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视角研究
杨晓萌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3-05出版)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3文献综述 1.4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1.5研究方法与创新 2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探源 2.1生态补偿机制的界定 2.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经济学依据 2.3生态补偿机制的运作机理 2.4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 3生态补偿的财政手段分析 3.1转移支付 3.2生态税 3.3税收差异化 3.4生态保证金制度 3.5可交易许可证制度 3.6生态补偿手段的比较与思考 4生态补偿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4.1加拿大的湿地保护 4.2荷兰公路项目的生态补偿 4.3欧盟的农业生态补偿政策 5构建中国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考量:总体思路 5.1 中国的生态状况与生态补偿机制 5.2财政与生态补偿机制架构 5.3构建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的总体思路与指导原则 6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 6.1我国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现状 6.2 自然保护区的经济现状与困境 6.3 自然保护区困境的原因剖析 6.4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对策措施 7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 7.1我国的生态功能区划 7.2重要自然生态功能区面临的生态问题 7.3生态功能区建设的现行政策及未来走向 7.4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对策建议 8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 8.1矿产资源开发的影响及生态现状 8.2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恢复 8.3 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现行制度及政策 8.4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思路 9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 9.1流域水环境的特殊性 9.2我国流域水环境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9.3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模式的选择 9.4完善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的财政对策导向 主要参考文献
版权页: 插图: 2)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是一种转移性支出。这种支出与损失不具有对应关系,补贴的支付是无偿的。财政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财政补贴总与相对价格的变动联系在一起,它具有改变资源配置结构、供给结构、需求结构的影响。 中国现行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价格补贴、企业亏损补贴等。补贴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和居民等。补贴的范围涉及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外贸等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及居民生活各方面。从补贴主体进行划分,财政补贴分为中央财政补贴和地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中央财政负责对中央所属国有企业由于政策原因发生的亏损予以补贴,同时对一部分主要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销售价格低于购价或成本价的部分予以补贴。地方财政补贴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地方财政负责对地方所属的国有企业由于政策原因而发生的亏损予以补贴,也对一部分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低于购价的部分予以补贴。 由此不难看出,财政补贴是一种经济调控手段,它可以为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目标服务,其中就包括为生态补偿服务。 3)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包括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转移支付和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两部分。政府对企业和个人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由于政府的转移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政府财政资金在不同级次政府间的转移。在没有明确说明的情况下,转移支付通常指的是政府间的转移支付。 我国目前实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包括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不指定资金用途。专项转移支付有指定的资金用途,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转移支付也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财政资金的转移。转移支付与财政补贴的区别在于,转移支付资金可以用于财政补贴,也可以用于其他方面。转移支付是生态补偿的财政手段之一,可以用于政府间的生态补偿,也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安排用于地方的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机制的财政视角研究》由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