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100问
2007-1
企业管理出版社
徐永前 编
537
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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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是规范物权制度的一部基本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通过《物权法》能够明确各种物权的设立与变更及其相互关系。我国从事经济建设几十年,即使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有十几年,却没有一部《物权法》,以至于我们搞了多年的经济建设,从事各种商品交易,只能依据“感觉”依据一些制度办法,依据有关领导人的思想来进行,甚至对于一些“物品”与权利能否进行交易都要争议纷纷。例如,我们过去多年禁止开办自由市场;对于能否实行股份制,进行股权交易,也要在禁锢几十年以后,由小平同志的一番解放思想的谈话才得以开禁。可见,由于没有《物权法》,已对我国经济建设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形成造成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本书是关于研究物权法最新发展的专著,具体包括了:什么是《物权法》、《物权法》的立法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如何理解物权的公序良俗原则、《物权法》如何体现平等保护原则、如何理解《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如何理解物权法定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徐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民事委员会民商法律高级讲师团副团长、商事主体治理论坛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联合导师。著名合作社治理、公司治理、破产重组与国企改制并购法律专家。大成律师事物所监督委员会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优秀律师。主持过数
第一编 总则 1.什么是《物权法》? 2.为什么要制定《物权法》? 3.《物权法》的立法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 4.怎样理解《物权法》的立法宗旨? 5.如何理解《物权法》的调整范围? 6.《物权法》如何体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7.《物权法》如何体现平等保护原则? 8.如何理解物权法定原则? 9.如何理解物权的公示原则? 10.如何理解物权的公序良俗原则? 11.什么是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2.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13.如何理解法律对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与登记效力的规定? 14.什么是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 15.不动产登记资料能否查询? 16.什么是预告登记? 17.不动产登记是否收费?登记错误造成损害应否赔偿? 18.什么是动产交付? 19.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生效? 20.什么是物权的保护? 21.权利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22.《物权法》对妨害物权权利的处理有何规定?第二篇 所有权第三篇 用益物权第四篇 担保物权第五篇 占有附则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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