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贽文集
1998
北京燕山出版社
(明)李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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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辑共2册。
第一册为《焚书》、《续焚书》。
李贽的重要著作。《焚书》共 6卷,包括书信、杂述、史论、诗歌等。第一次刊行于万历十八年(1590),后遭禁毁。流传的《焚书》是后人重新编辑刊行的。《续焚书》共 5卷,是李贽死后由其门人汪本钶编辑,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刊行的。内容不及《焚书》重要,但也是研究李贽思想的重要资料。
第二册为《初潭集》。
是李贽将《世说新语》(南朝宋刘义庆著)和《焦氏类林》(明焦竑著)两书的材料,重新分类编辑,通过批点、评论来阐述自己思想的作品。© Teven.cn
李贽(1527—1602),中国明代后期思想家。号卓吾,又号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原姓林,名载贽,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中举后,改姓李,嘉靖三十五年为避穆宗载□讳,取名贽。回族,信奉伊斯兰教。其家是世代巨商,至祖父辈家境渐衰。嘉靖三十五年任河南共城(今河南辉县)教谕,三十九年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四十三年复任北京国子监博士,四十五年任礼部司务,隆庆四年(1570年)任南京刑部员外郎,万历五年(1577年)任云南姚安知府,万历八年辞官归隐。他为官期间,目睹朝廷及官员们腐败无能,常与上司发生争执。他经受过倭寇侵掠、灾荒贫困的痛苦,看到了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艰难,在新兴的市民运动推动下,希望能找到与宋明理学不同的“道”。他曾接触过王守仁学说,并研究佛学。归隐后,主要从事研究、讲学和著述。 1588年和1590年先后有《初潭集》和《焚书》问世。书中尖锐地揭露了道学家的虚伪和自私,受到耿定向等人的攻击和迫害。1599年《藏书》问世,受到进一步迫害。1602年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被下狱,同年自杀身亡。他的著作,曾多次遭到禁止和焚毁,但仍继续流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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