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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 大结局

曹昇 时代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7  

出版社:

时代文艺出版社  

作者:

曹昇  

页数:

282  

字数:

350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大结局)》
洛阳城中已然危机四伏,刘秀将如何死里逃生?初入河北,刘秀随身仅有二十余人马,他将如何应对前方莫测的凶险,最终将河北据为己有,成为他日后称霸天下的第一桶金?
羽翼渐丰的刘秀,公然与更始朝廷决裂,自立为帝。然而在那段空前的乱世里,皇帝严重通货膨胀,先后共出现过八位,割据称王者更不知凡几。刘秀又是如何在这一团乱麻之中,各个击破,渐次消灭,最终统一中国,建立强大的东汉王朝,成为名垂史册的汉光武帝?
同时代的云台二十八将、阴丽华、邓奉、公孙述、隗嚣等人,他们又分别有着怎样的人生遇合?
更恢弘的沙场血战,更奇特的命运悲欢,更纠结的爱恨情仇,更厚重的兴亡喟叹……一切的一切,尽在《嗜血的皇冠》大结局!

作者简介

2007年,《流血的仕途》一书横空出世,半年即狂销四十万册,被读者奉为新一代写史经典,作者曹昇也从此被誉为“史界第一才子”。
在新作《嗜血的皇冠》中,曹昇将目光转向东汉开国皇帝刘秀,以汪洋恣肆之笔力,将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的乱世风云满血复活,也将其“以心证史,仿佛亲历”的曹氏风格推向另一个巅峰。《嗜血的皇冠》上册甫一面世,半年内三十万册销售一空。万千读者翘首期盼之中,终于迎来《嗜血的皇冠》大结局!

书籍目录

第一章 飞龙在天
第二章 走出冀州
第三章 绝地反击
第四章 河北女婿
第五章 短命君王
第六章 铜马皇帝
第七章 天子辈出
第八章 西京东都
第九章 少年邓奉的烦恼
第十章 长安之乱
第十一章 后院起火
第十二章 战神哀歌
第十三章 既得陇
第十四章 复望蜀
第十五章 尾 声
后 记

章节摘录

精彩摘录一刘秀并不想和大家一样摆摊,摆摊能赚几个钱?他的计划是买头驴,跑出租,搞物流,反正从太学到会市,还有一大段路,这些摆摊的同学,都有运货的需求,生意管保差不了。想出这么个主意,刘秀很是得意,但是,哪怕是买头驴的钱,他也拿不出来,于是找到同宿舍的韩子,拉他一起入伙。韩子家境也不富裕,初闻刘秀的提议,一口回绝。刘秀并不气馁,向韩子描绘了这样一幅宏伟蓝图: 咱俩先合资买一头驴,出租给别人拉东西。等有了钱,再给驴配个车,咱们就改出租驴为出租车。等有了更多的钱,再扩大规模,搞两辆驴车,一辆拉生意,一辆自己坐。韩子一听,大为兴奋,嚷道,等咱有了车,每回出门都坐。妈的想上车就上车,想走路就让车跟着。刘秀一笑,道,冷静,冷静,这才刚刚开始呢,好事还在后头。等生意更红火起来,咱们再成立一支驴车队,把咱们的驴车队都送上市场,简称上市。你说,那得多美气啊。上市的梦想,又有谁能抵挡。韩子于是掏出全部积蓄,加入了刘秀的生意。两人集资买了一头驴,再让仆从牵去会市,帮人驮运货物,自己则坐地收租。刘秀的预见果然没错,出租驴一推出,很快便火爆得不行。然而,立即便有跟风者。一时间,长安驴贵。也难怪,这行业准入门槛太低,无论你买头驴或者你自己是头驴都可以。 精彩摘录二刚入太学之时,迫于经济压力,朱祐也曾经尝试做过卖药的小生意。按理说,卖药的生意总不会太糟,况且,朱祐的药方又是祖上传下,疗效出奇的好,然而,朱祐的生意还是日渐萧条下来,最后只能关张大吉,自我安慰道:君子固穷而已。刘秀却偏偏看上这么个烂摊子,找到朱祐,商量一起卖药。朱祐早已断了发财的念想,指了指墙角的库存,你要卖?拿去,拿去。刘秀也不客气,提药就走,再回来时,手上药是没了,钱却拎了一大袋。朱祐大惊,顾不上作罢功课再理会刘秀的惯例,赶紧放下书,下堂迎接。刘秀大笑道:“朱兄为何前倨而后恭?为我多金乎?”这便是刘秀,总能和人保持恰当的距离,恰当得可以随时实施调戏,而又不至于被人大叫非礼。朱祐赤着脸,只能尴尬笑笑。刘秀调侃过后,正色道:“你知道你的药为什么卖不出去?”朱祐一脸天真,为什么?刘秀答道:“你的药太苦。”朱祐不以为然,“良药苦口,自古皆然。”刘秀笑道:“穷则变,变则通,你不变不通,怎能不穷?”说完分钱走人,朱祐鞋也来不及穿,追出十几里地,拉住刘秀,讨问秘诀。刘秀道,哪有什么秘诀,我也就是往药里加了些蜂蜜,从人所欲而已。朱祐大失所望,道,就这么简单?刘秀笑道,你知道你和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朱祐抓耳挠腮,想不出答案。刘秀大笑,扬长而去,远远抛下一句:你卖的是药,我卖的是口感。精彩摘录三在王莽的想法里,既然我皇帝都维护你们老百姓的利益,如果有官吏胆敢从中作梗,有我替你们撑腰,你们还怕什么,你们大可以反抗嘛,你们为什么不反抗?殊不知,就算王莽到时候真的肯为老百姓撑腰,老百姓们依然不会选择反抗,一则他们本来就以善于忍受苦难而闻名于世,二则又是人性的必然结果。博弈论里有一种“自愿者困境”,即在一个群体之中,率先采取行动的人将会丧失一切,而让其他人得益,但是,如果群体中的所有人都维持不动的话,那么最后大家都会面临灭顶之灾。而具体到老百姓反抗官府这事上,则“自愿者困境”可以改称为“出头鸟困境”,即老百姓们不堪官府欺压,都希望官府完蛋,但是要让官府完蛋,就必须有人起来反抗,而反抗官府的代价则是死亡,于是,每个人都希望别人去当出头鸟,为了大家的利益去送死,自己则搭顺风车捡便宜。最终结果则是谁都不愿用自己的性命为他人做嫁衣,大家都等着别人起来反抗,最后就变成没有人反抗。孔子所言的“不患贫而患不均”,至此则有了新的意义,老百姓们既然都很平均地过着悲惨的生活,同时也很平均地受着官府的侮辱,于是很容易便会沦为麻木的看客,非但不抱怨自己的悲惨,甚至还学会了欣赏别人的悲惨,并从中获取巨大的安慰。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路上虽然偶尔也有好事,譬如女儿国什么的,但大部分时间里,总还是碰到妖怪前来欺负他们。此时的师徒四人,其实也面临着“出头鸟困境”,打妖怪总是有危险的,最好是让别人去搞定,自己则不出工也不出力(尤其考虑到妖怪的主要目标通常都是唐僧,三个徒弟如果都选择观望容忍,结果最多也就是白挨一顿揍,保命应该问题不大)。让唐僧高念阿弥陀佛的是,每次妖怪一来,孙悟空都会义不容辞地主动跳出来,从而解决了这一“出头鸟困境”。 孙悟空之所以甘作出头鸟,抛开他的本领大不论,更重要的其余三人都是人(猪八戒曾经也是人),而孙悟空则是猴,他没那么复杂和阴暗的人性。王莽想不通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老百姓们一饿肚子,就要合起伙来跟他作对?王莽这一问,虽然远比说“何不食肉糜”的晋惠帝来得清醒,来得高明,但他毕竟从未挨过饿,他根本不明白饥饿带给人的恐怖。这世上原本什么人都有,生旦净末丑,猪马鸡羊狗,千人千面,不一而足。然而尽管人性变化莫测,但所有的人性,都有一个最小公约数也是唯一的公约数,那便是对食物的需求。饱腹之后,自然可以人人有一本流水的帐,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从而陷入到出头鸟困境,然而一旦饥饿降临,像做除法一般剔除掉所有多余的人性,于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我要吃饭,我要活下去。

后记

如果说楚汉、三国是中国历史上无可争议的两座高峰,那么刘秀及其开创的东汉帝国则是双峰夹峙间的一处深谷。本书之写作,正欲与读者为深谷之游。 梁任公有云:“我们读历史,要看其人人格如何,每事如何对待,遇困难如何打破,未做之前如何准备,这一点比知道当时呆板的事实更为重要。”读历史者固当如是,写历史者也当以此自期。 本书之写作,无意以今非昔,轻易臧否,而是将写作视为一次游学的过程,重走刘秀的一生,行其所行,见其所见,思其所思,感其所感,与斯人同炎凉,共悲喜,“以心证史,仿佛亲历”,庶几可获领悟,得启迪。 本书虽以刘秀为主,而对于同时代的其他重要人物,却也未敢轻忽,如工莽、刘绩、刘玄、阴丽华、邓奉、云台二十八将、隗嚣、公孙述诸人,写来也力求自成其面目,而非沦为烘托刘秀之背景。 关于刘秀之事功,书中已有详述,此处不再重复。可堪一提者,则为书中对于刘秀命运的格外关注。一般来讲,刘秀的命运显得极为奇特诡异,和其他的开国皇帝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其他的开国皇帝,大体是“我命由我不由天”,而刘秀却仿佛是“我命由天不由我”。 早在刘秀成人之前,便已有“刘秀当为天子”的预言传出,而刘秀也对这一预言深信不疑,他相信这便是他注定的命运。对于刘秀来说,在某种程度上,皇帝只是一种职业,而命运则成了一种信仰。相比其一生的功过荣辱,或许更能引人喟叹、引人深思的,正是其命运的费解及神秘。 全书分上下两卷,近五十万字,此为下卷,起于公元二十三年十月,刘秀逃出洛阳,从河北开始崛起,一步步开创东汉帝国,终于公元五十七年,刘秀去世,其子刘庄继位。 本书自二00八年八月开始动笔,历时将近三年。三年于斯,切磋琢磨,其间得失悲喜,欲语却已忘言。 刘秀的命运,已然在历史中尘封,而我们的命运,则仍然是有待解答的习题。 是为记。 曹昇 二0一一年五月于杭州

媒体关注与评论

别开生面的写史方式,自成一家的“曹氏心灵史学”特色,对读者有着极大的感染力。文思敏捷,文风犀利,语言无厘头的搞笑使读者的阅读快感极高,乐得掉下床去。新鲜而合理的想象,满足了读者的英雄情结和美好愿望,因此成为本书的一大特色。唯美而客观地解读历史,在对人性和情感的把握上,具有普世性和畅销性。


编辑推荐

读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新派写史掌门人”曹昇再度以心读史,聚焦东汉风云变幻。曹昇《嗜血的皇冠》上市半年即热销30万册。读者翘首期待大结局。《嗜血的皇冠》进一步发挥《流血的仕途》“以心证史,犹如亲历”的写法,重视人物心理分析,以一颗嘻皮落寞的现代心灵和历史人物的心灵相对话,成为自成一家的“曹氏心灵史学”,读者读起来有一种“感同身受,有如亲历”的感觉地产大亨潘石屹,胡润百富榜儒商黄怒波,Google、微软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北大教授作家史杰鹏,明星足球评论人、著名作家李承鹏,著名记者,作家慕容雪村:特别撰文推荐。文风犀利,阅读快感极高。唯美而客观地解读历史,在对人性和情感的把握深度上,具有普世性和畅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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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读到历史的时候,大多是有几种可能是,一是对于历史事件的关注,二是对于历史人物的关注。三是对于历史意义的关注,四是对于历史的借古鉴今等几个重要读史角度,可是我们很少去探究历史背后是什么东西。历史背后无外乎同我们生活一样,今天本·拉登牺牲,王莽明天高铁事故这样,但是对这个事件中的来龙去脉我们去知之甚少,于是才了有一些历史小说的出现。

历史小说其实也分种类,有的是三七开,有的四六,有的试图去真正还原历史。反正就是尽量把历史写得像。当然现在还是有派别想把历史写得不像,甚至是改写,叫故事新编或者把历史重构。无论怎么说,用当今流行体的说法是,无论你怎么看历史,历史它就在哪里。我们现在回头去看那一段段在史书中占据几行的字,它背后有多少爱恨情仇,我们无法去想像。

今天介绍一本书《嗜血皇冠》,作者是被外界评为新派写史典范的曹昇。此人曾经写出令文学界非常惊喜的《流血的仕途》,一时流传甚广。曹氏的小说非常有意思,就是以智慧而不流俗的方式写出来,尽量不去改动历史,把历史的星星点点,打造成鸿篇巨制还原我们亲历时代,让我们读不大懂的历史古籍变得亲近自然。

本书讲到的是从西汉末年到东汉初年,讲到了许多的人物,包括上部的像著名的王莽同学,还有阴丽华,邓奉等人,当然我们的主角刘秀是不能少,就是讲刘秀同学如何一跃而起成为从一个跟主要势力不太占边的人物走向历史的中心。通读本书下来,我们会发现历史有时会有些所谓的机缘巧合。比如历史上刘秀这支的由来,以及王莽这支的兴起完全是在以前的一个非常小的细微末节,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个人的努力让后来的风云际会,江山易色。本书中有一个章节中有一句非常有意思用在这里是非常合适的“大人物创造历史是一般规律,但也有许多时候,历史却又不可思议地掌握在小人物的手上”。就像刘秀的那个开这支的意外的唐儿祖先,一如王莽的姑母,都是一个小人物,可是就是这些小人物,他们种下的因,让后面的果越来越不可收拾。

当然读到本套书,除了那些历史的中心人物,我们还看到一些真正可谓是历史的垫底的人物,黎民百姓,还有一些只有一两次出场机会就挂了的小人物,它们在电影电视里叫群众演员,跑龙套的角色。可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历史不是电视电影,我们如果能用自己的想像去理解那个时代,去体会到什么叫“一将功成万骨枯”,什么叫“兴,百姓苦。亡,百姓一苦”!历史只记录了那些占据了重要地位的中心人物,却总把其它人一笔带过,当我们再次去审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的时候,就会发现,历史不是打打闹闹,不是风花雪月,没有盛世太平,只有无数的血肉,无数的灵魂所累积,是无数的鲜血在书写着历史,我们不能让历史不折腾,但是我觉得在读这些历史作品的时候对于那些历史应该保持着敬畏。


梁任公有云:“我们读历史,要看其人人格如何,每事如何对待,遇困难如何打破,未做之前如何准备,这一点比知道当时呆板的事实更为重要”。一句话精辟的道出了读史应持之态度、方法及最终目的。曹三公子作为写史者亦以此自期,我们读者更当如是。

话说上部书中,刘秀的秀刚刚开始,其地位充其量也只能算配角,而主角则理所当然是他的老哥刘縯和对手王莽,直到昆阳大战一战成名,他才逐渐进入众人关注的视线之中。当然,早出名未必是好事,他老哥名气很大,结果却造人迫害致死。正是刘秀的低调示弱才让他在老哥遇害后保全了性命,留下了日后东山再起的根本。

本部书正是从这里开始,刘縯死后,刘秀想方设法离开洛阳,逃离绿林军的魔掌,北渡黄河,在河北寻求立足之地,徐图进取。可以说,从这时起,刘秀的秀才真正开始,他才真正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才得到了施展一生抱负和才能的机会。也正是在这里----河北,他淘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并逐渐积累了雄霸称帝的军事及政治资本,为日后纵横四海、赢取天下打下了坚实的根基。

从逃离洛阳时仅有的几个随从部属,到安定河北后的几十万兵马,再到鄗城称帝,定都洛阳,刘秀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蜕变。不可否认他的成功具有一定的运气成分,似乎“刘秀当为天子”的谶语总在冥冥中护佑着他,然而,单单将这些成就归因为运气因素是不公平的,刘秀自身的品质和才能才是他得以成功的根本。

第一,他具有战略家的深远眼光。初到河北,经过一路的体察观望,他看到了冀州暗藏的凶险与躁动,而幽州之地则僻远空虚,适于落脚,由此为自己找到了一块合适的立足之地。灭王朗后,更始朝廷惧其拥兵自重,召其回朝,而刘秀假以奉诏,百般拖延,只因他料定赤眉军不久后必西进洛阳,而那时他便可趁乱平定北方,也方能与更始朝廷决裂。正是有了这种将天下大势尽收眼底的战略眼光,他才能步步为营,最终一统江山。

第二,他具有生意人的算计能力。刘秀在长安太学时就曾表现出会做生意的才能,而日后用于政治场上亦是十分给力。取郭圣通,与真定王刘扬联姻,就是他为巩固自身实力做出的一笔交易。在这份交易中他无疑是最大的赢家,实现了“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但获得了刘扬的十万军队,还取了一个美貌的老婆,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与这个陌生的女子“洞房”一夜。他貌似不太情愿,但终究还是“勉为其难”了,毕竟这是天大的回报啊!

第三,他具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魄。老哥刘縯是他一生最敬重的人,按理说,对于害死老哥的仇人他是恨不得“扒其皮,啖其肉”的,但是为了顺利拿下洛阳,他却能够答应劝降仇人朱鲔,饶其不死并保其官爵。这样的胸怀与气魄是其部下都不敢想象的。对于曾背叛自己的将领,如冯异之弟冯愔,刘秀也能赦而不诛,留其性命。同样,对于陇西隗嚣,蜀中公孙述,在多次劝降无果后,在即将破城之时,刘秀仍旧愿意给他们投降的机会。正是刘秀的宽广胸怀与仁君风范,才将众多有识之士凝聚左右,助其完成统一大业。

当然,刘秀的优点和能力不止于此,比如“隐忍低调,沉稳果敢,会打仗,会用人”都是他建立帝王功业、一统天下的重要因素,也是我们在看这段历史时不可忽视的亮点。本书虽以刘秀为主,但对于同时代的其它重要人物,作者也自成其面目,而非仅是烘托刘秀之背景。比如,天才“神童”邓禹,其“邺城策”足堪与诸葛亮“隆中对”相媲美,然而精于战略谋划的他军事才能却并不出众,在关中屡败后便沉寂下去。这让我们认识到再优秀的人也只有放在最合适的位置上才能发挥出最佳效用。还有一代“战神”邓奉,他桀骜不驯,不畏强权,虽有一腔热血,一身正气,却始终困在情网不能自拨,惆怅一生,最终在与刘秀的对抗中寂然离世。没有人不承认其才华出众,英气勃勃,但他过于突出的性格终致自己英年早逝,令人颇为感叹!

此外,低调而有将兵大材的冯异,作风颇似近代军阀的吴汉,智勇双全且悲天悯人的岑彭,在作者的笔下也是熠熠生辉,让人看罢感怀涟涟。读这部《嗜血的皇冠》,仿佛与作者一起重走了刘秀奋斗的一生,行其所行,见其所见,思其所思,感其所感,与斯人同炎凉,共悲喜。也能够感受到,作者在这部书中的确实现了“以心证史”的写作初衷,让人在这段悲壮而又血腥的东汉开国史中领悟颇多,受益匪浅!


我也转一篇来自豆瓣的评论,跟大家共享。写得真的很有文采。作者云有心。
标题:刘秀的秀才开场之前读过曹三公子的《流血的仕途》一书,文体介于小说与历史之间,虚构与史实并行,不时参入自己的感想议论,用跳跃性思维的方式引用古今中外的资料来评述书中人物、事件,很新颖,语言个性鲜明,不生硬,故事节奏也显得轻松流畅。
  时隔三年又见到曹三公子的新作《嗜血的皇冠》(看来作者是和血标上了)。写的是东汉末年王莽篡汉,刘秀光复汉室重建东汉政权的历史。笔法、语言仍然沿用了《流血的仕途》一书的风格,只是跳跃性思维的跨度也更大,用来更加得心应手,甚至感觉有些过了。
  大部分人对东汉的历史并不像对刘邦与项羽争天下、汉武大帝以及东汉末年三国演义那样熟悉,如雷贯耳,耳熟能详。我也就是以前听过连丽如的评书《东汉演义》,对刘秀、邓禹、姚期、岑彭、马武、王莽等略为熟悉一些,对这一段历史关注的比较少。
  刘秀在本部书中其实并不算第一男主角,男一号是刘秀的大哥刘縯,刘秀在众人眼里只是,刘縯的跟班,需要刘縯照顾的不起眼的小人物,刘秀的才能更多是在经商,他的理想不过是“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做个两千但俸禄的城防官,娶个萝莉美女做老婆,成了众人嘲笑他的笑柄。他其是在掩藏锋芒,韬光养晦,等待时机,以免招来杀生之祸。他大哥刘縯就是锋芒太甚,不知收敛,结果落得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结局。本部书中刘秀的第一场大戏是以八千人击溃王邑几十万军队的奇迹,但是他即将面对更严峻更残酷的内斗,再登往皇帝宝座的征途上,杀戮才刚刚开始,不是他们嗜血,而是不得不流血。
  嗜血的不仅仅是皇冠,所以牵涉权力与利益的争端都可能是嗜血的。
  说到底这些朝代更替的战争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只是一场正统与异端的争斗。为什么天下就一定要姓刘(其实我也姓刘)不能姓王?天下本无姓,就像阿Q说:(小尼姑的头)和尚摸得,我为何摸不得?凭什么你能做皇帝我就做不得?说到底还不是死了千百万人成就了一家一姓的统治,为了自己的权利与利益在争斗,获益的是活下来的人,死掉的是牺牲品,一无所获。最成功的一次王朝更新换代就是赵光胤,黄袍加身和平政变,之后再杯酒释兵权,基本没有动用武力。
  中国历史上原始社会那会儿采用禅让制,既民主又有考察机制,公平公正公开,没有父传子子传孙把天下当成自己家里的私有财产,尧舜禹都是禅让制度下出来的贤明君主,直到禹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启开始,终结了禅让制,天下就变成了一家一姓的私有财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观念成了天经地义的正统,忠君就是爱国,反皇帝就是反国家,就是大逆不道的罪人,成为天下人的敌人。如果碰上个聪慧贤能的主天下就过一阵太平安乐日子,如果摊上那些残暴、痴呆、癫狂、不务正业、奸佞当道的皇帝,天下就会大乱,老百姓就得吃尽苦头。最出名的暴君之一就是始皇帝秦始皇嬴政,在他的统治下老百姓实在无法生存下去就开始造反,陈胜吴广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质问,打出“均贫富”的旗号,最终也只是为他人做嫁衣,一些前朝贵族打着复国除暴旗号趁势而起,最后胜出的是一个下层小吏泗水亭长刘邦,成就了刘家汉室几百年天下。
  一般一个朝代创业初期为了社会稳定总是会采取休养生息的开明政策,发展经济增长人口,弥补战争伤害,但越往后就越不成器,俗语说:富不过三代,对于家庭可能如此,对于一个朝代,可能会相对长一些。西汉经历早期文景之治,中期武昭宣盛世,到后期从元帝开始衰落,所谓“元、成、哀、平,一代不如一代”。汉元帝性格柔弱,政治无能,依赖宦官,所以大权旁落,他执政期间最为人称道的是“昭君和亲”,结束了与匈奴的多年战争,也算是一大政绩。汉成帝荒淫好色,宠幸赵飞燕赵合德姐妹花,最后死在温柔乡里。王莽就是在他当政之时开始崛起的。汉哀帝就是“断袖之癖”的主角之一,他和董贤搞同性恋,纵色过度,25岁就挂了。汉平帝只是个8岁的孩子,儿皇帝,傀儡而已,14岁也死了,有传言是王莽毒死的,也有说是病死的。
  如果撇开天下是刘家天下的正统思想,王莽当政是最合理最佳选择,是水到渠成理所当然的。以进步的新政权取代腐朽的旧政权没什么错,王莽废汉立新,正史却称为王莽篡权。他结束了前汉的衰败,推行改革,实行王田制(类似井田制)平均土地,禁止奴婢与土地买卖,把盐、铁、酒、铸钱及山林川泽收归国有,他本意是造福天下百姓,假如这些新政都成功了,他稳固了自己的统治,他是不是就可以算正统了呢?但他没有成功,成王败寇的规律再次应验。王莽的改革过于理想化、简单化,太不切实际,就像我们的一些当官做领导的一样“拍脑袋”决策,王莽领导不明真正社会矛盾所在,触犯了官僚地主豪绅的利益,使新制执行起来就变了质,老百姓也成了受害者,人祸再加上天灾,遂使流民四起,他采取宽容的态度,开官仓赈济灾民,并赦免造反流民,回家种田既往不咎,但是官吏趁机中饱私囊大发国难财,拿官粮卖高价,逼得饥民更加没有活路,流民十之七八被饿死,没死的为了活命才到处造反抢粮,最大的就是绿林军(绿林好汉一词就是这样来的)、赤眉军,王莽不明就里,认为我已经发粮给你们赦免你们造反之罪,怎么还是不知好歹,枉他自认爱民圣君,整日躲在深宫里研究房中术被贪官污吏所蒙蔽,不知官吏为非作歹,鱼肉百姓,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谁当皇帝都不会有好结果,所以史书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此言不虚,当然皇帝要负领导责任,这是赖不掉的。
  在本部书中一号反角王莽已死,男一号刘縯已死,刘秀逐渐从男二号荣升男一号,到下部书中才是刘秀真正的个人秀上演,而且是一枝独秀。


八月公司管理提升培训上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一个教授强烈推荐此书,并对光武帝刘秀倍为推崇,认为其可入"圣"。儿时听过评书"刘秀传",但内容早已记不清楚,所以当时即引起我极大的兴趣,随即就买了曹昇的两部书。读完《嗜血的皇冠》,感觉此书延续《流血的仕途》风格。对书中主角刘秀的生平描述的非常清楚,从刘秀儿时的经历一直写到统一全国,封禅泰山。文笔流畅,内容有趣。对历史背景,西汉末年王莽新朝的局势做了客观分析。刘秀对时局分析透彻,善于把握机会,遇事冷静,心智坚韧,昆阳之战反映了这些优点;刘秀知人善用,为人谦逊,所以其手下基本都能全力效忠;刘秀能对各方势力做出及时判断,善于利用各方割据势力或豪杰为己谋利;刘秀生活相对简朴,体恤民众都是最终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本书交代清楚了刘秀的武功,却对文治缺乏描述,可能东汉时期大多沿用西汉的政策,代表的还是豪门仕族的阶级利益,实在也没什么太多值得描述之处。书中评价刘秀比秦皇不折腾(秦皇创中国各种制度两千年之基础),比刘邦不流氓(刘邦开汉唐之基业),比李世民不弑兄弟(李世民开创唐朝盛世万邦来朝),比朱元璋不杀功臣(朱元璋代表最低层农民,刘秀敢杀那些门阀仕族),刘秀是个榜样,但入"圣"似乎还不足以服人。


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上,并未对光武帝刘秀进行太多的讲解。很多人都认为西汉之后,就顺理成章的到了东汉。殊不知,在这西汉和东汉间断的16年里,发生了多少精彩故事。人们都喜欢炒作,炒作楚汉之争、炒作三国、炒作清朝,却常常忽略了真正精彩的时代。东汉灭亡后,出现的新朝、更始政权、赤眉政权竟然无人问津。

《嗜血的皇冠》这本书分为上下册,全书50万字,讲述刘秀这人一生的奋斗史。其中,也顺便提起多位历史人物,正好可以作个鲜明的对比。整本书里,我最关注的就三个人,第一个必须是主角刘秀;第二个就是刘演,刘秀他哥哥;第三个就是新朝开国皇帝(当然也是亡国之君)王莽。至于为什么说这三人最值得关注,下面得慢慢分析。

先从第三个开始说:王莽。此人被史学家黑了两千年,直到现在才慢慢给他正名。王莽鸠杀汉平帝后,自称假皇帝,这个假,在古代就是代理的意思。既然都代理了,不做个正式皇帝,视乎对不起自己。所以王莽果断的推翻了汉朝(西汉),建立了他自己的帝国:新朝。而就像这个“新”字一样,王莽上台,开始全面大改革。在书中,我看了列举的所有改革措施,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并且王莽也十分勤政,为民着想。按理说,这样的皇帝应该会成为千古一帝,并且会把新朝建设强大。哪知道,他的这些政策,好是好,但太超前了,让当时的贵族阶级不能接受(比如废除奴隶制度,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这些都严重威胁到贵族阶级的利益,使得王莽失去了最有力的支持。)。而百姓这面,由于官员的阴奉阳违,也没得到多少实惠,大家在背地里也悄悄问候王莽全家。更关键是王莽太自信了,觉得他就该做千古一帝,结果盲目的一厢情愿,使得自己最终失去了皇位,也失去了宝贵的生命。只建立了10多年的新朝,被无情的推翻。所以这个朝代及其冷门,一般人都不知道。

总的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王莽这人,他的改革被称为历史上第一次社会主义萌芽,他幻想建立的乌托邦,终究没有实现。也使得后世的所有皇帝都不敢越雷池一步,所谓的改革都是换汤不换药。

说完了王莽,现在说刘演,这人是刘秀哥哥,当初起兵反王莽时,他可是领军人物。但一个人有时候越聪明越厉害,反而在一些人情世故上显得盲目。他在军事上神机妙算,却忘记平衡各方利益(刘演的造反大军是由南阳豪杰、绿林军、刘氏宗族组成),最终绿林军担心刘演坐大,会瓜分他们的权力,从而想找一个软弱的人来当这个新政权的皇帝。刘演身边的人不断的提醒他小心绿林军各领袖的暗箭,但刘演由于看不起这些地痞,所以始终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最后导致刘演不但错失皇位,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绿林军成功除掉刘演后,拥立软弱的刘玄为皇帝,由于刘玄以前是更始将军,所以历史上称他为“更始皇帝”,这个政权当然也叫更始政权。读到这里,我心里也是为之一振,看来做任何事情,都要留一手,并且要时时提防。虽说不要无故猜忌,也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大脑,愤怒容易冲昏头脑,而胜利也容易冲昏头脑。

说到愤怒冲昏头脑,这就要说主角刘秀了。刘演死后,刘秀失去靠山,并且随时性命不保,加上他和刘演感情好得无以加复。所以此时此刻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说实话,当时练我这个看书的局外人都愤怒了。恨不得将仇敌一起杀死,来个同归于尽。这就是我佩服刘秀的地方,他不但压制住自己心里的愤怒,还主动向敌人阿谀谄媚,并且对外宣称他和刘演断绝关系,搞得很绝情的样子。回到家里,更是薄葬刘演,引起家人的辱骂。可想而知,一个人面对自己仇人要强装笑颜,面对自己亲人要冷淡对待。这需要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看后,我感到由衷的配出,这个勇气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后来的刘秀几次面临死神的威胁,但幸运的是他都躲过了。并且不断的壮大自己队伍,慢慢的成为一方诸侯,直到一统天下,刘秀付出的汗水是常人的千百倍。直到结局时,我才发现,东汉的开国是多么不容易,这段奋斗的经历是多么值得学习。而中国的教科书总是忽略这些关键事件,何其悲也。

说完这三人,就要总结性谈谈这两本书带来的启示。书的全名是《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开始我不明白为何叫刘秀的秀,现在明白了,这就是在秀出自己的人生。那么这本书真的只是给我们带来刘秀的秀吗?我想不是,这是每个人自己人生的秀。作者曹升一直在强调人生的意义,难道碌碌无为不是一种过错吗?他在这本书里指出天命问题。他一直在疑问,到底有无天命,是否一些东西是天生注定的?对此,我也无法回答。我只相信一个人的潜能是正无穷的,就像柏拉图说的那样,凡是生物都具有改变的潜能。既然如此,又何必去迷信那些天命了?每个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长相,但能通过后天的潜能激发,爆发出人生的光彩!

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的不仅是刘秀的秀,也是每个人应该走的一趟秀,这是人生的秀。


和秦始皇比,他不折腾;
和刘邦比,他不流氓;
和王莽比,他不拍脑袋;
和李世民比,他爱他兄弟;
和赵匡胤比,他统一了中国;
和朱元璋比,他不杀功臣;
……
他十六岁回归老家舂陵之后,望气者苏伯阿途径舂陵城,赞道:“美哉!王气郁郁葱葱,必有王者当兴!”
他二十岁入太学,同寝的强华告诉他:“你有日角之相,他日将成为帝王。”
他二十八岁那年,当着他和众人的面,半仙蔡少公不容置疑地说:“刘秀当为天子。”
这些人生中的片段,仿佛支离破碎的拼图,在他称帝的一刹那,终于完整,二所拼凑出来的,正是他那被注定的命运——刘秀当为天子,刘秀已为天子!
……
新朝末年,历史的血色风流,爱恨情仇兴旺喟叹,就如此呈现在我的面前。
他是刘秀,东汉的开国皇帝。


曹三公子洋洋洒洒的五十万字,耗时三年,将相隔千年的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呈现在我们面前。
我看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才子,他精通《尚书》文章大气畅然充满王者之风;
我看到了一个重贤爱民的明君,他攻城掠池主张招降武才爱抚百姓;
我看到了一个深爱妻子的好丈夫,他倾心阴丽华便是独宠而废郭立阴;
……
点点滴滴,他曾经隐藏芒翼,自嘲只求安稳一生,事事农桑;
心心念念,为一报弑兄之仇,他曾经忍辱负重苟且偷生,酝酿着时机;
……
弱冠之年,风华正茂时,他遇见了十岁的阴丽华一见倾心;
次年,他进入太学,广识志士,奠定了日后开国嫡系势力:来歙、邓禹、朱祐;
他年少轻狂过,烧毁刘歆的书库,从此还乡;
他思佳人兮思难耐,痴情说出“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这是一个命运多桀的才人,更是一个天生的皇帝!

当大哥刘縯散尽千金养蓄南阳豪杰,积聚威望,企图推翻夺国不法的王莽新朝时,他专心农桑为大哥做好资金基础,
孜孜不倦,他尽自己最大力量去帮助大哥,
无论是甘亦或苦,他愿与兄分担共同向往。
当新政不利民,人间叫苦连篇,四处流民起义,纷纷而现的绿林军、樊崇军,
夺去了王莽的注意力,新朝名将,廉颇之后,廉丹败列赤眉军,南边的绿林却吃尽苦头。
正是大好造反时机,刘縯立决起义,豪杰志士却怯怕覆绿林之路,不敢出击。
于是刘氏宗族奋勇出发,南攻宛城,大败新军,神威显著,先前的志士再次聚集,
然而命运弄人,自此后,骄兵必败,小长安聚一战,汉军损失惨重,军心溃散,人们开始各奔东西。
但是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往往会打开一扇窗,
当汉军损失惨重,兵力荒竭,刘縯的军事才能却酣畅淋漓的体现出来,
历史上有名的沘水大捷,从此使刘縯名垂千古。
可此时,容纳了众多杂众的汉军却面临内部问题,绿林军分散的下江兵和新市兵企图私立君王刘玄;
正是这历史的转折,便改写刘縯一生。
……
成为绿林军政权傀儡的刘玄,使得这政权孤立刘氏宗族。
眼下大战在即,却分散刘秀刘縯兄弟。
刘秀昆阳一战落得遭王邑百万大军围困,情急之下,刘秀领十三死士突围求援,
这十三勇士便威震四海:
当王邑百万大军云集,刘秀却只搬得三千救兵,恰逢新野未婚妻阴丽华托邓奉一探战情,翩翩少年武勇无比,一举打下王邑中军。
刘秀凭借计谋以三千精骑大败新军百万。
这是何等的壮观……
潇潇勇士,以一敌千的勇气,使昆阳之战成为历史上最典型的以少胜多的实例。

然而此刻,刘秀生气昂然时,一场悲剧却在临近。
绿林军劝服刘氏盟友李家李轶,联通朱酭等人,将刘縯,刘稷市前斩首……
无心凉矣,便是泪如雨下。
一代英雄陨落。我悲的是刘縯的境遇,他一生致力于光复汉室,他武谋出众,
在人们眼里他是皇帝的不二人选,他领军出战,得军心,打下了历史有名的沘水大捷之战。
他自比刘邦,志向远大。
却惨遭奸人叛徒所害,身首异处,从来便与刘秀天地两隔。
曾经的英姿飒爽,曾经的骁勇凛然。
此刻,都是虚烟散尽。何堪言也耶?……

刘秀自知此刻刘氏衰微,忍辱负重,回都领罪,他低头,他忍辱,他饮泣。
却不得不苟活。
他明白自己此刻还是弱势,谋反便是失败注定,
所以他选择了忍辱负重。
他“拒绝”三年孝丧之礼;
为了避人耳目,他将亲爱的兄弟“匆匆”葬于荒郊陌土;
他归事农桑养精蓄锐……

十年艰辛,刘秀最终得以离开洛阳,行大司马事镇领河北。
就是这一刻起,刘秀的羽翼渐渐展开。
北上的路途,刘秀嫡系归服,后期策士武臣收归甚多。
曾经听到刘秀叹道:“我是那淙淙的河水,而我必将到达大江!沧海!”
的神通邓禹追来,刘秀问道所为何意,他只答道:“大江!沧海!”
路遇旧时太学同学朱祐;披荆斩棘武勇超群的吴汉;精骑名满天下的上古勇士耿弇;上谷太守王霸……
云台二十八将正是对应天上二十八宿。


东方甲乙木(绿色):角木蛟 邓禹 斗木獬 朱佑 井木犴 姚期 奎木狼 马武
  南方丙丁火(红色):尾火虎 岑彭 室火猪 耿纯 翼火蛇 邳彤 觜火猴 傅俊
  西方庚辛金(白色):亢金龙 吴汉 娄金狗 刘隆 鬼金羊 王霸 牛金牛 祭遵
  北方壬癸水(黑色):参水猿 杜茂 轸水蚓 刘植 壁水貐 臧宫 箕水豹 冯异
  中央戊己土(黄色):氐土貉 贾复 女土蝠 景丹 柳土獐 任光 胃土雉 马成
  日宫阳(蓝色):房日兔 耿弇 昴日鸡 王梁 虚日鼠 盖延 星日马 李忠
  月宫阴(紫色):危月燕 坚镡 心月狐 寇恂 张月鹿 万休 毕月乌 陈俊
  四星(皂色):南斗星 陈起 北斗星 周宗 七煞星 任尚 黑煞星 李轨
  计都星 苏成 罗睺星 纪敞 破军星 郅恽
  紫微星 刘秀 广慧星 严光 武曲星 马援

刘秀在河北打卡了自己的天地,招降爱惜人才的策略,不负众望的才能以及昆阳大战的显赫威名,使得刘秀成为众望所过的帝王。
乱世枭雄,此刻的天下早已不似曾经,新朝覆灭,刘玄的更始王朝摇摇欲坠,八方割据势力。
刘秀应天命称帝,依次镇压了王朗,北方流民,绿林军,赤眉军,刘永,公孙述,隗嚣。
途中甚至因为阴丽华,与邓奉决裂。
仕途的坚持是流血的过程,刘秀平定八方割据已然六十。
此时的他已有肃然功绩和天命封禅。

二十八将仕途陨殁甚多,让人潸然泪下。
天才少年邓奉的自杀更是让人心生寒凉。
帝王难,遗世独立的才人更难。


用一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再一次被曹昇折服。原以为是个人列传,读了才知道竟是一部群像史话。中国历史上最戏剧性,最匪夷所思的一个朝代——新朝;最像穿越而去
的一个短命皇上——王莽;最惊世骇俗的一场战役——昆阳之战,最拉风的战神——邓奉,最荡气回肠的爱情——邓奉与阴丽华(好吧,光武君,我承认我偏心眼),以及的确是最低调的完美开国皇帝
——刘秀,都在曹三笔下跃然纸上,争先恐后把他们的故事娓娓道来。


历史变得离我们很近,曹先生以“我的朋友”为题,写的这篇好作文。历史离我们原本很远,正所谓一部二十四史,不知从何讲起,百姓之于藏书楼,门槛重重,难得一窥。清之士大夫与学者之言又非常人都可读到,都可理解。百姓的历史观大概来自戏剧与评话之类的吧,清末至民国,学校开始多了起来,知识也从独享的阶层融合到农耕乡野,于是乎,历史渐渐清晰起来。近年来国学热,历史自然成了宠儿,我们又多了了解的途径,如百家讲坛,如明朝那些事儿,如网络的传播,今人幸矣!
  据说这是真实的——非常辩证的一句话,真实的,据说,倒底是不是真实的,关键在据说二字,据何说?正史野史讲史论史听史想史……蔡东藩的历史以演义形式表达,是在继承传统评话的基础上,曾经影响很大,当年明月则换了笔触与手法,将明朝的历史纵横阖合信手拈来,内心独白与综合分析并用,我理解将历史人变活了,于是变好看了,变通俗了,变生活化了。历史亦借百家讲坛之风,终于奏响了不再单一、不再脸谱、不再遥远的民乐。同时我在想热捧的原因:正史以个人为单元,偶尔为特一群体立传(如游侠列传、儒林列传等),除了资治通鉴以时间为线索,其余通史、断代史皆如此,人固然是历史事件的主角,创造者,但正史给人的是微观,不是广角镜,亦如评书之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难以统一到一个大历史事件下,或者说没能把所有的人同一时间对一件事情所做的努力,而如《明朝那些事儿》、《嗜血的皇冠》做到了这一点,并且有发挥,有补充,有声有色。
  所述主干与后汉书之光武帝记及相关列传相符——读历史书,这是一个不错理由。而内容又充实到充满了生活气息,光武帝纪与本书的时间截点处不过二千一百多字,书中邓奉爱慕阴丽华于刘秀的爱情添了重重一笔,再举一例,如“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宛人李通等以图谶说光武云:“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光武初不敢当,然独念兄伯升素结轻客,必举大事,且王莽败亡已兆,天下方乱,遂与定谋,于是乃市兵弩。十月,与李通从弟轶等起于宛,时年二十八。”(光武帝纪)“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也。世以贷殖著姓。父守,身长九尺,容貌绝异,为人严毅,居家如官廷。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通亦为五威将军从事,出补巫丞,有能名。莽未,百姓愁怨,通素闻守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私常怀之。且居家富逸,为闾里雄,以此不乐为吏,乃自免归。拥荛及下江、新市兵起,南阳骚动,通从弟轶,亦素好事,乃共计议曰:“今四方扰乱,新室且亡,汉当更兴。南阳宗室,独刘伯升兄弟泛爱容众,可与谋大事。”通笑曰:“吾意也。”会光武避吏在宛,通闻之,即遣轶往迎光武。光武初以通士君子相慕也,故往答之。及相见,共语移日,握手极欢。通因具言谶文事,光武初殊不意,未敢当之。时守在长安,光武乃微观通曰:“即如此,当如宗卿师何?”通曰:“已自有度矣。”因复备言其计。光武既深知通意,乃遂相约结,定谋议,期以材官都试骑士日,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因以号令大众。乃使光武与轶归舂陵,举兵以相应。遣从兄子季之长安,以事报守(李王邓来列传第五)。”这是与李通谋面的全部过程,而此书的笔墨则远非如此,书中李通卧病,刘秀怀短刀于袖,内心的矛盾与背景的复杂关系洋洋洒洒数页,穿插李轶之妻言语增色,既显英雄本色之“单刀赴会”,又显处事之缜密,精彩于此。
  另一特色就是“用典”,堪称今古通用,洋中结合,甚至夹杂英语,“是以西人语:Great mind think a***e,中文云:英雄所见略同。”跨越宗教,偶有基督教云“邓晨辩不过,却又不肯认输,只是做痛心疾首状,仰天嗟叹,你们若是不信,定然不得立稳【《圣经》以赛亚书第七章第九节,(If ye will not believe, surely ye shall not be established)】。”;于哲学处言语有精致处,更搬出叔本华(此君之论与尼采略同处是对女人的贬低和小视)。或许在文学表达上不是非常合规矩,但在对同一事情的理解上却更加现代,更加明了,欲成其事,先利其器,此器真的可以用啊。又如刘秀与阴丽华之婚期拖延有此引:“姑娘有亩田,荒了十八年。施行责任制,谁种谁出?。”俗则俗耳,却生动传神。
  书中有重点,自然有些配角被简单化了,追随刘秀的有二十八将对应天上二十八宿,如马武马子张仅是一名带过,姚期姚次况简略几句,岑彭说得多一点,但比评书描写逊色不少,辟大野则荒小径,在所难免,瑕不掩瑜。
  历史可以这样书写,材料可以这样组织,估计民国乃至清大贤们所不能预料的。窃以为这就是时代特色,严格遵守历史史料的基础上再加工创作,妙趣横生,雅俗共赏,旧时庙堂一家言,飞入寻常百姓屋——期待下部!
(转自豆瓣,作者百里文甫,篇名:历史变得离我们很近。因为这篇写得实在太好,忍不住转来让更多的人看到。)


  畅销书和流行的文学作品之所以广为流传,就是因为其中一定含有一种“普世”规律,普遍适合广大读者的不同口味,也就是很多人都能从那本书中看到自己想看的、学到自己想学的。比如《红楼梦》,喜欢的人们“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都能有所乐道之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经学家见‘易’、道学家见淫、才子见缠绵、革命家见排满”。《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便延续了这种普世的风格,一如既往的对历史恣意汪洋的讲述、一如既往的对人物深刻独到的评说,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我想看到的榜样,光武帝刘秀刘文叔,不是迷恋他的地位,而是钦佩他的风格,他的风格透过两本《嗜血的皇冠》已经昭然,那就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低调是刘秀一贯的作风,当年他那“仕宦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志向,曾经被很多人嘲笑,但是,这也正是刘秀的长处,在一切都是个未知天的情况下,在实力不济、环境恶劣的条件下,选择一个合理的定位是很明智的,而低调更是在血雨腥风的政治斗争中自保避祸的最佳武器。这些刘秀在上部中展现的淋漓尽致,也说明当时的刘秀跌入了事业的最低谷,在第二部大结局中,我们自然而然会看到他是如何超跌反弹的、如何进入事业上升期的。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高调做事的刘秀,兄长被杀、避祸河北,让刘秀真正开始驾驭自己的命运,他在河北发展壮大,与更始帝刘玄抗衡、与绿林赤眉争霸、经略巴蜀、一统天下,实现了自己的帝业,而这些高调的伟业又与他低调做人密不可分,正是由于他的低调,才能让当世豪杰尤其是云台二十八将为其所用,并能用其所长,也正是由于他的低调,才会在兴业图霸的过程中不张扬、不张狂,深得民心也深孚众望,在天下大乱、群雄并起的时代显得卓尔不群、境界高远。
  
  这本相对于上册,刘秀的故事量与分量都多了许多,人物性格也更加丰满,不但有无可选择时的艰难、更有选择过多时的纠结,敌人有你死我活的对手,更有曾经并肩的战友,除了沙场纵横,更有情海波澜。这让我们除了了解历史事件之外,更想穿越一下进入刘秀的精神世界,也就是说,面对如此一位低调为人成就高调霸业的千古一帝,我们不仅仅想隔岸观火看看热闹,更想试着揣摩出当事人的内心感受、他的爱恨情仇,并从中找到共鸣与启示。而这些,作者并没有让我们失望。


新作《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在曹升天马行空之文笔下,重现新朝末年至东汉初年历史的风云际会,历史的血色风流,将刘秀、刘縯、王莽这一个个人物,隔着绵长的时间带到读者面前,带给我们另一种理解历史的境界。曹升之书,以心证史,仿佛亲历。


距离《嗜血的皇冠》第一部已经半年的时间了,半年对于读者的期待来说不短;对于作者的酝酿来说,又怕不够长。续篇往往写得不如开篇,这是许多长篇小说的通病。让人惊喜的是,这本续集保持了高水准,既不敷衍也不拖沓。

虽说如此,个人还是有一个极大的不满足,那就是阴丽华与郭圣通之间的后位废立,就像公子自己所说的,皇后的废立实际上,是不同利益集团间的权势博弈。到底是怎样的原因,让刘秀废郭立阴呢?——公子没说,小女子很好奇。其实,在阴丽华举剑刺向邓奉的时候,个人就觉得“这个女子不简单”。相比上一部,这一部中的阴丽华少了些许风华,多了N多神秘。与这份神秘相比,战神邓奉更像是一个神话。别人说他二十二岁死,他就一定要在二十二岁死,拥有这份执着的不是神仙便是傻瓜了。更可恨的是那阴母,这样的话怎能随便说?要死人的。果不其然,邓奉死了。

关于刘秀的不杀功臣,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其一,刘秀的功臣一直都在打拼,更何况到了最后也是所剩无几。其二,刘秀不用为自己的皇权合法性担忧。一则,他是正宗的皇室血统;二则,君权神授,“刘秀当天子”的谶语在刘秀尚是刘縯的小跟班时,就已经流传。其三,刘秀的皇位,无论是对于刘秀还是刘秀的功臣来说,都是优胜劣汰的结果和选择。同时期,割据称帝者共有7人,最后的王者只有刘秀。这已然是被选择了的选择,自然是最好的选择。此外,关于刘秀爱自己的兄弟,就更好解释了。他的长兄刘縯早早死了,次兄刘仲名不见经传,又没有弟弟来争权。没有亲人称为他的皇权的障碍和阻挠,所以,他不但爱他的兄弟,他爱他所有的亲人。O(∩_∩)O哈哈~

关于刘秀被毛泽东评价为最有学问、最会打仗、最会用人的皇帝这一点,曹三公子或许还有很多的联想。这从书中 “刘秀的陕北”等比喻不难看出,只是公子没有多说。像毛泽东这样一位善于熟读史书的人,《资治通鉴》他老人家读了十七遍,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刘秀的历史他老人家也读了N遍。况且,刘秀征战时期的割据状况和毛泽东打天下的情形,颇有几分相似。所以嘛,嘿嘿,很期待曹三公子写毛泽东。


看完《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刚好遇上温州动车出事的新闻,我想说,如果刘秀生在现代,会把中国某部分不是肉做的人统统砍掉,留些良民来共度太平盛世吧。为了不被和谐,回归正题。刘秀是我看到的最人性化的君王,也是最有言情男主气质的历史人物,这一切当然都归功于曹昇真的有一颗柔软慈悲的心。不知为啥,我总觉得曹昇在刘秀这个人物里投注了很多的个人情感,甚至个人的世界观,感情观……简单说,我在刘秀这个人物身上隐约看到了曹昇的影子,我是一个人吗……求看过《嗜血的皇冠大结局》的读者一起分享心得。


真的很喜欢《嗜血的皇冠大结局》这本小说。从朋友那儿翻了几页,后来迫不及待地自己上网订了上下册。曹昇啊曹昇……你真的不辜负你的声名在外,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待……不过,和以往一样,有男配主角的我还是深深地爱上了邓奉这个男配,曹昇,拜托你开一本新书专门写写邓奉吧,我快不行了,看到他每次对阴丽华绝望的眼神,我心都碎了,这么好的人,非要吊死在一棵树上……“一个人太过英俊,往往总会比较无情,邓奉便是如此。不管有多少女子痴迷于他,非他不嫁;不管有多少男子愿意变为女儿身,任他糟蹋;而他总是神情冰冷,毫不动心。”“我所以英俊,并非自己愿意,只是为了让你看着欢喜。我所以无敌,不是为了欺负人,更不是要货于帝王家,而是为了保护你而已。天地虽大,而我只愿意守着你,哪里也不去。壮丽江山、功名尘土,都与我无关,也非我所期盼。”……我……我……我无语了,可惜下册对邓奉下的笔墨不多,看着不太过瘾啊……好吧,刘秀也还是很优秀的啦,可惜,他是个完美的君王,未必是个完美的夫君。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在我眼中,《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一直在试图讲述的主题只有一个——宿命。书中有一大段关于宿命的阐述,曹昇似乎有意淡化而放在了注释部分,事实上,这正是贯穿全书的关键,从《嗜血的皇冠》到《嗜血的皇冠大结局》,曹昇都在讲述这么一个主题,刘秀作为一个帝王的命运,其实早就被注定,而刘秀本身是个宿命主义者,他本身不见得对皇位有多大的野心,但对于谶书中也一再提到的“刘秀为王”,他不得不面对。为了履行这个宿命,他可以忍受所有的不公与波折。关于宿命的命题,太庞大太繁杂,多少哲学家用一生也无法将其参透。但曹昇接刘秀这么历史人物,用历史小说叙事角度上优势,让我们逆着历史河流,从果回溯到因。是因宿命的注定推动了历史必然如此发展,还是因为个中人对宿命的信仰而主观地将历史引向这条轨道……对我而言,这仍然是个太大的命题。但曹昇在《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中,将他对宿命的理解一笔写尽了。如果你是个历史小说爱好者,请看《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如果你只是个宿命主义者,请不要错过《嗜血的皇冠大结局》。


《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和别的历史小说不一样,曹昇没有一味将刘秀这个人物神化,反而从一开始就将这个人物平民化,他的情感,他的欲望,进退之间的考量……抽丝剥茧全方位地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有智慧有仁慈也有超乎年龄的克制也有符合年龄的冲动、怯懦的年轻君王。第一次让我们知道,高高在上的帝王也不过是个过早经历了命运坎坷的年轻人,也不过是被放在了风口浪尖上不得不去斗争的平凡人。《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不是一本普通的历史小说,年轻人可以在里面学会面对低估时的潜伏,面对高潮时的低调克制,面对对手挑衅时的冷锐,面对朋友的有情有义,面对仇家的包容……我们可以在曹昇的文字里学到的不仅仅这些,这也是曹昇永远值得期待的原因。


曹昇的文字是会让人上瘾的。对于历史盲的我来说,能够找到这么一本在半小时以后还没有放下的冲动的书,真不简单。《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从开篇就紧紧抓住了我,不仅因为作者赋予了刘秀这个历史人物以年轻人的热血与生命感,还因为字里行间挥之不去的苍茫的时空感。曹昇的文字从来不缺乏对史料严谨的考据查证,但又凌驾于史料之上,呈现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刘秀,一个曹昇心目中的刘秀,一个有血有肉的过早面对家国天下、复仇命运的注定王者。《嗜血的皇冠大结局》,我只想说一句: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曹昇!


在北京大雨倾盆的午后读着曹昇的《嗜血的皇冠大结局》,真的是一种享受,轰隆的雷声和苍茫的雨幕让人拥有了一种能够穿越时空的幻觉……追随的曹昇的笔触回到了那个动荡年代……杀戮,权谋争夺,步步为营的计谋,迫害,这些都遮挡不了一个为了成为帝王而生的年轻人——刘秀的光芒。金子,哪怕在暗夜也会发光。刘秀真的被曹昇写活了。


作为一个女性读者,那天和朋友聊了一下曹昇的《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关于刘秀适不适合当老公的问题。朋友觉得,虽然刘秀很优秀,但是他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家国天下,黎民百姓,爱情只是他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为了更宏大的目标,随时可能被牺牲掉。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一个君王首先是一个男人,他既然能保护得了天下百姓,就必定能保护得了我,只要足够爱……我觉得这样的男人还是很有安全感的。而且我觉得刘秀这样的男人,要么就不爱,一旦爱上一个人一定是从一而终的。所以,阴丽华说到底还是幸福的。


近年来,历史类网络文学方兴未艾,可惜大都炫技有余、思辨不足。说书人式的故弄玄虚大行其道,很少有人运用现代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普适性价值观去认真解读历史。广大写手若仅仅满足于潇
洒而漂亮地讲故事,则与有清一代埋头考据的芸芸学者大同小异——制造思想的荒漠和普遍的平庸。在此背景下,曹昇的横空出世让人不禁眼前一亮,其作品《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充分
证明:当代网络文学同样可以传承读书人独立思想的代代薪火。


曹昇在行文中和刘秀称兄道弟,时不时跳入小说中点评世事,点评人物,点评得失——也终于让我们见识了曹三公子舌灿莲花,活灵活现上演一场历史话剧的痛快。慕容雪村对《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评价,真是极其的精当。


这次送书的速度是相当的快,以至拿到书的时候我都有点儿不太真实的赶脚。赶上周末,拿到曹昇的这本《嗜血的皇冠大结局》真是太幸福了!很喜欢里面的刘秀和邓奉,还有前期的邓禹,一个老成仁慈,一个热血锐利,一个睿智淡定,三种优秀男人的代表,如果这三个男人喜欢上同一个女人,不知谁会获胜呢,答案是……哈哈,我喜欢刘秀那样的,很有安全感。


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刘秀简直是俺的偶像级人物,曹昇写的不错,值得表扬一下。哈哈。


都有过人生的幻想,然而谁都最终会接受人生的真实。不独曹三公子如此,李斯如此,刘秀如此,你我亦如此。 所以,曹昇又写了《嗜血的皇冠》,用现代心灵来与历史心灵对话。


我想如果读者们把《嗜血的皇冠》当作熟悉王莽新朝历史和东汉刘秀创业的奋斗史来对待的话,还是有些勉为其难的,作者并没有像当年明月、王者觉仁、梅毅、文韬等人一般全景的、细致的给我们讲述那段历史,而是选择了一条主干来快速推进。本书到是很有些以史为鉴、以史为镜的开悟人生的著作。但是对照我们自己的人生道路,无疑是比上述这些作者的作品具有更强的启迪意义。


看了《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心里十分唏嘘。刘秀的帝王之路能够走得还算顺利,说到底,要感谢一个关键人物曹竟,如果不是当初他去帮忙游说皇帝,让刘秀去河北,之后的事情就没那么顺理成章了,说不定刘秀会沦为一个权力斗争的傀儡或者牺牲品,曹竟是他的贵人,河北则是刘秀的“流淌着奶与蜜的应允之地”,人的命运真的很难说,一个小小的情节就可以改变之后的走向。


中国历史小说,从春秋战国到大清民国,目前市场上已经应有尽有。但是,有一个王朝,一直以来不为人们所熟悉,也不为人们所关注。继百家讲坛《东汉开国》后,曹昇的《嗜血的皇冠》将人们
的视线再次引到新朝覆灭,东汉开国这一段历史上来。


“读一遍参晓历史,读两遍醒悟人生。”历史是一面镜子,可鉴古今、照人心,曹昇的这本《嗜血的皇冠》就是这样一面镜子,这面镜子不像那些大部头,或斑驳蚀落,或灰尘蒙蒙,它清晰可见,
多看看,就看清了自己。


能忍,是成功的第一步。《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中,刘秀能够忍受兄长被杀之仇,在刘植底下忍气吞声这么久,但凭这点,就值得他日后千辛万苦踏上帝王之路。但也是因为同一点,令我看完整部小说之后,哪怕不得不承认刘秀身上有那么多无法忽略的优秀品质,却依然无法忘怀此人潜伏的前几年,以及关键时刻总是看似无意地利用身边最亲近的人作为手段去降服敌人。比如利用阴丽华的兄长去劝服邓奉……这样的男人对我来说,挺可怕的。所以他是刘秀。哪怕他是刘秀。


曹三公子关于刘秀的历史,嗜血的皇冠大结局。等了好久,终于买到。期待曹三出更多的好书


以前曾看过曹昇的流血的仕途。这本嗜血的皇冠与前作风格相似,旁征博引,遑论古今,描写中参杂心理学、社会学。略显不足的是感觉书中打酱油的人物太多。如此篇幅覆盖太多的人物,许多名人似乎都成了打酱油的。然而,对于几位主要人物的描写,依然非常精彩。


从很早就是曹三的粉丝,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也因为《嗜血的皇冠》,开始对刘秀这个人很感兴趣,看完《嗜血的皇冠(大结局)》之后,更是对邓禹、冯异、马援、岑彭等一堆人无比热爱,这本书,非常值得推荐。


曹三对于时局的点评人物的参晓总让我有更深的理解。初识刘秀,是在以厚重历史基础为蓝本著称的青春文学作家李歆笔下,相比于《嗜血的皇冠》,那个刘秀更显单薄。而人总是多层次复杂的,有其满腔热血和甘于忍辱负重。像那水,或滔腾于大荒之野,或迂回于山谷之间。


最敬爱的长兄已遇害,而洛阳城中危机四伏,刘秀该如何逃离?河北,群雄并起,刘秀以仅有的二十余人马,将如何应对前方莫测的凶险? 二帝并立,刘秀如何在夹缝生存中求发展?打仗和再娶的
单选题,刘秀又将指向哪个选项?邓奉之情,爱妻之意,那一段爱与杀的纠葛里,刘秀如何处之?离冀州、赴幽州、绝地反击、招纳兵马、挥师南下……刘秀以河北为龙兴之地,一步步扩大地盘,逐渐
走向权力的巅峰!乱世割据称王者不知凡几,刘秀又将如何各个击破,一统天下,成为名垂史册的汉光武帝?一切的一切,尽在大结局之中!不过,貌似,这样我剧透了……


《嗜血的皇冠》我觉得不仅仅是可以笑着读完,我觉得这是一本探寻历史人性的书,文辞瑰丽,洒脱不群,对刘秀内心有一种刨根问底的追究。刘秀,这个中国历史上口碑最好的帝王,其背后隐藏
的人性真相。这是曹三写作的要义。


曹三公子文笔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还是那样纵横今古挥洒才情,《嗜血的皇冠》经过一年的等待,终于等到大结局了,对我这样的曹昇粉来说不易啊,眼泪哗哗的。


一直喜欢曹昇的书,看过《流血的仕途》就爱不释手,这一套《嗜血的皇冠》还是一如既往的好,支持曹三爷!


刘秀是历史上一个很神奇的皇帝,温润谦和,长情念旧,各方面平均值都超高,但这样的人性格不适合当皇帝啊。所以我很好奇。想看看一个完美皇帝的一生,但是曹三公子的书真的读来让人感慨。原来无论一个怎么样的好人,他走向皇冠的道路都是嗜血的。


《嗜血的皇冠大结局》看到后半部分了,好看是好看,可我完全投入了,气死了。吴汉这个莽夫!又残暴又没脑子,刘秀居然不杀这个祸害,出于什么考虑啊……真想不明白,刘秀有时候真是过于妇人之仁了。我要是刘秀,必定一刀灭了此人,从他再三挑衅邓奉开始我就恶心他,摔萝卜!


看标题提示说是光武皇帝刘秀的创业传奇,于是想完整地看看他是怎么创业的,就买下了《嗜血的皇冠》两本,看完觉得果然感触颇深, 他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过彷徨、有过迷茫、有过妥协、有过无奈,有过挫折、有过失败,但最终通过努力,成就了一代霸业。相比王莽,他具有丰富的基层生活经验,也具有实地的调研精神,这这和他的经商经验和太学生涯不无关系。然后他通过自己长期积攒的人脉和强大的亲和力,当然,还有领袖魅力和成功的战役为他打下的信任基础,并且知人善任,用人不疑,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吧。


真的真的很喜欢,说不沁出的感觉 刘演, 这个人 。邓奉 这个人。阴丽华,这个人。还有 我的刘秀。看完书后,有种特别的感觉

特别推荐。 嗜血的皇冠


“羽翼渐丰的刘秀,公然与更始朝廷决裂,自立为帝。然而在那段空前的乱世里,皇帝严重通货膨胀” 喜欢看曹昇的书,是因为把历史讲的很有趣,这仅仅是略有文采的人就能做到得,曹昇的才华无人能及!


曹昇以心读史,聚焦东汉风云变幻,全新展现最完美皇帝创业传奇。


《嗜血的皇冠》上册看完,我等着看朱鲔怎么死,刘秀怎么报仇,结果,他为了少死百姓,避免生灵涂炭,居然接受朱鲔投降了!!真是百感交集啊,这个皇帝,当得不容易。


当刘秀登上领奖台,戴上嗜血的皇冠的时候,他应该最先感谢这两个人,一个是刘縯,一个是王莽,而不必最先感谢国家!在这里,导演曹三公子为他们两位塑造了丰满的形象,也正是他们的精彩演出,才让刘秀的秀更有可观可赏可圈可点之处!如今,刘縯已逝,王莽已逝,今后的人生,刘秀该如何演绎?终于等到曹三公子后文精彩分解!


看《嗜血的皇冠》上册的时候,一直对邓奉这个孩子充满了疼爱,百度了邓奉的结局,心里一直很疼,觉得不应该是这样的,等《嗜血的皇冠(大结局)》的这一年里,一直在想象曹三公子会把邓
奉和阴丽华的这段情怎么写,曹三公子笔下邓奉的结局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买回来一口气看完,也是最先找这一段,但是,看完了之后,却让人如此的悲伤,禁不住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三公子你何
其忍心,难道写的时候不会悲伤吗?


曹三公子的嗜血的皇冠让我重新认识了刘秀,这个皇帝的故事都起来真是无比的亲近啊,跟其他的帝王故事完全不同,折服了!


随着曹三的讲述,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着民族豪情的时代画卷,在《嗜血的皇冠(大结局)》里,我们也期待这画卷随着曹三的层层展开,变得更加绚丽、更加精彩。


我发现我真是非常偏爱汉史和唐史,从几年前那本历史科幻奇文《天意》,一直到后来那本军事热血小说《朔风飞扬》,一直到现在这本文化气息浓郁的《嗜血的皇冠》,我都一见倾心,再读钟情。可能汉唐是我中华之强极盛世,所以敢写这些历史的人,也都是历史作者里的龙凤之姿者吧。


由仕途而皇冠,由流血而嗜血,故事的层次在提升,而曹三的笔法愈加老练成熟。他笔墨放荡,华丽妖异。似小说而近正史,似叙述而多宏论。他笔记典故信手拈来,西方理论流行时尚随时纳入文中


这是东汉王朝创立历史的下部,黄色的封面寓意刘秀称帝的辉煌,是刘秀自己当老板的创业史,上部红色的封面是刘秀为他人打工的历史,但不管是黄色还是红色一样充满着血腥的杀戮,一样的尸横遍野民不聊生。
在上部我批评了曹三公子大发感慨的卖弄文采Show掩盖了刘秀的Show,下部有了很大的收敛,还原了刘秀及其部属们创建东汉王朝的艰辛历程。当刘秀的Show成了主角以后,曹三公子的文采就为历史的叙述增添了无尽的色彩,使我们穿越了时空,惨烈的战争杀戮、文臣武将们的谋略、百姓的苦难身临其境般扑面而来。每一位历史人物都具有了鲜活的立体形象,作为一个人存在于那段历史时空,理想与报复、爱恨与情仇不在具有敌我的差别,都随着曹三公子的叙述或喜、或悲、或恨、或爱、或无奈。邓奉与阴丽华凄美的爱情令历史不再冷漠,不再单纯的呈现所谓的成王败寇的军国大义政治面目,还原了历史的复杂与多面,“成王”不意味着当然的正义,“败寇”也不意味着纯粹的邪恶,“起义”更不是传统认知中的高尚。
官军、反政府军、起义军无论哪一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都是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只有杀戮,些许的温情与所谓的秋毫无犯早就了胜利者。帝国大厦的胜利竣工只是属于少数权贵阶层的荣耀,与百姓无关,只能被动的接受统治而已。
曹三公子颇具文采的解读,使我们轻松、清晰的了解了东汉创立的艰苦历程,历史变得不再枯燥,也成为继余秋雨的恢宏壮美、王立群的严谨客观、当年明月的诙谐轻巧等之后全新的解读历史风格,前三者都是置身于历史外以我眼看历史,后者是超越时空的以心感受历史,与历史共呼吸,百花齐放,幸哉!
不过感觉稍微有些满足的是曹三公子笔下的刘秀仅仅“秀”出了自己的军事才能,其封底的一段对于刘秀贴切无比的评价“和秦始皇比,我不折腾;和刘邦比,我不流氓;和王莽比,我不拍脑袋;和李世民比,我爱我的兄弟;和赵匡胤比,我统一了中国;和朱元璋比,我不杀功臣。”在下部依然没有体现,刘秀的形象比之其他历史人物似乎显得单薄了许多。好像刘秀一生除了打仗就没有什么发展民生的政治与经济才能,历史显然不是。
上下部的文笔都颇具文采,但还是有些不同的,上部是“华丽”、下部是“华美”,华丽的文采有些过头之嫌,华美则增添了阅读的感性。


有一天如果曹昇不写历史了,完全可以转行去写爱情。真的太虐了。阴丽华和邓奉这一对……一个人的等待纠缠着另一个人的守望……阴丽华对刘秀不知所终的等待,邓奉对阴丽华不离不弃的守望……阴丽华对邓奉是有情的,但女人的情和男人不一样,对邓奉,阴丽华可以有亲情,有友情,但她的爱情注定只能给一人。已经在见刘秀的第一眼起,就已将一颗心双手奉上,系在他身上,哪怕知道这个人注定要离开,为了履行命运而注定要流浪,哪怕这个人连一句承诺也没有,不是他不爱,不是他不想,而是他给不起,他需要承担的,还有身后万千子民的信任……而邓奉对阴丽华,曾经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曾经以为这个女人就是他的下半生,可惜他知道了开头,也猜到了结局,他确实将太过短暂的生命都耗在了对阴丽华痴情的守望上,但她的心,却给了别人。看到阴丽华的剑刺穿邓奉胸膛,而邓奉含笑闭上眼的一刻,我还是忍不住落泪了。邓奉后期对阴丽华说过一句话,“你太高估自己了,别以为你在我心里有多么重要,我早就死心了。”一句气话,却透着辛酸的苍白,我不在乎你了,所以别做出对我愧疚的样子,别来关心我……让我想起了林宥嘉的《说谎》,“我没有说谎,我哪有说谎……别以为你有多难忘,笑是真的不是我逞强……反正爱情最后不过都这样。”


读《嗜血的皇冠》感觉作者的水平更高了,比之前的《流血的仕途》好看多了,语言幽默生动,更当年明月有的一拼。


发货速度蛮快的,而且每本书都用塑料膜单独包了一层,当当很细心。书一读起来便放不下,一口气读完。《流血的仕途》我也读过,《嗜血的皇冠》依旧如原来的笔锋,且对人性的描写深入,很值得一读。另外《流血的仕途》什么时间有货啊...


嗜血的皇冠(上)是去年一月买的,期待《大结局》了一年。
拿到书后一口气读完,非常过瘾。


我喜欢历史,但是文学底子不好,又缺乏耐心。很讨厌那种教科书样死板的史书,也讨厌看文言文,所以一直对正史提不起兴趣。倒是很喜欢看各种演义和各种野史秘闻,算是伪历史爱好者。从明朝那些事开始,到这本嗜血的皇冠,都是让人眼睛一亮的书,少了一份厚重和严谨,但是多了一份轻松和幽默,皇帝也可以那么有血有肉,就像身边的张三李四一样。

期待作者更多的好作品~!


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好看,好读、好书。


很喜欢嗜血的皇冠,下册期待很久了,先顶后看,相信曹三。


刘秀的第一场大戏是以八千人击溃王邑几十万军队的奇迹,但是他即将面对更严峻更残酷的内斗,再登往皇帝宝座的征途上,杀戮才刚刚开始,不是他们嗜血,而是不得不流血。 嗜血的不仅仅是皇
冠,所以牵涉权力与利益的争端都可能是嗜血的。


从去年看到《嗜血的皇冠》之后,就一直在等大结局出来,总算让我等到了!!十分好,装帧延续了上册的风格,明黄色大方霸气,里面用纸也十分好……虽然是第二部,但是《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完全没有像其他作品的后续作品那么敷衍,还是一样好看……


一个历史迷同学介绍给我的,就算我这种零基础的文盲也能看懂,这就是《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啦,比《明朝那些事儿》更好看的历史小说。


看了嗜血的皇冠上十分过瘾,没想到大结局等了这么久,在此之间又看了其他几本小说,不过从来还没有一部历史小说让俺如此热血!


一直很喜欢曹三公子,之前看流血的仕途就被他强大的语言功底折服,这次嗜血的皇冠语言相比逊色略少,更加细腻悠扬。


怎么说呢?
  这本书更像是关于一个历史人物(刘秀)的小说。
  而这个上千年前的人物,在命运的挟裹下,是怎么一步步从开始走向最后我们都知道的结局呢?
  史书上也许几百个字就简单交代了,但人的一生是有那么多细节组成的啊,曹三公子方佛有一种神奇的力量,穿越时空,温和的注视着刘秀的人生,然后不紧不慢的将一切还原给我们,不时调侃两
句,评说两句,再感慨两句,就好似经典影片里的旁白。
  几百年前的事情,谁也无法说清楚每个环节了。所以我知道大部分的对话,都是作者推测的,可是他把自己设身处地真的放在那个时代,那些人物面前,所以这些推测又是那么符合人物的性格,那
么的理所当然。
  因此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有即时感,仿佛看一个电影。
  如果说在看之前,我只是想轻松的看一段历史八卦。
  而现在我最深刻的印象,是一个人如何在宿命中挣扎,一个人称为英雄,也许有很多理由,大家研究他,书写他,大部分人或许只想知道如何复制刘秀的成功。但曹三笔下的刘秀,则更复杂,如前所说,我看到的是宿命对人的左右。也许其他人会更积极,比如我朋友,看到的是如何在绝境中奋起。
非常喜欢公子的书,但是自己写不好评论,于是用我很喜欢的这段评论表达我的激动。作者:hughqin。


这本书让我有了写书的冲动,当然了目前这种思想还停留在思想阶段。O(∩_∩)O哈哈哈~但是呢,这本书真的很值得各位看看的,上部是我一天时间不间歇地看完的,真的很过瘾很爽。下部虽然没有上部那么流畅那么跌宕起伏,但是呢,不看就不能了解曹昇的刘秀。O(∩_∩)O~曹三,加油。东汉的历史中,我一直觉得那个姓蔡的神算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人物。呵呵,好了杂七杂八说了好多,因为看过很久了,才写评价,但是捏,还是要赞一个。


嗜血的皇冠·大结局好!~~~


居然配有地图,而且是非常精致的地图。太喜欢了,太喜欢了!!感觉特别直观呢。
读起来很轻松,文字一贯的细腻自然和大气。比现在很多一般搞假深沉、假幽默、假俏皮的强太多了。当然那些书也没法跟《嗜血的皇冠》比,绝不是一个层次的。


本书贯彻了曹君一贯的作书风格,然部分情节对于历史的描述陷于单调和线性,比之前作《嗜血的皇冠》稍逊一筹,不过作为同一系列,此书可谓是必读,也还算作精彩。


曹三有才!他的文字风格实在是同类书籍中的异数和另类,阅读起来时,使人眼前一亮和一新并且引不住地笑,这些幽默之言、新新之语,还兼中西合壁,在他笔下只是信手拈来,却在天马行空之
间正上演一出轰烈酣漓的历史,此等笔力和功力,吾惟见识过曹三此公!不由心底大乐,直呼读此文有趣,过瘾!且略录此公文字风仪之精彩一瞬与汝共赏共乐......
诸将默然。诚如刘秀所言,他们这一路经过,所到之处,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离开之时,走好走好,不送不送。挥一挥衣袖,既带不走一块云彩,也留不下一颗尘埃。在河北经营了一个多月,他们仍然只是一群陌生人。
耿弇一觉睡醒,残梦犹存,闭目回味,只觉其美无涯。久之,见天色已然大亮,这才抻展躯干,习惯性地举目四望。一秒钟之后,耿弇一记鲤鱼打挺,直立而起,纵声狂呼:“人呢?人呢?”
天地一片死寂,无人回应。耿弇顿时预感不妙,顾不上穿衣,撞门而出,满驿馆乱窜。他随身的从吏,包括孙仓、卫包等人在内,早已走得一个不剩。原本要带往洛阳行贿的车辆及金银,也已不知去向。
雪后的驿馆,寂寞得像拔光了牙的牙床。
耿弇跑出驿馆,如同疯子一般,在大街上发足狂奔,徒劳地希望追回孙仓、卫包等人。路上的行人饶有兴致地看着耿弇,有些人闲极无聊,索性跟着耿弇一起跑,脸上无一例外地挂着暧昧的笑。你想啊
,这么位英俊少年,一大清早不好好困觉,却要衣衫不整地在大街上玩命狂奔,动动脚趾头也能猜到,一定是刚从某间闺房里逃出来的,不信你等着,后面一定有追兵,不是某位妇人的丈夫,就是某位闺女的老爸。然而,他们脖子都等粗了,却也不见有人追来。


本书是光武帝刘秀的秀,但同时也是刘秀与王莽的对决,总的来说,刘秀没有秦始皇折腾,没有刘邦流氓,没有王莽拍脑袋做决定,没有李世民杀兄逼父,没有赵匡胤窝囊,没有朱元璋血腥。所以作为一个皇帝,刘秀算的上既是好人有是好皇帝,是我国历史上一位不可多得的好皇帝。更不容易的是刘秀与阴丽华的爱情故事,即使后来有了郭圣通,做了皇帝以后鉴于形制有了为数不多的妃嫔,但是刘秀始终把阴丽华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这在我国的所有皇帝中是极其难得的!真的不容易!
本书是下册,总的来说还算是一本好书,但是跟上册相比,更多的是叙事,有虎头蛇尾的感觉,其实作者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但秉承上一册经典《流血的仕途》上下两册的形式,本书可能也是这样,所以造成本册的虎头蛇尾,相信作者如果能再写详细一点的话会更完美,作为粉丝,我们会等的,希望作者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读书也是要讲缘分的,自从读了曹三的《流血的仕途》,我就迷上了曹三说史时那种天马行空,畅快淋漓的独特风格!
此次的刘秀一书也没有让我失望,一如既往地精彩,好看!我拿起书来就没能放下,不过等下册几乎整整等了一年,这中间给我们期待的时间也太长了吧……好在现在终于满足了。


很少看历史类的书,但是格外喜欢嗜血的皇冠


《嗜血的皇冠》写的很生动啊,我每天趴在床上一直看完了为止……趴得腰都快断了,看完才发现……


欣赏曹三公子在此书中更加强了对人物的细致刻画。相比于《流血的仕途》的插诨打科般的轻松说史,本书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更鲜活的历史人物。那个遥远而被后人唾弃的新朝,那一场恢弘的昆
阳大战,翻腾出多少雄才大略和英雄豪杰。而刘秀,一个寻常农夫,一个没有市价的太学生,如何在这乱世中脱颖而出?上册中对于他的描述并不多,在刘縯被迫死于权欲之后,刘秀的韬光养晦方才令
人不得不佩服。他就像是那击之无创,刺之不伤,斩之不断,焚之不燃的水,依地而流,随势而变。痛苦的不是死,而是活下去,带着更远的重负活下去。每当打开此书,我总投入得满心宁静,不可自
拔。那样硝烟纷飞的年代离我是如此的遥远,但那一个个为追求个人理想的踌躇满志却又近在眼前。


嗜血的皇冠,好看!


嗜血的皇冠精彩至极,一口气看完。


很有品质,很有内涵的一本书,《嗜血的皇冠》,非常喜欢。


好喜欢《嗜血的皇冠》啊,好喜欢曹三公子啊,曹三公子好帅啊!


用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过去,明白了为什么皇冠会嗜血。


看到很多人推荐这书,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买了一本。假期没干别的,专门看这书了。看完不得不说,这书写的很不错,写活了刘秀,而且让人印象深刻。对刘秀我不是很了解,看完这书,才知道
,刘秀原来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曹昇写的很通俗易懂,而且文笔很幽默,看起来也不是特别累,推荐给喜欢历史的人看,当然,不喜欢历史的人也可以看,因为看完这书,说不定你就喜欢上了。


曹昇写李斯的两本书写得非常好,这次刘秀的两本也毫不逊色,轻快的文笔后显示的是作者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化底蕴,非常适合休闲时阅读。


终于大结局了,哈哈。三公子的书绝对不是凑字数赚版税那种,而是字字珠玑,两本书写完刘秀的一生和东汉开国群像,内容该有多么丰富!!


在京剧《打金砖》中,就讲述了刘秀的故事,而曹昇的书更好地诠释了这个故事,可以把京剧和他的书对照着看


看来曹昇是和血飙上了,不过也是,哪一段开国创业的道路不是和血相关呢?


哈哈,读曹三的这本书,真是太有意思了。曹三太有才了!把个西汉末年,王莽新朝一直到东汉开国、平定割据,云台封将的这一段历史,嬉皮搞笑之间,风趣不可方物便还原出一段历史的轨迹。


今人写史,像曹昇这种写法还真是少见,至少我没读到过。各种旁征博引讽古喻今,曹三的才情又一次让我折服了。我觉得,这书写的,比《明朝》好看。


喜欢历史题材的小说是从明朝那些事开始的。作者对历史的讲解,风趣中透露着睿智,让人欲罢不能。曹昇写史水平不在当年明月之下,且由于涉及时间跨度更小,描写更加细致,爱不释手哦。期待能有更多的作品面世,一定全部收集。


在曹三的书里,最先读到的是李斯。他笔下的李斯从如厕仓鼠变成了西门外的黄犬,一个小人物成长为帝国的宰相。现如今,刘秀已经携着云台二十八将向我们华美走来。


洛阳城中已为刘秀伏下刀枪,他将怎样活下去,并继续选择他的人生方向?河北,群雄并起,时局瞬息万变,刘秀将如何在夹缝中求生存?历经艰险、征战、怀柔,班底逐渐强大的刘秀终于公然与更始政权决裂并称帝,登上了人生荣耀的巅峰。他接下来要做的,将是扫平四海、光复汉室!


昨晚书送到。
晚上躺床上看。一看就觉得很想看下去。
我是比较喜欢看历史类书的,但我觉得写得这么好看一下子就有读下去兴趣的这个还是第一本。
曹昇语言流畅、风趣、幽默是本书一大亮点。
很有思想,不时就有思想的火花绚丽奔放出来。
日常我也会思考一些深的东西,但是作者能用很精彩的语言把自己想到的用很吸引人的话说了出来,让你明明觉得自己也想过这些,但是对方的文采斐然让你觉得好像在思想深度上也和别人有较大差距。


曹三笔下的刘秀,摇曳多姿,也许是宿命也许是英雄,但这个刘秀觉得是被赋予了新的生命。他敬爱兄长刘寅,他挚爱阴丽华,他热爱大汉的土地。他的长安之行有着积攒底蕴的趣味,他的昆阳大战
有着睥睨后世的果敢,他的卧薪尝胆有着一代天骄的血脉,他的爱恋更是让人如痴如狂,我们也因此而爱他,正如曹三的笔锋到处,激情四射。当然,曹三的文章里,之于王莽之于刘玄之于阴丽华之于
之于王寻巨无霸之于云台二十八将们,都有着浓墨重彩。


曹昇的书这是第二本,原来看到流血的仕途,感觉很不错,文采飞扬,才买的此书。相当好,推荐阅读。


读完了1,接着就2了。从下单的那天就开始盯着物流状态。终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送达了。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就偷偷的看了一会,意犹未尽欲罢不能。下班,躺在温暖的床上看,也许是寒冷的冬天最惬意的事了。觉得情节有点跳跃的是:对王莽的结局交待的太轻描淡写。三言两语一个14年的王朝就消失了,也许是作者把更多的笔墨留给了刘秀。感觉整本书的文字、思想、知识都非同寻常。幽默的笔触让我不由的联想到了当年明月。另外,笔者似乎很愿意用“体位”这个词语。呵呵 我邪恶了,大家自己体会吧


曹三笔下的刘秀,摇曳多姿,也许是宿命也许是英雄,但这个刘秀被作者赋予了新的生命。他敬爱兄长刘縯,他挚爱阴丽华,他热爱大汉的土地,他的昆阳大战有着睥睨后世的果敢,他平定割据,
心怀百姓,将我大汉的国威延续下去,我们也因此而爱他,正如曹三的笔锋到处,激情四射。


有些书,当读完之后,会觉得怅然若失,曹三的书常常让我感受如此。从李斯,到刘秀,他们的人生足迹和选择,让人深思。期待曹三的下一部作品。


邓奉和他麾下的千余少年,不知可有历史考究,真是太神奇太戏剧性了。尤其几个少年为了拦截吴汉进城而以死相谢的情节,天下竟有这样痴心的下属,要有多大的首领魅力,才能让千余少年将生死相托。又回想起来,邓奉本身并不好战,假若他铁了心要和刘秀开战,刘秀能稳操胜算吗?我看未必。刘秀征服了阴丽华,同时也间接压制了邓奉。为情所困的美少年啊……果然还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作者以心证史,还原了一个真实,有血有肉的刘秀。每个人都成功不能复制,但努力是共通的。


从《流血的仕途》开始,就喜欢上了曹三公子写历史的文字,幽默风趣,笔下的人物活灵活现,这一本写刘秀的书依然保持了这一风格。书一上市就入手了一本,如今已经看完了,不得不感叹,曹三公子,我太嫉妒你的才华了,为啥你能把那些故事写的如此真实,如此具有可读性。


在众多的皇帝之中,刘秀算是不错的,至少没有杀功臣,虽然也有所谓的帝王术等让人感觉不太好的地方——杀邓奉。总体还是很不错的。
整体书很流畅很好看,可以打个八十分吧。


知道为何不是很喜欢汉朝的皇帝,就连鼎鼎大名的刘野猪同学,也觉得他不是很厚道,比较崇敬的就只有刘询和刘秀两位,这本书和《流血的仕途》一样精彩,


很喜欢曹三少的文字,看过流血的仕途的朋友一定也要看看这部,同样精彩~
还是曹三的风格,不羁的说史,放荡的现代语言穿插其中,但是历史跃然纸上,不觉得唐突生涩~
大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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