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管理自治权研究
2012-8
田艳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12-08出版)
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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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逐步确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立法也逐渐展开,大量适合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条例相继出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的经济权利。
导论 一、我国少数民族发展简况 一、制约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赋予民族地区经济管理自治权的意义第一章 经济管理自治权概述 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权概述 一、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含义 二、民族区域自治权的分类 第二节 经济管理自治权的界定 一、经济管理自治权的定义 二、经济管理自治权的种类 第三节 经济管理自治权的实施主体 一、自治机关 二、上级国家机关第二章 上级国家机关的职责 第一节 肯定性行动政策对我国民族法制的影响 一、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历史发展进程 二、肯定性行动计划的价值 三、肯定性行动计划对中国的启示 第二节 上级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出发的原则 二、坚持上级国家机关帮助与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检查和监督上级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原则 第三节 上级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方式 一、政策优惠 二、经济扶持 三、技术支援 四、人才培养第三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法律制度 第一节 对口支援制度的沿革 一、对口支援制度的产生 二、对口支援制度的演进过程 第二节 对口支援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对口支援制度的优势与特点 二、对口支援制度的理论基础 三、对口支援制度的实施 四、当前对口支援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第三节 对口支援制度法治化的路径选择 一、立法方面 二、执法方面 三、特别制度第四章 民族地区反贫困法制 第一节 贫困与贫困线 一、贫困的定义 二、贫困、风险与脆弱性 三、贫困的界定标准——贫困线 第二节 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 一、民族地区的概念 二、民族地区贫困现状 三、民族地区贫困的成因 第三节 民族地区反贫困实践 一、中国反贫困的历史实践 二、民族地区反贫困的特殊政策 第四节 民族地区反贫困的法制化 一、法制化反贫困战略 二、民族地区反贫困的法律法规 三、民族地区反贫困的部门规章 ——以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为例 四、民族地区反贫困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第五章 民族地区产业政策法制 第一节 民族地区产业政策法制的背景 一、产业区域转移概述 二、东部地区的产业区域转移的现状 三、民族地区调整产业政策的历史性机遇 第二节 民族地区产业政策法的现状 一、我国的产业政策法的现状 二、产业政策法的实质 三、民族地区应采取的产业政策法立法模式 第三节 民族地区的产业政策立法 一、产业结构政策立法 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促进法——以清真食品为例 三、产业调整政策立法 四、产业技术政策立法 第六章 贸易管理自治权 第一节 民族贸易管理自治权 一、民族贸易的定义和特殊性 二、民族贸易的作用 三、我国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演变 四、现行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五、民族贸易政策存在的问题和调整方向 六、加快民族贸易法治化的建议措施 第二节 边境贸易管理自治权 一、我国边境贸易的现状 二、我国边境贸易法规政策体系及存在的问题 三、加入WTO对我国边境贸易的影响 四、我国边境贸易制度法治化的路径第七章 财税管理自治权 第一节 民族自治地方财税管理自治权概说 一、民族自治地方财税自治权的基本内涵 二、民族自治地方财税自治权实施现状 三、民族自治地方财税自治权的完善 第二节 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 二、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分析 三、完善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 第三节 调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路径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分析 二、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路径 第四节 加大中央经济扶持力度的对策 一、专项资金和补助专款 二、民族机动金第八章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法制 第一节 民族旅游开发的现状分析 一、民族地区的旅游资源开发 二、民族地区以外的民族旅游开发 三、对民族旅游开发现状的思考 第二节 民族地区现行的旅游法制 一、关于旅游的中央立法 二、民族地区的地方旅游立法 三、关于民族地区旅游法制的思考 第三节 民族地区旅游法制的完善措施 一、民族地区旅游立法的完善 二、民族地区旅游执法的完善 第四节 民族旅游法制中的利益补偿制度研究 一、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利益补偿制度构建的必要性 二、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利益补偿制度构建的路径分析 三、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利益补偿制度的模式选择 四、民族村寨旅游开发中利益补偿的具体措施第九章 自然资源管理自治权 第一节 自然资源管理自治权 一、自然资源管理自治权的实证研究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管理自治权的现状 三、民族自治地方自然资源管理自治权的完善 第二节 获得利益补偿的权利 一、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利益补偿的必要性分析 二、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利益补偿的法律依据 三、国外关于利益补偿的法律规定 四、对民族自治地方进行利益补偿的具体措施 五、民族自治地方获得利益补偿的权利的完善 第三节 民族地区的生物安全立法 一、西部民族地区生物安全问题的现状 二、实施生物安全法律保护的可行性分析 三、生物安全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四、生物安全法的主要制度 第十章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研究 第一节 民族地区林业资源的特点 一、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 二、蕴涵巨大商业价值 三、森林文化多样 第二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特点 一、集体林权属复杂 二、集体林公共管理的传统性较强 三、森林资源传统管理方式受到冲击 四、传统民族文化正逐步流失 第三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现状 一、集体林权制度立法层面 二、集体林权制度实施层面 三、集体林权制度运行层面 第四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分析 一、政治因素分析 二、经济因素分析 三、文化因素分析 四、其他因素分析 第五节 民族地区集体林权法律保障机制的完善 一、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应然价值目标 二、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保障机制之完善 三、习惯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功能及其考量 四、完善民族地区集体林权制度的纠纷解决机制第十一章 企业管理自治权 第一节 企业管理自治权概述 一、概念界定 二、企业文化管理自治权 三、技术创新管理自治权 四、员工管理自治权 五、人力资源管理自治权 第二节 企业管理自治权的运行 一、企业管理自治权的现状 二、企业管理自治权的完善 第三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社会责任 一、企业社会责任概述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社会责任 四、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参考文献后记
4.管理能力跟不上,缺乏计划性 管理能力欠缺,没有远见卓识。对生产经营管不住,也管不好,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或者即使有也形同虚设。没有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管理者没有因人施教,对不同的员工采取同样的管理方式,管理者盲目自信,战备管理缺乏,竞争管理较差,管理者竞争意识较低或根本没有竞争意识,部分企业管理者整天想的不是如何改进管理,提升效益,而是投机取巧,得过且过,缺乏应有的危机意识,同时也不具备相应的应对危机的意识,企业一旦陷入困难,往往不知所措,贻误重整时机。 5.技术创新比较欠缺 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比较欠缺具体体现在: 一是技术创新的宏观环境尚未健全。民族地区企业由于其特殊性,享受国家的政策优惠措施,但是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民族地区企业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密集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为主营业务,面向很普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往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机构的层层审批,手续繁杂,耗时费力,享受到优惠政策时,其成本有时候比不享受优惠政策还要高,使得优惠政策失去了其原本意义。 二是创新激励机制不足。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技术创新的直接参与者是科技工作者,因此,技术创新首先是企业和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产物,其次才是社会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但实际情况是我国对技术创新的奖励,过多强调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而忽视了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打击了个人的创新积极性。同样,企业的利益也往往得不到保证,企业技术创新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激励制度也得不到落实,挫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在企业内部,对科技人员激励方式尽管多样,但实际激励力度不够。 ……
顺应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以及国家对少数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的需求,培养出一批民族法制理论研究和应用的高级人才是整个民族法学学科的核心任务。当前民族工作的主题仍然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问题,如何通过法治手段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也就自然成为田艳主编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管理自治权研究》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