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
傅龙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2-11出版)
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ISBN:9787566305145,作者:傅龙海
导论 第一篇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第一节 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 第二节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第二章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贸易术语 第二节有关FOB、CFR和CIF贸易术语的变形 第三节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第四节 出口国交货的其他贸易术语 第三章 目的地交货的各种贸易术语 【本章案例】 第二篇 国际贸易合同的条款 第四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第一节商品的名称 第二节商品的质量 第三节表示品质的方法 第四节商品的数量 第五节商品的包装 【本章案例】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运输方式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第三节运输单据 【本章案例】 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第五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六节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本章案例】 第七章商品的价格 第一节价格的掌握 第二节实际业务出口报价核算 第三节作价办法 第四节计价货币的选择 第五节佣金和折扣 【本章案例】 第八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一节支付工具 第二节汇付 第三节托收 第九章信用证付款和银行保函 第一节信用证付款 第二节银行保函 第三节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本章案例】 第十章商品检验和索赔 第一节商品检验 第二节索赔 【本章案例】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本章案例】 第十二章国际贸易仲裁 【本章案例】 第三篇 买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国际贸易磋商的基本过程 第二节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本章案例】 第十四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进口合同的履行 【本章案例】 第四篇 贸易方式 第十五章包销、代理与寄售 第一节包销 第二节代理 第三节寄售 第十六章拍卖 第十七章招标与投标 第十八章期货交易 第一节期货交易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套期保值 第十九章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第一节来料加工 第二节进料加工 第二十章对销贸易 附录一 常用外贸英语缩写及含义 附录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附录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参考书目
版权页: 插图: (二)信用证支付的特点 1.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人的责任 这种责任是一种绝对的责任、第一位的责任。也就是说,开证行在开出信用证后,只要卖方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无论买方是否破产、是否有清偿能力、是否死亡都与卖方无关,开证行必须按照信用证的承诺对卖方付款,未经受益人同意,银行不得撤销或者更改信用证。 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是基于买卖合同为基础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一旦开立就独立于买卖合同、独立于开证申请书,成为与买卖合同无关的另一个契约,信用证实际上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一个合同。信用证的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都以信用证为准,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因此,一家银行做出付款、承兑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在已有关系上产生索偿或抗辩的制约。 《UCP600}第4条a款规定:“就其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开立基础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含有对此类合同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银行关于承付、议付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基于其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的任何请求或抗辩的影响”;“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合同关系”。 3.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在信用证项下,银行实行的是凭单付款的原则,银行付款的依据仅仅是单据和信用证的规定表面相符,银行与货物无关,与买卖合同无关,与单据的真假无关。 《UCP600}第34条规定:“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充分性、准确性、内容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中规定或添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任何单据所代表的货物、服务或其他履约行为的描述、数量、重量、品质、状况、包装、交付、价值或其存在与否,或对发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收货人、货物的保险人或其他任何人的诚信与否、作为或不作为、清偿能力、履约或资信状况,也概不负责。” 在信用证条件下实行严格相符的原则,不仅要做到单证一致,还要做到单单一致。在信用证项下,只要交单正确,即使货物有假,银行也必须付款。如果单据有错误,即使货物正确,银行可以拒付。如果发现货物有假或者卖方存在着欺诈行为,买方如果想让银行拒付,惟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单据的不符点。
《全国"十一五"高职高专系列规划教材:国际贸易实务(第2版)》由外对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