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政策与法规
2007-8
重庆大学
杨朝晖
389
进入2l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际贸易发展的风驰电掣,会展经济随之迅速成为中国经济的新亮点,在中国经济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正逐渐步入产业升级的关键历史时期。这一历史时期,会展业能够快速发展的关键是需要大量的优秀专业人才做支撑。据上海世博局预测,到20lO年,上海世博会对会展人才的需求将达10万人。为了适应国内对会展人才需求的日益增长,我国各类高校纷纷开办了会展专业。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包含港澳台)开设会展专业和专业方向的学校(包括本科、高职高专院校)有80多所,开设会展方面课程的学校已经达到100余所,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会展人才紧缺的现状。但是由于我国会展教育起步时间较晚,在课程体系设计、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缺乏经验,培养出来的学生在知识结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往往落后于市场的需求。尤其是目前国内会展教材零散、低层次重复并且缺乏系统性的现状非常明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会展教育和会展业的发展。因此,推出一套权威科学、系统完善、切合实用的全国会展专业系列教材势在必行。中国的会展教育开办还不到10年,但我国的会展教育经过分化发展,已经形成了学科体系的基本雏形。如今,会展专业已经形成中等职业教育、高职高专、普通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这样完整的教育层次体系,这展示了会展教育发展的历程和成果,同时也提出了学科建设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和面对的问题。
本书既介绍了与会展业相关的通用性法律法规,又联系实际着重分析了会展业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其内容从会展业的发展、立法进程和法律体系人手,从3个层面具体剖析会展主体、会展客体以及会展市场运行与管理的法律制度。本书具有理论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可作为高职高专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和旅游管理类专业的学生教材,也可作为各类会展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用书。
第1章 会展业法律制度概述 1.1 会展概述 1.2 会展组织和行业管理模式 1.3 我国会展业的立法及其法律体系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2.1 公司法概述 2.2 有限责任公司 2.3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4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组织变更 2.5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2.6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2.7 外商投资会展公司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3章 会展组织者审批与管理法律制度 3.1 会展组织者的审批 3.2 会展组织者的职责 3.3 违反会展法规的法律责任 3.4 其他展会组织者的法律规制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4章 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4.1 文物保护法 4.2 文物展品出国(境)展览的规定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5章 海关监管法律制度 5.1 海关概述 5.2 报关管理制度 5.3 关税法律制度 5.4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5.5 我国展品进出境的海关监管规定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6章 合同法律制度 6.1 合同概述 6.2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6.3 合同的效力 6.4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6.5 违约责任 6.6 会展合同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7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7.1 知识产权概述 7.2 著作权法律制度 7.3 商标权法律制度 7.4 专利权法律制度 7.5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8章 市场管理法律制度 8.1 产品质量法 8.2 反不正当竞争法 8.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9章 广告法律制度 9.1 广告法概述 9.2 广告准则 9.3 广告活动 9.4 广告审查制度 9.5 广告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10章 会展保险法律制度 10.1 保险法概述 10.2 保险合同 10.3 财产保险合同 10.4 人身保险合同 10.5 会展保险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第11章 经济纠纷解决的法律制度 11.1 经济纠纷及调解 11.2 经济仲裁 11.3 经济诉讼 典型案例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附录 附录l 国际博览会联盟章程 附录2 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 附录3 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管理暂行办法 附录4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 附录5 关于举办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规定 附录6 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暂行管理办法 附录7 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附录8 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 附录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展览品监管办法 附录10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参考文献
所谓永久性,是指著作人身权的保护在一般情况下不受时间限制。例如,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所谓不可分割性,是指著作人身权与作者本身不可分离,专属于作者。换言之,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作者生前,该项权利只能由作者享有;作者死后,作者的继承人有义务保护此权利不受第三人的侵犯。在无继承人的情况下,由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保护作者的人身权不受侵犯。所谓不可剥夺性,是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作者的上述人身权利,除非依法律规定给予适当的限制。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人身权主要规定了4种权利,即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1)发表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①项的规定,发表权是指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即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作者享有著作财产权的前提,因为只有在作者行使发表权以后,其作品才能为人感知,从而使作者享有著作财产权。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将作品公之于众”,通常是指将作品向作者以外的不特定多数人公开,即公开的对象不应限于作者的亲朋好友或同事等特定的人;作者应采取口述、表演、出版等方式使公众感知到作品的内容,不论作品是否已固定下来。(2)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l款第②项将署名权解释为“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的内容包括: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是署真名还是假名,以及署名的顺序等。任何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作品的署名方式,作者也有权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3)修改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l款第③项的规定,修改权是“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从积极方面看,作者有权修改自己的作品;从消极方面看,作者有权禁止他人对作品进行歪曲或删改。只有作者才有权修改其作品,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作品。只有在作者同意的情况下,他人才可以对作品内容予以修改。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会展业发展势头强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新亮点。然而与之相适应的会展组织、管理模式、管理体制、法制建设等却明显滞后。为了确保会展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会展法律体系,“依法治展”,并加强会展管理学科建设,我们编写了《会展政策与法规》一书。本书以法学基础理论为依托,结合会展管理的实践需要,既介绍与会展业联系紧密的通用性法律法规,又联系实际着重分析了会展业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其内容从会展业的发展、立法进程和法律体系入手,从3个层面具体剖析会展主体、会展客体以及会展市场运行与管理的法律制度。本书由杨朝晖担任主编,江涛、赵鹏担任副主编,负责大纲制定和统稿定稿工作。全书编写分工如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学院杨朝晖副教授编写第l章(第3节),第2章(第7节),第10章,附录;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导游教研室主任江涛副教授编写第4,9,11章;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赵鹏教师编写第5,6,7章;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学院王英哲教师编写第1章(第l、2节),第3章;武汉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梁俊华教师编写第2章(第l至6节);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王珏教师编写第8章。本书作者都是多年从事有关法律法规研究的专家,尤其在高等职业旅游和会展等政策法规教育领域中有一定建树,并在行业中取得一定资质的“双师型”教师。他们既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又拥有多年丰富的会展教学、科研、考试培训等方面的经验。
用于学生阅读
包装很好,快递员很敬业
买了备课用的,价格很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