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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马凯之 大连理工大
出版时间:

2007-1  

出版社:

大连理工大  

作者:

马凯之  

页数:

395  

字数:

585000  

前言

  本书根据《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紧扣考试大纲,在深度研究考试科目教材和历年考试真题的基础上编写而成。该书可以帮助读者在有限的备考时间内把握重要知识点,提高应试能力,顺利通过考试。本书出版(第1版)以来,深受广大考生欢迎,据广大读者反映使用该书的复习效果非常明显,为他们顺利通过考试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本书共分三篇22章,各章由知识点导学、经典全真模拟试题解析、模拟试题精选和模拟试题参考答案(含解析)四部分组成。“知识点导学”按照“简洁、讲透、突出重点难点”的原则编写,让读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考试大纲规定的知识点,掌握最关键的内容。“经典全真模拟试题解析”按照“深入浅出、示范引导”的原则编写,培养读者分析问题的科学思路和掌握解题的技巧,以便读者从中发现命题的方式、侧重点、趋势和变化规律。“模拟试题精选和模拟试题参考答案(含解析)”精编了具有代表性的模拟试题,给出了参考答案,并进行简要的解析,有助于帮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知识点,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引导读者思考,真正掌握所学。通过这种实战训练,有利于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成科学的解题思路,掌握解题的技巧和方法。通过本书的学习,相信能够让读者达到考试复习“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书的编写团队是由具有丰富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组成,夏正军、姜早龙、李漫江任主编,姜早龙主审。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有关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编写时间仓促,本书必然存在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读者、同行不吝赐教。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内容概要

本书根据《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紧扣考试大纲,在深度研究考试科目教材和历年考试真题的基础上编写而成。  本书按考试大纲要求共分22章,各章由重点难点分析、经典全真模拟试题解析、模拟试题精选和模拟试题参考答案(含解析)四部分组成,其中模拟试题部分占全书内容的60%。  简洁、讲透、突出重点难点,让读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考试大纲规定的知识点和历年考试变化规律培养读者分析问题的科学思路和掌握解题的技巧,指导读者发现命题的方式、侧重点、趋势和变化规律,取得考试复习 “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书主要作为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的学习和参考用书,同时也可作为参加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及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的各类技术、管理人员的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第一篇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第1章 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概述 第2章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3章 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 第4章 设备采购、制造与安装的质量控制 第5章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第7章 工程质量控制的统计分析方法 第8章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第二篇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第9章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概述 第10章 建设工程投资构成 第11章 建设工程投资确定的依据 第12章 建设工程投资决策 第13章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第14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第15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第16章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第三篇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 第17章 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概述 第18章 流水施工原理 第19章 网络计划技术 第20章 建设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的监测与调整方法 第21章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第22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章节摘录

  (3)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的一致性;  (4)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  3.1.2.3 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监理工程师先要求承包商对业主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复核,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批准后据此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主要抽检建筑方格网、控制高程的水准点以及标桩埋设位置等。  (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3)材料、构配件采购订货的控制。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订货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方可订货。  (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5)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确认。审查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  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者、管理者的资质与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6)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工作,应着重了解:有关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的建筑材料情况等;设计意图j施工应注意事项等。  施工图现场核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合法性的认定;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图纸供应是否满足需要;地下构筑物、障碍物、管线是否探明并标注清楚;图纸中有无差错、遗漏或相互矛盾之处;地质与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地形、地貌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所需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代;新材料、新技术的采用有无问题;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施工图或说明书所涉及的各种图册,承包单位是否具备。(7)严把开工关。(8)监理组织内部的监控准备工作。在施工准备阶段,现场监理机构内部需要做好的质量监控的基础工作主要是建立并完善项目监理机构的质量监控体系,具体包括:及时完成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配备监理人员,明确工作分工,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熟悉有关的检测方法和规程等。  3.1.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掌握)  3.1.3.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节。应当选择那些保证质量难度大、对质量影响大或者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操作或某一环节),重点的质量因素)作为质量控制点。  (1)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原则  ①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或环节以及隐蔽工程;②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③对后续工程施工或后续工序质量或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④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位或环节;  ⑤施工尚无足够把握、施工条件困难或技术难度大的工序或环节等。  (2)质量控制点的重点控制对象包括:人的行为,物的质量与行为,关键的操作,施工技术参数,施工顺序,技术间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极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等。  (3)质量预控对策的检查  工程质量预控,就是针对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或分部、分项工程,事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制定对策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质量预控及对策的表达方式主要有:文字表达、表格形式表达、解析图形式表达。。2.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或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的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内容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意外事件的措施及应急方案。  3.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凡运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承包商按规定进行检验的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场。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当承包商提交的进场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试验报告不足以说明进场材料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再组织复验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场。  进口材料的检验,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4.环境状态的控制  包括:施工作业环境(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施工质量管理环境(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检测制度、管理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置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等),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  5.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  对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包括:①对其进行进场检查,核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设备清单;②对机械设备工作状态的检查,重要的工程机械要实际复验其工作状态;③对特殊设备安全运行的审核,即对于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后在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劳动安全部门鉴定,符合要求并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允许投入使用;④对大型临时设备的检查,要办好相关使用手续后才能批准投入使用。  6.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  包括工地实验室考核确认、工地测量仪器的检查。  7.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操作人员数量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管理人员到位,相关制度要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1.3.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1.承包商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承包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直接实施者和责任者,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就是使承包单位建立起完善的质量自检体系并有效运行。  承包商自检体系表现为:①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②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③承包商专职质检员的专检。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决不能代替承包单位的自检。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必须是在承包商自检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专职质检员没有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不符合上述规定,监理工程师一律拒绝进行检查。  2.技术复核工作的监控  监理工程师应把技术复核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及质量控制计划中,并看做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任务,贯穿于整个的施工过程中。  3.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掌握)  根据规定,在市政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中,对工程材料、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结构工程的受力钢筋(包括接头)实行见证取样。  (1)工作程序:①承包商落实送检试验室并报监理工程师考察、确认;②项目监理机构将选定的试验室及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报质监站备案;③在实施见证取样前,承包商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在其现场监督下,承包商按规范的要求完成取样过程(频率一般为30%);④完成取样后,按规定封装送往试验室。  (2)见证取样的要求:①试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并进行备案、认可;②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一般为专业监理工程师;③取样人员一般由试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担任;④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负责见证取样的监理工程师的签字;⑤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承包单位和监理机构保存并归档;⑥见证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包括在承包单位范围内,一般所占比例为30%;⑦见证取样的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支付;⑧实行见证取样,绝不能代替承包单位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自检。  4.工程变更的监控(掌握)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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