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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

张蔚文 编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8  

出版社:

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  

作者:

张蔚文 编  

页数:

253  

内容概要

  《审计学》是“21世纪应用型本科会计系列教材”之一,在编写体例和内容上有所创新,并具有以下特色:  一、完整性。书中的内容以审计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实务为主,系统地介绍了审计的基本流程;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重点,又兼顾了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体系比较完整。  二、时代性。既反映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要求,还反映了其他现代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新成果。  三、应用性。突出实务,兼顾理论,力求理论与实务的相互贯通和有机融合,并用案例诠释审计理论与方法,充分体现适应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

书籍目录

第一篇审计的基本理论第一章总论第一节审计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审计的定义和本质第三节审计的目标和对象第四节审计的职能和作用第五节审计的分类第六节审计组织和人员第二章审计职业规范和法律责任第一节审计准则第二节职业道德准则第三节注册会计师职业后续教育准则第四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第三章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第一节审计程序

章节摘录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一、我国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我国审计大致经历了以下六个发展阶段。  (一)西周初期初步形成阶段  西周时期,朝廷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宫,天宫又称冢宰,为百官之长、六宫之首,“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国家财计管理方面,以地官为首的大司徒系统掌管财政收入,负责钱粮税赋的征收及入库工作;以天官为首的冢宰系统,负责掌管财政支出,并设置中大夫司会,对财政收支进行记录与考核。同时,在天官之副职小宰之下设宰夫一职,由宰夫“岁终正岁会,月终正月要”,“掌治法以考百官府、郡、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各者,以官刑诏冢宰以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行使“考其出入,以定刑赏”之权。可见,宰夫司职百官及地方的业绩、政绩的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向冢宰或直接向周王报告,以决定对朝廷百官及地方官员的奖惩。从宰夫的工作来看,其独立于财计部门之外,具有审计的性质,标志着我国政府审计的初步形成。  (二)秦汉时期最终确立阶段  秦汉时期是我国审计的最终确立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形成了统一的审计模式。秦汉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建立和成长时期,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秦汉时期逐渐形成全国审计机构与监督机构相结合,经济法制与审计监督制度相统一的审计模式。秦朝时期,中央设“三公”、“九卿”辅佐政务。御史大夫为“三公”之一,执掌弹劾、纠察之权,专司监察全国的民政、财政以及财务审计事项,并协助丞相处理政事。汉承秦制,西汉初中央仍设“三公”、“九卿”,仍由御史大夫领掌监督审计大权。二是“上计”制度日趋完善。所谓“上计”,就是皇帝亲自参加听取和审核各级地方官吏的财政会计报告,以决定赏罚的制度。这种制度始于周朝,至秦汉时期日趋完善。三是审计地位提高,职权扩大。御史制度是秦汉时代审计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汉时代的御史大夫不仅行使政治、军事的监察之权,还行使经济的监督之权,控制和监督财政收支活动,勾稽总考财政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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