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中国地方志基督教史料辑要

张先清/赵蕊娟编 东方出版中心
出版时间:

2010-8  

出版社:

东方出版中心  

作者:

张先清/赵蕊娟编  

页数:

741  

Tag标签:

无  

前言

  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基督教自元朝以后较大规模入华传播,其间历经几个世纪的本土化,迄今已成为中国宗教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资料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人数已经达到千万以上,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中国基督教的发展走向,已日益受到国内外历史学、宗教学、民族学与人类学、社会学等各个学科领域学者的重视,相关的研究成果也日渐增多。  在从事中国基督教研究时,我国学者历来就有重视利用中文文献的传统。早在二十世纪初,陈垣、方豪等史家就已在基督教入华史研究领域倡导广泛开发各类中文史料,尤其是与“教会典籍”这类教会中人的著译作品相对应而言的“教外典籍”。所谓教外典籍,主要包括明清以来由教外人士撰著的林林总总的有关基督教的各类文献记录。在这个种类繁多的中文资料库中,各级地方志书无疑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文献宝藏,它与官府档案文书,文人文集、笔记等私家著述,族谱、碑刻等民间文献一起构成四种最值得重视的中文资料。作为一种地方百科全书,我国地方志书中很早就有关于基督教入华活动的记载,例如,元代《至顺镇江志》中就保留了不少关于元时“也里可温”亦即基督教在当地活动的记述,陈垣先生就曾据之撰写了著名的《元也里可温教考》一文,对元朝时期基督教在华传播状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明清之际,伴随着西方传教士大规模入华传教,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已较为普遍,此时期各地地方志书中关于基督教的记载也日渐增多。例如,撰修于康熙年间的《龙溪县志》卷之十《风俗》篇中就记载了清朝初年该县天主教活动的情况:“为民之属九,为儒,为农,为工,为商贾,为吏书,为卒徒,为巫,为僧,为天主教之属。”

内容概要

  《中国地方志基督教史料辑要》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基督教自元朝以后较大规模入华传播,其间历经几个世纪的本土化,迄今已成为中国宗教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资料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信仰基督教的教徒人数已经达到千万以上,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中国基督教的发展走向,已日益受到国内外历史学、宗教学、民族学与人类学、社会学等各个学科领域学者的重视,相关的研究成果也日渐增多。  在从事中国基督教研究时,我国学者历来就有重视利用中文文献的传统。早在二十世纪初,陈垣、方豪等史家就已在基督教入华史研究领域倡导广泛开发各类中文史料,尤其是与“教会典籍”这类教会中人的著译作品相对应而言的“教外典籍”。

书籍目录

凡例前言北京市顺义县志通县志要延庆州乡土志要略上海市上海县志上海县续志上海县志法华乡志华亭县乡土志佘山小志南汇县志南汇县续志南汇二区旧五团乡志川沙厅志川沙县志青浦县续志真如里志真如志嘉定县续志钱门塘乡志嘉定疁东志宝山县续志上海市宝山县再续志新志备稿月浦里志盛桥里志江湾里志崇明县志天津市天津志略静海县志宁河县乡土志河北省获鹿县乡土志束鹿县志晋县志料藁城县乡土地理高邑县志赵州乡土志无极县志元氏县志赞皇县乡土志平山县志料集察哈尔通志宣化县新志宣化县乡土志张北县志保安州乡土志阳原县志怀安县志迁安县志昌黎县志昌黎县乡土志卢龙县志临榆县志栾县志三河县新志河北省霸县志霸县新志文安县志清苑县志涿县志定县志新城县志雄县乡土志雄县新志徐水县新志高阳县志安国县新志稿望都县志完县新志满城县志略沧县志盐山新志青县志南皮县志景县志枣强县志冀县乡土志教科书大名县志邯郸县志邯郸县志永年县乡土志馆陶县志馆陶县乡土志成安县志磁县县志柏乡县志南宫县志任县志新河县志河北省清河县志广宗县志山西省太谷县志介休县志临县志阳城县乡土志翼城县志吉州乡土志浮山县志芮城县志临晋县志内蒙古蒙古志自治区绥远通志稿归绥县志临河县志辽宁省沈阳县志新民府志新民县志辽中县志辽阳县志辽阳乡土志海城县志海城县志海城县志怀仁县志桓仁县志续修桓仁县志抚顺县志略抚顺县志兴京乡土志

章节摘录

  十一月定议,立约具奏。原议交现银十万,牲畜抵银十万,常年地租抵银十七万。嗣因旗民生计甚艰,现款难筹,复经寿勋与主教商定,由旗交出乌兰卜尔、大淖尔地二段与措集现银共作:银十五万,由信恪向晋省筹借现款及杂粮作银三万两,尚欠银十九万两。达!旗原指年收亩捐付赔,亦以经理不善,多归中饱,迄用无成,迟之又久。贝子;图们巴雅尔指出四成地一段,求抵所欠,而教士坚执索款,不愿再收地亩。其j时将军信恪已去任,继任钟泰出缺,乏人主持,事遂中止。适贻毂奉命督垦来边,奏设西路公司,以信、钟两任曾咨由垦局劝公司承领,由旗先后交地三千顷,股商缴价银十四万两,不待收地,先交七万两,以济教堂之急,收地后全数交清。至此赔款净欠五万两,达旗已山穷水尽,万分无力筹付矣。二十八年十一月,署将军文瑞奏准饬由晋抚筹垫五万两,解绥交教堂领讫,并请赏(偿)还贝子原爵。此达旗赔教之事实也。四子王旗教案,奉严旨查办。二十八年夏经将军信恪札调蒙员来绥,与比国派办教案委员林辅臣、教士王达文商办,并谓教民遭乱之后,有误耕获,困苦不堪,请先筹款接济。议定赔款归还,由信恪咨外务部指拨银四万两,应此急需。经部电知晋抚岑春煊就近拨银三万两解绥,以半数拨交旗署转付教堂,以半数凑作达旗偿款。嗣经两方商定认赔教堂银十一万两,订明由二十八年六月起至三十年底止,分期筹付,于是年六月十一日立约结案。惟赔款虽已议定,本期并无现银,拟以地租一项作抵,教堂坚持不允。法参赞端贵回京,亦以教民困极待款为言。乃咨由外务部电晋抚饬归绥道在存储购粮款内拨银一万两,交教士贾名远收领。下欠之八万五千两,教堂仍追索甚急。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中国地方志基督教史料辑要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