莽的创立与灭亡史。名字很是拗口与怪异,曹三公子似乎和血较上了劲儿。不过也难怪,本来政治就是黑暗的、残酷的,登上政治的高位不经过一番明争暗斗估计是没戏的。
近年来尤其是博客和百家讲坛的博兴,很是催生了一批重新解读历史的学者或者作家们,各有风格,使我们对从秦到清,二千多年的历史有了比较细致的了解,也不乏有别于历史教科书或者传说的解读、释疑、纠正,令爱好历史的我大快朵颐,甚好甚好!余秋雨的历史大散文感受到了历史的壮美(当然有壮怀激烈的,也有豪气干云的),易中天的品三国系列读到了一份诙谐睿智,王立群的秦始皇系列品到了学者的真诚,唐德刚与黄仁宇的冷静,陈舜臣的中国历史小说的恬淡,王者觉仁与梅毅的细腻,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的轻快又有点吊儿郎当。
如今曹三公子的行文可谓别具一格。融历史典故、名家诗词、民俗言语、中外哲学、网游语言、现代词汇、汉文英文于一体,旁征博引信手拈来运用自如,毫无生涩之感。其评述的哲理、其感慨的悲凉、其嘲讽的诙谐都令人赞叹与惊叹,时而凄凄然、时而欣欣然。
细细品味曹三公子的作品,好似《武林外传》里白展堂在那里痛心疾首的谆谆教导人、《唐伯虎点秋香》里周星驰扮演的唐伯虎在神速的完成画作后的得意洋洋,《大话西游》里强盗时的至尊宝一袭白衣月下吟诗小风一吹却露出了屁股,一本正经的严肃的令人忍俊不禁。三公子又穿越时空与王莽、绿林豪杰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推杯换盏,刘秀超现代的经济头脑,my god!我竟也忽然有些恍惚了:历史耶?传说乎?传奇哉?演义兮?
曹三公子又太过于秀自己的渊博知识了,感情太过于丰富了,评述与感慨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不仅量大且频率多,几乎页页有大段的演讲,大大掩盖了正在讲述的历史,刘秀与王莽必须不断的停下来等他秀完感慨再继续自己的故事,我也必须不断的倒带来连接上历史故事的情节。文字阵容无比的华美富丽堂皇的闪人眼睛,几乎可以与琼瑶阿姨PK了,若三公子写情书,定能迷倒众多姑娘们,且年龄广泛。
我想如果读者们把本书当作熟悉王莽新朝历史和东汉刘秀创业的奋斗史来对待的,还是有些勉为其难的,作者并没有像当年明月、王者觉仁、梅毅、文韬等人一般全景的、细致的给我们讲述那段历史,而是选择了一条主干来快速推进。本书到是很有些以史为鉴、以史为镜的开悟人生的著作。
这就是曹三公子的书,探索讲述历史新风格的著作,好华美的文字,好麻辣烫的味道,令人心醉又令人迷惘。
我有些矛盾,既喜欢又狐疑,好像还很期待着下部。期待着刘秀是怎样的:和秦始皇比,我不折腾;和刘邦比,我不流氓;和王莽比,我不拍脑袋;和李世民比,我爱我的兄弟;和赵匡胤比,我统一了中国;和朱元璋比,我不杀功臣。刘秀才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一代好皇帝?
上册,领略完三公子的文字show,下册更想看看光武帝的人格魅力show。
如果要打分,我打4.5分,处于喜欢与非常喜欢之间。


又回到和曹三公子一起读史的时刻了,上一次的《流血的仕途》将李斯刻画的入木三分,不仅仅描写了李斯和秦帝国、嬴政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将李斯的心理、身边的斗争、社会的复杂,官场的险恶都刻画的栩栩如生,如同身临其境,仿佛李斯就是我们多年的朋友,让我们为他的前途、命运、性命捏一把汗。只有曹生的作品,能将人完完全全的带入到历史的瞬间,一起体会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悲欢离合。
《嗜血的皇冠》一如既往的犀利、幽默,引人入胜。我放下了正在读的其他几本书,迫不及待的用了一整晚的时间读完。无疑,曹昇有成功了,刘秀,东汉的开国皇帝,有血有肉的站在了面前,不在是《史记》里的天子,不在是教科书了模糊的人物,也不在是遥遥不可及的皇帝,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彷徨、有过迷茫、有过妥协、有过无奈,有过挫折、有过失败,但最终通过努力,成就了一代霸业。
原以为“第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不过是出版商为了销量的噱头,读过曹昇的书,觉得广告词非常贴切。曹昇,让我爱上了历史。

又回到和曹三公子一起读史的时刻了,上一次的《流血的仕途》将李斯刻画的入木三分,不仅仅描写了李斯和秦帝国、嬴政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将李斯的心理、身边的斗争、社会的复杂,官场的险恶都刻画的栩栩如生,如同身临其境,仿佛李斯就是我们多年的朋友,让我们为他的前途、命运、性命捏一把汗。只有曹生的作品,能将人完完全全的带入到历史的瞬间,一起体会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悲欢离合。
《嗜血的皇冠》一如既往的犀利、幽默,引人入胜。我放下了正在读的其他几本书,迫不及待的用了一整晚的时间读完。无疑,曹昇有成功了,刘秀,东汉的开国皇帝,有血有肉的站在了面前,不在是《史记》里的天子,不在是教科书了模糊的人物,也不在是遥遥不可及的皇帝,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彷徨、有过迷茫、有过妥协、有过无奈,有过挫折、有过失败,但最终通过努力,成就了一代霸业。
原以为“第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不过是出版商为了销量的噱头,读过曹昇的书,觉得广告词非常贴切。曹昇,让我爱上了历史。


八月公司管理提升培训上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一个教授强烈推荐此书,并对光武帝刘秀倍为推崇,认为其可入"圣"。儿时听过评书"刘秀传",但内容早已记不清楚,所以当时即引起我极大的兴趣,随即就买了曹昇的两部书。读完《嗜血的皇冠》,感觉此书延续《流血的仕途》风格。对书中主角刘秀的生平描述的非常清楚,从刘秀儿时的经历一直写到统一全国,封禅泰山。文笔流畅,内容有趣。对历史背景,西汉末年王莽新朝的局势做了客观分析。刘秀对时局分析透彻,善于把握机会,遇事冷静,心智坚韧,昆阳之战反映了这些优点;刘秀知人善用,为人谦逊,所以其手下基本都能全力效忠;刘秀能对各方势力做出及时判断,善于利用各方割据势力或豪杰为己谋利;刘秀生活相对简朴,体恤民众都是最终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本书交代清楚了刘秀的武功,却对文治缺乏描述,可能东汉时期大多沿用西汉的政策,代表的还是豪门仕族的阶级利益,实在也没什么太多值得描述之处。书中评价刘秀比秦皇不折腾(秦皇创中国各种制度两千年之基础),比刘邦不流氓(刘邦开汉唐之基业),比李世民不弑兄弟(李世民开创唐朝盛世万邦来朝),比朱元璋不杀功臣(朱元璋代表最低层农民,刘秀敢杀那些门阀仕族),刘秀是个榜样,但入"圣"似乎还不足以服人。 八月公司管理提升培训上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一个教授强烈推荐此书,并对光武帝刘秀倍为推崇,认为其可入"圣"。儿时听过评书"刘秀传",但内容早已记不清楚,所以当时即引起我极大的兴趣,随即就买了曹昇的两部书。读完《嗜血的皇冠》,感觉此书延续《流血的仕途》风格。对书中主角刘秀的生平描述的非常清楚,从刘秀儿时的经历一直写到统一全国,封禅泰山。文笔流畅,内容有趣。对历史背景,西汉末年王莽新朝的局势做了客观分析。刘秀对时局分析透彻,善于把握机会,遇事冷静,心智坚韧,昆阳之战反映了这些优点;刘秀知人善用,为人谦逊,所以其手下基本都能全力效忠;刘秀能对各方势力做出及时判断,善于利用各方割据势力或豪杰为己谋利;刘秀生活相对简朴,体恤民众都是最终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本书交代清楚了刘秀的武功,却对文治缺乏描述,可能东汉时期大多沿用西汉的政策,代表的还是豪门仕族的阶级利益,实在也没什么太多值得描述之处。书中评价刘秀比秦皇不折腾(秦皇创中国各种制度两千年之基础),比刘邦不流氓(刘邦开汉唐之基业),比李世民不弑兄弟(李世民开创唐朝盛世万邦来朝),比朱元璋不杀功臣(朱元璋代表最低层农民,刘秀敢杀那些门阀仕族),刘秀是个榜样,但入"圣"似乎还不足以服人。


最开始看《流血的仕途》是在天涯煮酒,那时候曹三公子还是用“杭州病人”的ID在那里发的帖子,后来曹三出走新浪,虽然在网络上看了不少,不过,那两本我却还是都买了实体书。

后来曹三开了新文《嗜血的皇冠》,放出风声要隆重推出史上最低调的完美皇帝,刘秀。前前后后追等两年,终于拿到手里,曹三你让我们等得好辛苦!

对于刘秀,之前只知道他死之后非常囧的被儿子“奉其遗志”扔河里了,觉得这皇帝老子做得好悲摧,再就是和大美人阴丽华的桃色史记。

用两天时间看了《嗜血的皇冠》,已经被曹昇折服。原以为是个人列传,读了才知道竟是一部群像史话。中国历史上最戏剧性,最匪夷所思的一个朝代——新朝;最像穿越而去的一个短命皇上——王莽;最惊世骇俗的一场战役——昆阳之战,以及的确是最低调的完美开国皇帝——刘秀,都在曹三笔下跃然纸上,争先恐后把他们的故事娓娓道来。

而且就像豆瓣上一篇书评写的,这本书中每个人都能读到不一样的故事,能从中找到自己。“读一遍参透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这的确是最适合曹三的品评。如果没看过,那就不妨弄本看看吧,无论它是否会影响你,但它一定对得起你阅读付出的时间和经历。


信息爆炸时代,市场的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吸引观众的“眼球”,就像这两年中国的文娱市场。文化市场在“百家讲坛”之类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出现了“国学热”、“历史热”现象,许多依靠普及国学思想,或者戏说历史的作品不绝于耳。而娱乐市场的竞争更是集炒作之能事,“艳照门”、“不雅照”再也不是某台损坏的电脑+缺乏职业道德的维修师的创意组合,反而成为自我炒作的不二法门。中国历史小说,从春秋战国到大清民国,目前市场上已经应有尽有。但是,有一个王朝,一直以来不为人们所熟悉,也不为人们所关注。继百家讲坛《东汉开国》后,曹昇的《嗜血的皇冠》将人们的视线再次引到新朝覆灭,东汉开国这一段历史上来。

东汉开国皇帝刘秀,除昆阳之战名动一时外,为大多数人所知的恐怕是他善于商贾了。演义小说或评书中曾有刘氏兄弟当年向“半仙”式的人物蔡少公问及天下大势时,蔡少公说了一句“刘秀当为天子”,这句话看似落俗,但一旦了解东汉开国的历史后,你就会发现,“刘秀当为天子”绝非一个普通谶语,而是对天下大势和有资格问鼎天下者比较分析后的精辟总结。

与一出道就光芒四射的大哥刘縯相比,刘秀性格内敛,嗅觉灵敏,处事沉稳,能屈能伸。以下事例可以看出。在联合新市、平林两支起义军加入刘縯领导的舂陵军的一开始,刘秀就敏锐的洞察到绿林、赤眉根本不足以成大事,在攻城胜利后,面对其他起义军对城中百姓的烧杀淫掠,作为带头大哥的刘縯忍气吞声了,而刘秀愤怒了并与刘縯发生了最严重,也是第一次的争执。争执过后,刘秀意识到在理性与冲动之间,自己是错误的,大哥是对的。因为其它派系的义军,本来就是由流民组成,这些人根本谈不上“革命性”,相反只看重一些蝇头小利。在壮大势力推翻王莽之际,他们是有利用价值的,但一旦解决了温饱问题,他们对百姓的态度和官兵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对这些问题,刘縯的认识是清醒的,但是在条件没有成熟前,必须尽可能满足他们的欲望,否则,结果只能是“革命尚未成功,后院已经起火”。刘秀前后态度的变化,这一方面说明了刘縯识大局,具有领袖气质,也从侧面说明了刘秀洞察力强,心怀正义却不意气用事。

刘秀和刘縯最大的不同就是性格的差异。刘秀从一开始,无论是在太学时期,还是跟随刘縯,甚至昆阳之战名动天下之后,都非常的低调,一方面是性格使然,另一方面也是他对起义军内部的形势始终有着清醒的认识。而刘縯就有所不同,虽然,他也有着很强的洞察力,但在复杂的斗争形势中却不能做到隐忍不发,通过韬光养晦来保护自己,甚至在刘秀多次提醒他注意朱鲔、李轶等人的暗算,但刘縯却掉以轻心,最终难逃被暗算的悲剧。不过,刘縯绝对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临死之际的妥善安排(对陷害选择不抵抗,并以自杀结束生命,推荐自己得力手下给更始皇帝刘玄,并希望刘玄培植心腹,以防被架空;命令刘稷自杀等),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情理兼备,这些安排既保护了刘秀,又为自己死后的权力斗争布好了局。从性格方面看,刘縯更适合做一名智勇兼备的将军甚至元帅,但不擅长于权力斗争,更不擅长在权力斗争中保护自己,而刘秀的性格当为天子。

在新朝覆灭但东汉尚未建国这段不算漫长的时间段内,处于聚光灯中心的只有王莽和刘縯这两个一反一正的角色,这一方面是因为刘縯太出彩了,另一方面因为刘秀和大哥的感情很好,而且刘秀是一个能看透大势而又比较内敛的人,生活在大哥的阴影中,他肯定一直很不爽,但他一直很尊重大哥,也知道凭自己的能力和威望,不但不能服众,反而会引起家族之争和起义军内部斗争。所以,刘秀有时候很难给自己定位,既不能给大哥丢脸,也不能盖过大哥的锋芒。如果历史仅限于此,那么必将成为庸俗的宿命论了。伟人曾经说过,领袖人物的领导地位是历史的形成的,光武皇帝绝非一般意义上的“啃老族”,昆阳之战从根本上瓦解了王莽的统治,但接下来消灭各股割据实力的统一之战比推翻王莽更加困难。昆阳之战,这次历史上势力相差最悬殊的以少胜多的战役,不但终结了王莽的新朝,也使刘秀和邓奉这两个少年一夜之间天下闻名。项羽灭秦的巨鹿之战,同样是中国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争典范,双方战前实力对比是7:1,对阵将领一方是前朝名将章邯,一方是名将项燕之后项羽,巨鹿之战的胜利主要得益于项羽的勇猛和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和意志。昆阳之战实力对比接近于42:1,双方对阵将领一方是新朝常胜将军王邑,一方是名不见经传的刘秀。昆阳之战胜利的关键不仅仅是意志和决心,更多的是战争指挥者刘秀的军事智慧。但历史上,不知道为什么昆阳之战的知名度远逊色与巨鹿之战?我想可能是因为项羽乌江自刎成了英雄,刘秀一战成名当了皇帝,而中国人天生喜欢英雄胜于喜欢皇帝的缘故吧。昆阳之战使刘秀成了英雄,但同时,也加强了绿林一派除掉刘秀兄弟的决心,刘氏兄弟并没有因为辉煌的战功分享到应有的利益,反而引来了杀身之祸。

最能体现刘秀大丈夫之节的是他在刘縯死后的表现。刘縯的死,刘秀是有责任的,却是无能为力的。昆阳之战后,刘秀终于从刘縯的阴影下走了出来,但是,刘縯的死让刘秀悲痛欲绝。人常说,没有对手的高手是最寂寞的,刘秀和刘縯虽然不是对手,但在刘秀心目中,自己发光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证明给大哥看,无论是亲情,还是男人之间的雄心壮志,刘縯之死对刘秀的打击是最大的。但刘秀没有借昆阳之战形成的威名为大哥报仇,也没有向其他势力借兵,相反选择了回到宛城苟且偷生,并低调处理刘縯的后事。这看似不近人情,其实体现了刘秀的王者智慧。不会宛城的话,刘秀凭自己在昆阳之战积累的名望,或许可以投靠其它势力,直截了当的为大哥报仇,但那样的话也注定了他只能一生为他人做嫁衣裳,而且,必将很快葬送宛城刘氏势力,相反回到宛城虽然日子难熬一点,但却可以团结南阳豪强和一直跟随刘氏兄弟的子弟兵,而且能保住亲人的生命安全。当然,在别人眼皮底下既要表现出和刘縯划清界限,又要表现出自己知足常乐,没有任何追求。因为善于搞政治斗争的人,智商和情商一般都是高的变态,没有一定的演技,没有一定的智慧,其处境可能和钻进风箱的老鼠差不了多少。就像刘秀,如果对刘縯的死稍有不满,那么必将被暗算,但如果表现的过于无情,刘氏家族和南阳豪强也会抛弃他。正是这难得的冷静和智慧,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整个刘氏家族。而这种能屈能伸和瞒天过海,绝非一般的“影帝”所能及。正是这种韬光养晦让刘秀熬过了一生中最黑暗,最屈辱的时光。现在很多喜欢忽悠人的大师们,总是信誓旦旦的教导我们说,机会是自己创造的,时机是不能等的。这话听起来好像很豪迈,但事实上,这句话是有一定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只有具备了掌控时局的能力之后,才谈得上创造条件,否则如果连公斤秤都没认清,就想做大生意,估计不光是赔钱的问题,很可能是血本无归,甚至连命都得搭进去。
毛泽东对刘秀的评价是“最有学问”、“最会打仗”、“最会用人”,其实还少了非常重要的一条,其实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最根本的一条——刘秀是一位最有修养的皇帝(和他的老祖宗汉文帝刘恒一样是一位非常非常有修养的皇帝)。刘秀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也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皇帝,他宽厚、仁慈、英明、简朴,重感情而讲原则,武能打天下,文能治国家,他和清朝的康熙大帝是中国二千年历史上最有修养的能文能武的极品皇帝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流血的仕途》之后曹昇再度以心读史,聚焦东汉风云变幻。)


评书里,最绚丽夺目的时代要数隋唐和宋。因为这两个时代的的皇帝出彩,大臣有名,老百姓爱听。演义里,最出名的当然是三国。东汉末年,人雄辈出,文人们爱看。传记里,最出名的无外乎梁启超之王荆公,以及武则天和张居正,王侯将相,却寄托了作者们的一缕情怀。只是我们觉得这里少了两汉之交的那段往事,少了那个叫作刘秀的男人,因此世界未免也就无趣些。

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开篇就是这么一句:“知道一个人,或不知道一个人,与他是否为同代人,没有关系。主要的倒是对他是否有同情的了解。归根结底,我们只能知道自己真正了解的人,我们只能完全了解我们真正喜欢的人。” 经过所谓的国学热,所谓的草根历史,几年以来种种快餐图书皆粉墨登场。在读史的时候,我们往往会把自己代入到过去,试图用自己的情感去体会历史人物,去品味历史事件的发生。于我们而言,这历史人物就好比李斯,再好比——刘秀。

在曹三的书里,最先读到的是李斯。他笔下的李斯从如厕仓鼠变成了西门外的黄犬,一个小人物成长为帝国的宰相。现如今,刘秀已经携着云台二十八将想我们华美走来。

由仕途而皇冠,由流血而嗜血,故事的层次在提升,而曹三的笔法愈加老练成熟。他笔墨放荡,华丽妖异。似小说而近正史,似叙述而多宏论。他笔记典故信手拈来,西方理论流行时尚随时纳入文中而丝丝入扣。以此笔法而写历史,尤其是近乎无人触及的东汉史暨刘秀的历史,不得不说是胆量也是实力使然。

曹三笔下的刘秀,摇曳多姿,也许是宿命也许是英雄,但这个刘秀觉得是被赋予了新的生命。他敬爱兄长刘寅,他挚爱阴丽华,他热爱大汉的土地。他的长安之行有着积攒底蕴的趣味,他的昆阳大战有着睥睨后世的果敢,他的卧薪尝胆有着一代天骄的血脉,他的爱恋更是让人如痴如狂,我们也因此而爱他,正如曹三的笔锋到处,激情四射:“且停留于今夜吧,刘秀,别急着让这夜太快过去,如果有梦,那便做一个史诗般的长梦,以奇迹开始,以神话结束。因为你永不会再有这样的一夜,你卑微然而惬意的日子将一去不返。今夜过后,一切将骤然不同,世界将向你敞开,大事件纷至沓来,你再也无法回头,只能被历史的狂澜席卷,无休止地奔流向前。”

当然,曹三的文章里,之于王莽之于刘玄之于阴丽华之于之于王寻巨无霸之于云台二十八将们,都有着浓墨重彩。

随着曹三的讲述,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着民族豪情的时代画卷,我们也期待这画卷随着曹三的层层展开,变得更加绚丽、更加精彩。


读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流血的仕途》之后曹昇再度以心读史,聚焦东汉风云变幻。
  这是刘秀的故事,据说一切都是真的。


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上,并未对光武帝刘秀进行太多的讲解。很多人都认为西汉之后,就顺理成章的到了东汉。殊不知,在这西汉和东汉间断的16年里,发生了多少精彩故事。人们都喜欢炒作,炒作楚汉之争、炒作三国、炒作清朝,却常常忽略了真正精彩的时代。东汉灭亡后,出现的新朝、更始政权、赤眉政权竟然无人问津。

《嗜血的皇冠》这本书分为上下册,全书50万字,讲述刘秀这人一生的奋斗史。其中,也顺便提起多位历史人物,正好可以作个鲜明的对比。整本书里,我最关注的就三个人,第一个必须是主角刘秀;第二个就是刘演,刘秀他哥哥;第三个就是新朝开国皇帝(当然也是亡国之君)王莽。至于为什么说这三人最值得关注,下面得慢慢分析。

先从第三个开始说:王莽。此人被史学家黑了两千年,直到现在才慢慢给他正名。王莽鸠杀汉平帝后,自称假皇帝,这个假,在古代就是代理的意思。既然都代理了,不做个正式皇帝,视乎对不起自己。所以王莽果断的推翻了汉朝(西汉),建立了他自己的帝国:新朝。而就像这个“新”字一样,王莽上台,开始全面大改革。在书中,我看了列举的所有改革措施,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并且王莽也十分勤政,为民着想。按理说,这样的皇帝应该会成为千古一帝,并且会把新朝建设强大。哪知道,他的这些政策,好是好,但太超前了,让当时的贵族阶级不能接受(比如废除奴隶制度,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这些都严重威胁到贵族阶级的利益,使得王莽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持。)。而百姓这面,由于官员的阴奉阳违,也没得到多少实惠,大家在背地里也悄悄问候王莽全家。更关键是王莽太自信了,觉得他就该做千古一帝,结果盲目的一厢情愿,使得自己最终失去了皇位,也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只建立了10多年的新朝,被无情的推翻。所以这个朝代及其冷门,一般人都不知道。

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王莽这人,他的改革被称为历史上第一次社会主义萌芽,他幻想建立的乌托邦,终究没有实现。也使得后世的所有皇帝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所谓的改革都是换汤不换药。

说完了王莽,现在说刘演,这人是刘秀哥哥,当初起兵反王莽时,他可是领军人物。但一个人有时候越聪明越厉害,反而在一些人情世故上显得盲目。他在军事上神机妙算,却忘记平衡各方利益(刘演的造反大军是由南阳豪杰、绿林军、刘氏宗族组成),最终绿林军担心刘演坐大,会瓜分他们的权力,从而想找一个软弱的人来当这个新政权的皇帝。刘演身边的人不断的提醒他小心绿林军各领袖的暗箭,但刘演由于看不起这些地痞,所以始终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最后导致刘演不但错失皇位,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绿林军成功除掉刘演后,拥立软弱的刘玄为皇帝,由于刘玄以前是更始将军,所以历史上称他为“更始皇帝”,这个政权当然也叫更始政权。读到这里,我心里也是为之一振,看来做任何事情,都要留一手,并且要时时提防。虽说不要无故猜忌,也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大脑,愤怒容易冲昏头脑,而胜利也容易冲昏头脑。

说到愤怒冲昏头脑,这就要说主角刘秀了。刘演死后,刘秀失去靠山,并且随时性命不保,加上他和刘演感情好得无以加复。所以此时此刻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说实话,当时练我这个看书的局外人都愤怒了。恨不得将仇敌一起杀死,来个同归于尽。这就是我佩服刘秀的地方,他不但压制住自己心里的愤怒,还主动向敌人阿谀谄媚,并且对外宣称他和刘演断绝关系,搞得很绝情的样子。回到家里,更是薄葬刘演,引起家人的辱骂。可想而知,一个人面对自己仇人要强装笑颜,面对自己亲人要冷淡对待。这需要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看后,我感到由衷的配出,这个勇气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后来的刘秀几次面临死神的威胁,但幸运的是他都躲过了。并且不断的壮大自己队伍,慢慢的成为一方诸侯,直到一统天下,刘秀付出的汗水是常人的千百倍。直到结局时,我才发现,东汉的开国是多么不容易,这段奋斗的经历是多么值得学习。而中国的教科书总是忽略这些关键事件,何其悲也。
说完这三人,就要总结性谈谈这两本书带来的启示。书的全名是《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开始我不明白为何叫刘秀的秀,现在明白了,这就是在秀出自己的人生。那么这本书真的只是给我们带来刘秀的秀吗?我想不是,这是每个人自己人生的秀。作者曹升一直在强调人生的意义,难道碌碌无为不是一种过错吗?他在这本书里指出天命问题。他一直在疑问,到底有无天命,是否一些东西是天生注定的?对此,我也无法回答。我只相信一个人的潜能是正无穷的,就像柏拉图说的那样,凡是生物都具有改变的潜能。既然如此,又何必去迷信那些天命了?每个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长相,但能通过后天的潜能激发,爆发出人生的光彩!

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的不仅是刘秀的秀,也是每个人应该走的一趟秀,这是人生的秀。


国庆的当天收到这本《嗜血的皇冠》,真是别有一番滋味。是啊,皇冠通常是君主身份的象征,应该算是一个饰品,这个饰品不得了,直教人生死相许啊!它绝对不是一般性的饰品,它最大的特征或者品行就是喜欢鲜血!古来每朝每代群雄逐鹿中原,群雄的目标是天下,天下的代言词好似这个头顶的皇冠。常言一将功成万骨枯,但何以为掌控天下,头戴皇冠,必以无数鲜血换来,其背后就是万计的枯骨了。曾感言皇帝的难成、难做、难当,可是回想从头顶无皇冠到有皇冠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了血腥、充满了杀戮、充满了泪水、充满了无情、充满了艰辛、充满了大胆、充满了疯狂、充满了置之死地而后生、充满了风险等等,也许正是众多的充满,才显得它是那么超凡脱俗!
西汉末年王莽篡位建立新朝,而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这段历史中,天下英雄齐聚会,气吞万里如虎,风云游龙风云际会,一场新的争夺皇冠的归属开始,争夺它的开始,一般都是在血色中进行。
曹升之书,以心证史,古今风味结合,在重温久远历史的同时,体会曾经那些风流人物:邓奉、阴丽华等一个个耳熟能详的人物活灵活现地出现在眼前,他们的命运紧紧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部情节曲折的电影。诸多风采和神奇之后,让我们跨越千年来到西汉末年,重新体味不同任务的命运和性格。是否考虑过,那些曾经为我们不屑、甚至唾弃的人,也曾经有过自己还算较为美好的理想和信念!二那些曾经有着辉煌光环的、那些伟大的人物,其背后好像又存在着一些不为常人所知的内幕,些许影响了那些曾被誉为全是高贵的灵魂。全书的主人公光武皇帝刘秀从一介没落王孙子弟成为头戴皇冠的人,经历了长安的交游,夜闯太师家的藏书楼,最亲的哥哥被杀害,昆阳之战,新婚被迫分别,再到王莽覆灭,灭绿林,三十年来,从只想“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到皇冠加冕!写出了真实的刘秀、写出了交友玩乐、写出了独特敏锐的视角、写出了奋发图强、更写出了黯然神伤、写出了步履艰辛、写出了步步玄机、写出了危机四伏、写出了胆识过人、写出了心计深沉、写出了血泪心酸。为了那一个谶语,曾经的不为所动到热泪盈眶,为了那一个梦想,豪气冲天到谨慎行事。暮然回首,往事历历在目,回想起当年最亲爱的哥哥被杀的那些日子,究竟在这个事情上,刘秀是如何的不作为,其实也没什么好去评论的,那个时候谁都不知道明天是否还能活下来,只能说他们弟兄低估了自己对手的实力。因此那个夜是不能有泪水的,只有默默承受,所以只能留下身后一片苍凉。
历史用它的沧桑,道不尽人间的悲欢离合,道不尽人间的世态炎凉,道不尽树倒猢狲散的境地,道不尽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道不尽昨日的喜宴却又成今日的死宴,这就是历史的魅力,让人千回百转、扼腕长叹、怆然涕下,最终化为那永久让人无能为力的沧桑。

附:全书诙谐幽默的写法,很类似《明朝那些事》,沉重的话题经过此手法变得轻松了许多,让你感觉到一种亲切,觉得那些往事其实就发生在身边。


在进入正式评论前,我不得不在此严重谴责一下ID为“豆腐西施卖白醋”的不齿行径。此人于2010-09-20 21:48发表对本书的评论《曹三公子舌灿莲花》抄袭了鄙人在更早前,也就是2010-9-21对曹三公子另一本书《流血的仕途》的书评《惊喜总在另一面》。该人不仅通篇的结构文字照抄不误,还十分有“道德”的替我修改了一些名家的引言,令我内心哭笑不得,犹如电视剧中大侠自顾用一薄纱蒙面便可打家劫舍,劫富济贫般一叶障目,最让人不解的是古人都那么傻,平时再熟悉不过的人,一蒙上面纱就完全分不出性别身份。只可惜鄙人贺圣夕虽不是什么名家,所写评论也非大作,却也懂得尊重知识产权,尊重该书原作,所表评论也均为内心真实感受,不需要为了那虚拟的积分或路人的喝彩而昧良心。此番抄袭剽窃行径路遇所见,共击之!


谢谢,下面进入正题。

水,天下之至柔也,所以击之无创,刺之不伤,斩之不断,焚之不燃;所以依地而流,随势而变,或回川谷之间,或滔腾大荒之野。
想当时秀昂然的表情,一扫平时柔和谦逊,豪迈指着河水:“我就是这水!你看这水,虽然此刻在这河道中踌躇打转,不进不退,殊不知其志向固以远大,而它也必将抵达。”如何的意气风发!这是乱世中的一枝独秀,他没有华丽的装扮,没有显赫的官职,却韬光养晦,力与众花齐美,向春报晓。
欣赏曹三公子在此书中更加强了对人物的细致刻画。相比于《流血的仕途》的插诨打科般的轻松说史,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更鲜活的历史人物。那个遥远而被后人唾弃的新朝,那一场恢弘的昆阳大战,翻腾出多少雄才大略和英雄豪杰。而刘秀,一个寻常农夫,一个没有市价的太学生,如何在这乱世中脱颖而出?上册中对于他的描述并不多,在刘縯被迫死于权欲之后,秀的韬光养晦方才令人不得不佩服。他就像是那击之无创,刺之不伤,斩之不断,焚之不燃的水,依地而流,随势而变。痛苦的不是死,而是活下去,带着更远的重负活下去。每当打开此书,我总投入得满心宁静,不可自拔。那样硝烟纷飞的年代离我是如此的遥远,但那一个个为追求个人理想的踌躇满志却又近在眼前。

曹三对于时局的点评人物的参晓总让我有更深的理解。初识秀,是在以厚重历史基础为蓝本著称的青春文学作家李歆笔下,相比于此,那个秀更显单薄。而人总是多层次复杂的,有其满腔热血和甘于忍辱负重。像那水,或滔腾于大荒之野,或迂回于山谷之间。

以心读史,参晓,或醒悟,会让我更沉迷于那一段段风华的过去。


一次偶尔的相遇,喜欢曹昇的书,从《流血的仕途》到《嗜血的皇冠》,只要拿起就爱不释手,在读历史的同时,学会了思考很多问题,看历史人物的风云跌宕,看历史人物的艰苦奋斗,犹如一面镜子,更多的时候是在现实中学会了那份平和、安静,心中多了一份激情,虽然创造不了历史,也改变不了历史,但至少可以在夜深人静的时刻,独享似与李斯、刘秀等历史名人的交流,妙哉,乐哉!


《嗜血的皇冠》整本书读下来,就觉得是一趟读书之旅,看了风景(故事)也长了见识。因为曹昇写着写着,情之所至,会时常让自己跳进小说,古今中外,旁征博引,发表自己的人生见识感慨,所以书里不仅仅有历史,更有启发,而书中主角刘秀的一生给我的思考是:宿命下,你是否还要努力?
看今人写历史类的书,感慨!曾经那么动魄的历史,曾经那么惊心的事件,曾经那么绝顶的智慧,曾经那么拔萃的人物,全凭曹昇来演绎。对于书中的那段历史来说,曹昇就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隔着绵长的时间来到现代,不过是谁都能看得清楚看得明白的平常。
时间是一座不断升高的山脉呀,后人就这么站在山顶一览无遗!


历史变得离我们很近,曹先生以“我的朋友”为题,写的这篇好作文。历史离我们原本很远,正所谓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讲起,百姓之于藏书楼,门槛重重,难得一窥。清之士大夫与学者之言又非常人都可读到,都可理解。百姓的历史观大概来自戏剧与评话之类的吧,清末至民国,学校开始多了起来,知识也从独享的阶层融合到农耕乡野,于是乎,历史渐渐清晰起来。近年来国学热,历史自然成了宠儿,我们又多了了解的途径,如百家讲坛,如明朝那些事儿,如网络的传播,今人幸矣!

据说这是真实的——非常辩证的一句话,真实的,据说,倒底是不是真实的,关键在据说二字,据何说?正史野史讲史论史听史想史……蔡东藩的历史以演义形式表达,是在继承传统评话的基础上,曾经影响很大,当年明月则换了笔触与手法,将明朝的历史纵横阖合信手拈来,内心独白与综合分析并用,我理解将历史人变活了,于是变好看了,变通俗了,变生活化了。历史亦借百家讲坛之风,终于奏响了不再单一、不再脸谱、不再遥远的民乐。同时我在想热捧的原因:正史以个人为单元,偶尔为特一群体立传(如游侠列传、儒林列传等),除了资治通鉴以时间为线索,其余通史、断代史皆如此,人固然是历史事件的主角,创造者,但正史给人的是微观,不是广角镜,亦如评书之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难以统一到一个大历史事件下,或者说没能把所有的人同一时间对一件事情所做的努力,而如《明朝那些事儿》、《嗜血的皇冠》做到了这一点,并且有发挥,有补充,有声有色。

所述主干与后汉书之光武帝记及相关列传相符——读历史书,这是一个不错理由。而内容又充实到充满了生活气息,光武帝纪与本书的时间截点处不过二千一百多字,书中邓奉爱慕阴丽华于刘秀的爱情添了重重一笔,再举一例,如“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宛人李通等以图谶说光武云:“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光武初不敢当,然独念兄伯升素结轻客,必举大事,且王莽败亡已兆,天下方乱,遂与定谋,于是乃市兵弩。十月,与李通从弟轶等起于宛,时年二十八。”(光武帝纪)“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也。世以贷殖著姓。父守,身长九尺,容貌绝异,为人严毅,居家如官廷。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通亦为五威将军从事,出补巫丞,有能名。莽未,百姓愁怨,通素闻守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私常怀之。且居家富逸,为闾里雄,以此不乐为吏,乃自免归。拥荛及下江、新市兵起,南阳骚动,通从弟轶,亦素好事,乃共计议曰:“今四方扰乱,新室且亡,汉当更兴。南阳宗室,独刘伯升兄弟泛爱容众,可与谋大事。”通笑曰:“吾意也。”会光武避吏在宛,通闻之,即遣轶往迎光武。光武初以通士君子相慕也,故往答之。及相见,共语移日,握手极欢。通因具言谶文事,光武初殊不意,未敢当之。时守在长安,光武乃微观通曰:“即如此,当如宗卿师何?”通曰:“已自有度矣。”因复备言其计。光武既深知通意,乃遂相约结,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因以号令大众。乃使光武与轶归舂陵,举兵以相应。遣从兄子季之长安,以事报守(李王邓来列传第五)。”这是与李通谋面的全部过程,而此书的笔墨则远非如此,书中李通卧病,刘秀怀短刀于袖,内心的矛盾与背景的复杂关系洋洋洒洒数页,穿插李轶之妻言语增色,既显英雄本色之“单刀赴会”,又显处事之缜密,精彩于此。
另一特色就是“用典”,堪称今古通用,洋中结合,甚至夹杂英语,“是以西人语:Great mind think a***e,中文云:英雄所见略同。”跨越宗教,偶有基督教云“邓晨辩不过,却又不肯认输,只是做痛心疾首状,仰天嗟叹,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圣经》以赛亚书第七章第九节,(If ye will not believe, surely ye shall not be established)】。”;于哲学处言语有精致处,更搬出叔本华(此君之论与尼采略同处是对女人的贬低和小视)。或许在文学表达上不是非常合规矩,但在对同一事情的理解上却更加现代,更加明了,欲成其事,先利其器,此器真的可以用啊。又如刘秀与阴丽华之婚期拖延有此引:“姑娘有亩田,荒了十八年。施行责任制,谁种谁出?。”俗则俗耳,却生动传神。
书中有重点,自然有些配角被简单化了,追随刘秀的有二十八将对应天上二十八宿,如马武马子张仅是一名带过,姚期姚次况简略几句,岑彭说得多一点,但比评书描写逊色不少,辟大野则荒小径,在所难免,瑕不掩瑜。
历史可以这样书写,材料可以这样组织,估计民国乃至清大贤们所不能预料的。窃以为这就是时代特色,严格遵守历史史料的基础上再加工创作,妙趣横生,雅俗共赏,旧时庙堂一家言,飞入寻常百姓屋——期待下部!


之前对刘秀的了解,只是昆阳之战还有阴丽华。对这个平常很少被人提及的低调皇帝有一些好奇。
  尽管有朋友推荐,但没有看过曹公子之前写的《流血的仕途》。
  
  所以,拿到书之前,大概就是以为这和市面上其他类型的历史书差不多,白话把刘秀的历史重新讲一遍而已,因为朋友推荐时说很好看,心想应该文字不错,算是轻松有趣的范儿吧?心里的定位就是:这是一本睡前读物。
  
  结果晚上10点多躺在床上翻开书,一口气看到两点,今天上班迟到了-。-
  
  文字不只是轻松有趣,更棒的是作者想象力丰富,才气横溢,中外典故,历史典籍都是随手拈来,但绝不是掉书袋,各种调侃与时俱进,看的我笑的打滚。
  
  这些评价好像有些老套,可我实在不擅长评价,而且这也不是重点。能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其实有很多,但最让我认为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给其他人看的书的原因,是因为真实。
  
  
  怎么说呢?
  这本书更像是关于一个历史人物(刘秀)的小说。
  而这个上千年前的人物,在命运的挟裹下,是怎么一步步从开始走向最后我们都知道的结局呢?
  史书上也许几百个字就简单交代了,但人的一生是有那么多细节组成的啊,曹三公子方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穿越时空,温和的注视着刘秀的人生,然后不紧不慢的将一切还原给我们,不时调侃两句,评说两句,再感慨两句,就好似经典影片里的旁白。
  
  几百年前的事情,谁也无法说清楚每个环节了。所以我知道大部分的对话,都是作者推测的,可是他把自己设身处地真的放在那个时代,那些人物面前,所以这些推测又是那么符合人物的性格,那么的理所当然。
  
  因此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有即时感,仿佛看一个电影。
  如果说在看之前,我只是想轻松的看一段历史八卦。
  而现在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个人如何在宿命中挣扎,一个人称为英雄,也许有很多理由,大家研究他,书写他,大部分人或许只想知道如何复制他的成功。
  
  但曹三笔下的刘秀,则更复杂,如前所说,我看到的是宿命对人的左右。也许其他人会更积极,比如我朋友,看到的是如何在绝境中奋起。
  
  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本书的结尾。
  
  “人心从未如此光明,人心也从未如此黑暗。”
  是的,他将逃离。他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将在什么地方,但他将不惮漂泊流浪。未来的命运,模样隐藏于暗光,虽然道路暂时还无法看清,但他毕竟已经知道了方向。
  他将活下去,在他死之前……
  
  
  像不像大片第一部的结尾字幕?
  所以,我很期待皇冠的大结局。


话说在那无形的“蜘蛛网”上有一位无形大仙,下笔成章,口吐莲花,在“蜘蛛网”上赫赫有名,江湖人称曹三公子。此公子于公元二千零六年以两卷本的《流血的仕途》砸向江湖,引起江湖各路豪杰争相竟阅读,到此,曹三公子也一下成为大师级人物。在离二零一二将近此时,曹老三又推出新的“迷籍”《嗜血的皇冠》,此时老三已经是名满天下,天下英雄与黔首都在翘首以待····打住,说正事··
以前看过曹三公子的《流血的仕途》,这次读《嗜血的皇冠》,同样是这种感觉,这种感觉真是从来没变过,就像谈恋爱,有的人爱同性,有的人爱异性,而我却爱上了这样的文字,而且欲罢不能,看了上章决写了下章不能不看,一口气读来,那叫一个爽,仿佛一杯白兰地下肚,清香四溢,余味不绝呀。
当然如果光说文字那就显得有些不负责,那就好比谈恋爱只爱容貌,不注重感觉,那容貌后的东西,也很有吸引力。在我们的传统文学(特别小说)好像就没怎么见过有东汉的东西,在读书哪段,就知道西汉末出了个叫王莽的想要把中国带入进田制的孔子理想时期,可是这一下呀,天下大乱,正如书中所说,王的改革本意上是好的,但是效果却是适得其反,这个反,不仅是人为,加之天灾,加之里面的领导人王莽先生也的确有点“莽”,“莽夫”之“莽”,于是改革就这样没成功,反而让天下大乱,绿林起义纷纷而起,最终于还没落一好下场,可见,这伟人不是一般人能当,这领袖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
再来说说这书的特别之处,读此书时,倒是时常想起一个人,学者,钱钟书。当初钱老有一本小说《围城》面世时,其广度与深度与读书悦人之效果也让天下人惊叹,但与钱老仍有不同,钱多于一些书中的知识,旁征博引而古今中外,而此书虽也是可算作是旁征博引,古今中外另外加网络语言与个人心得,有时还写着写着以里面人物的口气来上一段,读来甚是有味。当然此不是较高低,只是说说两者的不同罢了。

说到里面的人物出场,有时还真得说说这写作风格的事,比如写到“莽哥”在位最后几年时,出现了民不聊生的局面时,“他(阿莽)只觉得,你们这些流民,擅离家乡,四处掠食,不知道触犯帝国的多少条法律,而我却赦免你们无罪,给你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是如此宽宏大量、仁慈端庄,然而你们却把我的一版好心当成驴肝肺,放着好好的良民不当,非要去四处流浪,难道你们是天生的受虐狂?”看到这里的语气和写作心理的自由转变,真是不给人以突兀而是一种顺畅与感同深受,这种语句里面比比偕是,加之里面的现代语用得也是十分的巧妙,比如上面的“受虐狂”如在古代这词应该是出来的,可能称为“贱民”“刁民”之类。如用古代语言,则无论从读起来效果来是理解上来讲,显然作者用的这个词是最好的。此书倒真是不错的书了。


初次见到这本书的时候是在图书馆,怀着看看的心理将它借走,这便是相遇了。原先历史离我们本是很远,重重书阁之中,厚重且艰涩的文字实在让人望而却步。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群人,将自己所知所感转化为诙谐易懂的句子,铺成一幅幅精彩绝伦的历史。可以说《嗜血的皇冠》就是这样一本书。

作者信手拈来的典故与史实,人物的内心独白,交错书间,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那个冰冷的名字,而是转化为活生生的人物,有喜悦也有悲伤。

本书以刘秀为主角,自然故事都围绕刘秀所展开,旁系远枝在王莽篡权后更是萧条,换言之这是一部白手起家的奋斗史,皇帝尚且是奋斗而来更何况是其他人。

再说刘縯与王莽,这两人也在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不再是单纯的好与坏,更不仅仅是配角,他们的担忧,他们的战略都跃然纸上,一切都是如此的精彩。

读历史,需抛开无处的中学历史、大学历史书,读史真正需要的是《嗜血的皇冠》这样拉近历史的书。


(《流血的仕途》之后曹昇再度以心读史,聚焦东汉风云变幻


这不仅仅是一本历史书啊!从前看惯了西汉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强势的汉武帝刘彻,却对东汉的开国皇帝汉光武帝刘秀没有印象,是因为一直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东汉末年分三国的那一时期;殊不知在百年前还有这么一个皇帝,曹三是很用心的把他写了出来,不管到底他是否与书中所述相同,但这确实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有爱、有恨、有心计同时也胸怀天下。一遍读史,两遍解人...


此书严重推荐。

从《流血的仕途》开始迷曹昇的书,这本《嗜血的皇冠》一上就迅猛买了。用一整天的时间全部读完,看到夜里2点多,有种拿起放不下的感觉。

今人写史,像曹昇这种写法还真是少见,至少我没读到过。各种旁征博引讽古喻今,曹三的才情又一次让我折服了。

我觉得,这书写的,比《明朝》好看。


《嗜血的皇冠》看罢,开始感兴趣刘秀和阴丽华的传奇故事,据说这个也是帝王专情的典范了,不过这本书中我感觉对刘秀的个人描写还不够丰富,但是曹昇的书依旧喜欢!


很喜欢曹昇的书,从流血的仕途到嗜血的皇冠,他将苍白的历史渲染了丰富的色彩,一个个鲜活的角色不再像史书中的那样如若尘封已久的干尸。曹昇总能在给我带来欢乐的同时,让我又一次地体悟历史。


历史的风云际会,在作者天马行空的笔下将刘秀、刘縯、王莽等一个个人物带到我们面前,读此书仿佛跟随刘秀亲历了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那段血雨腥风的历史。


感动,是的,是感动。虽然描述的是残酷的历史,但是曹三的人物描写太深刻了,他们的情感、他们的矛盾,都是那么生动的呈现在读者面前。让我因为他们的喜悦而喜悦,悲伤而悲伤。看书的时候会让你深入其中,仿佛自己也置身故事之中,看完之后却会带给你深深的沉思,对人生的醒悟。
我最最喜欢里面的英雄人物们,刘秀,刘縯、王莽、邓奉、邓禹、冯异···你看到的不是历史中的人物,而是人物在历史中,他们有着那些传奇,却又是活生生的呈现在我们面前。
还有阴丽华与邓奉之间的情感,惆怅的我哟~翩翩公子,华丽战神。爱上了那个心有所属的美丽女子,即使青梅竹马又怎样?他只能看着她渐渐淡出自己的生命···绝世的武功终究抵不过绝世的容颜。他失去了她,便是失掉了全世界。
还有邓禹帅哥啊~哎哟那个帅啊!不说了,喜欢的话自己去看,嘿嘿


时隔三年又见到曹三公子的新作《嗜血的皇冠》(看来作者是和血标上了)。写的是东汉末年王莽篡汉,刘秀光复汉室重建东汉政权的历史。笔法、语言仍然沿用了《流血的仕途》一书的风格,只是跳跃性思维的跨度也更大,用来更加得心应手。


喜欢曹三公子的语言。公子行文,亦文亦白,非但不见生硬,却是别有一番韵味。“于是,时光席卷着我们,无可挽回地开始倒流。逆流而上的岁月之舟,不停倒退,进入过去”, “遥想当年,他的祖先汉高祖刘邦,斩蛇而起,破强秦,诛项羽,一统四海,君临九州,溥天之下,莫非我土,率土之滨,莫非我臣, 那是何等的气概,怎样的风流?从吃自助餐到吃霸王餐,大丈夫固当如是哉!”,……,诸如此类,让人读来轻松愉快,忍俊不住。

喜欢公子把刘秀当成一个人来写。鲁迅先生说过,二十四史是帝王将相的家史,而且是美化史,歌功颂德史,公子笔下的刘秀虽然戴着皇冠,但他首先是一个人。一个有家世的人(刘邦生汉文帝刘恒,刘恒生汉景帝刘启,刘启生长沙定王刘发,刘发生舂陵节侯刘买,刘买生郁林太守刘外,刘外生巨鹿都尉刘回,刘钦则是刘回的长子),一个有挫折的人(他们兄弟二人,为了汉室背井离乡,以命相博,直至家破人亡,最终换来了什么?刘縯换来的是自杀横死,而他换来的,则是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一个有理想的人(为官莫若执金吾,娶妻当如阴丽华),一个有智慧的人(兄长被害后与更始朝廷周旋,成功持节河北),一个勇敢的人(昆阳大战,名扬千古),一个无奈的人,一个被宿命环绕的人,一个必须努力的人。

喜欢公子随笔拈来的哲理。“宿命或许并非真是一种命运,而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随着岁月越发强烈。人事终归有限,而苍天主宰一切。”“兄弟两人牵手走着,远远看去,一短一长,恰好构成一个互相支撑的人字形状。”“博弈论里有一种“自愿者困境”,即在一个群体之中,率先采取行动的人将会丧失一切,而让其他人得益,但是,如果群体中的所有人都维持不动的话,那么最后大家都会面临灭顶之灾。”“黑夜已逝,曙光见于天际。无论如何,活下去。”

一个民族是否有伟人,说明了这个民族的深度,这个民族是否崇拜伟人,则表明了这个民族的广度。中华民族绝不缺乏深度,她的广度却难以让人乐观。公子以生花妙笔,书写我们这个民族中个人的历史,还能饱含哲理,深入浅出,让我等喜闻乐见,让深度在广度中扩展,功莫大焉。


文体介于小说与历史之间,虚构与史实并行,不时参入自己的感想议论,用跳跃性思维的方式引用古今中外的资料来评述书中人物、事件,很新颖,语言个性鲜明,不生硬,故事节奏也显得轻松流畅。曹三在书中继续秉持自己从《流血仕途》以来建立的独特文风。曹三的文风,可说是亦古亦今、亦谐亦庄。说他古,因其文字虽以白话为主,却常冒出点文言,或学司马迁评点一番,颇有古风;说他今,因其叙述历史时,会时不时奔出些流行新词,网络语言,玩世不恭之余却并不突兀;说他谐,自然是文中多有幽默诙谐之妙语,抑或古今穿越,插科打诨一番,引人发噱;而说他庄,因其看似流俗浅白的叙述下,其实也未尝没有发人深省的内容。比起当年明月,曹三的文笔更为华丽,更具可观性,在如今多如牛毛的通俗历史文本中,有其独树一帜的风格。嗜血的不仅仅是皇冠,所以牵涉权力与利益的争端都可能是嗜血的。


“读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历史是一面镜子,可鉴古今、照人心,曹昇的这本《嗜血的皇冠》就是这样一面镜子,这面镜子不像那些大部头,或斑驳蚀落,或灰尘蒙蒙,它清晰可见,多看看,就看清了自己。


读书也是要讲缘分的,自从读了曹三的《流血的仕途》,我就迷上了曹三说史时那种天马行空,畅快淋漓的独特风格!
此次的刘秀一书也没有让我失望,一如既往地精彩,好看!我拿起书来就没能放下,唯一遗憾的是一时半会儿看不到下册,不过这种等待是绝对值得的!!!
期待下册的早日面市!!!


每次看曹昇的书,都觉在一时间觉得只有阅读才是正经事,其他的神马都是浮云。
刘秀果然很给力,不愧是历史上最完美的开国皇帝。
曹昇也很给力,不枉我追了这么长的时间。
绝对推荐,绝对物超所值的好书!


啥也不说了,就一个字:好!
从流血的仕途再到嗜血的皇冠,曹公子的“血”字系列写的是越发的好了,语言更加的诙谐,人物更加的饱满,评论更加的犀利,思想更加的深刻。
开篇对王莽的理想主义形象的描写和矛盾心理的刻画堪称经典啊。
第二部啥时候能出来啊。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那个皇冠来的都不易!


很喜欢曹昇这个作者,从他的第一部书《流血的仕途》开始。

他的写法我之前从没见过,用小说的形式还原历史。历史不只是文字记载,更是当时人们的思考、行为、生活。

书中旁征博引,令我想起树根式的发散性思维。不止是历史。

读一本好书,可以学习到很多,领悟到很多。


写得真好,又是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语言幽默的忍俊不禁。清晰的看到刘秀是如何从一个人变成一个机器的。人可以有情,作为一个机器的皇帝是不能有私情的,所以浴血过后,嗜血过后,戴上那顶万人膜拜的皇冠,刘秀就已经不再是一个人。深感惋惜的两个人:邓奉和刘演。都是文武兼备的豪杰,都是光彩照人的帅哥,刘演手足情深,邓奉为爱痴狂。但两人最后都被时代无情的残害了。邓奉是因为情而一步步变得出离疯狂,形如槁木。死,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我情愿相信,邓奉是为心中坚守的那份爱、那份情、那份恨殉葬的。


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曹三的历史很过瘾


一直觉得曹昇的书很靠谱,果然《嗜血的皇冠》和《染血的仕途》一样好。


半文半侃半戏谑,曹三公子文风,甚是可爱。公子还不时心血来潮,与古人答对一番;抑或诗兴大发,吟咏感慨些许,别有情趣。在曹三公子的引领下,我对王莽有了全新的认识,也发现了王莽一些弱点。比如,疏于吏治或言不善吏治。表现最为突出的两件事就是对于流民的镇压和赈灾粮食的发放。用现代的话说,就是缺乏基层生活经验和调研精神。

一直以来,对于王莽的认识仅仅局限在“外戚篡权”“最短命的王朝”上,对于王莽本人和他的新朝新政知之甚微。王莽的成功,有着很大的偶然性。如果不是那个汉衰帝英年早逝,他恐怕永远没有机会进入到权力核心,更谈不上“篡位改制”了。俗话说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王莽的成功就有几分天意吧。有意思的是,王莽的失败似乎也有几分天意,如果不是蝗灾和干旱,王莽的新朝至少会延寿几年。王莽的政权,比较历代的开国皇帝,得来相对容易。少了攻城略地的征战,自然也就少军事韬略的历练。这样成为了新朝倾覆的一个重要原因。据说,毛泽东当年选择林彪为接班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个大国的领导人不能不懂军事”。可见,军事对于立国和善国的重要性。

这一时期,同名同姓的人可真多啊。就拿“王凤”和“王匡”来说吧,就有好几个。最知名的王凤有两个,一个是王莽的伯父大司马王凤,一个是绿林军的首领王凤。王匡则有三个比较知名,其一,自然是绿林军的首领王匡;其二,王莽的侄子位居太师王匡;其三就是王莽的那个私生子了,也叫王匡(另一个私生子王兴)。还有一些史事也很有意思,就说那个荀杜吧,居然是被金元宝砸死的,真是华丽丽地死法啊。还有未来接班人王兴(私生子)的死法,也相当的匪夷所思,正应了那句“飞的更高,摔的更惨”。

说起刘秀的成名之战“昆阳之战”,似乎也有些诡异。那个王邑真是鬼迷心窍啊,坐以待毙地等着成全刘秀,王邑作为王莽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还是压死了王莽。天公也作美,不但降下陨石和暴雨,并以匪夷所思的形式收走了王兴。正如刘秀所期待的“天数”和“变数”都如期而至,天数很有创意,变数同样精彩。少年邓奉轻率十骑,如入无人之地,轻松取了“巨无霸”的首级,还不过瘾,复去又来,潇洒地走了两个回合。

成功的快乐似乎总是很短暂,随之而来的痛苦却一浪盖过一浪,刘秀距离九五之尊的道路究竟还有多遥远、多曲折?——好戏才刚刚开始,期待公子下回分解。


从《流血的仕途》开始,一直关注曹昇,如果你喜欢历史,这本书值得一读。


继《流血的仕途》后最喜欢的作品,曹三公子绝了,真怀疑他是不是会穿越。看完这本还有后来的下本,我最喜欢邓奉。曹昇写书,会使你对主角的神武充满崇拜,但是你最爱的那个往往是个过客,就像《流血的仕途》里的韩非,他和邓奉一样,在曹昇笔下,不世出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让人拍案,让人扼腕!


相比《流血的仕途》本书文言文少了不少,阅读性进一步加强,让我们体验了西汉末年一个乱世英雄同样辈出的年代。大结局已出,刘秀的秀才真正开始。


看过《流血的仕途》,深深感动深深震撼,后在读第二遍
又知曹昇有别的书,当然要买来读。
书到手后,从早读到晚,直到二册全部看完,但仍觉意犹未尽。
实在是好看!


最初买上册 并不知道该书分上下
一翻 放下 先看了李斯与秦始皇
初始 很不习惯曹三的文风
到李斯下册 开始接受 欣赏
故 当本书出版后 先下订单 再看上册
两天内读罢 再次对曹三的文风 文采拍案

信手拈来的资料
半调侃的曹三融入历史
这些 没极强的底蕴 做不来的
历史 在曹三笔下鲜活起来

书 不错
唯一感觉 下册过于仓促(抑或是出版社催的急了)
很多历史 如春秋左传般流水带过
个人感觉 如果时间允许
该书下册再细分为中 下两册
或许 更为圆满吧

上册相比下册
人物刻画更为充实


很多时候看历史小说,就如同看泛滥的宫廷穿越剧,插科打诨加内帏秘闻为主,让人哈欠连连。曹三的文字却鹤立鸡群,幽默风趣,自然流畅,让人笑得真心真意,读得有理有据。看李斯如此,看刘秀亦如此。英雄偏问出处,贫贱何以闻达?天命乎?人为乎?时运乎?都在阅读中反复让人思考。


曹三公子用时尚、诙谐的语言,完美再现了一代帝王——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历史,刘秀是一个值得学习的皇帝,头脑清醒,思维灵活,个性谦和,沉着隐忍,志存高远……一口气读完,过瘾!


书中并不只是刘秀一个人的秀,对那个时代的北京以及其中刘縯、王莽等人的刻画也很深刻,是一本好书。曹晟文笔诙谐幽默,在玩笑间将我们带入那个时代。很值得读的一本书。


看了三公子《流血的仕途》后,对其笔触十分喜爱,于是搜索着他的作品来读。
秦帝国的历史在他笔下生动的展现在读者面前,东汉开国之君的称帝历程也不逊色
期待三公子更多的作品面世


大概二十四小时里,利用会务以外时间,阅过了“嗜血的皇冠-刘秀的秀”,一将功成万骨枯,曹升运用很多现代元素把残酷描述得轻松,甚至带进古龙的写法,值得一看;昆阳背水一战,刘秀:赢,功成名就,,败,也留名青史,本一无所有,又何尝怕失去;真勇士,直面人生^


读了李斯与秦始皇后,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刘秀的秀,喜欢行云流水的描写,仿佛和刘秀一起在那乱世之中走了一遭。确实是本不错的历史小说,期待下一部。


曹三公子的书还是很有深度的。
以前看过《流血的仕途》,对他的写法比较认可。这次看他写刘秀,依然感觉他有带你到那个时代的能力。历史其实是由偶然和必然共同组成的,但偶然必然是蕴含在必然之中!从刘秀的成功,但那个神秘谶的兑现,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又有许多是我们所不能理解的。其实,历史就是这样,一旦过去历史就可以自己生长了,长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只不过,我们可以有更多更好自己的认识,即便历史的真相永远无法还原它的真相!


我看过曹昇写的《流血的仕途》写得很,这本也很好,很吸引人。


发货速度蛮快的,而且每本书都用塑料膜单独包了一层,当当很细心。书一读起来便放不下,一口气读完。《流血的仕途》我也读过,《嗜血的皇冠》依旧如原来的笔锋,且对人性的描写深入,很值得一读。另外《流血的仕途》什么时间有货啊...


相当缓慢而认真地把《嗜血的皇冠》终结版看完了。历史教科书的枯燥毁灭了我对历史的兴趣,曾经没有留下一星半点的热情。感谢之前的当年明月和现在的曹三,让我觉得历史其实相当不错,尤其是你的关注点可以不是那些精确的年代数字和精确的人名。历史完全可以这样那样表达。
   与《明朝那些事儿》相比,我更喜欢《嗜血的皇冠》,这是人的历史,人性的历史。里面有很爽很爽的语言特点,还有层层叠叠的包罗万象的智慧。曹三,太有才了。
   与浩淼相比,鸡毛蒜皮算些什么。


很早就在晚上看过连载,所以这部上册的内容基本上是看过的,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很恍惚,究竟该把它当做一本历史来看,还是干脆就是一部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呢?亦或是文言美文的集锦?毕竟那些少年,仿佛从太阳那边款款而至,看不清面庞,只看到光环,邓奉、邓禹、刘演,当然还有刘秀刘文叔,在曹三笔下逐渐长大的这个男孩好像并不是一个人,他更趋近于一尊神,得天命、知未来,虽然历经坎坷却依旧努力的朝着他的荣耀不断走着……期待看下集,他是如何摆脱当前的困境的。


从流血的仕途到嗜血的皇冠,很喜欢这种风格角度来看历史


从流血的仕途到嗜血的皇冠,从电子书到实体书,都看了2遍以上。


刘秀本是颇具传奇色彩的一代帝王,但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对他的关注度却不及其他历史帝王。
这次曹三公子带我们如同身临其境般感受了一个王朝的更迭风云,刘秀同他可谓是强强联手,让我们从遥远的历史中受到最现实的人生启迪,其语言风格的亦庄亦谐、亦古亦今,仿佛是在带领读者在时间空间里自由穿梭,不尽让我们的思想也随之驰骋,读下来是除了感叹刘秀的大智隐忍,帝王之气。更多的是对人生的感触和书中人物得失对自我的启迪.还是收获颇丰。值得一看、再看!


一如既往的喜欢曹先生。希望曹先生能继续写下去,写出更多更好的书。从李斯到刘秀,不知道下一个写谁,很期待!


这是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同时也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故事。如果上天注定,那么你会怎么做?是躺在床上等待命运所归的那一刻到来,还是会更加努力地去争取本应属于你的东西?然而真的有这样一种人,从出生就被命运所选择。

刘秀就是这种生而就被命运选择的人。无论“刘秀当为天子”是否只是为了宣扬帝王天命所归而被后世文官缔造的谣传,还是真正的命运所属,刘秀通过自身的努力一步一步最终走到了权利的顶点,人物鲜活的特征与丰富的内心表述,使我们不由得与主人公共同历经风雨。这是一段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曲折历程。

二十多岁的刘秀,从生而授天命到随兄起兵,从昆阳大战一战成名到手足之断忍辱偷生,从身披虚衔渡黄河到排除万难安河北。云霄飞车般的起起落落,这恰恰是我最欣赏这本书的原因。然而这是命运的归属还是自身努力的结果呢?“人命有三,一为正命,二为随命,三为遭命。正命不如随命,随命不如遭命”,世上也许真的有所谓的“明明自有天意”,但似乎仅仅靠所谓的天命所归是不行的。总之,这是一个关于努力的故事,一个关于活下去、忍耐、奋斗的教程。

当然,每段英雄的史诗都少不了一个女人的存在,这个女人就是阴丽华。“仕官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这不仅仅是某一个人少年时期的心愿,更是每个人少年时期的共同写照。谁年少没有长大后觉得可笑的梦想,谁又没有一个年少痴狂而相思的对象呢?

最后,我想引用歌德的一句话:阅读是读者与作者间的一次合谋。此时你已经选择性地主动进入了这场阴谋,那么让我们共同寻找那个努力的身影吧。


不知道为何不是很喜欢汉朝的皇帝,就连鼎鼎大名的刘野猪同学,也觉得他不是很厚道,比较崇敬的就只有刘询和刘秀两位,这本书和《留学的仕途》一样精彩,


内容没的说,简略流畅介绍了刘秀--这位号称中国历史上“最完美皇帝”的发迹史,跌宕起伏,作者才华横溢,身临其境大胆推测,心理描写、环境描写、利益分析等等环节都属亮点,强烈推荐!!!


看过流血的仕途,再看 嗜血的皇冠,希望公子可以有更多的作品,讲述更多的朝代和人物,很期待....


曹的文字很喜欢,但不可避免的烂尾,看的李斯和刘秀都这样。


一拿起来就爱不释手,被曹三公子幽默风趣的文笔吸引,先看完的流血的仕途,后来买了嗜血的皇冠。都很经典,期待嗜血的皇冠下册。


看得出,除了刘秀等人以外,曹三这本书对王莽也很重视,其实此人就应该得到这样相对公正的评价。


喜欢二月河讲述王朝时的磅礴大气,也喜欢曹三讲述秦汉时的曲径通幽,当然还有当年明月讲述明朝时的轻松幽默。喜欢曹三的仕途,反复看了三遍,当然也喜欢这部皇冠。轻松读史的同时,更能感悟人生!


刘秀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皇帝,没觉得他怎么嗜血了


曹三公子不会让人失望,书中的刘秀栩栩如生,只是,相比与李斯,本书还是差了点


帝王自身的性格不同,也导致其执政风格的不同。
比如,汉武、隋炀帝等,,他们都是爱张扬有激情,有超时代理想目标的人,所以喜欢大干快上,在这个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浮夸风啦,折腾运动啦,喜欢在地球上历史上打下自己的痕迹。
   而有些就不是这样,如刘秀、邓公等,他们低调淡然、踏实,不好个人虚名,也不喜欢阶级斗争,本着务实实用的态度,工作中不折腾,不搞个人崇拜,少花钱多办事,最好是不花钱就能把事办成。
  
   刘秀死前下的最后一道诏书是“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无遣吏及因邮奏”。意思是:“我没有给百姓造福,丧仪照文帝那样一切从简,不得铺张浪费。”一个2000年前的封建帝王,一个一直被我们教科书阶级定性为镇压农民起义的地主豪强,在死时尚能如此反省自己。现在拥有先进思想武装的权贵们,又有几人会记


内容延续了《流血》的精彩和天马行空,有些段落和章节让我十分感动,比如第95页,“邓晨打量着刘秀……刘秀已经二十八岁了,不但光棍,而且无业,换谁都得急,他凭什么不急?”我很郑重的在旁边批注“me too”,哈哈
可惜,书的下册被别的出版社劫和了
建议作者可以写写比较有争议的人物,比如洪承畴、范文程……


印象最深的是刘演。第一本的主角与其说是刘秀,不如说是刘演和王莽,如果用电影来形容,那么第一部结束时,完全不适合当皇帝的刘秀已经被推到了那个位置上,接下来,看他怎么做吧。


刘秀果然很给力,不愧是历史上最完美的开国皇帝。就一个字:好!


刘秀是历史上一个很神奇的皇帝,温润谦和,长情念旧,是一个很nice的人,但这样的人性格不适合当皇帝啊。所以我很好奇。这本书很好,一个完美皇帝的一生,读来让人感慨。


对于了解东汉历史来说,很好的一本书。写的很轻松,读来也很舒服。作者才华横溢,但到此书就不如《流血的仕途》那么惊艳了。我对《流血的仕途》推崇备至。


曹昇的书,入木三分,活灵活现,甚至可以当作教科书去重新学习仕途逻辑思维,让人的大脑打开一个更大的区域。


绝对是一本很有品质的书,内容很充实,语言很幽默,更重要的是,曹三公子笔下的人物活灵活现,曹三仿佛给他们赋予了生命,还原了真实的他们。对刘秀不是很了解,这一本书正好帮我填补了这一空白。


曹三,为什么就写到刘秀29岁啊,精彩应该才开始啊,上当了我!!!


从很早就是曹三的粉丝,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也因为这本书,开始对刘秀这个人很感兴趣,非常值得推荐。


之前读过曹三公子的《流血的仕途》一书,文体介于小说与历史之间,虚构与史实并行,不时参入自己的感想议论,用跳跃性思维的方式引用古今中外的资料来评述书中人物


强力支持曹昇,他真是不可多得的史界奇葩,那文笔真是绝了!长得也帅,哈哈哈哈。太喜欢啦!!!


继《仕途》之后又一完美力作。哈哈,看来曹三是跟“血”干上了,写尽仕途凶险,写尽皇家玄机,读起来真的很过瘾。


之前看过《流血的仕途》,是在学校图书馆,惊叹于作者的文字,为主人公的命运而感慨。对东汉的历史不是很熟悉,希望这本书不会让我失望。


《嗜血的皇冠》讲述了刘秀作为完美皇帝一生的经历,读过之后我很感动,这本书让我在自身成长,创业方面得到很多启示,使我找到了奋斗的方向!


和《流血的仕途》比,文风类似,但是心理分析等地方的描写变弱了,如果《流血》是入木三分,恐怕本书只能一分,不过整体还是比较喜欢曹三的了


看过关于刘秀的影视,也读过刘秀的历史,但本书以小说的形式将刘秀刻画得更加丰满,可见作者对刘秀还是相当了解的.


看吧流血的仕途,就对这类小说欲罢不能了,不知曹少能再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唯有期待~


实在是像小说一样精彩,不仅写出了历史脉络,而且是人物性格凸显纸上,就如亲身体会一般。只可惜没有写完,还是对刘秀的安危担心,不知会不会度过这一劫难(当然会,要不怎么就成了光武帝呢)。


怎么说呢,感觉曹昇和当年明月的风格我都很喜欢,这二位算是当今最牛的写史者。支持!


延续了曹三上一本《流血的仕途》的写作风格,古今中外,信手拈来,不但可以增长见识,也能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


对历史一直很感兴趣,历史比任何小说都更吸引人。曹昇的作品非常引人入胜,把历史写得这么生动,真是有才!很好看。


和流血的仕途一样,文字的风格很诙谐,适合读的历史读物,看一遍就会觉得你没有看错。


书是正版,很好。内容很吸引人,读着读着仿佛自己也穿越了,亲历了刘秀的秀!


对刘秀有了 一个认识。东汉初斯的战争格局也有了基本的认识。刘秀真是帅!


人生是需要厚积薄发,学会忍耐,学会包容,该是自己的总是自己的,亲情,永远是很宝贵的,喜欢刘秀的真实,喜欢他的坦诚,喜欢刘縯那么包容刘秀,刘秀的风头盖过他时他依然护着他的弟弟,他至亲的人,现在这样的兄弟实在太少了


曹昇写史很深刻,甚是喜欢,刚刚买了下册


曹昇先生用现代诙谐的语言,解说了那一段让人心跳的历史。好书,非常喜欢!!!


曹昇的书,一个是文字好,一个是故事好,一个是用意好。尤其是最后一个,看过书之后总能给我很多启发,不是只有阅读的快感,所以一直很喜欢他!


故事写的很好,但有点简单。刘秀太过默默无闻了,其实我觉得不比任何帝王差,可惜没人关注这段历史。


我始终觉得刘秀是一个非常悲剧的人,他并不想当皇帝,却被命运推上了这个位置。而这个他并不想执意争取的东西,却让他失去了许多生命中更看重的东西,比如自己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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