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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串的死者

劳伦斯•布洛克 (著) 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作者:

劳伦斯•布洛克 (著)  

页数:

376  

字数:

165000  

译者:

林大容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系为台湾书坛有史以来,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无照侦探马修·斯卡德从1976年登场至今已逾30个年头,读者始终一路追随他从年轻气盛直到老而弥坚,从酗酒进而滴酒不沾,以他特有的步调踽踽独行于兼具犯罪诡谲与人文艺术氛围的纽约。从《父之罪》、《八百万种死法》读至最新作品《繁花将尽》,马修像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一个人,为了实现正义而侦破一桩桩的案子,同时他也在这个大城市中,替自己渺小的随时会被死神夺走的人生另记注脚,“我叫马修-斯卡德,我是个酒鬼。我无话可说。”马修从70年代贯穿到90年代末,在与现实同步的小说时间里,说着精彩动人的故事。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1938——),生于纽约州水牛城,现居纽约。他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完全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他的作品是拥有最多崇拜者、精英分子最爱收藏的推理小说。 
  1994年爱伦坡终身大师奖得主,曾三捧爱伦坡奖,两夺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等重要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2004年最终获得钻石匕首奖。 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章节摘录

  1  想必是在九点左右,老人站起来,用汤匙敲敲玻璃杯。周围的谈话声渐渐变小,等到完全安静下来后,他又花了好一会儿环视整个房间。然后端起刚刚敲过的玻璃杯喝了一小口水,放回面前的桌上,两手掌心向下,覆盖住杯口。  他站着,瘦削的身子向前倾,尖瘦的鹰钩鼻突出,白头发朝后梳得服服帖帖,淡蓝色的眼珠透过厚厚的镜片显得更大。他在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心中那艘海盗船的船首刻下了鲜明的形象。几只典型的灰色大鸟在远远的地平线翱翔,天长地久,直到永远。  “各位先生,”他说,“各位朋友。”他停了下来,重新看看房间里的四张桌子。“我的兄弟们。”他说。  他静待回音缭绕,然后匆匆一笑,更显气氛凝重。“不过我们怎么可能是兄弟?你们的年纪从二十二到三十三,而我无论怎么算都已经八十五岁,你们中最大的都可以喊我祖父了。但是今晚,你们加入我的行列,成为超越年龄、超越世纪的某种事物之一。我们也的确应该把这房间里的人视为兄弟。”  他是否停下来又喝了口水呢?假设是吧。然后他伸手到外套口袋里,抽出一张纸。  “我要念点东西,”他宣布,“不会花太多时间。只是一个名单而已。三十个名字。”他清清嗓子,头往前倾,透过双焦眼镜的下侧,盯着那张纸。  “道格拉斯?阿特伍德,”他说,“雷蒙德德·安德鲁·怀特。莱曼·巴尔德里奇。约翰·彼得·加勒蒂。保罗·戈登伯格。约翰·梅瑟……”  这些名字是我编的。那份名单没有记录留存,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也不记得老人念过的任何一个名字。在他的印象中,大部分名字是英格兰或苏格兰人,有两三个犹太人、几个爱尔兰人,还有三五个荷兰或德国人。名字没有按照字母或任何明显的顺序排列;他后来才知道,老人所念的名单是按照死亡先后排序的。头一个念的名字——不是道格拉斯·阿特伍德,虽然我刚刚是这么说的——就是第一个死者。  听着老人的声音,听着那些名字如同土块落在棺材盖上一般,在室内镶木墙壁间回荡,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发现自己感动得泫然欲泣。他觉得仿佛脚底的土地在裂开,而他从中凝视着无边的空旷。最后一个名字念完之后,有一阵短暂的静寂,对他来说,时间好像停止了,这份静寂将延伸至永远。  老人打破了这份静寂。他从胸前的口袋掏出一个Zippo打火机,弹开盖子,转动打火的轮子,点燃那张纸的一角,火燃起时,他的手就抓着另外一角。等到火焰烧尽了大半张纸后,他把剩下的放进烟灰缸里,看着它化为灰烬。  “你们以后不会再听到这些名字,”他告诉大家,“他们都走了,去了死者该去的地方。他们那一章已经结束了,而我们这一章才正要开始。”  他把手上的Zippo打火机举高,点燃,然后一弹,把盖子关上。“今天是一九六一年五月四日,”他说,“我第一次跟刚才念到名字的那三十个人坐在一起,是在一八九九年五月三日,美西战争结束十个月之后。当时我二十三岁,只比你们最年轻的人年长一岁。我没参加过美西战争,不过当时房间里有其他几个人参加了,另外有一个人还跟前总统泰勒一起打过墨西哥战争。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那时已经七十八岁了。我曾坐着听他读三十个陌生的名字,然后看着他烧掉名单,当然他是用火柴烧的。当时还没有Zippo打火机这种玩意儿。而那位先生——我可以告诉你他们的名字,但是我不想讲,几分钟前我刚念过他的名字——那位先生曾在他二十岁还是二十五岁的时候,看着另一位老人烧掉另一张名单,那会是什么时候?我想是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初吧。当时有火柴吗?我想没有。房间里的壁炉有火,我想那位老人——即使我想告诉你们他的名字也无从得知了——我想他把名单扔进了火里。  “我不知道那个聚会的日期,也不知道在什么地点举行。刚刚说过,我第一次参加聚会是在一八九九年,我们三十一个人聚集在联合广场杜拉克餐厅二楼的一间私人餐室。往事早已一去不返,那幢建筑也老早改建过;现在是克莱恩百货公司。杜拉克餐厅关门后,我们每年都换不同的餐厅聚会,后来就固定在本·泽勒的牛排屋。在那里聚会了好些年,到了二十年前,那家店换了老板,我们不太高兴。从此就换到坎宁安餐厅这儿来。去年我们只有两个人参加。今年有三十一个。”  那么,耶稣降生后的一九六一年的五月四日,马修·斯卡德在哪里?  我可能去了坎宁安餐厅,不过不是和那个老人以及三十个新兄弟一起在私人餐室里,而是在吧台或主餐室,或者是在文斯·马哈菲喜欢的小餐厅。当时我二十二岁,再过两星期就是我二十三岁生日了。在此六个月前我生平第一次投票。(当时投票年龄尚未降至十八岁。)我投给了肯尼迪。于是,在伊利诺斯州的库克郡出现大批的墓碑和空地之后,肯尼迪险胜了。  那时我还是单身,但已经遇到不久后即将与之结婚又离婚的女孩。当时我刚从警察学院毕业不久,被分配到布鲁克林,跟着老警察马哈菲搭档办案,上级认为我可以向他学习。他教了我很多,其中某些东西上级可不会太希望我知道。  坎宁安餐厅很合马哈菲的口味,店内有被手长期摩擦而发黑的木头、红色的皮革、还有被磨得发亮的铜,香烟氤氲飘在空气中,酒味四散在杯觥间。菜单上有很多牛肉和海鲜菜色,不过我每次去大概都是点同样的菜——虾子沙拉、厚片牛排、烤马铃薯配酸酱。甜点是山核桃派或苹果派,然后是一杯浓得搅不动的咖啡。当然还会喝酒。一开始来杯马丁尼当餐前酒,加一片柠檬,冰凉而辛味十足。餐后一杯白兰地帮助消化。然后再喝点威士忌醒醒脑。  马哈菲教我要怎样靠着巡逻警察的薪水还能吃得好。“要是天空飘下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又正好掉在你伸出去的手上,”他说,“那就把手指阖起来抓住钱,然后感谢天主。”好些钱落在我们手里,我们也一起吃了一大堆好菜。我们应该去坎宁安餐厅的,不过那儿实在太远了。我们大半是离开布鲁克林,过河到切尔西区内第七大道和三十二街街口的彼得·路格餐厅。那儿可以吃到同样的菜,而且气氛也非常类似。  你还是可以吃同样的菜,不过坎宁安餐厅在七十年代早期便已经消失了。有人买下那幢建筑,拆掉,盖起一幢二十二层的公寓。我升了警探之后,被调到格林尼治村第六分局,离坎宁安只有大约一英里的路程。我记得那几年我大概每个月去那儿一两次。但在他们关门之前,我就已经缴回警徽辞职不干,搬到西五十七街的一个小旅馆。我大半时间都消磨在街角的阿姆斯特朗酒吧。在那里吃饭、见朋友,在那个店部我固定的一张餐桌上处理事务,也喝了不少酒。所以我根本没注意到从一九一八年起开始营业的坎宁安牛排屋熄了灯,关门大吉。不过我猜有人告诉过我这个消息,而且我想当时我也曾为此干了一杯。那些日子里,任何事情都会让我干一杯。  再回到坎宁安餐厅,也回到一九六一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吧。老人——干吗还一直称他为老人?他一开始就告诉大家,他名叫霍默·钱普尼。  “我们是个三十一人的俱乐部,”他说,“我告诉过你们,我入会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最后一年。而我第一次参加聚会时,发表演讲的那个人,是生于一八一二战争的八年后。那么,他第一次参加聚会时,演讲的是谁?还有,这个三十一俱乐部是在什么时候首度聚会,宣誓要每年聚会一次,直到在世的只剩一个人呢?  “我不知道。也没有人知道。几世纪以来的种种神秘历史中,有一些关于三十一俱乐部的模糊资料。我个人研究之后认为,第一届三十一俱乐部是四百多年前共济会的一个分支。不过这一点也不确定,因为根据《汉摩拉比法典》的其中一节,古巴比伦时代曾经有一个三十一俱乐部;另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俱乐部可能是基督时代古犹太软禁欲主义的分支。有一项资料显示,莫扎特曾是这个俱乐部的成员,另外谣传富兰克林、牛顿,还有英国的约翰逊博士都曾是会员之一。我们无从知道多年以来到底有多少个俱乐部,也不知道经过了几世纪之后,有多少个分支还在继续下去。  “这个俱乐部的结构很简单。三十一个人格高尚的男子宣誓,每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要聚在一起,吃饭,报告这一年来他们生命中的改变,同时向这一年过世的人致敬。每一年我们都会宣读死者名单。  “当三十一俱乐部只剩下一个人时,他就得像我一样,找三十个理想的候选人来当会员,在这个特定的晚上让他们聚在一起。然后就像我刚刚一样,诵读三十个已经过世的兄弟名字,烧掉名单,结束这一章,并开启下一章。  “现在我们继续,兄弟们,我们继续下去吧。”  根据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的说法,霍默·钱普尼最令人难忘的,就是他的坚强生命力。在一九六一年的那个晚上,他已经退休多年,也卖掉了他开设的小工厂,生活相当安定。可是他努力想向他们推销,而希尔德布兰德也毫不怀疑地相信,钱普尼是个成功的推销员。他有一种莫名的力量会让你注意听他说的每个宇。他越说越热诚,而你也会越听越想听。  “你们彼此并不熟悉,”钱普尼告诉他们,“也许之前你认识这个房间里的一两个人,或者这房间里有三四个人是你的朋友。先把你们之前的交情先摆在一旁,今天这个聚会所要建立的,不是那种一辈子的社交圈。因为这个组织、这个结构,所关心的不是一般人所认识的友谊,与社交、互惠无关。我们来这里,不是要交换股票情报或拉保险。我们密切结合在一起,兄弟们,而我们是在一条小路上,要朝一个非常特定的目标走去。在走向死亡的漫漫长路上,我们记录彼此的过程。  “对会员的要求不多。我们没有每月例行的集会,没有分派的任务,没有会员卡。除了每年一次晚餐分摊的费用之外,也不必交会费。你们唯一的承诺、也是我要求你们必须完全做到的,就是每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的聚会都必须参加。  “有时候你会不想出现,有时候要参加这个聚会对你来说非常不方便。但我恳求诸位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不变的承诺。你们有些人会搬离纽约,可以想见,到时候每年回来聚会就成了一个沉重的负担。此外,有时候你们或许会觉得这个俱乐部很愚蠢,好像长大就得抛弃的一种东西,好像你生命中宁可脱离的一部分。  “别这样做!三十一俱乐部在每个会员生命中只占一小块,一年只花掉你一个晚上。然而它却给予我们的生命一个旁人无法得知的焦点。我的年轻兄弟们,你们串在一个锁链上,远溯自这个国家建立时便已牢不可破,而且你们是源自古巴比伦传统的一部分。这个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从出生后,便花上一生的时间走向死亡,每天都向死亡迈进一步。这是一条难以独行的路,有好同伴就会轻松得多。  “此外,如果你的路走得比旁人都长,成为最后一个结束的人,你还有一个额外的义务,那就是找到三十个年轻人,三十个被选定的好人,就像我带你们一样带他们相聚一堂,在这个锁链上铸造一个新的链环。”  三十多年后,重述着钱普尼的话,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他说或许现在听起来有点蠢,不过当时他们听着霍默·钱普尼的话时,可一点也不这样认为。  那位老人的热忱具有感染力,他说。你能感受到他的热情,但那不只是一种被他的野心所征服的东西。稍后冷静下来,你还是会接受他要推销给你的东西,因为他用某种方法让你了解某些事情,否则你永远也不会有机会明白。  “晚上的节目还有另外一部分,”钱普尼告诉他们,“我们每个人要轮流站起来,告诉其他人四件关于自己的事情。姓名、年龄、你最有意思的事情,还有现在的感觉。现在,该是与其他三十个同伴开始这伟大旅程的时候了。  “从我开始,虽然我大概已经说过上面讲的四件事了。我想想,我名叫霍默·钱普尼。今年八十五岁,我所能想到关于我最有意思的事情,除了我是上一章最后一个在世的成员之外,就是我曾参加一九○一年在水牛城举行的泛美博览会,而且跟麦金利总统握了手,不到一个小时之后,他就被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暗杀了。那个刺客叫什么名字?乔尔戈什,没错,利昂·乔尔戈什,谁忘得了那个迷途的可怜的混账东西?  “至于我此刻的感觉如何?呃,年轻人,我兴奋极了。我传下了火炬,而且我知道我交到了能传承的好人手上。自从上一个俱乐部的最后一个人去世之后,自从我成为必须完成这个使命的人之后,我最恐惧的,就是在我召开这个聚会之前就死去。所以现在我放下了心里一块大石头,而且有一种,哦,有一种伟大起点的感觉。  “不过我说得太多了。其实只需要说四句话,名字、年龄、有意思的事情,还有感觉。我们从这一桌开始,我想,肯德尔,就从你开始,然后轮流讲……”  “我是肯德尔·麦加里,二十四岁,关于我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我的一个祖先曾参加了《独立宣言》的签署。我不知道自己对于加入这个俱乐部有什么感觉。我想是兴奋吧,而且这是一大步,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样觉得。我的意思是,这不过是一年一个晚上而已……”  “约翰·扬德尔,二十七岁。最有意思的事情……嗯,我最近能想到关于自己的事情只有一个,就是我上星期天结婚到现在还不满一个星期。这件事搞得我脑子里一团混乱,所以没法告诉你们对任何事情的感觉。不过我要说,我很高兴来参加这个聚会,成为这个俱乐部的一部分……”  “我是的鲍伯·伯克,是B-e-r-k,不是B-u-r-K-e。所以你们就知道,我是犹太人,不是爱尔兰人,我也不明白为什么非得解释这点不可。或许这就是和我有关最有意思的事情。我不是指我是犹太人这件事,而是我脱口而出的第一件事情居然是这个。哦,我今年二十五岁。我有什么感觉?我觉得你们都属于这里,我却不是,不过我经常有这样的感觉,而且我大概不是在座唯一有这样感觉的人,对吧?或者只有我有这种感觉,不知道……”  “布莱恩·奥哈拉,是H大写,前面有个O的那个奥哈拉,所以你们就知道,我是爱尔兰人,不是姓大原⑤的日本人。”  “我是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今年二十五岁。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是不是有意思,反正我有八分之一印第安彻罗基族的血统。至于我的感觉,实在很难讲。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为大于自身某种事物的一部分,某种从我之前就开始、而且会超越我生命的事物……”  “我是戈登·沃尔泽,三十岁。我是瑞洋公司的会计经理,至于最有意思的事情,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嗯,我有一件事很多人都不知道,我生来双手都有六个指头。我六岁的时候动过手术,左手上还有疤,不过右手没有……”  “我是詹姆斯·塞佛伦斯……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或许最有意思的事情,就是我此刻跟你们共聚一堂。我不知道我来这里干吗,不过这好像是某种转折点……”  “我叫鲍伯·里普利,我听过太多信不信由你的笑话了……今晚我来这儿之前,曾经想过,组织一个俱乐部只为了等死,实在很病态。不过现在完全没有这种感觉了。我同意路易斯的说法,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成为某种重要事物的一部分……”  “……我知道这是迷信,不过这个想法一直甩不掉。我觉得如果我们逼自己去注意不确定的死亡,只会让死亡提前到来……”  “……我高中毕业当天晚上出了车祸,我们六个人坐在我最要好朋友的车上。其他人都死了,而我只是锁骨骨折和一点皮肉之伤而已。这就是关于我最有意思的事情,也是我对今晚的感觉。看吧,车祸已经是八年前的事了,而我从那时开始,心里就一直想着死亡了……”  “我想唯一能描述我感想的方式,就是告诉大家,我唯一有过和现在感觉相同的,就是我女儿出生那天晚上……”  三十个人,年龄从二十二到三十二。全都是白人,也全都住在纽约市或附近。他们都受过大学教育,大部分也都毕了业。一半以上已婚,三分之一以上有孩子,有一两个离了婚。  现在,三十二年以后,半数以上已经死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劳伦斯布洛克是侦探小说界的大师,马修?斯卡德系列是这个世纪最好的侦探小说。    ——乔纳森?凯勒曼  侦探小说中的硬汉……这不是轻松的闲逛,但却是一次了不起的旅行。    ——《纽约时报书评》  我阅读马修?斯卡德过程中,感觉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那样,非要一口气看完不可。    ——候孝贤  好书!  ——斯蒂芬?金  雷蒙德?钱德勒和达希尔汉密特仍然对悬疑小说流派有着深远的影响。如果说有某个侦探小说作家能够与他们相媲美,那就是劳伦斯?布洛克。  ——《旧金山纪事报》


编辑推荐

  一个低调的“三十一俱乐部”是一切问题的开始。从一开始提到这个俱乐部,便吸引着人往下看:“这个俱乐部的结构很简单。三十一个人格高尚的男子宣誓,每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要相聚一堂,吃饭,报告这一年来他们生命中的改变,同时向这一年过世的人致敬。每一年我们都会宣读死者名单。当三十一俱乐部只剩下一个人之时,他就得找三十个理想的候选人来当会员,在特定的这个晚上让他们聚在一起。然后朗诵三十个已经过世的兄弟名字,烧掉名单,结束这一章,并开启下一章。”这个低调的“三十一俱乐部”自从一九六一年五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开启新章后,三十二年里死了十四个人,有自杀的、有意外的、有他杀的,这么高的死亡率难道只是偶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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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ngLineofDeadMen,1994年,LawrenceBlock小说就象一杯“浓的搅不动的咖啡”,一个纯男人的俱乐部,31俱乐部,却不幸有一长串的死者名单,似乎太快了一些,比较平均标化死亡率,高了很多,其中一个聪明的家伙找到了马修,委托他搞清楚这里面的原因,因为这个俱乐部本来的宗旨是“在走向死亡的漫漫长路上,记录彼此的过程”,谁知道中间出了茬子,一个内心自卑的家伙开始了漫长的谋杀生涯,一个个把成员都杀死,马修慢慢找出了杀手,并最终代替了他的位置,成为了31俱乐部的一员系列小说,至少我看到的马修系列是极其不同的,因为有漫长的时间来雕琢人物性格,又加上作者对生命、生活本质的体会,Block把这个人物写的一如现实中的人,慢慢变老,感觉也变得有点迟钝。有一段,我看着十分感慨,“去年的玩笑依稀在橡木墙壁之间回荡”,而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嗯,我怎么总有这种感觉?!Block这样写纽约,“4月的巴黎,6月的纽约”,这个城市每天死去一点点,也每天复活一点点,很像现在的中国城市。“我不明白时光是什么,一点也不明白”“沙子穿过沙漏,你手上会暂时抓住一些东西,可是又消失了”再有一点煽情的“你的私生活是你的事情,只要别停止爱我就行了”,,,cool我能感受我的改变,“只要我还能认得出自己,就得做点改变”,是不?


布洛克有点像古龙,马修也像古龙笔下的那些有个性的人。
  
  但招式上布洛克更高明些,而且不像大部分侦探小说作者(包括古龙,其实古龙也算半个侦探小说家)热衷于玩弄读者。
  
  
  看书的时候有时脑海里会浮现 5,60年代的电影。没有很惊险的情节,只是主角走了一个又一个街区,然后找个酒吧或咖啡馆喝点饮料,接着和熟人或者陌生人唠嗑,唠着唠着又不胜唏嘘,感叹着,说着一些貌似很哲理的话。
  然后回家,和小情人唠嗑(故事进行一半之后我一翻到艾莲娜和马修调情立马跳过,因为很无聊), 磕完做爱,睡觉,然后接着一天又重复,继续。
  
  
  赛弗伦斯,那个凶手,一开始硬汉雷蒙德说这个朋友有点特别,我就注意到了,而且当时脑海里也想过他越战没死,然后回来杀人。 是的,我猜对了, 但是类似情节好像美剧中经常出现,不算什么,布洛克也从不靠这个取胜。
  
  说实话,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篇章的时候我感觉有点无聊,要不是布洛克的叙述口吻挺有魅力,要不是马修口才挺好,要不是书里那淡淡的慵懒气息,.....还有 ,尽管马修有时让我很难熬,但结局从不让我失望 。 以上因素支撑我继续翻着书。
  
  最后看到结局,果然很妙,很有意思,(不同于康奈利的烂俗)之前的那些无聊和难熬也瞬间变得美妙起来。
  
  詹姆斯和马修在酒馆里,在电话里,在戒酒中心的几次聊天我都没注意,只是不耐烦,老布怎么老把这个娘娘腔的家伙打电话聊天掺到里面混字数,我以为詹姆斯和老布笔下的很多配角一样,只是为了作品增加一些段落,一些貌似哲理性的话, 所以我很不耐烦这个角色,直到马修推开他家的门之后我还以为詹姆斯被杀了,结果没人,我立刻明白了,老布这招耍得高明。 如果是康奈利的作品,我立刻会怀疑詹姆斯,但是老布,我被他耍了,在我很无聊的时候,在我很不耐烦的时候,我已经入老布的圈套了。哈哈
  
  一个比较不错的结局确实能让一部作品至少上升一个档次


八百万种死法》、《一长串的死者》,两本布洛克的马修,一口气看完。果然不错,和福尔摩斯、神探波洛、松本清张的《点与线》不同,马修是个凡人,马修在成长老去,马修就像我们的朋友就像我们自己。两本书一比较,《一长串的死者》要比《八百万种死法》老练通达得多,一看创作年代,《八百万种死法》1983,马修44岁;《一长串的死者》1994,马修55岁。马修和布洛克在一起老去。很喜欢这个让我感动的侦探,我还会继续买来看,但不会买全,就在断续留白的故事里,让我体会成长与生命自持的真谛。


只要是马修都已经是超好看,本书又更是很多推迷们的心头好,强力推荐.


很好玩的故事,总之喜欢马修系列


书内容本身不错,就是到货时候很脏,塑封的胶纸破损,用橡皮擦了后好些


在收集红皮本,唯一遗憾,字体偏小。不知道新星会不会出大码字体典藏版。


喜歡!


很好看的一本书,比较喜欢.


一如既往的好看~


还可以吧,这个作者很喜欢,马修醉鬼的故事总是充满了无奈


这是一本很难评价的书。文章开头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但中间却一度未能阅读下去。喜欢字里行间的纽约韵味以及老马修的行事风格,但可能由于缺少对于这部系列的全面了解,感觉有时必须静下心来才能真正融入进去。这是一本需要安静阅读的作品,不太适合快餐式的翻看,也许它会适合你的。


和我以前买的一本叫《每个人都死了》一个系列,可是书皮感觉没有那个好,这个有点假,不过里面没问题,纸质没问题,印刷业OK


看多了总难免有形式化的东西,但是总有出人意料的部分给人惊喜,看来不得不找多几本看看了。


他的语言是我最喜欢的,有自嘲有反省,很有感觉


看多了都能估计到结果


其实这是一本很难顺畅阅读的书,原因就在于那——一长串的死者,长串的死者便意味着无数的人名和角色,这么多的人物使得本书的故事情节显得相当杂沓。但是这应该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因为就我一个略懂逻辑推理的人而言,在读到三分之一时,就认为主人公应当从已经死去的人中寻找凶手,这样的排查并不需要超级智慧方能想到。而凶手的杀人动机似乎过于牵强,令人感到作者此前的铺陈显得过于苍白,读者于真相大白时,毫无恍然大悟之惊叹,即本书不象其他优秀的推理小说那样,在故事构思时已经将最终的结论严谨铺设,最后水到渠成,而是似乎边写边构思,匆匆首尾一般。作者其他的系列暂时不考虑阅读了。


这一次他不再是个侦探,在那个远离法律的孤岛上,他成了无冕的法官。马修,你的故事到此可以结束了,和你的女人去随便哪个地方度假,消磨余生吧。希望新星开始出版劳伦斯.布洛克其他的系列,比如小偷系列啥的。


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劳伦斯也不知不觉拖沓了。虽然是一贯的黑色风格,但总觉得缺少了硬汉的味道。更喜欢《刀锋之先》和《八百万种死法》


一长串的死者還算不錯的書


整个故事都以对话为主,人物没完没了地说,一大串一大串,也没什么技巧而言,失望,还说什么大师,大奖。


读到一半没什么兴趣了感觉不是很对自己的口味还是达芬奇密码好看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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