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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特伯雷故事集

乔叟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5-6  

出版社: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作者:

乔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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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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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坎特伯雷故事》全书由二十四个故事与一个总引构成,巴斯妇所讲述的故事格外引人注意,这位结过五次婚的女人一边驳斥要妇女守贞的清规戒律,一边在故事中抛出一个惹人好奇的问题:“女人最大的欲望是什么?”问题的起因来自亚瑟王宫中一位武士,他凭白玷污了一位姑娘而染上罪责,如果要脱罪必须回答出王后的问题:“女人最大的欲望究竟是什么?”武士百思不得其解,愁肠百结,最终以迎娶一位年老丑妇的代价而换的丑妇告之的答案,他回禀王后,得到庭上众人一致赞同,获得饶恕:“我的主后,这世上所有女子最愿能控制住她们的丈夫或情侣,做他们的主宰。这是你们最大的欲望。”
  
  御夫术,似乎明白无误地表举着女性意识的张扬,在二十四个故事中,这并非一个泫然无依的念头。磨坊主的故事,以一种几近狂欢化的风格,掀起了一轮奸情对婚姻的反讽。故事中,木匠的妻子阿丽生并不爱丈夫,“他脑筋笨拙”,而她“野心很大”,婚后不久,阿丽生就背着丈夫与尼古拉偷情,并百般折磨她的另一位求爱者阿伯沙龙,阿丽生与情人共度良宵时,阿伯沙龙毫不知趣地在窗下渴求阿丽生的一吻,“那天晚上天黑如漆,她于是将她的下部挪出窗外,阿伯沙龙只一心一意,全不犹疑,却把嘴凑上去亲了她那赤裸裸的屁股。”这一段看似猥亵,却大可深究。在巴赫金提出的“怪诞现实主义”中,“物质—肉体”因素主导丰腴、生长、情感洋溢,“下部永远是生命的起点”,关涉“下部”的身体书写展现出关乎交媾、分娩、生长、吃喝、排泄等一些列生机勃勃的肉体生活剧,以“生命起点”完成对男人的戏弄,阿丽生堪当为巴赫金所称颂的民间诙谐文化中的智慧化身,作为女人,她似乎以行动夺取了生殖—生命权,也就进一步松动了男女的原先的等级关系。
  
  梅利比的故事则包含着更复杂的女性书写态度:女人开始说话了。女人的历史是沉默的历史,《圣经新约》中,基督教虽然赋予女性一些权利,如信仰基督教,传播福音,但她的话语权始终囿于男性的授权范围内。但是,在梅利比的故事中,妻子慎子夫人张口西塞罗,闭口所罗门,以高远的见识与德行将梅利比说的心服口服,放弃报仇念头,回归正统神学思想体系中的驯顺谦卑。这一篇故事很有趣,一方面,女人与男人的战争中,所夺取物从物质性的(生殖)上升到精神性的(话语),另一方面,它还具有浓郁的反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哲学色彩,可以专文再谈。乔叟研究专家维托(Barbara Tovey)指出乔叟研究传统的模式是以组分类,比如“婚姻组”、“神学组”,我觉得梅利比的故事则因其复杂性而难以归类,不过,其中凸显的女性意识与力倡德行的古典政治学意识倒多少殊途同归:它们都将走向政治化操作。
  
  这样看来,《坎特伯雷故事》很了不得了吧?中世纪的男性作家居然和二十世纪以来女性主义批评家同声相求了?在女性意识不断绽放时,男权、父权框架里的千年的霸权简直要如将萎之花,惨于槁木?作为女性读者,我的身份提醒我不得不在语言之城中突围而出,去思考女人怎样阅读乔叟的女性书写,是寻章摘句以填满女权主义预设的期待视野,还是循规蹈矩于同一性或被赋予的男性经验?《坎特伯雷故事》中有大量对婚姻、女性描写,但如果一本书将这些女性体验放在中心地位,就可以断定乔叟对女性意识感兴趣乃至颂扬,这不过是一个误区,和通俗的罗曼斯没有区别;《坎特伯雷故事》中还有大量露骨描写,如果大肆谈论性欲与性就证明乔叟冲破中世纪漫漫黑幕的进步性,那色情文学也有了一席合法地位,而这正是女性主义者所反对的。女性读者对面女性书写的困难在于,这种身份本身就是悖谬而虚构的,我的女性身份是生理的还是文化策略?——好吧,虽然在朱迪丝•巴特勒看来,生理与社会文化的性别分歧都是被塑造出来的——也许,我不得不在预先假定了我是女性读者(生理或文化的)的前提下于《坎特伯雷故事集》中来证明、争取、乃至创造这一前提。
  
  够风中凌乱了。通向澄明之径在抛弃女性主义批评者的身份,以辩证的、公允的态度来审视乔叟的女性书写。作为传世经典,它的一大要素就是历史性。艾略特强调文本的历史意识,这是一种领悟,所有诗人莫不在传统的制约下写作。在犹如巨人的传统经验面前,当代的观念犹如侏儒,令偏狭的女性主义批评雀跃的乔叟的所谓“女性意识”,面临着自我解构的危机。
  
  还是从宣扬御夫术的巴斯妇故事开始。武士找到了“女人最大的欲望”的答案,却不得不信守诺言,娶了老丑妇。面对如此“娇妻”,武士闷闷不乐,不能安眠。老丑妇遂为自己的年老、贫穷、丑陋一一做了辩护,最后发问:“你还是愿意我丑老,却做你一生忠诚谦和的妻,绝不违拗你的心意呢,还是愿意我年轻美貌,却说不定为了我的缘故,你要在家中或其他地点偶尔受些烦扰?”——老妇所指,正是风行不衰的通奸、挥霍等“烦扰”。为了履行满足“女人最大的愿望”,他选择了驯顺,结果故事峰回路转,老丑妇变身为美丽的妙龄女郎,从此“反能为他取乐之事,无不顺从。”悖谬也是有趣之处在于,女性表面上对主体身份的确立,最终却走向对男性终极欲求的满足。女性对男性实现控制、驾驭却始终限于男性授权的话语范畴中,也即,她夺权的合法性来自于他的首肯,说到底,来自他将其力比多嬉戏地投射与转移。
  
  而在另一个通奸故事中,所谓女性的意识再次面对自我解构的可能性。在商人的故事中,又上演了一出老夫少妻的婚姻悲喜剧。老头冬月为了使人生圆满,而娶了妙龄娇妻春月,春月自然不满于此,她把他“看的不值一文”,瞒着老头与其仆人通奸。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女性为追求自己的爱情,热情背叛死灰般的形式婚姻。真的如此简单?这个故事中,老人造了一座精美的花园,使他和娇妻可以常在里面“玩耍”而不被打扰。为了偷情,春月用蜡取得钥匙的模型,自己打造了一把。坚硬的钥匙是某种隐喻,它似乎暗示着春月将老头的生殖功能一手掌握,从而象征着女性对男性权力的移用。但是,由于钥匙模具来自蜡模,这软乎乎的东西直指女性夺权的虚幻性,而春月偷了钥匙,为的是在花园里和新欢偷情——花园,仍然是一个老头打造的封闭的、牢狱般的空间,也就是说,虚幻的权力让渡并未使美娇娘获得解放,而不过是在一个密封的权力场域中打转转。
  
  文本中女性意识遭遇了全面溃败,却没有丝毫可以指摘的地方。这些复杂的男女关系、这些看似突兀的故事和其他二十几个故事构成了内在和谐,也与整个中世纪的文化社会传统构成默契。中世纪的原貌早已在赫伊津哈、布姆克等学者的著作中浮出历史地表:中世纪并非黑夜般压抑与残酷,相反,它有着辉煌的文明成就。中世纪的物质文化、社会风气组成了一个文明共同体,男女的固定关系也是这一共同体中日积月累、不可分割的部分。关于妇女形象与男女关系的态度以双重性的态度在这一时大量展现,比如,宫廷史诗中经常出现女性遭到歧视、侮辱甚至挨打的内容,但这一时期的史诗中,妇女的形象又总是光彩照人,饱受赞扬;相比起基督教仇视女性的传统,中世纪关于妇女的美的新形象已经出现,甚至形成固定标准,但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像对待一件东西那样对待女性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坎娜苇尔(Cunneware)作为亚瑟王宫中最高贵的女人,由于触犯了一条戒律,照样遭到宫廷最高总管的毒打;安德烈神父于12世纪用拉丁语写成的名著《论爱情》中,对爱情的获得、保持同样地交织着对女人恶习的摈弃与批判——总之,双重性构成了中世纪男女关系的一个特色。
  
  考察《坎特伯雷故事》中那些女性书写,如果单纯地得出乔叟对女性意识赞扬的结果,显然是不足取的。重视贯穿文本的时代历史意识,才一再提醒着读者巨人般的传统经验的重要性。
  


  火车开始轰鸣,Z30次列车上一片欢声笑语。
  
  这轻松的氛围始于列车长的一句提议:“既然我们都是要乘火车去北京看天安门的,一路上大家尽可以畅所欲言。每个人说一个故事,精彩的话,我就免费送一瓶来自西藏冰川的矿物质纯净水,原价7块5哦!”
  
  然后大家就“争奇斗艳”地讲了起来,大都关于爱情,或者是爱情故事衍生出来的伦理故事,反正都是情感故事,以至于单一到简直可以合辑,称作《北京爱情故事》(虽此名已占,但如有雷同,纯属...)。这是因为大家都想讲吸引人的故事,而这类故事无非两种:家长里短,或者爱恨情仇。前者太琐碎平常,不适合在通往京城的大场面上谈及,于是着眼点都落在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且最好来点应景的或者时髦的背景,比如说,故事发生在大跃进时期,男女主角太门不当户不对,而又爱到死里去,最后就爱到死里去了;或者是文革期间,男女主角拥有坚贞的共产主义信仰,整天以互相抽背《语录》为乐,却没想到被有心人诬陷“过于轻浮,对语录不敬”而获罪,男女监狱两隔数载,排尽辛酸艰难,最终过上幸福的生活...
  
  突然,有个人从黑压压的乘客堆中起身,在昏暗的灯光下站定,虽无一言,但以其渊博的外表,厚实的镜片和深不见底的瞳孔抓住了众人的目光。他清清嗓子,说:“借过,我去泡碗泡面...”
  
  为化解尴尬,众人进入喃喃细语阶段,只是每个人都在说话,声音又过小,谁也听不见谁的,就像是武侠剧中的群众演员们,在群战场上有气无力地自己对着自己挥着刀具,只求充当个动态的背景。
  
  那厚镜片端着碗面,晃晃悠悠挤进来,坐定,面带微笑,又无一言,但又以其肤浅到可以的幼稚表情吸引住众人的注意。他正呼哧呼哧地吃面,猛然从碗中抬起头,抽出一只手抹了抹嘴边的红油,说:“大家说了个啥,我听不清...要不我来讲个吧。”见大家应好,厚镜片就继续说:“我就讲...八荣八耻吧!以...”
  
  为化解尴尬,大家听了下去,后来又觉得竟有人能如此通顺晓畅地背完全篇,实在不易,于是纷纷献出掌声。列车长递来一瓶冰川矿泉水,刚准备说话,厚镜片痛快地借过,一饮而尽。在大家的由衷祝贺声中,列车长说:“我刚准备评选最佳演讲人...”
  
  大伙又陷入尴尬,他嘿嘿一笑,说:“大伙看这样如何,我负责将今晚所讲的全部故事记录下来,事后好留个纪念,也算是为刚才那溜进肚中的水陪个不是。” 看大家并不反对,他接着说:“为了尽量还原真实度,我就不管大家的措辞好丑,也不问用什么方言,照实记录了。”
  
  于是大家无所顾忌,即使有观念上的不同也互相说服,尽管说服得鸡同鸭讲也津津有味,尽管讲得津津有味也互不让步,而厚镜片只管记录。
  
  只是总有人猛不丁地非个主流,不讲爱情故事,而一味说教,大家也不哄他下台,只当给疲惫的旅途添个打盹的机会。然而这一跑题不要紧,原本想好的《北爱》这个书名也不尽适用,于是只能改名叫《北京故事》。
  
  特别巧,在快一千年前的英国也发生了这么一段奇遇,出了一部不朽的著作,名为The Canterbury Tales,翻译过来,叫做《坎特伯雷爱情故事》,哦不,应该是《坎特伯雷故事》。


  只是简单介绍一下这本坎特伯雷故事集的基本情况。
  
  首先,准确的说,它是一个选本,Prologue加上选出来的十个故事(这一点在书名里本应该表明的)。
  
  第二,这是一本对开的书,左页是韵体中古英语原文,右页是散体现代英语翻译,基本上按照原文来断行,以基本实现行行对应的效果。由于不是那种中古英语旁边加注的形式,一般英语学习者读起来会比较省力。
  
  第三,该选本在每一篇故事的前面都有详细的介绍和对原文的附注,对理解故事的内容非常有帮助。
  
  第一个讲故事的是骑士,内容大致是雅典的君主Duke Theseus俘虏了两个王子,这两人在监禁时爱上了Theseus的妹妹Emily,为了得到这个女人而在角斗场里展开了一场几百个骑士的大战。这个故事比较传统的留下了一个moral,即人与人之间的斗争,归根到底是人所供奉的神之间的战争,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对应于天球上行星的运行和相互关系。


  In all literature there is nothing that touches or resembles the Prologue. It is the concise portrait of an entire nation, high and low, old and young, male and female, lay and clerical, learned and ignorant, rogue and righteous, land and sea, town and country, but without etremes.
  抄的抄的。很有道理。


  在杰弗里•乔叟之前,大致有这几种讲故事的形式。
  
  荷马,最早的诗歌之王,吟游的诗人。当他开始歌颂人和神袛的战斗时,总要先对缪斯女神祈求灵感。他的史诗,描述与命运抗争的人类,歌颂波澜壮阔的战争。
  当时能跟荷马媲美的,我想只有俄尔浦斯这个希腊传说中的人物。他是一个失恋者,每天抚弄竖琴,弹唱着那些美妙的爱情和不幸的爱情。他跟荷马不同,不去投身那纷扰的战争漩涡,而是隐居在溪流竹林中。
  到了古罗马时代,诗歌仍作为主要的题材承袭下来。不过,讲故事的技巧更为巧妙。奥维德的《变形记》就把很多早期的传说串联起来。这时的故事已不再是那么崇高了,开始针对某些神或是人类展开讽刺,更具现实效果。
  随之,耶稣的降生和《圣经》的传播,让中世纪的广大历史,浸润在教会和皇权的不断冲突之中了。那时的人们最常听到的故事,就是由牧师宣读的布道词。
  与乔叟同一时代的诗人,有卜伽丘和彼特拉克,这时已经是文艺复兴的初始。《十日谈》是卜伽丘最有名的故事集。它脱离了古代神话与圣经的束缚,可以说既是愉快的创新又是大胆的反叛。在让人愉悦的同时又使人感到有点低俗。这恰恰同《一千零一夜》不谋而合了。
  
  可以说,《坎特伯雷故事》是对以上这些故事形式的一个总结。里面的故事并非由一个人所讲,而是通过当时不同职业和阶层的人的口吻来述说的。例如,骑士所讲的故事其实就是俄尔浦斯的优美的范本,同时又兼具荷马的气势。修士修女们,则更喜欢引据《圣经》和其他事例,来证明“我主”的伟大(可见最后一个长达50页的“故事”)。磨坊主以及一系列手工劳动者,他们讲出的故事,更像是卜伽丘的《十日谈》,诙谐而有趣,既掺着低俗又不乏某种高尚的东西。还有,别忘了修女院教士的那个关于公鸡和狐狸的寓言(取道《伊索寓言》)。最后,通过旅店主人的发言,使得这些不同的故事很好地串联了起来。
  
  这里,的确有一些既有趣又富于教育意义的故事。以下挑拣几个喜欢的来说。
  
  骑士的故事——关于爱情,荣誉和命运
  骑士的故事中描述了被囚禁的两兄弟,因为看见了国王忒修斯的爱女而变得苦闷和疯狂。他们不约而同地爱上了她,却谁也无法得到她。也许是命运的驱使,使这两人先后逃离了皇宫,并碰到一起。为了争夺心爱的姑娘,他们不顾兄弟情谊,展开决斗。被国王忒修斯制止。后来因得到国王的应允,两人都召集一队武士,准备在皇城前为得到那个少女而决斗。他们的守护神分别是阿弗洛狄忒和阿瑞斯。很有趣,代表战神阿瑞斯的弟弟获胜了,刚想庆祝胜利,却被爱神的护佑者从马上摔了下来,奄奄一息。故事的结尾,兄弟之间和解,由哥哥娶了那名少女而永远幸福的生活。
  这是本书所有故事中最崇高的一个,它告诉我们:爱情是能大过亲情的,对待它要像荣誉一样争取到底,直到命运女神把它宣判给你或是将你抛弃的时刻。其实抛掉神话的因素,这已经是一个很感人的爱情故事了。
  
  修女院教士的故事
  我们都知道狐狸与乌鸦的故事。乌鸦被骗了,狐狸靠着奉承别人不劳而获。这次,狐狸故技重施,因为我们的主角,这只大公鸡,很是骄傲与不可一世,他当然也喜欢听到奉承话。于是,他被狐狸叼走了。还好,我们这位大公鸡还有点小聪明,正所谓“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诱使狐狸说话,从他的嘴里逃了出来。
  由这个故事我得知了,原来公鸡的世界里也存在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存在着一夫多妻制,哈哈。我还记住了这两个可爱的名字:羌梯克利和佩特洛特。
  
  帕瑟妇人(巴斯妇)的故事
  帕瑟妇人是个反叛的代表,在坎特伯雷所有朝圣者的故事中都显得与众不同。在当时,基督教导女人们对待丈夫要忠贞和贤淑。而帕瑟妇人却恰好相反,她结过五次婚,是个性欲旺盛的女人,只肯按自己的意愿做事。看人家年纪轻皮肤好,这女人就起了淫念,以40岁的“高龄”,最终把那人勾搭到手,还把他管得服服帖帖。而她对这一切还十分引以为豪,讲述的又能自圆其说,让人不得不佩服。
  乔叟是基督徒,又似乎对这妇人并不持反对态度。可以看出诗人开明的思想,更多地摆脱了传统束缚,也更能为现代人所理解。
  另外,这个故事教你怎样做一个聪明的妻子,一个偷情老手。
  
  学者的故事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乍一看,它似乎有点过时或迂腐。但实际上,格里库尔达(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绝没有那么简单。一个即使再谦卑的人,遇到难以忍受的痛苦也要发泄。而格里库尔达,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下,她都能表现得温柔,忍让,恭顺。甚至当国王要把她的孩子抱走时,这位母亲,都没有流露出一丝的怨恨。只是对国王说:“我的一切都是您的,除非我死了,否则不会对您有任何的不满。”不仅在嘴上这样说,她的行动也同样如此,堪称忠贞的典范。那么,有些人看不下去了:“这么一个笨女人,跟木头一样,只会对君主尽愚忠。连喜怒哀乐都没有,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没错,我读的时候也这样想,但当我看到国王对她道出真相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像山洪一样地爆发了,又是昏倒,又是大哭,又是狂喜。有一句话,风雨过后才能感受到安宁的可贵。同样,在无数次忍耐后的爆发,才使我对这个坚贞的女人产生深刻的同情。其实她心中是积压了多少的痛苦啊,可是她却将一切都默默地承受了下来。我想,如果我们的世界多一些像格里库尔达这样的人,这世界就会平和得多。
  当然,这个故事不是让我们去模仿格里库尔达。乔老头也说,女人别去做那谦卑的奴隶。只是,在读过这个故事后,我们是不是对自己的命运有了一些新的认识呢?
  
  商人的故事
  一个有趣的偷情与反偷情的故事。初春姑娘与深冬老人,啊,这名字起得真是绝妙!初春的花朵怎耐得住深冬的寂寞呢?于是,一切自然而然……
  这个故事提醒我们:1、老爷不要把漂亮的仆人安排在身边。2、少女们去爬树,通常不是为了摘果子。
  
  ………………………………………………
  
  古时流行口口相传的故事。那时候,人们喜欢聚在一起,以讲故事作为消遣。我听说,十三四世纪的人们,家里如能藏书到20本,就已经算是一个了不起的学者了。你也许会大吃一惊,那么他们的那些旁征博引,那些巧妙的构思又是从何而来呢?我想,这得益于他们是讲故事和听故事的好手。就像古希腊人一样,喜欢在日常生活中进行闲谈和辩论,以充实自己和获取灵感。由于丰富的生活经历,所以他们的故事总能源源不断。
  而今天的情况就恰好相反了。每个人家中都能有200本书,还有电视,电影为你提供各式各样的素材。渐渐地,我们听得多了,看的多了,也就对这些故事兴味索然了。我想,从书本上读来的故事跟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毕竟不同,而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故事又跟自己讲出的不是一码事。《豪夫童话》里,有几个人来客栈投宿,不想深夜将有强盗来袭。他们就围坐在桌旁,提议每个人讲一个故事,结果既消磨了这漫长的时间,又增添了每个人的勇气。
  孩子们爱听老人讲故事,因为里面包含着某种新奇和哲理。年轻人喜欢讲鄙俗的故事。读书的人呢?他们阐发道理,不讲故事。而我们的诗人,荷马,乔叟,莎士比亚们,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故事,已经够富于教育意义了。如果对这些还无动于衷,看来,那我们只好去寻求自己的故事了,看看到了某一天,它能不能跟我们所听到的那些人的命运相联。
  


敬佩你的解析。不过我一直很困惑,作家在写作的时候真的有这么多的考虑?还是评论者从中看到了自己想知道的那部分。


谢谢。我认为没有阐释可以直抵作者的本意(有时候,连作者都不知本意何为),所有的阐释都是策略性的,就是你所谓的“看到了自己想知道的那部分”,阐释推动了经典的循环与传播,也构筑了自身的生生不息的繁衍。


老師課上講了這段,說巴斯妇是最鲜活有生命力的人物——哈哈,果不其然,各种荤段子随手拈来,我觉得她比broke girls里的max还要正直白大胆,帅气!


感觉楼主好博学


《坎特伯雷故事》的书以前家里有,也翻阅过几次。但没看下去呵呵。后来不知去向。看到你写的,觉得是本有趣却不乏深思的作品。


我也差不多。两年前买的,最近才读完,汗==
其实越是经典越不知从何下手啊~~


特别是这样的作品——一大厚本。一行一行诗,几乎每页都排满了。像这样的作品,要是真让我一字一字看完,还是需要足够耐心的。我觉得,好书就是应该拿起就看,随手翻到哪里就看。
说道这儿,我似乎想起了这本书的去踪——它应该在我某个亲戚那儿。


你那本是译文版的吧?《坎特》是诗体,不过更是故事啊!我还是喜欢读散文版的。
我读的是京华出版社的一个版本,散文体,译的还不错。这本人民文学的,也读过一点,也可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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