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女人
2007-9
航空工业出版社
威尔基.柯林斯
333
292000
无
5000词系列是由美国作家用5500词写成,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著的语言特色,而且难度适中,很适合读者过英语学习的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较非英语作品的英译本,床头灯英语5000词系列在语言上更具有原汁原味的特色,更适合读者学习。它是通向英语殿堂的阶梯,它能帮你达到英语学习的最高境界。床头灯英语读本5000词系列读过50本后,简易原著关也就过了,再去读原著,过第三关,自然就会易如反掌了。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的一个小镇。
沃尔特·哈特莱特先生是位平凡的绘画教师,意大利好朋友皮斯卡为他在坎伯兰郡一个富有家庭谋得家教职位。在告别母亲和妹妹回来的路上,哈特莱特先生突然碰到一个全身白装的女子向他问起去伦敦的路。时已深夜,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子让哈特莱特先生毛骨悚然。奇怪的是,白衣女子知道坎伯兰郡,并和他谈起里蒙里基庄园的弗尔列一家。白衣女子在上卡车离开后,看见两个男子追赶白衣女子,并听其说白衣女子是精神病院逃跑的病人,哈特莱特先生深感迷惑。
里蒙里基庄园正是哈特莱特先生以家庭教师身份暂时居住的地方。同母异父的姐妹玛琳·哈克贝和罗拉·弗尔列的父母已逝,现和弗尔列先生
——罗拉的叔叔,也是罗拉的监护人住在这里。哈特莱特的任务之一就是教两位小姐四个月的素描课。来到里蒙里基庄园后,哈特莱特先生无意中提起了那位奇怪的白衣女子,于是他和哈克贝小姐就开始了一段秘密调查。
哪知哈特莱特先生开始便被罗拉小姐的美貌所吸引,而且很快就爱上了罗拉。罗拉小姐也因爱上哈特莱特先生而深感痛苦。经哈克贝小姐的提醒与建议,哈特莱特先生必须提前辞去家教师职位并且远离里蒙里基庄园。他知道自己的地位,了解自己的身份,更为重要的是,罗拉小姐早已订婚!哈特莱先生与罗拉小姐忍痛离别,并带着对罗拉的思念离开家人,离开朋友,到国外工作。
罗拉经过一番挣扎,终于决定嫁给未婚夫皮斯威尔·格莱德先生。然而,罗拉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皮斯威尔先生娶罗拉为妻只是一个阴谋。
父母已逝、负债累累的皮斯威尔先生,因其父母没有结婚登记而没有继承权。为了取得遗产,他设法在教堂的礼拜室里增加了父母的结婚登记,终于成为一位有权有势有财产有地位的准男爵。为了得到罗拉小姐两万英镑的遗产,皮斯威尔先生与罗拉结了婚,之后便想尽一切办法拿到这笔钱。
他一方面尽力保守自己增加结婚登记的秘密,另一方面与伯爵弗斯科即罗拉的姑父串通密谋策划。最后,终于利用了白衣女子即安妮·凯撒里克与罗拉外貌的极为相象,把罗拉送进精神病院,而将安妮的病死宣告为罗拉的死亡。这样,皮斯威尔得到了两万英镑,伯爵弗斯科因为其妻子的身份而取得一万英镑。然而,罗拉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人们只将她看作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的安妮。
哈特莱特先生带着对罗拉深深的思念回到家乡,再次与罗拉燃起爱火并娶其为妻。之后哈特莱特先生和哈克贝小姐一起,历尽艰辛,冒着危险,对皮斯威尔等人的阴谋进行全面仔细地调查,终于真相大白。皮斯威尔先生在教堂被大火烧死,伯爵弗斯科夫妇有条件地离开,罗拉的身份得以确认,最终与哈特莱特先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原著:英国侦探小说家威廉·威尔基·柯林斯(william Wilkie
Collins)创作于一八六零年。该书为作者开创了写侦探小说的先河,也为英国文学另辟了一条新的蹊径。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一章 引言 这是一个关于女人的耐心能够忍受什么,男人的决心能够成就什么的故事。现在读者将要看到的正如法官本该听到的一样。从始至终,故事的每个重要情节都贯穿着确凿的证据。 故事将由多人来讲述,以其最直截了当、最明白易懂的方式揭露事件的真相。也正如法庭上审判犯罪案件需要有多个证人一样——这两者都要达到同样的目的。 让沃尔特·哈特莱特——28岁的绘画教师——先来陈述吧。 沃尔特·哈特莱特开始讲述 (美术老师,于克莱蒙斯的宿舍) 那是七月的最后一天,漫长、炎热的夏日即将结束,而我们伦敦人已开始想象着田地上空的朵朵白云以及海边秋天的微风。 对于我这个可怜的人来说,夏天渐渐逝去,我却健康不佳,精神不振,如果要说说真情的话,我还手头拮据。在过去一年里,我花销无度,所以,我现在要么在母亲汉普斯特的小屋里,要么在小镇我自己的房间,无望地度过一个贫困的秋天了。 故事发生在我将去和母亲及妹妹同住的那天傍晚。通常我每周要去她们那儿一两次,这次,当我到了母亲家,按响门铃后,门猛地被打开了。我的意大利朋友皮斯卡教授高兴地跑出采迎接我。 我第一次和皮斯卡相遇是在一座楼里,他在那里教他的母语,而我在那里教绘画。那时候,对皮斯卡,我只知道他曾在帕多瓦大学有一席之地,因政治原因离开意大利,而且在伦敦已为人师表多年。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又碰面了。那是在布莱顿海边洗澡时,我从水望把他救出。因此,自那以后,他就决定,要竭力在某一天报答我。事实上,那晚在母亲家,皮斯卡认为这样的机会终于来临,所以他特别高兴。 简单地说,即是:皮斯卡在坎伯兰郡一个富有的家庭——也就是在属于弗尔列家族的里蒙里基庄园里为我找到家教职位。我将在那里教两位年轻女士四个月的素描课,以及教房子主人为旧油画装框。我会在那里住一段时间。但是听到这个消息,我并没有感到惊喜,我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不过,为了不使皮斯卡失望,我决定接受他的好意。三天后,我寄去一封信,表达了我的兴趣,另外还有几封推荐信。 第二天,我收到了弗尔列先生的回复,他要我马上开始工作。过了一晚,一大早我就收拾行李,准备离开伦敦,然后傍晚去和母亲及妹妹告别。正是在从母亲那回来的路上发生的一件事,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天大概是半夜,而我却不急于回到小镇。我喜欢徒步而行的那份愉快舒适,因此决定从那条比较远的路走回去。 我顺着寂静的公路独自漫步,正悠闲地想,坎伯兰郡的那两位女士长什么样,突然,一只手从背后轻轻搭在我肩上。刹那间,我体内的每一滴血仿佛都凝固了。 我转过头,手紧紧地抓住拐杖。只见路中央站着一个女人,从头到脚一身白装。她手指着伦敦上空的黑云,并用疑惑的神情看着我。 “那是去伦敦的路吗?”她问。 我注视着她,借着月光,我勉强看见那张苍白的年轻的脸,一双大而忧愁的眼睛,一张紧张不安的双唇,以及浅棕黄色的轻盈的头发。她举止毫无鲁莽之意,显得有些沈伤,还带有怀疑的表情。她的声音带着些好奇,语调有些机械,且语速非常快。她是什么样的人,在半夜之后又是怎样独自来到公路上的呢?我难以想象。 “你听到我说话了吗?”她问道,仍然安静而快速地说,“我问那是不是去伦敦的路?” “听到了。”我答道,“是那条路。对不起,我刚刚没有回答你。你突然出现,我很吃惊。” “我碰到一件事,你不会认为那是我的锗,对吗?” 白衣女子退后了几步,我尽量肯定她。 “我并不怀疑你什么。”我说,“如果我能,我只想帮助你。” “你太好了。我不很了解伦敦,你能不能告诉我,在哪里可以找到—辆马车,我有个朋友在伦敦,会很高兴收留我。但是,你必须保证不要阻止我去,你能保证吗?” 面对一个无助的陌生人,我能做什么呢? “你可以保证吗?”她重复道。 “当然可以。” 我和这个女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向着伦敦的方向一同走去。这仿佛是一场梦。 “我想问你一件事,”她突然说,“你认识很多准男爵吗?” “一些。”我沉默片刻后说,“为什么问这个呢?” “因为我希望——你不认识他——他是个准男爵。” “叫什么名字?” “不要问我,不要和我谈这事,”她回答说,“我被残酷地利用和冤枉。我们别再谈论这些了。 我们又快步前行,半小时之内没说一句话,之后她打破了沉默。 “你住在伦敦吗?”她问道。 “是的,但是明天我就要去坎伯兰郡住一段时间。” “坎伯兰郡!”她轻轻地重复着,“啊!我希望我也去。我去过那里,那时候我多快乐啊。” “你出生在那里吗?”我问。 “不,”她答道,“我出生在汉普郡,但是我在坎伯兰郡上过短时间的学。也就是在里蒙里基村的里蒙里基庄园,我想再去看看。” 我突然停下脚步,听到这个陌生同伴和我聊起弗尔列家的事,我非常吃惊。 “你听到有人在后面喊吗?”她看到我停下来,害怕地问。 “没有。我只是被‘里蒙里基庄园’这个名字惊呆了,几天前我听到某个坎伯兰郡人提过。” “哦!不可能是我说的那个人。弗尔列太太已经去世,她的丈夫也死了,而且现在他们的小女儿可能也已出嫁。我不知道现在还有谁住在那里,不知道那里还有没有姓弗尔列的人,我只知道,我爱他们是看在弗尔列太太的面上。” 她似乎还要说什么,但是当她正要说的时候,一辆出租马车驶过来。 “噢!让车停下!我急着赶路!”她请求道。 我招呼卡车停下,卡车经过我们旁边时,她匆忙爬上车。我要她允许我看着她安全到达。 “不,不,不,”她坚决地说,“我现在很安全也很高兴。谢谢!谢谢!” 我把手放在马车门上,她抓住我的手,亲了一下,然后放开。接着马车开动了,消失在茫茫夜色中。白衣女子离我远去。 五分钟,或许更长的时间过去了,我仍沿着路的—边走着,一边思量着刚发生的一切。这时,后面突然传来的车轮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停下来,转过头,看见在路的另一边,离我不远处,一位警察正朝着里根斯公园的方向走去。两个人驾着—辆马车正向这位警察驶去。 “警官!”其中一个人喊道,“你有没有看见个女人路过?” “什么样的女人,先生?” “穿白衣服的——” “我没见过,先生。” “如果你们有谁看见她,请要她停下,并且别让她换了那套衣服。我会感谢你的,随便你要多少酬金都可以。” 马车里的那个人递给警察一张卡片。 “她做了什么?”警察问道。 “做什么!她从我的精神病院逃出来。别忘了——是穿白衣服的女人。开车!” “她从我的精神病院里逃了出来!”我默默重复着。 我并没感觉到那女子神经失常。我做了什么?帮一个无辜的病人逃跑?还是眼睁睁放走个危险人物? 这样的思绪让我彻夜难眠。我在想,白衣女子是否被抓?是否受到伤害?她现在哪里?我还能见到她吗? 第二章 第二天,我去了坎伯兰郡。到达里蒙里基庄匠时,天已很晚。一位严肃的仆人接待了我。他告诉我,主人已休息,然后带我去我房间,还告诉我早餐时间是9点。 早晨,快到9点时,我走到一楼。前一天晚上碰面的那位仆人见我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于是热心地指我去餐厅。 我走进餐厅,看到一位女士站在窗边,背对着我。看到她的那瞬间,我突然被她那罕见的体型以及自然优雅的神态惊呆了。她转过身,向我走来。而当她走近我,我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她是多么的丑! 她肤色暗淡,而且上唇隐约还长着八字胡,嘴大、厚,整个嘴巴透出阳刚之气,双眼突出,目光敏锐,并显出男性的坚定,头发多,而且黑如炭。不过,她默默无语时,其表情里却不乏女性的温柔。 “哈特莱特先生?”这位女士问道,她暗淡的脸泛起了微笑,在说话的瞬间越发具有女人味。“作为你的一个学生,请允许我做自我介绍。恐怕今早就只有我和你进餐了。我妹妹在她房间里。她患了轻微的头痛,她以前的女家庭教师威茜太太正给她喂药。我叔叔弗尔列先生从不和我们一起吃饭。他病后一直在他的房间里。这屋里除了我再没其他人了。” 她递给我一杯茶,并愉快地笑了。 “我叫玛琳·哈克贝,虽然我叫弗尔列先生为叔叔,叫弗尔列小姐为妹妹,但这是不确切的。我母亲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和哈克贝先生,也就是我父亲,第二次是和弗尔列先生,即我同母异父的妹妹的父亲。我父亲很穷,而弗尔列小姐的父亲很富。我一无所有,弗尔列小姐很幸运。我长得黑,而且丑,她却白皙而漂亮。弗尔列先生,也就是已故的弗尔列先生的弟弟,是弗尔列小姐的监护人。我和弗尔列小姐形影不离,所以我来到里蒙里基庄园。我和她都很安静,如果你是善于冒险的那种人,我想你跟我们相处会感到失望。” 提到“冒险”,我想起了那位白衣女子,并思索着她和这位女士之间有何联系。 “别担心,一段时间内我不会有冒险的渴望了,前天晚上我就经历了一件新鲜事。” “是吗!可以说说吗?” 我立刻想起遇见白衣女子的情景,一切历历在目。我逐字逐句重复了白衣女子告诉我的有关弗尔列太太及里蒙里基庄园的事。我从头至尾地讲,哈克贝小姐聚精会神地听。 “你确定真有那些关于我母亲的叙述吗?”她问道。 “非常确定,”我回答。 “你完全不知道她的名字吗?” “完全不知道。” “太奇怪了,我们必须想办法揭开这个谜。你最好先别告诉弗尔列先生和我妹妹。他们会很敏感很紧张。而我,从现在起会竭尽全力查这事。你提到这位女子在这里的一所学校上过学。那学校可能就是我母亲创立的这所。我应该能找到一些线索——” 这时,仆人进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他传达了弗尔列先生的口信,说早餐后弗尔列先生想见我一面。 哈克贝小姐叫仆人在过道里等着,然后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妹妹收集了许多我们母亲写给她父亲的信,我早晨会去查阅。他父亲很喜欢伦敦,总是远离他的家乡。午饭后我们再见面,我会告诉你我的发现,我妹妹将加入我们,然后我们骑车到周围转转。” 哈克贝小姐向我点点头,然后走了出去。她走后我也走旬大厅,跟着仆人去见弗尔列先生。 仆人带我走进一间挂着两幅浅蓝色丝绸门帘的屋子。他轻轻拉开门帘,小声说:“哈特莱特先生。”然后就走了。 只见房主靠在一张大椅子上,正整理储存的硬币。他在50到60岁之间,看起来虚弱、紧张,神情却过于优雅。 “欢迎到里蒙里基来,哈特莱特先生,”他嗓音高亢而紧张,“请坐。喜欢这里吗?” “喜欢,弗尔列先生,我保证——” 他闭着双眼,举起一只手,打断了我的话。 “对不起,你能小声点说话吗?我神经不是很好,所以受不了任何大的声音。现在,你要说什么吗?” “我感觉在这里太舒服了。”我降低声音回答。 “很好。你可以按一下那个铃吗?就在角落里。对,谢谢。” 我按了铃,于是另—位仆人轻手轻脚进来了——他带着笑容,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路易斯,”弗尔列先生说,“把那个画册给他。”他边说边指着窗户边红木家具上的几个画册。 仆人取下画册递给我。我打开画册,看见许多珍贵的素描。 “然后你走吧!”弗尔列先生懒洋洋的地说,“开始给画像装框。现在,还有其他事吗?” “还有一件事需要讨论,弗尔列先生,”我说 “就是我为两位小姐上课的事。” “哦!我已把这事全交给她们了。现在,如果没有的话,路易斯可以带你出去了。谢谢你!很高兴你来这里。” 弗尔列先生如此草率,我感到很不舒服。走出房间,我决定从此以后,最好不去他的房间。 第三章 2点钟,我和哈克贝小姐一起进餐。听说弗尔列小姐不饿,不过她想饭后在凉亭见我。因此只有哈克贝小姐和我聊天。哈克贝小姐还没有从那些信件中发现任何重要的东西,但是她说她在当天之内会继续查找。 午饭后,我们去了凉亭。里面站着个女人,望着外面的田野山川,心不在焉地翻着一本素描书,那是弗尔列小姐。 弗尔列小姐穿着—件简单的裙子,体态轻盈,浑身散发出青春的气息。浅棕色的头发下面是颜色稍深的眉毛,一双温柔的蓝色眼睛清澈透明——这样的眼睛,如此频繁地出现在诗人笔下,却又如此稀罕地出现在日常生活中! 尽菅弗尔列小姐如此美丽迷人,可我还是感觉她的外貌中缺少点什么,但我却不能说到底是哪里缺少什么。直到傍晚,我才明白我为何有这样的感觉。 晚餐刚过,我们都坐在画室里。弗尔列小姐为我弹吉他,哈克贝小姐正借着傍晚的余光搜寻着她母亲的信件。 大约半小时后,哈克贝小姐突然打断了正弹奏的莫扎特乐曲。 “哈特莱特先生,请看这封信。这大约是十一或是十二年前写的。那个时候,弗尔列夫妇以及罗拉已在这里住了好几年。我不在家——正在巴黎一所学校学习。” 此时弗尔列小姐已经离开吉他,走到阳台上。 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菲利普,告诉你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是关于我的一个新学生的事。你知道,肯普太太已病得很重,她妹妹——凯撒里克太太来照顾她。就在四天前,凯撒里克太太来看望我,带着她惟一的女儿——她大约比我们的宝贝罗拉大一岁,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凯撒里克太太问我,在肯普太太临终之前,她的女儿是否可以在这里上学,我立刻答应了。这可怜的孩子的智力并没有发育好。她衣服破烂,所以我昨天找了些我们的宝贝罗拉旧的白色裙子和白帽子,准备给她——安妮(这是那女孩的名字)。我今天拿给她的时候,她感激不尽,这让我吃惊不已。那孩子突然吻着我的手,并说‘啊!谢谢!只要我活着,我总要穿白色衣服,这会让我走之后记住你。” 哈克贝小姐停下来,越过吉他望着我。 “你在公路上遇到的那个女子大约是二十二三岁吗?” “是的,而且全身穿着白……” ……
光学几句千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许国璋 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推荐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 ——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无
书还没看,这一系列的买了五本,但是只有这一本《白衣女人》是有薄膜包装的,其他四本都没有,而且书面都很脏,厚厚的尘,冲着评论买的,为了能更好的学习英语,不过这个月一时激动,一口气在当当这买了一千多块钱书,所以房子里都是书,现在还没来得及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对学英语有帮助,以后再补充。
很好地一本书,之前一直缺货,现在终于买到了。很喜欢床头灯,这套书快集齐了,喜欢英语的朋友们值得购买。
《白衣女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很好,构思也不错。但愿以后有时间能读上第二遍!
英汉互译 在不同的两边 可以先看英文再看中文 再慢慢体会其中的奥秘 从而发现英语的美~~很棒的一本书
老师推荐的一本书,看完汉语有看英语 发现真的能提高英语
提高英文水平 多听 多看 多读
这本书的很适合学习英文哦
一直在买这个系列的书,很好 。生词有英标
老实说买来还没能静下心来看看
本来以为是惊悚的,还好,蛮好看的。
okok!okok!
没看过。这次拜读一下。
每一面的生词数都不太多,比较有可读性。
还没看 但看了导读应该挺好的
有空在下班和周末看看“白衣女人”这样的一些床头灯类型的阅读书籍,觉得还行,当然也有一些不足,不过重点是可以提高自己,同时丰富自己。
刚拿到手,感觉挺好的,就是有点小缺陷,英文旁边就是中文了,一不小心瞄了中文的话就没有要继续看英语的欲望了。还有一点,快递太差了,希望改进。
帮朋友买的,她反映还不错,不过书本的质量(纸张)似乎不太好。
听同学介绍,立马下单,还没看,很期待
不错的一本书,就是没外包装,不太好。中文有点小,看着眼睛累。
以前看的是牛津的,床头灯的词汇比较多,不过有些单词解释的不是很好,不过整体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