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法学
2010-11
厦门大学
邱星美
《调解法学》是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编写的本科生使用的民事程序法类系列教材之一。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为了推动和谐社会理想的实现,为了适应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为了开设调解学课程的需要,我们编写了这本《调解法学》教材。 本书根据本科生教学的特点,力求全面、准确地阐述调解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同时介绍了国外调解制度的发展和现状,吸收了国内调解学研究的新成果,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宋朝武,男,1952年12月23日出生,山东省陵县人。198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后获法学博士学位,现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改工作专家组专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民事诉讼法学》、《应用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证据法学》、《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仲裁法学》、《中国仲裁制度:问题与对策》、《仲裁法理论与适用》、《仲裁法学案例教程》,并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
丛书总序第一章 调解概述 第一节 纠纷与调解 第二节 调解的分类与种类 第三节 调解的特征 第四节 调解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第二章 调解与相关法律制度的关系 第一节 调解与ADR 第二节 调解与民事诉讼 第三节 调解与仲裁 第四节 调解与和解第三章 调解的价值 第一节 价值概述 第二节 调解的价值第四章 调解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外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我国调解制度的历史沿革第五章 调解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自愿原则 第二节 合法合理原则 第三节 公平合理原则 第四节 非公开原则第六章 调解法律关系 第一节 调解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调解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三节 调解法律关系客体 第四节 调解法律关系的内容第七章 调解组织与调解员 第一节 调解组织 第二节 调解员的任职条件与聘任、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第八章 调解费用 第一节 调解费用概述 第二节 调解费用的预交与负担第九章 诉讼调解 第一节 诉讼调解概述 第二节 诉讼调解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诉讼调解的程序第十章 社会调解 第一节 律师主持调解 第二节 公证调解 第三节 行业协会调解 第四节 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 第五节 民间调解第十一章 人民调解 第一节 人民调解概述 第二节 人民调解机构的设置 第三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和调解方式 第四节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与指导第十二章 仲裁调解 第一节 仲裁调解概述 第二节 仲裁调解的原则 第三节 仲裁调解的程序第十三章 行政调解 第一节 行政调解概述 第二节 政府调解 第三节 公安行政调解 第四节 合同行政调解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调解 第一节 劳动争议调解概述 ……第十五章 商会调解第十六章 网上调解
版权页: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较,谈判具有以下特征:(1)谈判以解决争议为目的,非以追求公平、公正为宗旨。争议双方经过各方面利益、能力、情理等综合性因素考虑达成解决方案,而不是向诉讼或仲裁那样,希望通过第三方的审理,依据法律、规则、商业惯例、情理等,作出裁判,获得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2)谈判的结果仅有道德上的拘束力,没有其他强制力。谈判结果的实现依靠当事人的自动实施,或者谈判结果确定的权利义务依靠当事人的自觉遵守实现,没有公权力的依靠,与仲裁、诉讼不同。但是,谈判协议的达成及其履行,有时也可能依靠的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暴力威胁或其他方面的威胁。(3)谈判是成本最低廉的纠纷解决方式。谈判通常不需要借助第三方。特别是与仲裁和诉讼相比,不需要交纳诉讼费,不需要请律师帮助,其所支出的费用是最少的。这也是争议者喜欢将这种方式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方式。(4)谈判是最灵活的纠纷解决方式。谈判的条件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谈判的依据可以是法律规范,可以是道德规范,可以是人情常理等等,纠纷的解决不必拘泥于法律规范、道德规范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的利益及各自的种种实力灵活决定他们的方案。2.调解调解是指通过第三人的斡旋、调停、劝说等,纠纷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消除争议的制度。调解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调解(法院调解),在外国可以分为调解与法院诉前的非诉讼调解,外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像我国法律规定的这种法官主持的法院调解(诉讼调解),在外国,审理诉讼案件的法官不得以调解员的身份对案件进行调解,即他们不存在中国式的法院调解。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以合意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合意解决纠纷的,属于诉讼和解制度。这是因为在外国的诉讼理念上,法官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调解是违反法官中立的行为,是被禁止的行为。
《调解法学(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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