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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面旅人

[爱尔兰] 约翰·康奈利 新星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年1月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作者:

[爱尔兰] 约翰·康奈利  

页数:

493  

字数:

274000  

译者:

杨俊峰 黄洁芳 姜楠 尹明玢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我关注的焦点在于──至少在这本小说之中──是当幸存者杀了使他痛苦的对象之后,仍然无法从中得到解脱时,会是怎样的一种境况。当一个人亲身体验过罪恶之后,对世上真实发生的罪恶会有何种应对。”──康纳利  夺命旅人正伺机而动,几乎无人得以幸免;  夺命旅人是死亡的艺术家,人体是他的画布,被剥下的脸皮,是他的战利品……  “旅人”──推理小说史上最讲究技艺的死亡艺术家。他以极度凶残的手法,残杀被害人,剥去他们的脸皮,再用他们的尸体,摆出一个又一个谜团,静待对手推理解谜。这一次,他选择了酗酒的纽约警察菜鸟派克,趁着他流连酒吧,烂醉如泥的时候,夺去他妻女的性命。派克因为痛苦而清醒,但在梦境与意识的边缘,他却经常见到妻女的身影。  他的至交FBI干员渥尔李奇,带他到神秘玄妙的纽奥良。一个通灵的妇人指点出破案的关键──一个弃尸在沼泽的无名女尸。这是一个游移在理性与迷信之间的挑战,菜鸟搬出他在纽约的救兵:一个与他有暧昧情愫的心理学家、一个妙手空空的神偷与一个行事颇见风格的杀手,陪同他一起探索幽冥之界案情曲折离奇,纽奥良敌对的两大帮派先后卷入,菜鸟派克越接近凶案核心,越觉得“旅人”早就窥探出他的内心,掌握住他的一举一动。派克更加相信谜底暗藏在他阴暗过去中,他妻女的阴魂,纠结在生活中,若有似无地指引他一步步深入纽奥良深不见底的沼泽与罪恶深渊。直到有一天,他终于面对了他痛恨至极的“旅人”,他才发现,真相竟是如此的让人恐惧……

作者简介

约翰·康奈利
约翰·康奈利一九六八年生于爱尔兰都柏林市。他的人生经历十分丰富,当过记者、酒保、服务员、伦敦哈洛德百货公司的杂工、地方公务员等。曾就读于爱尔兰三一学院英语系,后于都柏林市立大学主修新闻学,之后五年在爱尔兰时报(Theirish Times)担任自由撰稿人。
一九九九年,康奈利以《夺面旅人》出道。此书以追查杀死妻子、女儿真凶的离职警探帕克为主角,创下了英美版权史上第二高价的新人预付版税纪录,令康奈利成为“夏姆斯奖”首位非美籍得奖者,并奠定其“爱尔兰惊悚大师”的地位。
二○○三年,凭借《苍白冥途》一书获得英国最佳犯罪小说奖“巴瑞奖”。
康奈利才华洋溢,左手写惊悚,右手跨领域、跨类型书写,开创了全新的格局,使人惊艳赞叹。二○○六年出版的《失物之书》,内容融合童话、惊悚、成长故事、恐怖元素和寓言体例,可说是一部阴森美丽的成人童话,也为康奈利的写作生涯开启了全新的篇章。他的另一部著作《魔鬼的名字》则为其赢得了“史蒂芬·金接班人”之誉。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

章节摘录

  第一部分  序幕  车里很冷,像坟墓一般冰冷。我喜欢把车里的冷风开到最大,这样会让我保持清醒。收音机的音量开得很低,但在隆隆的引擎声之外,依旧能够时断时续地听到收音机里音乐的声音。是REM乐队早期的作品,歌词里唱着“肩膀”、“雨点”什么的。我离开康沃尔大桥已经大约八英里了,很快就将进入迦南南部,继而是迦南,然后越过州界,进入马萨诸塞。在我的前方,太阳正在一点点地收敛着它的光芒,黑夜即将来临。  她们出事的那天晚上,最先赶到的是警车,车顶的红色灯光在黑夜中闪烁。两个巡警进入房间里,动作敏捷,却又小心翼翼,因为他们知道,这次的报案人和以往不同,是个警察。只是,这个警察非但没能保护受害者,反而成为惨案的受害人。  我呆坐在门厅里,双手抱着头。巡警先进人厨房,扫了一眼我妻子、女儿的尸体。然后,其中一人上楼搜索,另外一个则在客厅、餐厅来回巡视。最终两人还是回到厨房,认为这里才是能找到证据的地方。  我听见他们呼叫凶杀专案组,通知他们这里发生了两起命案。我听得出他们声音中的震惊,但他们掩饰得很好,这是警察的基本功也许,从那时起他们就开始怀疑我了。他们是警察,比任何人都更能了解人的暴力潜能,即便这个人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一直沉默不语。一个人站在车子旁边,另外一个和我一起待在门厅里,直到大批警察到来。救护车也来了。他们走进房子里。邻居纷纷走出家门,站在大门口向这边张望。还有一些走过来,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对年轻夫妇和他家那可爱的小女孩到底出了什么事?  “大鸟?”听到有人这么叫,我赶快擦去眼中的泪水。沃尔特·科尔站在我面前,他的身后是麦吉。虽然科尔的脸笼罩在警车的红色灯光中,却依旧惨白,看得出,屋内的惨状给他带来的震惊。外面不断传来车辆的停靠声,医疗救护员的到来分散了科尔对我的注意。“医务人员到了。”一个巡警说,另外一个瘦瘦的年轻人随之出现,脸色同样惨白。科尔点点头,示意他们到厨房去。  “大鸟,”科尔说,声音里多了一分急迫和严肃,“快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媒体关注与评论

  聪明、深刻,并且文笔绝佳……很难相信这是约翰·康奈利的第一本小说,文风如此稳健大气。这部令人不安的作品深具雄心。  ——马歇·柏林斯  煞费苦心的调查研究,超乎完美的人物塑造;将一个恐怖而令人深思的故事讲述得动人心魄。  ——《镜报》  (约翰·康奈利)很清楚,罪案小说的本质是对人性的警醒,是挑战读者智商的一次令人欣喜的尝试……昆汀·塔伦蒂诺式的叙述风格与故事情节得到了完美的统一。  ——《星期日泰晤士报》  一等一的阅读体验,作者一定会在二十一世纪初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的确值得一读……这是一部高潮迭起、令人心悸且充满黑色幽默的作品,一定会大获成功。  ——《爱尔兰新闻》  康奈利的十足信心在这部作品中显露无遗……不适合那些心脏虚弱的人。  ——《都柏林先驱晚报》  在这本小说中,我思索的问题是:假如幸存者杀死令他痛苦的对象之后,仍然无法从中得到解脱,届时他会面临怎样一种境况?当一个亲身体验过罪恶之后,对世上真实发生的罪恶又将如何应对?  ——约翰·康奈利  “我关注的焦点在于──至少在这本小说之中──是当幸存者杀了使他痛苦的对象之后,仍然无法从中得到解脱时,会是怎样的一种境况。当一个人亲身体验过罪恶之后,对世上真实发生的罪恶会有何种应对。”  ──康纳利


编辑推荐

  ★ 一上市就荣豋《爱尔兰时报》、《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畅销排行榜。  ★ 爱尔兰首席惊悚小说家,与美国惊悚大师史蒂芬.金并驾齐驱。  ★ 与《人魔》同年出版,并列当年最受读者、媒体喜爱谈论的作品。  ★ 以三十五万英镑售出英国版权,一百万美金售出美国版权,创下预付版税最高纪录。  ★ 作品深受《泰晤士报》、《镜报》、《周日独立报》等国际媒体推崇,赞其为犯罪惊悚小说书写新标竿。  ★ 创下最高预付版税新人纪录,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畅销全球3,000,000册  【得奖记录】  荣获2000年夏姆斯奖最佳侦探小说,最佳首作奖(Best First P.I.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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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是一种黑暗的情绪,与抑郁不同,恐惧会诱导超量的肾上腺素,对导致攻击行为。

死亡,被理解成为一个黑暗的地方,被解读为一种终极丧失,失去感受的能力,失去对有血缘关系的亲友的感受,失去对无血缘关系的朋友的感受,进入一个暗黑的另一个平行宇宙。当然,其实,也未必

自《汉尼拔》以来,慢慢接触到很多暗黑的描述,黑色大丽花,当我看到其照片时,也被震撼,这样的场景使得我们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恐惧情绪,即便是我这样见惯死亡的熊,当死者以某种形式展示死亡过程的残忍时,这才使得观者产生进一步的情绪。John Connolly——另一个Connolly——把死亡写的如此恐怖时,解释的是行凶者极度暗黑的心理,这种人人都有的极度残忍的心理能量终于释放时,其伤害的不仅仅是被害人,恐惧的情绪笼罩了所有接触了这些案子的人,甚至笼罩了无意中看到的人

John的这本《夺面旅人》,原来的名字叫Every Dead Thing,无情的死亡自Parker的妻女死亡开始,不是简单的被枪杀,作者为了冲击读者的暗黑心理底线,描摹了一种极度恐怖的死亡模式,在之后的章节中,不断出现,以至于读者认为那些黑帮分子一个个在枪火下死亡是一种享受了。这样的阅读会制造一种恐惧的情绪,不是惊悚电影描写的那种,而是试图通过貌似理智的数据不断提醒大家——杀手就在你身边——这种whisper导致了读者不自觉的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瞳孔扩大,肌肉紧张。。。结合到南平屠杀事件,以及我院的人质事件,无一不在提醒你,社会的暗黑本质,安全感是如此的脆弱。。。

夜晚,在空阔的机场,误点的飞机,吵闹维权的旅客,29摄氏度和90%湿度依然不能帮助我摆脱那种不安全感,那种雷蒙德·钱德勒、斯蒂芬·金、詹姆斯·艾尔瓦罗、劳伦斯·布洛克通过文字传来的恐惧的感觉。。。。。


开始时候的阅读很累,因为出场人物实在太多太复杂,很长很长的名字往往出现个一两次就不再出现,导致在后面的阅读中不得不返回再次确认新出现的人物前面不曾出现。
逐渐事件的脉络清晰。 这是个侦探推理小说中罕见的残酷杀手。他以极度凶残的手法,残杀被害人,剥去他们的脸皮,再用他们的尸体,摆出一个又一个谜团,静待对手推理解谜。 这个凶手被称作“旅人”。
惊心动魄,但阅读的过程相当艰难。


还没开始看,但以前看过这本书的作者写的《失物之书》觉得很精采,所以对这本书也是很期待的。


冷血的约翰康奈,却又总有温情流露。是被嘲弄于杀手绝情的恶毒,还是斗士一刀刀划破丑恶,解救无助的灵魂。


内容写的很好,看起来恐怖,很好的一部书。


我喜欢他的风格。诡异又直接。像刀风一样阴森而又充满诱惑。


准备看看这推理是不是更符合我的口味~


故事比较吸引人


惊险曲折,有点拖沓,杰作慢,正版书很好!


很喜欢作者的书。继续关注。


给朋友买的!之前朋友叫我买了别的书!看买的书不够多麻烦所以就再当当上随便找的!看有推荐就买了!朋友说这本书很非常不错!很好看!


对这本书满意。


入手这本《夺命旅人》纯属意外收获,一天闲来无事,逛书店,看到这本翻看了两页,给我的第一感觉,风格很像迪弗!等买到手,仔细读下去,两者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冷硬派又来了……

这本书的开头写得很吸引人,能够很快的抓住读者的心。对于凶杀的描写相当的血腥和露骨,给人很大的冲击感,要读者对凶手的形象和作案手法过目不忘,永远难忘……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我认为可以分成两个部分来看,或者说撕开独立成章也未尝不可!前面200多页的描写,和主线的案情联系不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案件调查,如果说这段是为后面发展作铺垫,我感觉实在有够漫长。其实描写一个人物的性格和受创之后的心理活动,用200多页来刻画,实在有点儿大动干戈……

所以这本书我感觉更像是由两个案件构成!后半部分主人公腾出手了,有时间开始复仇之旅了,和夺面旅人的决斗正式打响!这时起,故事情节紧凑,悬念迭起,要读者很难释卷。一直看到结尾处,我们才能痛快的喘一口气,感慨这后200页带来的阅读快感!

作为处女作,这部作品的还是有其亮点的!我感觉这位来自爱尔兰的康奈利,以后经过历练,一定大有前途,期待他的其他作品!


封面很诱惑!买了送给朋友一本,她有个习惯,一个人吃饭的时候必看着书。今天接到她咆哮的电话:那个《夺面旅人》啊,吓得我没法一个人在家吃饭!我赶紧把书扔到沙发上,好把饭吃完!——哦哦,这么严重吗?我自己的那本还没看呢。


很偶然的知道了约翰·康奈利,感觉上他比较擅长写连环凶杀案,而主角大鸟满对过一次次的案件,拥有了某种通灵能力,这应该说是个败笔。我现在就看了三本,估计作者要把这些案件弄一些松散的联系吧。


虽然有些恐怖,但还是可以接受,原先有一些抵触这个作者,也许是因为喜欢另一个康奈利,抱着读读试试的想法买的,没想到有意外收获,呵呵,很喜欢!


读过他的‘失物之书’非常不错,期待读这一本


不错的作品,可能是作者的处女作,很多地方不太成熟。不过撒布淹死。


看起来不错
还没开始读
希望内容也赞


翻译的真不怎么样


正在看,希望好看。书很便宜,太值了。


很惊心动魄的故事,看着不错,很好很强大


选择这本书去读,是因为看了剧情介绍觉得很吸引人,宣传语和评价又是那么高,读过之后,呵呵,满眼的黑暗、死亡、血腥,剥人皮,剥人脸的……无语了~~
虽然都姓康奈利,还是喜欢迈克尔康奈利的作品。


趁打折脑袋一热,分三单收了一百多本新星出版社的“午夜文库”系列,卡都刷爆了。


这本书一般般,有些过于啰嗦,情节也有些离谱


本书讲述的是绰号大鸟的离职刑警查理·帕克追查残酷杀害妻女之连环杀人犯的故事,据说这是约翰·康奈利的出道作,1999年出版.从叙事风格来看,很明显走的是惊竦悬疑的路线,而人物塑造和对白则明显带有冷硬的血统,紧凑的开篇以至于让我产生了一种错觉,约翰·康奈利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迪弗+布洛克的混合体.可惜的是,在这本所谓出版界传奇的处女作中,他随后展示出的水平并不让人满意.另外新星社给取的书名也颇为怪异,直译或者采用台版的夺命旅人都好过夺面旅人吧?是不是因为有扒下脸皮的情节,所以就把书名取成夺面?那好歹书里还有开膛呢,怎么不改成剥皮旅人?开个玩笑.
  
  先看看故事情节架构.查理·帕克为了追查杀害妻女的凶手而离开警队,成为一名私家侦探.小说的前半段除了偶尔的回忆,基本上是围绕系列儿童凶杀案在打转.后半段查理·帕克则转变为死亡天使,所到之处血流成河,并因此寻到杀害妻女的凶手.这样分段式的叙述我真看不出好在什么地方,为了体现缺乏安全感的社会氛围?凶手的变态?查理·帕克的神勇?不连贯的情节在中途又被硬生生的逆转,主线和支线的关联显的支离破碎,很多不重要的人物或事情被安插进来,例如黑帮火并等等,将本该简化的部分给复杂化,仿佛为追查旅人做了一个超级漫长的铺垫,造成整个故事臃肿不堪.谋杀,枪杀,打杀,不同的杀戮带来相同的结果,约翰·康奈利恨不得把死亡过程重播8次来加深读者的印象,血海尸山的形成仿佛在不断的提醒读者一件事,如果我没有误读的话,那就是死亡的意义.总之,整本书看下来,除了不断出现的血腥恐怖以及不必要的暴力场面,真是没什么值得让我再回味的地方.不由得让人慨叹,都姓康奈利,迈克尔似乎写的就漂亮多了.
  
  再来看看人物塑造,作为主角面目出现的查理·帕克并不让人满意,约翰·康奈利蓄意将他描写成为一个复杂的人,昔日的醉鬼,曾经非法杀人的警察,沉浸在痛苦回忆里的丈夫和父亲.而我所能记住的只有他那个大鸟的绰号.在所谓旅人这样的资深凶徒面前,他确实能时时化身为鸟,参与黑帮火并时候是苯鸟,猜测案情时候是菜鸟.反到是安吉尔与路易斯这对同志搭档让人印象深刻,闯空门的高手与强横的杀手,绝配!
  
  最后是文笔,不得不说约翰·康奈利曾经的记者生涯所锻炼出来的文笔,为他的小说添色不少,无论是炫知般的手笔,还是繁复的说教;无论是血腥残忍的暴力,还是伤感空虚的回忆,文字刻画细腻之处还是值得称道.
  
  据说约翰·康奈利曾经对自己的作品有过美好的期盼,他希望自己成为这个时代公认的杰出犯罪小说家,他希望自己写的作品让平时不常常看这个类型小说的读者也喜欢.假如他的作品都是这个水平,估计他的美好期盼就要落空了.据说帕克系列已经写了六部,不知道是不是都延续这样的手法,真的不太理解他为什么要通过如此血淋淋的场景来挑战读者的心理防线,极度暴力带来极度恐惧又能体现什么?没有安全感的社会环境还是常人所不知的黑暗一面?这个世界除了杀戮还剩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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