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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

王安忆 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3-8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作者:

王安忆  

页数:

35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长恨歌》讲述了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生活在上海弄堂里的女人沉垒了无数理想、幻灭、躁动和怨望,她们对情与爱的追求,她们的成败,在我们眼前依次展开。王安忆看似平淡却幽默冷峻的笔调,在对细小琐碎的生活细节的津津乐道中,展现时代变迁中的人和城市,被誉为“现代上海史诗”。

作者简介

王安忆--1954年出生于南京,1955年随母到沪。1970年赴安徽插队落户,1972年考入徐州地区文工团,1978年调回上海,任《儿童时代》小说编辑,1987年进上海作家协会专业创作至今。自1976年发表第一篇散文,至今出版发表有小说《雨,沙沙沙》、《本次列车终点站》、《流逝》、《小鲍庄》、《叔叔的故事》、《69届初中生》、《长恨歌》等短、中、长篇,约有400万字,以及若干散文、文学理论。其中一度获全国短篇小说奖,二度获全国中篇小说奖。翻译为外国语的有英、法、荷、德、日、捷、韩等文字。

书籍目录

第一部爱丽丝公寓 爱丽丝的告别上海小姐 三小姐 程先生 李主任片厂 开麦拉 照片 沪上淑缓弄堂 流言 闺阁 鸽子 王琦瑶第二部邬桥 外婆 阿二 阿二的心 上海平安里 熟客 牌友 下午茶 围炉夜话康明逊 萨沙 还有一个程先生 分娩昔人已乘黄鹤去 此地空余黄鹤楼第三部薇薇 薇薇的时代 薇薇的女朋友薇薇的男朋友 舞会 旅游圣诞节 婚礼 去美国 老克腊长脚 祸起萧墙 碧落黄泉

章节摘录

上海的弄堂上海的弄堂是形形种种,声色各异的。它们有时候是那样,有时候是这样,莫衷一是的模样。其实它们是万变不离其宗,形变神不变的,它们是倒过来倒过去最终说的还是那一桩事,千人千面,又万众一心的。那种石窟门弄堂是上海弄堂里最有权势之气的一种,它们带有一些深宅大院的遗传,有一副官邸的脸面,它们将森严壁垒全做在一扇门和一堵墙上。一旦开进门去,院子是浅的,客堂也是浅的,三步两步便走穿过去,一道木楼梯在了头顶。木楼梯是不打弯的,直抵楼上的闺阁,那二楼的临了街的窗户便流露出了风情。上海东区的新式里弄是放下架子的,门是镂空雕花的矮铁门,楼上有探身的窗还不够,还要做出站脚的阳台,为的是好看街市的风景。院里的夹竹桃伸出墙外来,锁不住的春色的样子。但骨子里头却还是防范的,后门的锁是德国造的弹簧锁,底楼的窗是有铁栅栏的,矮铁门上有着尖锐的角,天井是围在房中央,一副进得来出不去的样子。西区的公寓弄堂是严加防范的,房间都是成套,一扇门关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墙是隔音的墙,鸡犬声不相闻的。房子和房子是隔着宽阔地,老死不相见的。但这防范也是民主的防范,欧美风的,保护的是做人的自由,其实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拦不住的。那种棚户的杂弄倒是全面敞开的样子,牛毛毡的屋顶是漏雨的,板壁墙是不遮风的,门窗是关不严的。这种弄堂的房屋看上去是鳞次栉比,挤挤挨挨,灯光是如豆的一点一点,虽然微弱,却是稠密,一锅粥似的。它们还像是大河一般有着无数的支流,又像是大树一样,枝枝叉叉数也数不清。它们阡陌纵横,是一张大网。它们表面上是坦露的,实际上却神秘莫测,有着曲折的内心。黄昏时分,鸽群盘桓在上海的空中,寻找着各自的巢。屋脊连绵起伏,横看成岭竖成峰的样子。站在至高点上,它们全都连成一片,无边无际的,东南西北有些分不清。它们还是如水漫流,见缝就钻,看上去有些乱,实际上却是错落有致的。它们又辽阔又密实,有些像农人撒播然后丰收的麦田,还有些像原始森林,自生自灭的。它们实在是极其美丽的景象。

媒体关注与评论

王安忆修改《长恨歌》2003年07月21日 14:57 深圳新闻网 继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长恨歌》被成功改编成话剧后,原著作者王安忆乘胜追击,与作家出版社结束8年合作关系,改嫁近几年才崛起的南海出版公司。 昨日,该社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王安忆此番“改嫁”,不单单是再版《长恨歌》那么简单,她亲自对原著动了“手术”,而为此番修改支招的人正是刚刚买下《长恨歌》电影版权的香港著名导演关锦鹏。记者辗转联系到王安忆,对于《长恨歌》改编一事,她婉拒了记者的一切提问,只说“感谢大家对《长恨歌》的喜爱”。 而新《长恨歌》会有哪些地方改动,王安忆也表示“暂不透露”。不过,出版社有关人士却向记者证实,新版《长恨歌》的变化基本上都是为了配合电影的叙事。新书上市那天,王安忆将在上海召开新闻发布会,出版社正在联系关锦鹏,希望其作为特邀嘉宾扎场子。(赵斌 王嘉)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方珏   


编辑推荐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与爱,被一枝细腻而绚烂的笔写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这部获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也是著名女作家王安忆的巅峰之作。本书是王安忆的著名作品《长恨歌》,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讲:爱丽丝公寓 爱丽丝的告别、上海小姐 三小姐 程先生 李主任、片厂 开麦拉 照片 沪上淑缓、弄堂 流言 闺阁 鸽子 王琦瑶。第二部讲:邬桥 外婆 阿二 阿二的心 上海、平安里 熟客 牌友 下午茶 围炉夜话、康明逊 萨沙 还有一个程先生 分娩、昔人已乘黄鹤去 此地空余黄鹤楼。第三部讲:薇薇 薇薇的时代 薇薇的女朋友、薇薇的男朋友 舞会 旅游、圣诞节 婚礼 去美国 老克腊、长脚 祸起萧墙 碧落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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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东西价格合理手感好


很好的书籍,很大众化,读后有感想值得深思。


看见一直以来就很火,我们很多同学都卖了看了,确实很不错。


同学先看了


一本值得看看的书,不过现在没时间,空闲了认真看看


   王琦瑶非但长得漂亮,那漂亮的脸蛋下还有一颗聪慧过人的心。她一眼便能看出来人的出身、家境,比如长脚,当别人正陶醉在他富豪之子的光环中时,她知道他不过是个“瘪三”角色;她洞察身旁人的一切心思,情人也好,朋友也罢,她都能很好地揣摩出她们心里的那些“小九九”,然后在各个关系中游刃有余。她的天资聪颖还体现在对穿着的独特品味上。但她的这种聪明是小家小户过日子的聪明,缺少大智慧。
   她短短的一生可以说是糊里糊涂过完的,辗转了几个男人,这些男人没有一个能真正给她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爱着她并能给她幸福的人,她却一再错过。这种糊涂,其实有一半是因为她的聪明,另一半是她的美貌。
   她的女儿薇薇,与她恰好是个鲜明的对比。薇薇长相平庸,未能遗传到王琦瑶姣好的面容,说话做事鲁莽,失分寸。甚至是在穿衣打扮上,王琦瑶都技高一筹。薇薇是个天生的被领导者,在“流行”上属于那种跟着别人后头走的人,而她妈却对时尚有着相当前卫的观念。但薇薇的一生很平坦,她知道自己没有良好的外形条件,所以对男人也不挑剔。她和小林平淡地走到一起,然后结婚,接着移居美国……用句王琦瑶的话,这是糊涂人有糊涂福。其实如果当初她没有做李主任的“外室”,而是选择与程先生结合,这种小幸福她也是会有的。
   其实幸福是一种几率,幸福不会因为你样貌端庄而格外青睐你,相反的,很多时候,长得丑的往往比长得漂亮的容易感到幸福、享受满足。幸福也不会因为你温柔大方或是贤良淑德而眷顾你。总之,幸福是一种偶然,但这种偶然恰恰又是因为你个性的一种必然。王琦瑶的这种看似偶然的“不幸福”,其实是容貌与聪慧的使然。王琦瑶的死同样也是一个“偶然的必然”,长脚心存歹念其实是她自己引狼入室的,她的话语间透露出她有“金条”,这还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她对于男人过分自信的估计,使得长脚有机可趁。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其实清醒的人比糊涂的人活得痛苦。”张永红就是另一个王琦瑶,同样漂亮、聪颖、有着年轻女孩子的傲气,她交往了很多男人,最后锁定的一个人——长脚,表面上花钱大方、生活奢华,其实是个骗子、小偷、甚至杀人犯。不难预见,她的人生将是王琦瑶的翻版。
   其实很多聪明漂亮的年轻女孩,都会陷入这样一个误区,认为自己漂亮、聪明,便觉得对于人生有莫大的选择权利,她们挑三拣四,很多稍具瑕疵的“正品”,在她们手中流过。渐渐地,可挑的不那么多了,就连稍具瑕疵的也渐渐消失在她们视线范围内,最后得的那个是其实是最蹩脚的。这大概就是所谓的“聪明反被聪明误”吧!
   幸福其实是需要分寸和自知的。
  


   《长恨歌》中每一部分都会要那么几段文字专注于写上海的物和景。看似无意的环境描写,恰恰奠定了故事的整个基调,甚至是故事每一个情节的暗示。若我们足够细心,王琦瑶最后甘愿做李主任的情妇也不应该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每一个上海弄堂里的女人都是会这样做的。王琦瑶不仅是她自己,也是那个社会的文化缩影。
   王安忆的文字是包含深情的,每一个文字好像都是一段感情的化身,她轻轻地落在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慢慢地深陷其中,等睁开眼的时候才发觉原来我们早就被包围了。《长恨歌》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嗅久了便浑然不觉,身心都浸透了。对啊,刚开始以为的冗长琐碎,到后来竟是深入骨髓了。王安忆的人物刻画是及到位的,王琦瑶的形象则是跃然纸上的。
   王琦瑶的生命中有四个及其重要的男人和一个与她不可分离的女人。这几个男人中,最让人心酸流泪的是程先生,接近半生的孤单几乎迷失自己,却还是没能与心上人长相厮守。王琦瑶离开程先生后,程先生荒废了自己的兴趣——照相,而当程先生决定离开王琦瑶以后,程先生又重新开始为人照相。其中有一段文字让我流泪。
  
   “他放完最后一张照片,拉开暗房窗户上厚重的布幔,看见了晨曦中的黄浦江,这是久违了的情景,却是熟人心底的情景,程先生想他已有多少日子没有对它垂目,可它却一直驻守着,等待他的回心转意。”
  
   王安忆用她及其细腻的笔触,极好地表现了一个已然下好决定的男人的形象。程先生经历了半生的离别,一切对他而言好似真的能够放下了。程先生是爱极了王琦瑶的,但他也确实是骄傲的。直到后来他都不青春自己对王琦瑶剩下的究竟是迷恋还是爱恋。
   突然再看眼下的风景,时光好像能够倒流到没有认识王琦瑶的那会。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一个极年轻的男子,有着一份极佳的工作,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是很多女子所钦羡的对象,而他偏偏只对王琦瑶上了心。如今,他放下王琦瑶,他本以为自己一无所有了,却不曾想自己的身后并非无人之境。原来那段潇洒不羁的青春还是有目睹者的。
   程先生仿佛是下了决心似的要与那段时光作别,以至于后来他选择死亡的时候还是要让这个窗口的风景来见证自己的灭亡。
  
   王琦瑶生命中徘徊着各色各样的男人,而这些与她有瓜葛的男人们最后都是离她而去的,连唯一血肉相连的女儿也是离她而去的。
   微微看似是极不像王琦瑶的,事事都与母亲对着干,凡是王琦瑶说好的,她偏认为那是极不好的;王琦瑶说了要往东,她就要往西去。可这个女子正是王琦瑶的翻版,只是她没有自己的母亲来得出色,而正是这份“不如”,才使得微微获得一份比王琦瑶幸福安稳地多的生活和可靠得多的丈夫。王琦瑶其实是嫉妒女儿的,王琦瑶穿过古典的红色旗袍,穿过纯洁的白纱,却不曾拥有一个能与她白首的男子,微微却拥有了。微微的不够美丽让她放心,但王琦瑶在女儿结婚的那天却看到了一个让所有的美丽都甘愿偃旗息鼓的女子,这也正是她那个成为新娘的女儿,而这一切都是王琦瑶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的。
   王琦瑶的天空是无风无云,无边无沿的,她的生命好像是黄浦江的水,一直在流淌,却流淌不尽。她仿佛甘于平庸,但她却一直记得自己三小姐的辉煌过去,直至死,想起的依旧是片场那个“死去”的女子。
  
   从开始对王安忆文字的排斥,到最后的爱不释手,这是王琦瑶的功劳,更是王安忆的。


  王琦瑶生得不壮烈,死得亦悄无生息。 王安忆给了她一个最超乎我们想象却又是恰到好处的结局:死于他杀,无关感情;死于偶然,但又逃不离命运的追赶。 其实,这又何偿不是一种成全,成全的是王琦瑶世事倍尝后对生的倦厌和死的向往,成全的是万念俱灰的绝望,阻不得,救不了,只能成全。 王琦瑶的死,是对她一生美的继承。 王琦瑶是个美人,这是众人到后来才发现的,而且是在她被程先生精心包装之后。从某种意义上说,王琦瑶的美是低调的,隐蔽的,是一种细水长流式的美,她美得从容,淡定,不张扬。但这样的美一旦被发掘,便一发不可收拾。她的美,有一种摄人心魄的力道,但又美而不媚,不俗,不妖,这样的美,首先要建立在慧眼独俱的基础之上,没有一双火眼金睛,她的美便会自动藏匿,任你千呼万唤,我自岿然不动,稳如泰山。 或许就是因着这美,王琦瑶到死都不肯委屈了自己,宁愿死都不肯放开那个她视若珍宝的匣子,仿佛那里有她一生受用的美好回忆,一松手,一失去,她的一生就白过了。 因着这美,她可以一次次毫无顾忌地践踏程先生那颗时时追逐着她的眼神而早已游离于自己身体的玲珑心,任他独自漂零,孑然半生,即使到了她最落魄的时刻,他以草莽英雄的形象出现在她的视野中,两人有机会日日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却依然无关爱情。 这便是了,有些人,相伴一生,我们依然无法冠之以“厮守”的名义,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终日同行走于一个屋沿下,同食一粥一饭,同感世事维艰,他们可以谈山谈水谈风景,却独独不敢提感情。或许他们对感情的见解有着惊人的共鸣,却只字不提,不是不想提,是不能,是不敢,有些话,开口即错,所以,有些智慧的人选择把它嚼碎了,咽在肚子里。任由他们相敬如宾,不逾矩。
    这种不越雷池半步,对于王琦瑶的美和程先生对美和爱情的守护是锦上添花,是对他们人格的肯定。二人此次的再相逢,都已属于该退而求其次,向世事投降的年纪,男未娶,女未嫁,本该良缘天成,皆大欢喜,却为何那般吹毛求疵,毫不含混? 人生苦短,还有谁比程王二人更深通此道,他们都饱尝求而不得的痛楚,却又甘于命运的无可奈何,所以,咫尺天涯,而后郁郁满腔地转身离去。离开并不是他放手后心的释然,他的不计成本的爱恋必将如一把沉重的枷锁残忍地存在于他一生的梦境,他,今生,注定无路可逃。 真正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偿所愿的是阅人无数的李主任,也正是凭着这种在世上摸爬滚打后将人事都参透的成熟与睿智,掳获初出茅庐的王琦瑶的芳心便变得如此轻易,小计略施,春水已皱。手到擒来,当然是易上加易。他与王琦瑶相处的时间短得屈指便可数清,然而,这样的短暂却被王琦瑶刻到了骨子里,少得可怜的耳鬓厮磨,她打算用一生来回忆。李主任用匣子为王琦瑶编织了一个梦,就着这梦,她可以无休止的忍受生活的熬煎,当忍无可忍,便从头再忍。 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里,王琦瑶以死水的状态存在着,这种存在,使我们再也寻不出比“苟且偷生”更恰如其分的形容语。她活得兴致索然,仿佛生命的继续,只是为了履行一种义务,尽一个生命的责任,她没有把剩余的时光活出千般滋味来的野心,她早已丧失了斗志,抑或,从一开始,她都不曾有过一个足以令她为之心潮澎湃、寝食难安的奋斗目标,所以,才会时时刻刻呈现出恬淡适意的态势来,如同这个世界,这个时代与她已不再有关系。而世界上事情的发展往往如此,你越是对某人事物不在意,它到最后偏偏会找上你,老天总是搅尽脑汁,搜肠剐肚地让我们不如意。 正是王琦瑶这种繁华过后甘于静谧的神秘之感,才使得康明迅有了一探究竟的勇气和毅力,也让王琦瑶看清了自己的心,原来,它并未完全老去,所以,才能死灰复燃。虽然,已不复当初少女情怀,可她清楚的感觉到,它已经被唤醒了。然而,几番温存后,因着她不清不楚的过去,他周围的他们无论如何不肯宽恕她,终于,她成为众矢之的。她也知道,他确实抗争过,只不过,他对她的爱敌不过他懦弱的天性,这场抗争也便不了了之。
    她到底是个有主意的女人,所以能克服种种阻力生下他与她的孩子,这样的决定里,似乎有点惩罚自己,也赌气给上天瞧的味道,或者,已被敲开的心门再也无法关闭,她的寂寞已无能力自医,索性就拈一个孩子来拯救自己。康明迅是王琦瑶在这乱世之中生出的仅有的一丝希望,然而,这希望终是因缺乏成长壮大的动力而不了了之,于是,孩子成了王琦瑶退而求其次,求其次而不得的见证和痕迹。孩子的出生并未使王琦瑶的生活发生质的变化,她依旧活在自己封闭的小天地里,从从容容,波澜不惊。孩子紧跟着时代亦步亦趋,身上全无她的半分影子,寂寞于她如影随,从未远离。
    不管她愿不愿意承认,王琦瑶的青春岁月,年少时光都在渐行渐远,最终埋葬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出现在她生命尽头的最后一个男人老克蜡,无足轻重到没有提及的必要。
    一朝春尽红颜老的王琦瑶,如水中浮萍,任何一个愿意倾听她的人都是救名稻草,孤独凄清无所寄成了她难以跋除的死穴。这样的状况下,老克蜡成了一种符号,他只是王琦瑶凄凉晚景中的一丝慰籍。
    一个上海弄堂女子传奇的一生,就这样在悄无声息中死于非命,我们宁愿相信,那是上苍慈悲的召唤。
    


  ---我读王安忆《长恨歌》
  
  王安忆3月份在巴黎图书沙龙上说,“写作者始终是在回忆”。
  “在上海,怀旧是危险的事,把感情变成一种商品。对于写作者来说,这种题材,我们要谨慎对待。怀旧对我们来说,是积累很多思想、认识后,才能去写的。”
  生活在从一个旧世界到一个新世界过渡时代的人,是最容易怀旧的。
  王琦瑶是怀旧的。她开始怀旧就是从某一天突然发现这个时代变的粗鲁了。“马路上一下子涌现出来那么多说脏话的人,还有随地吐痰的人,星期天的闹市街道,形势竟是有些可怕的,人群如潮如涌,噪声喧天,一不小心就会葬身海底似的…这城市变得有些暴风急雨似的,原先的优雅一扫而空…火车座的皮面换了人造革,瓶里的鲜花换了塑料花。西式糕点是泄了秘诀,一下子到处都是,全都是串了种的。中餐馆是靠猪油和味精当家,鲜的你掉眉毛。热手巾是要打在菜价里的,女招待脸上的笑也是打进菜价的…”
  王琦瑶从邬桥回到上海就一直是活在对“旧”的怀念中的,怀着怀着就有些幻想,最后幻想和现实也无法分的很清楚了。西班牙刻花木雕的盒子,天鹅绒大花的窗帘,弄堂里的夹竹桃,都是她怀的旧。
  老克腊是王安忆为了写怀旧而特意出场的。他是在八十年代去怀念五十年代的硕果仅存的一小部分代表,虽然他怀的“旧”是寄生于听闻见闻而非亲身经历的。“虽然他们都是新人,无旧可念,可他们去过外滩呀,摆渡到江心再蓦然回首,便看见那屏障般的乔治式建筑,还有哥特式的尖顶钟塔,窗洞里全是森严的注视,全是穿越时间隧道的。”
  有了老克腊的怀旧,才有了他初到王琦瑶平安里的家中说的,我在上一世怕是见过你的。
  程先生是怀旧的,所以才有他被那个滑稽的“新”世界折磨撕碎后的纵身一跃;蒋丽莉是怀旧的,所以才有她积极向“进步”思想靠拢后对程先生仍然念念不忘;严家师母是怀旧的,毛毛娘舅是怀旧的,就连混血儿萨沙也是怀旧的。
  只有薇薇的无旧可怀,才显的她轻飘飘的,随便一飘就飘到了美利坚。
  想想王安忆笔下的有旧可怀,是总比无旧可怀要幸福多的。
  80后的一代是无旧可怀的,自有记忆的时候起,那个叫做改革开放的春风就已经吹过好几轮了,吹的春花都谢了好几拨了。教科书上的“旧”世界是被上一辈人改造过后描绘出来的样子,去掉了什么80后不知道,就把精力完全放在去相信剩下的是什么了。有好多断篇儿后的遗留痕迹80后看过了,想一想,确实有很多搞不明白,想要去问上一辈人的,可他们要么支支吾吾,要么就应付一下蒙混过关的,80后不明白的还是不明白,去查书,也好像是被人刻意涂改过的,凑凑活活相信了,可还是心有疑虑的。
  80后是无暇怀旧的,或者还没有到应该怀旧的时候。每天有太多的事情是必须去做或者是摩拳擦掌准备去做的。能有本日记写个流水账已经是很难坚持了,一年前做过的事也许还有迹可循,可五年前的事情就变的模糊了,即使是记住的,也是以个人为中心,谈不上对大世界的怀念的。
  没准儿80后从明天开始就计划着怀旧了,可这“旧”是哪里的“旧”就不好分清楚了。有多少人还会把自己出生的地方叫做“家乡”?十年间可能就从小镇搬到了小城市,又从小城市来到了大都会,然后从大都会到了异国他乡,记忆是瞬间跳跃转换的,是从南到北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闪过,思想都冲突矛盾着,新来的推翻了过去的。所以这“旧”也就成了没有归属感的“旧”,是乱七八糟的“旧”。
  “发生的事情,我们开始记忆它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形。我总是对很多人说,千万别相信我写的上海。但上海给我们的想象力提供了很多材料,这个想象力材料还是来自于它的快。它的变化太快了。”
  “我相信在变化中有不变的东西,这些不变的东西在哪,这就是我们写作者要的东西。我们写小说的人,我们总是知道昨天前天甚至更久之前的事情。某种意义上,我们就是非常落伍的人,我们好像不是怀旧,我们就是旧人,”王安忆说。
  
  


   读《长恨歌》的时候,脑海中是这样想象着王琦瑶的。一个穿着旧式旗袍的女人,烫着短的卷发,一张化着淡妆的有点苍白的脸。眼睑一垂,一个转身,身影慢慢地消失在灰灰的弄堂里。这样的一个女人,不同于《半生缘》里的顾家姐妹的泼辣和委屈,也不是琼瑶戏里旧上海小姐的那种纯善与隐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应该是平淡而真实的,风情是含蓄的不外露的。
  
   若要问王琦瑶这一生究竟有没有爱过别人,很难说的清楚。细细地梳理一下,王琦瑶一生中,和她出现过感情纠葛的男人一共有六个。
  
   王琦瑶的第一次给了李主任。对于李主任来讲,王琦瑶只是他的一个情人。不过年纪轻轻的王琦瑶并没有介意自己的这个名分,却是心甘情愿的搬进了爱丽丝公寓。书中写的很清楚:“王琦瑶也不是爱他,李主任不是接受人的爱,他接受人的命运。他将人的命运拿过去,一一给予不同的责任。王琦瑶要的就是这个负责。”混乱的年代,王琦瑶的心是上海那曲折婉转的巷弄,深深浅浅的,枝枝杈杈的,是需要一面墙围起来的。而李主任就是那面墙,“依偎在李主任的怀里,心是落了地的,很踏实的感觉”。
  
   王琦瑶生命中的第二个男人是邬桥的阿二。阿二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学生,王琦瑶对于他来讲,就是那电影中走出来的,是一个繁华又旖旎的梦。阿二对王琦瑶的爱是想藏也藏不住的,而这份爱王琦瑶也是知道的,但王琦瑶“只把阿二的心当成少年之爱来领会”。邬桥从来没有能成为王琦瑶的归宿,王琦瑶的心里念的想的始终是上海。
  
   康明逊是王琦瑶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却也是影响王琦瑶最深的。他算是王琦瑶最后的一次罗曼蒂克,同时他也给王琦瑶留下了一个小孩。王琦瑶其实也是幻想过的,她曾对康明逊说:“我也有求你的,我求的是你的心”,但王琦瑶自己心里也清楚,康明逊不敢也不会为了她不顾家庭背景,而且像她这样的女人,“太平就是福,哪里还敢心存奢望”。康明逊的那点爱,是个“劫后余生”,本就没指望千秋万载,所以抓住的一点点只是眼前的欢爱。康明逊最后的消失,王琦瑶是早就预知的。就像年华是好年华,却是经不起数的,终究是要散去的。
  
   萨沙是王琦瑶生命中的第四个男人。在那个年代,王琦瑶本也就只是看中他的特殊背景,利用他帮助自己和康明逊脱身而已。因此,尽管两人同居,但王琦瑶对萨沙也是全然没有感情的。
  
   程先生其实早在李主任出现之前就出现了。他是陪伴在王琦瑶生命中最长的一个,同样,他也是爱王琦瑶爱的最深的一个。可惜王琦瑶并没有给他同等的爱,程先生与她来讲只是一个备胎。在李主任出现之前,王琦瑶和程先生的暧昧源自于少女不安定的内心,有一点虚荣,有一点得宠的骄傲。王琦瑶从来就没给过程先生任何承诺,也从来不点破和程先生的关系。王琦瑶怀孕之后,程先生的再次出现竟然也还是对她痴心一片。只是王琦瑶发现,十二年过去了,“程先生没变,可她却是变了的”。王琦瑶也不是没动过想和程先生在一起的念头,但这个念头“倒不是对程先生有什么欲望和爱,而是为了报恩”。程先生的专情和痴情让王琦瑶徒增的是一份愧疚,此时王琦瑶的心的也只是一颗知恩图报的心。
  
   最后一个和王琦瑶产生感情的男人,是王琦瑶迈入中年之后出现的一个年轻她二十岁的老克腊。这个新时代出生的文艺青年偏生得一颗怀旧的心,痴迷于旧时代的传奇。于是当他见到曾经是沪上淑媛的王琦瑶时,一下子就深深的陷入一个梦境中去了。王琦瑶的女儿薇薇移居美国,留下王琦瑶一个人在上海。王琦瑶对于老克腊的感情不是爱情,这种感情来自于一个人生活的寂寞,来自于老克腊能带给她的那种依赖。这种依赖感强烈到王琦瑶拿出了李主任留给她的那个西班牙风的雕花木盒。
  
   这个雕花木盒是王琦瑶的全部寄托。书中对这个雕花木盒的叙述出现过很多次,但最详尽的一次出现在书中第二部第四章第15节。“五斗橱抽屉里,那盒金条,她只动过一次,是孩子出麻疹时,托了康明逊去兑换的,等兑来了钱,她却一分没用 … … 虽然差点儿累倒,可是想到那笔财产完好无缺,却是倍感安慰 … … 这盒金条,是她的后盾和靠山”。拿出这个雕花木盒之后,王琦瑶对老克腊说了这么一段话,“万般无奈的日子里,想到它,心里才有个底,现在她想把这个底交给他了,她已经没多长的岁月,要说底的话,眼睛也看得到了,他不必担心,她不会叫他拖几年的,她只是想叫他陪陪她,陪也不会陪多久的… …”。但是老克腊“再是崇尚四十年前,心还是一颗现在的心。”老克腊想,“这地方他再不能来了”。
  
   终其王琦瑶一生,王琦瑶自己觉得,“她这一辈子,要说做夫妻,就是和李主任了,不是明媒正娶,也不是天长地久,但到底是有恩又有义的”。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看尽王琦瑶这几十年来的情与爱,却觉得她是没有真正爱过的。
  
   其实王琦瑶爱过也好,没爱过也好。这些个人的情和爱,放在时间长河里,本也就不可能是什么天长地久千秋万载的事情。时光如琥珀,巷弄里的哀怨的故事与传奇都被锁在里面,最后没有几个人会记得的。
  


  花了两个晚上,终于看完了长恨歌,其实很喜欢一气呵成的感觉。但是看到毛毛舅,严师母等四人总是聚在一起时,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料想肯定是与其中之一发生的故事吧,后来才知道是两个,没有之一。果断关灯睡觉,明天继续。
  其实很多女人都是通过男人成长的,王琪瑶也不例外,但是她是每次都动静很大,心痛灵魂也痛的,真是伤筋动骨。
  象长脚这样的男人,他对待自己都那么残忍,一旦动了歪心,后果很严重,有些穷凶极恶了。不由得想起身边的某个例子。
  再说说李主任给王琦瑶留的小盒子,总是被作者三番四次点到,而那个小盒子里的金条以及小盒子本身都是王琦瑶的念想,王琦瑶的精神支柱。我们不由得对这个女人另眼相看,她虽然委身李主任,但是之后的日子也算自食其力,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养育了女儿,但凡她是个贪慕虚荣,自私自利,懒惰至极的女人恐怕早将钱财挥霍一空,若是这样,我就不会觉得她是个这样可怜可悲的女人了。
  挺反感毛毛舅的。书里的男人没有几个好的,不过有句话不是说吗,你是什么样的人便会遇上同类或救赎者,可惜书里的男人都不是救赎者。
  有机会深读之后再来写评论。


  写江南风物,没有比这更细致入微的了.描写人物心理细腻传神,用一切通感为人物情绪服务,在中国小说中非常少见。复活了《红楼梦》的传统。
  夜晚很凄凉,无思无想,也没有梦。看起来象死了一样。似乎是被放逐的灵魂在做梦。作者本有一颗自由的心,却被放逐,离我们远去。
  有人说,王安忆太啰嗦了。个人认为,这恰恰是她的优点所在。


  新的fashion替换了旧的摩登,新的风景取代旧的印记,新的开放挤掉了曾经的羞涩,新的社会更替了旧的时代,而永恒的是被惊起的鸽语,还有那轮明月照耀下的年年岁岁。
  生于两代之间的洪流,身不由己,又偏偏美人命运多舛,最美的时候经历过最耀眼的瞩目,听凭直觉,不信命运,偏走险道。最终人散,花落,小舟一叶,前途漂流!重回繁华之地,已是物是人非,一样的巷弄,一样的上海,一样的流言丛长之地。
  告别水乡的平淡,却深入闹市中寻找安逸,哪知不安分的性格决定不寻常的命运,你的路岂是寻常女儿家的简单,可预知。几番倒腾,你独自生养一女,心性日渐沉静,老友的离去,带着日渐淡掉的历史,跟随着时代的脚步,去接受新的风尚,你是新时代的旁观者,却最终在新时代的浮尘中,不幸了却了性命……
  《长恨歌》对人物的塑造,深刻而饱满,对于女人的洞察深入细微,对于时代只能一声叹息。王倚瑶曾是时代的宠儿,又最终为时代所害,她的一生是时代所致,是美貌所致,也是脾性所致,在欣慰自己生活的时代对女人的限制日渐减少,女人人格日渐独立的时候,又不禁想,难保日后咱的后辈看咱们这代的纠结、挣扎、悲喜的故事之后,可能也会像自己今天一样觉得一声叹息吧!
  朝朝岁岁间,往日旧时皆成故事,就伴着永恒的月光,得一夜安眠吧!


  这是我第一次读王安忆的书,但似乎身边所有读过王安忆写的人都说,这是一本读了很累的书,但又会情不自禁的去读的作者。
  
  的确,从开篇就觉得有些许吃力,因为是师父借我的,于是也只能硬着头皮硬上了。其实说难读也好,因为常年出没在书中的上海各种小径,对一些往事也是如数家珍,看起来到也没有什么文化差别。
  
  我是不喜欢王琦瑶的,但若说起恨,或则厌。我想我已经暴露了,恨均由爱起,又怎么说自己不喜欢王琦瑶呢。
  
  说实在的对于上个年代的弄堂我是不曾体会的,纵使这几年频繁出没在老城厢中的各种弄堂寻觅各种吃的,但我对弄堂其实仍是陌生的,咫尺天涯。但其实我也理解没人喜欢弄堂,这种螺蛳壳中做道场的感觉,恐怕也只有老客勒可以体会了。但硬说是种味道,到也不如说是一种死要面子的逞强。但味道还是有的,只是犹如山东好大蒜,川中好麻,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
  
  王琦瑶注定是一个悲剧,从故事开头就有种挥之不去的悲情流露在文章的每一个角落。她是有资格说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但其实已经时过境迁,独剩长江之水空自流的。我又不忍心读到这个悲剧点,于是看会不免要去喝口水,做些别的事情。便拖了一周才看完某神人一天看完的的故事。
  
  最叹的不是程先生,蹉跎一生,不如梦一场。程先生是一个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人,说起痴心倒也是少欠几分,但也词穷,再也找不到别的话语。程先生大半辈子是给了王琦瑶的,但注定是一场没有结局的剧,也许王琦瑶只是喜欢被程先生宠溺着的心态,但无论剧里剧外谁都明白,这场游戏终究会以程先生的一败涂地,和王琦瑶的黯然伤神作为结局结束的。就如同网上那段著名的流言蜚语金岳霖、徐志摩、梁思成和林徽因的故事,但林是幸运的。但和那段被大家细说的故事一样。王琦瑶不过是民国风流往事中的一位,故事都是何其相似,殊途同归的结局,我觉得对于程先生用上小主的一句话也许再合适不过?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对程先生总有种难以言表的感觉。
  
  其实最叹空难的李主任,也许李主任和王琦瑶并不般配,但若是没有那场空难,王琦瑶也许注定写下如此难堪的结局。其实李主任算起排名,在书中也许只能排在男四,倒数几位的。虽不敢断定王琦瑶是否深爱过,但一定回事结局最好的一对,但按照所有小说的套路,必是天不遂人愿的故事,于是一场空难,断绝所有的美好向往。
  
  至于另两位男主角,我想没有担当的男主,我一概带着眼睛忽略的。
  
  王琦瑶是让人惋惜,但更多是哪个时代的上海所造就的。或则说我一直怀念的哪个上海,我是不想回到过去的,但我还是继续追忆曾经的上海的。相濡以沫不如两忘江湖的用来形容现在的心境是再合适不过的。
  
  幸运的是我在一个相逢未曾相识的时代。只需追忆,不用相识。
  
  这是最美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看完了王安忆的《长恨歌》,去网上找了相关了资料,看到了这样的话,很是喜欢“一曲娓娓道来,弦音顿挫,台上的人伊伊啊啊,热闹非凡;台下的人看的清晰,不过是赶了一回繁华,只是低回慢转都作着告别,曲终人要散,幕台上的冷清无人眷恋,不过是述说着无法挽回的难过。”这么简短的几句话却是把内心想说的却无法表达出来的描写的很透彻。
   看的过程中,总是感觉不是在看书,而是在听一个女子在我耳边呢喃地讲述着属于她的传奇,旁边也许还有着旧时的留声机,缓慢地,慵懒地,讲述着一个女子的一生,中途几次想要放弃,兴许是不喜欢太过缓慢的节奏,不喜欢太过平淡的剧情,但是一直没有放下,就这样看完,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最初的王琦瑶和每一个少女时代的我们没有什么不同,是像白纸一样的人生,有属于自己的小九九,自己的虚荣心,自己的小天地,自己的简简单单那的友情,就这么安安静静的成长着,是什么导致了她后来的悲剧呢?其实我觉得应该是在从片厂拍戏到登上摩登杂志到舞会流连再到选举上海小姐,把她推到一个前所未有的众人羡慕吹捧的高度,这不是幸事,我们都知道气球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就会爆炸,和这个原理类似的,王琦瑶面临的这样前所未有的高度导致少女变成了人们眼中的交际花,勾三搭四,成为了别人的情妇,到最后的被人谋杀。
   其实在看到王琦瑶失去吴佩珍这个好友是时候,我很替她感到难过,天真可爱的吴佩珍呀,一心一意对王琦瑶好,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失去了王琦瑶少年时代最为纯真的友谊,书中有写她们友情断了之后俩人把彼此当成比陌生人还有尴尬的存在,至少陌生人不会躲避彼此,或许是因为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对这段尤为深刻。王琦瑶的友情到后来难免带了功利性,从吴佩珍到蒋丽莉到严家师母再到张永红,这些友情不过如水般淡薄,各有各的利益计较,讲不清道不明的各怀鬼胎,但彼此做了个寂寞途里的聊友也未尝不可。不知这个时候的她会不会很想念当初那个只为她好的傻傻的女孩吴佩珍呢?
   全书的主线应该就是王琦瑶的爱情罢,在这些个男性中,我最为喜欢的要数程先生和阿二了,先来说说比较简单的阿二吧,这个在邬桥那里的少年,对王琦瑶的应该是好奇居多,阿二在某种意义上我觉得他和吴佩珍有些相似,都属于很天真可爱单纯的孩子,那么羞涩,有着简单的快乐,简单的喜欢,简单的想对你好,也许在王琦瑶眼中或许是稚嫩的少年,他们的感情在全书中应该是最为朦胧的,也是我最为喜欢的,阿二对王琦瑶的感情不带任何功利,或许在那个安静的地方,什么都变得平静了,唯一让我感到遗憾的就是后来阿二再没有出现过,让我不禁猜测去了上海的阿二会怎样,是会考上么?虽然隐隐的觉得这种可能性很低很低,更多的可能是阿二在上海奢靡的环境中慢慢被同化,但还是默默期待书中的少年会有美好的结局,作者的用意也许正是想留下朦胧美的意念吧。
   关于程先生,应该是全书最重要的线索,王琦瑶对程先生,既是明白他的一颗心全在自己身上,她高高在上,带着些许的骄傲,因为这垫底的骄傲。于是她不承诺。“不承诺是一根细钢丝,她是走钢丝的人,技巧是第一,沉着镇静也是第一。”退到最后,还有个程先生。她心安理得的这样想,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个男人对她的爱,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个男人因为爱她对她那么细微的照顾,还照顾着别人的孩子,从不逾越,因为爱,也是因为尊重,我在想,如果当初王琦瑶不顾蒋丽莉的感受和程先生在一起了,是不是她会很幸福,不过这样也就不是王琦瑶了,程先生的爱那么沉默,最初在王琦瑶身边默默地帮她竞选“上海小姐”,一直在她的身边陪伴,或许就像空气,这样的爱那么无私,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王琦瑶没有和他在一起,同时因为对王琦瑶的爱,程先生对蒋丽莉或许也不是很公平,印象很深的是他在蒋丽莉面前哭了,为了王琦瑶,深爱他的蒋丽莉心里该是何等伤痛……似乎人总是自私的呢,只在乎了自己在乎的人,却从来不曾回头看看,还有一个人在默默的守护着守护别人的你,如斯怪圈,程先生的死让我难过,本来以为在他帮王琦瑶照顾孩子的那段时间里,两个人应该都对彼此有了感情,我觉得他们应该理所当然的在一起了,没想到啊没想到,轮转了一圈,还是又回到原点,遇到程先生,他无怨无悔地照顾她和她的孩子。王琦瑶心想,若是他提出,她也定是不会拒绝他;但程先生是君子,从不在她那里过夜。两人都明白王琦瑶此刻对他只有恩没有爱。他爱她,却只能不告而别。到底是回不去了,兜兜转转,还是如此结局,既然注定伤痛是不是还不如从未遇见过?
   至于后来的来来往往的过客我没有什么想说的了,因为前面过于伤痛,后面觉得王琦瑶自作自受,是是非非,都是有缘由的,只是替那些本该得到幸福的人没有的人感到惋惜。而当年风光无限的王琦瑶终究是过眼云烟一场空罢了。
  


  这几日揪着长恨歌不放,到今天,那个女人的一生已经铺陈开来,勉强的用死划上了句点。死并不算得一个好的结局,却是恰当的结局。因是有了死,王琦瑶就可以彻底脱离了这世间,因是没了承载往昔风情的肉骨,长恨便也化作了无物。
  三小姐的死,本当是最为悲情的一笔,但是此刻的心情却不是悲哀。唯一的泪流在了程先生最终决定离开王琦瑶的餐桌上,对着那个总是处在愤怒中的蒋丽莉。起先读是怀着些许赞许的喜悦,看着那弄堂那闺阁中走出一个王琦瑶,小小年纪便有独样的风情,看她略显幼稚的懂事,看她可怜的自尊与略带负担的努力,看她由沪上淑媛成为上海滩的三小姐,看她在黄白相间的康乃馨里套上最纯的婚服成为一个不是新娘的新娘,看她在李主任强有力的臂弯里成为那只终日等待却仍享受温存的金丝雀。
  三小姐是不能按着俗世的尺度去丈量的,更不该给她强加写不适应的道德枷锁。三小姐成为李主任的金丝雀,没有对或错,不是这个俗世所理解的小三。三小姐要得不是李主任的钱,只因为懂得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总得依靠一个男人,而要维持最美的姿态与风情,顶好是要有个强有力的男人,她已知上海小姐的荣耀与百乐门的歌舞华场不过是过眼云烟,便顺从了这样一个李主任。
  繁华与沉寂是始终在轮回之中,李主任的离去让上海的三小姐重回了苏州邬桥那样一个古老如画中般的城市,心澄净了下来,李主任死去的时候也带去了那个曾经风华绝代的三小姐,如今又重做回闺阁里的王琦瑶,王琦瑶自知经历了这些是回不去那个闺阁里的自己了,但阿二却是不明白,少年的羞涩和青年的血气交织,最终只是浅浅留下个影子便离去了。
  回到上海的王琦瑶,是个真正的王琦瑶了,是个女人,是上海最光鲜却又带有家庭气息装饰性的女人。平安里的生活也是静,却与爱丽丝公寓的静有些千差万别。爱丽丝公寓的静,是一群本该闹腾的女人在各种各样的枷锁里压住了本性的可怕的静,而平安里的静是朴实无华融入生活气息的静,日子就该在这里静静地流淌,不紧不慢。这里没有上海夜的繁华,却有小门小户的炊烟与随性侍弄的绿意。王琦瑶在这里,和她的牌友和她的话友,品美食,话寂寥,在一句一答中日子也就这么缓缓地过了。若不是毛毛娘舅变成了康明逊,这个故事可能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过完了,只是偏偏变了。纵然王琦瑶已经历了那么些许多,可还是个二十多的女子。上海三小姐的日子算是过完了,可王琦瑶的日子,是一天还没过。她爱康明逊,也不知更爱李主任还是更爱康明逊,太年轻时的爱到底有多少是不自知的,因为人还是可以前进的。当真得得知自己是不可再前进了,或许可以把爱的分量看得更清楚些。王琦瑶不乖康明逊的软弱,她懂他,愿意为他自己承担一切,这也不是可以用所谓爱可以奉献一切来解释,王琦瑶纵然已不是上海小姐,但那股气节和风情到底还是存留了下来。那股气质,叫她独立,让她决定让自己的孩子也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这不是勇敢,是一种温情。
  偏在最难的时候,程先生出现了。那个倾慕了她许久却还是没能得到她的程先生。程先生做了所有孩子父亲该做的事,在分娩前前后后的日子里。这一段,许是我看得最轻松的一段了,比先前的闺阁少女还要轻松,感觉三个人的日子是可以这样铺展开来的,王琦瑶是许了程先生的,而程先生也还是爱着王琦瑶的,但最终程先生最终还是在酒桌上对着蒋丽莉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然后离开了王琦瑶。一个男人,纵然再宽厚,在一个爱的女人面前,还是存着嫉妒心。是看客有私心,想着把所有可能的好都给主角王琦瑶,而不去解读程先生四十三年的孤寂与凄凉。孩子是芥蒂、康明逊是、李主任是、萨沙是、甚至流转的时光也是。不是所有的爱情,只要有了我还爱你,历经多久历经多少都会笑着接受的,接受明天的同时原本就还是要吞下昨日的。程先生离去的时候,看客的眼泪也是止不住了,物是人非想来是形容的太大了,可却有找不出好的词句形容这一种场景。王琦瑶还是恬静的,从未见她大喜大悲过,见过大场面,所以心情的起伏是可以渐渐缩小的,日子还是要过的,平安里的时间不会静止,因而一时的聚合离散都是不必费心喜悦伤怀的,时间自会渐渐拂去一切。
  到了薇薇的时代,心里已经平静了许多。三小姐的时代去了,王琦瑶的时代也去了。虽然那些敏锐的时尚感、对于裁衣与饮食以及上海滩生活的独到见解令她还是能在年轻的时代里获得尊重和仰慕,但到底已经不是自己的岁月。最后一章的王琦瑶是有些尴尬的,她在不属于自己的时代,纵然恬淡,内心却还是想引领这个年代的时尚的。张永红是年轻时自己的影子,老克腊是自己年轻爱情的回忆,一切都是回忆,对老克腊的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怀念。王琦瑶五十六了,心却总是想回到四十年前。当三小姐的时代与王琦瑶的时代都过去了,却还是想回到那个上海小姐的年代,所以连得那些恬淡都开始渐渐消逝了。老不会因为想年轻的心而叫时间倒流,皱纹抹去。薇薇恨这个与自己争美的母亲,恨这个在不属于自己的年代还是想要时尚的母亲。薇薇和母亲是完全不同的,但是薇薇还是成为了牺牲品。母亲牺牲了风华绝代的青春装点了迷人的上海滩,薇薇牺牲了一生去装点小林的功名路。
  王琦瑶是死在了张永红男朋友长脚的手里,结局是有些仓促的,虽有黄金在黑市值钱的前话做底子,但长脚这般怯懦总还是不至于敢掐死自己喜欢的阿姨。但死与王琦瑶是好的,早不是这个年代的了,或许在永远醒不来的梦里,还可以回到那个四十年代的上海,还有程先生,还有蒋丽莉,还有精致细腻的上海。结局里说,王琦瑶的那句瘪三是激怒长脚的最后导火索了,想也是一个回环。闺阁少女王琦瑶本就是因着不同的心性经历了别人不曾经历的岁月,再因这略略的气傲回归了尘土,也算的完满。
  码完字,感觉对王琦瑶有了交代似的,便觉心安。她在长恨歌里,一遍遍被拾起,一遍遍被放回,演完一场,又回归了最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将对她的感悟带进这般不像书评的书评里,也算尘封起了有关她的记忆。


  很久以前看《长恨歌》,有一点点说不出的酸涩,时至今日,这种感觉仍是余音绕梁。
  
  《长恨歌》被认为是“小资”,因为王安忆实在是太细腻了,在主人公王琦瑶出场之前,她写弄堂,写流言,写闺阁,写鸽子,点点滴滴,她都大篇幅地渲染。散文一样的笔法,连缀起来就成了一部小说。然而在上海长大的王安忆,和张爱玲一样,都有一种冷眼看世界的清醒和决绝。她的笔调那么冷那么淡,最典型的人,最寻常的故事,娓娓道来,让人觉得所有的推进都是必然,不知怎么,悲伤的结局就无可挽回了。像黄梅时节的雨,每一滴都沾衣欲湿,若有若无,偏偏绵绵不断,湿润了一片。
  
  “每天早上,后弄的门一响,提着花书包出来的,就是王琦瑶;下午,跟着隔壁留声机哼唱《四季调》的,就是王琦瑶;结伴到电影院看费雯丽主演的《乱世佳人》,是一群王琦瑶;到照相馆去拍小照的,则是两个特别要好的王琦瑶。”“王琦瑶”的名字并不别致,但有上海这座城市的精巧,也有女孩子的可人。她就是最典型的上海女儿,追逐潮流喜欢情调,有一点小小的虚荣。她没做错什么,向往上层社会但并不贪财,然后出身平凡,长得漂亮,仅此而已。她一直如此安静如此含蓄,从拍电影开始,竞选上海小姐、拒绝程先生、跟了李主任,半推半就,这些决定似乎都不是她自己做的,而是被命运推着走,每一步都是不得已。遇见一个又一个男人,不是她多情,是始终没有人能陪他一生;他们不能陪,亦非他们不愿,是生活所迫。
  
  写李主任之死,淡之又淡。公寓拉上了窗帘,白天也开着灯,昼夜连成一串,钟停摆,梅兰芳的唱段百转千回地放着。王琦瑶躲进小楼,想要忘了时间,时间却不会为她一个人停留。“这些日子,报纸上的新闻格外的多而纷乱:淮海战役拉开帷幕;黄金价格暴涨;股市大落;枪毙王孝和;沪南线的江亚轮爆炸起火,二千六百八十五人沉冤海底;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者名单上有位名叫张秉良的成年男性,其实就是化名的李主任。”每一件轰动的大事都不过是那个时代的报纸上漫不经心的铺排,最后才随意又刻意地说到李主任遇难,可有了那些乱世纷争的烘托,我们也只是叹一口气,再不觉得奇怪了。
  
  程先生之死,又是另一种写法,开门见山,再平铺直叙。那一章节的标题是“此地空余黄鹤楼”,第一句就是“程先生是一九六六年夏天最早一批自杀者中的一人。”开门见山,程先生满腔痴情不得解,兜兜转转他们重逢的时候,他依旧对王琦瑶充满怜惜,多年来激荡他的情感,全归于温存的往事。“其实只是一秒钟的时间,却有十几年的光阴从中关山飞渡,身心都是飘的,光和声则是倏忽而去。”他们终究回不去了。最后的最后,他还是死于那个时代,“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见了落幕的声音。”
  
  从邬桥的外婆家回上海以后,王琦瑶住进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平安里又是最典型的弄堂,就连今天的北京都有一个叫做“平安里”的地铁站。“上海这城市最少也有一百条平安里……在那开始朽烂的砖木格子里,也会盛着一些谈不上如锦如绣,却还是月影花影的回忆和向往。”这些巷子的黛瓦或是红墙,多多少少有一些残片属于被时光掩埋的秘密,多多少少有些人,不得已才住到这里。
  
  他们围炉夜话,讲故事,猜谜语,很多谜语猜不出来,很多故事没有结局,王琦瑶说:“这就像除夕夜的守岁,可天天守,夜夜守,也守不住这年月日的。”
  
  人战胜不了命运、战胜不了时间,那样一种无可奈何弥漫在整部书里,也弥漫在王琦瑶的人生里。老克腊先怜惜后是嫌,皆因为时间的腐蚀力。最后的最后,她竟拿出金条来苦苦哀求,曾经风华绝代的女子终究抵不过寂寞,颤抖着画上的人生句点如此不堪。
  
  时间在她单纯如白绢的生命里画上点点的妖冶,画成一件华丽的旗袍,而这件旗袍又在时间里褪色,有了黯哑的斑驳,“好是好,可是错过了年头,披挂上身,一看就是个陈年累月的人,所以它还是给王琦瑶添旧的。”一件件衣服就是时间的蝉蜕,抖落开来,全是惆怅。后来她自己都觉得,“胭脂粉都是白搭,描画的恰是沧桑,是风尘中的美,每一笔都是欲盖弥彰。”
  
  此恨绵绵无绝期。
  
  又想起一个人,秦淮八艳之一的寇白门。17岁的时候,保国公朱国弼用五千盏红灯点亮了明代历史上最风光的一次迎亲,令人艳羡自不必说。然后很快朱国弼的薄情寡幸显露出来,将她淡忘。1645年清军南下,朱国弼被清廷软禁,却是寇白门短衣匹马带着婢女回到南京,筹集20000两银子将他赎回。朱国弼想重圆旧梦,她冷冷拒绝:“当年你用银子赎我脱籍,如今我也用银子将你赎回,当可了结。”
  
  多希望时间停留在此刻,永远记住她人生中最好的一句台词。可惜没有,她后来迅速地流落风尘,醉生梦死,迟暮之时甚至迷恋少年的唇红齿白。
  
  少时的机敏和华丽,老去的挣扎与苍凉,我一直都以为,她们活得太炽烈,非要把生命燃尽了才罢休。读了《长恨歌》,才知道不是的,她们恰恰活得太清冷,从不抗争,全是命运牵着走的。王琦瑶女儿的朋友张永红也是,她本是稍一努力,就可以留住一个人的,可她偏偏不愿意,聪明反被聪明误,不得已盲目地浮沉在时代里。
  
  《红楼梦》最后一回里袭人嫁蒋玉菡,有一段议论:“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无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
  
  且不说高鹗给袭人安排的结局是否合适,只是,人世间有多少事情都是不得已,但 “不得已”三个字,哪里可以撇开我们自己身上所有的责任呢?多数的错失,都是因为不坚持,不挽留,然后推说一切都是因为命运。多希望王琦瑶们多一点清明自知,改变不了人生,争取一下也好。
  
  可这样,也就不是王琦瑶了。
  


  在上海这座城市出生和长大,常常以为很了解她,但有时向旁人介绍起来,却发现力不从心。这座城市的过去和现在,给了外人太多绮丽的梦幻般的幻想,由此虚构出来一个关于“上海”的摹本。在中国的众多城市中,上海最格格不入,因为她是一切最新潮思想的源头,但同时生活在这里的人又无比怀旧。当你走在中山东一路上,和平饭店和海关大楼勾起所有你关于那个时代的想象,走进随便哪一栋建筑中,教堂般的肃穆让你不由屏气凝神,一刹那时间和空间都会凝固,然后疯狂倒流回去,空气变得浓稠,带着若有似无的香气和流动的黄金般的色泽。
  
  写上海仿佛是女人的专利,过去有张爱玲,现在有王安忆、程乃珊和陈丹燕,可惜程乃珊已经去世。她们写上海女人的丝绸旗袍、写精致的挎包、写走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铿锵声响的高跟鞋、写王家沙的蟹粉小笼和乔家栅的青团、写天鹅阁的鸡丝焗面、写老上海闺阁中放着的桃花心木梳妆台、写寻常百姓灶披间的小馄饨和马兰头……当然还有百乐门留声机的咿咿呀呀和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恩怨情仇。就像张爱玲在《金锁记》开头写的那样,“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隔着世代去看当时的风花雪月,朦胧却有真切的美。那时人的命运被时代推着挤着,到最后只剩现实,无关风月。
  
  今天上海的街头还看得到王琦瑶吗?是有的,不过很少了。当暮色降临后,百乐门舞厅门口停着的某辆轿车里,下来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她的背还是挺的,妆也是得体的,眼角的鱼尾纹里可以看到一点美目盼兮的风韵。走上弹簧地板的一刻,她们总会轻轻叹息,是回想起当年。百乐门曾经被改名“红都电影院”,现在修旧如旧,恢复了它最原来的模样。走过的本地或是外地的年轻人总会停下脚步,在马路的对角凝视它一番,原来这就是当年的远东第一娱乐场呀。愚园路和万航渡路交错的十字路口,还留着几根电车线,再往前是南京西路,就是曾经的静安寺路。张爱玲站在常德公寓的阳台上的时候,看到电车在静安寺路上叮叮铛铛驶过,甚至能听到外滩海关大楼传来的钟声。今时今日还能在百乐门跳上一曲的老妇人,其中大多数现在的身份是华侨,是时代大浪淘沙后极少数的幸运儿,是幸运的王琦瑶。但如果追根溯源,她们的出生恐怕和王琦瑶就不相同了,应该是在愚园路或淮海路的大宅子里长大,而不是王琦瑶这样的弄堂儿女。当今天,她们的舞裙再次在百乐门舞池中画圈的时候,心里会不会有前朝遗老式的悲凉,想着想着会不会流下一滴眼泪呢?这几十年的世事苍凉,是多少言语都说不清道不明的,最后就只好被浓缩在这一滴泪中。
  
  在《长恨歌》里,王安忆用尽全力去描绘上海,力气落到下笔处却举重若轻。这是她生活的积淀,也是她成长过程中地缘的不断融入。开篇的弄堂、鸽群和其他极其琐碎又真实的细节,都仿佛电影中的空镜头,没有情节,但却构建了一个意象,只有在这样的时间和空间里,才能出现王琦瑶,才能出现之后所有的故事和章节。
  
  照说从前,王琦瑶这样的人很容易被人诟病,十九岁无名无分地跟了李主任,后来又未婚产子。读完《长恨歌》,却对她陡然生出许多同情。就像王琦瑶外婆说的,她人生的头开坏了,之后也没有走好。在王琦瑶的许多段真切或似是而非的感情中,最让人唏嘘的是她和毛毛舅舅的一段往事。王琦瑶对程先生只有感激毫无爱情,世上好像有很多程先生这样的人,付出很多却得不到任何回报,你不知道他后不后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而王琦瑶和毛毛舅舅之间,是肯定有爱的,掺杂着惺惺相惜的同情。早就知道没有结果,但王琦瑶还是暗暗生出希望,并不仅仅贪一时欢愉。如果其中有人换了身份,这未必不是一段良缘。毛毛舅舅的人物形象塑造极为成功,庶出的独子,本身就充满矛盾。那时的上海也是有很多这样的年轻男子,他们爱上一个出身低微的女人,终究不敢忤逆家族的意愿,让良缘空成遗憾。没有人应该被责怪,就像王琦瑶和毛毛舅舅都知道,这段情是肥皂泡一戳就破,就像很多迷没有谜底,很多故事没有结局。
  
  薇薇这个女儿,和母亲有太多不相像。王琦瑶早熟,早就看透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她处处小心翼翼,敏感又骄傲,骨子里还有自卑和自怜;薇薇天真,不经世故。帮薇薇准备嫁妆的时候,王琦瑶难免想起自己,每个人都渴求白首不相离的婚姻,但她好像从打上“上海小姐”标签的那刻,就被剥夺了资格。书的第三章对我的吸引力减小了,可能是离我出生的时候近了,一切都有迹可循,反而让人没了惊喜。王琦瑶再次在家里举办小聚会的时候,她看着身边的老克腊、张永红和长脚,可能会不止一次想起二十几年前的毛毛舅舅、萨沙和严师母。西点一下子满大街都有,但都是串了味的,王家沙的汤团漏了陷,老招牌也不再是老招牌了。当年平安里小房子里那种冬夜里的亲昵,相依为命般的陪伴也是再不会回来。
  
  像我这样出生于1990年以后的一代,仍对解放前的上海存有一些幻想和留恋,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而现在这座城市已经改变太多。《长恨歌》中的细枝末节都是我极为熟悉的,但时间似乎变成磨砂玻璃横在我们之间,让一切都看不真切。书里的百乐门、愚园路,是我从小不知走了几回的。书里的王琦瑶,也是我有些熟悉的,是某个阿姨的母亲。当年她是不折不扣的百乐门里走出来的舞女,多少有钱人家的小开向她献过殷情,而其中一个与家里一刀两断,和她结为夫妻,就住在梧桐掩映的愚园路上。洋楼、纺纱厂、老妈子,同样是熟悉又陌生的,那种自家洋楼被外人占领的尴尬和无奈,我的上一辈也体验过。当年爷爷是上海滩的水产大亨,奶奶年轻时是纺纱厂女工,后来当上爷爷唯一的太太。听说干活的老妈子偷走一根金条,奶奶说她们家里穷苦,宽容地表示不要追究。爷爷奶奶去世得早,我从黑白照片上看到奶奶穿着旗袍,坐在藤椅上,头发被精心烫着卷,手上戴着戒指。书里的严太太是不是也打扮成这样呢?再后来,爷爷奶奶家里的值钱东西被抄走了,三层的楼房里也挤进来其他不属于这个家的外来人。一个时代终结,另一个时代迫不及待要开始它雄伟壮阔的篇章。
  
  夜晚走在南京路上,两边的招牌依旧闪亮,耀眼夺目,身边是川流不息的人群,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和心事,从四面八方汇集到这座城市。你会看到一个年纪不小的女子,她唱着忧伤的外文歌,或是跳着属于她自己的舞蹈,从不理会旁人的鼓掌和喝彩。她身后的两个或三个男子,那是真正的老克腊,他们涂着发蜡,皮鞋擦得发亮,一丝不苟地穿着西装,吹萨克斯伴奏。围观的人群里有常来的,悄悄告诉旁人,你看喏,他们以前都是在和平饭店里表演的。在悠扬的带着异国情调的萨克斯声中,他们回到旧时光里,回到那个百乐门旋转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年代,回到属于他们的世界。那时的上海,摩登又风情万种,包容又生机勃勃。
  
  四十年后王琦瑶暮然回首,才发现时间竟然过得这样快。那张署名“沪上名媛“的照片、那个被白色粉色康乃馨包裹的夜晚,竟然恍如隔世,它们和之后的悲欢离合被一起撕碎,扔到时光隧道里,一去不复返。而再过四十年呢,我们在这座城市仅剩的残骸般的弄堂里,只看得见似水流年,却再看不到王琦瑶这样的如花美眷。
  
  


  长恨歌
  
   小说被作者分为三部,可以说一部有一部的好,看到后面竟然觉得越发精彩,甚至看着未读的书页陆续变薄,会对末页来临而忐忑。
  
   起初的第一部,开头几节是纯散文味道的,初读很难读进去,如果静不下来,私以为是暂且可以跳读的。 这些文字似是电影的长镜头,慢慢拉开序幕,把故事的基调甚至故事的结尾都已经暗暗的织进去了。到得韵味浸足了,第三节“闺阁”,主角出场,则是蒙太奇的感觉,顿时有一个形象跳脱出来,活泼泼的,那青春气息扑面而来。虽然写的是上海几十年前的光景,但那种年纪那种样的女孩子是每个时代都有的,可以说,每个时代都有那样的一个王琦瑶。
  
  
   说完开头再讲结尾。一直觉得敢写结局的作者是有一定勇气和胆量的。现在很多讨巧的作者都喜欢以“留有余韵”将许多故事不了了之,让你读到最后一页还吊着一个悬而未决的心。或许有时这样写可以达到不错的效果,让人看完惦念着后面的故事,惦念着人物的结局。但不知这些“未写完”的故事,若真要动笔,作者可有勇气写的出?交予读者一个精彩的结局呢?
  
   因此说,王安忆是有勇气的,敢于写出这故事里每一个人物的结局,甚至很直接的写到了死亡。
  
   这一点上,似乎和张爱玲一些小说宿命的结局会不谋而合,但私以为张爱玲有时候过于残忍和直接,王安忆却难得有一种对人物的悲悯。这种悲悯是你在文字里感受出的,即便是再卑微的角色,作者也是对他们存着一丝怜惜。
  
   因有这份悲悯才能有王琦瑶这样一个精彩的人物。 是精彩的人物而不是什么女性的楷模之类。只是一个小角色,美貌聪明,但也正因美貌和聪明吃了不少苦。而王安忆的好处正式这里,她并没有主观的去评述一个生命意义的值得与不值得,只是去叙述。于是,你会知道每个小人物都有他们所以为的值得的人生——程先生的等,蒋丽莉的轴,老克拉的梦,薇薇的简单近蠢。每个都鲜活。
  
  
   然后定下心来,多读几遍,你也会发现其实这故事很多地方不乏有狗血的桥段,而作者淡然流水般的文笔铺开来讲,丝毫没有让读者受到撒狗血的惊吓。高明之极!!为此,这书遍是可以一读再读了。
  
  
   读王安忆,是常听人将她和张爱玲两人做比。对张爱玲,一直是喜欢,但也不至于痴爱。于是存着些许好奇,便起了想读的念头。却不想《长恨歌》居然让我看到另一美好景色。 那是一个娓娓道来,不急不缓的故事。而作者用心在于,并没有把所有本末说的过透,把人物描写的过于死板,他给读者留下很多可以自己去思索的留白,而不是让人读起来时绵密的透不过气或被文字拖着走。
  
   当然,有一点可以拿来和张爱玲互相参照的,是对于时尚的文学解读!你能看出王同张都有相当好的时尚的品味。张爱玲有一篇更衣记自不用说,王安忆在这部书里对上海近半世纪的时尚也是着了许多笔墨的。王琦瑶的一些时尚态度甚至今天看来仍是称赞!如写到潮流,如下“本来时尚确是个好东西,可是精英们不断其他而走,流失了人才,渐渐地就沦为俗套。”一针见血,十分精准。
  
   另,就她里面写蒋丽丽的山东婆家人,更是精彩。我怀疑是否与她一些个人经历有关? 不然绝写不出那么生动的气氛!也让这书平添了更多的地气儿。
  
   王安忆,准备多读些她的文字,真喜欢。
  
   她就是,写出来,给你看,让你想,然后再看,然后怅然。。。
  


  一曲长恨歌,两心难相知。三坠情网终成空,四时转瞬一场梦。
   掩卷,放下《长恨歌》,不知何故,信手写下这样的文字。
   王安忆笔下的上海,有永远低飞着的不知疲倦的鸽群,鸽群下有永远阴暗悠长的藏着秘密的弄堂,弄堂里有永远流转着的议论不息的谣言,谣言里有永远不变的那些平凡人家里走出来的女性。而谣言里时常更换的主角里,就有一位从平凡人家里走出来的女性,王琦瑶。
  王琦瑶是那种生活在里弄的普通女孩,没有倾国倾城的惊艳美貌,像其他的女孩儿一样上学,放学,过小女生的生活,有小女生的心事。没想到,一次偶然的试镜机会,掀开了她在上海这几十年来情情爱爱的序幕。
   故事的起点,是三十年代的上海,风云变幻的背景。
   王琦瑶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子。但她那种出自平凡人家的独特气质,却留在了每个人的心里。只是第一面,那种逼人的灵动,清丽脱俗的随性,便不可抗拒,让人欲拒还迎。试镜没让她得到女主角的角色,可就是因了这个契机,她认识了摄影师程先生,全靠程先生为她拍的照片让她崭露头角。再加上一向亲近她的同学蒋丽莉的帮助,她参加了上海小姐的选举,还一举夺得季军。自此,王琦瑶再不是那个普通弄堂里的平凡女子。她不平凡的情与爱,就要走上舞台了。
   成为季军的王琦瑶多少受到一点关注,而这其中,就有当时国民党的要员李主任。李主任是那种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却对王琦瑶独特的气质一见倾心。没错,她的美不倾国,不倾城,却足以长留心间。那种初涉世道的单纯气质,没一处不让李主任魂牵梦萦。很快,王琦瑶就过上了好几年“金屋藏娇”的生活。那些简简单单的日子里,她每天要做的就是思念,在悠长的白天里等待黑夜到来,在短暂的黑夜里等待李主任共度良宵,再在又一个悠长的白天里怀念那些为时不久的缠绵。李主任是她爱的启蒙,可以说,是他教会了她第一次去爱,第一次体验那些悠长的思念。她的日子简单而漫长,漫长却又短暂。因为,短短几年后,李主任便神色匆匆地找到她,把一盒金条托付到她手中。王琦瑶也预感到这次分别很可能就是一辈子。果然,仅仅数月,报纸上就出现了李主任出意外的消息。
   那个战乱中的年代,谁可以给谁永恒,谁又可以允诺谁一生。爱的初体验是太短暂的昙花一现,注定在那片阴云中匆匆而去。
   失去李主任的王琦瑶,知道自己是再难一直躲在上海深深的弄堂里了,便到乡下去躲一躲风头。乡下里她邂逅了对上海一直心存向往的阿二,阿二的憨直让她发笑。而阿二执意考了上海的一所师范学校以后,她觉得,自己也坐不住了,她要回到上海这片曾经的伤心地,回到那个给了她一时的光彩也给了她一时的伤痛的地方。她知道,自己是属于上海的,一成不变的普通生活,她不习惯。
   重回上海的王琦瑶,接受了培训成为一名靠在弄堂里替人打针为生的注射师。本是平淡无奇的生活,却因为与严家师母的邂逅,打破了平静。由于严家师母的介绍,她认识了毛毛娘舅,那个让她付出第二段情的男人。只可惜,毛毛娘舅并不是那种值得她托付终身的人。她怀了他的身孕,他却不愿承认,还要她把孩子父亲的身份转嫁到自己的牌友萨沙身上。在这段爱恨交缠的日子里,幸运的是儿时的朋友蒋丽莉又找到了她,还跟她说了当年共同的朋友程先生的近况。
   有谁知道,当年英俊潇洒的程先生,竟一直单思着王琦瑶,还为她至今未娶。如今,一个人的他,独自思念着她,早已形销骨立。蒋丽莉让王琦瑶主动去找程先生,无疑把他从痛苦的深渊一下子拯救了出来。重遇王琦瑶的程先生,像换了个人一样,曾经的生命力又活过来了。只是,程先生明白,自己出现的时机终是太迟。他知道此刻的她已心有所属,却不作挽留,只静静地看着她,希望她幸福。
   是的,正是有了程先生,王琦瑶才能度过那么多次的劫难。临产的时候,没有一个男人在她身旁,是程先生,临时雇了车子,载她到医院生下了女儿。生孩子后的王琦瑶,虽说门前又热闹了起来,可是去看她的毛毛娘舅,还是带着那种不敢认她的态度,隐隐地有着隔阂的。只有程先生,一如既往,伴着他的关心和爱,在王琦瑶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出来,守护着她。
  三年灾害时期转眼就到,王琦瑶虽说有着李主任遗下的金条,却轻易舍不得动用;而每当困顿的时候,又是程先生,用自己不多的积蓄,为她和婴儿买到了营养品,帮她度过了那个艰难的时期。可惜,浪漫的情节是不会发生在这部略显沉重的小说里的。王琦瑶跟程先生之间终于也尝试着迈开那一步,可惜,在最逼近幸福的时候程先生却选择了保持现状,让他继续守护着她,却不选择做她的谁。两个人的关系,就这样一直维持下去。
   好景不长,文革的风潮打倒了很多人,程先生也是其中之一。自尊心强的他毅然选择了自杀,那纵身一跃的身影孤单如长空中一片破碎的落叶。孤身一人的王琦瑶,把女儿薇薇拉扯大。薇薇长大的年代正是上海转换姿态的七八十年代,那时候的年轻人,张扬而喜欢凸显个性。王琦瑶天生有着洞察时尚的气质,可对女儿的品味追求只是笑而不语。薇薇长大以后,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朋友,让这个破旧的家又重新热闹了起来。人过中年的王琦瑶,早已心如止水,面对这些后辈,她有着睥睨一切的淡定,却从不吝于把自己身上独到的见解带给他们。派对上遇到的老克腊,算是她遇到的又一段情,但此时的感情已不似年轻,是带了忘年交一般的惺惺相惜的,多了沟通与探求。当然,身边的人都不能陪她长久。薇薇出嫁了,丈夫是个很好的男人,不久便把她接往了国外。老克腊也在不久以后离她而去。
   故事的结局,是仓促而富于戏剧性的。薇薇的朋友长脚,平日一副仗义疏财的样子,内心却是财迷心窍,在知道王琦瑶有藏着金条的箱子以后,总是隔三差五上来串门,想要谋取那些金条。有一晚,长脚偷到了钥匙,偷偷到她家中盗窃,没想到被她抓个正着,情急之下与王琦瑶起了争执,她哪里是对手,就这样被狗急跳墙的长脚掐住了脖子,与世长辞。
   一个见证上海六十年风云变幻的奇女子,就这样以这样一种方式离开了这个她爱过恨过的世界,令人唏嘘。王安忆那支柔肠百转的笔,与其说是在写王琦瑶悲剧的一生,毋宁说是要缔造一部上海的史诗,一部由普通人见证的史诗。书中无处不穿插着她对上海独到的描写,虽说那描写不一定带着眼见为实的鲜活质感,却能让人切切实实捕捉到上海六十年间点滴的变化。书中开头五章确实略显沉闷,分别以弄堂、闺阁、鸽子、谣言、王琦瑶这些名词为题目,纯粹的描写好像要为我们仔仔细细搭建一个宏大却真实的背景。王安忆写这部小说确实也是独辟了蹊径的,开头五章没一个字涉及到情节,都是大段大段的描写,字字句句是对上海的印象与描述。看这五章的读者,基本不会觉得这作品有着小说的感觉,像部纪录片还差不多。确实,这样一种独特的编排是巧妙的。
   然而,当翻开第六章的时候,我开始惊叹于作者那种独特的描写与情节铺展。文笔略显冗长是明显的,人物一举一动的内心世界好像也要刻画到骨子里一般。那种细腻到骨子里的调子是需要很大耐心的,然而细细咀嚼下,人物的内心也像贴到了心窝子里那样。也正应该感谢王安忆那种接近于工笔画的细细刻画,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也许不够真实却足够精致的王琦瑶。审视她一生中经历过的三段情爱,也是足够让人唏嘘的。而我却始终执拗地认为,和她在一起过的三个男人,她并不是真的爱他们。李主任无疑给了她爱的启蒙,可我更觉得那并不是一种属于女人的挚情挚爱。她跟李主任的交往,多是像不谙世事的女孩儿跟打滚多年的情场老手相遇一般的,却并不是被征服,只是懵懂地被那种稳重可靠的倾慕所迷。李主任身为国民党要员,她一个小女孩儿,再不喜欢他又能怎样呢?更何况对方不惜重金将自己安置在爱丽丝公寓里,给她安稳而无忧的生活,于是她每天唯一的苦恼就是等待,等李主任的出现,来和她短暂的缠绵。而我却觉得,这日以继夜的思念,不是以爱做背景的。真正的爱在她这个年纪更应像一场奋不顾身的出走,而不是带了以事业、金钱为背景的依靠。
   而王安忆很明显是要将王琦瑶的悲剧延伸下去的。李主任过早与世长辞,让她短暂的无忧生活就这样曳然而止。更令我叹息的是她跟蒋丽莉的友谊。蒋丽莉是为王琦瑶的气质所吸引的,没有她全心全意的帮助,也没有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季军的情节,更别提后面遇到李主任了。可命运捉弄她们的是,偏偏蒋丽莉喜欢的程先生,一直只倾心于王琦瑶,而王琦瑶又对程先生的好感视若无睹。一个情感的连环套就这样可笑地禁锢在他们三个人中间。可三个人之间的感情,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自此至终都还是真挚感人的。王琦瑶重回上海以后,若非蒋丽莉一直执意的寻找,就不会有后来程先生与王琦瑶的重遇。蒋丽莉对他们两个可谓是尽心尽力到了极点,尽管王琦瑶后来对她没有昔往的那种亲密,尽管王琦瑶某程度上还是她最大的“情敌”,她一点儿也没有计较,还主动制造机会让他们俩重遇。王琦瑶有此密友,亦可算是几生修到。
   可自此至终,贯穿整个故事带给我温暖和感动的,仍然是程先生这个人,这份情。程先生本是前途大好的摄影家,在王琦瑶出现以前,他的生活一直都是规整而优雅的,举手投足间有着浓浓的绅士风度。他对照片、对模特的要求很高,也正是这样,王琦瑶身上独特的气质刚好切合了他对艺术的所有理解——甚至还切合了爱情。她小家碧玉的那种清丽脱俗,不是程先生用情于人的独特角度挖掘,是难以在照片上传递得淋漓尽致的。可命运偏偏爱开玩笑,这样一个从别的地方来看根本无可挑剔的男人,却偏偏得不到王琦瑶的爱。程先生身边追求者众,然而他一个也看不上,他心里只有王琦瑶一个,也真像他后来内心的独白一样,“我这生,是为了王琦瑶一个人操劳的”,他为了她可以终身不娶,可以忽视自己身心的一切享受。因为,她才是整个世界。得知王琦瑶跟了李主任的那一刻,他再也抑制不住自己,一个人躲到小竹林里放声大哭,因为一直以来支撑他整个世界的那根爱情的柱子轰然倒塌,他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成为她爱的对象,他痛苦于王琦瑶要在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年纪,委身于当时的要员。可是他没办法,他所有的爱也难以向她表达,他可以做的只能是以一个无奈的旁观者的身份,默默祈祷她的幸福。
   所以,程先生后来的转变是巨大的。曾经他是爱好摄影的有为青年,守在王琦瑶身边,替她张罗上海小姐的选举事宜,带她出入各式饭店,和她见识各种新式的东西。如今,王琦瑶离他而去,他便变成迥然不同的一个人,万念俱灰,曾经视若珍宝的照相设备也不檫,居住的整间屋子都积满了灰尘。而重遇王琦瑶以后,他又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切好像重又灌注了生机。只可惜,这个一生都在守护王琦瑶的男人出现的时刻总是那么不凑巧,他重遇她的时候,她早已倾心于毛毛娘舅。那个男人注定是功利化,善于捕捉女人的心的,他不会为女人放下自己的名声与事业。可王琦瑶还是陷进去了,或许她不是真的爱,她是知道年过三十的她已经输过一次,她不能再输,她愿意在这个男人身上寻找依靠,再赌一把。唏嘘就唏嘘在她偏没有早点遇上程先生!只有程先生的爱,是纯然不掺任何杂质的,他的爱一直都是在旁边默默地注视,在王琦瑶最需要的时候站在她身边。程先生一开始总是给我凄凉莫名的感觉,然而读久了,我却觉得,程先生未必不幸福……能守在一个人身边,看着她过得好好的,在她需要的时候伸出手去,是他作为一个男人最大的幸福。为她的幸福而幸福着,程先生这一辈子虽说都是为王琦瑶而活的,却也值了!
   只是,掩卷长思,我一直在想程先生最后为什么没有靠近。王琦瑶分娩以后了的那段日子,一个人带着女儿,艰难异常。若不是他每晚陪她彻夜谈心,每日陪她料理生活起居,那日子想必会艰苦得多。这样一种环境下,要走到一起其实也是不那么难的。而程先生确乎是个君子。每次到她家中, 除谈心作陪外,从不做别的猥狎之事,两人之间的关系始终风清月朗。可程先生就是不开口,不走到那一步去,虽然两个人都明了,再这样下去,终会有开口的一天的。王琦瑶的内心,也是在想“若是他提出来,我必不会拒绝的。”然而,悲剧恰恰也是在于,这句其实也暗示了王琦瑶和程先生内心都明白,她对他仍是只有恩,没有爱的,就算不会拒绝,也肯定是出自感激。所以,最后程先生终于开口了,不变的是他的爱,变了的只是他口中的承诺。程先生在她生命中最好的年华里没有得到她,然而此刻他终于有机会得到的时候,他却主动提出了保持这一种关系,也许他经历了太多的变迁,已习惯王琦瑶带给他的有笑有泪的感觉了。眼前的这种关系,虽然相比以前还是没有太大变化,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对于他来说,能继续守在她身边,已经足够,就算他不是她的谁,能伴她度过生命里的这一段时光,就够了。
   或许,人还是在接近幸福的时候最幸福?我想,程先生应该已经看到了幸福的曙光,可是他没有选择去靠近,他选择了继续在原地痴痴地守望,也许这样一种始终让他带着期盼的状态,更能满足他心中对幸福的体验罢?我不是程先生,程先生也终究是王安忆 笔下的一个人物,没有人可以作出回答。我想说的只是,今日这个社会,已再难有程先生。
   物欲横流的今天,大家都为各自的饭碗奔忙,当爱心和情感都可以量化的这个世界里,能奋不顾身为所爱的人献出一切的,早已是屈指可数了。在略显浮躁的节奏里读到那个年代里如此撼动人心的献身,怎会没有久违的感动呢?只可惜,作者仍然要将悲剧进行到底,她让程先生这个悲情的人物选择了最奋不顾身的一种方法,从高空一跃而下去告别这个世界,去宣示自己对那些盲目打压思想的无知者最深的蔑视。
   这个看似柔弱可怜的男人,其实才是整个故事里最刚毅不屈、有情有义的一个。
   看程先生看到潸然泪下,是王安忆笔法的成功。而这部佳作当然也不乏一些败笔,我觉得她写七十年代的上海那部分便有着不少硬伤。首先是对于薇薇的描写,作者也许是想通过她去表达七十年代上海的变化,可这个人物的安插显得太突然,没有衔接,写薇薇的那部分很有喧宾夺主的感觉。还有最后的结局,更是令人觉得突兀和仓促,整部描写王琦瑶一生情爱的故事竟然是在长脚的因贪念而杀人中曳然而止,虽说故事是个悲剧,但以这种缺乏衔接性的结局收尾,与前面跌宕起伏的情节相比未免显得狗尾续貂。还有很多非心里刻画的描写,也显得多余冗长,耗去了一些赏读情节的乐趣。
   一千个读者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或许,每个读完《长恨歌》的人,心里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吧!不仅是对王琦瑶这个人的喜恶,还有对上海的印象,对那个年代里爱恨情仇的看法,大抵都会产生很多分歧的。对于王琦瑶这个人,我只觉得,她一生的爱与恨太过百转千回,而我却感到她经历过的三段情没有一次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只有程先生对她至死不渝的单相思让我看到了爱的光芒。只可惜,这份纯真的爱难以得到她的回应,她内心对于程先生一直也只能是感激,注定了他俩一生的遗憾。或许,很久很久以后,当王琦瑶的灵魂化身上海弄堂上空那群鸽子里的一只,在自由的飞翔中再一次审视这片熟悉的土地,看着这片土地上继续为爱恨情仇而纠结不已的人群,会自心底发出自己一直以来都想问的问题:“问君何所恨?”
   我想,千言万语也许都只会汇成一句回答:“此心长恨君。”
   因为,那些萦绕在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情感,只能是回忆里已经走远了的那个人,他在生命里与我们作陪的时光也许只有那么一段,刻下的印记却是永恒的,像一道血红的疤,长留心间。
   或许,上海滩旁千千万万的王琦瑶一样的女子,终其一生,都会写下这样一首长恨歌吧。
   终究是:问君何所恨,此心长恨君。


  王琦瑶的一生,没有恨过别人,她能恨的只是那个时代与岁月。这恨也是不动声色、无求无欲、隐隐约约的,可是回望一生的时候,这恨却是痛入灵魂又无力回天的。
   四五年的大上海,繁华再现,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的女儿,她一生的经历遭遇都始于这里也结束于这里,这一年她的照片被登在《上海生活》的封面上,称之为“沪上淑媛”。“一九四六年的和平气象就像是千年万载的,传播着好消息坏消息,坏消息是为好消息作开场白的”,这一年王琦瑶16岁被选为“上海小姐”,成为最为摩登的代名词。
   友情也是这一江春水里滚滚流淌的。吴佩珍把王琦瑶带进了片厂,开始了这爱恨交织造化无常的四十年,年少的友情似乎很是微妙,无缘由的别扭着闺阁里的感情;蒋丽莉和程先生把王琦瑶推上了上海三小姐的位置,带来了王琦瑶生活起伏无可奈何的四十年;后来在平安里与严师母邻里的那些岁月,围炉夜话、下午茶、牌友、点心……繁华尽享,热闹是连成片的,但孤寂也是连成片的;步入中年和薇薇的朋友张永红算得上是忘年之交,那种往来和交流是让人舒服的,至少它给王琦瑶的生活带来了几丝生机。
   爱情,不言而喻,是王琦瑶一生的痛也是她一生的恨。程先生,第一个把王琦瑶的好看收进相机的人,却没有缘与她一起走;爱丽丝公寓,王琦瑶把一切交付给李先生,明知道会无结无果,但这就是过日子,李先生并没有辜负王琦瑶,他是政治家,淮海战役拉开帷幕,北平飞往上海的飞机坠毁,他丧命,却是以张秉良的化名,但是这是为王琦瑶所不知的,她只知道爱丽丝再也没有等来她的李先生。
  逃至邬桥外婆家吧,阿二却为之只身赴上海,这是要源于多么无知的力量的,才有了这无畏的行动,这个故事没有了后来,毕竟茫茫上海城,时间飘渺;平安里的日子,王琦瑶是把时间掰开来过的,她当了注射护士,怀了康明逊的孩子却是不能与之结婚的,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薇薇,萨沙的来与去,其实都明白只是不说破罢了,正如那句谁都看得见你我混在凡尘;王安忆在书中说,王琦瑶与康明逊后来成了一对真正的老熟人,是你知我、我知你,却是桥归桥、路归路。1960年再见程先生,这个为她终生未娶的男人,但已然是无力回天,1966年文革到来,他自杀于此年。一直追求程先生的蒋丽莉后来结婚生子,加入共产党,但是她并不幸福,最后死于癌症。
  亲情似乎在这个故事里参与的很少,那就是薇薇。薇薇的时代,追求时尚,和母亲有着种种的冲突,上海再度繁华,王琦瑶感觉她的世界又回来了可她却成了个旁观者。老克腊是王琦瑶的最后一个情人,我无法评论这种感情,它无疑是王琦瑶孤寂人生最后的一点安慰。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是改革开放下上海社会的一个受害者,迫于生计、感情,动了念想去占有不义之财,王琦瑶最后的告别就是与长脚,他杀了她。
  王琦瑶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那盏摇曳不止的电灯,长脚的长胳膊挥动了它,它就摇曳起来。这情景好像是很熟悉,她极力想着。在那最后的一秒钟里,思绪迅速穿越时间隧道,眼前出现了四十年前的片厂……
  王琦瑶这一生的幸或不幸,似乎都源于那个时代,我同情这个女子也敬佩这个女子,她的后40年代表了一个漫长的时代,纵是人生长恨水长东,在王安忆讲述的故事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命运。
  


  只有时光才是个美人阿。
  到尽头的船,无处可去。
  没有什么永恒,只是无奈。一切似乎都有了定数,从一开始,我们就只能跟着走。没有选择。
  你所拥有的繁华和绚灿,最终要用余生的孤独来填补。
  如果我是王琦瑶,我会选择程先生。人的一生,如果不能选择自己所爱的,为什么不选择爱自己的呢。李主任的爱是霸道的容不得说不字。阿二的爱是懵懂的,对阿,他只是个孩子。康明逊的爱是懦弱的残忍的。老克腊的爱是幻梦的,也是乌托邦式的。只有程先生,是纯粹的深沉的温暖的。四十年前的旧相片,弄堂,鸽子,开麦拉,邬桥,爱丽丝公寓,上海。只是浮生若梦。
  繁华褪尽,只愿还有一人陪我看细水长流。
  世界上千千万万个人,陪着走的,只可能只有一个。
  只是世界那么大,时光还没有老,我等的人却偏偏没有来。


  在发今天的例图的时候,看着看着梵高的那副“星夜咖啡店”就想起了王安忆的那本《长恨歌》,想起了王琦瑶赶到邬桥避难时,那个月夜阿二对她说的那段话。阿二夸王琦瑶是个诗人,王琦瑶问他为什么,阿二说因为“诗就是一幅图画”。待王琦瑶领会到阿二的意思时,不觉红了脸。我是在从重庆到成都的列车上读到这个片段的,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如果诗文亦画,画亦诗文的话,那么在月夜下的那两人所组成的画面实在是再美不过的诗篇了。
  王琦瑶最美的瞬间便是此时了。
  我前几天跟司文君说,我在看《长恨歌》之后才知道一个女人自己孤身一人生活是有多难。虽说凭着王琦瑶的美貌与气质,她的身边是不会缺少男人的,可是无论如何,总是阴差阳错的,到最后没有任何一个男人给予她最终的归宿。无论是李主任、康明逊、还是老克腊都没有给她一个她也许甘愿过的上海女人的日子。而这三个人她都是有情的。
  程先生,也许是王琦瑶生命中对她最好的人了,从当初的三小姐到最后身为人母,程先生从来都是默默的陪伴在她左右。我不想说程先生是王琦瑶的备胎,总觉得这是对程先生的侮辱,他是一个有人格的人,可是他的人格,他的原谅,他对王琦瑶的情,他对王琦瑶的好,他为王琦瑶做的一切都没有打动王琦瑶的心。“这恩与义是刻骨铭心,永世难报。”可为何却少了个情字呢,王琦瑶自知程先生对她是有情的,可她却不忍心给程先生个念想。
  程先生其实也心里早就知道是这个结果,可他总是抱着一丝希望的。“月光透过窗帘,正照在他脸上,真是清凉如水。“人最悲哀的时刻,莫过于本来渺茫却始终抓着不放的最后希望破灭的时候。有的人害怕这一刻,所以一直在煎熬中诚惶诚恐的等待,自己欺骗着自己,获得一丝心灵的慰藉。
  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之切,他是不会求诸于女人做任何事情的,他只求女人一件事,那就是情。程先生第一次醉宿在王琦瑶家,王琦瑶说的那一步之遥,对于程先生来说其实是万丈深渊,想让他越过这一步之遥,比登天还难。他不求诸于王琦瑶的身体和名分,他只求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就够了,可他等到的只是一片悄然无声。


   在回家的火车上一口气看完《长恨歌》。这本书曾在我的书架上搁置了很久,起初买来拆开塑封之后只是略微浏览了一下开头,觉得不那么想读,便索性放下了。书架上总是有很多这样的书,倒是图书馆借来的,总是挤出时间看完。
   《长恨歌》分为三个部分,粗看起来第一部是对这个城市局部的细致描写以及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出场,第二部则大概算是一个高潮,是属于王琦瑶的辉煌年代,第三部就到了油尽灯枯的时候,什么都要有个说得过去的结局。然而其实只是对第二个部分的补充,即使人物都有了新的,时代也不再是过去的那个时代,但仍旧还是充满了对过去的依依不舍。
   整本书读下来,我看到的似乎只是一个没有开始就结束的故事,抑或可以说,在这本书里,上海这座城市,才是主角,而至于女主人公王琦瑶和她周围来来去去的人,则都像是一个不问来处的点缀,点缀这座年轻又自觉沧桑的城市的一点叹息。
   上海,始终是年轻的。
   不过,我还是喜欢对这座城市的描写的,那么详尽,只有生活在其中很久,只有从小成长在其间,才能有的体会,而这种体会,其实每一个热爱自己出生地的人都会有。
   我们掌握着这座城市的举手投足,知道它的每个秘密,像衣服上细密的针脚,每一针都有我们的参与,所以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其间缝制进去的,都是自己的一番心情。
   书里面大概写的是爱情,然而我也没看到爱情。因为只有顺水推舟似的选择,有老上海的世故人情,然而除此之外却没有主人公自己真切的情感波澜,或者说有那么一点牵线木偶的味道。写到王琦瑶在程先生和李主任之间做选择时,似乎无论选择哪一个都是老式的,失去新意的,不是角色本能的。
   说实话,在人物的塑造上,这本书并没有那么令人信服,其中有个人物,叫阿二,写到后来似乎也没了音讯,是去了南京,还是只是作者安排的一个借口,让王琦瑶再次生出回到上海的心?所有的男性人物之中,着墨最多的也只是那个作为“底”的程先生,而其他的诸如李主任,康明逊,萨沙等人,终究只是一个符号,让人没有深刻的印象。
   比起王安忆的中篇《小鲍庄》,《长恨歌》似乎显出一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
   曾经读到王的文学评论,总觉得这才是她的优点,心中比谁都明了,然而苦于说不尽兴。
  


  长恨歌的作者是王安忆,后来听人说才知道她走的是张爱玲的文风,不过相比张爱玲来讲,只能说差强人意吧。
  这小说里的旁白实在是太冗长了……好啰嗦,刚开始以为是作者的铺垫,所以她讲得那些弄堂啊、鸽子啊什么的我就细心地看了,后来才发现作者一大堆啰嗦的旁述有点像肋骨——取之无用,弃之可惜。我想应该也会有不少人诟病她这一点吧。不过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还有几点想要说一下。
  先说她的结局设定,王琦瑶死得很突兀,就说那个长脚吧,就之前小说的描述,应该还不至于是个会发狂杀人的人,而王琦瑶那么聪明的一个人,明知危险,又怎么可能在自己完全是弱势的情况下和长脚对峙呢,实在是不合理,有点为死而死的感觉。
  还有一个就是程先生,相对于其他男性角色,程先生算是着墨较多的,性格也比较立体,不像那个李主任或是老克腊一样比较平面,像个影子一样就过去了,我是很希望程先生能在王琦瑶心里占有一席之位的,可是在他死后,不管正面还是侧面就完全没有再写到了,这点让我很为程先生不平,私以为作者不喜欢程先生这种类型的男人。
  还有就是王琦瑶,作为小说女主角,毫无疑问作者是想要让她讨人喜欢的,不过看完整部书之后,实在是让我喜欢不起来,其他的女性配角都是为了托高她而写低了,我比较喜欢蒋丽莉那一段,特别是她临死时,王琦瑶在房间里和她的那一段,让我觉得还蛮有血泪的,越到后面就越不喜欢王琦瑶,可能作者是想要塑造一个为爱而生的女子来反映大上海的风情,却功力有限,如果她最后能把王琦瑶写成一个历经沉浮又乐天知命的女人,我想也会有不少人喜欢的吧。


  王安忆,只听这名字,便觉得会写得一手哀婉繁华的东西。
  
  似曾相识的基调。大三吧,有段时间比较喜欢看安妮宝贝,也是这种让人欲罢不能的沉郁调子,也是一些个很特别的处于人世边缘游离于生活之外的人,他们得不到温暖亲情,不能安慰自己也不能抚慰他人。总之是不能带来正面的积极的影响,读完后会更加阴郁。
  
  《长恨歌》,也是相似。
  
  以为是一本写古人的书,却不料是老上海的弄堂长短。需耐下性子再耐心一点,才读得下去那极尽详致的描画。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细致,那种对心理的揣摩准确老辣,直看到人心里去。
  
  私下觉得只需看前两部,故人离散,纠葛消减,恩仇归于平淡,繁华沧桑落幕,旧上海的弄堂隐于历史之中。再来第三部,对于一个女人的一生,虽是完整交代,但总觉得是写与不写都一样,能想得到她注定逃不过的孤苦凄凉。而且前两部总是能出乎意料,又合情理。到第三部,总觉得是牵强刻意,仿佛作者一定要弄出点不寻常的动静才对得起前两部的精致一样。所以故意塞给王琦瑶一些“特别"的东西,疏离的女儿,对年轻人太”过分“的吸引力,以及不了了之的爱恋,以及最后的凄凉他杀。使得故事流于平俗,草草结尾一般。
  
  阿二再也没有出现过,我以为那是一个伏笔。母亲再也没有出现过。亲情何致如此薄情。毛毛娘舅再没有现身,不合情理,人不至于寡义到那步田地。结局太过阴暗凶残,虽是照顾开篇,但与整体基调有悖。
  
  但是,不管怎样,我佩服会写东西的人。


   自古以来中国文学界都没有把小说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历史上它出现最晚,脱胎于明清传奇,当时还只被当做胡夷里巷消乏解闷的俗气玩意儿。文人轻小说,觉得它太娱乐性了。
   所以在中国当代好的小说泛善可陈。再加上一些文人自轻自贱什么身体写作下半身写作一时间泥沙俱下,污浊之气远隔千里便闻于是乎吓得落荒而逃。其实文学哪有这么多条条框框,文学就是人学,说人话,写人事,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王安忆是难得的好作家,特别是难得的好的长篇小说家。早知道长篇小说是最难写的,不仅讲求排兵布局,而且费时费力费神,短则两三年多则像歌德《浮士德》写了半辈子63年。
   好的小说像是社会镜子,百科全书,包罗万象,参杂作家生活种种感悟。是娱乐性现实性情感性等多种组合。好的小说必须耐读,可读,让人读起来觉得有趣有意思,不然还要像学科文章一个教育人,哦米托福那只能说这是教育癖得治了。
   《长恨歌》一看名字就觉得悲剧了,可人生什么时候能乐观得起来呢?乐观永远是肤浅自欺欺人的,而爱到深处你无法不成为一个悲观主义者。


  一个上海人笔下的上海。多情、细腻。
  
  能读到潮湿闷热的空气,海关大楼沉闷的钟声,狭长、杂乱又充满生机的弄堂。
  
  最喜欢它的结局。出乎意外,但又那么的王琦瑶。看似机敏,在关键时刻却又主次不分,乱了套。


  《长恨歌》的笔法极度写实,不设悬念和伏笔,更没有情节的穿插。一路平铺直叙,娓娓道来。
  
  故事的主角是王琦瑶。她是个上海里弄里长大的小家碧玉,有一种乖巧的淑媛气质,一种不事张扬的美。小说从她少年时写起,写完了她的一生。
  
  写王琦瑶,就要写王琦瑶身边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王琦瑶身边的人是一拨又一拨,来了又去的。其实我们身边的人也是这样,缘分尽了,他们就走了,有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见。在交通和通信发达的现代尚且如此,何况在王琦瑶那个时代呢?
  
  吴佩珍是最早登场的王琦瑶的朋友,对王琦瑶极好。她渴望王琦瑶有出息,所以拉着王琦瑶去表哥的电影厂去试镜。试镜的失败,挫伤了王琦瑶的自尊心。她索性连吴佩珍也疏远了。1949年,吴佩珍随丈夫去了香港。吴佩珍是个实心的人,自我期望没那么高,反而嫁了个好丈夫。
  
  王琦瑶和吴佩珍疏远后,爱写肉麻情诗的富家女蒋丽莉趁虚而入。蒋丽莉和程先生一起为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出了大力。当选上海小姐那一年,王琦瑶十八岁,是1946年。蒋丽莉爱着程先生,程先生却爱着王琦瑶。当蒋丽莉知道王琦瑶和程先生约会后,两人的友情告一段落。
  
  程先生是个用情极深的好男人。但年轻的王琦瑶眼睛是望着更高处的。当国民党高官李主任出现的时候,王琦瑶便跟着李主任住进了爱丽丝公寓。好景不长,新中国成立前夕,李主任遭遇空难(应该是个刺杀的阴谋吧)。王琦瑶的命运急转而下。在新中国,一个被权贵包养过的女人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王琦瑶去邬桥养心里的伤,当地有个少年阿二爱上了她。后来阿二跑去了上海,想去赚生活养她。从此一去无音信,直到王琦瑶死再没出现过。按惯常讲故事的套路,阿二应该在某个时机再度登场的,但是作者没有这样安排。真实的人生里,确实没那么多巧合。
  
  王琦瑶也回到上海,住在一条叫平安里的里弄里。新中国建国初的上海,是没办法和民国的上海相比的,城市变得破败、肮脏、粗鄙。王琦瑶靠打针维持生计,和一个富家太太严师母来往甚密,后来结识了严师母的表弟康明逊。明知康明逊不会娶她,王琦瑶还是和他开始了同居生活。当不小心弄出个孩子时,两人发愁了。当时是什么气候,打个麻将还得关上门拉上窗帘,怕邻居听到。没结婚怀了孩子更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王琦瑶决定让康明逊的混血朋友萨沙当替罪羊。毕竟萨沙是中俄友谊的结晶,是革命功臣的后人。他出了作风问题,当局也会从轻处理。于是康明逊消失了,王琦瑶开始和萨沙同居。王琦瑶曾让萨沙帮忙安排打胎的事。在去打胎的当天,王琦瑶改变了主意,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这时萨沙消失了,随他的姨母回西伯利亚了。
  
  程先生再度出现,开始照顾王琦瑶。当时正是饥荒时代,两人也是为了吃饱搭伙过日子。王琦瑶生下薇薇后,程先生更是悉心照顾。虽然终日同处一室,程先生却不逾本分。当王琦瑶暗示他愿意和他同床共枕时,却刺痛了他。多年以来,他对王琦瑶痴心不变。最终王琦瑶在选无可选的时候,才愿意委身于他,他不能接受。他离开了王琦瑶,并委托蒋丽莉照顾王琦瑶。
  
  此时的蒋丽莉已经从一个写肉麻情诗的小资产阶级转变成一个积极追随党组织的工人阶级,嫁人也是嫁了一个浑身散发着无产阶级气息的工人老粗。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她一心想加入党组织,到因癌症而死,也未能如愿。
  
  蒋丽莉生命的最后时刻,王琦瑶和程先生常去看望她,两人又有些交往。接着文革开始,程先生不堪忍受造反派的侮辱,跳楼自杀。奇怪的是,像王琦瑶这样经历复杂的人,竟然毫发无损地度过了十年浩劫。不管怎样,蒋丽莉和程先生的死,意味着王琦瑶和她们那一代人告别了。后来聚到她身边的人都是下一代人了。
  
  接下来王琦瑶的生活开始围着女儿薇薇转,也从而结识了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女儿薇薇交了个不错的男朋友。这男朋友和王琦瑶走得近,惹得女儿吃醋。女儿结婚的那一日,王琦瑶心里是有些嫉妒的。她一辈子也没盼到这样的一天,以后也不会有盼头了。薇薇,不算漂亮,直来直去的性格,反而得了个好丈夫。薇薇的朋友张永红有点象年轻时的自己,千帆过尽,却不知道该珍惜什么。张永红虽然漂亮,最后选择和长脚在一起,又能有个什么好结局呢?
  
  女儿薇薇和丈夫去美国后,和王琦瑶作伴的就是张永红。后来王琦瑶又认识了老克拉,一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年轻人。经常聚的四个人变成了王琦瑶、老克拉和张永红、长脚。
  
  老克拉是个很怀念旧上海的人,很快被王琦瑶迷住了。他们最终开始同居。当王琦瑶感觉到自己的衰老,想让老克拉陪他几年时,老克拉却离她而去。毕竟她青春不再,美人最怕迟暮。
  
  王琦瑶经常在家里组织聚会,来的人鱼龙混杂,她也不顾忌。她怕凄凉,怕衰老,便用一场又一场的热闹来遮掩。
  
  整日为钱奔波的长脚盯上了王琦瑶的金条,深夜潜入王琦瑶家中去偷,被王琦瑶抓了个现行。情势虽有些尴尬,还不至于发生惨剧。但长脚的一声“阿姨”让王琦瑶恼羞成怒,刺痛了她害怕衰老的心。她骂长脚是瘪三,并说要报警。长脚一不做,二不休,掐死了王琦瑶。那一刻,他近距离看到王琦瑶皮包骨头,皱纹丛生的衰老。
  
  而王琦瑶临死前那一刻,看到摇晃的电灯,想起她第一次和吴佩珍去电影厂试镜头时,看到一个女演员躺在床上演被人杀死的一幕,当时女演员头上的灯光也这样摇曳着。王琦瑶醒悟到原来那一刻她看到的就是自己。原来,小说还是有伏笔的,从开头一直伏到故事终结的地方,让人脑子里浮现大大的惊叹号!
  
  其实在小说开头描写上海的里弄时,作者就写道:谁知道这里藏着多少无头案啊。现如今,王琦瑶又为这里弄里的无头案添上了一笔。那是1986年,那年王琦瑶58岁。
  
  其实作者还是耍了些花招的,在长脚登场后,她刻意花笔墨写了长脚的内心善良。这样当长脚掐死王琦瑶时,便产生了令人错愕的效果。可是又在情理之中,一个混社会的整天为钱挣扎的人,为了钱什么事做不出呢?
  
  王琦瑶一生是悲剧的收场,让人不禁感叹红颜薄命。悲剧原因除了她个人的感性和虚荣,更有政局和时代的原因。她出生的早一些或是晚一些,命运应该都会好一些。
  
  作者在叙述王琦瑶悲剧的同时,也顺带写尽了上海这座风情城市,在多变的政治气候下的种种变迁。作者冒着失去读者的危险,用大量的篇幅以散文的写法来描写上海的种种。通篇文字里,更是借王琦瑶的心,透露着对旧上海的怀念。
  
  2013-12-22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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