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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淮河上游诸侯国研究

金荣权 河南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7  

出版社:

河南大学出版社  

作者:

金荣权  

页数:

2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在周代以前,淮河流域主要为淮夷的活动地,由于远离夏、商的政治中心,在这里生存着众多的相对独立的方国,其文化也以东夷文化和土著文化为主,尚未形成独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当春秋时期,中原文化、秦文化、燕赵文化、齐鲁文化、巴蜀文化、吴越文化与楚文化业已形成的时候,淮河流域仍是小国林立、多种文化并存,过着群族分居的生活。当楚人势力北进东移,吴人北征西渐之时,楚文化、中原文化、吴越文化和东夷文化在这里碰撞、融合。

作者简介

  金荣权,男,1964年生,现为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文明研究中心负责人,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副处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楚辞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诗经学会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传统文化和古代文学研究工作。先后出版《古代神话的流变与文化精神》、《中国古代神话稽考》、《宋玉辞赋笺评》、《屈宋论考》等专著8部。

章节摘录

  我们认为郭沫若和任伟二先生的观点有独到之处。处于平顶山的古应国在周初武王时期并非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其地仍为殷商时期的应国所统治,为了稳定周之南土,周王朝委派了一个姬姓的宗室成员到应地为应监。这个在周初担任应监的人便是周武王的一个弟弟。至成王时,随着周公东征的胜利和殷商残余势力的清除,王室政权得以巩固,周成王便废掉在商代就已立国的应国而在其故地重新分封姬姓的应国,以其弟弟为应侯,于是原来的应监也自然失去了功能。  由此来说,作为应监的是周武王之弟,而始封为应侯的则是武王之子、成王之弟。  在西周时期,作为二等诸侯国的应国颇受周王室的重视,应国国君经常受到周王的接见、赏赐。“应侯钟”铭文所记周王在康宫赏赐应侯彤弓、彤矢和马等;“应侯再簋”铭文记载周王在姑地召见应侯再,并赏赐他贝、马等物。从发现的穆王时期的“敌簋”、“敌鼎”和宣王时期的“应公鼎”铭文来看,铭文自称“应公”,称呼与应国侯国身份不相称,说明铜器的制作者虽为应侯却同时也在周王室中为官,是王室的卿士,所以才自称“应公”。  应国与汉水流域姜姓的申国和曼姓的邓国交往密切,成为姻亲之国。平顶山应国墓出土有“应嫂簋”和“应申姜鼎”,“应嫂簋”有“邓公作应嫂毗媵簋”的铭文,此簋是邓国的国君为其女儿嫂毗出嫁应国所作的媵器。“应申姜鼎”有“应申姜作宝鼎”的铭文,此鼎是嫁到应国的申国女子申姜所作。除此之外,在平顶山应国墓地还发现了一批有“应姚”铭文的器物,从而提供了应国与姚姓通婚的证据。  至西周末年,应国衰弱,《国语,郑语》载史伯语说:“王室将卑,戎、狄必昌,不可逼也。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北有卫、燕、狄、鲜虞、潞、洛、泉、徐、蒲;西有虞、虢、晋、隗、霍、杨、魏、芮,;东有齐、鲁、曹、宋、滕、薛、邹、莒;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则皆蛮、荆、戎、狄之人也。非亲则顽,不可人也。……武昭文之功,文之祚尽,武其嗣乎!武王之子,应、韩不在,其在晋乎?”应国作为周之同姓国,在西周晚期尚有一定的地位,但在当时有识之士的眼中却无发展的潜力。  至春秋时期,应国历史不见于史籍,大约在春秋中期时亡于楚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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