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账手法曝光
2001-3
经济管理
贺志东 主编
188
151000
无
在当前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中,有一种隐蔽的手段那便是——造假账。它是指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以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他们所提供的会计资料是虚假的,不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按照虚假会计信息所依附的载体不同,假帐主要有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形式。而有的会计主体将已经发生进行会计处理的经济业务,不按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改变经济业务性质,滥用科目以隐匿真相,或在单位的正规会计账簿之外另设一套账即账外设账。 近几年来,造假帐的手法不断翻新,弄虚作假的方式越来越复杂化、多样化、隐蔽化。这些作弊分子尽管知道营私舞弊是一种违法行为,但面对利益之诱惑,心存侥幸,以为别人不会检查,或认为经过自己事精心策划和巧妙掩饰,他人无从发现,亦查不出来。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既然是假账,不论多么复杂与隐蔽,总会在有关方面留下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痕迹或线索,只要检查人员具有扎实的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方法,找到突破口,捕捉好疑点,顺藤摸瓜,使假账原形毕露。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们把造假账的一些隐蔽手段总结出来,以使作弊分子心惊汗颜;同时使各行各业的有关人员如拨云雾见日月,恍然顿悟,对作弊分子的隐蔽手段了然如胸,有的放矢,揪出这些社会的败类。
贺志东,1974年3月生,江西省萍乡市人。经济学学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在职硕士生。获会计师、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和中国注册税务师(RTA)资格。现为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多项论著公开发表,科研成果多次获省级奖励。
写在前面的话第一章 虚假会计凭证形式第二章 会计账簿方面的造假手法第三章 会计报表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四章 货币资金方面的造假手法第五章 应收及预付款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六章 存货方面的造假手法第七章 投资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八章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方面的造假手法第九章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章 流动负债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一章 长期负债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二章 成本费用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三章 收入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四章 所有者权益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五章 利润方面的造假手法第十六章 会计电算化中的造假手法附录1.《刑法》关于“假账”的处理规定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附录3.企业会计准则附录4.企业财务通则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