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配套规定11
2004-1
中国法制
本社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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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了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1.采用便携本的形式,2.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3.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4.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5.定价统一为10元。
一、主体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本法调整对象~消费者】 第三条 【本法调整对象一经营者】 第四条 【交易遵循原则】 第五条 【国家的义务】 第六条 【社会的责任】 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 第七条 【安全保障权】 第八条 【知悉真情权】 第九条 【自主选择权】 第十条 【公平交易权】 第十一条 【获得赔偿权】 第十二条 【成立团体权】 第十三条 【获得相关知识权】 第十四条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第十五条 【监督、批评、建议、检举、控告权】 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十六条 【依法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 【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义务】 第十八条 【保障人身安全的义务】 第十九条 【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第二十条 【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出具单据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质量担保义务】 第二十三条 【三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格式合同的限制】 第二十五条 【不得侵犯人身自由的义务】 第四章 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六条 【听取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各级政府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工商部门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其他国家机关的义务】 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的义务】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二、配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