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实务
2010-2
厦门大学出版社
林发东 编
310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会计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商业银行又根据各自系统内的业务特点分别制定了各行会计制度和办法。而这些系统内的会计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类型机构的相同业务、同一类型的不同机构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损害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用性,不利于分析和评价风险状况、财务成果。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地规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并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同时财政部明确,《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中国银监会为此专门下文,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可比性,完善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水平,加强银行业监管,促进我国银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制定了最迟不得晚于2009年的时间表。 为适应这影响巨大、意义深远的变化,满足金融保险、证券、会计和投资理财等专业教学的需要,同时也为金融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及自学用书,我们组织部分长期从事金融会计教学的教师、具有丰富金融会计实务的专业人员,共同编写了本书。本书实务性和可操作性强,注重理论知识和业务实践的结合,力求做到内容新颖完整、通俗易懂。 本书由林发东任主编,周江银任副主编。参加编写的人员有周江银(第一、七、八章)、林玫(第二、五章)、王龙辉(第三章)、林发东(第四、六、九章)。
为适应这影响巨大、意义深远的变化,满足金融保险、证券、会计和投资理财等专业教学的需要,同时也为金融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培训及自学用书,我们组织部分长期从事金融会计教学的教师、具有丰富金融会计实务的专业人员,共同编写了本书。本书实务性和可操作性强,注重理论知识和业务实践的结合,力求做到内容新颖完整、通俗易懂。
前言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银行会计的对象与特点 第二节 银行会计的工作组织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二章 基本核算方法 第一节 会计科目 第二节 记账方法 第三节 会计凭证 第四节 账务组织与账务处理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三章 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单位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二节 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四章 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第二节 单位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个人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贷款利息的核算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第二节 结算方式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票据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银行卡业务简介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六章 银行往来及资金清算的核算 第一节 银行往来及资金清算概述 第二节 商业银行资金汇划清算系统的核算 第三节 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四节 商业银行往来的核算 第五节 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核算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七章 外汇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外汇业务概述 第二节 外汇买卖核算 第三节 外汇存款业务的核算 第四节 外汇贷款业务的核算 第五节 国际贸易结算业务的核算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及损益的核算 第一节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二节 银行损益的核算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第九章 年度决算 第一节 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年度决算日工作 第三节 年度财务报表列报 本章小结 本章练习题附录一 练习题参考答案附录二 会计科目附录三 中国工商银行会计科目参考文献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县级、城市区级以上的银行,均应设置会计机构。总行设会计司(部),省(市)分行设会计处,地(市)行设会计科,县支行和城市区级银行设会计股。支行以下单位,因为业务量较小,一般不设独立的会计机构,但仍应设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会计工作。 银行会计机构分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和附属会计核算单位。凡单独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年度决算的单位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凡其业务收付由管辖行采用并账或并表进行汇总反映的单位为附属会计核算单位。 二、银行的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是组织会计核算和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商业银行系统内的制度、办法,由各总行根据统一会计制度制定,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分行可作必要的补充,并抄报同级中国人民银行。 下级行对上级行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不得任意修改或废除,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反映,由上级行研究解决,在未修改前,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银行会计人员 银行会计人员身处银行业务活动的第一线,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家颁布的财经纪律、会计法规和各项会计准则、制度等。银行会计人员包括:会计主管人员、复核人员、记账员、出纳员、稽核、检查、辅导人员和其他从事账务工作的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职责 1.认真组织、推动会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的贯彻执行。按照岗位分工和职责认真履行职责,不越权、不越位,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各项业务。 2.根据操作规程认真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在监督中发现可疑点应及时报告,尤其在柜台监督中发现“洗黑钱”的线索,应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制止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相互制约的规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印刷不错 内容也还详细 适合已经有银行会计基础的人使用
是我太太让买的,她很满意。她高兴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