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1902-1949-东南大学史(第一卷)

朱婓 东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5  

出版社:

东南大学出版社  

作者:

朱婓  

页数:

305  

内容概要

  东南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规模恢宏、学风良好的高等学府。学校位于明国子监原址,街名“成贤”,桥称“文昌”,系培育贤才、昌明文化之意。明清以还,相沿为学府胜地。

书籍目录

序绪言第一章 三江、两江优级师范学堂(1902—1912)第一节 三江师范学堂的创建一、历史渊源、地理环境二、三江师范的历史背景三、张之洞与三江师范第二节 三江、两江师范概况一、学堂名称及组织机构二、学制、学科及师资情况三、教学、招生及学生情况四、经费、设施及停办情况五、两江师范监督李瑞清本章结语第一章注释第二章 南京高等师范学校(1915-1923)第一节 南高的诞生一、共和方新,兴学风起二、筚路蓝缕,创业维艰第二节 南高的教育思想一、民初新旧教育思想的抗衡二、江谦的教育思想三、郭秉文的教育思想第三节 南高的基本情况与体制机构一、基本情况二、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三、附中、附小第四节 南高的科系组建与教育改革一、科系组建二、教育及教学改革第五节 南高精神与校风一、南高精神与校风的形成二、民族的、民主的、科学的精神三、诚朴、勤奋、求实的校风四、南高的学潮观第六节 南高师生的革命活动一、五四运动在南高二、马克思主义的启蒙活动三、南高的首批共产党员及社青团员本章结语第二章注释第三章 20年代的东南大学(1921-1927)第一节 东南大学的崛起一、酝酿时期二、筹建时期……第四章 第四中山大学至中央大学附录后记再版后记

章节摘录

  1.校董会的性质及职权  校董会的性质及职权有一演变过程。开始,属议事、咨询性质,其职权仅两条:一为扶助学校(事业)之进行;二是保管私人捐助之财产。经两年多实践,东大实际感受到了有校董会之种种好处,许多事凭东大本身的力量确实无法办到,校董会中既有多位热心教育事业、有识有谋的教育家,还有多位对政府对地方有影响的知名人士及实业金融巨子,应该更好发挥他们的作用。1923年11月郭秉文正式在校董会上建议,扩大校董会职权和修改校董会章程,把校董会放在与校长并列的位置甚至更高。修订的校董会简章于1924年6月25日经教育部指令核准,其主要内容如下:  校董会有下列职权:(1)决定学校大政方针:(2)审核学校预算决算:(3)推选校长于教育当局;(4)议决学校科系之增加废止或变更:(5)保管私人所捐之财产;(6)决定学校其他之重要事项。唯校董会的决议事项应由校长呈请教育总长核准施行,校董的资格分为两类:一类为当然者,有教育总长指派之部员1人,校长1人;另一类为选聘者,需是声望卓著热心教育者,或以学术经验、或以经济赞助本校者,名额为15人,由校董会选出后呈教育总长函聘,首次校董暂由东大筹备处推举。  2.校董会的作用和事绩(按时间顺序择要记录如下)  1920年,张謇、蔡元培等10人,致书国务院和教育部,发起在南高基础上筹建东南大学,后来并公诸各大报纸,大造舆论声势,形成有力影响。张謇等10人又拟具筹建东大计划书报教育部,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1902-1949-东南大学史(第一卷)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