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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帮助一点通

朱容军//王蓓蓓|主编:刘东根 黄山书社
出版时间:

2010-10  

出版社:

黄山书社  

作者:

朱容军//王蓓蓓|主编:刘东根  

页数:

216  

前言

生活中的法律纠纷让人头疼,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都离不开基本的法律知识。即使有时可以借助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说来说去,还是没有自己弄通它们来得迅捷方便。如果生活中没有纠纷或者少有纠纷,那才是和谐的,更是少了一件麻烦事。这就要防患于未然,就要懂法,而不是去做法盲。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法律帮助一点通》丛书旨在普及法律知识,替百姓解惑,为百姓维权,帮助百姓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丛书力求通俗易懂,通过一问一答的形式解释了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辅之以针对性强的实际案例及专业而通俗的案例评析和维权技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丛书在每个问答之后都配有简明扼要的“一点通”,帮助广大读者正确选择适用法律,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顺利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本套丛书拟出版近50个品种,覆盖普通百姓日常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同类图书相比,它具有以下特点:(1)通俗易懂。本套丛书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2)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内容概要

本书特点:通俗易懂。通篇采用问答的形式,简明扼要,一看就懂。先是对问题作简要解释,再精选生活中的实际案例进行评析,然后通过“一点通”予以要点归纳。以案说法。本套丛书的优势是针对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附上针对性强的案例和评析,让读者很直观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作者简介

刘东根,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曾在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现在北京某重点政法高校法律系任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资深律师。在全国重点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主编《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从2004年起已连续出版7年)等法律图书,现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是经济犯罪辩护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劳动法律关系 1.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有哪些法律特征? 2.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何区别与联系? 3.什么是劳务关系?它是否受劳动法调整? 4.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它有哪些特征? 5.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6.《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如何? 7.什么是劳动者的资格?它包括哪些方面? 8.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9.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0.什么是附随劳动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种类? 11.工会有哪些权利? 12.工会有哪些义务?第二章 促进就业制度 1.什么是促进就业制度?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2.法律关于妇女就业的保障是怎样规定的? 3.我国法律是如何保障残疾人就业的?第三章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征? 2.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3.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4.违反劳动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5.关于试用期有哪些限制? 6.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哪些原则?其效力如何? 7.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种类? 8.无效劳动合同怎样处理? 9.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应遵循哪些原则? 10.劳动者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1.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3.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1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解除后对劳动者怎样补偿? 15.什么是集体合同?它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16.违反集体合同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7.什么是劳务派遣?它有哪些种类? 18。关于劳务派遣法律有哪些规定? 19.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法律是怎样规定的?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1.什么是工作时间?它有哪些特征? 2.我国的工作时间制度有哪些种类?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3.什么是休息时间?它有哪些种类? 4.探亲假期间职工享有哪些待遇? 5.法律对年休假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6.除探亲假与年休假外职工还享有哪些休假待遇? 7.加班加点工资如何支付?第五章 工资制度 1.工资的范围有哪些? 2.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有哪些? 3.工资的分配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4.什么是最低工资?其范围如何? 5.最低工资标准如何确定? 6.最低工资制度的适用范围与测算方法是什么?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1.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它有哪些内容? 2.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3.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有何权利与义务? 4.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它的内容是什么? 5.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制度有哪些内容? 6.什么是职业病?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方面有何义务? 7.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有哪些? 8.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该怎样处理? 9.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工?第七章 社会保险制度 1.什么是社会保险?它包括哪些内容? 2.什么是养老保险?它有何特点? 3.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构成? 4.基本养老保险的享受条件与待遇是什么? 5.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的构成是什么? 6.失业保险有什么待遇?如何申请失业保险? 7.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停止享受失业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8.什么是工伤保险?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9.如何申请工伤保险?

章节摘录

通常来说,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理由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根据传统劳动法理论,一般认为每个职工只能与一个单位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而不能同时建立多个劳动法律关系。二是依据《劳动法》第99条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推导出法律禁止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三是认为如果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必然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混乱,从而引起不利的后果。双重劳动关系是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参与两个劳动关系,它既可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同时存在,也可表现为一个法定的劳动关系与一个事实劳动关系并存。这种劳动关系不仅不利于劳动管理,而且还潜伏着大量的劳动争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款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即便由劳动者造成双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需满足法律前提,即“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实际上,劳动者在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后,如果还有时间和精力,可以依法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得对完成用人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得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则应终止与其他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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