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难民政策研究
2011-4
厦门大学出版社
甘开鹏
173
《欧盟难民政策研究(1957-2007)》由甘开鹏编著。
《欧盟难民政策研究(1957-2007)》是关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盟难民政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试图通过对欧盟难民政策发展历程的回顾,分析欧洲一体化进程与难民政策之间的关系,考察欧盟多层治理机制对难民政策的影响以及欧盟未来难民政策走向。
难民问题在历史上一直存在,战争、宗教、种族矛盾、自然灾害等都可能导致难民的产生,但该问题进入国际法领域是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难民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它是涉及人权和国家主权的重要国际议题,影响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难民问题还是一个历史性问题,它开始于二战结束初期,并伴随着苏联瓦解、东欧剧变及欧洲一体化深入而不断明朗化。不断涌入的难民群体已对欧盟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安全及国际关系带来了一系列影响,迫使欧盟及其成员国逐渐地采取限制性难民政策,最终导致欧盟共同难民政策面临的各种困境。
从民主自由和人权保障视角来看,欧盟及其成员国在难民问题上经常被双重目标所困扰,既要从人权保护角度标榜宽松、普遍的难民政策,以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又期望从政策的角度限制过多的难民涌入境内,以避免削弱欧洲一体化的发展。显然,这种民主自由、普遍人权与欧盟认同之间的内在冲突影响着欧盟的难民政策,欧盟难民政策在困境抉择中缓慢发展。
从欧洲一体化进程视角来看,一体化的深入并不必然带来一个宽松的难民政策,反而逐步地朝着限制性政策方向发展。作为一个区域性共同体,欧盟具有传统的民族国家所具有的排斥性与包容性的双重特征,在界定内群体和外群体的过程中面临着困境。在欧洲一体化进程刚刚启动之初,欧共体/欧盟试图有意识地培养成员国及其民众对欧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使欧盟日益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而大量具有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难民的涌人被看作是对欧洲一体化事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影响着欧盟内部的民族构建、“欧洲认同”,甚至欧盟自身的合法性地位。因此,欧盟决策层为了得到欧洲公众的积极评价,以强化其合法性地位,构建“欧洲认同”,促进欧洲一体化之深化,不得不逐渐地采取了限制性难民政策。
从欧盟多层治理和机构设置视角来看,欧盟在移民和难民领域及其他政策领域内实施双层决策程序,即欧盟层面与成员国层面。移民与难民问题历来是民族国家专属管辖的事务,属于涉及国家主权的高度敏感领域,成员国不愿意过多地将权限让渡给欧盟。因此,欧盟共同难民政策也在不断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分歧中缓慢前行,相继建立了都柏林体系、数字指纹识别系统、统一的签证政策、难民基金等制度,但欧洲共同难民政策仍处于不断地探索之中。欧盟机构之间权限的互动也影响或决定着它们或限制或宽松的难民政策立场,但在“欧洲认同”的构建进程中,欧盟各机构权限的扩大导致了它们的立场日益趋同。
总之,欧盟难民政策的发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包括欧洲一体化特征、欧盟多层治理机制、成员国与欧盟之间的权限让渡及国际政治环境等,已超越了作为成员国的各个民族国家的治理范式。欧盟成员国必须从内部层面和外部层面寻求难民保护的新途径,实施一种既保障难民的基本权利又防止非法移民涌人的平衡政策,促进欧盟成员国朝着更高层次的合作迈进,实现一个更协调的共同难民政策,这是欧洲一体化不断深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和必然趋势。
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难民概念的界定
四、研究思路
第一章 历史视角下的难民保护
第一节 历史上的难民权利发展
第二节 一战前后难民保护与国际联盟
一、国际联盟与难民保护
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犹太难民
第三节 二战后难民政策的历史演变
一、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和国际难民组织的政策
二、冷战期间联合国难民署的角色
第二章 建立区域性难民政策的尝试
第一节 区域性内部统一市场
第二节 《申根协定》与人员流动
一、《申根协定》的签订
二、《申根执行协定》
第三节《都柏林公约》与难民政策
一、1990年《都柏林公约》的签订
二、《都柏林公约》的实施效果评价
第三章 转向限制性难民政策
第一节 欧盟“第三支柱”的产生
一、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的发展
二、欧盟司法与内务合作机制及人员流动
第二节 第三支柱决策程序与机制
一、欧共体的决策程序
二、第三支柱决策机制
第三节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难民政策
一、“安全国”与“安全第三国”概念
二、迫害的行动体:国家与非国家行动者
三、难民保护责任的分担机制
第四章 共同难民政策的形成
第一节 建立“自由、安全与司法的区域”
一、1995年反思小组报告
二、1996年政府间会议
第二节 难民政策与欧盟机构权限的互动
一、1998年战略白皮书与欧委会行动计划
二、欧盟机构权限的互动
第三节 《阿姆斯特丹条约》对难民政策的发展
一、欧委会关于共同移民和难民政策的提议
二、欧盟难民基金的创立
三、欧盟遣送政策与重新接纳协定
第五章 共同难民政策的曲折发展
第一节 坦佩雷首脑会议
第二节 《尼斯条约》及其影响
第三节 《海牙计划》与欧盟安全司法建设
第六章 欧盟难民政策展望
附件一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附件二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
附件三 非洲统一组织关于非洲难民问题的公约
附件四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章程
参考文献
版权页:二、庇护国在原住国家的合作下,应对要求遣返难民的安全回国作出适当安排。三、原住国家在接受回国难民时,应为其重新定居提供方便,准许他们享有该国国民的全部权利和特权,并使他们尽同等义务。四、对自愿回国的难民绝不得以形成难民地位的任何原因曾离开其国家为由而给予惩罚。任何时候如有必要,可通过国家新闻工具和通过非洲统一组织行政秘书长发出号召邀请难民回家,保证原住国家出现的新环境将使他们能安全回国过正常和平生活,不必担心受扰受罚,并由庇护国将该号召的原文交给难民,并向他们解释清楚。五、由于以上各项保证或出于本人的主动而自由决定返回祖国的难民,应得到庇护国、原住国、志愿代理机构、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间组织尽可能提供的一切协助,以便利他们返回国内。第六条旅行证件一、除因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重大原因应另作考虑外,在遵守第三条规定的情况下,各成员国应按照联合国《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所附的表格和附件的规定,对在其领土内合法居留的难民发给旅行证件,以便在其领土之外旅行。各成员国可将上述旅行证件发给在其领土内的任何其他难民。二、当第二个给予庇护的非洲国家从第一个给予庇护的国家接受难民时,第一个给予庇护的国家可不必发给附有返回条文的证件。三、根据以前各国际协定,由该协定缔约各国发给难民的旅行证件,各成员国应予承认,并应当作根据本条发给的旅行证件同样看待。
《欧盟难民政策研究(1957-2007)》是关于欧洲一体化进程中欧盟难民政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试图通过对欧盟难民政策发展历程的回顾,分析欧洲一体化进程与难民政策之间的关系,考察欧盟多层治理机制对难民政策的影响,以及欧盟未来难民政策走向。
关于难民的书太少,写个论文都找不到什么资料
估计是期望太高,用到的地方不是很多,也许学法学的书友会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