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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冷镇

(美)斯蒂芬﹒金 大众文艺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8-9  

出版社:

大众文艺出版社  

作者:

(美)斯蒂芬﹒金  

页数:

305  

字数:

389000  

译者:

刘莉莉  

Tag标签:

无  

前言

  几乎人人都以为这个男人和这个孩子是父子俩。 他们驾着老式雪铁龙汽车,专拣一些公路支线,有一搭没一搭地大致沿着西南方向横穿过大陆。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他们歇过三次:第一次是在罗得岛,在那儿,这个高个儿黑发男子在一家纺织厂做工;接着是在俄亥俄州的扬斯敦,又在拖拉机装配线上工作了三个月;最后一次是在临近墨西哥边界的一个加里福尼亚小镇,在那儿,他做一些加油和修理外国小汽车的工作,并取得些许成就,令他意外并满意。  无论他们在何处停留,他都要买一份波特兰《先驱报》,阅读有关一个缅因州南部小镇耶路撒冷和那附近地区的消息。报上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出现这种消息。  在他们到达罗得岛中央瀑布之前,他在汽车旅馆里写下一部小说的提纲并邮给了他的代理商。在很久以前,他曾是个相当成功的小说家,那时黑暗还没有笼罩他的生活。代理商把小说提纲送给他的最后一位出版商,后者礼貌地表示出兴趣,但却无意支付预付款。当他撕碎代理商的来信时对男孩说,“请”和“谢谢你’’是免费的。说这话时他并没带太多苦涩,而且不管怎样他还是开始着手写这本书。  那男孩说话不多。脸上永远带着一种冷淡的表情,他的眼神似乎很黯淡——但实际却总在审视某些阴冷的内心世界。在沿途的小吃店和加油站停留时他彬彬有礼,但是除此以外再也没什么了。似乎他并不想让这个高个子男人离开他的视野,甚至当这男人离开他去洗澡时他看上去都有一些不安。尽管高个子男人一次又一次试图挑起话题,他还是拒绝谈论耶路撒冷镇,也不看男人有时故意搁在他身边的波特兰地区的报纸。  写书的时候他们住在远离高速公路的海滨小屋里。他们俩都在太平洋里游了不少泳。与大西洋相比,太平洋暖和些,也和善些。那些日子没留下什么记忆。男孩的皮肤渐渐被晒成深褐色了。  虽然他们的收入足以维持相当不坏的一日三餐和一小块栖身之处,但男人还是开始感到绝望,他怀疑他们的未来。他自己对男孩进行家教,在教育方法上也没什么差错(如同他自己一样,男孩很聪明,没费什么气力就掌握了课本上的知识),但是他并不认为把撒冷镇从记忆中抹去对男孩会有什么好处。有时夜罩他在梦中尖叫,把毯子掀到地板上。

内容概要

撒冷镇——耶路撒冷镇是位于卡本兰以东、波特兰以北20英里的一个小镇。在美国历史中它并不是第一个“刚刚干瘪下来就被吹得无影无踪”的小镇,或许也不是最后一个,但它却是最奇特的镇子之一。在美国西南部鬼城是很常见的,在丰富的金银矿脉周围几乎一夜之间就兴建起各种社区,矿脉干涸后它们又几乎以同样的速度迅速消失,只留下空无一人的店铺、旅馆和沙龙,在沙漠一般的沉寂中完全腐朽、消亡。 在新英格兰能与耶路撒冷镇或当地人称作撒冷镇的神奇空旷相媲美的大概就是佛蒙特州的一个名叫妈姆森的小镇了。在1923年夏季,妈姆森似乎是刚一涸竭就消失了,它的所有312位居民也都随之而去。民房和几家小企业的厂房还在镇子中心,但自从52年前的那个夏天以来就一直没人住过。有些房子里的家具被搬走了,但绝大多数房子里的家具还在,仿佛是正常的生活突然中断,一阵大风把所有的人都吹跑了。一所房子里刚刚摆好晚饭桌,桌子正中摆着的长长的花束已经枯萎。另一间房中楼上卧室的床单已经被整整齐齐地揭开,仿佛主人正准备睡觉。人们发现在当地商店的柜台上放着一匹已经腐烂的棉布,收银机里还有1.22美金。调查人员在现金抽屉里发现大约50美金,没有被动过的痕迹。

作者简介

斯蒂分·金,1947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一贫困家庭。在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20世纪70年代中期声名渐起,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恐怖小说大师”。自上世纪80-90年代以来,历年的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他的小说总是名列榜首,久居不下。他是当今世界上读者最多、声名最大的美国小说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成为好莱坞制作商的枪手货。他作品的发行量,至今为止,只有《圣经》能与之相比。
1979年,在他32岁时,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届一指的亿万富翁。今天,他的每部作品的版税,均逾千万美金之巨。
斯蒂芬·金的作品,超越于传统的恐怖小说。他不靠具体的意象来获得恐怖效果,而是通过对事件气氛的营造来震慑读者。斯蒂芬·金用他那魔鬼般的手指一拨,所有紧绷的心弦都为之轰响,在一阵惊悸又一阵心跳中,带你进入颤栗的深渊。

书籍目录

前言序第一部分 马斯顿屋 第一章 本(Ⅰ) 第二章 苏珊(Ⅰ) 第三章 小镇(Ⅰ) 第四章 丹尼克里克和其他人 第五章 本(Ⅱ) 第六章 撒冷镇(Ⅱ) 第七章 马特第二部分 冰激淋国王 第八章 本(Ⅲ) 第九章 苏珊(Ⅱ) 第十章 镇子(Ⅲ) 第十一章 本(Ⅳ) 第十二章 马克 第十三章 卡拉汉神父第三部分 废弃的村镇 第十四章 镇子(Ⅳ) 第十五章 本和马克尾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本(Ⅰ)  1  当本·米尔斯沿着北去的高速公路驶过波特兰时,他的腹部开始感到一种源自激动兴奋的刺痛,这疼痛并不令人讨厌。这是1975年9月5日,夏天在它最后的时日里恣情放纵。树木苍翠欲滴,天空带着一种高缈、清淡的蓝色,刚刚越过法茅斯镇的标界,他就看见两个男孩沿着与高速公路平行的公路上走着,肩上扛着钓鱼竿儿,跟扛着卡宾枪似的。  他转到了旅游线路上,把车速降到高速公路所允许的最低时速,寻找着任何能使他追忆往事的东西。起初什么也没有,他尽力摆脱几乎完全失望的心情。那时你7岁。桥下的水流了25年。地方变了。人也一样。  那时295号高速公路4车道还不存在。如果你想从撒冷镇去波特兰,你得由12号路到法茅斯镇,然后转到1号路。今非昔比啊。  去他的。  但是很难停下来。很难停下来,这时——  在他正经过的车道里,一辆巨大的带着弯把手的童子军摩托车超过了他,驾车的是个身着T恤的小伙子,后座上坐着一个穿红色棉布夹克,戴一副大镜面太阳镜的女孩。他们以来不及防备的速度插了进来,他被弄得有点反应过度了,他猛踩刹车,两只手一起按在喇叭上。童子军摩托车加速前进,排气筒冒出一阵蓝烟,那女孩在身后向他戳起中指。  他重新启动,很想抽支烟。他的手轻轻颤抖着。童子军摩托车现在几乎已经看不着了,跑得真快。都是些孩子。该死的孩子。一些记忆,关于更近一段时期的记忆涌上心头。他把它们抛开。他已经两年没骑摩托车了,以后他也不打算骑。  一道红色的光亮把他的目光吸引到左边,当他的目光投到那边时,他感到一阵喜悦,心头涌起似曾相识的感觉。穿过一片长满猫尾草和丁香的坡地,远方有一座巨大的红色谷仓,一座圆屋顶被漆成白色的谷仓——甚至在这样的距离他也能看见洒在圆屋顶方向标上的阳光。那时它就在那儿了,现在还在。看上去简直一模一样。也许不管怎样,一切都还不坏。一会儿树就把谷仓遮住了。  沿着高速公路进入卡本兰后,越来越多似曾相识的东西出现了。他越过了帝王河,小时候他们常在河中钓小狗鱼,磨炼意志。透过树丛,他朝卡本兰镇投以短促、闪烁不定的一瞥。在远处是卡本兰水塔,塔身一侧刷着几个大字:“保持缅因常绿”。辛迪阿姨常说.应该让人在下面再写上“招财进宝”几个字。  最初的兴奋越来越浓,他一边观赏风景,一边加速。车行驶了5英里之后,远处隐隐闪现出绿色荧光路标:12号路耶路撒冷镇  卡本兰中心区卡本兰  一阵阴影突然笼罩在他的心头,仿佛当头一盆冷水,把他的好心情全给冲散了。自从倒霉的事情来了以后他就习惯承受这些了(他在心里使劲念叨着米兰达的名字,虽然他并不愿这样做),并且他总能避开它们,但这阵阴影却带着一种令人恐惧的狂暴速度掠过他的心头。  他在干吗?回到孩提时住了4年的小镇,努力回忆已无法改变的往昔?在他童年走过的已被铺上沥青,砍掉树木,堆满旅行者丢弃的啤酒罐的笔直的道路上,他还试图找回什么神奇的东西呢?无论是白色的还是黑色的神奇都已一去不复返了。它早就在那个夜晚消失在斜道那里了,当时摩托车突然失控,前面出现了一辆黄色的货车,越来越近,妻子米兰达的尖叫突然止住了——  他的右面出现了出口,他曾一度想把车开到右面,继续朝卡本兰或刘易斯敦方向前进,停下来吃点午饭,然后再转一转就回去。但是回哪儿去呢?回家吗?真是开玩笑。如果有家的话,它早就在那儿了。甚至哪怕它只存在四年,那也是他的。  他打开尾灯,雪铁龙减速向着与12号公路会合的高速公路尽头的斜坡驶去(12号路即临近镇子所连接的公路),他朝地平线瞥了一眼,这一眼使他猛地用双脚踩住了刹车。雪铁龙轰隆隆抖动着停了下来。  一丛树,多是松树和云杉,向东微微倾斜生长着,冷眼看去就像一群顶天而立的人。从这儿看不到镇子,只看得见远处那些树和那些抵天生长的树林中隐约浮现着的马斯顿屋的有遮檐和山形墙护板的屋顶。  他全神贯注地紧紧盯着它,脸上飞速闪过一道仇恨的表情。  “还在那儿,”他喃喃自语道,“上帝保佑。”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胳膊,肌肉强有力地凸起着。  2  他小心翼翼地避开镇子进入卡本兰,选择波恩路从西面返回撒冷镇。这儿几乎没什么变化,这令他非常迷惑。有几所房子他不曾记得,在镇界处有一家叫德尔的小酒馆和两处刚开挖的碎石采石场。在那儿大量的落叶树被化为纸浆。但指向镇垃圾场的旧铁皮指标还在,路仍没有铺柏油,到处都是坑坑洼洼。透过被砍伐的树丛他能看见校园山,树丛那边是西北东南向的缅因中心电塔。格瑞芬农场也在原处,只不过谷地扩大了。他猜测着不知他们是否仍旧把自己出产的牛奶装瓶出售,广告上印着“产自格瑞芬农场的阳光牛奶!”的字样,下面是一头含微带笑的奶牛,想到这儿他笑了,在辛迪姑妈家他曾不知多少次往麦片上倒这种牛奶。  他把车转向左,驶往小溪路,经过铸铁铺大门和低矮的围着哈莫尼丘陵公墓的石墙,驶下陡峭的坡路,向上朝远处的马斯顿丘陵开去。  在坡上,路两边的树木都东倒西歪。右边映入眼帘的正是他要找的——事实上本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左边是马斯顿屋。他把车靠在路边,下了车。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化,一点也没有。他仿佛昨天才刚看过它。  前院女巫草长得又高又乱,几乎把通向门廊的古老阴森寒冷的石板给遮住了。唧唧喳喳的蟋蟀在那里唱歌,他还能看见蚱蜢们乱蹦乱跳。  房子朝向镇子,高大,破烂,萧条。窗户随随便便地用木板钉着,像所有空寂许久的老房子一样给人以不吉之感。油漆都脱落了,露出房子原先的统一色调——灰色。暴风雨把许多鹅卵石都冲走了,一场大雪把主房顶西角压塌了,这使房子看上去高高耸起又阴郁消沉。楼梯栏杆支柱上钉着一块“禁止入内”的破破烂烂的牌子。  他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走上那条杂草丛生的小径,走过在他脚边蹦蹦跳跳的蟋蟀和蚱蜢,爬上门廊,从乱七八糟的木板缝里朝走廊或前厅窥视。也许可以试一试前门,如果没上锁的话就进去。  他盯着房子,咽了口唾沫,几乎着了迷。房子则以白痴般的漠不在意回视着他。  你走下大堂,鼻子闻到的是湿石灰和墙纸腐烂后的味道,老鼠在墙板里跑来跑去。四周仍堆满了垃圾,你可以捡起什么,也许是一只镇纸,把它放进口袋。接着,在大厅尽头,不是走进厨房而是向左走上楼梯,在漫长岁月中从夫花板落下的石灰碎屑中你的双脚发出沙沙的响声。那儿有14级台阶,千真万确,是14级。但是最上一级小一点儿,不合比例,仿佛是为了避免不吉利的数字后加上的。在台阶顶端你站住了。朝大厅下的一间紧闭着的房门望去,如果你走下楼梯朝那道门走去的话,从外面看那道门就会变得越来越近,越来越大,你伸出手握在失去光泽了的银制把手上——  他转身离开了那所房子,嘴里吹着一节干草杆儿。现在不,也许过些日子再说,但不是现在。现在知道一切都在远处就足够了。它还在等着他呢。他把双手放在车篷上,俯瞰小镇。在下面他能找出谁在经管着马斯顿屋,也许可以租下它。厨房当写作间绰绰有余,他可以在前厅睡觉。但是他不会让自己上楼去。  决不上楼去,除非事情有个了结。  他钻进车子,发动了机器,驶下丘陵,驶向耶路撒冷镇。  第二章  苏珊(Ⅰ)  1  他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有个姑娘在观察他。她是位非常漂亮的姑娘,浅金色的头发上系了条银色头巾。她正在读一本书,但她身边放着素描板和一支似乎是碳素铅笔之类的东西。这一天是星期二,9月16日,是学校开学的第一天,公园里安安静静,全无吵闹之声。剩下的是零零散散带着婴孩的母亲、几个沉湎于战时往事的老头子。这个姑娘坐在一棵长满节瘤的老榆树的斑驳阴影里。  她抬起头发现了他,面庞上掠过一种惊愕的表情。她垂下头盯着书本,又一次抬头看了看他,接着抬起身。几乎在同时,她仔细想了一下,抬了抬身子又坐下了。  他站起来走了过去,手里拿着本平装版西部小说,“你好,”他和蔼地说。“我们以前认识吗?”  “不。”她回答道。“只是……你是本杰明·米尔斯,是吗?”  “对。”他扬了扬眉毛。  她不安地笑了起来,没敢看他的眼睛,只是快速地瞥他一眼,试图弄清他的意图。她是个相当“女性”的姑娘,还不习惯和陌生男子在公园里聊天。  “我还以为看到的是幽灵呢。”她把书放在大腿上。他迅速地瞥了一眼,看到厚厚的书页封皮上的“耶路撒冷镇图书馆”的标签。这是《空中之舞》,他的第二本书。她把他身着黑夹克的照片指给他看,那是4年前的照片了,看上去很孩子气,还有点儿惊恐不安,他的眼睛像黑宝石般闪闪发光。  “一个时代通常是以这样不寻常的开端开始的。”他说。虽然这是旬广告评论中的玩笑话,它还是很奇妙地悬浮在空中,仿佛是玩笑形式的预言。在他们身后的浅水池里一群孩子在摇摇晃晃快活地戏水,一个母亲告诉罗迪别把小妹妹摇得那么高,那位妹妹在秋千上尖叫着荡得高高的,裙裾飞扬,直冲蓝天。后来这个时刻留在他记忆里几十年,好像从时间蛋糕上切下的一小片一样。  如果他们俩之间没有火花闪现的话,这样的一瞬只会落人记忆的大海之中而被逐渐遗忘。  接着她笑了起来,把书递给了他。“你能签一下名吗?”  “在一本图书馆的书上?”

媒体关注与评论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英国作家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编辑推荐

  魔鬼般的手指一拨带你进入战栗的深渊,世界现代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经典力作,挑战你的心理承受极限。  论原著被改编为影视剧的比率,史蒂芬·金可以排第二,第一则是莎士比亚。  对我来说,最佳的效果是读者在阅读我的小说时因心脏病发作而死去。  ——斯蒂芬·金  每个美国家庭都拥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可能就是斯蒂芬?金的小说。  ——美国作家 克莱夫·巴克  这本书绝对不容错过,我保证你会一头栽进去而无法自拔……他创造的人物栩栩如生得让你几乎可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  ——《明尼阿波利斯星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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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撒冷镇》的第一页,从金的笔调中就知晓了倒叙的味道。就如同《肖申克的救赎》一开始时的自述。不过,不同的是这次不知道叙述的人物是谁,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何事,能知道的只有金又在人物背开始讲述着一个令人着迷的恐惧。
确实,这本书的很大部分章节都在对撒冷镇的前世进行叙述,而且几乎全是白描的手法,穿插一些人物的心理活动。给人的感觉就像《德拉库拉》这本小说。只不过《德拉库拉》一开始就将城堡的压抑和鬼魅通过人物的感受呈现出来,而《撒冷镇》则好比将《德拉库拉》以慢动作的叙事方式放慢了好几倍。不过当一切就绪,恐惧终于堂而皇之登场之时,给人的感觉却更加震撼,就像一潭静谧的湖水中突然穿出一头巨大的长满了触手的怪兽。
而且,不同于《德拉库拉》中最后的光明结局,《撒冷镇》的结局是灰色,甚至带着一种无奈的悲凉伴着那么一丝丝不确定的希望。毕竟,《德拉库拉》发生在17-18世纪的欧洲,而撒冷镇发生在18世纪后的美国,人们更宁愿用理性或者强找一些看似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可怕的现实和未知;人们拒绝说出心底那个看似荒唐可笑,害怕因此被认作是疯子;人们只想逃离恐惧,将可怕的经历深埋于心底。
不得不说金似乎又一次让黑暗占了上风,不过却有那么的顺理成章。面对未知的黑暗,人们更倾向用科学用理性,宗教虽然可以给人克服恐惧的力量,但是人们早已不再相信或者没有能力让自己回归,卡拉汉神父尚且如此,又何况普通人呢?相比较与《德拉库拉》,《撒冷镇》没有对吸血鬼有丰富经验的范海辛博士,没有对吸血鬼老巢能一眼洞穿的医生绅士,没有主人公长时间深入魔窟的知根知底,没有大蒜、玫瑰、圣物,也没有众多走在一起对抗吸血鬼的勇士。《撒冷镇》只有辗转多次才接受吸血鬼看似荒诞存在的作家、医生、教师和小孩子;只有懂得利用人类作为走狗的更加狡诈的吸血鬼。而能帮助攻克吸血鬼的玫瑰、狗等在幸存者明白所面对的敌人时已不复存在。吸血鬼增加的数目远比《德拉库拉》要快,且男女老少不限。而当要将锥子插入吸血鬼的心脏时,阻碍的力量不仅来自于恐惧,还来自于人的良知、感情和法律观念。
所以,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游戏。而原因正如书中所说,镇子已经死了。而面对黑暗,人们终将恐惧,今非昔比,只有选择逃避。而逃避后心底的恐惧感、负疚感、责任感不断地折磨自己,最后金还是好歹让我们看见了一丝丝不确定的希望。火,洗涤了面上的罪恶。大多数的罪恶都会消失,但终究还有些会存在,如同《闪灵》中被大火吞噬的饭店。而幸存者能做的只有在坚信大多数罪恶能被消除这似乎没有理由的结果同时互相鼓励着面对仍有少数罪恶存在但终究充满希望的明天。

P.S. 翻译大体上不错,只是有些段落读不通顺,并且前后不连贯。小说的人物过多,姓名、身份复杂,建议边读边做记录,或者当当能随书附上人物介绍就更好了。最后,建议最好能读一遍以上,这样可能更容易理解人物之间的联系。


“某一天晚饭后,我大声发问,要是德拉库拉来到20世纪的美国,会发生怎样的故事?要是这位传奇的伯爵出现在一座死气沉沉的乡村小镇上,结局又会怎样?”
  《撒冷镇》获1976年世界奇幻奖提名,于1979年和2004年翻拍成迷你电视连续剧,1995年经被BBC制作成广播剧。文学爱好者,斯蒂芬·金粉丝,恐怖小说读者,吸血鬼题材小说爱好者。


撒冷镇曾经是一个繁华的镇子,人们在此过着平凡平静的生活,直到有那么一天,小镇开了一家古董店,搬来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人。
小镇的人一点点感到疲倦,不停地想睡觉,然后死去,随后尸体消失。
慢慢地,小镇在白天安静下来。
本是到这个小镇写小说的作者,他发现了小镇的不同,和神父一起,开始同逐渐在扩大的黑暗抗争。
看着自己心爱的人从自己身边消失,这样的痛苦是难以形容的吧。
小说开始有大量的人物加入,有点眼花缭乱和疲倦的感觉,但也许就是因为最初漫不经心的描写,才在不经意中就被偷偷侵袭过来的恐惧抓牢了。


读过斯蒂芬金的一些作品,比如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都很好,再看看这本撒冷镇,应该会不错


如果知道这是一部恐怖小说,估计我不会开始看的。是因为对圣地-耶路撒冷感兴趣,才买了这本书。这本书,经常让我晚上看的不敢睡觉,也可能是因为我平时不看这类型的小说吧,但看了就放不下了,想早点知道结局,想知道小镇的命运。一边害怕着,一边狼吞虎咽的读着,是刺激,也有感动。这本书虽然写的是不存在的魔鬼,可这魔鬼在我们心里早就存在了,如果人心真的很纯洁,不会被魔鬼所左右的,心魔导致了恶魔的出现,警惕这个世界,更应该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想起一句名言“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就以这句话来警醒自己吧。


斯蒂芬金的许多长篇肯能中国读者并不觉得吸引人;但是这部长篇即使是中国读者应该也能欣然接受。小说的风格及情节构思都很出色~


身为斯蒂芬金的书迷当然要来支持下啦~
都是新书,而且也是部非常好看的悬疑惊悚小说。值得收藏啊~


斯蒂芬金的小说必须看,书不错


斯蒂芬金的书我一下子买了很多(捎带着还有别的)这本书只是大概翻阅一下还没有仔细看,所以只能说,书的质量还可以,拿在手里的感觉不错


斯蒂芬金的书一直都在收集


一直喜欢斯蒂芬金的书 这本也一样好看


一直想买,喜欢斯蒂芬金的风格!


第一次看金的小说,写的好。刻画人物很细腻,仿佛就在你身边。正在读,废寝忘食


一贯的金的作品,我个人是从他的闪灵开始接触他写的小说的,感觉每本得开头都觉得他是不是有点碎嘴子,说的东西老是东一句西一句,但是渐渐地你就找到头绪了。ps我最喜欢的还是他写的宠物公墓


金的小说有时候越琢磨越有味道,是从肖申克的救赎开始读的,喜欢作者的每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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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小说质量都很有保障··看了绝不后悔


金大师的风格,他作品中算普通的


翻译的没有以前那部《缅因鬼镇》好


刚看了一点点。史蒂芬金的书有几本很喜欢,有几本虽然看着不是很适应但还是要买下来,因为喜欢这个作家


其实剧情挺老套的,但是作者在营造气氛方面真是一把好手,看的我心都悬了起来。很早的一部作品,反正在我这个不太读惊悚小说的人来说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史蒂芬·金经典之作,值得一读。


挺喜欢史蒂芬金的,书本也很有质感。好评。


了解一下史蒂芬金~


很喜欢史蒂芬金,相信他不会让我失望的!


金的书非常好看


我是金的超粉,追捧


家中小朋友的最爱!他正在对King的小说收集中。推荐!看了他的书,您将知道人的想像力是无限的。


恐怖大师,名不虚传,非常恐怖


恐怖让人放松


看了一小部分了,感觉还是蛮喜欢的。。。向来是比较钟情于这一类的小说,正好遇上促销就果断入手了


我想要杜马岛T_T什么时候有货…
这本书真的好看啊!!!!!!!就是发来的货 ,没有包装就当当网袋子里一本书这样子,有点脏T_T


很精彩,完全没有以后一些书的晦涩难懂~~这是他早期的作品,大概写于他25岁~~27岁期间~~只读了第一页,就会让你忍不住一口气读完~~


一开始看了书的排版,行与行之间的距离太靠近感觉不太习惯,不过很快就被书的内容所吸引了,这样的感觉逐渐也消失了,是本引人入胜的好书!


我超级爱这个作者的 每次看她的作品都很有感触 我会一直支持她 所以只要是她的书我都会买的 虽然没有便宜很多但也优惠了 觉得价格还是不错的


一个接一个看似简单又枯燥的故事,忽然的转机和惊悚。
我错误的选择睡觉之前看了。呵呵。真的是好书


这本书虚构了一个非常大的空间,有非常多的人物,但主线依旧很清晰,悬念迭起!


刚读完本作者的《末日逼近》,本想接着读这本,但碍于《末日逼近》带给我的沉重感,决定稍放一放再读,但是,对它充满信心,一定也是一本很吸引人的好书。


感觉蛮不错,内容还比较吸引人。


装帧很精致,非常好。还没有开始读了,但是相信是一个趣味十足的故事


感觉不错,大家可以读一读,非常的好


大叔水平没降下来过啊


还没看,听说还可以,当当发货快,赞一个


才看了开头 但很有感觉


喜欢大师的风格


大师之作~~


让你一直惊恐。用不着多说的书。


这个作者的书一直很喜欢,大爱


很不错,经典~


很喜欢 他的书写的很好


哈哈,真的挺好,写得很真实


非常好 很厚~~~~~~~~


一口氣看了 很好


发货很快,东西也很好。


还没看,包装很好~


当年看过同名电影。书的质量很好,值得推荐。


图书质量非常好不错


挺好的,值得一读,支持下


有些担心是不是盗版的,不过好像不像,大开本阅读起来挺方便的


还没看,不过很期待考完试阅读。


书的质量没有的说,唯一不好就是翻译不能到位,不过不影响阅读


书收到了 ,商品还行。物流太慢了


包装不错,非常不错,点赞


低哦一次读这种类型的书


还没看,期待精彩的故事情节。


内容不错,可惜有错别字。


想买很久了 不错


还没看 看着不错~


最近在看黑暗塔系列,赞,所以买了能买到的全部书,慢慢欣赏


还没看完不过觉得应该不会失望


还么开始看,质量还行吧


邊讀邊覺得周圍越來越冷,只能躲在被窩裏看了。


纸张 印刷 字号 版式 内容都不错 就是错别字多了点


要慢慢看才看得懂


这本还没读,朋友借走了,说是前大部分节奏太慢,


还没看呢!慕名而买的!


还可以,内容还没有看,不过觉得还行


斯蒂芬?金绝对是当代类型文学的传奇人物,这位读者最多销量最好的美国小说家作品涉及恐怖、奇幻、科幻等多个类型,甚至还进行过剧本与非小说的创作。四十多年笔耕不缀的结果是,不但让他成为畅销书排行榜的常客,同时也为他带来巨大的财富, 七十年代末就以稿酬成为作家里为数不多的亿万富翁。最难能可贵的是,尽管从通俗小说开始文学之路,却获得读者与文坛的共同认可。《纽约时报》推崇他为“当代恐怖小说大师”, 2003年美国国会图书奖将当年的终身成就奖颁发给他,使之可以携“通俗小说家”的标签站在美国文学界最高荣誉的奖台上,与昔日高高在上声名显赫的纯文学大师们比肩而立,分享这份理所当然的荣耀。
  
  这位从不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的作家一路走来如此顺利,多半归功于他那出色的想象力和勇于挑战不同类型的魄力。试想一下,如果传说中的鬼魅跨越时间与地域的限制,悄然进入美国某个新英格兰地区小镇兴风作浪,将会发生什么?斯蒂芬?金的解答是:构建一座缅因鬼镇,一个充满恐怖气息的人间地狱,这就是《撒冷镇》。
  
  《撒冷镇》出版于1975年,此前一年斯蒂芬?金刚刚以《凯丽》一书成名,乘热打铁并以书写来维持生活当然是创作的源起之一,事实上正是因为七十年代持续的优质高产才奠定其大师的地位。在这部近30万字的小说里,斯蒂芬?金施展浑身解数,写出了一个接一个充满邪恶气息的惊悚桥段,让人不寒而栗却又不忍释卷。在小说里,年轻作家本?米尔斯童年时曾在耶路撒冷林苑镇留下一段不堪的记忆,成名之后旧地重游,试图在小镇进行创作的同时解开困扰自己多年的梦魇,与美女苏珊不期而遇让一切都那么正常,似乎幸福触手可得,殊不知一场灾难即将临近。先是墓园猎犬被残杀,失踪、死亡旋即接踵而来,少数理智尚存的人惊觉到恶魔侵入却孤立无援,面对俯瞰小镇且阴森可怖的马斯登老宅,是为了生存而奋力抗争?还是为了正义而果断出手?或是两者兼有?
  
  众所周知,吸血鬼题材是西方文化独特的文学类型,在这一类型条目之下,拥有诸多名家名作,例如布拉姆?斯托克的《德拉库拉》、安妮?赖斯的《血族》系列、莎莲?哈里斯的《南方吸血鬼》系列以及史蒂芬妮*梅尔的《暮光之城》系列等等,彼此立意不同叙述内容也各有巧妙,从单纯的猎杀逐渐延伸为人鬼共存就是值得大书特书的认知转变,同时无限的发展可能与广泛的读者群让吸血鬼题材成为小说家们淘金的宝地。我想斯蒂芬?金在奠定个人创作风格时也曾考虑过这一要素,因此如何让自己的作品与众不同是关键。值得庆幸的是,斯蒂芬?金找到了个中诀窍,通过阅读你将发现,《撒冷镇》绝对是一部让人心慌意乱的超自然小说,只存在于古老传说的邪灵与宁静的小镇不期而遇,无所知觉的人们逐一消失,人性自然也荡然无存,还剩下什么?无可挽回的毁灭?斯蒂芬?金通过一个略显拖沓的开篇,所有的景观、成员,彼此的关系,近乎全景式扫描般将小镇呈现在读者面前,或许这样会让人迟迟才能进入故事中。但是在情节延伸后你才能体会到他的真实用意,试想,缓慢而坚决的毁灭将让人何等绝望!人类往往对于未知的世界充满恐惧,当氛围扩散到整个小镇后,无可避免的噩梦如影随行,无形之手仿佛冲破纸面扼住咽喉让你无法呼吸。或许这就是斯蒂芬?金的过人之处吧,在他所描述的恐怖世界就算有鬼魅存在也不会表现的刻意做作,反而在气氛与环境的双重压迫下让人不由自主联想到一个生活与想象勾连起来、密不可分的人间地狱,真实而可怕。
  
  在气氛渲染的同时,小说的叙述形式也让人赞叹,看似无序的倒叙、插叙,在回忆与现实中交错进行,热烈的爱情与冷酷的杀戮被衬托的格外醒目。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小说的人物。在小说中带动情节延伸发展的是年轻作家本?米尔斯,配合他进行血猎的则是中学老师麦特,这样的搭配让人非常感兴趣,假如没有记错的话,斯蒂芬?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中学老师,第一部小说《凯丽》也是发生在校园里的故事。同时,被认为是最具斯蒂芬?金个人自传性质的中篇小说《尸体》里,故事主人公正是一个以撰写恐怖作品成名的作家。凡此种种的细节拼凑起来,可以将本书视为新人创作的典型表现,尽管想象天马行空,刻画人物上却一心求稳,描绘自己熟悉的环境与人物远比刻意创作要真实的多,当然也更接近小说的主题,即拥有真知的作家与老师恰恰是野蛮与荒诞的对立面,彼此是天敌。
  
  事实上,尽管小说的背景是虚构的,却成立存在于真实的地理环境中。缅因州这个拥有古代法国地名的州位于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地区,是美国最偏僻最孤立的州,同时也是斯蒂芬?金的出生之地。从斯蒂芬?金正式出道的第一部小说《凯丽》开始,包括《撒冷镇》与《宠物公墓》在内等多部小说都是以缅因州为故事背景,或许是因为漫长而寒冷的冬季以及茂密森林所能制造出寒意逼人的环境吧。因此当恐怖的气氛逐渐形成之后,恐怕也只有爱情的力量能够让人绷紧的神经得到舒缓。很显然,在出道作《嘉丽》一书获得成功之后,斯蒂芬?金已经完全掌握读者的心态,知道如何去调动读者的情绪,在《撒冷镇》中更是显的游刃有余,拥有令人欲罢不能的魔力。哪怕这只是他的第二部小说。
  
  当然,小说在人鬼对峙的表象之后也隐藏了诸多潜台词,首当其冲就是人性的表达。可想而知,在现代语境下谈论吸血鬼的存在无疑是天方夜谭,很显然这个略显荒诞的故事设置将书中人物逼进了墙角,迫切的危机缓缓逼近,孤立无援,情感方面的得失,尤其当故事发展至即将完成死镇的阶段,该如何自处?人性的表现宛如一把双刃剑,勇敢的面对,消极的逃避还是无耻的迎合,如何在绝境下求生的同时完成自我救赎?在茫然中寻找方向的过程同样会引起读者的注意。
  
  再者,小说中吸血鬼携带自己的奴仆远渡重洋,来到欧陆之外的美国,试图统治一个偏僻的小镇,当企图落后之后则采取毁灭的姿态。通过吸血相互传染完成变体的做法与过分狂热的渲染何其相似,事实上被吸血鬼咬后上瘾的不仅仅是身体,还有灵魂。此种带有偏执狂特色的人物刻画往往会让人联想到某种极权变形的存在可能。事实上在小说的后半段,大多数镇民已经成为吸血鬼的牺牲品,沉溺于服从的混乱状态,盲目到近乎疯狂的四处袭击,而以本?米尔斯为主的少数清醒的人则不得不躲避他们的猎杀。形态瞬间转变成为自由与控制、光明与黑暗的强烈对立中。
  
  《撒冷镇》出版时正值越战尾声, 1975年的4月29日至30日的西贡直升机撤退行动宣告美国在越南的失败,越战成为美国躯体上一道挥之不去的心理伤口,因此可以肯定《撒冷镇》一书很难摆脱越战所造成的阴影,从小说略显荒诞的穿越结构不难看出某种世界观的崩溃。小说中当本?米尔斯与吸血鬼科里正面对峙时,借吸血鬼科里之口表达对这个国家的态度:1:这个国家的人民不懂什么是饥饿,什么是渴求。他们带着无限活力互相伤害。2:这个国家是个令人赞叹的矛盾体,在这片土地上,你们会变的越来越贪婪。3:我唾弃你们的城市!来到镇子发现这里的百姓富足,仍旧血气旺盛,内心填满了侵略性和黑暗”;又例如卡拉汉神父与麦特老师之间关于邪恶的交谈:“每天都有几十亿更微小的邪恶横行世间,仿佛蚊蚋繁衍成灾。邪恶正在褪去旧时的巫医外壳,重新出现时变成了一种社会运动,一个社会性的意识知觉体”。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甚至连神父都因恐惧失去不灭的灵魂而感到害怕,诸如此类的潜台词在小说中不断出


我记得在我青春时期特别喜欢看斯蒂芬金的作品,无论是在故事情节还是在故事气氛方面我这个乳臭未干的家伙还挺欣赏他的风格!但我没想到现在的我却感觉《撒冷镇》读起来有点枯燥无味!问题不在于语言方面,除了一些错别字,我觉得这本小说翻译得非常好,因为读者能感觉到恐怖的气氛。问题在于故事本身,又是一个吸血鬼的故事!大部分的外国恐怖小说不是吸血鬼袭击人类,就是狼人、走尸之类的魔鬼要消灭我们!金的作品也不例外!其实,魔鬼是西方现代文学的一个重要人物。它好像具有某种无法抵抗的吸引力。在蒂芬金所著的《手机》里遭受洗脑之后变成野兽的人,在他著名的《黑暗塔》系列里的怪人和吸血鬼等等魔鬼和怪物无所不在。连在托尔金的《魔戒》系列里——虽然不是一本恐怖小说——也有妖怪和坏精灵!总之,恐怖小说的作者应该开辟一条新路,改变恐怖气氛,好让读者有一个新鲜的感觉,闯进一个全新的恐怖世界。


好书!这是一本真正恐怖的僵尸小说。斯蒂芬金的代表作之一。看过后几天,作者描述的恐怖画面仍不时浮现在脑海中。僵尸出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前奏的描写。胆小的千万别看。


史蒂芬金是我很喜欢的悬疑恐怖小说作家。这本刚开始看的时候,有点糊涂,弄不明白怎么回事,慢慢的就觉得越来越恐怖。不过还没有被吓到,呵呵,不知道读原版的会不会效果更好。他的书很值得一看。。。。。。


我是一个恐怖电影迷,最近我越来越惊异地发现,我最钟爱的恐怖电影竟然都来自于史蒂芬金神奇的大脑。这个故事我还没有看,但是我相信他的分量,正如我相信史蒂芬金的骇人手段一样。呵呵。PS:建议喜欢史蒂芬金的朋友看看电影《1408》,也是他原著。震撼!


金的作品是渐进式的,刚开始读没什么感觉,当你要放弃时,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不知不觉再往下看不知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牵引 --- 我进入了恐怖的漩涡。描写吸血鬼的书和影视有很多,可这本是最棒的。


不是很引人入胜,不过说来也是我恨喜欢的作家斯蒂芬金的作品,还是很不错的!


很不错的一本书,斯蒂芬金的作品一般不会让人失望的


两天读完的,感觉还可以,但是更喜欢斯蒂芬金凭空写的鬼怪,可能因为比较喜欢《夜访吸血鬼》的设定,对吸血鬼讨厌不起来...


斯蒂芬.金出手不凡,午夜阅读,不会失望。


首先说明一下,当当网送货的效率确实很高.不过,书拿到手后,有点小失望,封面有些旧,有的书页出现了小面积的破损,可能是被什么划到了.虽然我很喜欢书,尤其是新书,不过这也不影响阅读.打开书,先大概看了下,具体内容还不怎么了解.不过看书里引用的那些诗,就觉得这不仅仅是本惊悚小说,好象恐怖中还有悲伤.反正,很值得一看,.


第一次看斯蒂文金的小说,虽然开头叙述很繁琐,但其实都是在做铺垫。


如果喜欢一惊一乍的,最好不要读金的书,他的书是一点一点让你陷进来,血腥暴力的段子很少,但是由于铺垫的功夫很强,越往后读心里的压抑感越强,故事越琢磨越吸引人


小说不错,可是怎么那么多错字啊?


还没看完,因为第一册《枪侠》未买到,气死了,无法入手


这套书我送人了,自己还没看过。感觉应该好看的


感觉和闪灵差不多


书挺好,外表好内涵也不错,值得一读


以前购买过闪灵,日常看看,书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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