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概论
2010-2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沈明其 编
348
2001年12月11日,中国结束了长达15年的“复关”和“人世”谈判,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方,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庄严时刻。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它不仅标志着我国成为当今全球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国际经济组织的成员,而且标志着我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方面又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中国由此进入了WTO时代。 世界贸易组织已为众人所知,但对它的真实含义却普遍缺乏清晰的认识。本书通过对世贸组织成员目前所达成的规则进行细致剖析,帮助读者了解世贸组织的性质、职能和作用,澄清认识上的模糊和错误之处。作者根据世贸组织的基本框架以及关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的规则,对每个部分的相关协议的条规进行了法律和经济上的分析,特别分析了各项协议达成的背景、协议条款的基本含义等,使读者对世贸组织协调管理的性质有深入的理解。 全书共分十四章。第一章介绍了世界贸易组织产生和建立的理论基础;第二章全面而详细地阐述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相关内容;第三章论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结构、职能等内容;第四章至第十四章分别介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协议:1994.年关贸总协定与关税减让谈判,纺织品、服装协议和农业协议,非关税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协议,贸易政策评审机制,争端解决机制,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诸边和展边协议。因此,本书是一本全面介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教材。 WTO概论作为一门课程,实际上是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结合体,是一门边缘学科。在学习中,需要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不同的角度综合分析和处理问题。本教材可供各类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选用,同时可以作为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的教学参考书和对外经贸人员的培训用书。
《WTO概论》主要介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WTO的建立过程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知识,介绍货物贸易协议、非关税措施协议、公平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诸边贸易协议等。编写者在总体思路上力争体现从成员利益到WTO本质,从本质到规则,从规则应用再回到成员利益的逻辑性;在规则上,明确了规则的层次性,强化了规则的原理、内容与应用的结合性;在内容编写上,力求做到体系完整、理论充实、内容新颖、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WTO概论》适合高等院校国际贸易、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使用,还可作为外贸工作者和其他涉外企业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和自学参考书。
第一章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一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概述第二节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下的前七轮多边贸易谈判第三节 第八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二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特征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管辖范围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地位、宗旨和职能第四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第五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加入和退出第六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运作机制第三章 多边货物贸易协议第一节 农产品协议第二节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四章 非关税措施协议第一节 海关估价协议第二节 装运前检验协议第三节 原产地规则协议第四节 进口许可程序规则第五节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第五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第一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概述第二节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六章 反倾销协议第一节 《反倾销协议》概述第二节 反倾销协议的规定第七章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一节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概述第二节 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主要内容第八章 保障措施协议第一节 保障措施协议概述第二节 保障措施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过渡性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与保障措施第九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一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第二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第三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评析第十章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概述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主要内容第十一章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一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概述第二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与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十二章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第一节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概述第二节 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内容第三节 争端解决机制未来发展第十三章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第一节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概述第二节 贸易政策评审机制的主要内容及问题第十四章 WTO诸边协议第一节 政府采购协议第二节 国际牛肉协议第三节 国际奶制品协议第四节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第五节 信息技术协议参考文献
(一)来自“森林”的关税总协定 20世纪40年代末,“冷战”的爆发促使市场经济国家对国际经济管理达成共识:创建并维持一个相对自由的经济体系,并从金融、投资、贸易三个方面重建国际经济秩序。这就要求建立一个有效的国际金融体系,减少贸易和资本移动的壁垒。一旦壁垒消除,稳定的货币体系建成,各国就会具有一个能够保证国家安定与经济增长的有利环境。因此,该体系的成员国必须通过排除贸易与资本移动的壁垒和创建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来管理经济体系。1944年7月,美国、英国等44个国家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会议,讨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问题,建立和制定了以稳定国际金融、间接促进世界贸易发展为目标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按美国的设想,拟设立一个处理国际贸易与关税的专门组织,以铲除贸易限制和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 1945年11月美国提出了一个计划,即缔结一个制约和减少国际贸易限制的多边公约,以补充布雷顿森林会议决议。该方案被称为“扩大世界贸易与就业方案”或“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考虑方案”。该方案将确定国际贸易所有方面的各项规则,包括:关税、优惠、数量限制、补贴、国营贸易企业、国际商品协定等;公约规定还将成立国际贸易组织,作为贸易领域中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相对应的组织。值得指出的是在该方案的“一般商业政策”一章中,美国在与其他国家双边贸易协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新的国际贸易体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削减关税、消除贸易壁垒、取消数量限制和外汇管制等措施;解散导致贸易歧视待遇的经济贸易集团;特别强调要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基础上建立多边自由化体系。1946年2月,美国改变单纯依靠自己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的做法,以上述方案为基础,正式拟定《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提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联合国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印刷并向各国散发,正式组织召开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该会议于1946年10月在英国伦敦召开。会议邀请了包括当时中国政府在内的19个国家,即美国、英国、苏联、中国、法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加拿大、巴西、卢森堡、古巴、捷克和斯洛伐克、印度、挪威、智利、南非、新西兰、黎巴嫩共同组建一个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于1946年10一11月和1947年1-2月分别在伦敦和纽约,两次共13周讨论和审议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纽约会议除对伦敦会议所草拟的宪章草案作了内容及文字上的修改,补充了若干条款,同时还由与会国选派专家起草并通过了一项关税与贸易协定纲要,该协定纲要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雏形。协定纲要采纳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能够保证贸易谈判和关税减让的条款,使这些条款在关贸总协定条款中加以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