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侵权案例
2004-7-1
人民法院出版社
宋才发,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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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一直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事情。对行政案件的正确处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社会的公正与稳定,也关系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秩序。因此,建立完善的行政法律体系,不断改善我国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懈努力的目标。本书通过大量典型、疑难的行政案例,反映出当前行政争议处理中的一批前沿和热点问题,并通过对这些前沿、热点问题的整理和分析,将其中蕴含的法律的空白、规范的冲突、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的缺陷以及当前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救济机制的薄弱环节呈现出来,既为广大人民群众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帮助,也为行政立法、司法和执法实践以及行政法学的理论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收集和整理了大量丰富、翔实的材料,吸收了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并始终关注行政法的立法动态,使本书在整体上具有案例典型、内容全面、问题新颖、焦点释明、评析深人等特点。编写人员从大量的行政案例中遴选出一批典型、疑难案例,努力从中发掘出潜在的热点和前沿问题,综合各种不同的观点和主张,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如新近颁行的《行政许可法》和理论成果,进行深入、透彻的法理和学理分析,最终形成一篇完整的案例评析。直切核心的题目、简明扼要的案情、诸说争鸣的焦点、自成一家的评析,使不同层次的读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均能有耳目一新的感受和开卷有益的体会。 严谨的语言和统一的体例也是本书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本着对读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本书在编写的过程中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并将全部案例纳人了统一的体例(题目、案情、焦点、评析),使全书浑然一体,表现出自己特有的风格,使读者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不仅有知的满足,更有美的享受。 案例与法规的结合与互动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在编写过程中,我们悉心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整理、汇集成本书的附录部分。其目的在于使司法工作者和广大读者在阅读案例的过程中,能随时查阅相关法律条文,不仅对案例中的问题能有更深入的认识,而且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能有更深刻的理解,起到适用得心应手之效。在启发人们进行思考的同时,尤其使人们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法律规范的含义,更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公安管理行政侵权 1.消防监督机构作出的火灾事故认定决定,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公安机关调解纠纷不成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3.执法民警撬门人室检查后未加保护即离开,造成损失是否应赔偿? 4.闯人他人住宅损坏财物并造成受害人住院治疗,对其应当如何处罚? 5.对公安机关责令具结悔过的决定不服的,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6.对派出所的刑事传唤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7.公安机关可以先作出处罚决定,再收集证据吗? 8.公安机关以连续传唤方式变相拘禁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9.刺伤深夜开错房门的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0.公安机关未履行法定手续而羁押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11.农机监理部门越权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12.按交警的指挥通行,造成交通事故是否要承担责任? 13.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能否提起诉讼? 14.交警与被追查的超速车辆追尾,当事人可否要求国家赔偿? 15.摩托车司机违规被撞,对其行政处罚未履行告知程序是否有效? 16.受害人在非消防专用通道出口处坠楼死亡,消防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17.精神病人被释回家途中走失的,公安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警察不履行保护救助义务使他人受到伤害,是否构成侵权? 19.对公安机关的扣押、发还措施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吗? ’ 20.公安机关为追索事故处理费用而拘禁当事人,对其可否提起行政诉讼? 21.当事人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再起诉要求行政赔偿吗? 22.公安机关未制止家庭暴力,受害人能否请求国家赔偿吗? 23.因经济纠纷而实施诈骗的,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24.交警大队行政处罚程序违法被撤销,当事人可否要求赔偿? 二、工商管理行政侵权 1.工商部门已撤销自己的行政行为,相对人还可请求法院确认该行为违法吗? 2.自来水公司可以为用户指定管线安装单位吗? 3.未取得许可证的个体户经营特种烟草制品,烟草专卖局可以进行处罚吗? 4.经主管机关同意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种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和处罚? 5.对法律未明文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 6.行政人员在执行职务后被追打而行凶杀人的,行政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7.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对加处罚款一并执行吗? 8.行政机关不履行举报有奖承诺的,当事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9.对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不服,能否对该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三、劳动管理行政侵权 1.对劳动合同鉴证行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非仲裁行为,是否可以被提起行政诉讼? 3.劳动行政主管机关同意用人单位退休报批申请的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4.在法定代表人因故未起诉的情况下,企业职工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5.劳动者不服上级机关维持原单位处理意见的决定,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6.签发给大学的锅炉使用登记证被他人领走,该登记证还有效吗? 7.对教育局组织中师招收中小学民办教师和教师进编行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四、房地产管理行政侵权 1.撤销违法审批手续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如何处理? 2.对行政机关核准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方案有异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3.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以房屋补偿的,应如何处理? 4.拆迁房屋的居住人能否独立申请行政裁决? 5.房产证被撤销后,原所有人是否对该房产继续享有所有权? 6.认为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虚假,应否承担举证责任? 7.因法律规定的复议期限大于起诉期限而导致重复起诉的,是否应当受理? 8.仅就拆迁协议提起诉讼,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9.对《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建造的房屋进行原址翻建,是否构成非法占地? 10.行政相对人以外的其他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11.当事人对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行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12.在房管局拒不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下,能依据第三人的证据确认其行政行为合法吗? 13.国土局在查处违法建房过程中曾越权捣毁房屋,其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应当予以撤销? 14.在变更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过程中,行政机关未履行告知义务,应适用何种起诉期限?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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