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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过死荫之地

劳伦斯•布洛克 (著) 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作者:

劳伦斯•布洛克 (著)  

页数:

381  

字数:

172000  

译者:

唐嘉慧 (译)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那是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之间,弗朗辛·库利对丈夫说她要出去一下,上行走去买菜。  “开我的车吧,”他建议道,“我不出门。”  “你的车太大了,”她说,“每次开你的车都觉得好像在开船。”  “随你。”他说。  他那辆别克公园大道和她那辆丰田凯美瑞都停在他们家房子后面的车库里。房子位于布鲁克林湾脊区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间的殖民路上,是一幢仿都铎式的半木质结构建筑,外墙刷了灰泥。弗朗辛发动她那辆凯美瑞,倒车出库,按了摇控器的按钮,车库的门随之降下。接着她一路倒车,开到了街上。到达第一个十字路口时,她将一盘古典音乐录带塞进播放机里,是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在家里她听爵士乐,因为那是凯南最喜欢的,可是自己开车的时候她总是放古典音乐。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青睐,而且跨越了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的大师地位。他曾三次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被称为“纽约犯罪风景的行吟诗人”,其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系列: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的、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纽约布法罗,现居纽约,已婚,育有二女。
  劳伦斯·布洛克作品年表:1966《睡不着觉的密探》;1976《父之罪》《在死亡之中》;1977《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1978《衣柜里的贼》;1979《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获尼罗·伍尔夫奖;1980《阅读斯宾诺沙的贼》;1981《黑暗之刺》;1982《八百万种死法》;1983《画风像蒙德里安的贼》;《八百万种死法》获夏姆斯奖;1986《酒店关门之后》;1987《酒店关门之后》获马耳他之鹰奖;1989《刀锋之先》;1990《到坟场的车票》;《刀锋之先》获夏姆斯奖;1991《屠宰场之舞》;1992《行过死荫之地》;《到坟场的车票》获马耳他之鹰奖;《屠宰场之舞》获夏姆斯奖.爱伦·坡奖;1993《恶魔预知死亡》;1994《一长串的死者》;《把泰德·威廉斯交易掉的贼》;1995《自以为是亨弗莱·鲍嘉的贼》;《一长串的死者》获爱伦·坡奖;1997《向邪恶追索》《图书馆里的贼》;1998《每个人都死了》《杀手》;1999《麦田贼手》《黑名单》;2001《死亡的渴望》;2003《小城》;2004《伺机下手的贼》;2005《繁花将尽》。

章节摘录

  1  那是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十点三十分到十一点之间,弗朗辛·库利对丈夫说她要出去一下,上街去买菜。  “开我的车吧,”他建议道,“我不出门。”  “你的车太大了,”她说,“每次开你的车都觉得好像在开船。”  “随你。”他说。  他那辆别克公园大道和她那辆丰田凯美瑞都停在他们家房子后面的车库里。房子位于布鲁克林湾脊区七十八街和七十九街之间的殖民路上,是一幢仿都铎式的半木质结构建筑,外墙刷了灰泥。弗朗辛发动她那辆凯美瑞,倒车出库,按了遥控器的按钮,车库的门随之降下。接着她一路倒车,开到了街上。到达第一个十字路口时,她将一盘古典音乐录音带塞进播放机里,是贝多芬晚期的四重奏。在家里她听爵士乐,因为那是凯南最喜欢的,可是自己开车的时候她总是放古典音乐。  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身高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一十五磅,胸部丰满,蜂腰窄臀。卷曲而有光泽的黑发向后梳理,露出整个脸庞。黑眼睛,鹰钩鼻,嘴唇极其丰满。  照相的时候她总是紧闭嘴唇。据我所知她有两颗暴牙,那两颗门牙比下排牙齿突出很多,因为对这项缺陷感到自卑,她很少露齿而笑。结婚照里的她春风满面,洋溢着幸福,但仍然没有露出牙齿。  她的皮肤是橄榄色的,很容易晒黑。当时她已经有了夏天流行的古铜肤色,因为二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她和凯南是在牙买加内格尔的海滩上度过的。以前她晒得更黑,可是现在凯南让她必须用防晒油,还限制她晒日光浴的时间。“对你不好,”他对她说,“太黑了就不好看了。一直躺在太阳下面会让一颗李子变成一粒梅干。”李子就这么好吗?她可真想知道。“李子又熟又多汁。”他对她说。  她从家里的车道开出去,开了半条街左右,也就是到达第七十八街和殖民路交口的时候,一辆蓝色厢型货车的司机也跟着发动引擎。他先让她往前又开了半个街区,然后便从路边驶进路中间,跟在她后面。  她在湾脊大道上右转,开到第四大道再左转往北。到六十三街转角上的达戈斯蒂诺超级市场时,她减速向前滑行,接着把车停在离超市半条街远的一个停车位里。  那辆蓝色厢型货车经过她的凯美瑞时继续往前开,在附近绕了一圈,然后就停在那家超市正前方的消防栓旁边。  弗朗辛-库利离开家的时候,我还在吃早餐。  前一天晚上我睡得很晚。埃莱娜和我在东六街上的一家印度餐厅吃了晚饭,然后赶到拉斐特街上的公共剧院看新改编演出的话剧《勇气母亲》。我们的位子很不好,有的演员讲话根本听不清楚。本来中场休息的时候就想走,可是其中一位男演员是埃莱娜邻居的男友,我们想等谢幕之后到后台去称赞他的演技,后来又决定跟他一起到附近街角的一家酒吧喝一杯。结果那地方挤得水泄不通,真让我搞不懂。  “太棒了,”走出酒吧时我对埃莱娜说,“他在台上三个小时,讲的话我一句都没听清楚,刚才我坐在他对面一个小时,也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我怀疑他是个哑巴。”  “那出戏没有三个小时,”她说,“大概也就两个半小时吧。”  “感觉像三个小时。”  “感觉像五个小时!”她说,“咱们回家吧。”  我们回到她的住处。她替我煮了咖啡,自己泡了杯茶。我们一起看了半小时CNN,广告时间聊了聊天。接着我们上床,一个小时之后我起床摸黑穿好了衣服。走出卧室时她问我上哪儿去。  “对不起,”我说,“我没想吵醒你。”  “没关系。你睡不着?”  “是啊,我觉得好像透不过气,不知道为什么。”  “去客厅里看看书,或者把电视打开,不会吵着我的。”  “算了,”我说,“我觉得有点烦躁,步行回旅馆或许能让我平静点。”  埃莱娜的公寓在五十一街,第一和第二大道之间。我住的西北旅馆在五十七街,第八和第九大道之间。外面很冷,本来我想叫出租车,可是走一条街之后就不觉得冷了。  在一个街口等红绿灯时,我无意中瞥见两幢高楼之间的月亮。几乎快月圆了,难怪,那个晚上就是有月圆的感觉,血管里的血在奔腾,让我老觉得想做点什么事,可就不知道到底应该做什么。  要是米克·巴卢在城里,或许我会去他的酒吧找他。可是他现在在国外,而且我此刻的情绪,进哪个酒吧都不会平静。回到家后,我拿起一本书,挨到大约四点,才把灯关了,上床睡觉。  早上十点钟我已经坐在街角的火焰餐厅,吃了一份简单的早餐,顺便读读报纸,主要是看看社会版的犯罪新闻和体育版。全球版永远只报道危机,我无暇关心,除非国内或国外真的是大祸临头了,否则无法引起我的兴趣;太遥远了,我的心力拒绝为之烦忧。  上帝知道,我闲得很,每条新闻都可以细细读,再加上招聘栏和租售版。前一个星期,一家办公室设在熨斗大厦里的规模颇大的侦探社给了我三天的工作,可是后来就没音讯了,而我最后一次靠自己关系做的工作,更不知已是哪年哪月的事。我的钱没有问题,所以并不是非工作不可,而且我也已经学会每天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做点什么。月亮虽已西沉,但昨夜的焦躁感并未因此沉寂。它还在那儿;血液在轻微地发烧,皮肤下说不上哪里在痒。可无论如何,你就是挠不到。  弗朗辛·库利在达戈斯蒂诺超市里逛了半个钟头,装满一个购物车,付了现金。送货员替她把三大袋物品装进购物车里,跟随她出了超市,走到她停车的地方。  那辆蓝色厢型货车还停在消防栓前面。货车的后门敞开,两个男人下了车站在人行道上,显然在研究其中一个人手上拿的记事板。领着送货员的弗朗辛经过他们面前时,两人都朝她这边看。等她把她那辆凯美瑞的后车箱打开时,那两名男子已钻回货车,关上车门。  送货员将购物袋放入后车箱,弗朗辛给了他两块钱小费,这是普通人出手的两倍,还有很多顾客连一个子儿都不会给。凯南教她给小费要大方;不必过头,但要慷慨。“慷慨是谁都负担得起的。”他对她说。  送货员把购物车推回超市,弗朗辛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沿着第四大道朝北驶去。  那辆蓝色厢型货车隔着半个街区的距离跟随着她。  我不能确定弗朗辛从达戈斯蒂诺超市到大西洋街上那家进口食品店走的路线。她可能沿着第四大道一直走,到达大西洋街;也可能上高恩努斯高速公路进入布鲁克林南区。我不可能知道,不过也不要紧;总之她驾着那辆凯美瑞到了大西洋街与克林登街的交叉口。西南边的街角上有一家名叫阿莱波的叙利亚餐厅,它的隔壁,位于大西洋街上的就是那家食品店。其实那是家大型熟食店,店名叫做“阿拉伯美食店”(不过弗朗辛从来不用这个名字,跟大部分去那儿买东西的人一样,她总是称它为“阿尤布的店”,阿尤布是以前的店主,十年前搬到圣地亚哥去了)。  弗朗辛把车停在大西洋街北侧设有计时器的停车位上,几乎就在阿拉伯美食店的正对面。她走到街角等绿灯,过了马路。等到她走进店里时,那辆蓝色厢型货车已经在阿莱波餐厅的卸货区停下,就在阿拉伯美食店隔壁。  她在店里待的时间不长,只买了几样东西,不需要人帮忙提。大约在十二点二十分时她走出店门。当时她穿着煤灰色长裤,上身穿了两件毛衣,外面是象牙白的粗毛线衣,里面是巧克力色的套头毛衣,外套一件骆驼毛大农;肩膀上挎着皮包,一只手拎着塑料袋,另一只手拿着车钥匙。  这时,货车的后门打开了,那两名先前钻出货车的男子又走到人行道上。弗朗辛一从店里出来,他们立刻一左一右走到她身边。同时,车里的另一名男子发动了引擎。  其中一名男子开口说:“库利太太吗?”她转过头去,他很快地把皮夹打开又合上,让她瞄到一个徽章,不过也可能什么都没看清楚。第二名男子说:“你得跟我们走。”  “你们是什么人?”她说,“到底怎么回事?你们想干什么?”  两名男子一人抓住她的一只手臂,在她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之前,已经扯着她穿过人行道,一起钻进货车。前后总共不过几秒钟,他们已经架着她进了货车,关上车门。货车随即驶离路边,淹没在繁忙的交通之中。  尽管当时是正午时分,尽管这起绑架案就发生在繁忙的商业街上,但没有一个人看清楚整个过程,仅有的几位目击者对于自己目睹的部分也不是很确定。整件事想必发生得极快。  如果弗朗辛在他们开始动手那一刹那往后退一步,大叫但她没有这么做。在她恢复行动能力以前,已经上了货车,车门也已经关了。或许那时她开始叫喊、挣扎,或试图那样做,但已经太迟了。  我很确定当他们抓走她时我在做什么,我去参加法尔赛团体的中午聚会。聚会通常是在工作目的十二点三十分到一点三十分举行,地点在西六十三街的基督教青年会。那天我去得比较早,所以那两名男子架着弗朗辛穿过人行道钻进货车时,我肯定自己正坐在那儿喝咖啡。  我不记得那次聚会的细节了。这几年来我一直在参加戒酒协会的聚会,频率之固定,连我自己也感到惊讶。虽然现在去得不如刚开始戒酒时那么频繁,不过平均一个星期也总会去个五次。那次聚会应当是遵循那个团体的老规矩,前十五到二十分钟先让一位主讲者叙述个人经验,接下来一个钟头再进行集体讨论。我在讨论时间好像没发言;如果有,我应该会记得。我相信那天一定有人说了些有趣的话,每次聚会没都有。只是那次聚会有给我印象特别深的事。  聚会之后我去吃午餐,之后我打电话给埃莱娜。接电话的是应答机,表示她出门了,或者就是她有伴。埃莱娜是个应召女郎,陪伴客人是她的谋生之道。  我在两辈子前遇见埃莱娜,当时我是个口袋里揣着一枚簇新的金色警徽的酗酒警察,有一个住在长岛的老婆和两个儿子。我们俩的关系维持了两年,当时对彼此都有好处。我是她工作上的好朋友,能够帮她避开麻烦,还有一次在接到电话传呼后立刻赶到,将一个死在她床上的客户运送到商业区的一条小巷里。她则是典型的梦中情人美丽、聪明、风趣、专业技术高明;而且从头到尾都要求不多,令人愉悦。只有妓女才能如此完美,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我离开家人与工作之后,埃莱娜便和我断了联系。直到有一个从我们共同的过去中钻出来的怪物露面了,并同时威胁到我们两人,才又让我们俩聚在一起。令人惊异的是,从此我们便一直没有再分开。  她有她的公寓,我有我的旅馆。一个星期有两天、三天或四天我们会见面。那些夜晚到最后通常会以回她公寓为结束,并且我在那儿过夜的时候也比较多。我们偶尔一起出城一周,或过个周末。就算哪天不见面,也几乎都会通个电话,有时还不只打一次。  虽然我们从未谈到要放弃别的对象,但基本上我们俩都已经这么做了。我没和别人约会,她也一样——当然客户除外。隔一段时间她便会踩着高跟鞋走进某个旅馆房间,或是带某人回她的公寓。在我们刚开始在一起时我对这些事从不介意;老实说,也许这还是她的吸引力之一,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也不应该介意。  如果哪天我真的介意了,我随时都可以开口要她别做了。这些年来她赚了不少钱,大部分都存了起来,投资在收入不断增加的房地产上。即使停止此种生活方式,她的生活水准也不会受到影响。  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直没有开口,或许因为我不想对自己或对她承认我介意吧,同时我也不愿意做出任何可能会改变我们俩关系的举动;这份关系并没破裂,我也不想弥补什么。  但情况还是变了;这没有别的可能。不是因为别的,就因为一直以来,一切都没有发生变化。  我们都避免用“爱”这个字,虽然爱无疑是我对她、她对我的感觉。我们避免讨论结婚或同居的可能,虽然我知道自己想过,显然她也想过,但我们就是没有谈。这是一个我们从来没碰过的话题,除此之外,我们也从来不谈爱,或是她的职业。  当然,我们迟早得考虑这些事,得讨论、得处理。但现在我们过一天算一天;自从我消耗威士忌的速度不再比别人蒸馏威士忌快之后,我学会了以这种态度面对整个人生。有人说过,生意再大,不如过一天算一天,这世界不正是这么对待我们的吗?  那个星期四的下午四点差一刻,库利位于殖民路上家里的电话铃响了。凯南·库利拿起电话,一个男人的声音说“嘿,库利,她一直没回家,是吧?”  “你是谁?”  “我是谁不干你屁事。你老婆,你的阿拉伯杂种在我们手里。你到底要不要她回去?”  “她在哪里?让我跟她讲话。”  “嘿,库利,操你妈去吧!”那男人说完电话就挂断了。  库利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对着死一般寂静的电话筒大吼“喂”,努力地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做。他跑到屋外,冲进车库,确定了自己的别克还在,而她的凯美瑞不在。接着他沿着车道跑到外面街上左右张望,再回到屋内,拿起电话。他听到拨号音,拼命想,却不知该打给谁。  “上帝啊!”他大叫,然后放下电话筒,又大吼,“弗朗辛!”  他冲到楼上的主卧室,嘴里还叫着她名字。她当然不在房里,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去看,他非把每个房间都看过一遍不可。那幢房子很大,他叫着她的名字,在每个房间冲进冲出,对于自己的恐慌,他既是旁观者,也是当事人。最后他终于回到客厅,这才发现刚才没把电话挂好。天哪,如果刚才他们想找他,一定打不通。他把电话挂好,用意志力命令它响,果真几乎就在同时,电话响了。  这次是另一个男人的声音,比较平静,比较有修养。他说“库利先生,我刚才一直打电话给你,但一直占线,你在跟谁通话?”  “没有,我电话没挂好。”  “我希望你没打电话报警。”  “我没有打电话给任何人,”库利说,“我以为我把电话挂了,结果发现话筒摆在旁边。我太太在哪里?让我跟我太太讲话。”  “你不应该不挂好电话,也不应该打电话给任何人。”  “我没有。”  “尤其是不应该打电话报警。”  “你要什么?”  “我想帮你把太太找回来,如果你还要她回来的话。你要她回来吗?”  “老天,你到底……”  “回答我的问题,库利先生。”  “对,我要她回来。我当然要她回来。”  “我想帮你。别让你的电话占线,库利先生,我会再跟你联络。”  “喂?”他说,“喂?”  但电话挂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本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  ——《旧金山纪事报》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1976年登场至今已逾30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酿酒进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从《父之罪》、《八百万种死法》读至最新作品《繁花将尽》,马修像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一个人,为了实现正义而侦破一桩桩的案子,同时他也在这个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随时会被死神夺走的人生另记注脚,“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尽。”马修从70年代贯穿到90年代末,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诚品好读》


编辑推荐

  当今欧美硬汉派侦探小说第一人。爱伦·坡终身大师奖、钻石匕首奖、马耳他之鹰奖、夏姆斯奖得主。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本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  ——《旧金山纪事报》  此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1976年登场至今已逾30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酿酒进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从《父之罪》、《八百万种死法》读至最新作品《繁花将尽》,马修像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一个人,为了实现正义而侦破一桩桩的案子,同时他也在这个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随时会被死神夺走的人生另记注脚,“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尽。”马修从70年代贯穿到90年代末,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诚品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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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好多小说里太多人世间极其低级的蝇营狗苟,琐琐碎碎婆婆妈妈,一堆子男男女女市井情态,没劲透了。甭管是城市题材还是乡俗题材,没完没了。我估计原因呢,一则咱中国文化里世俗的东西太根深蒂固了,二则咱的资源太有限加上还有没脱贫,难免陷在窝子里斗来斗去,不见外面的海阔天空。估计啊,男人这样的东西看多了自宫的心都有了。
  
   回过头说说布洛克。我看他的书,老是把情节忘掉,只记得他塑造的人物和读后的感觉。虽然他的情节是多么扣人心弦加上一气呵成。今天要说的是,和充满世俗感的小说比起来,人家的书才真的叫海阔天空高智商。
  
   布洛克写人极有一手。马修斯卡德和伊莱恩的感情美妙极了,又智慧又有趣还不低级。虽然伊莱恩是个妓女。你看,这和咱文化里的“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的俗语有多么大的差异?婊子也好,戏子也好,说到底是为了自保,在合适的土壤环境和合适的人面前,婊子也情深,戏子也义重。可是一般的偏见和唾沫星子则像把刀子,先把这个情深义重给杀死,绝无翻身余地。布洛克的书里很少有偏见和道德准则。怎么说呢,那是一个由高素质高智商的人视角建构的理性社会。
  
   在《行过死荫之地》的这个高智商群像里,善恶之间模糊了界限,对人的道德评判也模糊了界限,这是远离了真正的偏见和脑残,充分展现了人善恶交杂、悲喜交集的复杂性。比如说布洛克笔下的警察,不是一味的洗脑式的正义啊正义啊正义啊,他们将收受点小贿赂视为坦然,言语之间透着股看透警界游戏规则的无奈;大毒枭凯南也不是一味面目可憎,反倒是有他的可爱、长情和悲哀,酒鬼加毒虫彼得的人生态度和悲凉感更是让人黯然神伤。你看这世界没有人是傻子,我顶烦一个作者老把笔下的人物写的像傻子。关键是人生哲学不同。总之,诸多神笔,透过高智商群像的对白说出来,看起来十分过瘾。
  
   连环杀手变态肢解狂雷在谈到他肢解成一袋袋的女人时,阐述了这样的人生哲学,“你吃汉堡时考虑过它曾是一头牛吗?那些女人上了货车,就只是一堆身体部位而已。”这个回答很恐怖。后来马修抓到雷并且把雷交给要报仇以眼还眼的凯南时,雷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多么牛逼的哲学阐释,似乎是吓得发抖地问马修“你跟我说过话,你怎么能将我这一个活生生的人交给他?”马修回敬说:“你上了货车,就只是一堆身体部位而已。”哦,你看,马修的心里虽然恨的牙痒痒,可是他回敬的多么高妙和彬彬有礼。一切都很凝练而简洁,沉默而有力。这就是硬汉范儿。这不仅需要智商,还需要执行力和力量。


死亡、连续杀人犯,1992年LawrenceBlock出品。所以说,作者,好的作者也是在学习中的,或者说是learned,习得的,不是浑然天成的,Block也是,虽然只是比刀锋之先晚出了3年,其成熟度是不言自喻的,成熟,就是自我控制的能力吧,,,当然,在我眼里,马修越来越象Ray笔下的马洛,而这次,Raymond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死亡,有时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亡的过程,每次当我告诉患者家属们他们的至亲好友将会在不远处遇到死神,他们总是问我:会很痛吗?会非常难受吗?其实不会,绝大多数不会,只有安静的耗竭型的死亡,安安静静,几乎没有任何动静,,,唉,说到哪里了这本书的张力就比前几本强多了,一组连环杀手,就象该死的NYsniper一样,是不可饶恕的混蛋,即便他们侵犯的是hooker,或者毒品贩子的亲人,但是,Ray&Albert的确是彻头彻尾的反社会分子,他们不在乎生命的基本意义,只有欺诈和反人类罪的欲望,所以当马修把Ray交给腓尼基人的时候,我倒是很期望看到他的下场呢,而这本书果然没有耍弄“政治正确性”,本来就是一本“R”级的书,就描述那个混蛋的结局,,,,有趣的是Kongs组合,还有TJ,老一套不吃香了,Block也玩玩黑客什么的,哈哈哈,好笑,,,嗯,他和埃莱娜的告白,象极了一段电影桥段,成熟的Block是不是期望进入银屏世界?“讲一整天的谎话,演一整天的戏,很容易就榨干你的精力”……我说我怎么那么容易累累了就做梦,昨天梦到自己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与一个陌生的女子相遇,买了一套情侣戒指~~~呵呵


因为一气买了两百多块钱的书,我实在看不过来。最近迷上了推理侦探小说。我总觉得国内还没有人能够扛起推理的大旗。希望真有作家能够让中国推理小说走上世界。


最好的硬汉派小说系列之一,值得收藏。


最喜欢马修系列了


这个系列都是红色硬封皮的,所以在搞活动时候没有犹豫下单了。如果是马修迷,读到这个时候,看的已经不是故事了,而是马修的生活。


收藏的!


很精彩,值得买


嘿嘿,好东西


终于发现马修的好了,结果一部分红皮又找不到了~
目前本人是陷入极度的悔恨中,
买平装又不甘心,红皮找不着,现在也只能平装精装夹杂了,但尽量搜搜好了~
最主要的是,我要收回“雅贼比马修好看”这句话~
马修大爷,失礼了~


布洛克的书,我都看了,也都买了。非常喜欢。马修系列更是如此。此书也是秉承他一贯的风格,流畅自然,在你沉醉时异峰突起好享受。


典型的美式小说前面总觉得看得很累。但是要耐着性子继续读下去,然后才慢慢觉得有些味道来。题目很喜欢,翻译的不错。书的质量很好,红色的封面很有感觉。摆在架子上很好看,但内容只是读读就可以了。一般般吧,可能还是不太接受这种美式小说。


以前很喜欢波洛,现在更喜欢马修。


布洛克的书都不错


马修斯卡德系列的一册,精装,红皮,很好读的书


毒贩的人性,我们总是喜欢看到这样的故事。当然,我还喜欢看没人性的神父的故事。


很喜欢红皮版本的这一系列,内容也不错,就是如此了


喜欢!~~不错


给别人买的,说是很好看!


   第一次知道硬汉派侦探小说这个名头是因为东野圭吾的一个短篇,小说里的这一派小说明显已经处于过时时期。我不由搜了些资料:硬汉派是与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流行起的一种“反传统侦探小说”的形式而演变出的小说,主要以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的场面来赢得读者的喜爱。
  
   我不知道之前读的推理小说里有没有硬汉派的,阿加莎奶奶好似也有这样的风格,只是我也分不太清。
  
   如果说分的清的话这应该是我读的第一本硬汉派推理了。里面的硬汉的成份倒是没有怎么看到,却因那些许细腻的感情与铁汉柔情而感动不已。合上书的时库利那痛苦的呢喃仿佛还在耳边回响:“她不见了,只留下我生活里的这个大洞,而我不知道该拿什么放进去。”好似如此实在的话语,却一下子就将你带进了空虚里,一个活生生的美丽的人在一个和平常一样的日子里,出去门采购日常的用品,出门时可能还在和他争论着一些很小的锁事,和以往所有的日子都一样,可是这一天却那么的不同,因为她再也没有回来。在侦探小说的世界里,这是一个平凡的案件,可是劳伦斯却把它写进了读者的心里。把那些理应属于受害者亲属的恐惧、空虚、阴冷和痛苦也分了一份给你。
  
   做为系列小说,马修不像其它作者的系列里的侦探那样冷静和脸谱化。马修那对着空荡荡的房间说“我爱你”的样子让他突然鲜活了起来,让人觉得他那么的普通,和所有的人一样无法承担生活带来的痛苦和空虚,需要用酒精麻醉自己,需要向陌生人倾诉来缓解自己的压力。他游离在黑白之间,却坚守着自己的善意。他有血有肉有他自己和普通人一样的执著与爱情。我为这样的一个侦探着迷,他在书里,却离我那么近。
  
   我想我需要读更多的劳伦斯布洛克。不知道他又将会把我代入何处。
  


  最近的闲暇时间都用来看小说,手机里存着东野圭吾和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集各一套。至今还从未花过这么多时间认真去读侦探类小说,算是人生中某个小小的第一次吧。
  
  一般是错开读,两位作者,两种风格交替进行,个性分明的人物和离奇的故事轮番登场。每次切换都有奇妙感受。因为风格迥异,对比之下更能发现两者的不同。东野注重情节设计,故事环环相扣,在细节处充满巧思,似乎走的是正统侦探小说的路子。劳伦斯属于欧美豪放派,他更着力于人物的刻画,视犯罪为社会常态,描绘灰暗而沉重的世界,极具个人特质。
  
  由于翻译的原因,加上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相对来说,觉得东野更好读一些。但要说能真正深入触动你灵魂的,只有劳伦斯。
  
  会说这些,是因为昨晚看完了他的《行过死荫之地》,被深深打动,想说点什么。
  
  相对于劳伦斯获奖的另外几部作品,如《八百万种死法》、《刀锋之先》、《屠宰场之舞》等,我更喜欢这部和奖项无缘的《行过死荫之地》。残酷,简单,直接,甚至你会觉得它有些粗糙。没有复杂精密的悬疑设置,只是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在你眼前,你不过是陪他们一起渡过了生命中的几个月而已。马修、埃莱娜、凯南、雷、彼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问题,各种痛苦困扰着他们。对于命运,他们挣扎抗拒,悲伤无助,而你是目睹整个过程的唯一观众。有时你会感同身受,难以从书里出来,回到你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夜深人静,读着读着,你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两个世界都那么真实…。
  
  接近结尾的第23章,马修对埃莱娜的独白很动人,
  
  “……我爱你……我知道我们从来没用过那个字,有一个理由是我不太确定那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不管它是什么意思,反正那就是我对你的感觉。我们的关系对我非常重要。事实上,它的重要性就是问题之一,因为我太害怕它会变质,变成我喜欢的样子,所以我才不敢让你知道我的感觉……”
  
  头一次他说出这么温柔的话,对于这样一个孤独忧郁的男人,那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记在这里,以此文留为纪念吧。:)
  


  我时常会有这座我出生和成长的城市正在变得越来越糟的感觉。她已经承载了两千万人,而且还在为能容纳更多的人而被疯狂地改变着。此时的风景与我上大学时相比都已经算是面目全非,就更别提我的中学、小学和幼儿园了。我在想除非我在故宫里长大,否则将来我很难指给我的孩子们看我成长的地方,因为那些地方很可能都已经被拆迁过两次了。说来有些讽刺,这个号称历史传统悠久的城市,正在快速地丧失自己的历史和传统,就像某些人正在丧失人的本性一般,所幸的是那种人更多的是出现在像本书这样的故事里,否则我的感觉一定会变得更糟糕一些。
  也许真是心境的原因吧,当初在看那本《八百万种死法》的时候只是觉得还不错,一个有点意思的故事和一个文笔出色的作者,而当我读完这本《行过死荫之地》后的感觉却是无比惊艳,看来我是更喜欢一个头脑清醒、感觉敏锐、逻辑清晰的侦探的。马修•斯卡德在本作中的表现堪称完美,这桩连警方都束手无策的变态凶杀案,被他一点点地寻找到方向、挖掘出线索,直到最后元凶被惩,整个过程虽然可能称不上“上穷碧落下黄泉”,但也堪称典范之作。有时想来可能也就是在虚构之中,否则一整套的执法体系,却还不如一个无照侦探的行动力,那样的世界得有多么的人心惶惶啊!
  我读过了两本布洛克的作品,发现其中对于某些社会边缘人物的描写都是很独特的,这些人从事的营生可能不为法律和社会所容,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些人本质的善良,比如:《八百万种死法》里的皮条客钱斯,还有本作中的凯南•库利兄弟等人,抛开他们见不得光的身份和糟糕的生活不谈,他们都可以算是好人,都拥有那种本质的善良。我也有时在想,究竟哪一种情况更令人厌恶,是一个卑鄙邪恶的小人却有一个冠冕的身份,还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家伙在做着法律不容的勾当。前一种我们是不是很眼熟呢?而后一种是不是不为我们所知呢?
  所幸这是世界还有希望,至少在书中是如此,那些让人纠结的边缘人都在故事的结尾找到了解脱的方法,也许这便是作者在阴郁了一整本书之后留给读者的一些希望吧?
  我不知道这位生在纽约、定居在纽约、家乡纽约的作家对于纽约是何种感情,在他的书中大多数时候都是令人绝望的,只是我想这也许是希望的另一种写法,是爱的另一种表达,否则那样的糟糕城市在作者的笔下为何还能显得如此令人动容。前些日子,在经历了一连串可怕的雾霾天和更加可怕的楼市疯狂之后,我问一个颇有实力的朋友会不会考虑移民,他说他口语不好,我说这只是一个借口。他握着方向盘沉默许久,说,我的一切都在这里,我还能去哪呢?我想这也许是他的无奈,又也许是另一种方式说他爱这座城市。
  


   看完了行过死荫之地,趁着还书之前顺便写写书评。
   这本书同样是硬汉派,但我之前看过的《到坟场的车票》相比,本书多了不少推理成分。尤其是关于电话的几个推理比较有水平,但我同时不能理解为什么书中连环变态杀手居然在这个地方栽了一个跟头。别的都顾虑到了,怎么会在一个极为浅显的地方犯错。除此之外侦探的另外几个主意也相当有趣。虽然这是一本硬汉派,但依稀能看见本格的影子。所谓的侦探小说大概就是如此吧。
   人物就是比较丰富多彩了,几个固定主角不必多说,颓废而温和的库利、狡猾而重情义的凯南、急智而关系广的TJ、技术高超的港家兄弟……都一一浮现在眼前。如果说阿婆的作品是描写人性,那么本书真的是描写人物了,不是描写人性中的沉重的一部分,就是把人的生、人的死、人的沉沦、人的升华、人的希望、人的失望完整的展现出来。当然,依旧那句话,本书故事的背景也很真实……美国……如此一个复杂的地方。顺便表示一下,好像国外很多戒酒会,包括日本(《倒错的死角》)和美国,以后中国也会有很多这种地方吗?
   节奏把握也到位,开篇入题吸引读者注意力,之后渐入佳境,却又不乏插科打诨,能吸引人不断看下去,本书的结局也相当震撼,很多人最终选择了自己喜欢或不得不走的路。
   之后想起了吧主对迪佛非硬汉派的论述。但我就我读的这两班来看迪佛勉强可以归入硬汉派变种。虽然失去了很多思想深度,但节奏的把握,人物的速写方法,最后快意恩仇的结局还是有诸多相似之处的。总的来说还是很接近硬汉派的。
   最后顺便说几句,硬汉派的书总的还是相当黄啊……而且我说了这么多好话也并不代表我很喜欢这本书,依旧偏爱奎因这一类逻辑,包括昨天看过的《奎恩犯罪调查局》和今天的《他生命中最后的女人》……


   侦探小说看得极少,难得这几年断断续续在看劳伦斯 布洛克了,挺喜欢,想推荐一下。
  
   看得第一本是《八百万种死法》,被名字吸引。读下来却发现,八百万种死法,不是作者放置的惊悚悬念,只是社会中真实的或许被忽略的现实。每天都有人无因或有因的死去,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这个念头存在于主人公马修的脑中,继而盘桓于整本书,使得悬疑故事拥有了一种情绪,悲观的带点人味的怜悯之心。
   一开始喜欢的大概就是这种叙事的味道,关于马修的侦探故事,不宜用“精彩”来形容,不是那种英雄式的形象,而是一个普通甚至失败被不知什么所拖拽着的人,他不乐观,但幸或不幸总归还活着,所以总是要找点事情做。而当他开始工作,他很较真,像个顽固有原则的老头,即使他的私人生活一团糟。这是马修的吸引之处。
  
   之后读了《刀锋之先》,《黑暗之刺》,《恶魔预知死亡》几本,读的有点急,匆匆忙忙被案子吸引读下去,不久却又把情节都忘了。寒假的时候自己买了《繁花将尽》,读得很喜欢,却也忘了情节。现在想,悬疑推动得太紧凑,固然是小说的优点,但也推快了阅读速度,有点囫囵吞枣式的快感。只是记住了马修,还有埃莱娜。还有一些旁人,他们很缓慢地拼凑成一个个形象,开始生活在某个地方。这个地方没有黑白对错,有的是情有可原和不妄评价。
  
   直到一段时候后读了《父之罪》,深深地记住了故事。这个案子里的人看起来是那么怪异而不合群,但读完整个案子,你意识到他们身上那种天真的气质,以及他们在生活中的努力,或许有点像马修,只是他们死了。作为侦探故事竟然让我觉得很悲伤,不是那种赚眼泪的,而是偶尔想起就轻轻叹气的悲伤。越接近真相越是,就像看着美好之物被忽略。在这本书的结尾,马修做了个决定,他执行了私法。即使他知道他并没有权利,也不认为这会使事情变好,但他还是这样做了。突然发现我脑海中消极的马修,有着他自己的原则,或许他不知如何原谅自己,或者说该原谅什么,他不会轻易评价好或许坏,但他是有所信的,他的选择作为一种行为,比脑海中的念头更好地表达了他。
   《父之罪》是马修系列的第一本。这样倒着读,忽然觉得布洛克对于他要创造的人物,早已深有了解也自有打算。
  
   最近买了《行过死荫之地》,慢慢地读完了,这种速度出乎意料的过瘾。既好奇案子的发展,又停下来想想各种可能性,像马修一样,奔波了一天之后,不论是否徒劳,总要停下来喘口气。因为案子就是这样,琐碎的信息慢慢地收集慢慢地累计慢慢地消化,才有可能逐渐浮现出线索。而不是柯南式的一瞬间灵光闪现说“我知道了”。我突然意识到这就是我喜欢马修的原因,这是一个非常实在的悬疑小说,如马修自己所说,他并不比别人聪明,也不比警察拥有更多资源,他破案,只是因为他的顽固,他死咬住不放,把每一种及其微小的可能性逐一排查,做99%大概会无用的事情。所以他不乐观,但最后他还是胜了。
   慢一点读反而更体会了这种平实,既喜欢又记得。阅读途中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喜欢的作家,古龙,大概因为都是有独特文风的人,陆小凤楚留香系列读起来都甚爽,所以大学前已然看了两遍,只是每次看完都把故事忘了。所以现在会更推荐劳伦斯的马修。
  
   除了侦探小说本身,马修和埃莱娜是重要的原因。很难评价马修,或者已经有太多评价。但他毕竟是有一些不同的。我也曾试着阅读午夜文库另一个系列的《黑色回声》,却没有读第二本关于博斯的书,博斯也是个悲观人物,但是我想是不同的。博斯使我觉得压抑。而马修的悲观中从来不含有对过去的抱怨,一丝这样的情绪都感觉不到。他离了婚有两个很少去看望的小孩,他每月寄支票给他们。他走火打死了一个小孩,他辞了职。他一度严重酗酒,他加入互助团体开始戒酒。他知道他是谁,他对社会悲观对感情谨慎,但他活在当下,活在他自己的时间中。
   这或许不算好,但也够了。
  
   而埃莱娜……想起埃莱娜我就觉得心情很好。埃莱娜是个妓女,是马修很久以后的女友,她将收入买房置业,她上艺术史课,她聪明,有幽默感,悲观,但她是个好女孩,是这个故事的明快调子。总觉得谈论埃莱娜就会剧透,透露马修在每本书中稀少的却一点点深厚的情感。
  
   不过忍不住还是要说,在《行过死荫之地》,马修和埃莱娜终于彼此确认。那可真是一段很有趣的对话,我觉得劳伦斯可以做电影编辑。我想象他们两人的对白,仿佛连语气都听见了。
  
   不知为何我还想起了自己刚恋爱的时候。我们都知道很喜欢对方,知道还没有到我爱你的程度,也知道双方对于这中间的地段都没什么打算。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说,我想现在的状态是我爱你,我不确切知道我爱你这个词,但我想是的。然后你意识到,不知不觉之中,已经走过了那个距离,彼此确认了。
  
   这可真好。
   马修和埃莱娜。


   不是书评,只是摘抄,以记录读时的感动
   这本的案子是我读过的马修系列里最惨最血腥的,是不喜的类型单就案子的剧情来说,不过这本里马修的侠义精神又很突出呀——一向觉得马修是像罗宾汉那样的侠侦探呢——还不光是马修,包括第一个受害者的丈夫凯南,包括TJ,港家兄弟——还有这本没怎么出场的米克,都是这类型的,嗯,好人这边的。最近看《让子弹飞》觉得是浪漫理想主意的侠义,马修系列也是,不是现实向,是劳伦斯写给自己的理想侠义侦探童话吧
  
   “大概吧,”她说,“老天,每次我一想到我们认识的人——丹尼男孩、卡利、米克、TJ、港家兄弟——马修,我们永远都不要离开纽约,好不好?”
  
   “我去接他,是因为我不想他在卡兰德和同伙回家的当儿还待在日落公园想他的办法,我不想让他有受到伤害的危险。”
   “你说他是个小孩?”
   我点点头,”十五六岁吧。”
   “长大以后他想干什么?像你一样当侦探?”
   “现在就想了,他不想等长大。我不怪他,太多人等不到了。”
   “等不到什么?”
   “长大。一个住在街头的黑人少年?他们的平均寿命还不如果蝇长。TJ是个好孩子,我希望他能撑过去。”
  
   “……公墓怪诡异的,大哥。我可以了解为什么要立个石头,告诉别人底下埋的是什么人,可是有些坟上盖了些小小的屋子,比活人住得还时髦。你会盖那种东西吗?”
   “不会。”
   “我也不会。只要一个小石碑就好,什么都没说,只要写上TJ。”
   “不写日期?也不写全名?”
   他摇摇头:“只要写TJ两个字,”他说,“或许再加上我的寻呼机号码。”
  


  
  這一部和前一部《屠宰場之舞》類似,對象都是精神畸變的虐待狂快樂犯。
  好像斯卡德註定要和和九十年代的紐約一起進入無以探究根源的犯罪沼澤。
  一如既往的好讀,一如既往的開卷便不忍釋。
  一如既往的隨馬修到一個個場所參加一次次的戒酒活動,聽各種各樣戒酒徒的告白。也許在《八百萬種死法》和《酒店關門之後》中,卜洛克已經把馬修想說的都說完了,此後便是冷靜、漠然,只不過就像唐諾在導讀中說的:“日已西夕,笑話遠矣”:諷刺和訕笑是冷硬私探小說中主人公對抗整個不義世界的武器(沒有錯,雖然還有智慧、槍和拳頭,但更顯現出作者態度的還是那嘲笑)
  可是,“我們今天回頭看冷硬私探小說五十年的來時路,只覺得笑話凉了、老了、遠去了,像布魯克林橋上的夕暉遠景。”
  房龍說:如果我們不懂得嘲笑,我們甚至會怯懦到去恨那些人。斯卡德的沉默隱忍倒並非是失去了對抗不義的勇氣,不是變得要用仇恨去替換拯救,而更多的是一種疲倦。
  卜洛克在這一部中讓幾乎在戒酒聯誼上都不怎麼發言的斯卡德在這一集中的戒酒聯誼中說了好長好精彩的一段:
  
  我感覺如果我放任自己的感情,就會發現其實世界上每一件事情我都怕。我害怕和我女朋友在一起,也害怕不跟她在一起。我害怕有一天早晨當我醒來時,會發現鏡子里有個老頭子在瞪我。我怕我會孤孤單單死在那個房間里,直到臭味漫出牆外,才被人發現。
  
  所以我穿上衣服,趕來這裡,因為我不想喝酒,也不想有這種感覺,經過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想不通爲什麽這樣講一頓之後就會好過很多,不過它就是有幫助。謝謝各位。
  
  
  墮入酒精或者毒品的人,泰半是爲了要擺脫這樣子的害怕吧。
  
  
  唐諾說馬修.斯卡德比之菲利普.馬洛來是從玩笑戲虐者變成隱忍不發者,其實,比對,錢德勒的作品和卜洛克的作品,究竟是誰的玩笑挖苦嘲諷更多呢?雅賊、密探還有殺手系列,哪一部不是在包袱頻抖,段子連綿的?就是斯卡德的系列,主人公即使話少一些,周圍其他的當事人又哪一個不是怪話連篇且打開話匣子就關不起來的?嘲諷、笑話什麽時候少了?
  隨著年齡的增長,斯卡德的思考、對白一部比一部少了是事實,如西下夕陽,美在沉靜。而卜洛克筆下的笑話卻如日方中——阿傑、伊蓮、灣港兄弟、去到愛爾蘭的米基,斯卡德的圈子越來越擴大,漸漸有一點像一個中產階級的人際網,這種良好的關係,難道不是建立在他的聆聽,他的沉靜上嗎?
  
  況且,斯卡德還沒真的咽下最後一口活氣,該說的時候他依然要說,對惡人、對受害者的親人、以及愛人伊蓮。
  
  而從這一部的俗爛煽情結局開始,我們知道未來還有好多可能性,笑話連篇,方興未艾。


  我读劳伦斯·卜洛克的马修·史卡德系列的顺序是这样的:《八百万种死法》、《酒店关门之后》、《父之罪》、《刀锋之先》、《到坟场的车票》、《屠宰场之舞》、《行过死荫之地》,中间穿插了一本雅贼系列的《图书馆里的贼》。
  也就是说我大致依着卜洛克作品年表中马修系列的4-5-1-6-7-8-9这样的顺序读下来的,《八百万种死法》让马修出名,从《酒店关门之后》到《行过死荫之地》马修正壮年,读过《屠宰场之舞》后我有过短暂的“马修真可怕”的感叹,所以我一直认为《屠宰场之舞》是此系列最好的一本,但当年推荐我看这系列书的一个很重要的人最近却表明他最推崇《行过死荫之地》,我一向尊崇他的意见,所以我重新拾起了不久前读了一小部分后放下的这本《行过死荫之地》耐心重读,然后,我想我明白了为何他会喜欢这本。
  
  因为这本之后马修渐渐老去,而他也同样正渐渐老去。
  
  从《父之罪》到《行过死荫之地》,卜洛克经过了差不多25年的作家时光,马修也从背负过往重重阴影的酒鬼过渡到一个平稳的中年私家侦探,当然他仍然没有牌照,仍然没有属于自己的固定财产,仍然独身住在五十七街上的旅馆里,仍然保持着不知从何时起保持的参加匿名戒酒协会的习惯,但他已经明显不像以前那样患得患失,抑制不住喝酒的念头而痛恨自己,《行过死荫之地》里甚至看不到他有喝过一口酒。他已经很久没有在戒酒协会的聚会中发言,即使发言也只是一句:“我是马修,今晚我只听不说”,可是这本里他却在聚会上认真谈了下自己,他说我已经努力保持了两年的清醒,但生活并不因此变得顺心,但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就像你觉得身上痒痒,却怎么也挠不到痒处。
  
  他遇见了彼得,一个是酒鬼又是毒虫的腓尼基裔美国人,他在聚会上见过马修,知道他是个私家侦探,于是把他介绍给自己哥哥凯南,调查凯南的妻子被害的案件。彼得从小喜欢桥,尤其是布鲁克林桥,他说他唯一能得到安宁的时刻一是看桥,再有是把海洛因注射到自己静脉里的时刻,因为它的感觉跟死亡一模一样,但又是暂时的一瞬,所以才会那么棒。他用酒精抑制毒瘾,却被酒精俘虏,马修说他了解这种感觉,虽然他不吸毒,却跟酒精打过很长时间的交道,但他终究没法帮助彼得,就连他的亲生哥哥也不可以。
  
  如果说《屠宰场之舞》是马修的爆发时刻,他亲手杀死斯德特夫妇,而不是把他们交给警察,甚至接受了赃款的一小部分,还在杀人后作了弥撒,领了圣餐,最后对他的戒酒辅导员说:“坦白说,我就是想让他们死,而我也想成为杀死他们的那个人,但是,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他说到做到的,《行过死荫之地》里他纵使痛恨罪犯,却终归没有下手,而是把他交给了更适合的人去惩罚,他甚至跟伊莲娜坦白了自己不愿她继续接客的想法,而且不止一次对她说了“我爱你”,甚至谈到了同居和结婚。
  
  如此种种,即使没有看后面的故事,也可以猜到马修是想安定了,自从他从警局离职与妻子离婚后他还不曾真正了解过自己想要什么,但这次不同了,他前所未有觉得他的那些朋友是如此可爱,纽约贫民区的街头小子TJ,常驻各色酒吧的奇妙的黑人小子包打听Danny Boy,甚至偶尔相逢的街头妓女,伊莲娜说:有了这些人,我们还要离开纽约吗?
  
  当他变成了一个有心有肺的马修·史卡德后,他的人生也无可避免地衰老,《行过死荫之地》他冒了很大一次险——在墓地里被人用枪对着,正如此书的英文标题:A walk along the tombstone,只要稍稍一点差错或者运气不够,他很可能会被直接丢进周围的墓地里头去了,连留给妻儿的保险金都不会有,那么,这会是他最后一次拿命去冒险么?
  
  故事最后腓尼基人彼得的车被发现停在布鲁克林桥的中央,而他的人却不见了,他哥哥凯南说,跳下去后他会发现布鲁克林桥虽然很美,但桥下的河流却是哪儿都一样的。唐诺在《繁花将尽》的导读中说马修的体内隐藏着一条神秘的死亡曲线,彼得下沉后马修人生也开始下沉,在阴狠的《屠宰场之舞》和血腥的《行过死荫之地》两个高峰以后,马修会变得越来越柔和。
  
  
  


  书中说:“tooth fairy:美国同名电影中的角色,他杀死小女孩,并带走她们的牙齿。”
  简直是大错特错,事实上,牙仙是欧美文化里的一个虚构角色,就像圣诞老人一般。小孩子换第一颗牙时都会把掉下来的牙放在枕头下,传说中牙仙就会拿零钱来跟小孩子换,把牙拿走,把钱留下。
  当然这一般都是父母来做。
  孩子长大了,不再相信牙仙了,就如同不再相信圣诞老人一样,是成熟的标志。


   我不知道布洛克是不是常去警察局翻阅卷宗,不然这些罪案的细节从哪里来,要是来自他那个天才的脑瓜,那么,他真是太可怕了。
  
   彼得库利与马修斯卡德同为戒酒协会的成员,戒酒协会的成员大都信上帝,仿佛是上帝一手扔掉了他们的酒瓶,一手将他们从凌晨街头的泥垢中捞出来。在彼得的弟妇遇害后,彼得对马修说:我一度坚信上帝,可是这件事发生后我怀疑了,什么样的上帝能让这样的事发生!
  
   是的,想想看,一个女人,一个早上出门还是个喜欢古典音乐,讨厌冷冻食品,喜欢下厨,讨厌丈夫那像船一样难开的汽车的女人,晚上回到丈夫身边时已经被装在十几个黑胶塑料袋里。她的毒贩丈夫没报警,而是偷偷火化了妻子的残躯(他甚至没勇气打开多数塑料袋),找马修去追查凶手。这一行为不完全是出于对敏感身份的顾虑。马修很理解:我明白,你是为了尊严。毒贩凯南一下子崩溃了:假如她回来,即使是死了,但是是完整的...我也会报警。
  
   说实在的,我不喜欢变态杀人的故事,我希望人做的事都有理由,包括犯罪。但是心理变态不能算是理由。书里两个凶手没发动过战争,没扔过原子弹,十几年只残害了四个女人,其中一个还留着半条命活了下来。但是给人的感觉,他们比墨索里尼令人憎恶得多。人们很容易从感观、视觉的角度去看电影里那些磅礴的战争场面,无论这些场景展示了怎样的生灵涂炭,它们给心理造成的紧绷感绝对比不上区希柯克那个浴室。这就是细节,人对人能残忍到什么地步?缓慢地、带有快感地折磨一个无力反抗的人,看看人在痛苦的极限脸上会浮现什么样的表情,想不出新花样了,就将之弄死。或者更残忍——最后不弄死她。唯一的幸存者回忆她生命中最可怕那天的细节,那几段字简直每个字都浸着鲜血。我很没用,看的时候一略而过。
  
   从《到坟场的车票》、《屠宰场之舞》到《行过死荫之地》,凶手一个比一个更令人毛骨悚然,从还有一点点理由的作恶到对无辜者的随机屠戮,手段发指程度不断升级,相比起来,布洛克对待他第一本书《父之罪》里那个被乱刀捅死的小妓女,真是太客气了。
  
   凶手雷对他的变态行为是这样解释的:你吃汉堡时考虑过它曾是一头牛吗?那些女人上了货车,就只是一堆身体部位而已。这个回答令马修这个刀丛里打滚的老江湖浑身发冷。后来马修终于逮到雷,没将他交给警方,而是交给了那个毒贩丈夫,雷吓的发抖,问马修:你跟我说过话,你怎么能将我这一个活生生的人交给他?马修很痛快地回答:你上了货车,就只是一堆身体部位。
  
   古典侦探小说就绝不会出现这种事,翻遍阿加莎克里斯蒂,也不会找出一个强暴或肢解的情节,她的受害者多是被枪杀和毒死,砍死和勒死的都少见。离奇的犯案手法,曲折的破案过程,使得命案更像是一场游戏,人命更是轻于鸿毛。一直记得陈冲在一部很老的西片里说过的话:“我希望慢慢死去,非常痛苦。这样可以让我感到虽死犹生。”后来那个杀死她的人老是梦见她。这就是痛苦的力量,当你感同身受另一个遭遇的折磨,她做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生时的细枝末节就会益发沉重。细节越是零敲碎剐,读者的心理时间也会跟着慢下来、停下来,读者才会在案情落幕后还跟着彼得在一个清晨驶上布鲁克林大桥,才会了解到什么样的信念会成为重负,它的压迫甚至重过生命本身,当它最终被卸下,人在一瞬间明了自己还是有选择的,就会在一个清晨身轻如燕地跃下布鲁克林大桥...
  
   我一如既往喜欢布洛克书里的对话,凯南对马修说:“我们小时候父亲就规划好了我和哥哥的人生,一个当医生,一个当建筑师,结果后来我们成了酒鬼和毒贩,他就这样给气死了。”小说没有展示他对杀妻仇人的报复过程,只让他对马修说了一遍,说完他很有礼貌地问了一句:“你现在想吐吗?”马修虽然没吐,但也表明了一段时间内对肉类不再有兴趣。其实在文明的西方人眼里骇人耳目的,咱们中国人早玩过了,吕后就是这样对付戚妃的,吴应熊就是这样对付杨溢之的,韦小宝也拿这个来威胁呼巴音——凯南的报复我理解,要是有人那样对待过我所关心的人,我也会成天琢磨着如何把他削成一根人棍。
  
   接下来我又看《恶魔预知死亡》,翻的时候提心吊胆,结果就是一个男人被四枪打死。我一时不可置信,又翻了一下,真的?就四枪?就这么死了?真是这样。感谢布洛克先生,您真是太客气,太客气了。
  
   我抬头看我眼前那一排书:《在死亡之中》《行过死荫之地》《恶魔预知死亡》《八百万种死法》《死亡约会》《旧死》《找死的兔子》《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自杀俱乐部》《地狱一季》...忽然觉得我的书橱阴气太重,该买点柚子叶,再弄个火盆烧点檀香木什么的熏熏了。


哇~从我喜欢你到我爱你的距离,果然是非要时间慢慢去积攒沉淀不可的呢
跨越千山万水只为相遇,再共同走过万水千山只为相守。
能彼此确认,这可真好。
真好真好。


“如果我们天生沉醉,是否就可免于孤寂。”


马修,让人无语


好!
这个系列我一直不知道从哪下嘴
感谢LZ给的顺序~


这个顺序不一定适合所有人的,比如最有名的《八百万种死法》很多人觉得很闷,第一本还没读完就放弃卜洛克了,但有些人就觉得很合胃口,会一直追下去,所以很难讲~


没事儿..不怕闷,有内涵就好~


enjoy:)


你描述这种顺序的手法相当的吸引人,我似乎看到一个充满挣扎的慢慢衰老的男人随着夕阳缓缓消失在天边。


咦?这个系列还有Everybody Dies《每个人都死了》楼主好像漏掉了,这本里的米克太酷了......不知楼主注意过没这系列每本书的最后都列出了作者给出的顺序,貌似是按时间先后排的


我没写上去因为我还没看过,我写的是我看过的
也不一定要按照作品年表顺序读下来的


《屠宰场之舞》和《行过死荫之地》也是我喜欢的两本


哈哈,书中的注释好像hellboy里的小妖怪啊~


看那部电影就知道 虽然很烂


非常同意!


哈,看到这段也觉得完全不靠谱啊


看到牙仙这个名字,总觉得是Steve Buscemi……


good review!非常喜欢午夜文库系列,但对舍瓦尔的书不感兴趣,买了几本看不下去就没收了,其它系列偶基本收全。晚上睡觉前看个把小时,非常享受。


相反啊,我对硬汉们尚不感冒,这本书封面上就有错儿,不想要。我倒是喜欢马丁贝克系列的。


我爱死他了~~


挖~~~晚上睡觉前看一会儿,就不困了。==|


还是没认识上帝


我喜欢这套书的封面啊,很有感觉
写到繁花里,死的人就更多更残忍了


这一本里的TJ,相当有意思!


我也是睡前看一会儿。。。看着看着就忍不住想把它看完。然后寝室熄灯了。然后我就打着手电筒看到最后一页。。


"十几年只残害了四个女人"一句应有误, P356页有"有很多女的你根本不知道."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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