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
2004-11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马胜利
279
无
自1840年前后中国被迫开关、步入世界以来,对外国舆地政情的了解即应时而起。还在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受林则徐之托,1842年魏源编辑刊刻了近代中国首部介绍当时世界主要国家舆地政情的大型志书《海国图志》。林、魏之目的是为长期生活在闭关锁国之中、对外部世界知之甚少的国人“睁眼看世界”,提供一部基本的参考资料,尤其是让当时中国的各级统治者知道“天朝上国”之外的天地,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师夷之长技以制夷”。这部著作,在当时乃至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产生过巨大影响,对国人了解外部世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自那时起中国认识世界、融入世界的步伐就再也没有停止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尤其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更以主动的自信自强的积极姿态,加速融入世界的步伐。与之相适应,不同时期先后出版过相当数量的不同层次的有关国际问题、列国政情、异域风俗等方面的著作,数量之多,可谓汗牛充栋。
比利时王国位于欧洲西北部,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1830年脱离荷兰而独立。尽管长期面临语言和民族问题的困扰,锐意改革的比利时人民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把比利时建设成一个由语言区和大区组成的独特的联邦制国家。比利时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发挥出非同寻常的国际作用,首都布鲁塞尔汇集了欧盟、北约等700多个国际机构,因而有“欧洲首都”之称。
马胜利,1950年生于北京,历史学博士,曾任教于北京大学西语系和历史系,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社会文化室主任、研究员、中国法国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欧洲学会法国研究会秘书长。主要从事欧洲社会文化和法国问题研究。主要著作有《争取社会主义和民主——饶勒斯评传
比利时驻华大使序自序第一章 国土与人民 第一节 自然地理 一 地理位置 二 行政区划 三 地形特点 四 河流 五 气候 第二节 自然资源 一 矿产资源 二 植物和土壤 第三节 居民与宗教 一 人口 三 语言 四 宗教 第四节 主要城市和风景名胜 一 首都和省会 二 其他城市 第五节 民俗与节日 一 生活习俗 二 饮食习惯 三 节日 第二章 历 史 第一节 上古与中古简史 一 古代社会 二 封建与专制时代 第二节 近代简史 一 被占领与合并时期 二 从独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第三章 政 治第四章 经 济第五章 教育、科学、文化第六章 军 事第七章 外 交 主要参考文献
插图:宪法最初规定:比利时实行世袭君主立宪制。国王为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立法权由国王、众议院和参议院集体行使,三者均有立法创议权。国王与政府共同行使国家行政权:国王的文件,若无大臣副署则无效力。政府对议会负责。国王年满18岁后便享有不可侵犯的地位,他有权任免首相、大臣、国务秘书和治安法官以及驻法院的检察官,授予军衔。宪法规定王位由萨克森一科堡王室利奥波德一世的男系长子世袭。宪法规定,两院通过的法案须报国王审批、公布;国王有权同时或分别解散众议院和参议院。只有比利时人才能被任命为大臣。内阁中应有同等数量操法语和荷兰语的大臣。任何王室成员均不得入阁。国务秘书为政府成员但非阁员。大臣与议员可以兼任。众议院有权指控大臣并将其送交最高法院审理。司法系统设治安法官、初审法院、5所上诉法院和1所最高法院,各级法院中设检察机构。根据宪法,比利时设立审计院,其成员由众议院任命;比利时的某些特定国家权力可由条约或法律授予一些国际公法机构去行使。宪法将比利时分为瓦隆、弗拉芒和布鲁塞尔3个区。1980年决定各区设立政府和议会。1983年又决定建立德语区的政府和议会。全国分为9个省,各设议会和政府;政府主要负责人由省议会从其议员中选出。城市议会内操法语和荷兰语的议员分别组成议会党团,各自选出其委员会。修改宪法的程序是:立法机关宣布某一宪法条款须予修改;之后,两院解散,依法重新进行大选;新议会两院同国王取得一致意见后,对提交修改的各点做出裁决。出席议员达到全体议员的2/3才可表决;获得投票者2/3赞成即可通过。在战时、摄政治国时期或议会无法在本国领土上自由开会时,不得进行修改宪法的活动。
《比利时》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无
德国与比利时,在历史上渊源极深。在比利时有许多人讲德语。欲研究德国者,必须此书。再说,书本身的内容也不错。
朋友快出国,送给他的。。。
当看常识了
了解他国的好助手!
这本书对了解比利时很有好处。
不是旅游手册。带着去比利时,用处不大。也许对研究者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