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管理实用核心法规
2003-3
中国方正
《出入境管理实用核心法规》编写组 编
74
88000
目前,图书市场已出版的法律法规汇编品种繁多,诸如各种大全、全书、法典和法宝等等。这些图书的编辑出版,以其全面性系统性。一度成为业内人士案头的必备工具书。但是,也由于它们的大而全,价格昂贵,加上不分专业、领域地捆绑销售使得更多的读者望而却步。实际上。对多数人而言,他们不需要购置和查阅所有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即便是法律专业人员,由于现在分工越来越细.他们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与适用也足有专业选择性的。基于此,我社组织专业人员在对法律法规图书市场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策划编辑,倾心推出这套“实用核心法规系列”(共80本),以适应读者对现行法律法规信息多层面的需求。 法律汇编并非简单地把法律法规打包堆砌,它应融人汇编者的某种理念和智力劳动。目前已出版的一些法律法规单行本基本上是简单地按部门法来分类编辑,没有考虑和照顾到与之相关配套的全部法规信息的收录和主次之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确立了自己的编辑思想:一切服务于读者,了解读者之最需;一切方便于读者,让读者简便、直接地查到自己所需要的内容;一切忠实于读者,确保新收录法律法规的准确、现行有效和权威性;一切施惠于读者,让读者以最小的开支获取所选择领域中最大的法律法规信息量。 基于以上的编辑思想,根据市场调查,我们将现行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按照其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特别是主要调整哪些人群的行为进行分类,共分出80个专题编辑成册,基本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便于读者自由选择。满足不同读者对象对特定领域的法律法规信息的不同需要.如以调整领域分.有《刑法实用核心法规》、《证据实用核心法规》、《新闻出版实用核心法规》、《法律援助实用核心法规》、《劳动者权益保护实用核心法规》等;以主要调整的人群行为分,有《人大代表实用核心法规》、《公务员实用核心法规》等。 此外,为了便于读者经济、快捷、方便地查阅每一个法律法规,我们在编辑上以主干法为红线,囊括了与该法律法规相关的所有信息。即每分三部分:主干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最后附录与该领域所相关其他所有的法律信息目录索引。就一部法律法规而言’具有小百科的功效,令读者一书在手,所需信息一应俱有。 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法规汇编并不多,但出版一种,市场就认可一种、畅销一种,“方正版”法规汇编家族中骄子辈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大全》自1997年推出第一版后,至今已连续修订ll版次,总发行量逾12万套之巨,在同等规模的工具书中一支独秀。 《最新常用经济法律法规》自1994年出版以来,已修订17版次发行量逾20万册.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法规全书》系国内首部利用计算机对数以万计各种案件和各种社会活动进行不完全归纳,首先筛选出实践中高频适用的法律法规,然后按查寻适用方便的内在逻辑编辑而成的法规汇编。问世两年来已发行3万余册。 2002年底我社又倾心打造出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书》,以低价位、大容量等特色挑战国内目前同类同规模出版物。 由此可见,我社在法律法规的编纂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现推出的这套“实用核心法规系列”,同样经过了广泛的调查论证,聘请知名法律专家为顾问,组织庞大的编写阵容,经过长时间的准备而完成,相信她的面世将会带给读者一份惊喜。同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广大读者在使用该套丛书的过程中多提宝贵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使之成为法律界8品牌工具书,为法律的适用尽绵薄之力,以答谢读者之厚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几个问题的函 (1985年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借用纠纷的批复 (1985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典当回赎中同个有关问题的批复 (1985年5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财产共有人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部分有效处分他人的财产部分无效的批复 (1986年6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在审判工作中有适用民法通则时效的几个问题的批复 (1987年5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另一方的部分应属无效的批复 (1987年8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87年10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988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民事制裁复议程序几个问题的复函 (1990年4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银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储户挂失造成储户损失银行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1990年9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 (1991年9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证责任应否免除问题的复函 (1992年1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或个人欠国家银行贷款逾期两年未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的批复 (1993年2月22日) ……其他相关法规目录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