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案例精解
2004-1
厦门大学出版社
张榕
322
359000
本书分10章,分别从主管与管辖、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证据、调解、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诉讼程序、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特别程序、执行、仲裁等10个方面,收集相关的真实案件50多个,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法理分析和争议点的处理评析。本书是为法科学生学习法律专业理论知识和研究实务问题提供理论联系实践、反映最新司法动态的高校案例教材。 本丛书的案例是从多家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成千上万个案件中精选出来的,不仅内容新颖,而且具有典型意义,能够充分反映当前我国社会发展。丛书内容不仅对于法科学生学习法律有所帮助,而且对于一般读者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和当前法院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处理方法也有益处。
张榕,女,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经在《中国法学》、《政治与法律》、《现代法学》、《律师与法制》、《厦门大学学报》、《福建论坛》等杂志上发表20多篇论文,独立及参与《纠纷与诉讼》、《民事程序法》、《中国民法
第一章 主管与管辖 1.民事诉讼主管——吴裴英诉设备安装公司因拒绝为其办理现住公房购买手续案 2.民事诉讼主管范围的确定——台商洪庆进等8人诉厦门市神山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协议、房屋买卖纠纷案 3.管辖权异议——扬州信达机械有限公司以代办托运送货合同应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案 4.涉台民亭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台胞张剑珍以借贷法律关系发生地在台湾,双方当事人亦为台胞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案 5.对购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珠海万德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购销合同履行地不在厦门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案第二章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 6.原告资格——陈水敬诉郭建德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修复费及已代垫的医疗费 7.法人的诉讼代表人——股东徐来祥诉厦门可口食品有限公司归还向其个人借款案 8.股东提起代位诉讼的正当性——股东元利源公司代位诉股东新达利公司挪用公司专项贷款侵权赔偿案 9.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黄军元等358人诉厦门湖里区旭港雕刻实业发展公司劳动报酬案 10.代表人诉讼——陈水平等16人诉厦门市电信局短期移动电话服务合同案 11.涉外委托代理——陈羡英诉陈安德等继承析产案 12.委托代理权——谭志弘以原告在已终结的前案中的委托书复印件为据再次以原告名义起诉无权代理诉讼案第三章 证据 13.民事责任归责原则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陈宇诉建行厦门分行金尚路分理处违章点款致其交付的现金短少要求赔偿案 14.举证责任及其分配规则——陈辉雄诉谢蓓蓓偿还所欠一万美金债务案 15.鉴定结论效力的认定——范绍伟诉厦门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庄维南偿付工程款案 16.证据力的确定及其衡量——罗晓珑与梁月敏的借款纠纷案 17.证据的证明力民间借贷案 18.事实推定的证明效力——鹭菡公司诉绿姿公司欠付承揽合同款适用推定制度推定诉讼时效中断案 19.证据的审查判断——厦门市金伯朗木业有限公司诉杨玉莲确认收据效力案 20.专家证人——方金凯诉同安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第四章 调解 21.法院调解——厦门新油贸易公司诉厦门招商物资有限公司合作建房协议纠纷案 22.民间调解协议的效力——陈志舁诉曾文兴、林结阳申请撤销调解协议案 23.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张英、周玉宝诉周文皮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案第五章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24.仲裁财产保全——中国五金矿产厦门开发公司申请对菲尔柯钢铁有限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案 25.诉讼财产保全纠纷——中航技厦门公司以厦门兴业银行错误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赔偿损失案 26.先予执行——郭福英因被陈建明、林宗元驾驶摩托车撞伤请求被告先行给予医疗费案第六章 诉讼程序 27.民事案件的受理——于超元、洪志雄以在履行劳务出口合同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诉求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赔偿损失案 28.发回重审——吴文波等诉施纯隆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29.民事抗诉案件范围的确定——厦门市检察院对鼓浪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移送管辖裁定提出抗诉案第七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30.涉港澳台案件的诉讼程序——香港大邦洋行有限公司在香港最高法院对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后又在大陆法院起诉退货纠纷案 31.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竞合的解决——郭叶律师行诉厦门华洋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代理合同纠纷管辖权异案 32.涉港股东诉讼——陈成妙等诉叶清池侵犯公司财产纠纷案第八章 特别程序 33.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程序——肖平申请宣告被申请人陈智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 3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程序——厦门经济特区机械冶金进出口公司申请认定其职工谢松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 35.认定财产无主程序——胡德开等人申请确认房屋所有权案 36.督促程序——柯国荣申请厦门三元窖业有限公司执行支付令案 37.申请破产宣告的特别程序——厦门厦隆毛纺织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案第九章 执行 38.对股权的执行——交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股权案 39.参与分配——杜文仁等8人申请分配被执行人欠款案 40.执行异议——案外人王美琼对被查封房产提出执行异议案 41.执行异议制度的完善——案外人厦门盛意实业公司等对查封拍卖财产提出执行异议案 42.区际司法协助——利登利发展有限公司等申请承认与执行香港法院判决案 43.对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李琼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认证书案 44.关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的情况——刘亚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案第十章 仲裁 45.仲裁管辖权异议——台湾富源企业有限公司与厦门维哥木制品有限公司购销柏木板合同纠纷应由约定的国际仲裁机构仲裁案 46.仲裁管辖权——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厦门公司以其与厦门三井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案已经仲裁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提出管辖权异议案 47.仲裁管辖权的确定——信达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 48.仲裁条款的独立性——郑进泮以被申请人隐瞒重要证据为由申请撤销仲裁决定案 49.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万时红集团有限公司以仲裁裁决适用法律错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50.仲裁执行——豪华公司与斯拉夫公司购销合同仲裁执行案 51.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德国S8乙H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汉堡交易所商品协会仲裁法庭裁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