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政法英杰司考通系列·理论法学(第5册)
2009-6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杨帆,张瀚文 编著
370
445000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第5册)》讲述了: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驾驭司法考试,北京政法英杰培训中心特编著本套名师过关辅导用书。本套丛书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常英教授主编,由政法英杰一线授课名师亲自编写,集名师讲义、考点精讲、历年真题、易混易错、重点法条、经典习题于一体,囊括历年司法考试的考点、重点和难点,以“讲、评、练”的形式集中展现。既将高频考点逐一作出梳理,又对新增法规进行详细解读;既有利于考生扎实掌握基础理论,又可强化实战经验,从而迅速提高其得分能力。除此之外,本丛书还具有以下特点:1.突显讲义。集政法英杰名师多年司考辅导经验的名师讲义,突显各学科的理论重点,通过梳理理论脉络,对理论体系形成公式化的理解;紧扣司考大纲,全面梳理大纲所涉内容,集中高频考点,强调重点,突破难点,解析疑点;具有较强的渗透性和方向性,帮助备考考生在较短时间内把握命题思路,建立学习框架,对知识点进行较好的归纳总结,夯实理论基础。
序言法理学 第一部分 讲义(大纲知识结构) 第二部分 考点精讲 第一讲 法的概念 第二讲 法的作用与价值 第三讲 法的要素 第四讲 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五讲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第六讲 权利和义务 第七讲 法律关系 第八讲 法律责任 第九讲 立法 第十讲 法的实施 第十一讲 法律方法 第十二讲 法的演进 第十三讲 法与社会法制史 第一部分 讲义(大纲知识结构) 第二部分 考点精讲 第一讲 中国古代法制史 第二讲 中国近代法制史 第三讲 罗马法 第四讲 英美法系 第五讲 大陆法系宪法学 第一部分 讲义(大纲知识结构) 第二部分 考点精讲 第一讲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讲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三讲 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第四讲 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五讲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第六讲 国家机构司法职业道德 第一部分 讲义(大纲知识结构) 第二部分 考点精讲 第一讲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第二讲 审判制度及法官职业道德 第三讲 检察制度及检察官职业道德 第四讲 律师制度及律师职业道德 第五讲 公证制度及公证员职业道德附录
考点三法律监督考点解析(一)法律监督的含义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二)法律监督的实质和构成一般来说,实现法律监督必须具备五个要素,即:法律监督的主体、法律监督的客体、法律监督的内容、法律监督的权力、法律监督的规则,这五个要素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监督机制。1.法律监督的主体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2.法律监督的客体:所有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3.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与监督客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所有问题。监督的重点是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三)国家法律监督体系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1)这种监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整个法律监督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2)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①由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产生并向它们负责的国家机关及其组成人员。②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③国家武装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1)行政机关的监督,既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问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分为四类:一般行政监督、专门行政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监管。
《理论法学(第5册)》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讲、评、练政法英杰名师过关教程 常英一套好书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吴鹏司考金牌名师教程 李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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