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用益物权
2005-7
中国法制出版社
尹飞
本书共十章,内容包括:用益物权的基本理论、用益物权制度的体系结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类型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制度构造、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尹飞,男,河南汝南人,法学博士,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1994年~1998年就读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2004.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其问任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副主席、执行主席。主要学术成果有:《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之评论与展望》(副主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副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副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精神损害赔偿》(副主编)、《民法总则案例教程》(副主编)、《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副主编)、《民法学》(参与撰写)。曾在《法学家》等杂志发表《合同成立与生效区分的再探讨》、《债权让与通知的主体与效力》等学术论文多篇。
《中国物权法精要丛书》总序(1)主要缩略语(1)第一章用益物权的基本理论(1) 第一节用益物权的概念(1) 第二节用益物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32) 第三节用益物权的价值和地位(46)第二章用益物权制度的体系结构(70) 第一节比较法上的用益物权体系(70) 第二节我国现行法律和学说中的用益物权体系(75) 第三节我国用益物权体系构建的若干思考(90)第三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类型(105) 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105)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之争(119)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历史发展(130) 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类型及其在物权法中的地位(144) 第五节租赁土地使用权(167)第四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制度构造(172) 第一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定(172)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188) 第三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208) 第四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248)第五章宅基地使用权(256) 第一节宅基地使用权概述(256) 第二节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消灭(262) 第三节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276) 第四节关于城市私有房屋用地使用权(284)第六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89) 第一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289) 第二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定与消灭(310) 第三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325)第七章典权(340) 第一节典权的概念和特征(340) 第二节我国物权法中规定典权的必要性(353) 第三节典权制度的内容(366)第八章地役权(382) 第一节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382) 第二节地役权的制度内容(396) 第三节我国地役权的立法模式(407)第九章人役权(415) 第一节人役权概述(415) 第二节人役权的制度内容(422) 第三节人役权的价值及其在我国物权法中的构造(427)第十章空间利用权与特许物权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定位(435) 第一节空间利用权(435) 第二节养殖权与捕捞权(440) 第三节海域使用权(442) 第四节取水权(444) 第五节采矿权(446)主要参考书目(450)后记(456)
书摘从这些规定来看,一方面,附着物包括了建筑物和构筑物;另一方面,其又区别于青苗等土地上自然出产的物。因此,其内涵应当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中所言的房屋相同。有学者主张,我国法律中的附着物还包括土地上的竹木,但是,从前述规定来看,附着物和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应当一并进行,而在我国法律中,林木为独立的物,《担保法》等法律在要求房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①的同时,却未对林木与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进行规定,因此,很难认为林木属于我国法律中的附着物。 值得注意的是,《物权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2条规定:“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这就明确采用了附着物的概念,其内涵等同于现行法律中的定着物,实际上是以附着物的概念取代了现行法律中的定着物的概念。但笔者认为,此种表述未尽妥当,理由在于:一方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对房屋的定义有其不足之处,该界定对房屋一词同时采纳了其广义和狭义,显然不合逻辑。而且,在日常生活用语中,房屋的概念较为狭窄,法律概念过分脱离实际生活也未尽妥当。这就有必要在立法中创设一个概念,来取代现行法律中广义的房屋概念。而现行法律中的附着物恰好发挥了这一功能。另一方面,我国法律中已经有了定着物的概念,定着物与土地共同构成了不动产。因此,如果以附着物的概念取代现行定着物的概念,似无必要;而且,对于建筑物和构筑物这两种土地上的人工构造物,也缺乏一上位概念来概括。P7
本书涵盖了物权法用益物权的全部内容,十分系统与全面。作者用简练、清晰的语言,密切结合物权法各次草案的规定,阐述了用益物权的基本理论、精神、制度与规则,分析和建构各项用益物权形态的具体内容,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观点与看法,具有相当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