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平话
2007-1
中国工商出版社
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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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在学习并钻研WTO规则的过程中发现各国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对本国经济与市场的非政府、非企业的特殊功能,同时发现国际市场中各国政府躲在后面支持各式各样的行业协会商会出面阻击中国顺利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问题以来,近七年把从利用任司长一职时的所有业余时间,到退出一线等待正式退休过程中的主要精力,几乎都投入到对中国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的跟踪与琢磨之中,放肆地回顾一下自己的这种状态,可以说已经到达了某种走火入魔的境界。
张经:1946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1969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曾任国家工商局科员、副处长、处长,经济合同司副司长,中国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正局级)副局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2004年8月任该司巡视员.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WTO)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出版有《行业协会与中国入世》、《思考一全球化下的中国市场监督》、《保护国内市场的新击点一再论中国入世后行业协会对国内市场的特殊作用》、《论现代市场体系若干问题》、《职海筏痕》、《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资料汇编》、《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基础》等专著。
自序1.全球化面前中国国内市场规范与监督的几个问题2.当前发展行业协会必须解决的四个问题3.从《反倾销条例》等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解读行业协会发展的必要4.从《拍卖法》规定的拍卖协会想到的“——业——会”问题5.实在不该?!——读《人民日报》专栏文章“协会多了也烦恼”有感6.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吗?7.从外语的使用看入世后的人市成本问题8.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不能再对市场中的问题——家——人说了算9.商务部的决策都能正确吗?!——“进场费”合法化非议10.从NG0角度析中国足协与国安的争执11.行业协会走上社会生活舞台的新标志——海关总署与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有感12.从中央再次要求“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谈起13.强化非正式规制,引导外商零售企业有序进人中国市场14.政府的承诺不应视同于企业的承诺15.行业协会千万不能直接办实体16.为什么专门欺负行业协会?——从浙江饭店业协会号召抵制金光集团事件谈行业协会的地位与作用17.商会就应该是民间的18.商业界的行业协会该说话啦!19.不能笼统地认为“行规”都是错误的20.欣喜——来自一则法律条款的修订——《证券法》重新规范行业协会的职责有感21.欢呼认可商会22.商会的“非国民待遇”问题应当解决23.意义远远不仅止“参加——行业协会受邀参评司法解释稿有感24.“联盟”现象映射的法规尴尬25.从直管协会与代管协会之间的矛盾看我国行业协会管理体制中的弊病26.美外不足27.一个需要部分记者编辑补课的重要概念28.称不上“新年专稿”的“专”稿——为什么要回避对我国商业产生冲击和危难的“热点展望?29.深圳市成立专门联系与管理行业协会的行政机构的意义之浅见30.应当纪念2·19——学习胡总书记重要讲话一周年31.鞍山民政部门正在创新——之一:对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的突破32.鞍山民政部门正在创新——之二:大抓“三农”协会,破解“三农”问题33.要注意发挥行业协会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34.鞍山民政部门正在创新……
南京市的行业协会改革从2004.年开始实行,内容主要包括行 业协会的“政会分开”、“布局调整”和“政府职能转移”。目前,首批104个行业协会的改革基本完成,在其中兼职的77名公务员有74人已经退出行业协会,南京市科技局、农林局、医监局等11个政府 部门的局、处级干部已全部主动辞去行业协会的兼职。 围绕行业协会改革进行的“政府职能转移”工作进展也很顺利,房产局、农林局、商贸局等部门通过转移、授权、委托等形式,将一些专业性、技术性、程序性和市场化的事务交给行业协会来承担,加快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2005年4月5日新华社以“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将在机构、人事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公务员与协会领导不得一肩扛”为题,报道了沈阳市的工作。从2005年起,“沈阳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将在机构、人事方面与行业协会分开,公务员已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的,将在明年底前退出或辞去其职务。” 沈阳市要求,把全市属于行业协会的社会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把适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具备条件的有行政职能的政府工作机构与所属行业协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的,应在2005年5月底前分开办公。行业协会发展会员要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争取吸收民企、外企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允许与行业相关的沈阳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同业经济组织入会。允许不同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同一企业根据需要可自愿参加不同行业协会,同一行业在全市范围只设一个行业协会,实行一业一会制,对一些行业特点不明确,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和行业日益萎缩的行业协会要进行归并、重组,或由政府部门引导解散,并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