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

王立志 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5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作者:

王立志 译  

页数:

169  

译者:

王立志  

内容概要

  本书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总则对犯罪和刑法的一般原理、制度予以规定,具体包括基本规定、刑事立法的适用、犯罪行为、罪责、刑罚和量刑、非监禁措施、保安处分、没收财产利益等9章。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予以规定,具体包括侵害生命和身体的犯罪、侵害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危害克罗地亚共和国的犯罪、侵犯国际法所保护的价值的犯罪、侵害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侵害荣誉和名誉的犯罪等等17章。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对相关刑事法律条款的终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时间等事项予以规定。

作者简介

王立志,男,1973年12月生,河南省禹州市人。200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刑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主持或参加多项省部级项目。在《法学》、《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论坛》、《人民司法》、《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刑法评论》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独著《隐私权刑法保护》(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年版),合著《刑事法律前沿问题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书籍目录

译者序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二章 克罗地亚共和国刑事立法的适用
第三章 犯罪行为
第四章 罪责
第五章 刑罚和量刑
第六章 非监禁措施
第七章 保安处分
第八章 没收财产利益、公开宣告判决、定罪的法律后果,复权、特赦一
第九章 本法所使用的术语
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侵害生命和身体的犯罪
第十一章 侵害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
第十二章 危害克罗地亚共和国的犯罪
第十三章 侵犯国际法所保护的价值的犯罪
第十四章 侵害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
第十五章 侵害荣誉和名誉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害婚姻、家庭及青少年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害财产的犯罪
第十八章 侵害公民健康的犯罪
第十九章 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第二十章 危害人身、财产的公共安全及交通安全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 针对支付及商业经营的犯罪
第二十二章 妨碍司法的犯罪
第二十三章 侵害文件真实性的犯罪
第二十四章 危害公共秩序的犯罪
第二十五章 违背公职人员职责的犯罪
第二十六章 危害克罗地亚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犯罪
第三编 附则
第二十七章 过渡及结束条款

章节摘录

版权页:2.违法性之理论依据之所以对于犯罪既遂后自愿悔悟行为免予处罚,除了上述刑事政策缘由之外,自愿悔悟者在违法性之消弭,也是重要事由之一。在大陆法系刑法中,违法性分为主观违法性与客观违法性。主观违法论认为,法的目的是国家通过法规范向行为人传达特定之命令或禁止意思,通过具有能正确理解法规范且有履行能力之人的行为,来保全特定之利益或社会伦理秩序,从而否定“无责任之不法”。而客观违法论认为,凡与法规范相抵触之行为,无论其为自然现象、动物所致,还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皆属违法,法的目的是国家为了维护客观的社会秩序或利益,肯定“无责任之不法”的概念。既遂后的自愿悔悟行为在这两方面均有所体现。首先,依照主观违法理论,违法性之基础在于行为人反规范之犯意,而犯罪人既遂后做出自愿悔悟行为,足以彰显其反规范之犯意消失,亦即危险性已荡然无存,从而使主观的违法性彻底消除。其次,依照客观违法理论,违法性之基础在于法益的侵害或危险,既然犯罪人既遂后做出自愿悔悟,其违法性即已不复存在。故此,无论是从主观违法还是从客观违法之角度来看,自愿悔悟者均不具备刑事违法性。故此,“行为人如此的表现已可修复其原本所展露的法敌对意思,且亦可使原本受到震惊的社会印象得到平复,因而值得奖励行为人,故刑法透过不罚之待遇,以资奖赏”。3.刑罚目的之理论依据自愿悔悟免予处罚制度之前提在于行为人出于自愿而幡然悔悟。所谓“自愿”,又称“己意”,是指行为人不受外在压制或内心阻碍的影响,而自己本人可以决定意思,为决定的主人,就是己意。亦即,“己意”须源自行为人的“自发性动机”,不必要求较高的道德、伦理标准,凡因罪恶感、羞愧、同情被害人、心灵的震惊甚至畏惧刑罚制裁等都可以。“自愿”的前提显然是基于行为人有自我选择的自由,即意志自由。人类可能会因某种场所境遇而遭受到内外的限制,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人类确有选择的自由。因为“任何具体处境的意义都依赖于人所设定的目的和计划,没有一个处境是中立而与人无关的,处境一定是相对于某个人的某个构想才呈现出来,所以处境一定是有益或有害于达到这个目的。至于一个处境是具有帮助性或具有阻碍性,人有着绝对的自主权,这是他的自由”。同时,“意志自由的存在,在认识论及经验论上既不可验证,也无法驳斥,可能永远都是无解的。而行为能力中的行为自由,并不需要一个经验上的证明,因为它在刑法中的角色不是一个事实,而是一个规范的假设,它的社会价值独立于认识论上及自然科学上意志自由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毋宁是说,人们必须相信有意志自由,并以此作为法的基础。


编辑推荐

《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为京师国际刑事法文库(55)•外国刑事法翻译系之三十二。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克罗地亚共和国刑法典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