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新论
2010-11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韩长印,韩永强 编著
346
无
本书在充分借鉴现有国内外相关学说、吸收保险法理论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2009年对保险法的全面修改,对保险法的基本概念进行了准确界定,系统全面地阐述了保险法基本原理,并着重对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和探讨。教材考证严谨,用语规范,其编写贯彻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的“三基”培养理念,注重知识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力图充分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韩长印,男,1963年生,河南平顶山人,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韩永强,男,1978年出生,湖北天门人,九三学社社员,现为英国阿伯丁大学博士候选人(中国留学基金委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公派生),主修保险法,兼习破产法。先后就读于华中师范大学英语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分获语言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导言——危险、保险与可保危险第一章 保险概说 第一节 保险的学说与定义 第二节 保险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第三节 保险的分类第二章 保险合同的概念、法律属性与特征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其与一般合同的差异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法律属性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三章 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l第四章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第一节 保险合同当事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关系人 第三节 保险辅助人第五章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 保险合同成立的形式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生效第六章 保险合同的效力变动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转让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七章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第一节 疑义利益解释原则 第二节 合理期待原则第八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说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 第四节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 第五节 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权的性质及给付方法第九章 人寿保险与年金保险合同 第一节 人寿保险合同 第二节 年金保险合同第十章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节 健康保险合同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第十一章 财产保险合同概说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及其在财产保险中的运用 第四节 财产保险中的委付制度第十二章 重复保险与保险竞合 第一节 重复保险 第二节 保险竞合第十三章 保险代位权 第一节 保险代位权概说 第二节 保险代位权的行使第十四章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第一节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概说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节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 第四节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第五节 特种财产保险合同第十五章 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证保险 第二节 信用保险第十六章 责任保险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责任保险概说 第二节 责任保险中的特殊法律问题第十七章 责任保险的具体险种 第一节 公众责任保险 第二节 产品责任保险 第三节 职业责任保险 第四节 雇主责任保险第十八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一节 交强险概说 第二节 交强险合同的订立与解除限制 第三节 交强险费率的确定与浮动 第四节 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第五节 恶意肇事中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第六节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附录一 主要参考书目附录二 保险法专业词汇中英文对照表
插图:1.保险合同当事人信息不对称。保险合同自其产生之曰起,在当事人之间便处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状态,这主要表现在:对于保险标的的具体情况,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往往要比保险人更有信息优势;而对于保险合同具体条款的涵义以及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等,保险人要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更有信息优势。为解决这一问题,当事人必须尽可能以高度诚信、合作的态度进行信息交流。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领域最早应用于海上保险。当时通讯手段极为落后,合同订立之时,被保险的船舶和货物往往在千里之外,保险人只能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资料来决定是否承保,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货物的有关情况,对保险人至关重要。即使在信息交流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比保险人更了解保险标的之危险状况,而危险状况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保险费用的厘定、保险责任的设定、甚至保险人是否缔结保险合同本身,故投保方必须以最大诚信之态度将相关信息告知于保险人。
《保险法新论》: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法学精品教材
无
基础理论方面写得相当不错!
这本书写的不错,内容比较新颖,虽然有点错误
专业需求
我觉得蛮详细的,还不错。
章节体系不全面,缺保险业部份。
值得买的教材,推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