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犯罪学指南
2012-3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英] 马圭尔、摩根、赖纳 编著
986
无
在这本书中,我们试图收集大量代表学科发展最新水平的领军学者的文章,尽最大可能覆盖犯罪学所要处理的全部领域的问题,并将犯罪学话语中的不同观点呈现出来。为了使这一雄心壮志能够比较容易实现,我们从一开始就将相当大的工夫放在英国犯罪学家及其学生们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和内容上,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不去参考重要的国际发展和文献。对于第四版,我们请35位英国学者就2个主要话题进行阐述,大多数是独著,也有少数是合著。我们要求作者参阅相关的理论和近来的发展,指出政策的发展方向,并阐明老师、学生和实务工作者应该知道的当前争论中的一些要点。我们还要求他们对进一步阅读提供指导,并编制了一些综合性的书目,以便学生可以就这些话题进行详细的学习研究。我们收到的所有关于以前版本的反馈信息说明,本《指南》中这些有特色的书目资源对于老师和学生来说非常有价值。
我们为本书每一版挑选的撰稿人通常都是——虽然不一定总是——学术成就在所写专题领域得到大家公认的。不过,我们从不规定他们应该采用的理论方法,而且我们有意识地联系有不同观点的学者。本《指南》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是对不同声音的会聚。
作者:(英国)保罗•罗克(Paul Rock) (英国)克莱夫.R.霍林(Clive R.Hollin) (英国)伊恩•洛德(Ian Loader) (英国)理查德•斯帕克斯(Richard Sparks) (英国)基斯•海沃德(Keith Hayward) (英国)乔克•扬(Jock Young) (英国)克莱夫•埃姆斯利(Clive Emsley) (英国)戴维•尼尔肯(David Nelken) (英国)巴巴拉•赫德森(Barbara Hudson) (英国)尼古拉•莱西(Nicola Lacey) (英国)戴维•唐斯(David Downes) (英国)罗德•摩根(Rod Morgan) (英国)麦克•马圭尔(Mike Maguire) (英国)罗伯特•赖纳(Robert Reiner) (英国)弗朗西斯•海登森(Frances Heidensohn) (英国)洛兰•盖尔思索普(Loraine Gelsthorpe) (英国)克雷塔•菲利普斯(Coretta Phillips) (英国)本•鲍凌(Ben Bowling) (英国)卡罗琳—霍伊尔(Carolyn Hoyle) (英国)卢西亚•泽德纳(Lucia Zedner) (英国)吉尔•皮伊(Jill Peay) (英国)安东尼•E.博顿斯(Anthony E.Bottoms) (英国)蒂姆•纽伯恩(Tim Newburn) (英国)戴维.P.法林顿(David P.Famngton) (英国)戴维.J.史密斯(David J.Smith) (英国)迈克尔•利维(Michael Levi) (英国)菲奥娜•布鲁克曼(Fiona Brookman) (英国)奈杰尔•索斯(Nigel South) (英国)特雷弗•琼斯(Trevor Jones) (英国)亚当•克劳福德(Adam Crawford) (英国)安德鲁•桑德斯(Andrew Sanders) (英国)理查德•扬(Richard Young) (英国)安德鲁•阿什沃斯(Andrew Ashworth) (英国)彼得•雷纳(Peter Raynor) (英国)阿利森•利布灵(Alison Liebling) 译者:刘仁文 王栋 李瑞生 张淑芳 张胜英 王太宁 江溯 杨磊 张晓艳 缪爱丽 周耀 高长见 徐疆 刘君 韩永初 袁益波 杨柳 林俊辉 保罗•罗克(Paul Rock),伦敦经济学院社会学系社会制度学教授,宾夕法尼亚大学犯罪学系不定期访问教授。 克莱夫.R.霍林(Clive R.Hollin),莱斯特(Leicester)大学心理学院犯罪心理学教授。 伊恩•洛德(Ian Loader),牛津大学犯罪学中心主任、犯罪学教授。 理查德•斯帕克斯(Richard Sparks),爱丁堡大学犯罪学教授,兼任苏格兰犯罪和司法研究中心共同主任。 基斯•海沃德(Keith Hayward),肯特(Kent)大学犯罪学和社会学高级讲师(Senior Lecturer)。 乔克•扬(Jock Young),肯特大学社会学杰出教授,纽约市立大学约翰•杰伊学院刑事司法研究中心杰出教授。 克莱夫•埃姆斯利(Clive Emsley),公开大学历史学教授。 戴维•尼尔肯(David Nelken),意大利马切拉塔(Macerata)大学研究法律制度和社会变革的杰出教授(Distinguished Professor),威尔士大学和卡迪夫大学的杰出法律研究教授,伦敦经济学院法律访问教授。 巴巴拉•赫德森(Barbara Hudson),兰开夏(Lancashire)中央大学兰开夏法学院法学教授。 尼古拉•莱西(Nicola Lacey),伦敦经济学院刑法与法律理论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与政治理论兼职教授(Adjunct Professor)。 戴维•唐斯(David Downes),伦敦经济学院社会管理学荣誉退休教授。 罗德•摩根(Rod Morgan),英格兰和威尔士青少年司法委员会主席,布里斯托(Bristol)大学荣誉退休教授。 麦克•马圭尔(Mike Maguire),卡迪夫(Cardiff)大学和格拉摩根(Glamorgan)大学两校合聘的犯罪学教授。 罗伯特•赖纳(Robert Reiner),伦敦经济学院法律系犯罪学教授。 弗朗西斯•海登森(Frances Heidensohn),伦敦经济学院社会学系访问教授(Visiting Professor),伦敦大学社会政策学荣誉退休教授。 洛兰•盖尔思索普(Loraine Gelsthorpe),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犯罪学和刑事司法资深讲师(Reader),剑桥大学彭布罗克(Pembroke)学院成员。 克雷塔•菲利普斯(Coretta Phillips),伦敦经济学院社会政策系讲师。 本•鲍凌(Ben Bowling),伦敦皇家学院法学院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教授。 卡罗琳—霍伊尔(Carolyn Hoyle),牛津大学法学部犯罪学资深讲师,牛津大学格林(Green)学院成员。 卢西亚•泽德纳(Lucia Zedner),牛津大学法学部刑事司法学教授,牛津大学科尔普斯•克里斯蒂(Corpus Christi)学院成员。 吉尔•皮伊(Jill Peay),伦敦经济学院法律系法学教授。 安东尼•E.博顿斯(Anthony E.Bottoms),剑桥大学沃尔夫森(Wolfson)犯罪学荣誉退休教授,谢菲尔德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教授级研究员。 蒂姆•纽伯恩(Tim Newburn),伦敦经济学院犯罪学和社会政策教授、曼海姆(Mannheim)犯罪学中心主任。 戴维.P.法林顿(David P.Famngton),剑桥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 戴维.J.史密斯(David J.Smith),爱丁堡大学犯罪学荣誉教授,伦敦经济学院访问教授。 迈克尔•利维(Michael Levi),卡迪夫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犯罪学教授。 菲奥娜•布鲁克曼(Fiona Brookman),格拉摩根大学犯罪学首席讲师、犯罪学中心副主任。 奈杰尔•索斯(Nigel South),埃塞克斯(Essex)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副校长(负责学术与地区发展)。 特雷弗•琼斯(Trevor Jones),卡迪夫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犯罪学和刑事司法高级讲师。 亚当•克劳福德(Adam Crawford),利兹(Leeds)大学犯罪学和刑事司法教授、刑事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安德鲁•桑德斯(Andrew Sanders),曼彻斯特大学刑法学和犯罪学教授。 理查德•扬(Richard Young),布里斯托大学法学院法律和政策学教授。 安德鲁•阿什沃斯(Andrew Ashworth),牛津大学瓦伊纳(Vinerian)英国法教授,牛津大学犯罪学中心研究员。 彼得•雷纳(Peter Raynor),斯旺西(Swansea)威尔士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教授。 阿利森•利布灵(Alison Liebling),剑桥大学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教授,剑桥大学犯罪学研究所监狱研究中心主任。 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刑法室主任。 王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硕士研究生。 李瑞生,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张淑芳,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系教师、法学硕士。 张胜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生,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副教授。 王太宁,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江溯,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 杨磊,西北政法大学讲师、法学博士。 张晓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学硕士。 缪爱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与日本东北大学法学研究科联合培养博士生。 周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学硕士。 高长见,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讲师、法学博士。 徐疆,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硕士。 刘君,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韩永初,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袁益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学硕士。 杨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生。 林俊辉,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福建省公安厅法制处干部。
第一编 犯罪学:历史与理论
1 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保罗·罗克(Paul Rock) 著
刘仁文 王 栋 译
引言:犯罪学在英国的发展
社会犯罪学
犯罪与控制
犯罪、控制与空间
激进犯罪学
功能主义犯罪学
符号论
作为一门兼收并蓄学科的犯罪学
犯罪学的前景
2 犯罪心理学
克莱夫.R.霍林(Clive R.Hollin) 著
李瑞生 译
引言
心理学的成长
心理学与犯罪学:早期一致
心理学与犯罪学:分道扬镳
心理学与犯罪学:不多的共同性基础
心理学与犯罪学:并不和睦相处
心理学与犯罪学:重归于好?
结语
3 犯罪、秩序及控制的现代图景:治理、风险以及全球化
伊恩·洛德(Ian Loader) 理查德.斯巴克斯(Richard
Sparks) 著
张淑芳 译
引言
治理
风险
全球化
结语:犯罪学、文化以及公众生活
4 文化犯罪学
基斯。海沃德(Keith Hayward) 乔克.扬(Jock
Young) 著
李瑞生 译
引言
为社会学激发的犯罪学
有关文化犯罪学的“什么是文化的”
在“镜子的大厅”中:大众传媒、表现、意义
越轨主题:揭露犯罪的意义与情感
危险的知识
结语
5 犯罪的历史视角
克莱夫·埃姆斯利(Clive Emsley) 著
张淑芳 译
引言
理论
从暴力到盗窃?
统计数据
文化史
人的能动性.
连续、不连贯以及连接点
6 比较刑事司法
戴维·尼尔肯(David Nelken) 著
张淑芳 译
为何要对刑事司法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研究的方法
比较的路径
7 多样性、犯罪与刑事司法
巴巴拉.赫德森(Barbara Hudson) 著
张淑芳 译
引言:从差异性到多样性
多样性与犯罪
差异性、多样性与司法
社区、多样性与人权
第三编 犯罪的维度
第四编 犯罪的形式
第五编 对犯罪的反应索引
人名索引
译后记
版权页: 插图: 1 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引言:犯罪学在英国的发展 在英国,犯罪学断断续续、非决定性地发展着,因此,不适合对它的历史进行连贯的叙述。虽然距今已有约四十年之久,但是赫尔曼•曼海姆(Hermann Mannheim)关于英国犯罪学是由松散地联系在一起的阶段构成的观点,不亚于其他观点,仍旧实际有用(1965:第1卷,第79页)。赫尔曼•曼海姆认为,第一个阶段是私人个体在独自进行研究探索,并且他以约翰•霍华德(John Howard)与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为例。皮尔斯•贝恩(Piers Beime)与其他人称他们为研究犯罪及其控制的启蒙时期的一部分(1994: xii)(尽管加兰德(Garland,2002)不完全同意此观点)。有人可能还会补充道,霍华德、边沁以及其他人是在一个新建立的社会的、司法的以及政治改良的环境中工作的,他们通常是受过培训的律师以及不信奉国教的新教徒或功利主义倾向者,他们相信运用理性可以对构成英格兰与威尔士旧秩序(ancien, régime)的既混乱又明显不符合逻辑的法律、机构以及实践进行改革的可能性。凭借着大量的相似性,自主的思想,独立的财产,担任诸如治安官、司法官以及国会议员等要职,都是慈善协会与宗教组织的普通成员,他们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若即若离地联合起来(参见惠顿( Whitten),2002)。这些人直接或者间接地了解到英国与其他地方的状况,还开创了对犯罪、治安与刑罚问题的比较、调查的研究模式。约翰•霍华德( John Howard) 1784年的《监狱状况》(The State of the Prisons)、考尔克洪(Colquhoun) 1797年的《大都市的治安专论》(ATreatise on the Police of the Metropolis)与塞缪尔•罗米利(Samuel Romilly) 1811年的《论英格兰刑法》(Observations on the Criminal Law of England)是这种研究方法的代表作。但是作为独立的个体,他们没有为持久的研究与教学传统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曼海姆的年代划分中,第二阶段与第三阶段,他指的是政府公职人员最初以私人身份、而后以公众身份进行犯罪学研究的阶段,并且以A.M.格雷(A.M.Guerry)与切萨雷•龙勃罗梭(CesareLombroso)为例(贝尔尼与其他学者称为实证主义阶段)。可能会有人再次补充道,第二阶段以初期犯罪学家(embryonic criminologists)运用大量的数据与制度,19世纪新改革的、不断扩张的、干涉主义的、财富日益增长的状况为特征——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改革者所开创的局面——为公共管理提供服务。“统计”(statistic),该词指的就是与国家状况有关的事实状态,人们在18世纪80年代末开始使用该词,接着“统计学家”(statistician)这个词在1825年出现,这两个词预示着一种新型蓝皮书知识的产生。1801年,英国实施了第一次人口普查;19世纪30年代之后,新型的警察、司法、刑罚当局开始制造他们自己的数据成果;因此,大量的数据开始如潮水般涌人公共领域。
《牛津犯罪学指南(第4版)》是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编辑出版。
无
这是介绍西方犯罪学的书,建议学这个专业的人多看看
是专业内比较权威的书,值得一看
教学、科研参考
这次订购的东西较多,造成边角卷翘但不影响使用。
收到的时候,四个角都有破损
还行,内容一般,如果你已经有所了解犯罪学的话,可以借这本书看一看,不必要买,太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