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
2012-8
白锦表、 罗文华 江苏教育出版社 (2012-08出版)
《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医药电子商务实务》内容简介:医药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学科,在具备普通电子商务共性的同时,更有其特殊的一面,主要表现在医药电子商务主体的身份认定、商务行为、商务内容等的医药法律法规层面。《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医药电子商务实务》包括两大模块、12个项目。对医药电商的前期准备,中期的交易流程、产品推广与后台管理,以及医药行政等内容进行了针对性阐述与技术实现,同时融入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论知识到各项目,既具一定理论性,又具鲜明操作性。
模块一基础知识 项目一医药电子商务基础 项目二医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项目三药品网络文案撰写 项目四 医药商务信息检索与利用 项目五药品网络市场调查 项目六药品网络营销与策划 模块二操作实务 项目一医药产品网络业务专员 项目二医药产品网络营销员 项目三医药信息管理业务助理 项目四药品质量在线控制管理员 项目五医药电商物流配送专员 项目六网上药店建设工程师助理 附录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附录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附录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附录五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附录六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附录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附录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有关规定 附录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附录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附录十一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参考文献
版权页: 插图: 2004年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再次发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可以将医药网站分为两类:一是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包括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和非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二是药品交易服务类网站,包括药品交易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和药品交易服务B2C网站。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1)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②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③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②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③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十二五规划教材:医药电子商务实务》主要针对医药类高职高专院校商贸和信息管理等专业编写,也适用于医药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实践用教材,同时也可作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和自学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