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诉讼
2009-9
吴光荣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9-09出版)
吴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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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诉讼:原理与实务》以解释论为基本立场,以解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疑难问题为导向,以物权诉讼为主线,以体系化的物权法原理为分析工具,按照“物权观念物权保护确权之诉物权变动”的基本思路,全面而系统论述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内容,并在充分尊重本土资源和已有法律智慧的基础上,通过与域外法制相比较,总结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特点。
第一章 物权观念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第一节 物权之基本观念第二节 所有权的社会化第三节 定限物权的功能第四节 物上之债权负担第二章 物权的民法保护体系及其法律适用第一节 物权民法保护的体系化第二节 物权诉讼的请求权基础第三节 物权的保护与相邻关系第四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的规制第三章 司法实践中确权之诉的程序性问题第一节 权属确认与法院主管第二节 权属确认与诉讼时效第三节 确权之诉的程序选择理论探讨:德国的不动产登记理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第四章 物权变动中的交易安全与规范配置第一节 物权法与物权变动中的交易安全第二节 物权法基本原则与交易安全保护第三节 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与背景第四节 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基本结构第五章 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法律适用第一节 区分原则的理解及其适用第二节 要因原则的理解及其适用第三节 公示的法律效力及其适用第六章 公示与权属不一致时受让人的保护第一节 公示公信原则与无因原则第二节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第三节 私卖共有财产的法律结构理论探讨:I.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及其法律适用Ⅱ.善意取得制度中合同效力问题研究第七章 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区分与适用第一节 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原则的两种解释可能性第二节 物权行为与私法自治——从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谈起第三节 物权行为与无权处分——对《合同法》第51条的理解与适用第四节 物权行为与国家管制——以无产权证房屋买卖为中心理论研讨:I.试论作为解释原则的物权行为独立性Ⅱ.债权形式主义的理论缺陷与现实困境第八章 形式主义变动模式的缺陷及其补救第一节 登记前不动产买受人的地位第二节 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解与适用第三节 物权期待权的性质及其认定第九章 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的法律适用第一节 关于意思主义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关于意思主义的理论构造第三节 关于登记对抗的法律适用理论探讨:我国地役权制度的特殊性及其适用第十章 关于非依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第一节 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第二节 非依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第三节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成立与行使第四节 违章建筑在私法上的性质与地位第五节 因房地关系引起的物权变动问题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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