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
2007-7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李欣宇,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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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0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重要的有关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它规定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具体程序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便于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便于人民法院依法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保证民商事法律的正确实施。它是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遵循的法律规范,也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法律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是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1年4月9日公布施行的。16年来,民事诉讼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民事纠纷也随之日益增多,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遇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就提上了议事日程。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急需解决的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这部法律科学地总结了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行以来劳动合同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并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劳动合同法理论精髓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吸收了社会各界的合理建议,初步具备了高品质立法的前提条件。作为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旨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并将会对劳动者就业、工作和生活等产生深刻、积极的影响。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立法核心和重中之重,特别是在“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用人单位违法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加重”,“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保护力度”,“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将受罚”,“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应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方面的规定更加体现了该法自始至终都贯彻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精神,即用法律手段补强了劳动者的缔约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这对保持社会关系的健康、稳定,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具有深远意义。也正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所说,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劳动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生命力和优越性的体现。 应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使构筑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规范和引导劳动用工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翻开了新历史篇章。
编写说明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则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条文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进一步落实《劳动法》的立法意旨,明确了三个主要的立法目的:本法的首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确立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之一。劳动合同作为当事人达成一致的协议,具备民事合同的一般特征。此外,劳动合同还具有主体特定性和内容法定性等特征。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是劳动者本人,另一方是企业等用人单位。而且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依据劳动合同,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工作监督,遵守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同时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则有支付相应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等义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具有法定性,即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很多内容也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纠纷解决等问题,国家法律、法规通常都有专门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并不得违反。根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应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要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遵守,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