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权制度改革
2010-6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蓝寿荣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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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林业分为国有林、集体林和平原林三大部分。这三个部分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经营和行政管理分属不同的利益主体。 当前,我国林业正在经历由木材生产为主到生态建设为主的转变,发展现代林业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现实要求。而发展现代林业就必须对林业建设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部分进行改革,这已成为当今林业发展的根本出路。而林权制度是林业建设与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基于此,本书分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演变。从制度变迁视角对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林业建设政策进行回顾梳理,根据政策侧重点的不同和政策出台的社会背景,划分为四个阶段:林业建设恢复发展阶段、林业建设深化发展阶段、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阶段、林业建设全面发展阶段。在探索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演变规律的同时,对我国未来林业建设政策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第二部分,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评价。国有林区是以森林资源为主体而形成的特殊区域。国有林区的改革不仅关系到林区资源的培育和发展,也关系到林区千万职工群众的生计问题。本部分内容以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为主线,在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变迁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分析国有林区“三危”局面的演变过程,解析造成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以伊春为试点的改革进行评价,探讨伊春外的国有森工企业改革问题,并通过介绍国外森林资源管理经验,为我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相关政策建议。 第三部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评价。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本部分内容在对我国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的基础上,以福建集体林权改革为案例,从林产品生产绩效视角和林地分配平等性视角,对南方集体林权制度进行实证分析。 第四部分,平原林发展及其负外部性问题探索。近年来,我国平原林业迅速增长,在造就一个又一个“神话”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负面作用,产生了非常严重的负外部性问题。本部分内容在阐述平原林迅速发展的同时,揭示其迅速发展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本书从制度变迁视角出发,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演变;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回顾与评价,分析国有林区”三危”局面的演变过程,解析造成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宏观经济波动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以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例,从林产品生产绩效和林地分配平等性视角进行实证分析;对平原林的发展及其负外部性问题进行了探索;并实证分析林业经济发展路径及其制度变迁问题。
温铁军,男,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兼中国人民大学可持续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乡村建设中心主任、中国农村金融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3年获“CCTV年度经济人物奖”,2006年获“中国环境大使”称号,“中国金融杰出贡献专家”,2008年获“和谐中国年度人物奖”。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方面——发展中国家比较研究,国内方面——国情与增长、农村制度变迁、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以及农村财政金融体制与税费改革等。 孔祥智,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主要研究领域:农业政策分析、合作经济、林业经济等。近年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著作(含合著)30部。曾获第二届中国农村发展奖、第九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宝钢教育奖,入选教育部2004年度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郑风田,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入选2005年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三农”问题,食品安全,涉农企业管理与战略。 崔海兴,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农村经济、林业经济理论与政策。近年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出版著作(含合著)5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1项、博士后科学基金1项,先后参与10项国家级课题、6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工作。
第一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演变 一、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建设政策演变 (一)林业建设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3年) (二)林业建设深化发展阶段(1984-1991年) (三)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阶段(1992-1997年) (四)林业建设全面发展阶段(1998年至今) 二、改革开放以来林业建设政策演变规律探析 (一)由改革开放初期单一的植树造林发展为综合性的林业建设政策 (二)由早期的以木材生产为主,发展为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产业政策 (三)由“林业三定”为主到明晰产权为主的林权改革政策 (四)由以国内为主发展为国际国内并重的林业建设政策 三、我国林业建设政策未来发展展望 (一)继续以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建设为主体 (二)继续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 (三)继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 (四)积极发展碳汇林业 (五)积极发展林木生物质能源 (六)积极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参考文献第二部分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评价 一、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历程 (一)国有林权概貌 (二)我国不同经济体制和所有制结构下的林权制度改革 二、国有林区改革的困境和出路 (一)危机条件下的国有林区森工企业改革 (二)问题:国有林区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动因分析 (三)对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评价 (四)进一步做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三、国有林区现状——“三危”困境及演变 (一)国有林区危困局面的演变 (二)国有林区“三危”问题的现状 (三)国有林区“三危”问题激发国有林区改革 四、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困境成因解析 (一)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垄断”优势的形成及丧失 (二)国有林区森工企业为何丧失“垄断”优势 (三)国有林区森工企业为何是“不具备垄断条件下的垄断 (四)森工企业在“不具备垄断条件”下强行维持“垄断”体制的后果 五、伊春国有林区改革试点评价 (一)伊春进行国有林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 (二)伊春国有林改革的主要做法 (三)改革的成效 (四)原因剖析:在实现产权激励的基础上保证了公平合理 (五)伊春国有林区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六、国有森工企业林权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国有森工企业发展及改革历程 (二)国有森工企业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七、国外国有森林管理经验 (一)从困境到“钱”景——国有森工企业的发家史 (二)产权改革的灵活方式——国有商品人工林资产拍卖制度或承包制度 (三)林业分权与中央集权——探索中的比较 (四)森工企业改革方向之一——高度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 (五)国有林产权改革的极端方向——私有化 (六)国有森林的可持续经营重要出路——加强林业分类经营 (七)对我国的启示 八、国有林区林权改革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森林资源交易市场 (二)建立投融资金融体系 (三)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林区“三危问题” (四)进行配套改革 (五)保护弱势群体利益 参考文献第三部分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评价 一、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与分析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变迁历程 (二)制度变迁的特点、趋势以及规律性分析 二、集体林权改革评价:林产品生产绩效视角 (一)我国集体林权改革 (二)集体林权改革评价的文献回顾 (三)林权改革与效率改进的关系理论模型 (四)林权改革与效率改进的实证研究 (五)林权改革研究结果和改革建议 三、集体林权改革评价:林地分配平等性视角 (一)2003年以来的集体林权改革——公平是其重点之一 (二)方法与模型 (三)福建三明、南平两地调查数据 (四)林地分配的平等性调查结果和影响困素分析 (五)对林地分配平等性的基本评估结论 四、宏观经济波动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第一次林改的“分”:1979-1991年的林业“三定”改革时期 (二)第二次林改的“合”:1992-1998年的荒山使用权拍卖与林业股份合作制试验 (三)再分:2003年至今再次实行“均山制” 参考文献第四部分 平原林的发展及负外部性问题探索 一、平原林业概貌 二、平原林快速发展加剧粮食安全问题 (一)“林木争地”减少粮食种植面积 (二)“林木胁地”降低粮食产量 三、平原林快速发展加剧生态安全问题 (一)平原地区种植耗水量大的林木使水资源贫乏加剧 (二)树种单一,病虫害发生严重,影响生态平衡并且造成二次污染 四、平原林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是在负外部性存在时较高的经济利益驱动 (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空间模糊,对“林转农”缺乏有效限制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强制手段 中国林权制度改革:困境与出路 (二)经济手段 (三)信息手段 参考文献第五部分 林业经济发展路径及其制度变迁 一、宏观背景——浙南模式简析 二、林改历史——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第一次林改 (一)上世纪80年代初到中后期的林业“三定”时期 (二)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的股份合作时期 (三)上世纪90年代中期出现“家庭手工作坊”和公司制经营模式 三、丽水经济发展呈现较为典型的“浙南模式” (一)“浙南模式”特征之一——民间资本活跃 (二)“浙南模式”特征之二——产业链条实现平均利润 (三)“浙南模式”特征之三——当地政府积极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四、过剩金融资本寻求低风险投资载体 (一)当地金融资本过剩 (二)当地政府的配套改革 五、小结 参考文献
低价甚至无偿归人民公社集体所有,使原有的个人所有制急剧地变为集体所有制。通过人民公社化运动,原属于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员的自留地、坟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公积金、公益金,都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公社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生产、统一管理,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魏倩,2002)。 (2)这一时期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一时期的制度未能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尤其是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农民的个人利益,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另外,产权制度的频繁变动,对生产周期长的林业生产是十分不利的,使农民产生了一种对政策的不稳定感。而且林业生产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相互交织,林业生产具有作业空间的广泛性、场所的分散性、行业项目的多样性及生产劳动的季节性等特点,实行按劳分配后,对作业的数量和质量的度量都相当困难,劳动的监督和监测成本极高。因此,往往只能以低成本的粗监督代替高成本的精监督。这种替代虽然降低了监督和测定费用,但却造成了劳动报酬和劳动付出的背离,使“偷懒”和“搭便车”行为普遍化。 3.1980年至今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变迁 这一时期南方集体林区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是,虽然集体所有依然占主导地位,但是产权私有化趋势不断加强。按照产权私有化程度的不同,这一时期又大致可以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林业“三定”,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集体山林划分为自留山、责任山和统管山,自留山、责任山在不改变林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由集体统一经营改变为农户家庭经营;第二个阶段是林权改革的试点和突破阶段,各地开始探索林权改革的新路子,林权市场化运作不断涌现,森林、林木、林地流转迅速发展,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通过市场进行一次或者二次流转;第三个阶段是2003年以来的林权改革深化期,从明晰产权人手,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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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林业局的还是林业企业的都可以看看,还是挺好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