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理论与实务
2004-3
中国档案
张书铭主编
《行政许可法理论与实务》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理论、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等。《行政许可法理论与实务》是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
序
上篇 行政许可法理论
第一章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行政许可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可法概述
第二章 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一节 行政许可设定的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定领域
第三节 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和法定程序
第三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第二节 行政许可实施中的便民措施及行为限制
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I
第一节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概述
第二节 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第三节 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
第四节 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第五节 行政许可的期限
第六节 行政许可的变更和延续
第七节 行政许可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第一节 监督检查的方式与法律限制
第二节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处理
第六章 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行政许可的费用
下篇 行政许可法案例解析
案例一 李成、王大钧司法考试报名案
案例二 安联保险公估公司诉青州市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案
案例三 魏林平申请“熙书文化服务中心”营业执照纠纷案
案例四 张新诉林阳市司法局不予注册律师职业执业执照案件
案例五 陈杨诉静州市林业局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案例六 新新建筑有限公司诉明远市建设局违法招标案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文)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
附录(三)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的说明
参考文献
版权页:权利性行政许可,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行使该许可所赋予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许可形式。如持枪证、护照、驾驶证、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等。附义务的行政许可,是指行政许可获得者必须同时承担一定时期内从事该项活动的义务,否则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行政许可形式。如专利许可、建设用地许可、商标许可等。5.以许可的性质为标准,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行为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相对人的申请,允许其从事某种活动,采取某种行为的许可形式。此类许可的目的是允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从事某种类型的活动,不是获得特定资格权能,所以不必经过严格的考试程序。行政相对人取得了行政主体发放的许可证,即能从事相应行为,进行相应活动。如生产、经营许可。资格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考试、考核程序核发一定的证明文书,允许证件持有人从事某项职业或进行某种活动。如驾驶执照、会计师执照等。资格许可的目的之一是通过制定最低限度的标准以限制某一行业的从业人员,避免不适合的人员从事该行业,给社会造成损失。6.以许可的目的和行政管理的具体内容为标准,分为:(1)保障公共安全的许可,如公共娱乐场所营业许可、特种行业许可、出入国境、边境她区许可等。(2)保障人民健康的许可,如食品卫生许可、个体开业行医许可、药品生产许可等。(3)维护社会风尚的许可,如音像制品生产经营许可、书刊发行许可等。(4)维护交通安全的许可,如机动车辆行驶许可、特种车辆许可、民用航空许可等。
《行政许可法理论与实务》由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