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手册
2012-6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 编
1215
1568000
无
《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手册》分特辑、刑法编、刑事诉讼编、刑事申诉编、国家赔偿编五部分,收录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及业务规范性文件,还收录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所作的批复、答复和制发的文件。
《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手册》所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一般按照相关法律条文顺序排列,涉及同一个问题的多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将同一部门制发的文件尽量集中排列。
特辑
刑法编
法律
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一、总则
(一)综合
(二)犯罪
(三)刑罚及其运用
(四)其他规定
二、分则
(一)综合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五)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六)侵犯财产罪
(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八)危害国防利益罪
(九)贪污贿赂罪
(十)渎职罪
(十一)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事诉讼编
法律
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
一、综合
一、管辖
三、回避
四、辩护与代理
五、证据
六、强制措施
七、附带民事诉讼
八、立案
九、侦查
十、提起公诉
……
刑事申诉编
国家赔偿编
版权页: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手册》能直接服务于刑事立法和司法工作,尤其是对公检法机关的司法工作人员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发挥指导作用。《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手册》收录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立法和司法解释以及业务规范性文件等,选择了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建设性的刑法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为我国的刑事法制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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