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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席绢 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1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作者:

席绢  

页数:

188  

Tag标签:

无  

前言

我以为我是光,却发现自己是光后面的影子。 光不见得愿意当光,影子亦然,可惜谁也改变不了这个宿命。 我以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并不。老实说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哪个方面当第一——于容貌上是,于才华上更是。我期望自己可以平凡地隐没在庸庸碌碌的人海,不被人发现,也不被人记忆。但从我出生那一刻起,这个愿望就不可能会实现,我注定了被瞩目,注定了该是这个模样。 全天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单独来到世上,也各自回归长眠于莲花神的怀抱。不过有些人并不,而我正是这些少数人里的之一。我不是一个人来到世上的,让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当我离开这世间时,应该是单独一个人吧……带着这样的憧憬,我过着一日又一日。 我从来不唱歌,但音乐毕竟是我少之又少的兴趣之一,所以在没有人时,我会拨琴吹萧;在大雨过后时分,在六七个水杯里盛着分量不一的雨水,拿着玉簪,叮叮咚咚的轻轻敲击着声音,那清脆的声响,是我院落里难得的热闹。 独处或沉默,并不等于消失,但至少我可以那么假装着。我常想我是阳光照不到的暗处、是湖底不见天日的泥、是一年只出现一个月的冬天,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不被记忆。我希望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回归生命的来处。 他,光,总是企图将我拉出黑暗,希望把他的快乐分享给我,希望把他的美好与我共享,他以为我们该是一样的,他可以唱出全国最好听的歌,所以我也可以。他聪明、美丽、温柔可人,他被世上的女人疯狂追求,认为这样的荣耀,我也可以得到。他觉得我们是一起的、是一体的,是共荣共存的……理所当然得不容置疑,我的沉默像是对此默认。 我只是个影子,懦弱,而且只会自怜,我恨我自己。 我不喜欢光,那样的眩目,常常扎得我张不开眼。我讨厌抬头,不只是仰视不了那刺眼,更是不想让人看到我的面容。 我有一张相当美丽的脸,非常的美,却不是独一无二的美。光,他跟我一样,我们的五官一模一样,差别只在于,我的眉心长了一颗朱砂血痣,而光没有,他全身上下洁丽无瑕,没有丁点多余的疵疣。 我有头痛的毛病,医生找不出病因,也无从下药,开出的每一帖药方,都改善不了我的疼痛。每当头痛犯起时,我都会捂着我眉心的红痣,轻轻叫着自己的名字:“夜萧,夜萧,夜萧……” 常常头痛起来,都是彻夜不能成眠,可是我并不因为这病治不了而难过,比头痛这病更重的,是心病,是孤独病,是对人生中求之而不可得的执拗病。 夜萧,我的名字。 头痛,我的沉痾 血痣,我的瑕疵。 我已经病到无可救药,拼命收集自己的不完美来显示自己与光的不同,并因此感到安慰。 “你为什么不肯唱歌呢?这首歌如果我们两个来唱,一定很好听啊。”光叹息着。 光,有个名字,叫子熙。是个天生完美的人。 “我不会唱歌。”我总是微弱地如此回应。 “你会。”聪明的光拒绝被欺骗。 “唱得不好,跟不会唱有什么两样?”声音冷漠,带着一点恨。 只要我是这样的口吻,光就会住口、会退让、会愧疚,像是我的不完美是他的责任,他感到好抱歉。 “对不起。”他美好的声音也因为难受变得暗沉,不再那么明亮。 为什么要对不起?他并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啊。我心里知道,也为着他这行为而更生气。明明什么错也没有,却要认错,伪善得令人恨! 我气着我自己,也迁怒着光。 怨恨这种情绪,充满了毁灭,总是让我做出损人又伤己的事。 我绝望地数着日子,数着生命终结那天的到来,我对人生好厌倦,我想要离开,不管是以什么方式。 光是哥哥,我是弟弟;光是金莲,我是银莲;光是最好的,我是次好的…… 如果这一生有什么是能让我超越他的,大概就是死亡了吧?至少,我可以先他而离世。 我有破败的身体可凭仗,我的心神郁结自苦,里外各自煎熬,皆向死亡竞走而去。这样很好,很好…… 我太想要孤单,也为此生病了,做了好多坏事。孜孜念念着这辈子唯一的领先,却总是不能如愿…… 那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让我绝望得哭倒在地。居然,连死亡,他都是先我一步! 我孤单了,我独一无二了,我被抛弃在这茫茫人世,我的病永远无法痊愈,却已然不再追求死亡。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只能一日又一日的活下去,病着、痛着、狂着、沉默着,但是不再期待死亡…… 光走了,在死亡路上占了第一,我却不急着跟去排第二。 即使,我就是个第二

内容概要

  我以为我是光,却发现自己是光后面的影子。  光不见得愿意当光,影子亦然,可惜谁也改变不了这个宿命。  我以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并不。老实说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哪个方面当第一——于容貌上是,于才华上更是。我期望自己可以平凡地隐没在庸庸碌碌的人海,不被人发现,也不被人记忆。但从我出生那一刻起,这个愿望就不可能会实现,我注定了被瞩目,注定了该是这个模样。  全天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单独来到世上,也各自回归长眠于莲花神的怀抱。不过有些人并不,而我正是这些少数人里的之一。我不是一个人来到世上的,让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当我离开这世间时,应该是单独一个人吧……带着这样的憧憬,我过着一日又一日。

作者简介

席绢:台湾言情小说作家,其作品被称为“冰淇淋”文学。90年代初,以穿越小说《交错时光的爱恋》出道,风靡两岸,成为新生代的偶像,其作品构思独特,风格清新,开创了言情小说的新篇章,从而成为言情界领军人物。作品大致分为2个时期,早期以唯美活泼、轻松诙谐为基调,文笔清澈阳光,字里行间透出无限蓬勃朝气;近年阅历年龄增长,作品更趋于成熟,文字更精于理性,多有平淡且深刻,意有体会百态之作。笔名由来:因为喜欢席慕蓉的诗和绢质的东西,所以取名为席绢。

书籍目录

楔子 孤单·病第一章 爱之旅兼落跑中的两人第二章 夜莺不唱歌第三章 真相?第四章 失踪第五章 易第六章 迷·惑第七章 我是谁?第八章 结第九章 离情第十章 未来,也许尾声 依然跑路中后记 作者也有病·龟病

章节摘录

我以为我是光,却发现自己是光后面的影子。光不见得愿意当光,影子亦然,可惜谁也改变不了这个宿命。我以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并不。老实说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哪个方面当第一——于容貌上是,于才华上更是。我期望自己可以平凡地隐没在庸庸碌碌的人海,不被人发现,也不被人记忆。但从我出生那一刻起,这个愿望就不可能会实现,我注定了被瞩目,注定了该是这个模样。全天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单独来到世上,也各自回归长眠于莲花神的怀抱。不过有些人并不,而我正是这些少数人里的之一。我不是一个人来到世上的,让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当我离开这世间时,应该是单独一个人吧 ……带着这样的憧憬,我过着一日又一日。我从来不唱歌,但音乐毕竟是我少之又少的兴趣之一,所以在没有人时,我会拨琴吹萧;在大雨过后时分,在六七个水杯里盛着分量不一的雨水,拿着玉簪,叮叮咚咚的轻轻敲击着声音,那清脆的声响,是我院落里难得的热闹。独处或沉默,并不等于消失,但至少我可以那么假装着。我常想我是阳光照不到的暗处、是湖底不见天日的泥、是一年只出现一个月的冬天,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不被记忆。我希望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回归生命的来处。他,光,总是企图将我拉出黑暗,希望把他的快乐分享给我,希望把他的美好与我共享,他以为我们该是一样的,他可以唱出全国最好听的歌,所以我也可以。他聪明、美丽、温柔可人,他被世上的女人疯狂追求,认为这样的荣耀,我也可以得到。他觉得我们是一起的、是一体的,是共荣共存的……理所当然得不容置疑,我的沉默像是对此默认。我只是个影子,懦弱,而且只会自怜,我恨我自己。我不喜欢光,那样的眩目,常常扎得我张不开眼。我讨厌抬头,不只是仰视不了那刺眼,更是不想让人看到我的面容。我有一张相当美丽的脸,非常的美,却不是独一无二的美。光,他跟我一样,我们的五官一模一样,差别只在于,我的眉心长了一颗朱砂血痣,而光没有,他全身上下洁丽无瑕,没有丁点多余的疵疣。我有头痛的毛病,医生找不出病因,也无从下药,开出的每一帖药方,都改善不了我的疼痛。每当头痛犯起时,我都会捂着我眉心的红痣,轻轻叫着自己的名字:“夜萧,夜萧,夜萧……” 常常头痛起来,都是彻夜不能成眠,可是我并不因为这病治不了而难过,比头痛这病更重的,是心病,是孤独病,是对人生中求之而不可得的执拗病。夜萧,我的名字。头痛,我的沉痾 血痣,我的瑕疵。我已经病到无可救药,拼命收集自己的不完美来显示自己与光的不同,并因此感到安慰。“你为什么不肯唱歌呢?这首歌如果我们两个来唱,一定很好听啊。”光叹息着。光,有个名字,叫子熙。是个天生完美的人。“我不会唱歌。”我总是微弱地如此回应。“你会。”聪明的光拒绝被欺骗。“唱得不好,跟不会唱有什么两样?”声音冷漠,带着一点恨。只要我是这样的口吻,光就会住口、会退让、会愧疚,像是我的不完美是他的责任,他感到好抱歉。“对不起。”他美好的声音也因为难受变得暗沉,不再那么明亮。为什么要对不起?他并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啊。我心里知道,也为着他这行为而更生气。明明什么错也没有,却要认错,伪善得令人恨! 我气着我自己,也迁怒着光。怨恨这种情绪,充满了毁灭,总是让我做出损人又伤己的事。我绝望地数着日子,数着生命终结那天的到来,我对人生好厌倦,我想要离开,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光是哥哥,我是弟弟;光是金莲,我是银莲;光是最好的,我是次好的…… 如果这一生有什么是能让我超越他的,大概就是死亡了吧?至少,我可以先他而离世。我有破败的身体可凭仗,我的心神郁结自苦,里外各自煎熬,皆向死亡竞走而去。这样很好,很好…… 我太想要孤单,也为此生病了,做了好多坏事。孜孜念念着这辈子唯一的领先,却总是不能如愿…… 那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让我绝望得哭倒在地。居然,连死亡,他都是先我一步! 我孤单了,我独一无二了,我被抛弃在这茫茫人世,我的病永远无法痊愈,却已然不再追求死亡。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只能一日又一日的活下去,病着、痛着、狂着、沉默着,但是不再期待死亡…… 光走了,在死亡路上占了第一,我却不急着跟去排第二。即使,我就是个第二

后记

作者也有病·龟病在写《墨莲》时,我就知道接下来的写作日子会过得很累。因为这是系列,必须连贯写完,不可以写到一半就去跳写别的小说。若是不能把这套书一气呵成写完,那么以后恐怕就完全不想去写了。我超懒、我心思不定、我总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永远觉得脑中偶一闪过的故事灵感比笔下这本精采千倍,好想好想丢下这本写那本……这是我的毛病,一辈子改不了。所以每当架构起系列小说时,我都会再三考虑要不要把自己为难成这样?我对一本小说、一个相关故事的耐性绝对不能拖过一年以上,那会让我感到好厌倦,但眼下我的情况,又似乎非得如此不可。后来,我还是决定写了。因为这个故事我已经想写很久了,一直未曾下笔,就是对自己的耐性毫无信心。可老是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喜欢的故事不能产生,那它就只是个自己觉得不错的灵感而已,永远无法证明它可以被写成一本被你自己喜欢的作品。我满想看看“盛莲传说”这套书会被我写成什么模样,要是一直不写,那日后就只能遗憾了。以现今的言情界惨泛而言,谁知道我们这些作者还能拿笔写多久?以前觉得只要灵感还有、读者还在,那么我就给它一路写到可以庆祝写作二十年的那一天。但现在嘛,难说了。有什么想写的故事,还是赶快写出来吧。有句话叫“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而今看来,该改成“今天不努力,明日徒伤悲”了。所以,牙一咬,拼吧。一开始,我就把这套书设为三本。分别是《墨莲》、《第二》、与最后的《男帝》。这样就好了,虽然这系列里头还有许多人物可以写,但主要的架构铺陈,三本书已足以将它说完,其他并不在我考虑之内。所以,三本而已,请大家忍耐一下,很快就过去了。其实如果现实情况允许的话,我曾经希望可以一口气把三本写完再同时出书,毕竟这套书必须三本一起看才完整。但别说出版杜不会同意,连我自己都觉得异想天开。毕竟我是这么懒惰的一个人,只要书还没有正式出版,就不觉得对读友有责任,就不会努力写书,那么,所谓区区的一套三本,八成得写到下辈子去了。所以,就只能让《墨莲》先出书了,然后鞭策自已赶紧把《第二》写出来。虽然对大家来说,我出书的速度还是只能以龟速来形容,但相信我,我已经非常地快了,本来打算一年一本的,但眼下实在很想写,所以就把那“一年一本”的心愿给打碎丢到垃圾桶,乖乖对着电脑打字去。我有懒病,所以写作龟速,我有怪癖,于是做人龟毛。活到一大把年纪后,会开始反省自己怎么会是这样的人格?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养成的?我知道我从小就任性自我、股气火爆、心高气傲,甚至对认为不值得尊敬的长辈也会给他一言九“顶”过去,虽然也没少为此挨打过,但脾气也没有因此变得好一点。可是,为什么如此种种,居然在年纪老大后,转变成龟毛的性情?好疑惑喔,怎么会这样呢?后来我努力想啊想的,终于找出了一个可能的原因——可能是打我还只是个新进作者,对写作的一切还懵懂无知时,出版杜就告诉我:“你想写什么就尽量写,不要管市场上正在流行什么,你应该写自己喜欢的,去创造出自己的风格。”这些话,在我的写作生涯中,从此奉为圭臬。我是不知道看着我一路任性自我的写作至令,读者对我的作品评价起伏如此之大,让销售量一路坐云霄飞车上上下下的,出版社在心脏难以承受之时,有没有为当年说过的话感到后悔莫及过?但我的龟毛与坚持,却是在那时便发芽,并茁壮得无法无天,加今已蔚为参天大树,难以撼动了。当然以我的立场来说,对于造成别人的困扰一事,我自然会反省,不过性格已经养成,连我自己也其可奈何,事已至此,大家就……请忍耐吧!有时我在想,虽然我目前的心愿是希望可以写到庆祝创作满二十年的那天,但是如果我从现在就只有一年一本的量,那等到年资达二十年的那夭,我会有脸大声嚷嚷着要庆祝吗?应该……是没那个脸吧,我想。所以,老话一句,大家都好好努力吧。但愿二十年那天到来时,如果我还有读友,那么希望读友同时是老朋友;那一定很棒!这是我最渴望收到的二十周年礼物——很贪心的偷偷肖想着!虽写作龟速、做人龟毛,不过,但愿大家共同的阅读岁月,也能长长久久,与龟同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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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言情小说家席娟,盛莲系列的第二本《第二》:身为全盛莲国最完美无瑕的男子的孪生兄弟,他打出生便注定了只能当光的影子啊。无妨的!反正他习惯了,就像习惯了痛、习惯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更习惯了身为影子的孤单,安于黑暗中的阴郁。如果有一天,他可以成为光,那么,人生又会变得怎样呢?成为那样完美无瑕的人儿,真的可以吗?他真的可以代替他成为那道亮丽的光吗?还是,他永远只能当个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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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小说是盛莲传说的第二部,主要写美男子夜箫作为孪生兄弟中的弟弟,心里一直以来的压抑和悲哀。看了之后心里很沉痛,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比哥哥差一点,所以自暴自弃的同时也伤害着最爱自己的哥哥。好悲情的心境。
  
  另外,颂莲王跟夜箫之间真是虐恋啊,好虐,有点惨不忍睹。


  其实她的很多书高中时在课桌的抽屉里伙同同桌看 了不少。
  觉得还是比较适合高中上晚自习看。跟同桌一起看就更有意思了。那糊涂的美啊!


这本是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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