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济犯罪研究
2005-3
中国方正出版社
冯中华 编
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竞争经济、信用经济,更是法制经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赖于法制的调整、规范和保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才能引导人们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经济活动,才能保证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成为互相独立、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才能确保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才能做到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打击犯罪,才能避免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不平等、不公平现象。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成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举足轻重。公司不仅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还是现代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市场不规范,市场竞争激烈,加之社会方面、经济方面和公司本身存在的诸多原因,公司违法犯罪的活动也日趋增多,从而严重地危害了我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虽然我国立法上早已规定有公司犯罪,但是由于理论研究上的薄弱,公司犯罪的司法在现实中举步维艰。因而以公司为主体的经济犯罪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冯中华院长主编的《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无疑正是填补这一空白领域的力作之一,翻阅此书,感觉 本书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新颖。这是《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首先给人的感觉。一是视角新颖。经济犯罪是多年来刑法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已有的成果大都限于经济犯罪整体或自身的研究,而《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则从公司的角度来研究经济犯罪,或者说专门研究公司的经济犯罪,其视角比较新颖、独特。二是观点新颖。这是指《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在研究具体经济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时提出了诸多解决问题的新观点。当然这里的“新”并不是标新立异,而是有理论依据的。三是结构新颖。本书打破了犯罪研究的常规,另辟新径,采取“概念——成立标准——司法疑难问题”这一新的结构来研究具体的公司经济犯罪。四是资料新颖。《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将最新有关经济犯罪和公司犯罪的理论与法律规定以及司法解释运用其中,反映了最新理论成果和立法、司法动态。 务实。看得出,解决公司的经济犯罪的司法疑难问题,为公司经济犯罪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参考,乃是本书的主旨。本书采取“概念——成立标准——司法疑难问题”这一结构,目的就是要抛开与司法无关或与直接解决司法疑难问题关系不大的纯理论问题,从而突出实务问题。 深入。《公司经济犯罪研究》一书对具体经济犯罪的具体司法疑难问题的研究比较深入。如在关于走私犯罪、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等的司法疑难问题之研究中,作者在解决实践问题的同时,还注重理论上的拓深,论证充满了思辨色彩。当然,本书也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研究之处。例如对公司经济犯罪的一般理论研究和个别具体经济犯罪的研究有待深入;在具体经济犯罪的研究中,还存在有从公司角度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必要。 古人云:不求深思,无以致远。冯中华院长作为一名资深的检察官,也是一名多年来埋头刑事法理论和实务的辛勤耕耘者。他在担任繁重的检察实务、学校管理、教学任务之余,认真研究刑事法理论和实务,在刑事法和检察理论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是他专注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直接相关的公司经济犯罪研究,组织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和检察机关一批年轻的刑事法学者,共同完成了这部46余万字的专著,可以说这是我国刑事法研究领域的又一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这一成果的问世为刑法领域新型犯罪的研究开拓了崭新的视野,也为我们今后进行服务于市场经济的应用性研究提供了前瞻性的思路。
冯中华,男,1954年12月出生,河南省温县人,三级高级检察官,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院长。曾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宣传处处长、河南省检察学会常务副会长、《检察与审判》杂志社主编等职。先后主编《检察管理教程》、《经济新罪适用研究》、《检察业务新论》等著作。曾参加“中国检察制度研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研讨”等国家课题研究,在国内外期刊颂开发表论文20余篇,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金鼎奖一等奖等10项奖项。
第一章 公司经济犯罪概述 第一节 公司概述 第二节 公司经济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第三节 公司经济犯罪与非罪界限 第四节 公司经济犯罪形态 第五节 公司经济犯罪与单位犯罪 第六节 公司经济犯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第七节 公司经济犯罪司法认定中的其他问题第二章 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二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三节 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四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第五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六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七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八节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九节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三章 公司走私犯罪_ 第一节 走私武器、弹药罪 第二节 走私核材料罪 第三节 走私假币罪 第四节 走私文物罪 第五节 走私贵重金属罪 第六节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第七节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第八节 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九节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十节 走私废物罪第四章 公司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 第一节 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二节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三节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第四节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第五节 妨害清算罪 第六节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七节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第五章 公司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第一节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第二节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第三节 高利转贷罪 第四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五节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六节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第七节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八节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九节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第十节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第十一节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第十二节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第十三节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第十四节 违法发放贷款罪 第十五节 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第十六节 非法出具金融票据罪 第十七节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十八节 逃汇罪 第十九节 洗钱罪 第二十节 骗购外汇罪第六章 公司金融诈骗犯罪 第一节 集资诈骗罪 第二节 票据诈骗罪 第三节 金融凭证诈骗罪 第四节 信用证诈骗罪 第五节 保险诈骗罪第七章 公司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一节 偷税罪 第二节 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三节 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四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五节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六节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七节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八节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九节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第十节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十一节 非法出售发票罪
无
朋友剛好研究所的論文是需要有關這方面的資料,所以就買了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