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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斯菲尔德庄园

[英] 简·奥斯丁 湖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1-7  

出版社:

湖南文艺出版社  

作者:

[英] 简·奥斯丁  

译者:

秭佩  

Tag标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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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也读过理智与情感,读过爱玛,读过劝导;那些书我觉得不错。所以,当我放下曼斯菲尔德庄园时,我真不能相信我有多讨厌这本书,而这阅读的体验又有多么不愉快。
  
  我更不能相信,这是一本奥斯丁。这本书丝毫没有奥斯丁小说常有的喜剧风格,既不轻松也不愉快,情节的设计很牵强,人物塑造一团糟,而最令人受不了的,是作者竟然还时不时地插进来讲一些道德训诫的话,使我每半个小时就得把书翻到书皮页确认一下作者的名字。这真是奥斯丁?
  
  从读傲慢与偏见起我就知道奥斯丁是势利的和尖刻的,但当这一切被控制在喜剧风格下的时候,这种势利和尖刻会催生有趣的俏皮话而不使人感到讨厌或者难受。伊丽莎白、玛丽安、爱玛都具有积极活泼的主角式性格,中和了大量有关阶级、品位和生活的冗长谈话与细节描述;而对家庭生活的描写又使上述细节具有一种温情--毕竟你不能责备一个人爱她的家爱到要在各种场合下再现它和为它辩护的程度。奥斯丁在大多数小说中展示的虚荣心都是合理的,使人感到她的聪明而不被她激怒。
  
  但是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奥斯丁也许走得太远了。她挑选了一位和她所熟悉的写作风格完全不匹配的女主角--范妮(请允许我不理智地说,这名字就让人“烦你”,而且怎么听怎么不像女主角的名字)--让她寄人篱下、战战兢兢、胆小怯懦。然后她又安排她爱上自己的表哥,只因为他是恶劣环境中唯一对她好的人,尽管当有合意的女人出现时,他也会忘记她。我几乎想形容范尼对埃德蒙的感情时斯德哥尔摩情结….当更好的男人出现时,奥斯丁又让范尼显得如此不自信能配得上那个男人的爱(因此一直为过去的事情怀疑他爱的动机),与此同时如此阴暗地偷偷爱着自己地表哥、不敢表白、讨厌自己的情敌却又假装是好朋友,做事那么阴暗、懦弱、小里小气,像个黑夜中的鬼。这些已经够让人讨厌了,作者却又别出心裁地安排她回到她贫苦的家里,着重描写了借母亲之手飞上高枝的这位千金是如何鄙薄她生长的环境,又如何从高人一等地“教化”同胞兄妹中得到了乐趣。这种赤裸裸的势利,这种高度的没良心,真让人不由得想到贾探春对自己的姨娘生母破口大骂,不认自己亲娘舅的场面。可见薄情势利的女人,不分中外,自古而然。
  
  女主角已经这么讨厌,男主角也好不了太多。埃德蒙是一个友善、具有同情心、道德感强烈的男人,他第一次对小范妮说话的场景所蕴涵的温情非常令人喜爱和感动。他大多数时候对范妮都不错,但是他对待克劳福德小姐的感情--无论是这种感情的产生还是熄灭--都显得莫名其妙、缺乏判断力。他选了一个不合适他的女人,然后又为这种不合适而责备她。而他本可以不选玛丽克劳福德。结果他一方面发现自己无法改变那个女人而感到恼火,另一方面却又无视范妮的心声,硬是要贴上去;贴上去了又要怪别人对他不够体贴关注;当别人体贴关注他时,他又要纠正人家不合适的金钱观念(根本上由于玛丽的年入比他要多);当金钱观念不太成问题的时候,他又要挑剔人家的道德。--我说你要娶一个道德高尚的典范女性,最好从一开始就找你家那个闷葫芦范妮好吗!!!你凭什么要改变一个收入比你高,活得快快乐乐的姑娘,让她过你家那种凄凄惨惨闷死人的生活?!!写一封求婚信都磨磨唧唧四个星期好吗!!!身为读者都想抽人了好吗!!!!就算奥斯丁的男主角中一定会有一个个性温柔耳朵软乎乎之人(比如宾利先生或者爱德华),但磨唧又糊涂到这种程度,埃德蒙你已经快变成班內特太太了好吗?!
  
  
  当然啦,这本书里教人喜欢的角色是不多的。也许更激进一点说,是几乎没有的。书里几乎人人都自私自利,势利浅薄。傲慢与偏见的故事至少还能让人感受到文雅的气氛,而曼斯菲尔德庄园则更像是丑角的闹剧。唯一比较能令人忍受的是玛丽克劳福德小姐,而且说真的,我认为她提的解决私奔丑闻的方案真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最可行的了。爱德蒙自可以抱着他的自尊心过去,但犯事的是他的姐妹,决定弃家而逃、从一开始就毫不犹豫地往自己未婚夫头上戴绿帽子的也是他的姐妹。是她们咎由自取,而克劳福德小姐只不过在提出成本最低的减损方案。我总记得她在诺斯替姨妈羞辱范尼的时候做出的友善举动,而且因为这缘故总觉得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配得起比拘泥不化的爱德蒙更好得多的男人。
  
  
  还有这本书的结尾,真是让人连吐槽的力气都气没了。固然女主角和男主角是要在一起的,可是作者叙述的那种充满道德训诫的语气算怎么回事?那种“你看我早说过”的洋洋得意的嘴脸是怎么回事!那种“童养媳翻身做主人”的即视感是怎么回事!这本书里有如此多的嫌贫爱富,如此多的势利眼,难道写书时才39岁的奥斯丁小姐已经具有了诺斯替太太的心态?!
  
  哦坦白说吧,我恨透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情节如此生涩,人物刻画如此单调,书里的气氛不是惊惶就是沉闷,每一个人物又都如此令人厌倦和讨厌,阅读体验真是糟透了。我真不愿相信这是奥斯丁的书,真不愿相信创造出那么多有活力、有生命力、美丽而聪明的女主角的奥斯丁,会在步入中年之际写出这么让人讨厌的耗子似的女主角,和那么磨唧那么古板的男主角来,更不能相信伊丽莎白和达西对婚姻和谐的期望,落实到曼斯菲尔德庄园时会变成如此沉闷、势利、无生机、除了摆谱、自私和强求他人以外一无其他的空虚家庭。我真希望我能对这本书有更好的想法;可是我确实觉得它讨厌得无可救药,并且根本不想再看到它。喜欢这本书的人请继续去喜欢,不用来挽救我了,我是再也受不了这本书的气氛了。不过,再谈到奥斯丁其他书的时候,我还是会诚恳地承认,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作家,确实写过非常出色的作品。只不过,即使再大的天才,也有失手的时候。
  
  


   这个版本的《曼斯菲尔德庄园》装订不错,就是白色封面容易弄脏,但对于译者,我实在不敢恭维。
   英语中的有些话不能直译,一旦直译就会坏了味道,此版本译者的作者项星耀确实是个不错的译者,但他的译作属于直译,有些句子直译过来显得生硬,不顺口。
   现在的翻译家再也没有像以前刘炳善、傅雷那样的了,叹叹…………


   我读过的简·奥斯丁的文字不多,也就是《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还有这一本。我总觉得这一本貌似要比其他的深刻、丰富许多。不过,对于这本书中的女主人公,我倒是没有很喜欢的,芬妮过于羞涩、胆怯,实在不是我的喜爱。不过,相对玛利亚、茱莉亚、玛丽来说,她真的是可爱多了。
   关于教养女孩子,古话说女孩儿要富养,真的是很有道理的。当我看到芬妮回到朴茨茅斯时,所看到的混乱、嘈杂,她的一家人的状态真的很令人遗憾。我无法想象一个母亲有这么多孩子,同时还能照顾到她们,而且,这个母亲还是个如此不称职、毫无修养的母亲。富养的富不应只是物质上的,精神上也同样需要。就像玛利亚、茱莉亚、玛丽,她们从小的家庭环境很好,但是由于不适当的教育,使得她们的性格都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所以造成了她们一生的悲剧。
   关于婚姻,我觉得简•奥斯丁深刻讽刺了把婚姻与财富、收入相联系。从玛丽身上,尤其看到了这一点。的确,两个人的情投意合,价值观的相同或相似是婚姻能否幸福的根源。如果埃德蒙与玛丽,克劳福德和芬妮在一起,我想就算一开始大家可以幸福,但是步入婚姻阶段,生活、时间都会消磨掉彼此的窝心、耐心、爱心,慢慢的千疮百孔……所以,所有想要结婚的人都需慎之又慎。
   最后,时间真的是最公正的法官。正如奥斯丁所说,时间永远会在人们的计划和结果之间制造差异,足以使人们自己引为教训,也使他们的朋友感到欣慰。
   奥斯丁真的是个很神奇的八卦女,可以将这样细腻、丰富的家常里短讲的让人喜爱,表达、理解能力非凡啊。
  


  一个不太让人容易引起兴趣的名字,看似不太让人轻易靠近的开端。但却让人越读越痴迷,越读越有兴致。
  因为我在读到一半时,已经将其定位于英国版的《红楼梦》。
   首先,范妮进入曼斯菲尔德庄园的情形与林黛玉进入贾府的情形是如此的相似。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兄弟姐妹太多家里养不起来到姨夫家,一个是没有兄弟姐妹作伴家里太孤清来到舅舅家。两个女孩进入大家庭(大家族)时都年龄不大、体量未足,畏手畏脚,甚至感到恐惧和不适,但是,两个女生又同时慢慢喜欢上了身边的环境,并慢慢融入到了新的环境中。
   其次,让两个女生产生“留下来”动力的,都是她们的表哥。虽然埃蒙德与贾宝玉心智上有着天渊之别,但是两者对女主角的关注都是一样炽热的。让女主角陷入爱情中不可自拔。
   第三,在男女主角之外,都有一个搅局的第三者女生存在。而且这个女生在很多方面还优于女主角,让女主角心生妒意和伤感。虽然玛丽和薛宝钗差别也很大,但是两者在“仕途”和“经济”上的关注,却又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而男主角对她们的感情也往往介于“爱”和“不适应”之间。
   第四,第三者女生都有一个哥哥。而且哥哥都很水性杨花,他们分别是亨利和薛蟠。(这个仅仅当做笑话了,如果薛蟠追求林黛玉,并最后拐走了贾迎春,那么这两本书就真的相似的见了鬼啦。)
   各位看官,如此分析下来,难道不觉得相似和有趣吗?
   只是,奥斯汀给了我们一个完美的结局,让我们感受到了“精诚所致金石为开”的魅力,让人感动不已。
   从一开始,我就讨厌亨利,他轻浮、玩世不恭,他的确不配得到范妮这样稳重可爱的女孩。所以当埃蒙德爱上范妮时,我简直快乐的无以言语。在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单恋无果,让人感叹。难道《曼斯菲尔德庄园》不是对这些遗憾最好的弥补吗?
   我是强烈支持埃蒙德和范妮的。他们的结合是最浪漫最完美的。我喜欢他们在一起,也希望他们永远在一起。


  《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不是娇娇儿,无论问世之初,或者如今,往往冷落诟病多过哄抬热捧,随便翻翻Amazon网页,问津人员数完全不可比拟简.奥斯丁的《傲慢》、《理智》、《爱玛》诸篇。我原也不喜欢,女主角空前弱小,男主角摇摆不宁,情节嫌赘长。之前浏览拜亚特(A.S.Byatt)一则访谈型书评,单挑这个故事“最爱偏怜”--虽然对其他几位女性作者,她撷选视角也非同一般,我受她影响,始生另眼,再看她说,起篇似童话,而我直线联想便是仙德蕾拉,“Cinderella”之词根“Cinder”,浓缩范妮灰扑扑人生,再贴切不过。
  
  打开束阁良久的黑皮企鹅,我几乎是一字不落重读《曼》,包括简注与版本变化。几乎所有评介文章,第一句话,均为“此系简.奥斯丁成熟期首部作品”。仅此一句,信息量重大。所谓“成熟”,其实濒临夭折,因此在作者锦笔生涯里更显珍贵。而成熟与青春之间,戛然休止近十年,耗用四分之一生命,如以简迷心态回望,简直太过奢侈的浪费。这段时间,她不止搁笔,信笺也稀杳,后人除了猜,仍是猜,很难准确把握。她经历搬迁,丧父,拒过一次婚,拮据,谨挤,远离父亲赠她的心爱写字桌,也依然不曾拥有哪怕片刻独我空间。我一直想,如果不是压箱底那几本稿终获发表乃至热售,奥斯丁还会不会重返文字世界?《曼》卷一,颇有些蜡炬成灰泪始干阑之意,尤因余烟袅袅更衬空冷寂寞。
  
  第十六章写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东厢。范妮的卧房在阁楼,东厢小厅原为读书室,供她与两位表姐听课用。历久弃置,被范妮拣来。女郎们唯恐争认窄小房间而辱没身段,嫌碎姨母诺里斯太太规定不可独为范妮一人生炉火,女主人贝特伦夫人每言及此室,就好像曼宅最奢贵一间,故此对范妮,好比无限施恩。奥斯丁不过几句话,道尽一间小屋背后复杂难言,倘使墙会说话,大抵呕冷气之余,更要泛酸水吧。然后,她却继续说它之于范妮的意义,提到她栽的植物,收集的书,写的字卷,以及“她的写字桌”,在她蒙受空前误解与诋辱的翌日,便是这样一圈静物默然守候她,安慰她。读至此,我很难不想到夹缝中生存的奥斯丁本人,以至于陈述背后,我不知她同情范妮更多,又或者纯粹自伤,羡慕她尚有淡安自处的可能。后面一席话,以痛遏痛,更是字迹血泪:
  
  ...though her motives had been often misunderstood, her feelings disregarded, and her comprehension under valued; though she had known the pains of tyranny, of ridicule, and neglect, yet almost every recurrence of either had led to something consolatory... 用在这个场合的“recurrence”一字,可谓奇险,可谓辛酸。
  
  低压蔓延全书,至终不得更生。范妮表面上不够热辣,不及任何一位早期女主角灵妙勇敢,相貌也只勉强清秀,她和后来《劝导》里的安小姐一样,习惯吞血苦忍,不轻易张袒胸扉,守望远多于争夺。这种回归传统的消极认命,乃至糅合某些古板美德的形象,是否多少暗喻了现实无奈呢,无论“老姑娘”,“无作为”,还是“命该绝”,没有一个不是锥心刺。《曼》的气调比较沉,《劝导》更幽暗,写法上,作者已经部分放弃了以对话侧述情节,很实地描画人物内心,并衔咬关联方,比如上文提到的房间,梳理得面面俱到。当你不断深入人心而非顺延故事,小说的维度其实大为扩张了。
  
  众所周知,简.奥斯丁擅长描刻小人物,反派边角尤其写得狠绝。《曼》也不例外,我甚至以为阅读的至大乐趣就是旁观这一班哀怒人生。且不必说曼斯菲尔德庄主贝特伦一家严父冷母,儿女骄矜(除爱德蒙一人外),还有个鸡犬升仙上蹿下跳的诺里斯太太。最初提议收养范妮的,口口声声张罗一切的,便是诺姨妈,可小女生一来,她又撇干净,理由是照料诺里斯先生花费她过多心力,不可能再额外支出。先生故去后,她挪居近旁小宅,有一段心理妙得很,说她以经济更省而窃喜,孀丧不悲反喜,悭吝得够可怕。这时候,她再次回绝养育范妮之责,原因可巧也涉及“一间屋”,她确实预留,但只供留客,绝不能供范妮长住,因为,她劳心这么多年,身体垮掉,怎堪外扰。诺姨妈的出尔反尔、自私自利、寡情寡义,以及超厚脸皮、超佳自我感觉,在奥斯丁诸脸谱里,可谓登峰造极,说她像女版科林斯先生,好像尤言不及。上文极度中伤范妮,就有她一句:“...but I shall think her a very obstinate, ungrateful girl, if she does not do what her Aunt, and Cousins wish her -- very ungrateful indeed, considering who and what she is. ” 这里两处名词首字母大写,我觉得不是出于专有称谓,而在她语气的强横,心理上的优越,末了骂范妮“忘了自己姓甚名谁,算个什么东西” ,如闻其声,刻薄得直教人后退。这班人坐镇,范妮能不没入庭院深深、帘幕重重的最深处吗?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开口想后果,闭嘴察言色,小心翼翼识大体,她性格极韧极屈,不是没有缘由的。
  
  另一个着笔极少的人物、贝特伦大小姐钓到的金龟婿拉什沃斯先生,则非常谐趣。他给人以脑满肠肥富二代印象,虚荣之余,却爱玩点小敏感耍耍小脾气,每至遇冷、放鸽子,掀掉富豪面具,血淋淋受伤时,反而招人同情。书中重头戏,排演家庭版爱者誓言(Lovers Vow),拉什沃斯先生作为准家属,也参加了。他的名言,即“我的台词有四十二句呢”,出现数次,“四十又二”,强调难度以及他的功业,也用以委劝拉拢其他人,甚至当爱德蒙最终屈从,奥斯丁特为拉什沃斯先生留了喷饭一句:他主动提出帮爱德蒙数台词句数。真够可爱。
  
  我看书很少请教别人意见,奥斯丁作品尤其如此。偶见谁劈面“奥斯丁一生未婚,还写什么男欢女爱谈婚论嫁”云云,愕然之余,除了不屑,倒确实想不起反击。当然有资深简迷成书立说,专门否掉这种指控的前提,即使不婚,也不等于无爱之类。我却一向懒得翻故纸,又何必翻故纸,这压根由不得“凭不凭”一根筋,只消看她写得“好不好”罢了,如若深刻,则偏偏要写,有何不可?《曼》这个不太著名的情感故事,就是千回百转的例证。
  
  男女主人公不同于其他任何一本,他们既非一见钟情,也非见面冤家,一开篇根本不足以激诱男性荷尔蒙。爱德华的心上人并不是范妮,他问她对那克劳福德小姐的想法,奥斯丁写了相当残酷的一句:“Having formed her mind and gained her affections, he had a good chance of her thinking like him; though at this period, and on this subject there began now to be some danger of dissimilarity, for he was in a line of admiration of Miss Crawford, which might lead him where Fanny could not follow.” 尤其"having formed her mind",好似死刑,因为心理上已然拥有,了若指掌,爱德蒙不可能立即喜欢范妮,她的感情注定要下地狱走一回。获取体己共识,恰恰为了树起另一个真正激起他欲望的挑战,于是对这么轻而易举的共识(哪怕灼见),他实质上选择了漠视。男人在感情上的猎服欲、征战欲,新与旧之间明显拍汰,仅此一句,已经血肉分明,刻骨三分。爱德蒙的确也谈不上不完美,却是相当逼真。再到后来他与克劳福德小姐演情侣,各自来东厢找范妮对台词,撞个正着,那时候惴惴怯怯的惊喜,完全顾不得旁边那位泫然欲泣,戏剧化一转,润滑了多么丰富的对冲。再如滥情人克劳福德先生,患爱人拉什沃斯先生,贝特伦姊妹相欺,简小姐不止懂爱情,更懂人性,在爱里,一切原则让位,危福自来,她是绝不拉起遮羞布的。写这么透的人,她再无资格,我倒真好奇谁更妥当了。
  
  《曼》一随庄主托马斯爵士的脚步休止。刺啦一声幕落,反吊观者悬心,这也是绝妙健笔。
  
  http://ciyunw.blogbus.com/logs/71464038.html
  


也觉得翻译不好,我平常看书速度很快,奥斯丁的书就更快了,但这个译本读来特别费劲。
项译废话太多,那一堆人称代词,看得头疼。
更想不到的是,毛尖居然还吹捧项译,真心受不了。


这部拍成过电影吧?


据说电影不怎样,不过想也不会怎样


有两三部吧,我对过演员,其一演爱德蒙的也演过奈特利,这两人原本有点像。
书比较好看。


好的,记下了,最近回家一趟,忙到飞起,回来又整垛的事,整个人反倒都怏怏了。
ps:小虫新照好可爱,我不无悲凉地想有这么一人能一心扑在上面真幸福啊!我自己现在倒是满满的奥斯汀心态了,回家翻了Pride and Prejudice,又开Persuasion,对人生的悲观态度不知怎的又加了两分。


劝导确实比较灰,你可以从家庭看出来。这是家庭矛盾最显著的一本,姊妹之间的冷血,和早期相协相依完全不同。我不知道和作者的态度有否关联,可能在The Watsons里体现更多,据说那是黑色小说。


 可见其年岁渐长的心境变化,简如此强韧欢快戏谑荒诞的神经都能变化至斯,让人难免伤感,不知前路何为。


楼主是不是看过纳博科夫的文学讲稿?


还没,谈了奥斯丁吗?


嗯~开篇即是曼斯菲尔德庄园
而且和楼主一样,提到了“我的台词有四十二句呢”,解法相似。


呵呵,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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